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閱讀

2023年民間簡單收養(yǎng)協(xié)議書(優(yōu)質8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11-24 05:28:32 頁碼:8
2023年民間簡單收養(yǎng)協(xié)議書(優(yōu)質8篇)
2023-11-24 05:28:32    小編:ZTFB

閱讀是獲取知識和擴大視野的重要途徑,通過閱讀可以拓展自己的思維和見識。宏觀和微觀的角度結合,可以讓總結更全面、準確。小編整理了一些總結的寫作思路和方法,供大家參考借鑒。

民間簡單收養(yǎng)協(xié)議書篇一

甲方:

乙方:

丙方:

為方便工作、生活,經(jīng)甲乙丙三方充分協(xié)商同意,于2009年9月19日共同購買廣西***公安局干部**其單位房改房一套。該房座落于現(xiàn)公安局院內,總價款捌萬伍仟元整。其中甲方出資伍萬伍仟元整,乙方出資叁萬元整,房地產(chǎn)權證書以甲方名義辦理。丙方出資叁仟元整,用于部分墻面裝修?,F(xiàn)就該房屋的產(chǎn)權歸屬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該房產(chǎn)屬甲乙丙三方共有財產(chǎn),三方均享有居住、管理和處置的權利。

二、甲乙雙方的子女及其他任何人均無權享有該房屋的繼承權和處分權。

三、今后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對該房屋作任何處理時,須經(jīng)甲乙丙三方共同協(xié)商解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作出決定。

四、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廣西**縣公證處保存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協(xié)議自甲乙丙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民間簡單收養(yǎng)協(xié)議書篇二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深圳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_出租的__________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1.1甲方_________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號/幢_______室_______(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_______出租實測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房屋類型為________,結構為________.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__________房屋土地證:__________________.

1.2甲方作為該房屋的產(chǎn)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系。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_________(已/未)設定抵押。

1.3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的要求;現(xiàn)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jù)。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_________使用,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yè)管理的規(guī)定。

2.2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guī)定須經(jīng)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3.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xù)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租賃期滿前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xù)租書面要求,經(jīng)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4.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租金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總計為(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十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該房屋租金___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xié)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乙方應于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支付違約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幣)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系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余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fā)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yè)管理、_________等費用由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

5.3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1租賃期間,乙方發(fā)現(xiàn)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fā)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tài)。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yǎng)護,應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yǎng)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guī)定須向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xù)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的_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jīng)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幣)向甲方支付該房屋占用期間的使用費。

7.2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狀態(tài)。返還時,應經(jīng)甲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guī)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并按規(guī)定向該房屋所在區(qū)、縣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或農(nóng)場系統(tǒng)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后,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并繼續(xù)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購買權。

9.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鑒定為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xiàn)被處分的。

9.2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jīng)乙方催告后_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xiàn)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裝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__月的;。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1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_____日內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chǎn)權轉移已受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路性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yǎng)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chǎn)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0.4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guī)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shù)的租金的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5乙方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范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恢復房屋原狀/賠償損失)。

10.6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guī)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

附件。

一、本合同適用于本市行政區(qū)域范圍內的商品房預租以及按市場化原則協(xié)商確定租金的房屋租賃,不包括按市政府規(guī)定的租金標準出租的公有居住房屋、行政調配方式出租和政府投資建造的公益性的非居住房屋以及在《條例》施行前按照市政府規(guī)定的租金標準出租的私有居住房屋的租賃。

二、預租僅限于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投資建造,并已取得預售許可證的商品房,但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已經(jīng)預售的商品房不得預租。

三、本合同條款中的[出租]或[預租]為提示性符號,表示該條款適用于出租行為或預租行為。本合同作為房屋租賃合同使用時,只能采用標有[出租]部分的內容;而作為商品房預租合同使用時,則[預租]部分的條款和補充條款中的“預租有關事宜”部分的條款。其他未標有符號的條款作為通用性條款,不論預租或出租都適用。

四、本合同用于商品房預租的,在該商品房竣工,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辦理了房地產(chǎn)初始登記、取得了房地產(chǎn)權征后,預租雙方當事人應當簽訂商品房使用交接書。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生效后該合同內的原預租條款履行完畢。

五、本合同文本系市房地資源局和深圳市工商管理局根據(jù)《深圳市房屋租賃條例》制定的示范文本(試行)其合同條款均為提示性條款,供租賃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本合同中的示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訂立補充條款予以明確。

六、本合同簽訂前,出租人應向承租人出具房地產(chǎn)權證或其他權屬證明,房地產(chǎn)開發(fā)企業(yè)向預租人出具預售許可證。并相互交驗有關身份證明。其中將房屋出租給外來流動人員的,出租人還應出示公安部門發(fā)放的《房屋租賃治安許可證》。

七、本合同簽訂后的15日內當事人應按規(guī)定辦理合同登記備案。其中,屬房屋租賃的,應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或農(nóng)場系統(tǒng)受理處辦理,領取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屬于商品房預租的,外銷商品房應向市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內銷商品房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預租商品房竣工取得房地產(chǎn)權證,由雙方當事人訂立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后,再按規(guī)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或農(nóng)場系統(tǒng)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租賃合同登記備案證明。租賃合同經(jīng)登記備案扣,當發(fā)生重復預租、出租、租賃期間房屋轉讓或設定抵押后被處分等事實時,可以對抗第三人。

