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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盜用庫款心得體會范本 銀行員工挪用庫款(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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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盜用庫款心得體會范本 銀行員工挪用庫款(3篇)
2022-12-22 04:20:37    小編:ZTFB

在平日里,心中難免會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會寫一篇心得體會,從而不斷地豐富我們的思想。那么我們寫心得體會要注意的內容有什么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優(yōu)秀心得體會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薦銀行盜用庫款心得體會范本一

選擇銀行的原因是因為一直以來銀行是各行各業(yè)資金的交匯點,加上體制的關系,人們更愿意把商業(yè)銀行看作是一個“國家機構”,而忽視了商業(yè)銀行應該是作為一個法人主體、作為以盈利為主要目的的企業(yè)。對于銀行的盈利的討論很大程度上和銀行的存款額相掛鉤,某些地區(qū)用存款額的多少來考察銀行經營的成功性,而至關重要的信貸盈利卻被丟在一邊,產生了大量的壞帳。

入世之后,中國的金融行業(yè)必將接受來自世界金融業(yè)的強烈沖擊,如果四大國有銀行和各地區(qū)商業(yè)銀行繼續(xù)采用原先的政策,將使中國銀行業(yè)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中央在看到這一情況后,國務院決定對四大國有銀行進行股份制改制,今年7月15號,中國工商銀行宣布,在國務院決定對工商銀行實施股份制改革后的70天時間里,工商銀行已較好地完成了財務重組的各項任務。財務重組完成后,工商銀行的財務和資產質量指針已經達到了健康銀行的標準。截至6月底,工商銀行資本總額達到2806億元,充足率為9.12%,其中核心資本達到2525億元,充足率為8.07%;境內外機構不良資產率降至2.72%,不良貸款率降至4.58%,分別較年初下降11.51個百分點和14.42個百分點;按撥備余額與應計撥備算,撥備覆蓋率達到了100%。這也就意味著,工行將告別以存款額為業(yè)績的歷史,更加大信貸等盈利性業(yè)務在工行的營業(yè)范圍和營業(yè)比重。

我的目的就是用會計知識了解和分析除了存款外,其它盈利性業(yè)務在工行的經營情況,并在此過程中,提高自己會計實踐能力。很有幸,在工行能夠進入信貸部,因為信貸部作為盈利性業(yè)務的代表,基本上就是整個盈利性業(yè)務的一個全面反映。能使我能夠比較全面了解贏利性業(yè)務。

銀行信貸以新頒布實施的《貸款通則》為準則。以銀行存款收入作為銀行融資的主要途徑,在銀行存款保證的基礎上,利用種種業(yè)務把存款資金進行再投資,實現(xiàn)銀行的利潤增長,把營業(yè)利潤作為銀行資金增長的重要手段。以國家基準利率為基準,根據銀行和市場的實際情況,上浮貸款利率或下降貸款利率以獲得最大利潤總值。

在實習期間,主要學習了個人住房貸款和個人消費貸款的具體操作業(yè)務,在學習過程中我也對個人住房貸款和個人消費貸款這兩項貸款業(yè)務進行了會計分析,希望用會計方法得到這兩項業(yè)務的盈利情況。這兩項業(yè)務是將國家規(guī)定的基準利率下調10%,以4.32%-4.59%的利率范圍進行業(yè)務開展。因為這兩項業(yè)務的信貸風險是所有信貸業(yè)務中最低的,所以用較低的利率水平以吸引更多的貸款業(yè)務,實現(xiàn)創(chuàng)利。再從具體操作方式上看,在利率下調基礎上,銀行通過貸款中特定的條例,和保險公司合作,對所貸資金進行投保,這樣既保證了所貸資金的安全性,又在和保險公司合作中得到利潤,作為純粹企業(yè)意義上來說是很好的盈利方式。當然,在具體規(guī)則的制定上,都是有利于銀行利潤的增長,并對個人住房貸款和個人消費貸款還分別做了關于實際貸款金額、最高貸款金額、首付金額、貸款年限、抵押資產內容、抵押方式、資產評估等方面不同的要求。這些要求又為貸款提供了安全性保障,使銀行的壞帳率達到最小。

