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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書的法律效力(匯總10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11-20 13:13:24 頁碼:10
擔保書的法律效力(匯總10篇)
2023-11-20 13:13:24    小編:ZTFB

在生活中,總結是一種重要的反思和成長方式。寫總結時要注意客觀真實,既要總結成功的經(jīng)驗,也要誠實地反思失敗的原因。閱讀總結范文可以擴大我們的思維視野,為我們的寫作帶來新的靈感和想法。

擔保書的法律效力篇一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本人_____男(女),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愿意為貴公司員工_____男(女)身份證號碼為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擔保人),按下列條件向貴公司供給擔保:

(二)保證被擔保人嚴格遵紀守法,嚴格遵守貴公司規(guī)章制度;。

(四)保證被擔保人嚴格保守貴公司營銷網(wǎng)絡、工藝、技術等商業(yè)秘密;。

(五)保證被擔保人不出資經(jīng)營或不從事與貴公司相同或相似的營業(yè),不做任何兼職工作;。

(七)保證被擔保人在因任何原因離職以前,清理完結其經(jīng)辦的相關客戶全部拖欠貨款或其他形式的債務,如未能及時足額清結,應與工作交接人列明交結明細,交接清楚。

二、若被擔保人因不遵守、不履行上述約定給貴公司造成損失而未能及時進行賠償時,本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同意對被擔保人所承擔的賠償職責向貴公司供給連帶職責保證。

三、擔保期間:

本擔保書項下的保證期間,自擔保人簽字確認生效日起三年止,采用三年一簽。

四、不可撤銷。

(三)本擔保書項下的連帶職責保證不因被擔保人向貴公司供給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而撤銷或變更。

五、附件:擔保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戶籍證明復印件。

與被擔保人關系: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

家庭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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擔保書的法律效力篇二

雙方于年月日在佳木斯市區(qū)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xiàn)因雙方性格不合,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雙方自愿離婚。經(jīng)雙方協(xié)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民法典》的規(guī)定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男方與女方自愿離婚。

二、子女的撫養(yǎng):

1、雙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兒子,取名:,離婚后兒子由女方直接撫養(yǎng)生活。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yǎng)費元,在每月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歲止,18周歲之后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后重新協(xié)商。

2、男方可在接兒子到其居住地,于送回女方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jié)探望,可提前與女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后可按協(xié)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三、夫妻共同財產(chǎn)的分割:

1、不動產(chǎn)分配方案:

2、動產(chǎn)分配方案:

(1)機動車。

(2)首飾。

(3)雙方各自名下的其他私人財產(chǎn)(如衣服、手機等)歸各自所有。

四、債務承擔:

1、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2、婚前個人債務:

婚后個人債務:

五、離婚后,一方不得干擾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個人隱私和商業(yè)秘密,不得有故意損壞另一方名譽的行為,否則承擔違約金元。

六、雙方確認對方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能夠自行處分自己的行為和財產(chǎn)。

七、本協(xié)議經(jīng)雙方簽字后,待有效的法律文書生效時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承諾對該協(xié)議書的字詞義非常清楚,并愿意完全履行本協(xié)議書,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情形。

上述協(xié)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

雙方立協(xié)議人簽字:

男方:_____女方:_____。

日期:_____日期:_____

擔保書的法律效力篇三

問:

答:

你好!你說的這個問題主要涉及辭職信的法律效力,這也是人力資源管理上一個比較典型的例子。

一般認為,辭職信只具有公司經(jīng)營管理上的效力,也即是人事管理制度上職工表示辭去工作離開單位的一種方式。在法律上理解,辭職信實際上是標示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單方意思表示的載體。勞動者享有的提前三個月通知解除勞動關系的權利是一種形成權,辭職信一經(jīng)發(fā)出至用人單位,即發(fā)生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關系的法律效果。辭職信不得撤回,這種理解在勞動仲裁和審判實務中已經(jīng)有所體現(xiàn)。

進一步分析,對辭職信的法律效力可以從三個方面理解。其一,辭職信發(fā)生法律后果,不以用人單位的同意為前提。用人單位同意辭職只是說明單方解除變成一種雙方解除,但是這并不影響先前單方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行為性質。其二,辭職信送達用人單位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依然存續(xù)。若用人單位同意期辭職請求,勞動關系至退工證明下達時解除;若用人單位不同意其辭職請求,勞動者在一個月后可以自行解除勞動關系。其三,辭職信送達用人單位滿一個月后,勞動者依然在用人單位照常工作,用人單位也沒有相反意見的,兩者間的原勞動關系已經(jīng)終止,新的事實勞動關系開始形成。

你公司的這名員工的處理辦法,可以按解除事實勞動關系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渡虾J袆趧雍贤瑮l例》第四十條規(guī)定:“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而未訂立的,勞動者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系。應當訂立勞動合同而未訂立的,用人單位提出終止勞動關系,應當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但勞動者具有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勞動關系應當順延至該情形消失。”據(jù)此,你公司可以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并應當根據(jù)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給予勞動者本人一個月工資收入的經(jīng)濟補償。

擔保書的法律效力篇四

離婚協(xié)議書因為涉及到身份關系,因此不受我國《合同法》調整。但根據(jù)我國《民法通則》的相關規(guī)定,離婚協(xié)議書在夫妻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時成立。

故一般情況下,夫妻雙方在離婚協(xié)議書上簽字時成立。然而,成立并不意味著協(xié)議生效。這是因為,協(xié)議內容以夫妻解除婚姻關系為前提。

雙方如果還沒有解除婚姻關系,那么要執(zhí)行協(xié)議就相當于抽空了其存在的基礎。

根據(jù)我國的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離婚應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xù),進行離婚登記,離婚協(xié)議書是其中需要攜帶的文書材料。