八、凡當事人一方要求登記備案,而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記備案的一方可持本合同、有效身份證明等有關文件辦理登記備案。

約定由承租人承擔的費用外,剩余部分應當歸還承租人。

十、本合同文本可向市或房屋所在地區(qū)、縣房地產(chǎn)交易中心或農(nóng)場系統(tǒng)受理處購買。

十一、本合同為示范文本,供當事人參照使用。

十二、本合同的租賃關系由經(jīng)紀機構代理或居間的,則租賃當事人應當要求經(jīng)紀機構和經(jīng)紀人在本合同的最后頁簽字、蓋章。

民間簡單收養(yǎng)協(xié)議書篇三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訂了編號為no:的《xx市外銷商品房預售契約》/《xx市商品房買賣合同》(下稱“該契約”)?,F(xiàn)雙方經(jīng)友好協(xié)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

1.甲方同意按本協(xié)議約定的時間及條件與乙方處理相關事宜,依該契約的約定,甲方應向乙方返還雙倍定金、已付房價款及相應利息共計人民幣元,除尚未歸還之銀行貸款外,甲方需向乙方實際支付人民幣元。銀行貸款部分款項共計元由甲方年月日直接返還予貸款銀行,并向乙方提供銀行的收據(jù),做為乙方與銀行解除借款合同的依據(jù)。

2.雙方同意甲方按照下列期限,分期將除銀行貸款部分外的購房款直接支付給乙方:

(1)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計元直接返還款項。

(2)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計元直接返還款項。

(3)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計元直接返還款項。

(4)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計元直接返還款項。

(5)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計元直接返還款項。

(6)年月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款項計元,以及交付返還全部銀行貸款后銀行所提供的收據(jù)。

3.乙方如系以銀行抵押貸款方式支付部分房價款的,自本協(xié)議簽署之日起至該契約正式注銷之日,每月應向貸款銀行支付的抵押貸款月均還款(下稱“月均還款”),由甲方支付,乙方給予必要的配合,且乙方無須再向甲方歸還。

4.甲方按本協(xié)議第2條第(6)款約定執(zhí)行完畢后,雙方另行簽訂解約協(xié)議解除該契約。自該契約解除后,乙方不再對該契約項下的房屋及其相關建筑享有任何權利,甲方有權另行處置該契約項下房產(chǎn)。在該契約解除之前,如果乙方不再要求退房、解約的,可與甲方另行協(xié)商。

5.甲方向乙方支付全款計元之后,并且雙方簽訂解除該契約的文件生效后,乙方應授權甲方至xx市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局(下稱“房地局”)辦理該契約注銷登記手續(xù)之全部所需文件(包括簽署遞交房地局的解約協(xié)議、返還甲方開具的付款票據(jù)和合同等)。

6.甲乙雙方同意該契約之注銷登記手續(xù)于甲方向乙方支付完畢全部直接返還款項后15日內辦理。

7.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之后甲方向乙方所支付首批還款計元到達乙方賬戶開始生效,壹式陸份,甲乙雙方各持叁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將本文的word文檔下載到電腦,方便收藏和打印。

民間簡單收養(yǎng)協(xié)議書篇四

甲方(領養(yǎng)人):____________(姓名、住址)。

乙方(送養(yǎng)人):____________(姓名、住址)。

甲乙雙方就領養(yǎng)_______________(被領養(yǎng)人姓名)達成協(xié)議如下:

第一條、被領養(yǎng)人的基本情況(寫明:被領養(yǎng)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健康狀況、現(xiàn)住址)。

第二條、領養(yǎng)人_______________是__________(國名)__________單位的__________(職務),現(xiàn)年__________歲(已婚的,領養(yǎng)人為夫妻雙方),住在__________國_____市_____區(qū)(縣)__________街__________號。

第三條、領養(yǎng)人_______________的基本情況(寫清楚領養(yǎng)人的健康、財產(chǎn)等領養(yǎng)法規(guī)定的條件)符合領養(yǎng)的條件。

第四條、送養(yǎng)人的基本情況(寫明送養(yǎng)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為什么要送養(yǎng)的理由)。

第五條、領養(yǎng)人_______________保證在領養(yǎng)關系存續(xù)期間,盡扶養(yǎng)領養(yǎng)人之義務。

第六條、甲乙雙方在本協(xié)議簽訂后三日內,到__________民政局辦理領養(yǎng)登記手續(xù)。本領養(yǎng)協(xié)議自_______________公證機關公證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民間簡單收養(yǎng)協(xié)議書篇五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jīng)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該房屋租賃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月天。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自住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xù)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之前通知甲方,經(jīng)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該房屋租金總額為元(大寫仟佰拾元整)押金為元(大寫仟佰拾元整)。

一進出請關門。

二如有陌生人敲門請不要開門。

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未征得乙方同意進入其房間。

五愛護房間內各種設備如人為破壞照價賠償。

六貴重物品隨身攜帶如遺失甲方概不負責。

七如在房屋租賃期乙房進行非法活動乙方負全部法律責任。

甲方:___乙方:___。

簽約日期:年月日

民間簡單收養(yǎng)協(xié)議書篇六

甲方: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

乙方:年齡:住址:身份證號碼:

丙方:

丁方:

甲乙丙丁四方本著互諒互讓的原則,綜合考慮雙方實際情況,就xxxx年月日發(fā)生在方工地的甲方人身損害賠償問題,經(jīng)雙方協(xié)商,現(xiàn)達成和解協(xié)議如下:

二、甲方于xxxx年月日治療終結出院,繼續(xù)康復,對此,雙方予以確認;

四、方一次性補償給甲方業(yè)已發(fā)生和將來發(fā)生的與此事有關的醫(yī)藥費、護理費、營養(yǎng)費、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后續(xù)治療費、殘疾賠償金以及一切補償和賠償費用總計人民幣元整(大寫:萬元);方支付方墊付甲方的各種費用元(大寫:萬元),甲方以及甲方有關親屬、朋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或者變相的方式以此事為由向乙方、丙方提出任何請求,至此,雙方之間在履行本協(xié)議后相互之間不再有任何債權債務糾紛。

五、、本協(xié)議經(jīng)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后生效。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見證人一份,雙方身份證復印件、營業(yè)執(zhí)照、機構代碼證復印件為本協(xié)議書附件。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

丁方:

見證人(簽字)。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民間簡單收養(yǎng)協(xié)議書篇七

甲方:

乙方:

通過鎮(zhèn)政府、社區(qū)干部的調解,甲乙雙方經(jīng)充分協(xié)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簽訂本協(xié)議。

一:乙方自調解之日起及時拆除甲方屋后擺放的水泥墻,并不得再次以任何理由堆放。

二:甲方原有栽樹的小菜地,雙方均不可以任何理由栽種什么植物或堆放雜物。

三:甲方損壞乙方花盆數(shù)珠,乙方砍毀甲方柚子樹2棵,15年的鐵樹一棵,這些小矛盾均一筆勾銷,不得再次提起。

四:乙方同意賠償甲方屋前被毀壞的桃樹50元。

五:雙方統(tǒng)一思想,一致認為甲方屋后,乙方屋前是公共地方,不是雙方的私人地方,若一方有重大事情需使用,必須雙方協(xié)商,雙方同意之后才能使用。

六:甲乙雙方為鄰居,都認為這次矛盾的產(chǎn)生,是因為不夠冷靜,一致協(xié)商在以后交往中,平心靜氣,和睦相處。

七:本協(xié)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社區(qū)留一份存底。

八:調解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民間簡單收養(yǎng)協(xié)議書篇八

第1條合同原則:鑒于目前買賣雙方因為合同不明造成諸多爭議,為充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明確出賣人的合同義務,雙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有關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就買受人購買出賣人商品房一事達成本合同。

第2條文字定義:

(3)本合同所稱“本樓”或者“樓房”系指買受人所購商品房所位于的樓座;。

(4)本合同中所稱“小區(qū)”、“社區(qū)”系指房屋所處于的社區(qū);。

(5)本合同中所指“退房”,是指買受人解除購房合同的行為。

第3條合同標的:本房屋位于市區(qū)(縣)路號,目前施工進度情況參照由出賣人提供的照片。

第4條合同目的:出賣人知道買受人購買商品房系為自己住用、通過出租獲得利潤或者在商品房升值時通過及時轉讓獲得利潤,或者行使相關的所有權或用益物權以獲得利益。出賣人承諾在買受人購買此房屋后,除作為住宅使用外,還可以作為公司辦公用房使用,可以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機構的注冊登記許可。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條協(xié)商地點:本合同在簽訂及履行過程中,由各方依次選擇談判地點,分別為出賣人銷售場所(市區(qū)(縣)路號)或者為買受人及買受人的代理人指定的場所(市區(qū)(縣)路號),各方應在會面協(xié)商時準備好應當提供的文件資料,以節(jié)省雙方的時間。

第6條銷售廣告:買受人根據(jù)出賣人于年月日刊登在報第版的廣告,參考出賣人提供廣告(包括文字、圖片、音像資料、電子出版物、網(wǎng)絡),與出賣人就購買商品房一事進行協(xié)商;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及周邊環(huán)境符合廣告所描述之內容,雙方就可預見的內容進行約定,如雙方?jīng)]有在涉及房屋質量、裝修、周邊環(huán)境等細節(jié)作出說明時,則出賣人提供或發(fā)布的廣告及宣傳品可作為證據(jù),證明出賣人承諾提供房屋符合廣告宣傳品中文字及圖案的描述。

第7條土地權利:本項目由北京市政府有關機構批準立項,項目的批準文號為:;批準文件的主要內容為:。本宗土地原所有權人為:,原土地使用權人為:,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編號為:;土地使用證號碼為:,土地使用權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土地使用權性質為:(商業(yè)或住宅)。

第8條權利擔保:考慮到目前出賣人無法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為保證買受人的權利,出賣人承諾于年月日前向買受人提供正式《國有土地使用證》,并且在他項權利記錄中不會有任何擔保抵押記錄,如到期不能提供,則買受人有權要求退房,出賣人則應當承擔全部違約責任;如出賣人不同意退房,或者雖然同意退房卻未自同意之日起日內使買受人取回全部房款以前;出賣人都將因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而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條規(guī)劃許可:用地規(guī)劃批準部門為:,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

