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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確認調解申請書(優(yōu)秀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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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確認調解申請書(優(yōu)秀18篇)
2023-11-20 22:29:59    小編:ZTFB

總結是一種反思的機會,能夠讓我們更好地了解自己的經(jīng)驗和成長??偨Y要有自己的思考和觀點,不要過多抄襲他人。一起來看看以下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總結范文,相信能夠給大家?guī)硪恍┧伎己蛦⑹尽?/p>

司法確認調解申請書篇一

由此可見,若裁定合法有效,則證明原審法院因違法審判、且拒不移送和讓犯罪嫌疑人在自己的眼皮底下轉移走全部財產(chǎn)的損害后果,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也表明在超過了十年的追訴時效后再移送,就應追究法院有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如果該裁定不合法,如前所述,該院已沒有任何理由回避其所應承擔的賠償責任,同時也是有意保護犯罪嫌疑人的枉法裁定。

事實上,無論黃金鳳等人的行為是否涉嫌詐騙犯罪,在目前情況下(即已經(jīng)超過了十年的追訴時效后),新安縣人民法院對[2010]新經(jīng)初字第83號案裁定駁回起訴,是極端錯誤的,同樣屬于枉法裁判。

首先是對審判監(jiān)督權的濫用。對于2012年已判決生效的案件,在11年后的20引用的司法解釋作為再審時裁定駁回起訴的依據(jù)是錯誤的,或者說是一出戲弄法律的滑稽劇。

根據(jù)上述因法院違法行為所造成的損害事實,依照《國家賠償法》根據(jù)上述因法院違法行為所造成的損害事實,依照《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一條、最高院《關于審理人民法院國家賠償確認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試行)》(法釋〔2013〕10號)第十一條第九、十、十五項等規(guī)定,洛陽中院及新安縣法院應對確認申請人的下列直接經(jīng)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2、差旅費。

岳陽至新安、洛陽、鄭州、北京至2014年2月底止共88次,1978天(催辦執(zhí)行和抵制、控訴違法行為上訪、申訴),已實際花費差旅費26萬余元。

3、誤工費。

自2012年12月至2014年2月底止,誤工費總額116090元。

4、違法執(zhí)行導致確認申請人上訪期間,露宿街頭、饑寒交迫從而染上和引發(fā)黃膽干炎、糖尿病等許多疾病的治療費等其他費用及其它損失100萬元。

直接損失合計在1934590元以上。兩級法院給確認申請人造成了如此巨大的損失,在中央有關部門數(shù)十次批辦下,直至2014年3月25日,確認申請人才從市政法委拿到了區(qū)區(qū)11萬元,尚不足實際損失的零頭。

綜上所述,請求法院確認新安縣人民法院、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010]新經(jīng)初字第83號案的審理、執(zhí)行過程中行為違法;并確認兩法院對確認申請人所造成的直接經(jīng)濟損失1934590元,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此致

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申請日期:

司法確認調解申請書篇二

請求勞動仲裁委確認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系。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位于_____________項目部,從事木工的`工作,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上午10:00左右,刮起了大風,申請人被大風刮起的一塊木板砸到右腿上,工友__________及其他工友將申請人送至解放軍第四七四醫(yī)院就診,經(jīng)該醫(yī)院診斷為右側脛骨中下段骨折;右側小腿皮膚軟組織挫傷。

出院后,申請人多次與被申請人協(xié)商做傷殘等級鑒定,被申請人以各種不正當理由拒絕在工傷認定申請表蓋章,申請人無奈特向貴委申請仲裁,確認與被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系。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區(qū)勞動仲裁委。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司法確認調解申請書篇三

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甲乙雙方特簽訂本債權債務確認書。甲乙雙方確認:

一、甲乙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了編號為________的《借款合同》,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乙方確認已經(jīng)收到了甲方的出借款項,甲方對乙方享有債權。

二、經(jīng)雙方對賬確認,截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乙方尚欠甲方借款本金為人民幣________元,尚欠利息為人民幣________元。

三、該筆借款的利息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利率為________/月,不足一月的,按每月30天的標準折算成日利率計算,在借款期限內,該利率保持不變。

四、還款和付息方式:乙方承諾按以下方式償還所有欠款:

五、本確認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簽字蓋章附乙方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后生效。其他事宜按原合同約定執(zhí)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司法確認調解申請書篇四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參考。