因此,離婚協(xié)議書只有雙方在民政部門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相關的離婚登記手續(xù)后才能正式生效,而非簽字后生效。

以上就是對有關離婚協(xié)議書是否有法律效力,離婚協(xié)議書什么時候生效的具體介紹。

根據(jù)《婚姻法》第31條,《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第3款,我們知道離婚協(xié)議書是離婚協(xié)議的書面形式,《婚姻登記條例》第11條第3款規(guī)定,離婚協(xié)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chǎn)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在寫離婚協(xié)議書時要謹慎,必要時可以咨詢以下相關婚姻專家律師,問問離婚協(xié)議書怎么簽比較好,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煩。

擔保書的法律效力篇五

集體合同的法律效力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集體合同對人的法律效力是指集體合同對什么人具有法律約束力。根據(jù)中國《勞動法》的規(guī)定,依法簽訂的集體合同對用人單位和用人單位全體勞動者具有約束力。這種約束力表現(xiàn)在:集體合同雙方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集體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集體合同。如果集體合同的當事人違反集體合同的規(guī)定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勞動者個人與用人單位訂立的勞動合同中有關勞動條件和勞動報酬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的規(guī)定。

(2)集體合同的時間效力。

集體合同的時間效力是指集體合同從什么時間開始發(fā)生效力,什么時間終止其效力。集體合同的時間效力通常以其存續(xù)時間為標準,一般從集體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如果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應在集體合同中明確規(guī)定。集體合同的期限屆滿,其效力終止。

(3)集體合同的空間效力。

集體合同對空間的效力是指集體合同規(guī)定的對于哪些地域、哪些從事同一產(chǎn)業(yè)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所具有的約束力。

擔保書的法律效力篇六

網(wǎng)絡服務使用協(xié)議作為傳統(tǒng)格式合同在網(wǎng)絡時代的一種新興形式,它的產(chǎn)生和發(fā)展有著深刻的必然性,其廣泛運用大大提高了交易效率,但同時也給法律帶來了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為促進網(wǎng)絡服務使用協(xié)議的健康發(fā)展,使其能夠兼顧公平和效率,有必要對其法律效力問題加以研究和探討,并尋求恰當?shù)慕鉀Q途徑。

本文除前言和結語外,共分為四章。

第一章,探討了網(wǎng)絡服務使用協(xié)議的概念、法律性質、主體及特點,得出網(wǎng)絡服務使用協(xié)議是一種電子格式合同的結論。

第二章,敘述了美國法院和美國立法機構對網(wǎng)絡服務使用協(xié)議的態(tài)度及其變化,然后從促進中國互聯(lián)網(wǎng)產(chǎn)業(yè)的發(fā)展和與國際接軌的角度討論中國認可網(wǎng)絡服務使用協(xié)議的必要性和網(wǎng)絡服務使用協(xié)議有效的幾個必要條件。

第三章,主要是具體分析了網(wǎng)絡服務使用協(xié)議中協(xié)議修改、免責聲明、違約賠償和法律的適用和管轄等典型條款的法律效力。

第四章,筆者針對完善我國網(wǎng)絡服務使用協(xié)議提出了幾點建議,認為應立法、行政、行業(yè)自律等多方面考慮,來平衡當事人雙方之間的失衡地位。以達到使網(wǎng)絡服務使用協(xié)議在保障公平的前提下獲得最大效率的目的,并為完善迅速發(fā)展的網(wǎng)絡世界的法律規(guī)則略盡綿薄之力。

那些輕視人民調解協(xié)議書的人可要注意了,今后可不要隨隨便便“毀約”了。從11月1日起,人民調解協(xié)議具有法律效力,公民將不得隨意撕毀、拒不履行雙方自愿協(xié)商達成的.調解協(xié)議,這是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關于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xié)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guī)定》明確規(guī)定的。

與此同時,司法部也頒布了《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guī)定》,進一步明確了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設置、組成和運行機制,調解民間糾紛的范圍,方式和分工,程序和要求,以及人民調解協(xié)議的訂立和履行。這兩部法規(guī)都將于11月1日起施行。

調解協(xié)議以誠為本

上法庭將被作為證據(jù)

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經(jīng)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的、有民事權利義務內容,并由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調解協(xié)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調解協(xié)議。

法律界人士說,對調解協(xié)議法律地位的確認意味著人民調解協(xié)議在法庭上將被作為一種證據(jù)對待。過去雙方達成調解協(xié)議后,如一方當事人反悔,按照民事法的規(guī)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在這個過程中,調解協(xié)議變成了可有可無的東西。

而今后,調解協(xié)議一旦達成,如果反悔不履行,你也可以向法院起訴,但調解協(xié)議這時就變成一個證據(jù),法院受理后審查你這個協(xié)議是否有效,只要調解協(xié)議的內容是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的,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不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及社會公共利益,也不存在重大誤解或者顯失公平情況的,人民法院就以此作為解決當事人糾紛的依據(jù),以裁判的形式維護調解協(xié)議的法律效力,要求你履行。因此雙方簽訂調解協(xié)議應以誠信為本遵照履行,隨意反悔將行不通。