第10條銷售許可:房屋銷售許可部門為:,房屋銷售許可證:;出賣人承諾已經(jīng)依照《城市房地產(chǎn)管理法》的規(guī)定,可以提供、辦理并具備辦理銷售許可的全部文件。

第11條施工許可:施工許可部門:,施工許可證:開工證:。建筑企業(yè):總設計單位:,建筑師姓名:,注冊建筑師號碼:,總施工單位:,總監(jiān)理單位:。

第12條商品房標準:商品房將適用標準為:作為本商品房的設計和建筑標準。商品房驗收:由負責驗收;由負責進行質量評價。

第2部分房屋質量。

第13條質量原則:考慮到買受人支付的價款,買受人所購房屋各項驗收標準不僅要達到合格要求,還應當達到優(yōu)良標準;出賣人不得僅以房屋質量合格來履行合同義務,而是應當在滿足基本質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時還需要達到買受人的特別要求,并證明其各項驗收標準均達到優(yōu)良等級。

第14條防震減災:考慮到買受人所購房屋將可能在未來時間內長期使用,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提供樓房地震安全性能評價測試報告,以使買受人的安全在未來得到保障,否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5條墻體平直:房屋的墻體及平面均應當平直,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計算方法為:高度差/直線距離;不平直情況并不得超過政府規(guī)定的標準;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6條防水情況:房屋頂棚無水漬、廚房及廁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與地板結合處無漏水、滲水;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7條表面裂縫:出賣人承諾商品房內部無任何裂縫,保溫層墻壁表面平整,瓷磚地板平整無松動、無爆裂、無間隙;出賣人保證房屋的沉降情況優(yōu)于北京政府頒布的最高要求,并對于可能發(fā)生的加速沉降或不均勻沉降情況對質量產(chǎn)生的影響向買受人提供檢測及評估報告。如果雙方無法對是否是裂縫達成共識的,則雙方從樓內業(yè)主中隨機選擇3人,由這3人確定是否屬于裂縫、漏水、滲水、墻體平直等,此3人的觀點應當作為有效證據(jù)。出賣人有義務申請有關機構就此問題進行評價,如出賣人不予以申請,則視為存在裂縫,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18條質量文件:考慮到房屋質量將在未來相當?shù)臅r間內對買受人的安全與收益要求有巨大影響,而提供完全的質量文件是出賣人不可推卸的責任與義務,為充分保證買受人的知情權,出賣人除提交竣工驗收備案表以外,還應當向買受人提供如下文件:

(1)施工單位的竣工報告;。

(2)監(jiān)理單位工程質量評價報告;。

(3)勘察單位質量檢查報告;。

(4)規(guī)劃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5)衛(wèi)生部門出具的水質檢驗合格文件;。

(6)環(huán)保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

(7)消防部門出具的消防驗收合格文件;。

(8)電梯工程監(jiān)督報告;。

(9)施工單位簽署的質量保修書;。

(10)抗震評估機會出具的地震安全性能評價報告;。

第19條文件交付:

(2)如無法按時交付上述文件,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0條質量標準:商品房設計質量不應低于各級政府有關機構頒布的最有利于買受人的標準,本合同最后所列明的各項規(guī)范及標準均為出賣人應當遵守的強制性標準,即出賣人所提供的房屋質量不得低于各項規(guī)范的要求;如無法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則出賣人應當將房屋修復,修復前視為未交房,并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21條質量證明:考慮到出賣人的優(yōu)勢地位,出賣人在房屋交付時應當向買受人提供證明其質量合格的申報手續(xù)及質量評價報告;當買受人對此報告提出異議時,出賣人應當證明這種異議不成立;出賣人不能證明的則視為存有質量瑕疵,在瑕疵未消除前不視為交房。

第22條質量評價:出賣人在交付商品房前應當提供質量評價報告;買受人有權查驗與商品房質量相關的全部文件,有權委托相關機構對商品房質量進行重新評價;如出賣人拒絕提供文件,或者在買受人申請重新質量評價時拒絕進行協(xié)助,則視為房屋質量不符合規(guī)定而不能交房;則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3部分戶型空間。

第23條商品房戶型:室廳衛(wèi)浴廁廚,本商品房使用率為:

第24條起居室尺寸:長度:寬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25條書房尺寸:長度:寬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26條臥室尺寸:長度:寬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27條衛(wèi)生間尺寸:長度:寬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28條廚房尺寸:長度:寬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29條陽臺尺寸:長度:寬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30條過道尺寸:長度:寬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31條套內樓梯:長度:寬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32條重要門窗:長度:寬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33條貯藏空間:長度:寬度:高度:其他:(毫米);。

第34條房屋層高:毫米;室內凈高:毫米。

第35條立平面圖:平面圖中所列面積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套內使用面積;立面圖中所列尺寸如無特別說明均為凈高度。

第4部分房屋面積。

第36條建筑面積:

(1)文字定義:商品房銷售的建筑面積為套內建筑面積與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

(2)總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套內建筑面積為:平方米,陽臺建筑面積:平方米,另室內墻體面積為:平方米。

