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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刑事上訴要求緩刑范文怎么寫(大全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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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刑事上訴要求緩刑范文怎么寫(大全11篇)
2023-11-11 10:31:42    小編:ZTFB

在流逝的歲月中,總結(jié)是一份寶貴的財富,讓我們能夠更好地面對未來的挑戰(zhàn)。如何合理安排時間成為大多數(shù)人面臨的難題。以下是一些相關案例分析

刑事上訴要求緩刑范文怎么寫篇一

上訴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職業(yè)或工作單位、住址等)。

上訴人因____一案,不服____人民法院___年___月___日(__)___字第__號刑事判決書(或裁定書),現(xiàn)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上訴理由:

______人民法院。

上訴人:(簽名)____年__月__日。

附:證物___件;書證___件。

經(jīng)典的上訴狀【范文二】。

上訴人:a先生,199x年出生于xx省,漢族,初中文化,無業(yè)(***人)。

上訴人因搶劫一案,不服xx市第x人民法院(201x)東x法刑初字第5xx號刑事判決書,現(xiàn)根據(jù)事實和法律提出上訴,理由如下:

一、對于該判決書判定上訴人a先生構(gòu)成搶劫罪的定性,上訴人不持異議。

二、上訴人不構(gòu)成多次搶劫,一審法院事實認定錯誤,適用法律錯誤,認定為多次搶劫,導致一審判決量刑過重,請求二審法院予以從輕處罰。

根據(jù)《更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搶劫、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法發(fā)[2005]8號,第三點:關于“多次搶劫”的認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第(四)項中的“多次搶劫”是指搶劫三次以上。

對于“多次”的認定,應以行為人實施的每一次搶劫行為均已構(gòu)成犯罪為前提,綜合考慮犯罪故意的產(chǎn)生、犯罪行為實施的時間、地點等因素,客觀分析、認定。對于行為人基于一個犯意實施犯罪的,如在同一地點同時對在場的多人實施搶劫的;或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點實施連續(xù)搶劫犯罪的,如在同一地點連續(xù)地對途經(jīng)此地的多人進行搶劫的;或在一次犯罪中對一棟居民樓房中的幾戶居民連續(xù)實施入戶搶劫的,一般應認定為一次犯罪。

本案中,第二宗搶劫和第三宗搶劫,上訴人和其他被告人系開車流動連續(xù)搶劫,兩宗搶劫僅隔十多分鐘,基本在同一路段進行的搶劫,且在同一時間段內(nèi),均系20xx年1x月1x日2x時許,符合《更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搶劫、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基于一個犯意實施犯罪的”,與“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點實施連續(xù)搶劫犯罪的”的情形極為類似,“綜合考慮犯罪故意的產(chǎn)生、犯罪行為實施的時間、地點等因素,客觀分析、認定,”理應認定為一次犯罪,因此,上訴人不構(gòu)成多次搶劫,一審判決認定構(gòu)成多次搶劫,嚴重損害了上訴人的合法權(quán)益。

三、上訴人a先生并未參與20xx年1x月x日晚的搶劫犯罪,一審法院認定被告人a先生實施了該起搶劫,事實認定錯誤,導致判決量刑過重,理由如下:

(1)根據(jù)公安機關提交貴院的證據(jù)顯示,上訴人a先生20xx年1x月x日晚并未到過xxx鎮(zhèn),而是一直呆在xx新城附近。因此,被告人a先生并未參與20xx年1x月x日的搶劫犯罪。上述事實有公安機關提交的下述證據(jù)予以證明:

4、《刑事偵查卷宗(補充偵查卷)》中第9頁,上訴人a先生辯解自己并未參與1x月x日晚的搶劫犯罪。

(2)一審法院認定上訴人a先生參與了20xx年1x月x日晚的搶劫案定案依據(jù)存在疑問。

1、被告人d供述和辯解否認20xx年1x月x日參與了搶劫,其供述和辯解不能作為認定被告人a先生參與這次搶劫的依據(jù)。被告人d在公安機關的第二次、第四次筆錄以及在公安機關補充偵查階段均否認參與了這次搶劫,辯解沒有到過xxx鎮(zhèn)。d在檢察機關不承認參與了這次搶劫,并稱不認識“e”。

2、被告人h多次穩(wěn)定的供述不足以信。被告人h供述稱b***參與了這次搶劫,但是一審法院查證認為b***沒有參與這次搶劫。

3、被告人b***供述,先稱參與了這次搶劫,后來又否認參與了這次搶劫,其供述極其不穩(wěn)定,且一審法院查證認為b***沒有參與這次搶劫,其供述不能作為認定被告人a先生參與這次搶劫的依據(jù)。

4、被告人i供述,“他不知道“d”“c”“a”他們來之前做過什么事”,因此,也不足以證明被告人a先生參與了這次搶劫。

5、被害人的陳述中,兩個被害人均辯認出被告人d、h,但是并沒有辨認出有上訴人a先生。

四、上訴人a先生在20xx年1x月1x日晚參與的兩起搶劫犯罪中存在從輕、減輕處罰的量刑情節(jié)。

1、上訴人a先生在之一起搶劫犯罪中起輔助的作用,a先生并未首先提起犯罪意圖,a先生只是協(xié)助其他5人將受害人拉上車,在此過程中,a先生并未使用暴力加害受害人,根據(jù)《刑法》第27條“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薄皩τ趶姆?,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钡囊?guī)定,a先生在本起犯罪中是從犯,請求貴院在量刑是予以考慮。

2、根據(jù)《刑法》第23條的規(guī)定“已經(jīng)著手實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上訴人a先生參與的一審法院查證的第三起搶劫犯罪,在實施搶劫的過程中a先生等人已經(jīng)被公安民警抓獲,被告人實施犯罪的行為沒有完畢,因此被告人的行為屬于犯罪未遂的情況,請求貴院在量刑是予以考慮。

五、一審法院既然認為上訴人實施的第三起搶劫案屬于犯罪未遂,且被上訴人不認可之一宗搶劫,那么不應該認定為多次搶劫,上訴人認為一審判決量刑過重,請求二審法院予以從輕處罰。

上訴人在第三宗搶劫實施搶劫過程中,上訴人a先生等已經(jīng)被公安民警抓獲,他們實施犯罪的行為沒有完畢。因此對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在量刑時應考慮與搶劫既遂區(qū)別對待,且上訴人不認可參與了之一宗搶劫,那么一審法院不宜認定多次搶劫,一審法院的判決量刑偏重。

綜上所述,上訴人a先生沒有參與1x月x日的搶劫犯罪,其次在參與1x月1x日的兩起犯罪中存在從輕、減輕處罰的情節(jié),一審法院量刑偏重,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給予上訴人a先生從寬處罰,給上訴人一個改過自新、重新做人的機會。

此致

xx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

二零一x年x月x日。

刑事上訴要求緩刑范文怎么寫篇二

上訴人:沙某,男,漢族,xxx年7月19日出生于江蘇常州市,現(xiàn)羈押于太原市第二看守所。

上訴人因故意傷害罪一案不服太原市小店區(qū)人民法院(xxx)小店刑初字第649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現(xiàn)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請求二審法院查清事實后依法改判,減輕對上訴人的處罰。

事實與理由:

一、一審法院對上訴人的量刑沒有綜合考慮全案案情。

xxx年4月22日14時30分許,上訴人沙某并不認識受害人,也與其沒有任何矛盾,是在之一被告的指示下,毆打了受害人李xx,但是,隨后就被受害人李xx糾集多名人員毆打至輕傷。上訴人認為不能將雙方的互毆行為割裂開,對于本案件的審理,應當將雙方的互毆行為綜合考量來審理本案件。

上訴人毆打受害人確實不對,但是,李xx糾集多人,使用兇器對被告人毆打更應當受到刑罰的處罰,也應當減輕上訴人的責任,但是一審判決沒有絲毫體現(xiàn)。

二、一審判決沒有體現(xiàn)國家對于未成年人的刑事政策。

1.依據(jù)《更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宗旨: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貫徹“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對未成年罪犯適用刑罰,應當充分考慮是否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矯正。對未成年罪犯量刑應當依照刑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并充分考慮未成年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動機和目的、犯罪時的年齡、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現(xiàn)、個人成長經(jīng)歷和一貫表現(xiàn)等因素。對符合管制、緩刑、單處罰金或者免予刑事處罰適用條件的未成年罪犯,應當依法適用管制、緩刑、單處罰金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本案中,上訴人根本沒有傷人的犯罪動機,也與受害人不認識,沒有任何矛盾,是在偶然的情況下,受到之一被告的指使,當時不到18歲,辨別是非的能力低下,哥們義氣,不考慮后果;沒有前科,在校表現(xiàn)良好;如實稱述案件情況,沒有反復,也沒有避重就輕;真誠悔過,且在事后上訴人也被李xx糾集的數(shù)十人,手持器械毆打成輕傷,現(xiàn)在還沒有完全治愈,需要康復治療,法院應當給上訴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以體現(xiàn)司法的公正以及人文關懷,但是一審判決沒有任何遵循對未成年人的審判原則,對上訴人量刑過重。