法學家們認為,調解協(xié)議的“橡皮圖章”變硬了,這表明法律對于誠信行為的保護力度加強了。

只有經(jīng)過公證

才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

法律界人士同時提醒人們注意,調解協(xié)議具有法律效力并不意味著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除非經(jīng)過公證。即一方當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法院執(zhí)行調解協(xié)議,必須經(jīng)過公證。這是因為符合條件的人民調解協(xié)議具有民事合同性質,而民事合同本身是不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只有在經(jīng)過公證程序公證后,才具有強制執(zhí)行的效力。具有債權內容的調解協(xié)議,公證機關依法賦予強制執(zhí)行效力的,債權人可以向被執(zhí)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zhí)行人的財產(chǎn)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

人民調解協(xié)議

訴訟時效為兩年

此外,還要提醒注意的是人民調解協(xié)議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原糾紛的訴訟時效因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而中斷。調解協(xié)議被撤銷或者被認定無效后,當事人以原糾紛起訴的,訴訟時效自調解協(xié)議被撤銷或者被認定無效的判決生效之日起重新計算。

要求變更撤銷

誰主張誰舉證

當事人提出變更或者撤銷調解協(xié)議或者請求確認調解協(xié)議無效的,人民法院將依法支持,但是,提出主張的當事人必須舉證。

點評: 與訴訟制度接軌

法律界人士指出,以前調解協(xié)議缺乏法律的約束力,當事人可以隨意反悔,這不僅挫傷了調解人員的工作積極性,還無助于公民“誠信”意識的培養(yǎng)和良好社會風氣的形成,也不利于社會穩(wěn)定長效機制的形成。

以往由于調解協(xié)議書不具有法律效力,很多人認為人民調解在處理糾紛中起不到什么作用,便出爾反爾,或調解后仍紛紛起訴到法院,使法院非訴案件所占比例較大。在80年代每發(fā)生17起民事調解只有1起訴訟到法庭,而現(xiàn)在1.7起民事調解就有1起告到法庭。這不僅加重了法院辦案壓力,也削弱了調委會的權威性和聲譽。

合法調解協(xié)議書有了法律效力后,實現(xiàn)了人民調解與民事訴訟程序的接軌,使法院可以減少一般民事案件,集中力量辦理重要案件。

擔保書的法律效力篇七

“借條”、“欠條”和“收條”是三種最基本的字據(jù)憑證,在日常生活、商業(yè)往來或經(jīng)濟活動中經(jīng)常會使用到,這些字據(jù)相當于一紙合同,不能不慎重對待。作為日后主張債務權利的憑證,實現(xiàn)債權、債務清償?shù)闹饕C據(jù),在司法實踐中,它們分別代表著不同的含義,也具有不同的證明對象。不過,因為人們各種不規(guī)范的做法,“借條”、“欠條”和“收條”經(jīng)常會惹來麻煩,甚至惹來官司,事前預防優(yōu)于事后解決,未雨綢繆遠勝亡羊補牢。條據(jù)只有規(guī)范、縝密、明確,才會最大限度地避免糾紛的產(chǎn)生。

一、“借條”是指借、貸雙方在設立權利義務關系時,由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債權憑證。“借條”,又稱為“借據(jù)”,“借據(jù)”是比較正式的叫法?!敖钘l”使用最多的是在借貸現(xiàn)金時,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時往往會要求借款人開具“借條”,交由出借人收執(zhí),以證實借款的事實;在借用物品時,有時出借人也會要求對方打張“借條”。借條是證明借貸合同關系之債的必然憑據(jù),是出借人向借款人交付借款時,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一種借貸事實的依據(jù)。一個“借”字,不但反應出借、貸雙方的借款合同關系,而且也反應出貸方已履行了借款合同中的“出借”義務。假如借款人不守誠信,不履行返還借款義務時,出借人可以憑著“借條”起訴到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借款人返還借款。此時,“借條”就成了借貸糾紛案件中最重要證據(jù),只要“借條”能夠足以證實雙方存在借款事實,法院會支持出借人的訴訟請求。對于借款的利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guī)定,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shù))。第9條的規(guī)定,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借貸,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償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借貸經(jīng)催告不還,出借人要求償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的利率計息。

在書寫”借條”時,應注意幾個問題:(一)要弄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真實姓名(身份證、戶口簿登記的為準),弄清楚借款人的工作、住址、甚至收入、財產(chǎn)等個人情況。在“借條”右下角由借款人親自署上真名。簽名等于確認“借條”上陳述的內容,沒有簽名,就等于沒有確認,若借款人事后不認可,沒有簽名或簽了假名很可能會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二)“借條”最好能約定好利息、還款期限、還款方式等事項;(三)“借條”必須能清楚記述借貸的事實。內容表達不清,或數(shù)目不清,產(chǎn)生糾紛時,借款人又不認可,訴訟風險是很高的。借款數(shù)目最好能先用大寫中文數(shù)字書寫,然后再用阿拉伯數(shù)字書寫。需要提醒的是,借款協(xié)議不同于借條。就是說,借款協(xié)議只能證明雙方就借款達成了協(xié)議,但是是否將款項實際交付借款人,還需要有借據(jù)等證據(jù)證明款項已經(jīng)交付。而借條則是借款已經(jīng)發(fā)生的證明,因此,千萬不要將借款協(xié)議作為借據(jù)使用,否則您的合法權益有可能得不到法律保護。