第37條建筑面積變化: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如果經(jīng)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至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jù)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jīng)過實際測量后,大于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jù)實辦理產(chǎn)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建筑面積經(jīng)過實際測量后,小于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jù)與約定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jù)實辦理產(chǎn)權登記,當此面積小于,買受人有權退房,暫不退房的視為未交房,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4)面積費用:鑒于目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面積所適用的契稅為2%,如果因為出賣人的原因使面積擴大,導致買受人不得不支付比原來稅率更高的稅費,因此而多支付的稅費,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同時有權不支付由于面積擴大所引起的各種費用(物業(yè)管理費、取暖費用等)的增加,必須支付的由出賣人承擔,買受人保留退房的權利。

第38條分攤的公用面積:

(1)文字定義:可分攤的公用面積是指與商品房在同一幢樓內且為本樓提供公共服務的建筑面積。

(2)基本原則:此部分僅存在于與本樓內部并與本樓建筑結構中存有相連結的部分并且僅向本樓居住者提供非營利性服務,不符合此條件的建筑不得計入公攤面積。

(3)分攤構成:公共門廳、電(樓)梯前廳、電梯井、電梯間、電梯機房、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及僅為本樓服務的其他設備間;套與公用建筑空間之間的分隔墻及外墻(包括山墻)墻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4)面積核實:因分攤的公用面積涉及范圍大、操作過程復雜,使買受人無法核對及查實,可能給合同一方提供欺詐機會;為保證交易的公平性,出賣人根據(jù)《房產(chǎn)測量規(guī)范》和《房產(chǎn)圖圖式》提供公攤面積的構成與尺寸,以使買受人可以根據(jù)自有的條件對面積進行核對。

第39條套內建筑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建筑面積為套內使用面積、套內墻體面積和陽臺建筑面積三者之和。

(2)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如果經(jīng)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至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jù)實結算,多退少補。

(3)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jīng)過實際測量后,大于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jù)實測面積辦理產(chǎn)權登記。

(4)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套內建筑面積經(jīng)過實際測量后,小于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jù)與約定套內建筑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jù)實測面積辦理產(chǎn)權登記。

(5)比例增加:交房后,套內建筑面積、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發(fā)生增加的,應當按相同比例增加,建筑面積增加的比例大于套內建筑面積增加比例的,買受人無須為任何增加的面積支付費用。

(6)比例減?。航环亢?,建筑面積、套內建筑面積與合同約定相比都減少的,應當按相同比例減少;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小于套內建筑面積減少的比例的,出賣人應當按照最有益于買受人的原則退款,買受人有權選擇諸多方案中的一個。

第40條套內使用面積:

(1)文字定義:套內使用面積是指各功能使用空間(如臥室、起居室等)墻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

(2)面積構成:臥室面積:平方米、書房面積平方米,客廳面積:平方米、衛(wèi)生間面積各為:平方米;面積的數(shù)字以出賣人現(xiàn)有的平面圖紙為標準。

第41條使用面積變化:

(1)面積范圍: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約定使用面積為平方米,如果經(jīng)過實際測量后,面積在至平方米之間的,則雙方據(jù)實結算,多退少補。

(2)面積超出: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jīng)過實際測量后,大于平方米的,出賣人無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多余價款,并且應當據(jù)實測結果辦理產(chǎn)權登記。

(3)面積不足: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使用面積經(jīng)過實際測量后,小于平方米的,出賣人應當根據(jù)與約定使用面積的差值,雙倍向買受人支付多收價款,并且應當據(jù)實測結果辦理產(chǎn)權登記。

第42條露臺面積:鑒于露臺面積并不計算在買受人購買面積之中,出賣人將面積為:平方米的露臺之使用權交付給買受人,買受人在使用過程中無須支付物業(yè)管理費;如出賣人或者第三人或者行政機構阻礙買受人使用此部分面積,則出賣人應當根據(jù)平均房價的三倍與按露臺總使用面積計算應當退還給買受人的費用。

第43條面積測量:房屋分攤的公用部分、面積及全部長度尺寸應當注明,經(jīng)過測量的應當提供符合《房產(chǎn)測量規(guī)范》和《房產(chǎn)圖圖式》的測量報告,使買受人有權可以獲得精確的詳細內容。

第44條測量機構:測量機構應當是取得中央政府機構測繪專業(yè)管理機構頒發(fā)的測量資格的機構,測量義務不得委托給他人;沒有專業(yè)資格的機構測量的數(shù)據(jù)無效,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房款。

第45條面積核實:買受人有權根據(jù)測量報告對任何一個尺寸進行核實,此等核實無需復雜的測量工具,僅憑于任意一個市場上購買的米尺等測量工具即可進行測量。

第46條面積自測:買受人有權在入住前或入住后對室內全部長度、寬度、高度尺寸進行測量;如果需要對全樓進行測量的,出賣人有義務向買受人提供與本樓相關的圖紙,買受人也可以召集樓內其他業(yè)主共同進行測量。

第47條測量爭議:買受人入住前有權聘請有資質的機構入戶進行測量,如果測量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測量結果有差異,則雙方有權提請法院或者有關機構進行最終決定,在此以前買受人有權先行入住,并且根據(jù)最有益于買受人測量的結果支付相關費用。