2.上訴人愿意賠償受害人的損失,也應當對上訴人輕判。

三、一審判決認定的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經(jīng)濟損失沒有證據(jù),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改判。

綜上,上訴人認為,一審法院沒有查清本案基本事實,對上訴人量刑過重,請求二審法院依法改判。

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

法律依據(jù):。

《更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_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七十九條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訴案件,一般應當有上訴狀正本及副本。上訴狀內(nèi)容一般包括:之一審判決書、裁定書的文號和上訴人收到的時間,之一審人民法院的名稱,上訴的請求和理由,提出上訴的時間。被告人的辯護人、近親屬經(jīng)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訴的,還應當寫明其與被告人的關系,并應當以被告人作為上訴人。

刑事上訴要求緩刑范文怎么寫篇三

訴狀是指一方當事人為維護或者實現(xiàn)自身的權(quán)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某種訴訟請求,并陳訴有關事實和理由,或者另一方當事人針對一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和理由提出抗辯的法律文書。下面是我為大家收集的刑事上訴狀,歡迎大家分享。

上訴人:吳xx,男。20xx年8月7日因涉嫌合同詐騙罪被xxx公安局刑事拘留,羈押于蚌埠市之一看守所至今。

上訴人不服安徽省蚌埠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蚌刑初字第20號刑事判決書之判決,特依法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請求貴院依法撤消xxx中級人民法院20xx)蚌刑初字第20號刑事判決書之判決,依法宣告上訴人無罪。

上訴理由。

一、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

一審判決認為上訴人“以融資為誘餌,采取僅提供自制的表面文字資料,但不進行實質(zhì)性工作的手段,騙取他人錢款300萬元,其行為構(gòu)成詐騙罪”,這一認定既沒有證據(jù)證實,也與事實完全不符。

(一)本案的焦點:300萬元的性質(zhì)。

本案中上訴人確實收到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xx公司)的法定代表人xx代表xx公司匯入的300萬元,但xx公司為什么要匯這300萬元?這300萬元的性質(zhì)是什么?這是本案的焦點,也是本案上訴人罪與非罪的關鍵。

1、300萬元是xx公司交付的履行買賣合同的約定保證金。

20xx年初上訴人與xx公司的代表xxx認識,xxx稱xx公司可以生產(chǎn)菜仔油出口,考慮到歐美市場開始出現(xiàn)替代石油的生物柴油的趨勢(菜仔油可作為生產(chǎn)生物柴油原料),上訴人同意代表新加坡ap公司(上訴人為新加坡ap公司的董事、在中國的代表)與xxx代表的xx公司進行洽談,20xx年3月22日由新加坡ap公司經(jīng)理lamkwonghee先生和xx公司董事長xxx先生簽訂了買賣合同(《salesandpurchasecontract(contractnumber:05by-ap01)》)。合同約定,一萬噸菜仔油交易金額為580萬美元,買方新加坡ap公司申請買方銀行開具信用證作為付款方式(合同第10條),賣方xx公司申請銀行開具履約保證(金)函,如xx公司違約,買方有權(quán)占有此保證金(合同第15條)。但在合同履行時,xx公司稱沒有能力讓銀行開具履約保證(金)函,并邀請上訴人到蚌埠協(xié)商,20xx年4月10日前后,上訴人在蚌埠和赴鳳陽的途中與xx公司的董事長xxx、總經(jīng)理xxx商談達成變更協(xié)議:xx公司申請賣方銀行開具履約保證(金)函的條款變更為xx公司直接支付合同金額8%的保證金。20xx年4月13日,買方按約申請新加坡發(fā)展銀行(dbs)開具了以xx公司為受益人的金額為580萬美元的信用證。并應xx公司和通知行(蚌埠市農(nóng)業(yè)銀行中山支行)的要求于20xx年4月27日作了修改。隨后,經(jīng)上訴人代表買方催促xx公司董事長xxx代表xx公司于20xx年6月1日將rmb300萬元履約保證金(按約定的580萬美元的8%計算,仍欠約rmb70萬未付,xxx說公司只有這么多了)匯給上訴人(新加坡ap公司同意上訴人代收并用于該合同事宜的支出)。

以上,就是本案300萬元的真相。有《salesandpurchasecontract(contractnumber:05by-ap01)》、2006年8月16日上訴人的《詢問筆錄》、2006年10月31日xxx的《詢問筆錄》、2007年3月20日徐寧海的《詢問筆錄》、2006年8月24日孔晶晶的《詢問筆錄》、2006年9月27日徐寧海的《事情經(jīng)過說明》、《證明》、lamkwonghee的《towhomitmayconcern》等證據(jù)可以證明。

2、根據(jù)生活經(jīng)驗、邏輯推理從事實發(fā)生的時間順序上也可以推定300萬元的性質(zhì)。

一審判決中查明:20xx年3月22日,新加坡ap公司和xx公司簽訂了買賣合同;20xx年4月13日,新加坡ap公司按約申請新加坡發(fā)展銀行(dbs)開具了以xx公司為受益人的信用證,20xx年4月27日應xx公司和通知行的要求作了修改;20xx年6月1日,xx公司的代表按約將rmb300萬元履約保證金匯給新加坡ap公司的代表;20xx年8月18日,xx公司和上訴人代表的銀聯(lián)萬國(天津)置業(yè)有限公司簽訂有關融資合作的《合作協(xié)議書》。

從這些事實發(fā)生的時間順序上可以推定xx公司匯錢只能是履行與新加坡ap公司簽訂的買賣合同的約定義務,而不可能是為二個多月后才簽訂融資合作協(xié)議的(預)付款(二個月多后才簽的該協(xié)議也沒有此付款條款),并且xx公司對xxx、秦新、徐寧海等多名長期為其融資的合作伙伴都是承諾成功后才支付報酬,融資不成功不給一分錢,為什么會對上訴人更加青睞,上訴人與xxx認識不到2個月,只見過2面,上訴人說先給我300萬元,我為xx公司融資,xxx就信、就給?這太違背了正常的生活經(jīng)驗和邏輯,xxx可是闖蕩商海多年的企業(yè)家,閱人無數(shù),只有騙人的沒有被騙的。

另外,假如300萬是給融資的預付款,為什么xx公司會傾其所有付出全部?即使是付融資的前期費用也不用傾其所有付這么多,作為融資報酬等融資成功了再給也不遲。從這一點上也可以推定300萬不可能是融資預付款。

(二)有關本案的其他事實。

1、關于信用證打包貸款。

在上述買賣合同洽談、簽訂、履行期間,xxx、xxx他提出賣方希望利用信用證打包貸款,ap公司和上訴人認為這雖不是買方的義務,但是賣方的權(quán)利,且打包貸款可以增加xx公司的流動資金,有利于保障雙方買賣合同的履行,故樂觀其成,并愿意提供盡可能的幫助。但因xx公司在蚌埠市農(nóng)業(yè)銀行已有18800萬貸款且有3000萬逾期貸款的不良信用記錄和農(nóng)行對信用證的裝、卸港條款認識有差異故農(nóng)行沒有同意打包放貸。一審判決認為上訴人先提出用信用證為xx公司貸款與事實不符,畢竟是xxx先主動找上訴人提出的。

2、關于買賣合同及其他相關合同。

為了預防風險和保障更低利潤,ap公司在一時還未能在國際市場找到更好買家的情況下和中機電集團有限公司簽訂了一萬噸菜仔油合同金額595萬美元的買賣合同,也是基于同樣的考慮,中機電集團有限公司又與武漢新漢口商業(yè)有限公司簽訂了一萬噸菜仔油合同金額607萬美元的買賣合同。一審判決認為簽訂上述合同是“為了獲得外方開具的信用證,并避免出現(xiàn)貨物真出口的情況發(fā)生”的判斷沒有事實根據(jù),也不合貿(mào)易和銀行慣例。因為銀行為客戶開具信用證只根據(jù)客戶的買賣合同和信用,客戶買的貨是否有下家概所不問。簽訂上述合同的目的就是為了預防風險和保障更低利潤(后合同比前合同均有加價),這也證明了xx公司與ap公司買賣合同的真實和能履行的事實(如果是不真實的,何必再簽后面的合同來轉(zhuǎn)移風險)。

3、關于xx公司的承諾書。

因為xx公司不能在買賣合同約定的時間內(nèi)交貨,xx公司于20xx年8月18日承諾不經(jīng)ap公司同意,不得交付貨物,這可視為xx公司就雙方原買賣合同的交貨時間進行變更發(fā)出的要約。

4、關于300萬匯入上訴人銀行卡及其支配。

(1)因為外匯管理制度,無法換匯、匯出。

(2)新加坡ap公司考慮其業(yè)務在中國境內(nèi)需要成本支出授權(quán)上訴人代收和支配,等合同(包括買進、賣出)履行完畢后,再進行結(jié)算(見lamkwonghee的證明《towhomitmayconcern》)。