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訴訟代理人:

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訴訟代理人:

申請人???????????????和申請人??????????????????糾紛一案,經(jīng)xx市人民法院委派特邀調解員xxx進行調解,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

二、

三、

現(xiàn)請求xx市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述協(xié)議予以司法確認。

申請人承諾:申請人處于解決糾紛的目的自愿達成協(xié)議,沒有惡意串通、規(guī)避法律的行為;

如果因為該協(xié)議內容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愿意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其他法律責任。

此致

xx市人民法院。

附:調解協(xié)議書、購銷合同、企業(yè)詢征函等。

申請人:

申請人:

2020年??月??日。

申請人:(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申請人:(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申請人??????????因?????糾紛,于??年??月?日經(jīng)????(調解組織)主持調解,達成了如下調解協(xié)議:

(寫明調解協(xié)議內容,或者將調解協(xié)議作為附件)。

現(xiàn)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述協(xié)議予以確認。

申請人出于解決糾紛的目的自愿達成協(xié)議,沒有惡意串通、規(guī)避法律的行為;

如果因為該協(xié)議內容而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愿意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其他法律責任。

此致

泗水縣人民法院。

附:??(人民調解協(xié)議書及有關證明材料)。

申請人:???(簽章)。

申請人:???(簽章)。

申請人:(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申請人:(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等基本情況)。

申請人因糾紛,于年月日經(jīng)(調解組織)主持調解,達成了如下調解協(xié)議:

(寫明調解協(xié)議內容,或者將調解協(xié)議作為附件)。

現(xiàn)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述協(xié)議予以確認。

申請人出于解決糾紛的目的自愿達成協(xié)議,沒有惡意串通、規(guī)避法律的行為;

如果因為該協(xié)議內容而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愿意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其他法律責任。

此致

×××人民法院。

附:……(人民調解協(xié)議書及有關證明材料)。

申請人×××(簽章)。

申請人×××(簽章)。

×××人民法院。

保山市隆陽區(qū)人民法院:

我(我單位)與的糾紛,經(jīng)調解組織調解,已達成調解協(xié)議。因我(我單位)認為有必要確認該協(xié)議的效力,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特申請人民法院依法確認調解協(xié)議的效力。

申請人:

二〇??年??月??日。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訴訟代理人:×××,……。?。

被申請人(原申請人):×××,……。?。

……?。

(以上寫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基本信息)?。

請求事項:?。

撤銷××××人民法院(××××)……民特……號民事裁定。?。

事實和理由:?。

……(寫明確認調解協(xié)議裁定錯誤的事實和理由)。?。

此致××××人民法院?

附:××××人民法院(××××)……民特……號民事裁定書?。

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

××××年××月××日?。

?

司法確認調解申請書篇五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日經(jīng)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調解,達成如下調解協(xié)議:

現(xiàn)請求渝北區(qū)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述協(xié)議予以司法確認。

申請人承諾:申請人出于解決糾紛的目的`自愿達成協(xié)議,沒有惡意串通、規(guī)避法律的行為;如果因為該協(xié)議內容而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愿意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其他法律責任。

此致

_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司法確認調解申請書篇六

________農業(yè)社:

申請人因_______原因,自愿把自己在________村社家庭承包經(jīng)營的農用地(經(jīng)營權證書號為_______號,戶主為_______;共有人為_______,共_______畝進行農村土地經(jīng)營權流轉,其中耕地_______畝(其中田_______畝,土_______畝),流轉期限為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共計_______年,流轉價格為_______元/年;非耕地畝,流轉期限為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共計_______年,流轉價格為_______元/年。特申請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流轉備案。

申請人:_______(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司法確認調解申請書篇七

請求對雙方申請人達成的《人民調解協(xié)議書》進行確認。

申請人因勞動爭議糾紛,于______年__月__日經(jīng)______________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調解,達成了《人民調解協(xié)議書》(見附件1附后).現(xiàn)請求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述協(xié)議予以確認。申請人出于解決糾紛的目的'自愿達成協(xié)議,沒有惡意串通、規(guī)避法律的行為;如果因為該協(xié)議內容而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愿意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其他法律責任。

____年__月__日。

司法確認調解申請書篇八

申請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寫明工作單位和職務或者職業(yè)),住……。聯(lián)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訴訟代理人:×××,……。