第48條通知到場:當買受人對公共面積進行測量時,如果發(fā)現(xiàn)出賣人提供的尺寸與事實不符,則可以通知出賣人到場進行共同測量,此等通知可以通過電話、普通信函或掛號信函或特快專遞或者傳真,買受人接到通知后應當?shù)綀?出賣人不到場的,買受人即可自行進行測量。

第49條違約條件:買受人以約定方法得到的任一個尺寸結果,與出賣人提供的圖紙不符,則視為出賣人提供的公攤面積不合法,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公攤面積的費用;出賣人不得以此為理由拒絕交付房屋,并仍應及時為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

第50條違約責任:當出現(xiàn)上述違約條件后,出賣人應當在3日內雙倍退還公攤面積的價款作為違約金,不能退回的,逾期則每天應當支付總房價百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部分建筑設備。

第51條用水供應: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供水,水源由市政機構提供,壓力為。出賣人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24小時熱水,溫度為;價格。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2條排水設施:出賣人在入住時保證買受人室內的排水設施可以使用。室內排水共有地漏個,分布在衛(wèi)生間、廚房等。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53條管道密封:出賣人應當在買受人入住時提供管道壓力測試數(shù)據(jù),并保證管道不會出現(xiàn)任何泄露;如果室內發(fā)生液體或氣體泄露,導致買受人的裝飾裝修家具損壞的,如果買受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責任,則出賣人應當以倍裝修家具款額或者每人每日元作為賠償,以補償買受人在選擇裝修企業(yè)、設計施工所支付的費用與耗費的時間。如液體或氣體的泄露給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則出賣人應當同時承擔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

第54條管線安裝:出賣人承諾不在商品房內通行任何公用管線。所謂公用管線是指管線內的物、氣體不直接從此管內進入到買受人室內且供買受人單獨使用;如有通過,則視為合同的變更,買受人有權拒絕支付任何費用,并有權要求出賣人進行修改;在修改完成以前,視為商品房仍未交付;不能修改的,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5條電梯使用:本單元共有電梯部且不得少于兩部,型號為,額定載重量不得低于公斤,每部電梯服務住戶數(shù)量不得超過戶,電梯終生保修,買受人可以24小時使用電梯,并可以到達商品房所處層樓,等待時間不得超過分鐘。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6條電梯安全:電梯安全的責任由出賣人承擔,當因買受人或其親屬或其他人員因乘坐電梯受到傷害,受害人及相關權利人有權要求出賣人同時承擔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第57條消防設施:出賣人提供的消防設施為:;并在交房時取得消防機構的認可;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部分電氣部分。

第58條電力供應:負荷kva,計費設備為,插座位置,數(shù)量,供電平面圖,可使用時間:年月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59條通訊設施:線路數(shù)量條,出口位置:見圖紙,使用時間為:年月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0條其他線路:有線電視數(shù)據(jù)線至少一條,出口位置在:,使用時間:年月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部分供暖與燃氣。

第61條供暖設備:供暖設備名稱型號為:生產(chǎn)企業(yè)::適用標準:。

第62條設備安全:安全使用時間,出賣人保證燃氣設備的安全性,并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產(chǎn)品質量責任;在產(chǎn)品質量爭議時由出賣人承擔質量無瑕疵的證明責任。

第63條技術指標:在封閉狀態(tài)下的室溫不低于20度時每個月用氣量不高于300立方米,溫度:濕度:暖氣片數(shù)量。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64條暖氣計費:暖氣價格不高于政府規(guī)定的標準,計費方式及價格每月每平方米。

第66條燃氣品質:燃氣設備:計量設備:計費方式及價格:;燃氣安全裝置為。

第67條使用時間:燃氣交付使用時間為年月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千分之一。

第8部分裝修標準。

第68條室內裝修標準為:見附件標準,出賣人提供的附標標準包括裝修部位、工程量、裝修標準。

第69條室內裝修總價格為:見附件價格,出賣人提供的附件價格包括各工程部分的材料單價與總價。

第70條室內裝修標準:室內經(jīng)過裝修不得低于或者超過下述標準《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釋放限量》、《溶劑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限量》、《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壁紙中有害物質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質限量》、《地毯、地毯襯墊及地毯用膠粘劑中有害物質釋放限量》、《混凝土外加劑釋放限量》、《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及其他安全標準。

第71條違約責任:裝修交付使用時間為年月日,如不能達到此交付時間要求并符合前述質量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9部分室內環(huán)境。

第72條日照時間:考慮到采光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房屋全年在日照時間最短的一天(冬至日),其窗戶能夠接受的滿窗日照時間為6小時,由出賣人提供具體數(shù)據(jù);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3條自然通風:考慮到室內通風系決定房屋價格的重要構成內容,出賣人承諾其自然通風性能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shù)據(jù);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4條室內保溫:考慮到房屋保溫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室內保溫不低于政府商品房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shù)據(jù);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5條房屋隔熱:考慮到房屋隔熱情況將對買受人的生活質量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外墻隔熱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shù)據(jù);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6條噪聲隔音:考慮到室內噪聲隔音將對買受人的身心健康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墻體隔聲情況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shù)據(jù);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77條電磁輻射:考慮到室內外電磁輻射可能嚴重影響買受人的身體健康,出賣人承諾不低于政府設計標準的最高要求,具體內容由出賣人提供數(shù)據(jù);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0部分室外環(huán)境與綠化。