(3)xxx、xxx認為上訴人具有***權(quán)(或表見***權(quán)),匯給他視同匯給新加坡ap公司(見2007年3月20日徐寧?!对儐柟P錄》第5頁,xxx告訴上訴人:“只有300萬,你拿回去,在公司交差了”)。

5、關于融資合作協(xié)議。

xx公司為了融資之目的,于20xx年8月18日與上訴人代表的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聯(lián)萬國公司)簽訂有關融資的《合作協(xié)議書》,從內(nèi)容和性質(zhì)來看上述協(xié)議應視為是居間合同,只要xxx公司提供有可能對xx公司的投資、借貸的信息和機會就是在履行協(xié)議,而xx公司在融資成功前并不支付任何對價。為幫助xx公司融資,此后銀聯(lián)萬國公司及上訴人進行了包括同中國合眾集團有限公司等公司磋商、介紹等工作,這也是銀聯(lián)萬國及上訴人在積極地幫助xx公司融資的表現(xiàn)。但因xx公司的經(jīng)營狀況和融資雙方的條件不能合意而沒有成功(幾年來xx公司曾經(jīng)委托xxx、秦新、徐寧海等多人為其融資但沒有一人一次成功,也沒有給付他們一分錢融資費用或報酬,可見融資之難和xxx之精明)。這些有關融資合作事宜與本案無關,一審判決中“以融資為誘餌”的認定與事實不符。

6、關于上訴人在中機電集團有限公司的身份。

上訴人案發(fā)時是中機電集團有限公司負責業(yè)務的副總經(jīng)理,并非一審判決認為的“自稱”,該公司實際負責人、財務副總經(jīng)理白莉紅、公司員工劉學品、酒智琳等證人證言均可以證實。因企業(yè)管理不規(guī)范,沒有任命或聘用書面材料,在民營企業(yè)中常見,但這不能排除上訴人是其副總經(jīng)理的事實。一審判決只采信對控方有利的證據(jù)而對辨方有利的證據(jù)視而不見有失公正。

二、一審判決適用法律錯誤。

(一)本案在立案、刑拘、逮捕等偵查階段及蚌埠市公安局《起訴意見書》(蚌公經(jīng)訴字[2006]010號)均認為上訴人涉嫌合同詐騙,但蚌埠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蚌檢刑訴[2007]20號)指控上訴人“以虛假出口的***,簽訂不能實現(xiàn)的購銷合同、融資合作協(xié)議,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觸犯了《_刑法》第266條之規(guī)定”,“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一審判決上訴人犯詐騙罪,是適用法律錯誤。

《_刑法》第266條之規(guī)定的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假事實或隱瞞真相的***,騙取數(shù)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陀^方面的表現(xiàn)是使用騙術(shù),即虛構(gòu)事實或隱瞞真相的***,使財物所有人、管理人信以為真,自愿地交出財物的行為。

本案中,xx公司按約定將300萬元匯入上訴人(受ap公司委托代收)卡上,是履行買賣合同約定的義務,上訴人沒有虛構(gòu)事實或隱瞞真相的行為,xx公司也不是因受騙而認識錯誤交出財物。一審判決上訴人犯詐騙罪的罪名不能成立。

(二)退一萬步,假設上訴人有虛構(gòu)事實或隱瞞真相的行為,也是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的行為,《起訴書》也是這樣指控上訴人的(“以虛假出口的***,簽訂不能實現(xiàn)的購銷合同、融資合作協(xié)議,騙取他人財物”),因而只能適用《刑法》第224條合同詐騙罪,而不能適用《刑法》第266條詐騙罪。

合同詐騙罪與詐騙罪在構(gòu)成上是特殊與一般的關系,前者系從修訂前刑法中詐騙罪分解而來,二者的不同在于合同詐騙罪是利用合同,即以簽訂合同、履行合同為手段,騙取他人財物;詐騙罪則未對手段進行限定,只要行為人采用欺騙手段騙取他人財物的,均構(gòu)成詐騙罪。因此,當某行為外觀上既符合合同詐騙罪的構(gòu)成要件,又符合詐騙罪構(gòu)成要件時,應當根據(jù)特別法優(yōu)于一般法的原則,適用合同詐騙罪,而不能適用詐騙罪。

(三)上訴人也不存在《刑法》第224條所列舉的五種情形,在本案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主觀方面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觀方面沒有“采用虛假事實或隱瞞真相的***,騙取數(shù)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故也不構(gòu)成合同詐騙罪。

三、一審判決證據(jù)與證明采信不當。

(一)證據(jù)方面的問題。

1、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95條,偵查人員也應當在詢問筆錄上簽名。本案作為主要證據(jù)使用的證人詢問筆錄均沒有偵查人員簽名,其作為證據(jù)的合法性是有疑問的,依法應當不予采信。

2、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47條,證人證言必須在法庭上經(jīng)過公訴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辯護人雙方訊問質(zhì)證,聽取各方證人的證言并且經(jīng)過查實以后,才能作為定案根據(jù)。

根據(jù)《更高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_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41條,證人應當出庭作證。

本案所有證人都沒有出庭作證接受質(zhì)詢,其證言沒有證據(jù)效力。

3、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111條,只有遇緊急情況才可以不另用搜查證進行搜查,否則必須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證。但本案并非緊急情況下,偵查人員在2006年8月7日進行搜查時沒有出示搜查證(也沒有在案卷中發(fā)現(xiàn)有補辦的手續(xù)),其非法搜查得到的物品不能作為證據(jù)使用,應當排除。

(二)、關于刑事證明責任。

刑事證明責任應當在公訴方,且證明標準必須達到《刑事訴訟法》第162條第(一)項“案件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的規(guī)定,即“確定無疑”、“排除合理懷疑”、“建立內(nèi)心確信”。

1、一審判決認為,上訴人“以融資為誘餌,采取僅提供自制的表面文字資料,但不進行實質(zhì)性工作的手段,騙取他人錢款300萬元,其行為構(gòu)成詐騙罪”??墒巧显V人如何“采取僅提供自制的表面文字資料,但不進行實質(zhì)性工作的手段”,就“騙取他人錢款300萬元”?“提供”了什么“自制的表面文字資料”?什么是“實質(zhì)性工作”?“采取僅提供自制的表面文字資料,但不進行實質(zhì)性工作的手段”與“騙取他人錢款300萬元”之間有什么因果關系?是“提供自制的表面文字資料”在先,“騙取他人錢款300萬元”在后,還是相反?等判案理由及邏輯推理,一審判決卻付之闕如。這樣定罪,何至于武斷!

2、一審判決認為,上訴人和其辯護人“關于300萬元是xx公司與ap公司所簽合同的執(zhí)行保證金,與融資沒有關系的辯解、辯護意見……不予采信”,也沒有釋明其令人信服的判斷理由。退一步說,即使辯方提出的`此辯解、辯護意見不能得到法庭采信,但其“合理懷疑”的可能性也并沒有被控方提出能證實的證據(jù)排除。因此應按《刑事訴訟法》第162條第(三)項的規(guī)定判決上訴人無罪。

綜上所述,一審判決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錯誤。為此,特請求二審法院撤銷原判,依法宣告上訴人無罪。

此致

xxx人民法院。

上訴人:吳xx。

二零一七年九月六日。

上訴人: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漢族,

住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上訴人因盜竊一案,不服___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_)蘇刑初字第28號刑事判決,現(xiàn)提出上訴。

上訴理由和上訴請求:

對于判決書所述事實和定罪部分,上訴人并無爭議。但是對于量刑部分,上訴人認為量刑過重,理由如下:

1、上訴人盜走被害人現(xiàn)金后,在不到四個小時的時間內(nèi),上訴人便主動攜帶所盜全部贓款到公安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根據(jù)《刑法》第六十一條之一款的規(guī)定,上訴人的該行為應認定為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2、因全部贓款及時由公安機關發(fā)還給了被害人,對被害人生活影響不大,沒有給被害人造成嚴重后果,依據(jù)罪行相適應原則,上訴人所犯罪行應為輕罪,故不應當對上訴人判得這么重。

3、上訴人是初次犯罪,比起累犯來講對社會危害不大。且上訴人一貫表現(xiàn)較好,上訴人在蘇仙賓館任保安期間,還因拾金不昧,多次受到務工單位的通報表揚,故不應該判這么重。

4、上訴人認罪態(tài)度較好,有悔罪表現(xiàn)。

5、上訴人在看守所積極配合改造,有悔罪表現(xiàn)。

上訴人年紀尚輕,從農(nóng)村到城市務工時間不長,只是因一時糊涂才犯罪,且所犯罪行并非暴力犯罪,民憤不大,犯罪之后積極改造,痛悔前非,對上訴人予以輕判不致造成嚴重后果,但是卻能給上訴人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綜上所述,上訴人認為這些都是可以給上訴人輕判的理由,但是原審人民法院對上訴人投案自首、犯罪的性質(zhì)、情節(jié)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均沒認定,判處上訴人三年徒刑,這是不符合懲罰與教育相結(jié)合的刑事政策及罪行相適應的原則,也不符合構(gòu)建和諧社會的政策精神,因此上訴人不服原判,特提出上訴,請求撤銷原判,依法改判,給我以寬大處理。