關于“借條”的訴訟時效問題。對于注明了還款期限的“借條”,如借款人在約定的還款期限內沒有還清借款,按照《民法通則》第135條的規(guī)定,訴訟時效期間均從其注明的還款期限之次日起開始計算,為2年。出借人可以自約定清楚的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向法院提出起訴,超過2年,就超過了訴訟時效,法院不予以支持訴訟請求;如出借人在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內向借款人追討債務,則構成訴訟時效中斷,自出借人追討之日起重新計算訴訟時效。對于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也應受法律保護。在追討債權時,出借人有必要要求借款人在“借條”上寫清楚:某年某月某日誰向誰追討借款,并讓借款人簽名確認追討事實;有些“借條”沒有約定清楚還款期限,出借人可以隨時要求借款人合理期限內返還欠款,訴訟時效應從出借人主張權利的次日起計算兩年。權利人再次主張權利的,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guī)定。但《民法通則》137條規(guī)定:“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p>

二、“欠條”又稱為“欠據(jù)”,通常是由于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履行債務時,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時償還而向債權人出具的債權憑證?!扒贰弊峙c“借”字有很大的區(qū)別,欠反應的是一種“狀態(tài)”,借表明了債權關系是因為借貸而形成,欠條則無法表明債權關系形成的真正原因。欠條和借條性質不同,借條是用以確認借款的法律事實。而欠條是欠款的憑證,是對欠款事實的確認,具有催款的性質。當借條持有人憑借條向法院起訴時,由于通過借條本身較易于識別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借款事實,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要向法院簡單地陳述借款的'事實經(jīng)過即可,對方要抵賴的話一般很困難。但是,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時,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款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欠條持有人須進一步證明存在欠條形成的事實。

“欠條”產(chǎn)生的原因有很多,借錢可以是其中一種原因,其它例如在履行買賣合同、承攬合同、運輸合同等合同中,只要債務人沒有及時履行債務,債權人也可以要求打“欠條”,在很多時候,“欠條”往往是對雙方經(jīng)濟往來的一種結算憑證,表明自寫“欠條”之日起雙方之間形成一種債權債務關系。書寫“欠條”除了要如寫“借條”時要注意的事項之外,還要注意寫清楚“欠條”產(chǎn)生的事由,就是因什么原因欠錢。因為,就欠款糾紛而言,原告出具的“欠條”不但要證明欠款的事實,而且還要證明欠款的合法性,寫清楚事由,也就說明了欠款的合法性。違法的欠款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如由于、販毒等理由打下的欠條,只要有證據(jù)證實違法事實,法院是不會支持這種債權的。再如,案例“愛情欠條”要不要還。黃輝和李娟相識了2年多,但前段時間,黃輝結識了新女友,突然提出分手,這讓李娟難以接受,其忽然想到黃輝寫的“愛情欠條”,我黃輝,與李娟感情甚好,將在明年與其完婚,結為伉儷。假如我不珍惜李娟,與其分手,將向其支付20萬元的欠款,特此聲明。在李娟看來,她并不是真正想要欠款,只是希望以此“要挾”其回心轉意。”筆者提醒:“愛情欠條”沒有法律效力。因為婚姻關系是一種人身關系,人身關系不可以有強制性,而這樣的“愛情欠條”明顯違背了婚姻自由的法律原則,是無效的。通常情況下,“欠條”往往附有一份基礎合同,基礎合同證實債權人和債務人之間的合同關系,也佐證了債權的合法性。從另外一個角度去理解,“欠條”實際上證實了債權人已履行基礎合同的義務,債務人卻沒有及時履行基礎合同的付款義務。不單是一般的合同履行后結算時可以打“欠條”,在履行勞動合同中,勞方也可以要求資方打工資“欠條”。20xx年10月1日前,工資糾紛往往是按照勞動爭議案件來對待的,這就意味著必須先經(jīng)仲裁程序,才能進入法院的訴訟程序,程序會相對復雜繁瑣,這也不利于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隨著工資糾紛案件的增多,也為了勞動者更好更快的追討到工資,20xx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出臺了《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該司法解釋規(guī)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證據(jù)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請求不涉及勞動關系其他爭議的,視為拖欠勞動報酬爭議,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這樣,勞動者追討工資就可以憑工資欠條直接向法院起訴了,程序也就大大的簡化了。

債務糾紛要注意訴訟時效,“借條”和“欠條”都是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明,都要注意訴訟的時效性,但它們之間也存在著明顯的差別,沒有注明還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條和欠條,兩者在訴訟時效期間的適用上則是有顯著區(qū)別的。關于“欠條”的訴訟時效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是,關于債務人在約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即沒有寫明履行期限的欠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40條的規(guī)定,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如果債權人在訴訟時效中斷后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債權人收到債務人所寫欠款條之日的第2天開始重新計算2年。因為,在債務人出具欠條時,債權人就已經(jīng)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了侵害(若在先前的經(jīng)濟往來中,有書面合同約定了遲于“出具欠條”之日后的某個日期付款的情形除外),故債權人應當在欠據(jù)出具之次日起2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債務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訴訟時效期間應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復中指出:“雙方當事人原約定供方交貨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貨后無款可付,經(jīng)供方同意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根據(jù)民法通則第140條的規(guī)定,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的中斷。如果供方在訴訟時效中斷后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的欠款條之日的第2天開始重新計算”。該批復對此作了明確答復。如果權利人在2年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曾主張過權利的,同樣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guī)定,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日起重新計算訴訟時效期間。第二種情況是,關于未定履行期限的合同,如債務人未支付價款而向債權人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則訴訟時效期間應從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權利時起算。當然,如有證據(jù)證明欠條是借貸關系的憑證,也可以作為借條來認定。