申請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寫明工作單位和職務或者職業(yè)),住……。聯(lián)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訴訟代理人:×××,……。

(以上寫明申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等基本信息)。

請求事項:

確認申請人×××與×××于××××年××月××日達成的……(寫明調解協(xié)議名稱)有效。

事實和理由:

××××年××月××日,申請人×××與×××經(jīng)……(寫明調解組織名稱)主持調解,達成了如下調解協(xié)議:……(寫明調解協(xié)議內容)。

申請人出于解決糾紛的'目的自愿達成協(xié)議,沒有惡意串通、規(guī)避法律的行為;如果因為該協(xié)議內容而給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的,愿意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其他法律責任。

此致

××××人民法院。

附:調解協(xié)議及調解組織主持調解的證明等材料。

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

××××年××月××日。

司法確認調解申請書篇九

法定代表人:

申請請求:

請求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確認被確認申請人的(xx)和行初字第4號《行政判決書》捏造公(治)繳字[xx]第01號《收繳物品清單》是具體行政行為,造成確認申請人的土地流轉價款單重復扣押,屬違法行為。

事實和理由:

座落在和平縣大壩鎮(zhèn)半坑“長窩”山,是和平縣大壩鎮(zhèn)高發(fā)村新民小組曹周仁的責任山,和高發(fā)字第291號《土地房產(chǎn)證》,種類:山;地名:長窩;面積:壹畝;四至:東至坑腳;南至垇;西至山頂;北至大路。權屬清楚,四至分明。

自2月17日,和平縣大壩鎮(zhèn)高發(fā)村新民、嶺子兩村民小組,對該責任山公開招標承包,曹新晃中標,簽訂了《租山合同》,和平縣大壩鎮(zhèn)法律服務所監(jiān)證《租山合同》。由于曹新晃缺乏資金開發(fā),主動邀請確認申請人入股,簽訂了《合作協(xié)議書》,新民村民小組長曹明祥的認可。199月8日,曹新晃與和平縣大壩鎮(zhèn)人民政府吳輝庭副鎮(zhèn)長、河源市泰亨高嶺土開發(fā)有限公司經(jīng)理黃金水簽訂了土地流轉《協(xié)議》的意向,是主合同。xx年5月7日,進行土地流轉,和平縣大壩鎮(zhèn)人民政府簽發(fā)了《和平縣大壩鎮(zhèn)高嶺土征地表》等一系列完善的手續(xù)。該土地流轉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條:“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jīng)發(fā)包方同意;采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fā)包方備案。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流轉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一)雙方當事人姓名、住所;(二)流轉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轉土地的用途;(五)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六)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七)違約責任。”第三十六條的規(guī)定:“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流轉的轉包費、租金、轉讓費等,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確定。流轉的收益歸承包方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不得擅自截留、扣繳?!痹摿鬓D合同的《和平縣大壩鎮(zhèn)高嶺土征地表》是從合同,雖然存在締約過失,使人誤以為征地,從合同實質是土地流轉價款單,土地流轉的收益歸承包方所有,土地流轉價款必須支付給承包人,是確認申請人、曹新晃及新民、嶺子兩村民小組合法財產(chǎn)。

xx年1月17日,在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七審判庭在審理(xx)河中法終字第17號確認申請人訴被告曹新晃、第三人和平縣國土資源局、和平縣大壩鎮(zhèn)人民政府、河源市泰亨高嶺土開發(fā)有限公司關于征地補償款分割糾紛時,第三人和平縣大壩鎮(zhèn)人民政府代理律師曾文標出示了和平縣公安局警察大隊開具的《證明》,證明載明:“和平縣大壩鎮(zhèn)高嶺土管理站印章沒有在和平縣治安警察大隊備案?!贝_認申請人認為和平縣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隊造假,該印章是備了案的`,嚴重干擾了司法秩序,參加民事糾紛。xx年1月20日,向和平縣公安局紀檢組投訴,隨后,向河源市公安局、廣東省公安廳逐級投訴。

xx年11月1日,和平縣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隊以確認申請人投訴其造假為由,騙取了確認申請人的《和平縣大壩鎮(zhèn)高嶺土征地表》及《領條》,作出了公(治)決字[xx]第01號《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公(治)繳字[xx]第01號《收繳物品清單》?!豆残姓幜P決定書》與《收繳物品清單》是同一編號,是主從關系,《收繳物品清單》是處罰的內容以備查閱的作用,沒有告知救濟途徑(《收繳物品清單》的內容是:《和平縣大壩鎮(zhèn)高嶺土征地表》與《領條》)。確認申請人通過和平縣人民政府行政復議、和平縣人民法院行政訴訟,(xx)和行初字第4號《行政判決書》撤銷了公(治)繳字[xx]第01號《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該行政處罰糾紛得到了解決。