此致

_________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上訴人_________一案,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收到_________人民法院()_____字第_____號刑事/民事/行政判決(或裁定)書,現(xiàn)因不服該判決(或裁定)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上訴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上訴人: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_。

被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_。

上訴人(姓名及罪名)一案,人民法院年月日(年度)字第號刑事判決(裁定)書,現(xiàn)因不服該判決(裁定)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_________________。

(寫明上訴人不服原審裁判,要求第二審人民法院部分或全部撤銷原裁判,或者要求變更原審裁判,或者要求第二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等)。

上訴理由:_________________。

1、認定事實方面;。

2、適用法律方面;。

3、訴訟程序方面。

此致

_______________民法院。

上訴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上訴人(原審被告人)季xx,男,19xx年2月19日生,漢族,出生地xx省xx縣,高中文化,xx縣xx廠職工,原住xx省xx縣xx鎮(zhèn)xx村x號,現(xiàn)羈押于xx縣看守所。

上訴人因搶劫一案,于xxxx年xx月xx日收到xx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年x月xx日(20xx)x中刑初字第xx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現(xiàn)因不服該判決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請求上級人民法院撤銷xxx市中級人民法院20xx年x月xx日(20xx)x中刑初字第xx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依法改判上訴人死緩。

上訴理由。

上訴人認為,原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認定事實不清,量刑過重。理由如下:

一、原審判決對上訴人自首情節(jié)未加認定于法不合。

上訴人被公安機關詢問,僅僅是因為上訴人在案前與被害人有聯(lián)系,公安機關只是把上訴人叫去詢問一些情況,并未掌握上訴人的犯罪罪行。上訴人在被詢問時當即如實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并主動交出劫得的手機、現(xiàn)金等物。此種情形,依據(jù)更高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解釋,應以自首論。原審判決認定上訴人因身上攜帶有贓物,無法抵賴而被迫交代罪行,與事實不符。公安機關不可能對詢問對象搜身,如果不是上訴人主動供述罪行,公安機關怎么可能知道上訴人隨身攜帶有贓款贓物了否定自首情節(jié)的存在,與事實不符,與法不合。

二、原審判決認定上訴人惟恐被害人不死,又用啞鈴壓住被害人頸部,明顯具有剝奪被害人生命之直接故意,并由此推斷上訴人手段兇殘,后果嚴重,主觀惡性大,應依法嚴懲。上述認定無充分證據(jù)證實,完全不符案件事實。

上訴人將啞鈴放于死者肩部,目的是被害人蘇醒過來時啞鈴落地的聲音可以提個醒,并沒想過用啞鈴去壓死被害人。上訴人倘若希望發(fā)生被害人死亡的后果,何必用啞鈴去壓脖子,用啞鈴砸豈不更加省事?上訴人從未希望被害人死亡。啞鈴擺放的部位也不是判決書所認定的被害人頸部,現(xiàn)場勘驗筆錄明確記載“頭附近有1只7公斤重的啞鈴”,并沒有證據(jù)表明死者頸部壓有啞鈴,由此推斷上訴人明顯具有剝奪被害人生命之直接故意顯然錯誤,“手段兇殘,主觀惡性大,應依法嚴懲”的結(jié)論不能成立。

綜上所述,從犯罪情節(jié)、罪后表現(xiàn)、主觀惡性來看,上訴人并非非殺不可。一審判決認定事實不清,量刑過重。懇請xx省高級人民法院正確認定案件事實,撤銷原判,依法對上訴人改判死緩,給上訴人一個重新做人的機會。

此致

xx省高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季xx。

20xx年xx月x日。

答辯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刑事附帶民事訴狀》,答辯人已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現(xiàn)依法提出答辯狀如下:

之一、答辯人不屬于刑事侵權(quán)人,不應賠償原告人因被害人______死亡而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

《_刑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由于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jīng)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并應根據(jù)情況判處賠償經(jīng)濟損失。

《_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七條規(guī)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zhì)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quán)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本案中:

1、答辯人與被害人______的死亡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

經(jīng)過法醫(yī)鑒定,受害人______的死亡,系墜樓而導致。無論是______系被他人推下樓導致墜樓死亡(他殺),還是企圖逃離他人的監(jiān)視因為意外而墜樓死亡(意外),甚至系不甘受到人身限制而自殺從而導致墜樓死亡(自殺),都與______沒有必然聯(lián)系。

如果是之一種原因?qū)е?,那么殺害受害人______的兇犯需要承擔侵權(quán)責任;如果是第二種原因,則不構(gòu)成刑事犯罪,監(jiān)視、限制______人身自由的傳銷組織領導人______、______及其指使的監(jiān)視人員需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如果是第三種原因?qū)е拢瑒t傳銷組織領導人______、______及其指使的監(jiān)視人員也需要承擔侵權(quán)責任。

而一方面公安機關沒有查明導致受害人______墜樓死亡的真正原因,另一方面也不能證明答辯人______將受害人______系傳銷組織領導人,更不能證明答辯人______監(jiān)視或限制受害人______人身自由,毫無疑問______的死亡與答辯人之間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系。

2、答辯人發(fā)展被害人______進入傳銷組織,不構(gòu)成刑事侵權(quán)行為。

答辯人______發(fā)展受害人______為傳銷組織下線,一方面是受到______和______共同的同學______的強迫并提供***號碼,另一方面______在迎接______到______時受到______、______指派人員跟隨監(jiān)視,而且______僅僅發(fā)展了一名下線,毫無疑問不構(gòu)成情節(jié)嚴重,也就不構(gòu)成《更高人民法院關于情節(jié)嚴重的傳銷或者變相傳銷行為如何定性問題的批復》中所規(guī)定的非法經(jīng)營罪。既然在______年案發(fā)時答辯人______不構(gòu)成犯罪,那么無論答辯人是否構(gòu)成2009年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七)新增的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根據(jù)《刑法》第十二條的規(guī)定“_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為,如果當時的法律不認為是犯罪的,適用當時的法律”,______都不構(gòu)成刑事犯罪,原告人提出刑事附帶民事也就失去了法律前提。

第二、原告人的經(jīng)濟損失來自于真兇______、______限制被害人______的非法行為,與答辯人的行為之間無直接、必然的因果關系。

答辯人的行為不構(gòu)成犯罪,原告人的經(jīng)濟損失自然不應當由答辯人賠償。真兇______一方面強迫答辯人將同學______騙到______,另一方面指使他人監(jiān)視受害人______甚至限制______的人身自由,導致______不幸墜樓死亡的責任,應當由真兇______、______依法承擔。僅僅因為______被真兇______的強迫下打出一個***,就要求同為受害人的答辯人______承擔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的刑事責任和受害人______死亡的民事賠償責任,毫無疑問不僅對弱女子______不公平,也對受害人______不公道。其直接的結(jié)果就是,答辯人承擔著真兇的法律責任,真兇卻因為種種原因而逍遙法外。

第三、答辯人對受害人的死亡負有道義上的責任,愿意做出相應的補償。

答辯人______與受害人______系同學關系,答辯人在兩人共同同學(班長)______的強迫下,根據(jù)______提供的***號碼,按照______安排,將受害人______騙到______并帶入______為首的傳銷組織。雖然答辯人對受害人______的死亡不負有法律上的直接責任和必然責任,但是畢竟答辯人也存在道義上的過錯。所以,答辯人______愿意對原告人的損失作出力所能及的補償。同時,答辯人______也愿意配合司法機關,將真兇______、______繩之以法,以告慰同學______的在天之靈,還受害人一個公道,還社會一個公平,還自己一個清白。

第四、原告人提出的______萬元賠償缺乏法律依據(jù)。

原告人要求答辯人承擔原告人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撫慰金、交通費、住宿費等費用計_______萬元,根據(jù)《更高人民法院關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范圍問題的規(guī)定》之一條“對于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精神損失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所以精神撫慰金應當被駁回。此外,原告人沒有提出明細的費用清單和相應的數(shù)額依據(jù),其具體數(shù)額難以確定。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本案原告人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不符合法定條件,其請求賠償沒有事實根據(jù)和法律依據(jù),請法庭依法判決駁回原告人的訴訟請求。但是,本著解決社會矛盾并撫慰原告人的原則出發(fā),答辯人愿意承擔一定的道義責任,盡自己的努力作出相應的補償。答辯人再一次呼吁司法機關,注意到是逍遙法外的真兇制造了今天的悲劇,希望能夠?qū)⑵渥侥脷w案。同時,答辯人也向原告人表示歉意,愿意彌補自己給原告人造成的損失,并支持原告人向有關部門請求緝拿真兇、懲辦兇手、討還血債。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刑事上訴要求緩刑范文怎么寫篇四

刑事案件上訴狀是一類專業(yè)的法律文書,大家了解過怎么書寫刑事案件上訴狀嗎?以下是我為你準備的刑事案件上訴狀范文,歡迎大家閱讀!