三、“收條”是指收到別人或單位送到的錢物時寫給對方的一種憑據(jù)。正式的“收條”又稱為“收據(jù)”,無論收到錢,還是收到物品都可以開具“收條”,“收條”可以用來證實履行了交錢或物的合同義務。例如,甲、乙雙方簽定有買賣合同,在乙履行交付貨款義務之后,甲就必須支付乙方貨款,乙方在收到貨款時則必須開具“收條”(收據(jù)或發(fā)票)給甲方收執(zhí)。“收條”一般也附有基礎合同,基礎合同可以是買賣合同、承攬合同、運輸合同等形式的合同。借條與收條的法律效力不同,“借條”的目的在于證實一種已單方履行的借款合同關系,借款時一定要打借條,不能用收條來代替。借條是一份簡化了的借款合同,其法律后果是在當事人之間確立了債權債務關系,借款人應依照約定向出借人歸還借款或物品,否則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收條”與“借條”完全不同,單獨的“收條”只能證明當事人之間發(fā)生給付與收取財產(chǎn)的事實,但不能證明當事人之間存在債權債務關系,即收條并非是債的必然憑證?!霸羞@樣一個案例:甲借錢給乙,乙開具了“收條”給甲收執(zhí)。后來,乙不還錢,甲憑著“收條”把乙起訴到法院,乙不承認借錢一事。結果法院判決甲敗訴。甲在此案中敗訴的理由很簡單,在乙不承認債務的情況下,單是一張“收條”是不能證實“乙欠甲的錢”這一對象的。因此,“收條”和“借條”是不可以亂套用的。

另外,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中,支付貨款或費用一方也常常會要求對方開具“發(fā)票”?!鞍l(fā)票”與“收據(jù)”都具有法律效力,但“發(fā)票”比起“收據(jù)”是更為正式、規(guī)范的憑證。所謂“發(fā)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jīng)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無論從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角度來看,還是從增加國家財政稅收的角度來說,在正式的交易中,買方在支付貨款(費用)時都有必要要求對方開具發(fā)票。

綜上所述,“借條”“欠條”和“收條”是三種不同的字據(jù)憑證,應視具體情況恰當使用。由于三種字據(jù)一般都是民間行為,所以雙方當事人最好請沒有利益關系的第三人作為證人,并注意字據(jù)的書寫格式:標題、正文、署名和日期。正文中,最好寫明事由和還款日期,涉及到金額的,必須大寫。同時要注意的是,最好附帶在字據(jù)中體現(xiàn)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號碼,這樣可避免不必要的糾紛。債務人簽名時,債權人必須親眼看其簽名。最后,在借條的措辭上,也要注意語句的應用,盡量避免出現(xiàn)模糊不清的語句,使用容易產(chǎn)生分歧的語言,簡潔和語義單一的字據(jù)才是最標準的。

擔保書的法律效力篇八

確定判斷合同法律效力的標準是合同法的核心問題,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才需要國家強制力保證履行。合同訂立程序從形式上給予當事人平等協(xié)商訂立合同的機會,但并不能從實質上保證合同能夠反映當事人的真實意愿。例如,包含格式條款的合同,盡管也通過要約與承諾程序訂立,但一方當事人實際上喪失參與合同談判的可能性,合同中的不公平條款并不反映其真實意愿,履行合同反而會損害其合法權益。此外,當事人惡意串通簽訂的損人利己合同,雖然經(jīng)過要約與承諾程序,也反映了當事人的真實意愿,但履行合同會損害國家公共利益與第三人利益。因此,合同法需要規(guī)定判斷合同法律效力的標準,從實質上確定哪些合同受法律保護,必須履行,哪些合同無須履行,不同情況下合同當事人應承擔什么權利和義務,以保證履行的合同能夠實現(xiàn)當事人和國家預期的經(jīng)濟目標,維護正常的市場交易秩序。合同的法律效力有三種狀況: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法律效力不穩(wěn)定的合同(可撤銷或變更的合同)、無法律效力的合同。

自然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其中,個體工商戶必須依法經(jīng)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并在核準登記的業(yè)務范圍內訂立合同。

法人應當具備國家法律規(guī)定的法人條件,并依法取得法人資格。其中企業(yè)法人必須依法經(jīng)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并在核準登記的業(yè)務范圍內訂立合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單位的合法代表人,全權代表法人對外訂立合同。法定代表人簽訂合同時,應當出示身份證明以及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法人項目證明。

其他組織(非法人組織,包括法人的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業(yè)及合伙企業(yè)等),也必須依法經(jīng)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其他主管機關核準登記,取得合法資格。這些組織的負責人依法代表本單位對外簽訂合同。

代理人代訂合同,必須事先取得委托人的授權委托書,并在授權范圍內以委托人的名義簽訂,才對委托人直接產(chǎn)生權利和義務。

理論上,認定代理人有無簽訂合同代理資格的惟一依據(jù)是授權委托書(委托證明),但實踐中注重足以證明其代理資格的書面憑證,如介紹信、蓋有合同專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等。不過,介紹信的基本功能是證明一種關系,起一定的介紹和證明作用,是人們交往的媒介,并不完全具備代理證書的性質、特點和內容,容易為他人利用進行經(jīng)濟詐騙活動。

2、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沒有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的利益以及社會公共利益。

意思表示是當事人將與對方訂立合同的意愿表現(xiàn)于外部的行為。意思表示應當是當事人自主、自由、自愿地表達的真實意志。只有當事人在訂立合同的過程中,對合同的內容表達了其真實的意思,合同才受法律保護。因此,通過欺詐、脅迫等手段迫使對方當事人進行不真實的意思表示而訂立的合同,或者當事人雙方惡意串通、利用合同規(guī)避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的適用,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而訂立的合同,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的利益以及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均無法律效力。