然而,(xx)和行初字第4號《行政判決書》,被確認申請人故意捏造《收繳物品清單》的具體行政行為,并將它維持收繳。這樣,使確認申請人的土地流轉主合同《協(xié)議》仍然生效的情況下,使確認申請人土地流轉價款單《和平縣大壩鎮(zhèn)高嶺土征地表》的從合同,重復扣押,給確認申請人造成損害。這是被確認申請人的行為,不是和平縣公安局具體行政行為,該案的案由是行政處罰糾紛,所審查的是和平縣公安局對確認申請人的處罰的具體行為是否合法。而(xx)和行初字第4號《行政判決書》故意捏造《收繳物品清單》的具體行政行為,是被確認申請人的行為,是司法行為,不在和平縣公安局的具體行政行為審查范圍,和平縣公安局具體行政行為的審查至今結束,不存在通過審判監(jiān)督程序來解決土地流轉價單問題。被確認申請人捏造《收繳物品清單》是具體行政行為,并給予收繳,使確認申請人無法拿回處罰的物品,給確認申請人造成損害。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民法院國家賠償確認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試行)》第十一條第一款第八項的規(guī)定:“被申請人確認的案件在原審判、執(zhí)行過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確認違法:(八)違反法律規(guī)定,重復查封、扣押、凍結確認申請人財產(chǎn),給申請人造成損害的?!庇捎?xx)和行初字第4號《行政判決書》在撤銷《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前提下,卻故意故意捏造《收繳物品清單》是具體行政行為,屬實是被確認申請人的行為,使確認申請人的土地流轉價款單重復扣押,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民法院國家賠償確認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試行)》第十一條第一款第八項的規(guī)定,現(xiàn)要求河源市中級人民法院確認被確認申請人的(xx)和行初字第4號《行政判決書》捏造公(治)繳字[xx]第01號《收繳物品清單》是具體行政行為,造成確認申請人的土地流轉價款單重復扣押,屬違法行為。

呈: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

申請日期:

司法確認調解申請書篇十

第十三條當事人一方申請調解的,應當向調解機構提交書面申請,并按被申請人人數(shù)提交副本。

(一)申請人和被申請人的單位名稱、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

(二)委托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單位、職務和住址;

(三)爭議的主要事實和證據(jù);

(四)調解請求和理由。

第十四條調解機構收到申請書后,經(jīng)審查,對符合本辦法規(guī)定的,應當在五日內將申請書副本發(fā)送被申請人。被申請人在收到申請書副本后五日內用書面答復是否同意調解。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或者被申請人答復不同意調解的,調解機構應當自接到申請書或答復書之日起七日內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說明理由。

被申請人在收到申請書副本后逾期不作答復的,應視為不同意調解。

第十五條第三人對當事人爭議的標的有獨立請求權的或與調解結果有利害關系的,可以申請參加調解或由調解機構通知其參加調解。

第十六條當事人可以委托一人或二人代理參加調解。代理人在參加調解時,應當向調解機構提交委托代理書。委托代理書必須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經(jīng)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第十七條在調解期間當事人雙方可自行和解。申請人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調解請求,被申請人也可以另行提出調解請求。

第十八條經(jīng)調解達成協(xié)議的,應當制作《商業(yè)經(jīng)濟糾紛調解書》,調解書的內容不得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調解書經(jīng)當事人雙方簽字后生效。一方不簽字的視為調解不成。當事人雙方應當在調解書生效后十五日內或調解書約定期限內主動履行。

當事人一方不按期履行義務,另一方當事人可向原調解機構申請監(jiān)督執(zhí)行。

調解機構接到監(jiān)督執(zhí)行申請書后,應當在五日內通知義務方當事人,在指定的期限內履行。逾期不履行,是本系統(tǒng)的可以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對義務方的法定代表人給予處分或提出處分建議,原應履行的義務不得免除;不是本系統(tǒng)的,可向有關部門建議給予處分,并由有關部門督促義務方繼續(xù)履行調解書規(guī)定的義務。