上訴人(原審被告人):劉,男,漢族,38歲,身份證編號:,初中文化,河南省開封市人,現(xiàn)住河南省開封市街號院號樓號。

上訴人因涉嫌合同詐騙罪一案,不服河南省永城市人民法院(2009)永刑初字第號刑事判決,故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1.撤銷永城市人民法院(2009)永刑初字第號刑事判決書。

2.改判被告人不構(gòu)成犯罪,不承擔刑事責任。

事實與理由。

上訴人在本案中的地位決定上訴人無從知曉河南文化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稱文化公司)無履行合同的能力。

文化公司為本案之一被告人丁發(fā)起成立,在設立公司之時,丁向工商登記部門投送的各種資料及公司的設立過程,上訴人均不知曉。

上訴人開始只是丁的一個司機,后被丁派到鄭州分公司任副經(jīng)理,從事的都是按照丁的指令做一些具體事務,包括文化公司對外招標的各種事宜,上訴人均不知曉,故上訴人沒有機會知道文化公司的資金運作狀況。

再者,上訴人原來沒有從事過項目投資方面的工作,加上自身文化程度較低,也無能力判斷文化公司是否投資該項目的資金狀況。

但永城市人民法院(2009)永刑初字號判決書認定上訴人明知被告人丁無履行能力,仍介紹被害人施工企業(yè)簽訂工程施工合同,騙取合同履約金,屬認定事實錯誤。

二、上訴人無非法占有的主觀目的,客觀上也沒有占有施工企業(yè)的錢財。

上訴人雖然介紹了兩家企家和文化公司簽訂了合同,但所收的這兩家企業(yè)的合同履行金,均按照丁的指示,全部交給了丁本人或匯到了丁指定的帳戶上。

至今為止,上訴人為文化公司工作時墊付的各項費用6萬多元(已向法院提交證據(jù))也無著落。

客觀地說,上訴人本人也是本案的受害者,何來占有受害企業(yè)錢財之談,更談不上主觀上的占有。

綜上所述,永城市人民法院(2009)永刑初字第判決書針對上訴人而言,查明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懇請二審法院本著實事求是,認真負責,有錯必究的工作態(tài)度,給上訴人一個公平的判決。

此致

商丘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劉。

***律師:陳奎。

20xx年11月27日。

上訴人:任xx,男,19xx年9月20日出生,漢族,戶籍地廣東省xx區(qū)xx路xx號xx號。

上訴人因一審判決詐騙罪一案,不服xx市xx區(qū)人民法院(2012)岳刑初字第312號刑事判決書,現(xiàn)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請求撤銷xx市xx區(qū)人民法院(2012)岳刑初字第312號刑事判決書,改判上訴人無罪。

上訴理由:

一、一審判決理由完全是有罪推定,認定上訴人構(gòu)成詐騙罪的證據(jù)不確實、不充分。

從xx區(qū)人民法院的起訴書來看,該院是以上訴人涉嫌票據(jù)詐騙罪提起公訴,在本案的一審過程中,上訴人的辯護人已經(jīng)提出上訴人并不明知涉案的票據(jù)系變造票。

這一觀點也獲得了一審法院認可,即上訴人主觀上并不明知在逃犯于xx提供的450萬元的承兌匯票系變造,故不構(gòu)成票據(jù)詐騙罪。

上訴人認為,一審法院在沒有認定上訴人構(gòu)成票據(jù)詐騙罪的情況下,卻認定為普通詐騙罪,一審法院的判決結(jié)論與其自身觀點存在明顯自相矛盾,屬于典型的有罪推定。

1、上訴人沒有構(gòu)成詐騙犯罪的主觀故意。

根據(jù)刑法規(guī)定,詐騙罪必須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gòu)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騙取財物。

一審法院在判決中認為,上訴人隱瞞了廣西國正源水務有限公司無任何經(jīng)營往來的事實,系空殼公司,但是對于xx提供的商業(yè)承兌匯票還是提供了公司的印章給文xx進行背書,故屬于一種隱瞞事實真相的行為。

上訴人認為,一審法院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眾所周知,市場上沒有實際經(jīng)營業(yè)務的公司比比皆是,廣西國正源水務有限公司并沒有注銷,公司與株洲福爾程化工有限公司在沒有真實交易的情況下,對承兌匯票的背書行為并不構(gòu)成犯罪,僅僅屬于不符合票據(jù)法的行為,如果要追究責任,相互進行背書的公司都涉嫌犯罪了。

很明顯,這是根本不成立的。

2、如果上訴人不構(gòu)成票據(jù)詐騙罪,同樣就不可能構(gòu)成詐騙罪。

在上訴人涉嫌的犯罪中以及其他詐騙犯罪中,如果要騙取他人財物,必須通過隱瞞事實真相的***采取一定的詐騙手段,在本案中,如果認定上訴人構(gòu)成詐騙罪,不是以廣西國正源水務有限公司有沒有實際經(jīng)營業(yè)務為大前提,因為被害人湘潭大興公司并非上述原因支付給株洲福爾程化工有限公司440萬元資金,而是以購買承兌匯票為前提。

那么,對于涉案承兌匯票是不是真實的,有沒有隱瞞該票系變造的這一情節(jié),才是認定上訴人有沒有詐騙犯罪的主觀故意的前提條件。

一審法院既然已經(jīng)認定上訴人沒有隱瞞承兌匯票系變造的主觀故意情節(jié),卻認定屬于詐騙,這根本不能自圓其說。

3、一審法院對上訴人的口供存在明顯的斷章取義的取舍,沒有對全部口供進行綜合審核認定。

首先,偵查機關于2012年2月10日對上訴人進行了之一次提審,從口供第4頁的內(nèi)容來看,上訴人與于xx于2011年3、4月份認識,于xx稱其在北京有一家醫(yī)藥公司,當時,上訴人問于xx他的公司能否出具銀行承兌匯票,于xx說可以由其公司擔保銀行開具承兌匯票…,于是上訴人提出要他開一份銀行承兌匯票,由上訴人出13%的手續(xù)費…,根據(jù)上訴人的供述,不難發(fā)現(xiàn),上訴人與于xx事前從來沒有有關商量變造銀行承兌匯票的預謀。

其次,從2012年3月6日,偵查機關對上訴人的第五次提審口供第2頁來看:“問:你知道于xx買過來的承兌匯票的來歷嗎?知道承兌匯票的真?zhèn)螁?答:我沒有考慮承兌匯票的真?zhèn)?,于xx只告訴我這份銀行承兌匯票的信息可以到全國各個銀行去查詢,信息是真實的。

由此可見,上訴人主觀上并不明知涉案的票據(jù)屬于變造的承兌匯票。

關于于xx為什么能夠以60萬元的價格獲得一張450萬元的承兌匯票?這是本案上訴人涉嫌犯罪的關鍵處。

上訴人認為,一審不能以需要支付60萬元成本獲得了450萬元的承兌匯票這種理解推測該票據(jù)明知是變造的。

60萬元換來450萬元承兌匯票的可能性有很多。

上訴人一直以為是于xx支付辦理貸款的成本從銀行貸出來,從來沒有想過經(jīng)過銀行驗證的票據(jù)是假的。

4、從本案被詢問人顏xx、宋xx、朱xx、彭xx、齊xx開等人陳述的內(nèi)容來看,上訴人根本不可能知道涉案票據(jù)系變造的匯票。

顏xx在之一次詢問筆錄第二頁陳述稱:我們的財務人員專門到銀行對這張承兌匯票進行了查驗,證實匯票是真實的;宋xx在之一次詢問筆錄第二頁陳述稱:朱xx當時承諾他已經(jīng)在銀行查詢了匯票的真假,保證是真票。

彭xx在之一次詢問筆錄第二頁陳述稱:飯后,齊xx開、張xx及另外三人到銀行嚴正承兌匯票的真?zhèn)巍髞恚爮坸x告訴我,這張承兌匯票銀行驗票是真實的。

齊xx開在第二次詢問筆錄第二頁陳述稱:xx人員的工作人員告訴我們這份承兌匯票是真實的。

如此多的證人證言均證實承兌匯票的真實性,那么,一審判決認定上訴人對票據(jù)的真假情況存在隱瞞是不客觀的。

5、上訴人再次向二審法院強調(diào),對于于xx提供的450萬元承兌匯票有關貼現(xiàn)過程,上訴人全程沒有參與,全部是文xx一手操辦,文xx僅僅向上訴人告知可以從銀行借到錢,上訴人一直認為自己與于xx應該各歸還各自拿到的錢,從來沒有想過據(jù)為己有,不用歸還。

5、上訴人的二位證人伏xx和_的證言可以得知,直到2012年1月18日(2011年臘月二十五),上訴人在福建省建甌市委托了伏xx前往湖南長沙與宋xx、朱xx協(xié)商歸還銀行承兌匯票貼現(xiàn)的欠款的事情。