3、合同的內容、形式和訂立程序不違法(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

合同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如法律、法規(guī)明令禁止從事的活動),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必須采用特定形式或必須經(jīng)過公證、鑒證或批準、登記后才能生效的合同,必須符合特定的形式或履行特定程序才能生效。

1.有效合同是符合上述全部有效要件的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有效合同的法律約束力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1)雙方當事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義務;(2)雙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3)合同受國家強制力保障。

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生效的,依照其規(guī)定。

2、合同成立與合同有效的關系。

合同成立與合同有效是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后才涉及合同有無法律效力,從何時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問題。簽訂合同時,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但已成立的合同如果缺乏合同有效的要件,則合同雖然成立,也屬于無效合同。所以,合同成立是合同有效的基礎,已訂立的合同必須符合合同的有效要件,才有法律效力。通常聽說的依法成立的合同,是指完全符合合同有效要件的合同。

合同有效,是對合同性質的判斷,表明合同是否有必要履行。但有效合同從什么時候開始發(fā)生法律效力,則必須通過合同生效時間予以確認。合同生效時間有以下幾種情況:(1)合同成立時即發(fā)生法律效力,如一般的合同簽字蓋章后即成立生效;(2)合同中有特別約定,如約定條件、期限、交付定金等,則條件成就或者期限到來,或交付定金時,合同生效;(3)法律規(guī)定或當事人約定要經(jīng)過鑒證、公證、登記或批準后才能生效的合同,經(jīng)上述程序后,合同生效。

合同效力終止,有以下幾種情況:(1)合同全部履行;(2)合同依法解。

解除;(3)當事人雙方通過協(xié)商達成變更合同有效期或終止合同的協(xié)議。

(四)附條件的合同。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附條件的合同,指該合同法律效力的發(fā)生或終止取決于特定的條件成就或不成就(約定的事實發(fā)生與不發(fā)生)。作為對合同法律效力有限制作用的條件,是未來客觀上不確定的事實,包括事件和行為兩種情況。條件必須符合下列要求:(1)在簽訂合同時,該事實沒有發(fā)生。過去和現(xiàn)在已經(jīng)發(fā)生的事實不能作為條件。(2)該事實將來有可能發(fā)生。(3)事實是否發(fā)生,當事人無法預知。(4)條件是當事人選定的,而不是法律規(guī)定的。(5)條件的內容不得違法。

條件的作用是限制合同效力的發(fā)生或存續(xù)。因此,條件可以分為兩種類型:一是生效條件,其作用是限制合同法律效力的發(fā)生,即條件成就時,合同生效;條件不成就時,合同無效。如甲、乙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約定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甲如果出國,則房屋租賃合同生效。一年之內,甲出國,條件成就,合同生效;如果甲沒有出國,條件不成就,合同無效。附生效條件的合同雖然已經(jīng)成立,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系也已經(jīng)明確,但合同沒有生效,待條件成就時,合同才發(fā)生法律效力。二是解除條件,其作用是限制合同法律效力的存續(xù),即條件成就時,合同失效;條件不成就時,合同繼續(xù)有效。如甲、乙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已經(jīng)生效,同時約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之后,甲如果回國,則房屋租賃合同失效。五年之后,甲回國,條件成就,合同失效;如果甲沒有回國,條件不成就,合同繼續(xù)有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已經(jīng)生效,當事人也已經(jīng)享受權利、履行義務,但條件成就時,合同失去法律效力。

當事人不得為了自己的利益惡意地促成或阻礙條件的成就。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shù)刈柚箺l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shù)卮俪蓷l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五)附期限的合同。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附期限的合同,指該合同法律效力的發(fā)生或終止取決于一定期限的到來。作為對合同法律效力有限制作用的期限,是未來確定發(fā)生的事實。期限指明特定時期的,稱為期日;指明特定時間經(jīng)過的,稱為期間。

期限與條件一樣,都是限制合同效力的發(fā)生或存續(xù)。因此,期限也可以分為兩種類型:一是生效期限,其作用是限制合同法律效力的發(fā)生,即期限到來時,合同生效;期限未到來時,合同無效。如甲、乙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約定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后生效。一年之后期限到來時,合同生效;期限未到來之前,合同無效。二是終止期限,其作用是限制合同法律效力的存續(xù),即期限到來時,合同失效;期限未到來時,合同繼續(xù)有效。

期限和條件雖然都對合同的法律效力有限制作用,但期限的到來是可以確定的,而條件是否成就,當事人是無法確定的。

(六)特殊情況下生效的合同。

1、經(jīng)被代理人事后追認生效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jīng)法定代理人追認后,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jīng)法定代理人追認。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經(jīng)被代理人追認后,該合同有效。未經(jīng)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fā)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表見代理合同。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

3、越權訂立的合同。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

4、無合同標的物處分權的人訂立的合同。

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chǎn)的,經(jīng)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無效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已經(jīng)成立的合同因不具備合同的有效要件而沒有法律效力。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也無須履行,但當事人因過錯導致合同無效并因此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無效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不具備合同有效的基本要件。(2)因意思表示不真實而損害了國家、集體、第三人利益或公共利益。如僅損害當事人的利益,為可以撤銷的合同。(3)無教合同從成立時起就沒有法律效力。(4)無效合同的確認權由、文民法院和仲裁機構行使。

1、因當事人無合法資格而無效。

如無行為能力和限制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訂立的合同,未經(jīng)其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合同;未獲得追認的無權代理合同;沒有法人資格卻以法人名義訂立的合同等。