第二十條調解機構應當在收到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終結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終止調解。

申請人向調解機構請求撤回調解申請或被申請人請求終止調解的,調解機構應當準許。

第二十一條經(jīng)調解不成的,或者調解協(xié)議生效前反悔的,當事人可按國家規(guī)定向有關部門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調解發(fā)生的實際費用開支,由申請人墊付。調解終結,按當事人雙方責任分擔,具體數(shù)額,由調解機構決定。

當事人請求撤回、終止調解的,調解經(jīng)濟糾紛的實際開支,由請求人負擔或由調解機構決定由當事人按比例分擔。

司法確認調解申請書篇十一

鎮(zhèn)村農業(yè)社:

申請人因_________________原因,自愿把自己在榮縣雙古鎮(zhèn)村社家庭承包經(jīng)營的農用地(經(jīng)營權證書號為_________________號,戶主為_________________;共有人為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_____畝進行農村土地經(jīng)營權流轉,其中耕地_________________畝(其中田_________________畝,土_________________畝),流轉期限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____________年,流轉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元/年;非耕地畝,流轉期限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____________年,流轉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元/年。特申請辦理農村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流轉備案。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司法確認調解申請書篇十二

法定代表人:______職務:______。

申請將強制執(zhí)行款轉入申請人銀行賬戶。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與被申請人________強制執(zhí)行一案,業(yè)經(jīng)貴院立案處理?,F(xiàn)特向貴院申請將該案執(zhí)行款______元轉入申請人以下賬戶: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開戶行:徽商銀行________________支行。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______。

______。

______。

司法確認調解申請書篇十三

當事人:

蘭花玉(繼母,繼承人),女,19**年**月**日生,漢族,現(xiàn)住上海市**區(qū)**路**弄**室。

佘敏方(繼子,繼承人),男,19**年**月**日生,漢族,現(xiàn)住上海市**區(qū)**路**弄**室。

佘亦藍(繼女,繼承人),女,19**年**月**日生,漢族,現(xiàn)住上海市**區(qū)**路**弄**室。

原西北工業(yè)學院畢業(yè)、1995年元月退休于**解放軍****工廠的佘茂林(蘭花玉丈夫、佘敏方和佘亦藍父親),20xx年11月18日過世。佘茂林生前所立自書遺囑內容包括:一是安葬費、工作單位有關補助,均由蘭花玉領去;二是大光路58號29幢208室歸佘敏方,但須交15萬元于蘭花玉以作補償;三是吳康四村49號208室房產(chǎn),可讓蘭花玉居住到過世后歸還,否則應按房價升值和原有購房出資比例,扣去其用于我治病費用后分給蘭花玉全權處理;四是我原工作單位有關對老職工福利分房的處理,由蘭花玉與佘敏方、佘亦藍共同商議處理。

現(xiàn)三方當事人對如何落實被繼承人佘茂林遺囑意見有悖,請求居委會等有關調解組織給予調解。調解人員指出,首先,該遺囑形式要件構成齊全,內容大部合法有效。其次,吳康四村49號208室房產(chǎn),由于權利人系佘敏方和佘茂林外孫***,并非佘茂林生前合法財產(chǎn),遺囑人無權處分,該條內容應屬于無效。再次,安葬費、遺囑人原單位有關補助,亦不是遺囑人生前合法財產(chǎn),而且遺囑只說“領去”,并沒有明確權屬處置。

經(jīng)居委會等調解組織主持,三方當事人遵循互諒互讓精神,根據(jù)被繼承人佘茂林遺囑和繼承法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充分協(xié)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供三方共同遵行:

一、被繼承人的喪葬補助費、撫恤金、補助費以及被繼承人原單位有關補助或者其他不可預見補貼,均由蘭花玉領取并歸蘭花玉所有。

二、大光路58號29幢208室房屋產(chǎn)權歸佘敏方所有,蘭花玉和佘亦藍應當協(xié)助佘敏方辦妥變更登記手續(xù),所需各項費用由佘敏方承擔,佘敏方支付15萬元人民幣給蘭花玉以作補償。