此期間,上訴人從來沒有躲藏起來,公安機關的補充材料中宋xx、朱xx已經(jīng)證實伏xx代表上訴人協(xié)商還款的事情。

上訴人在整個案發(fā)過程中,沒有任何不接***或故意逃避追捕的行為,***也沒用更換過,上訴人也不可能于2012年2月10日用實名制的車票乘火車去福建。

二、懇請二審法院堅持“罪刑法定、疑罪從無、無罪推定”刑法原則。

1、如今,真正犯罪嫌疑人于xx、文xx負案在逃,上訴人被關押后,深感冤屈和無奈,因為,只要此二人一天不到案,上訴人將無法真正進行辯白,上訴人已經(jīng)年歲已高,身患嚴重高血壓,曾一次次想了結(jié)余生,可是一想到自己不能身負著不白之冤,就只能在看守所茍延殘喘的忍辱活下去。

上訴人始終堅持認為,即使犯罪嫌疑人于xx、文xx沒有到案,但我國刑法明確規(guī)定了疑罪從無的原則,既然本案無法形成完整的鏈條。

那么,根據(jù)我國《刑法》之一百六十二條之一款第三項規(guī)定:(三)證據(jù)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jù)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綜上所述,為了避免冤假錯案的發(fā)生,懇請二審法院拋棄顧忌各個部門的利益,顧忌錯案的影響后果的思維模式,堅決撥亂返正,該盤上訴人無罪。

此致

xx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

20xx年xx月xx日。

刑事上訴要求緩刑范文怎么寫篇五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條規(guī)定:“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權(quán)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

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jīng)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

這是制作刑事上訴狀的法律依據(jù)。

刑事上訴狀由首部、上訴請求、上訴理由和尾部組成。

上訴請求和上訴理由是該文書的核心內(nèi)容,亦可稱為正文部分。

(一)首部。

1.標題。

在文書上部正中寫明“刑事上訴狀”,比正文字體大一號。

2.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作單位和職務、住址等,并在土訴人和被上訴人的后面用括號注明其在一審中的訴訟地位,如上訴人(原審自訴人),被上訴人(原審被告人)。

一案有多名被告人的,未提出上訴的寫為“原審被告人”第二,公訴案件,只有l(wèi)訴人,不能把人民檢察院列為被上訴人。

上訴人的基本情況寫法與自訴案件上訴人相同。

第三,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提出上訴的,上訴人仍列自訴人或被告人,寫明其基本情況。

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況寫法與上訴人相同。

其基本情況寫法與上訴人相同,并表明與被告人的關系。

3.上訴事由。

是一段承上啟下的過渡性文字,在最高人民法院格式空白處,根據(jù)實際清況填寫適當文字。

(二)上訴請求。

即上訴人提出上訴所要達到的目的。

制作時應根據(jù)一審裁判存在的主要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上訴請求。

則上訴請求可表述為:“請求撤銷xxx人民法院xxxx年xx月xx日(xxxx)x刑初字第xx號刑事判決,依法改判。

如上訴人認為一審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根本不存在,則上訴請求可表述為:“請求撤銷xxx人民法院xxxx年xx月xx日(xxxx)x刑初字第xx號刑事判決,宣告上訴人無罪。

(三)上訴理由。

要圍繞定罪量刑等問題進行分析論證,闡明上訴理由,以實現(xiàn)上訴請求。

通??梢詮囊韵聨追矫嬷?一是認定犯罪事實存在問題,上訴狀首先要就犯罪事實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辯駁,以澄清事實,使案件得到公正的處理。

二是定性存在問題,上訴狀要抓住定。

性定罪方面存在的問題,以求定性準確,定罪恰當,罪刑相當。

上訴狀就應針對量刑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闡明觀點。

四是訴訟程序存在問題,一審法院的審理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本案公正審判的,上訴理由就要闡明原審判決違反程序法之處。

制作上訴理由時要以精練的語言將一審裁判文書中存在的問題概括成幾個觀點,然后據(jù)理駁斥。

(四)尾部。

包括以下內(nèi)容:文書送達的上一級人民法院的名稱;本訴狀副本的份數(shù);上訴人署名,并注明年月日。

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不服判決的上訴期限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訴期限為五日,從接到判決書、裁定書的第二日起計算。

上訴必須在法定上訴期限內(nèi)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或者直接向原審人。

民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

上訴人。

上訴人一案,于年月日收到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號刑事,現(xiàn)因不服該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上訴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上訴狀副本份。

上訴人:。

【范例】季xx搶劫一案刑事上訴狀。

上訴人(原審被告人)季xx,男,1981年2月19日生,漢族,出生地xx省xx縣,高中文化,xx縣xx廠職工,原住xx省xx縣xx鎮(zhèn)xx村x號,現(xiàn)羈押于xx縣看守所。

上訴人因搶劫一案,于xxxx年xx月xx日收到xx市中級人民法院x月xx日()x中刑初字第xx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現(xiàn)因不服該判決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請求上級人民法院撤銷xxx市中級人民法院20x月xx日(2001)x中刑初字第xx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依法改判上訴人死緩。

上訴理由。

上訴人認為,原審人民法院的判決認定事實不清,量刑過重。

理由如下:。

一、原審判決對上訴人自首情節(jié)未加認定于法不合。

上訴人被公安機關詢問,僅僅是因為上訴人在案前與被害人有聯(lián)系,公安機關只是把上訴人叫去詢問一些情況,并未掌握上訴人的犯罪罪行。

上訴人在被詢問時當即如實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并主動交出劫得的手機、現(xiàn)金等物。

此種情形,依據(jù)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解釋,應以自首論。

原審判決認定上訴人因身上攜帶有贓物,無法抵賴而被迫交代罪行,與事實不符。

公安機關不可能對詢問對象搜身,如果不是上訴人主動供述罪行,公安機關怎么可能知道上訴人隨身攜帶有贓款贓物了否定自首情節(jié)的存在,與事實不符,與法不合。

二、原審判決認定上訴人惟恐被害人不死,又用啞鈴壓住被害人頸部,明顯具有剝奪被害人生命之直接故意,并由此推斷上訴人手段兇殘,后果嚴重,主觀惡性大,應依法嚴懲。

刑事上訴要求緩刑范文怎么寫篇六

上訴人:沙某,男,漢族,1994年7月19日出生于江蘇常州市,現(xiàn)羈押于太原市第二看守所。

上訴人因故意傷害罪一案不服太原市小店區(qū)人民法院小店刑初字第649號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現(xiàn)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請求二審法院查清事實后依法改判,減輕對上訴人的處罰。

事實與理由:

一、一審法院對上訴人的量刑沒有綜合考慮全案案情。

4月22日14時30分許,上訴人沙某并不認識受害人,也與其沒有任何矛盾,是在第一被告的指示下,毆打了受害人李治國,但是,隨后就被受害人李治國糾集多名人員毆打至輕傷。上訴人認為不能將雙方的互毆行為割裂開,對于本案件的審理,應當將雙方的互毆行為綜合考量來審理本案件。

上訴人毆打受害人確實不對,但是,李治國糾集多人,使用兇器對被告人毆打更應當受到刑罰的處罰,也應當減輕上訴人的責任,但是一審判決沒有絲毫體現(xiàn)。

二、一審判決沒有體現(xiàn)國家對于未成年人的.刑事政策。

1.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宗旨: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貫徹“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第十一條規(guī)定:對未成年罪犯適用刑罰,應當充分考慮是否有利于未成年罪犯的教育和矯正。

對未成年罪犯量刑應當依照刑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并充分考慮未成年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動機和目的、犯罪時的年齡、是否初次犯罪、犯罪后的悔罪表現(xiàn)、個人成長經(jīng)歷和一貫表現(xiàn)等因素。對符合管制、緩刑、單處罰金或者免予刑事處罰適用條件的未成年罪犯,應當依法適用管制、緩刑、單處罰金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本案中,上訴人根本沒有傷人的犯罪動機,也與受害人不認識,沒有任何矛盾,是在偶然的情況下,受到第一被告的指使,當時不到18歲,辨別是非的能力低下,哥們義氣,不考慮后果;沒有前科,在校表現(xiàn)良好;如實稱述案件情況,沒有反復,也沒有避重就輕;真誠悔過,且在事后上訴人也被李治國糾集的數(shù)十人,手持器械毆打成輕傷,現(xiàn)在還沒有完全治愈,需要康復治療,法院應當給上訴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以體現(xiàn)司法的公正以及人文關懷,但是一審判決沒有任何遵循對未成年人的審判原則,對上訴人量刑過重。

刑事上訴要求緩刑范文怎么寫篇七

上訴人:龍尚文,男,xxx年1月18日生,貴州省納雍縣人,穿青族,初中文化,農(nóng)民,現(xiàn)住大理市下關市政巷物華市場附1號,現(xiàn)羈押于大理市看守所。

上訴人因掩飾隱瞞犯罪所得一案,不服大理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大刑初字第113號刑事判決書,現(xiàn)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請求依法撤銷(20xx)大刑初字第113號刑事判決書第二項判決,改判上訴人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緩刑。

事實與理由:

本案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罪名定性準確,但量刑過重,而且未對上訴人適用緩刑,與本案實際情況不符。理由如下:

第一、上訴人犯罪故意不明顯,主觀惡性小。

上訴人的犯意產(chǎn)生有一個轉(zhuǎn)化的過程,從最初的完全不知到之后意識到財物來源不明,但從沒有得到第一被告人畢忠林的確認是贓物,主觀上沒有達到明知的程度,上訴人在第一被告畢忠林上門出售電纜時,以為是畢忠林從家里拿出來換錢,沒有意識到是贓物,幾次后懷疑這些物品可能是贓物,但為了貪圖便宜,還是收購了??梢?,上訴人犯罪故意不明顯,主觀惡性不大。

第二、上訴人悔罪態(tài)度良好,如實供述犯罪行為,并且涉案金額只有12980元,被盜物品已追回并發(fā)還給受害人,客觀上減少了損失,降低了社會危害性。

三、上訴人家庭困難,家里尚有三個未成年的孩子,最大的兒子龍中權(quán)只有12歲,次子龍中林只有11歲,女兒龍麗10歲,都在下關二小讀書,妻子劉紅一人無力撫養(yǎng)三個孩子,上訴人被羈押后家庭收入急劇減少,孩子的生活都成問題,馬上就面臨失學,甚至可能成為乞討人員。

第四、與同案第一被告畢忠林的量刑相比,相對過重,適用法律不公正。

在本案中,畢忠林犯盜竊罪,盜竊數(shù)額較大,根據(jù)《刑法》第264條的規(guī)定,理應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因為其有立功情節(jié),又是未成年人,一審法院只是判處其二年零四個月的有期徒刑,并宣告緩刑。而上訴人只是收購了畢忠林盜竊的財物,況且該財物都是由上訴人交回給公安機關,并發(fā)還給受害人,但卻被判處一年零四個月,并處罰金3000元,量刑畸重,該判決對上訴人顯失公平。

第五、一審法院量刑時無理由而不采納控辯雙方的量刑意見,對上訴人有主觀偏見,量刑不公。

《_刑法》第七十二條規(guī)定:“對于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jù)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jié)和悔罪表現(xiàn),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在本案中,上訴人的情況符合該條法律規(guī)定。第一、上訴人在本案中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四個月,符合適用緩刑的第一個條件;第二、上訴人主觀惡性小,所有贓物都已主動交回給公安機關并返還給受害人,社會危害性較小,悔罪表現(xiàn)明顯,犯罪情節(jié)輕微,符合適用緩刑的第二個條件;第三、上訴人在下關有固定的住所,經(jīng)營廢舊金屬物品的收購,有營業(yè)執(zhí)照,家中有妻子和三個讀小學的未成年孩子,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第四、上訴人家庭情況具體,妻子一人無法維持三個未成年孩子學習、生活,當初收購本案贓物也是為了維持生活。更何況公訴人在發(fā)表量刑意見時,明確表明對畢忠林不應適用緩刑,而對上訴人明確表明應當適用緩刑,但一審法院卻判決上訴人有期徒刑一年零四個月,不適用緩刑。而對同案的第一被告人畢忠林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零四個月,并適用緩刑。這種判決與罪刑罰相適應的基本原則相違背,在本案中就是對上訴人明顯不公。

綜上所述,一審法院在判決時根本就沒有考慮上述問題,沒有考慮到判決的公平與正義,也沒有考慮到法院判決的社會效益,沒有體現(xiàn)構(gòu)建以人為本的和諧社會的總體要求,違背了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更重要的是本案一審判決對上訴人量刑過重,顯失公平。請求二審法院充分考慮上訴意見,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對上認人作出裁判,判處上訴人有期徒刑一年,并宣告緩刑,給上訴人一個改過自新、重新做人的機會。

xxx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

二oxx年x月六日。

刑事上訴要求緩刑范文怎么寫篇八

上訴人(原審被告人),陳______,男,______歲,____________省______縣人,______族,現(xiàn)在押。

上訴人因收賄賂一案,不服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刑經(jīng)字第___號刑事判決,現(xiàn)提出上訴。

上訴的請求和理由如下:

1.原審判認定上訴人收賄路,已構(gòu)成犯罪,上訴人沒有意見。

但是,主訴人收賄賂確實不是為了裝進自己腰包,收受的5000美元,除領出500美元作為在國外的開支費用外,其余4500美元,當即匯回國內(nèi)。

2.原審判認定上訴人由于“收賄賂,在商務談判中不僅對引進機械議價不利,價格較高,而且承擔了單方罰款的不合理附加條款……”。

事實是這樣的:______國在______年搞了一個皮革機博覽會,在技術(shù)上作了很大改革,價格比較穩(wěn)定,我們正是在這種情況下出國,經(jīng)過談判,外商給了我們18%的優(yōu)惠,這怎么能說是“議價不利,價格較高”呢?______年第二季度,______國貨幣貶值,價格下降。

同時我駐該國大使館,告知我們:“如現(xiàn)在直接與制造商成交,最低可少花100000美元。

”這是向______國廠商了解的。

而廠商開盤價格比之貿(mào)易集團報價成交價要低5%一15%。

這也是正?,F(xiàn)象。

因此,用______年______月份的廠商價格與______年初的市場貿(mào)易集團價格相比,作為論證“議價不利,價格較高”的根據(jù),顯然是不妥的`。

而且拍板成交的主談人是王______,所以,對這一點上訴人只能承擔領導責任,而不能承擔直接談判責任。

關于附加條款。

出國時,正是國內(nèi)貫徹深化各項改革的方針,______國就我國______廠中止引進設備要求賠償損失的時候,因此,外商提出簽訂合同:

(l)要付5%預定金;(2)不履約需要賠償1%的損失費(即罰款)。

這一點是由于上訴人對業(yè)務不熟悉而犯的錯誤,并非因為收賄而增加的條款。

3.照機機、閃光燈是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國______市用個人節(jié)約的伙食費和20元零用買的。

上訴人同意上繳,但應以贓物沒收處理。

通過政府的耐心教育,上訴人對自己所犯的罪行,在認識上有了很大提高,懇請政府依照刑法第32條和第192條之規(guī)定,從寬處理,給上訴人一個繼續(xù)為人民服務和立功贖罪的機會。

______省高級人民法院。

刑事上訴要求緩刑范文怎么寫篇九

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康某,男,21歲,xx市xx面粉廠工人,住某市xx區(qū)xx路20號。

法定代理人:康某民,男,64歲,xx省xx市老干部局退休干部,住址同上,系原告人之父。

附帶民事訴訟被告人:楊某林,男,29歲,某面粉廠工人,住本廠宿舍。

訴訟請求:依法判令被告人賠償因其犯罪行為給原告人造成的醫(yī)藥費等經(jīng)濟損失元。

事實和理由:

我和被告人同在一個單位工作,1999年7月29日上午11點,我正坐在車間的窗臺上休息,被告人從外車間提著一個盛有稀料的小桶放在我的跟前,說足想刷刷小桶拿回家釣魚,我出自好意地對被告人說:“我?guī)湍惆研⊥盁裏?。”隨即劃一火柴放在小桶里,桶里的稀料開始燃燒起來,我馬...

刑事上訴要求緩刑范文怎么寫篇十

上訴人:某某,男,1983年9月14日出生,漢族,xxx人,初中文化。12月31日因涉嫌盜竊被某公安局城區(qū)分局取保候?qū)彛?月24日經(jīng)某城區(qū)人民法院決定被逮捕,現(xiàn)羈押于某看守所。

上訴人因盜竊一案,不服某城區(qū)人民法院城刑初字第29號刑事判決書,現(xiàn)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1、依法撤銷(2005)城刑初字第29號刑事判決書;。

2、依法改判減輕對上訴人的量刑。

上訴理由。

一、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有誤,影響了對上訴人的量刑。

1、上訴人不慎參與的盜竊罪,屬于共同犯罪。共同盜竊的犯罪成員中作用明顯有區(qū)別,應當分清主從、公正量刑。

在上訴人參與的盜竊犯罪中,犯意的產(chǎn)生者、成員的組織者、犯罪主要工具特別是車輛的準備者都是第一被告人某某,每次銷贓后的贓款保管者都是第二被告人某某。上訴人在盜竊過程中僅僅在開發(fā)區(qū)那一起他們?nèi)肆α坎蛔愕那闆r下,叫上訴人一起搬動贓物,其余多次上訴人只是為他們開開車門,僅僅起到較小作用,上訴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明顯屬于輔助和次要性質(zhì),應當依法認定上訴人為從犯,根據(jù)《刑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規(guī)定,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于處罰。

由于一審判決在主從犯事實上的認定不清,直接導致上訴人這一法定從輕情節(jié)在量刑時被忽略,加重了對上訴人的量刑。

2、上訴人接到公安機關的傳喚通知,就及時主動到公安機關,在第一次接受訊問時,就如實供述了自己的全部盜竊犯罪事實,上訴人的這種情節(jié)應當在量刑時得到酌情考慮,一審判決對此沒有認可。