2、因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并因此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利益或公共利益而無效。

(1)違背當事人一方真實意愿的合同,包括欺詐的合同、脅迫的合同。欺詐,指當事人一方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隱瞞真實情況的行為。一般通過積極作為,如虛構、編造事實等表現(xiàn)出來。不作為,如沉默,并不當然構成欺詐行為。但是,如果按照法律、合同、交易習慣、誠實信用原則當事人有告知事實的義務而表示沉默時,則認為是隱瞞真實情況的行為,構成欺詐。構成欺詐行為的要件有:第一,有欺詐他人的故意。第二,有欺詐行為。第三,欺詐行為自始至終違背誠信原則。第四,因欺詐行為使他人陷于錯誤認識,并據(jù)此進行了不真實的意思表示。脅迫,指當事人因不當預告將來加以禍害并使他人陷于恐怖的行為,如以給個人或單位的榮譽、名譽和財產(chǎn)造成損害為要挾等。脅迫的構成要件是:第一,行為人主觀上有脅迫的故意。第二,客觀上使他人陷于恐怖。第三,他人因陷于恐怖而不得不迎合脅迫人的意愿,作出不真實的意思表示。欺詐與脅迫的合同因當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不真實、不自愿,并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而無效。

(2)當事人進行虛假意思表示的合同,包括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偽裝的合同(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惡意串通,指當事人串通合謀實施的損人利己行為,強調雙方通謀,如當事人以來料加工合同為名合謀倒賣進口原料,逃避關稅,損害國家利益。偽裝,指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行為,如為避免破產(chǎn)還債,企業(yè)將其資產(chǎn)無償贈送或低價出賣給其關聯(lián)企業(yè)等。惡意串通的合同與偽裝的合同,雖然當事人意思表示是自愿的,但并不真實(真實意思與合同內容不一致),履行合同會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屬于無效的合同。

3、因合同的內容、形式、訂立程序違法(強制性規(guī)定)而無效。

如從事違法經(jīng)營活動而訂立的合同,法律規(guī)定必須經(jīng)過審批才能生效的合同未經(jīng)過審批程序等。履行這樣的合同會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此外,如果合同中規(guī)定,造成對方人身傷害以及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對方財產(chǎn)損失時可以免予承擔法律責任時,該免責條款無效。

(1)無效合同自成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合同無效,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3)合同無效,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chǎn),應當予以返還(單方返還、雙方相互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傊?,通過返還財產(chǎn)、折價補償、賠償損失等方法使當事人的財產(chǎn)恢復到訂立合同之前的狀態(tài)。

(4)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財產(chǎn)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

(四)合同不成立與合同無效的區(qū)別。

合同不成立,指合同當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條款未達成一致意見,即因意思表示不一致而合同未訂立,包括要約和承諾的內容和方式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合同不成立時,當事人經(jīng)過再度協(xié)商,對合同條款進行補充和修改,合同仍然有成立生效的可能性。

合同無效,指已經(jīng)成立的合同因不符合合同有效要件,法律不予承認和保護。無效合同,從訂立時起就沒有法律效力。

(五)有效合同與無效合同的區(qū)別。

有效合同,當事人的合同利益受法律保護,履行合同是實現(xiàn)合同利益的惟一途徑。因此,合同當事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如果不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法律可以強制義務人履行合同義務,或通過強制義務人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彌補守約方所受到的利益損失,包括預期合同利益的損失。因此,違反有效合同應賠償當事人預期的合同利益損失。

無效合同,當事人預期的合同利益不受法律保護,合同不必履行。即使已經(jīng)履行,法律也要采取補救措施強制當事人將已經(jīng)得到的合同利益返還。所以,因合同無效而承擔賠償責任時。不賠償預期的合同利益損失。

三、法律效力不穩(wěn)定的合同(可以變更或者撤銷的合同)。

(一)可變更或可撤銷合同的特征。

可以變更或撤銷的合同,是指因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而損害了另一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合同。這類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不穩(wěn)定的,受損害一方合同當事人申請變更或撤銷合同可以導致合同無效。

可變更或可撤銷合同的特征是:具備合同有效的兩個要件--訂立合同的當事人具有合法的主體資格,合同的內容、形式和訂立程序不違法,但不符合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的要件,而且,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后果僅損害了一方當事人的利益。如果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后果是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屬于無效合同。

(二)可變更或可撤銷合同類型。

(1)違背當事人真實意思的合同,包括欺詐的合同、脅迫的合同、乘人之危的合同三種情況。欺詐和脅迫在無效合同中已經(jīng)論述。乘人之危,指一方當事人乘對方處于危難之機,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迫使對方作出不真實的意思表示,嚴重損害對方利益。

(2)意思表示有瑕疵(部分意思表示不真實或不自愿)的合同,包括重大誤解的合同與顯失公平的合同兩種情況。重大誤解,指行為人因對合同性質、合同內容、合同標的物的質量、數(shù)量、品種、規(guī)格或合同當事人發(fā)生重大誤解而進行了不真實的意思表示。重大誤解的構成要件是:當事人一方對與合同有關的重大事項產(chǎn)生了重大誤解;基于重大誤解,當事人意思表示有瑕疵(意思表示的內容與其真實意思相悖);意思表示有瑕疵是由于當事人自己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而不是由于對方欺詐;重大誤解導致合同當事人一方遭受重大損失。顯失公平,指一方當事人利用優(yōu)勢或者利用對方?jīng)]有經(jīng)驗,致使雙方的權利義務明顯違背公平、等價有償原則。