三、盡管遺囑人對吳康四村49號208室房產(chǎn)遺囑處分無效,但佘亦藍仍自愿支付給蘭花玉人民幣3萬元補償,以表達誠意。該3萬元人民幣補償支付后30日內,蘭花玉搬出該房屋。

四、遺囑人佘茂林所述其原單位福利分房的期權,如果原單位能夠兌現(xiàn),由蘭花玉、佘敏方、佘亦藍三人均等出資購買,產(chǎn)權按份共有,各占三分之一,如果出售亦按該比例分割出售所得。

五、如被繼承人還有其他未列入遺囑的遺產(chǎn),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均由蘭花玉自行處理和所有,與佘敏方、佘亦藍無關。但如果辦有關手續(xù)需要時,佘敏方、佘亦藍應當給予協(xié)助。

以上遺囑繼承分割,三方當事人再無其他爭議,主持調解的居委會等調解組織予以支持。三方當事人一致同意將此協(xié)議書申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予以司法確認。

蘭花玉(簽章)20xx年月日。

佘敏方(簽章)20xx年月日。

佘亦藍(簽章)20xx年月日。

調解組織1(簽章)20xx年月日。

調解組織2(簽章)20xx年月日。

調解組織3(簽章)20xx年月日。

文檔為doc格式。

司法確認調解申請書篇十四

申請人之間因法定繼承糾紛,于xxxx年xx月xx日,經(jīng)大肚川鎮(zhèn)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調解,達成了如下調解協(xié)議:

一、

二、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調解法》第三十三條之規(guī)定,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此協(xié)議自生效之日起30日內,共同向東寧縣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經(jīng)確認后的調解協(xié)議,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未完全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東寧縣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三、本協(xié)議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具有民事合同之效力,當事人應當按照協(xié)議條款自覺及時履行各自的義務,不得擅自反悔、變更或者解除本協(xié)議。

四、本協(xié)議一式六份,申請人、被申請人各執(zhí)一份,大肚川鎮(zhèn)人民調解委員會留存一份,報請東寧縣人民法院一份。(附xx人調字第號人民調解協(xié)議),現(xiàn)請求東寧縣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述協(xié)議予以確認。

1

申請人出于解決糾紛的目的自愿達成協(xié)議,沒有惡意串通。規(guī)避法律行為;如果因為該協(xié)議內容而給他人造成損害的,雙方當事人愿意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和其他法律責任。

此致

xx縣人民法院。

司法確認調解申請書篇十五

申請人:張三,男,1958年4月8日出生,漢族,農民,住址:xx省xx市灞橋區(qū)xx村。

委托代理人:xx,xx仁和萬國律師事務所律師。

申請事項:依法申請xx市*局分局重新委托鑒定機構對申請人張三損傷程度進行鑒定。

事實與理由:

xx市*局分局內設有法醫(yī)鑒定機構,申請人認為應當考慮先由*分局內設的法醫(yī)鑒定機構對申請人進行損傷程度鑒定。如果鑒定事項屬于復雜疑難鑒定事項或者有其他特殊情況,才有必要考慮對外委托。申請人的傷情并非復雜疑難問題,不需要對外委托鑒定。

如果確有必要對外委托xx市*局分局也應該委托具有良好聲譽的權威鑒定機構來鑒定,而xx司法鑒定中心并不具有勝任的資格。申請人接受鑒定事后得知,xx司法鑒定中心并未入選xx市中級*法院法醫(yī)學、文檢鑒定機構入冊機構名冊內,該鑒定機構無論在聲譽還是在鑒定水平的權威*方面都是不入流的鑒定機構,其不正規(guī)的做事風格一度受到業(yè)界詬病,其權威*并未得到司法機關、保險公司、律師事務所、受害人等廣泛認可。申請人認為鑒定涉及刑事責任追究,xx市*局灞橋分局委托xx司法鑒定中心對鑒定申請人損傷程度鑒定考慮不周,應重新委托鑒定機構鑒定。

司法確認調解申請書篇十六

依法確認被申請人和申請人之間存在勞動關系。

___。

___。

月份申請人通過到被申請人處工作,被安排做,月工資元,雙方?jīng)]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____年__月__日。

__。

時,申請人在上班中發(fā)生事故,造成申請人的。當場送往醫(yī)院。事故發(fā)生后,因單位沒有給申請人繳納工傷保險,也不為申請人申請工傷,致使其無法享受工傷待遇,給申請人造成重大傷害及損失。