第78條周邊建筑:本商品房周圍米外無其他建筑物,從本商品房各窗戶、門及門外50米內沒有公共垃圾處理場所、污水處理站、供變電站、公共停車場、有軌交通工具等其他設施。

第79條采光保障:出賣人應當知道在本樓房與其南側的建筑物之間的距離,并承諾此距離絕對不會影響買受人所購房屋的采光;其間距系數(shù)不得少于1.8,以保證買受人所購商品房之室內的采光。

第80條環(huán)境綠化:本商品房米范圍內不可能再建設任何非綠化設施,如不能達到此標準,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81條綠地定義:所謂綠地是處于房屋以外,種植于地面的自然植物,指高度不低于50厘米,可以包括楊樹、柳樹、槐樹、梧桐,其目的在于給買受人以心理上的舒適感覺,并且能夠產(chǎn)生隔音、清潔空氣的作用,綠化植物壽命不應低于。

第82條綠地面積:考慮到綠地面積將對買受人生活有重要影響,出賣人承諾本社區(qū)綠地面積為:平方米,綠化率不應低于北京市標準,交付時綠化率的計算方法為地面綠地面積與總建筑面積之比,房屋交付時本社區(qū)的綠化率不低于30%,交付使用時間:年月日;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3條氣味條款: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不會聞到任何異味;室內在任何條件下均不會出現(xiàn)異味。雙方對是否是異味有爭議的,可以隨機選擇3人進行評價,以多數(shù)人的意見作為最終結果;此三人的決定如果未被執(zhí)行,其決定應當在訴訟中作為決定性證據(jù)。

第84條環(huán)保噪聲:本商品房敞開門窗后,白天來自室外的聲音不高于60分貝,夜晚不高于50分貝,室內原有設備不會產(chǎn)生任何聲音。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85條電磁輻射:出賣人承諾不在房屋室外500米內及本商品房樓上建造或允許他人建造任何電磁發(fā)射裝置,包括尋呼臺發(fā)射臺、移動電話發(fā)射臺、廣播電視轉發(fā)臺或其他有輻射的裝置;如果有此設施,無論是否影響人體健康,買受人均有權退房,出賣人將承擔違約責任。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向買受人按日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總房價的千分之一。

第11部分社區(qū)及設施。

第86條社區(qū)名稱:本商品房所屬社區(qū)經(jīng)政府地名管理機構確定為:,本小區(qū)屬于政府管理機構認可的合法社區(qū)。考慮到社區(qū)名稱的穩(wěn)定性有利于買受人購買房屋的增值,因此出賣人承諾將在未來時間內始終使用的名稱為;如此名稱發(fā)生變化,出賣人承諾將賠償給買受人總房價百分之三,作為因名稱變更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賠償。

第87條自用車位:出賣人向買受人提供安全停車的車位壹處,具體位置為:,買受人無須為此車位支付任何費用;如果需要支付費用則每月不超過元,且在買受人于年月日時即開始使用。

第88條用地面積:本社區(qū)總用地面積為:,總建筑面積為:平方米,其中商品房面積為平方米,公用建筑面積為米,重要指標:容積率:。

第89條建筑總量:社區(qū)共有樓房幢,其中一期工程幢,二期工程幢,各期工程的開工時間與竣工時間分別為:年月日和年月日。

第90條設施使用:社區(qū)所屬的共用設施系為社區(qū)居民生活、工作方便而建設,不應當向買受人及其家庭成員收取費用,其功能不得侵害買受人利益,設計及建筑標準均不低建設部相關技術標準。

第91條參考標準:本社區(qū)的公用設施的具體質量、數(shù)量由出賣人提供數(shù)據(jù)標準,不能提供的應當按照出賣人的各種廣告資料作為標準。

第92條公共設施:幼兒園個,面積為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年月日;學校個,其中小學個,中學個,面積為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年月日;醫(yī)院(級等)個,面積為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年月日;停車場個,面積為平方米,交付使用時間:年月日;郵局個,交付使用時間:年月日;娛樂設施:交付使用時間:年月日;郵政交付使用時間:年月日;電話接通時間:年月日。

第93條道路交通:交通公路等級為:公路寬度:道路質量:;所述公路或者道路應當可通過車輛,否則不視為交付,交付使用時間:年月日;本商品房可使用道路為寬度不低于6米,社區(qū)內應當有人車分行的道路,以保證買受人與家庭成員安全交通,道路標識應當符合國家或北京市最高標準。

第94條居住安全:交付時社區(qū)內不應當有正在建設的建筑物,在買受人可能經(jīng)過的道路絕對不允許有任何可以產(chǎn)生墜落的物品;道路平面絕對不得有可能阻礙行人或者車輛的坑、溝、井或者其他產(chǎn)生危險的建筑物或者構筑物。

第95條商品房標識:社區(qū)內的所有建筑物應當有明確的標識,以利于買受人的特殊家庭成員能夠順利找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

第96條建設標準:出買人承諾本社區(qū)的設計與施工標準不低于《城市居住區(qū)規(guī)劃設計規(guī)范》中的最高標準,如果北京市有更為有利的設計規(guī)范,買受人有權適用此規(guī)范,雙方對標準的選擇有爭議時,買受人有權從不同的標準選擇較為有利的條款適用。