意思表示有瑕疵的合同,如果生效履行,必然會損害一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因此,因履行合同可能會受到損害的一方當事人,可以提出變更或撤銷合同。變更或撤銷合同的權力由人民法院和仲裁機構行使。合同被撤銷后,成為無效合同,其法律后果與無效合同相同。

可變更或可撤銷合同的性質是相對無效,即合同被撤銷后無效,在撤銷之前,是有效合同。在一方當事人可以行使撤銷權的期間內,這類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不穩(wěn)定的。通常情況下,因履行這類合同受到損害的當事人享有合同的撤銷權,有權請求成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這類合同。當事人申請后,經(jīng)法院或仲裁機構宣布變更的,變更后的合同有效。經(jīng)法院或仲裁機構宣布撤銷的,合同自訂立時起無效。如果當事人一方不申請撤銷或申請未被批準的,合同仍然有效。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合同撤銷權時以下事由消滅:(1)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的;(2)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的。

(四)無效合同與可以撤銷合同的區(qū)別。

合同被依法撤銷后,自合同成立時起無效,其法律后果與無效合同相同。但二者也有明顯區(qū)別:

(1)無效合同的法律后果是絕對無效,自合同成立時起便無效,因此,它始終不產(chǎn)生任何法律效力??沙蜂N合同法律后果是相對無效,即合同被撤銷之前是有效合同,經(jīng)撤銷后是無效合同,而合同是否撤銷,由合同當事人(通常是因合同而利益受到損害的一方)自行決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或機構提出撤銷合同申請,并經(jīng)裁決撤銷后,合同才無效(自始無效)。但在合同被依法撤銷之前以及有合同撤銷權的人超過法定期限未行使撤銷權時,合同有效。

(2)無效合同,人民法院和仲裁機構依職權就可以宣布其無效,不一定要經(jīng)利害關系人的申請。可撤銷合同,必須要經(jīng)利害關系人(利益受到損害的一方當事人)向法院或仲裁機構提出撤銷申請,并經(jīng)裁決后才能依法撤銷。

擔保書的法律效力篇九

中國工商銀行:

借款申請人 向貴行申請流動資金貸款 萬元,用途為 ,期限 ,如獲貴行批準,我公司將為其依約履行還款義務提供 擔保。并承諾:基于該擔保向貴行提供的`有關資料均真實有效,如有虛假,我公司自愿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

擔保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承 諾 書

xxxxxxxx融資擔保有限公司:

本人xx(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xxxx)向貴公司作出承諾,自愿將本人單獨所有的位于xx市xxx區(qū)xxx路xxx號xxxx小區(qū)xx號樓x單元x層xxx室,房產(chǎn)證號:xx市房權證字第xxxxxxx號的房屋為xxx貸款擔保項目提供抵押擔保。

承諾人:

年 月 日

*****貸款公司:

我單位四位同志201*年向貴公司貸款***萬元,分別為姓名*月*日貸款***萬元,**月**日貸款***萬元。姓名*月*日貸款***萬元,**月**日貸款***萬元。姓名*月*日貸款***萬元,**月**日貸款***萬元。姓名*月*日貸款***萬元,**月**日貸款***萬元。以上貸款全部用于公司業(yè)務周轉,因此帶來的一切經(jīng)濟、法律責任全部由我公司全權承擔。

特此承諾

********公司

二o一**年***月**日

尊敬的客戶先生(女士):

你與借款人與年月日簽訂了《借款合同》(借款金融為人民幣元整,小寫元,利息為月利息15‰),本公司恒重承諾:如借款人不能及時歸還你的本金及利息,我們將以本公司之資金先予償還,擔保期限至該筆貸款的本息全部清償為止,同時你將該債權無條件全部轉移至我公司,并提供全部協(xié)助義務辦理相關手續(xù)。

本擔保書經(jīng)公司簽章后具有法律約束力。

商丘平安投資信息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擔保書的法律效力篇十

甲方(贈與人):身份證號碼:乙方(受贈人):身份證號碼:甲方自愿將其下所有的`不動產(chǎn)房產(chǎn)贈與乙方。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guī)定,雙方自愿達成贈與房產(chǎn)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其坐落于東臺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濱河花苑一期,號樓單元室,建筑面積平方米;房產(chǎn)贈與乙方,乙方自愿接受該房屋。該房屋占用房屋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一并贈與。該房屋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并贈與。

第二條:甲方承諾所贈房屋不存在權屬糾紛,并保證不受他人合法追索。如將來此房產(chǎn)所涉糾紛均與乙方無關。在簽訂此合同之日起內,甲方將該房產(chǎn)取得該房產(chǎn)房產(chǎn)所有權證交與乙方所有。并在乙方能辦理過戶手續(xù)時積極協(xié)助辦理。

第三條:甲方保證房屋在此贈與合同簽訂前以及合同簽訂后一直到過戶完畢期間該房屋權屬狀況完整和其他狀況完整。

第四條:甲方?jīng)]經(jīng)乙方同意不得將此房抵押、轉賣或出租給他人,否則抵押、轉賣或出租行為無效。

第五條:甲方贈與乙方房產(chǎn),如有所需,可以將本合同在雙方簽訂后經(jīng)公證處公證,并不得撤銷。

第六條:甲、乙雙方確認,雖然房屋所有權證未作記載,但依法對該房屋享有共有權利人均已書面同意將該房屋贈與給乙方。

第七條:本契約未經(jīng)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xié)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xié)議以及本契約的附件均為本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八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共壹頁,一式份。其中甲乙雙方各留執(zhí)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證件身份證號碼:證件身份證號碼: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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