申請人認為,被申請人的行為違反《勞動合同法》、《工傷保險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致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保障。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xiàn)向貴委申請仲裁,請求裁決申請人和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系,望貴委依法支持申請人的仲裁請求。

___。

20__年__月__日。

司法確認調解申請書篇十七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男,生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漢族,__________省__________縣人,住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xiāng)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農民。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男,生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漢族,__________省__________縣人,住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xiāng)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農民。

本院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受理了申請人__________與被申請人__________承包地糾紛調解協(xié)議確認案。該糾紛經(jīng)__________鄉(xiāng)人民調解組織調解,申請人達成以下調解協(xié)議:

2.雙方承包地交界按現(xiàn)場丈量定界為準,以后不得再以此發(fā)生糾紛。

經(jīng)審查,上述協(xié)議合法有效,本院予以確認。本確認書與判決書、調解書等裁判文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按協(xié)議自覺履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不按協(xié)議履行義務,另一方可據(jù)此確認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本確認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后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審判員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書記員_______________。

司法確認調解申請書篇十八

被申請人(賠償義務人):

被申請人(賠償義務人):

確認請求:

2、確認新安縣人民法院、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確認申請人所造成的直接經(jīng)濟損失1934590元,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損害事實及要求賠償?shù)睦碛桑?/p>

一、確認申請人因追索勞務報酬,早已依法取得執(zhí)行人主體資格。

新安縣人民法院在[2010]新經(jīng)初字第83號案,是因為11月13日,申請人作為湖南岳陽雙貓植物油有限公司(簡稱雙貓公司)的采購員,在經(jīng)手辦理煤碳采購業(yè)務時,造成了11萬元押金無法追回而引發(fā)的訴訟。案發(fā)后至底止,雙貓公司為追回押金花費了訴訟費、差旅費等數(shù)萬元。此后,雙貓公司無理追究申請人的個人責任(當初雙貓公司在起訴書中為了強調陳碧波的個人責任,亦將其列為“當事人”,詳見訴訟卷p1),將全部債務均轉嫁給申請人,自此扣發(fā)了申請人此前應得的業(yè)務提成款18萬余元,并停發(fā)了工資,只是授權申請人(作為全權代理人)以公司名義將款項追回后抵付勞務報酬。雙貓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進入清算程序,雙貓公司出具了書面承諾由申請人享有該案中雙貓公司的權利。即申請人已依法取代了雙貓公司成為申請執(zhí)行人(相關證據(jù)材料均已提交法院)。在確認申請人208月6日明確以當事人的名義向洛陽中院提交《請求追加段麗霞為被執(zhí)行人,變更執(zhí)行主體的申請報告》后,法院沒有對執(zhí)行主體變更等依法作出裁定,可能也正是由于確認申請人“難纏”,寧可繼續(xù)違法,也不愿意賦予申請人一個有利于主張權利的身份。

由于83號案的申請執(zhí)行人,自20起實際上就已由雙貓公司變成了確認申請人,83號案執(zhí)行錯誤的受害主體是確認申請人個人,并非已經(jīng)消亡的法人單位雙貓公司,因此確認申請人具有賠償請求人的主體資格。兩級法院未依法變更申請執(zhí)行人的主體資格本身就是違法的。

1、該案在審理、執(zhí)行過程中法院不依法采取保全措施、而且使黃金鳳、段麗霞在該案審理期間通過離婚方式分別轉走的、可用于還債的夫妻共同財產(chǎn)在90萬元以上(段證實黃借機轉走了47萬余元財產(chǎn)后才協(xié)議約定夫妻共同財產(chǎn)全部歸段所有)。該案本可以得到足額執(zhí)行,但從一開始就由審理法院造成了對判決難以執(zhí)行的局面。

2、該案經(jīng)向新安縣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后,該院在長達五年的時間內,無專人執(zhí)行、沒有執(zhí)行筆錄,即沒有實際的執(zhí)行行動。特別是當黃金鳳于7月在商丘涉嫌詐騙被關押在監(jiān)時,確認申請人多次請求并經(jīng)新安縣人大多次催促新安縣法院去提審黃金鳳,以便查清財產(chǎn)狀況和采取執(zhí)行措施,但有關執(zhí)行人員卻在長達一年半的時間內沒有作出任何反應,并以各種不成立的理由進行搪塞。此后黃金鳳又已神出鬼沒,找不到人了。再次喪失了執(zhí)行良機。