第97條違約確定:對出賣人提供的各種設施是否合乎約定,應當由雙方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的,由買受人與出賣人共同隨機選擇三人,選擇方法見本合同爭議解決中的約定,由其對此爭議做出仲裁裁定。

第98條違約責任:出賣人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繼續(xù)履行合同,交房時間從承諾全部履行完畢之日開始計算,詳細條款見本合同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不能在寬限期(日)內完成交付的,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2部分價格付款。

第99條公平價格:

(1)買受人所購房屋價格為(大寫:元);。

(2)出賣人不得將同幢的其他房屋以明顯優(yōu)于買受人的價格出售給其他買受人(差額應在合理范圍內),否則將認為是對買受人的歧視或價格欺詐,出賣人承諾并承認買受人有要求同等優(yōu)待的權利。

第100條分期付款: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買受人一次將全部房款交付給出賣人顯然存有巨大風險,為此雙方商定以如下方式向出賣人支付房款:

(1)第一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自行于簽訂合同時支付;。

(2)第二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主體竣工后支付。

(3)第三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全部內部設備安裝完畢后支付。

(4)第四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貸款銀行于房屋全部裝修工程竣工后支付。

(5)第五次付款:相當于總房價的20%,由買受人通過銀行于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后支付。

第101條工期證明:上述施工進度應當與實際情況相符,而且出賣人應當提交設計企業(yè)、施工企業(yè)和監(jiān)理企業(yè)出具的證明,此證明除證明工期已經(jīng)達到付款期限外,還應當由簽字證明人承諾如果不能證明工期進度的,則簽字企業(yè)及簽字人承擔連帶欺詐賠償責任。

第102條銀行貸款: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jīng)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03條買受人原因:出賣人證明系買受人原因致使買受人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則出賣人在10日內比照退房條款歸還買受人已經(jīng)支付的全部房款。

第13部分房屋交付。

第104條交付含義:本合同所稱交付是指占有權及使用權的交付,以保證買受人可以正常使用,以實現(xiàn)居住目的,并不代表所有權的交付。

第105條交付時間:商品房交付時間為年月日,社區(qū)設施環(huán)境交付時間為年月日。

第106條交付程序:

(1)入住通知:出賣人向買受人發(fā)出入住通知書;。

(2)書面簽收:買受人書面簽收“收到入住通知書”;。

(3)鑰匙收條:買受人書面簽收“商品房鑰匙收到條”;。

(5)其他條件:其他合同中約定的條件也應當具備,房屋交付時出賣人及其他任何第三方不應再收取任何費用作為買受人入住的先決條件,否則買受人有權依此每天獲得總房價百分之一的賠償金。

(6)不視為交房:上述條件缺少任何一條,均不構成商品房的交付。

第107條入住費用:入住前買受人應當支付以下費用:物業(yè)管理費、產(chǎn)權證費用、車位費用及其他由買受人享受服務的代辦費用,除此外無須支付任何費用。

第108條強行入?。嚎紤]到買受人在入住前已經(jīng)支付了大量房款,因此出賣人在交付房屋時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出賣人同時應當保證所聘請的先期物業(yè)管理公司或者其他相關機構和人員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買受人入住;當此等阻礙情況發(fā)生后,買受人有權不經(jīng)過任何機構或人員的許可強行入住,此時任何人的阻擋行為均視為違法。

第109條交付驗收:買受人在出賣人所建房屋完工后,可以進入室內進行觀察,并可以聘請相關專家對其進行評價,出賣人及其聘請的機構或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買受人及有關人員進入。買受人可以進行如下項目的評價與驗收:建筑質量、室內設施、室內外環(huán)境、社區(qū)質量及其他驗收。

第110條延遲交付:當出賣人無法按期交付時,則買受人有權通知出賣人解除合同,或者以予出賣人日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出賣人仍然不能交付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111條交付效力:出賣人將房屋交付給買受人后,買受人即享有房屋的使用權、占有權、出租權、收益權,并有權對房屋進行裝修。

第112條文件內容:商品房質量保證書及商品房使用說明書,其內容不得低于政府最高標準。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4部分初步驗收與保修。

第113條初步驗收:鑒于商品房質量無法立即做出判斷,買受人無法在交付使用后立即對質量做出判斷,因此雙方共同認為質量的評價與驗收是一個較長的過程,買受人僅能對外觀部分進行初步使用性評價。

第114條保修內容:主體結構、公用部分、環(huán)境設施、建筑外表部分、裝修部分、室內電氣部分、室內暖通部分及其他由出賣人提供的內容。

第115條責任承擔:如果入住后發(fā)生漏水、裂縫等質量瑕疵,應當由出賣人承擔責任,并立即進行修復,出賣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將此責任轉移至第三方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第116條保修期間:年,從年月日到年月日;不低于建設部《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維修辦法》的規(guī)定,當開始日期與交房日期不一樣的,則從交房日期開始,按最益于買受人的時間進行計算。

第117條故障排除:自買受人電話通知后4小時內維修人員應當?shù)竭_現(xiàn)場,8小時內將故障排除。如不能達到此要求,則買受人有權退房;如買受人暫不退房,則出賣人每日向買受人支付相當于總房價千分之一的違約金。

您可能關注的文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