3、為了體現(xiàn)上訴人的悔罪態(tài)度,上訴人在取保候?qū)徠陂g,能夠按照司法機關要求隨叫隨到,并且說服家人積極交納了罰金5000元,在上訴人參與盜竊金額元的情況下,交納罰金的表現(xiàn)也應當在量刑時得到體現(xiàn),一審判決對此體現(xiàn)不夠。

二、一審判決對上訴人適用法律不公,量刑畸重,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結(jié)合上訴人犯罪情節(jié),對上訴人可以宣告緩刑,以體現(xiàn)我國刑法懲罰與教育相結(jié)合的量刑原則。

1、根據(jù)《刑法》第七十二條規(guī)定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jù)犯罪情節(jié)和悔罪表現(xiàn),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的,可以宣告緩刑。

2、上訴人在犯罪情節(jié)上具有從犯法定情節(jié),又有相當于主動歸案的表現(xiàn),且能全額及時交納罰金,犯罪情節(jié)及悔罪表現(xiàn)符合適用緩刑的要求;從上訴人的犯罪過程可以看到,上訴人是在受人引誘的情況下,沒有理智辨別是非,不慎走上犯罪道路的,四次盜竊行為集中在208月16日至9月2日的半個月內(nèi),此后直到上訴人被取保上訴人沒有再參與一次犯罪,上訴人屬于第一次違法、是偶犯初犯,適用緩刑不致再危害社會,可以適用緩刑。

上訴人年僅21歲,走上犯罪道路非常后悔,上訴人對不起父母親人、對不起社會,上訴人有信心改過自新、從新做人,懇請二審法院正確適用法律,積極體現(xiàn)我國法律“懲罰教育相結(jié)合”的原則,改判上訴人緩刑。

某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某。

刑事上訴要求緩刑范文怎么寫篇十一

引導語:行刑事上訴狀是刑事公訴案件的被告人和刑事自訴案件的自訴人、被告人不服一審法院的裁決,在法定的上訴期內(nèi),向原審法院的上級法院提出的要求重審改判的法律文書。接下來,我為大家整理的幾篇刑事上訴狀的經(jīng)典范文,歡迎閱讀參考。

范文一:

上訴人:吳某,男,漢族,1960年2月20日生。

上訴人不服北京市海淀區(qū)人民法院(2012)海刑初字第xxxx號刑事判決書,特向貴院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二、請求依法重新認定上訴人收人賄賂金額;。

三、請求認定上訴人有自首情況。

事實與理由。

一、上訴人收人賄賂金額應重新認定。

1、在本案中,上訴人收受在押人員家屬李某送3萬元差旅費不應認定為收人賄賂金額,一方面,賄賂人在主觀上并未有將該款項送予上訴人的意識,上訴人也沒有認識到該款是送給自己的,雙方都一致的表示該款項是送予押解人員和用于押解途中的費用。另一方面,該3萬元錢也在事實上由上訴人分兩次退還給了在押人員家屬王某,因此該3萬元不應認定收人賄賂金額。

2、包括上述3萬元在內(nèi),上訴人分兩次在案發(fā)前退還給王某共計4萬元,根據(jù)《更高人民法院更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收人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九條:國家工作人員收受請托人財物后及時退還或者上交的.,不是收人賄賂。國家工作人員收人賄賂后,因自身或者與其收人賄賂有關聯(lián)的人、事被查處,為掩飾犯罪而退還或者上交的,不影響認定收人賄賂罪。而上訴人的退款行為是發(fā)生在收受該款項后不久,被紀檢監(jiān)察機關之一次詢問之前,應當屬于及時退還,并且,上訴人也并未是由于或自或與其收人賄賂有關聯(lián)的人或事被查處而退還,因此,該4萬元不應認定為收人賄賂罪數(shù)額。

二、上訴人自首情節(jié)應予認定。

根據(jù)《_刑法》第67條第二款規(guī)定:被告人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本案中,在2011年6月24日,北京市公安局紀委之一次詢問上訴人時,上訴人主動供述了紀檢監(jiān)察機關尚未掌握的其兩次收取的4萬元現(xiàn)金和5000元加油卡的事實,而此時,北京市公安局紀檢監(jiān)察機關僅僅掌握了上述人收到在押人員家屬李曉芬3萬元差旅費的線索,根據(jù)前述法律規(guī)定,上訴人對收受4萬元及5000元加油卡的供述應成立自首。

綜上所述,上訴人有法定和酌定的從輕情節(jié),并且上訴人配合偵查,主動交待相關事實,認罪態(tài)度良好,在收受在押人員相關款項后多數(shù)也用于改善在押人員生活等,剩余也都予以退還,其主觀惡性極小,情況輕微,并未造成危害后果。另外,上訴人年齡較大,身體素質(zhì)也較差,適用緩刑不至于產(chǎn)生危害社會的后果,因此請求二審法院從輕判決并考慮緩刑。

此致

北京市之一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吳某。

范文二:

上訴人(原審被告人),陳xx,男,xx歲,江蘇省大豐縣人,漢族,現(xiàn)在押。

上訴人因收收人賄賂賂一案,不服xx市中級人民法院于xx年xx月xx日刑經(jīng)字第xx號刑事判決,現(xiàn)提出上訴。

上訴的請求和理由如下:

1.原審判認定上訴人收收人賄賂路,已構(gòu)成犯罪,上訴人沒有意見。但是,主訴人收收人賄賂賂確實不是為了裝進自己腰包,收受的5000美元,除領出5000美元,500美元作為在國外的開支費用外,其余4500美元,當即匯回國內(nèi)。

2.原審判認定上訴人由于“收收人賄賂賂,在商務談判中不僅對引進機械議價不利,價格較高,而且承擔了單方罰款的不合理附加條款”。事實是這樣的:xx國在xx年搞了一個皮革機博覽會,在技術(shù)上作了很大改革,價格比較穩(wěn)定,我們正是在這種情況下出國,經(jīng)過談判,外商給了我們18%的優(yōu)惠,這怎么能說是“議價不利,價格較高”呢?xx年第二季度,xx國貨幣貶值,價格下降。同時我駐該國大使館,告知我們:“如現(xiàn)在直接與制造商成交,更低可少花100000美元?!边@是向xx國廠商了解的。而廠商開盤價格比之貿(mào)易集團報價成交價要低5%一15%。這也是正?,F(xiàn)象。因此,用xx年xx月份的廠商價格與xx年初的市場貿(mào)易集團價格相比,作為論證“議價不利,價格較高”的根據(jù),顯然是不妥的。而且拍板成交的主談人是王xx,所以,對這一點上訴人只能承擔領導責任,而不能承擔直接談判責任。

關于附加條款。出國時,正是國內(nèi)貫徹深化各項改革的方針,xx國就我國xx廠中止引進設備要求賠償損失的時候,因此,外商提出簽訂合同:

(l)要付5%預定金;(2)不履約需要賠償1%的損失費(即罰款)。這一點是由于上訴人對業(yè)務不熟悉而犯的錯誤,并非因為收人賄賂而增加的條款。

3.照機機、閃光燈是xx年xx月xx日在xx國xx市用個人節(jié)約的伙食費和20元零用買的。上訴人同意上繳,但不應以贓物沒收處理。通過***的耐心教育,上訴人對自己所犯的罪行,在認識上有了很大提高,懇請***依照刑法第32條和第192條之規(guī)定,從寬處理,給上訴人一個繼續(xù)為人民服務和立功贖罪的機會。

此致

xx省高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陳xx。

xx年xx月xx日。

范文三:

上訴人:陳××,男,××歲,×族,××省××縣人,××廠會計,住××市××街××號。

上訴人因盜竊一案,不服××市××區(qū)人民法院19××年×月×日(××)刑普判字第××號刑事判決,現(xiàn)提出上訴。

上訴理由和上訴請求:

上訴人于19××年×月×日盜竊了林××自行車一輛,賣給×××,得人民幣100元。當被公安機關發(fā)覺后,上訴人立即坦白交代,并主動將贓款全部退出。在審訊中,××法院審判員張××再三追逼,說我是個慣犯,決不只盜竊一輛自行車,一定還有很多,如不交代,就要從嚴判處;如果徹底交代,保證從寬處理、不判刑或者只判很輕的刑。為了爭取“坦白從寬”,我就捏造事實,說從19××年×月到19××年×月一共盜竊了11輛自行車。誰知這一“交代”,不但得不到寬大,反而以此為根據(jù)(判決書上說我供認不諱,罪行嚴重)判處徒刑10年。我所坦白的那10輛自行車全是假的,根本沒有的事;只有盜竊林××的那一輛才是真的,一被發(fā)覺,我即坦白認罪,并積極退款。根據(jù)黨的政策,我是符合“坦白從寬”的條件的??墒窃瓕徣嗣穹ㄔ簠s判我10年徒刑,這是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和政策精神的,因此我不服原判,特提出上訴,請求撤銷原判,重新審理,依法改判,給我以寬大處理。

此致

××市中級人民法院。

上訴人:陳××。

代書人:律師王××。

××××年×月×日。

附:

1.上訴狀副本二份。

2.張審判員審問我的情況,有記錄在卷,請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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