對于以上違法行為,經(jīng)洛陽中院紀檢部門根據(jù)中央紀委、河南省高法的有關指示精神進行了調查、核實,并于6月11日印發(fā)了[]90號通報。

3、2010年洛陽中院將該案提級執(zhí)行后,3月14日的12.6萬元徐州王酒抵債問題,該院執(zhí)行局有關人員違法拒絕確認申請人“三證齊全、評估拍賣”的主張,認為確認申請人應無條件接受,而且認為該案不能按照法律的規(guī)定全額執(zhí)行,只能以總額16萬元了結。因確認申請人堅持依法評估拍賣和全額執(zhí)行,造成有關人員“了難”不成,該案被再次撂到了一邊,不但一直沒有對繼續(xù)對黃金鳳(其在商丘市梁園區(qū)京廣小區(qū)4棟4樓的有住房)采取強制執(zhí)行措施,而且已扣押的12.6萬元徐州王酒也不知去向,從而導致了月17日送達的(2010)洛執(zhí)字第366號裁定所稱的“被執(zhí)行人一直下落不明,又無財產(chǎn)可供執(zhí)行”的后果。

其實,該案最終到了無法執(zhí)行的地步,并非裁定書所稱原因,完全是法院違法執(zhí)法所造成的后果。不說黃金鳳在商丘的其他可供執(zhí)行財產(chǎn),12.6萬元徐州王酒就說明了一切。

顯然(2010)洛執(zhí)字第366號裁定所稱的原因是臆造的、是與事實不符的欺上瞞下的說法,同時也是試圖回避已給確認申請人造成損害的賠償責任的違法裁定。但法院違法解除了已經(jīng)扣押的12.6萬元徐州王酒、且與被執(zhí)行人串通一氣繼續(xù)坑騙確認申請人的事實已無法否認。

洛陽中院此等作法不僅違反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zhí)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試行)》(法釋〔〕15號)第46條、第47條、第48條等規(guī)定,而且顯屬徇私舞弊和繼而作出枉法裁判的行為。

4、洛陽中院對確認申請人關于《請求追加段麗霞為被執(zhí)行人,變更執(zhí)行主體的申請報告》(2012年8月6日)置之不理,沒有將段麗霞追加為被執(zhí)行人,違反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zhí)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試行)》(法釋〔1998〕15號)第77條的規(guī)定。因為生效判決已認定黃金鳳是合伙企業(yè)的合伙人,且當年其妻段麗霞任該合伙企業(yè)會計,即黃金鳳、段麗霞以夫妻共同財產(chǎn)入伙、又共同參與經(jīng)營,且訴訟卷中的工商登記資料表明:該企業(yè)“為集體所有制”、“由全體成員集資”(p20)、“從業(yè)人數(shù)合計8人”(p31),無疑段麗霞是該企業(yè)必然的合伙人,況且該案訴訟期間黃與段離婚由段拿走了全部夫妻共同財產(chǎn)(顯然價值在47萬元以上)。

5、新安縣法院[]新民再字第2號民事裁定,是兩級法院的相關人員在玩弄對付確認申請人的違法手段時所作的枉法裁定,但卻再次證明了其必然要承擔賠責任。

該裁定雖然是法院試圖找出某些法律上不能執(zhí)行的托詞,但適得其反的是,這恰恰進一步證明了法院的違法行為給確認申請人造成了無法挽回的損失。旨在玩弄法律推卸責任的枉法裁判,難免陷入兩難邏輯境地:

假定該裁定合法有效,不僅該院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而且應追究有關辦案人員的刑事責任,該案在以前,新安縣人民法院已作為經(jīng)濟糾紛案件受理,使犯罪嫌疑人進了“法律保護箱”,對此案不會也不能追究刑事責任,11年以后的——在10年的刑事追訴期超過了一年后作出了駁回起訴的裁定,這意味著新安縣人民法院可以既讓11年前就已進入了執(zhí)行程序的民事案件不了了之,又保證了已無法對黃金鳳等人再追究刑事責任(更談不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法院使得權利人兩頭落空,造成了無法挽回的損失,如及時移送,被鐵碗追臟后,就不會有今天的損失(財產(chǎn)不會被非法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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