由統(tǒng)計可以看出,去年信貸部門的住房貸款為67281萬元,今年到本月為止為71385萬元,增加了4104萬元,半年增長率為5.7%,這是整體的統(tǒng)計數額情況。在實習期間,由憑證統(tǒng)計出(截至日期為8月24號):累計逾期本金金額為561902.39元;累計表內欠息(既由本金產生的利息);累計表外利息(復利計算)為12802.76元。由此三項產生的數額為721577.45元。從會計角度可以把這721577.45元看作是本期的支出,由增加的4104萬元貸款額產生的利潤為1883736元。凈利潤為1162158.55元。從這個數字上看銀行的住房信貸這一塊是盈利的。

再有是個人綜合消費貸款,上年為755萬元,今年8月份為止是1423萬,增長了668萬。個人綜合信貸業(yè)務由于銀行風險遠遠大于住房貸款,所以相對的涉及金額也相繼較少,這也有利于控制銀行貸款風險。

由上述數字可以看出,個人信貸業(yè)務,銀行風險還是比較小的,利潤的多少,僅僅取決于貸款數額的多少。只要根據市場特點制定相對應較低的利率水平,銀行是可以從個人信貸上取得固定利潤的,這兩項貸款業(yè)務是可以實現(xiàn)資產增值的。

再由銀行對企業(yè)的信貸業(yè)務來看。企業(yè)貸款最為高風險業(yè)務,銀行產生壞帳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企業(yè)貸款。由于經營時間長的原因,工商銀行一度成為壞帳大戶。對于一個盈利性企業(yè)來說,壞帳不可避免,如何降低壞帳發(fā)生率才是應該密切關注的。在實習期間,我看到,信貸部從上至下每一個員工,對于企業(yè)貸款都保持著警惕的態(tài)度,在接到企業(yè)貸款時,都會從基礎進行清查,一旦發(fā)現(xiàn)不利因素,便立即停止貸款審查,取消貸款資格。從手續(xù)上使企業(yè)貸款不再暢通無阻。具體審查時,銀行對申請貸款企業(yè)要進行資產評估,涉及到總資產、總負債、資產負債率等各項考察項目。以某事業(yè)公司(實習期間有幸學習到對該公司進行資產審查。該公司申請貸款200萬。主要從事:服裝、鞋帽、餐飲、住宿、網吧)為例,銀行對該企業(yè)的總資產(3599萬)、總負債(1912萬)、流動資產(677萬)、流動負債(1910萬)、存貨(263萬)、所有者權益(1688萬)、資產負債率(53.12%)、流動比率(677萬/1910萬=35%)、貨幣資金(290萬)、應收賬款(95萬)、預付賬款(28萬)、固定資產(2921萬)、短期借款(1890萬)、實收資本(158萬)、上年銷售收入(895萬)、利潤總額(190萬)進行了分析。該企業(yè)去年利潤總額為190萬,20xx年上半年利潤總額為93萬。經分析,該企業(yè)屬于中型企業(yè),總資產達到3599萬,有能力歸還200萬的貸款。其流動比率為35%,其短期償債能力不強,因為對該類企業(yè)、該類貸款年限為2年,所以必需考慮其短期償債能力,即在2年內收回200萬成本和318240元利息(利率在國家規(guī)定5.1基礎上上浮30%)。其短期償債能力弱,將成為一個比較嚴重的臺階。再考慮其產權比率,得出的結果是:1.13(1912萬/1688萬)。產權比率反映了企業(yè)長期償債能力,一般指標越低,表示企業(yè)承擔的財務風險越小,償債能力更強。而該企業(yè)反映出來的長期償債能力和短期償債能力一樣,和平均水平相去甚遠。這兩項基本償債能力的評價反映出該企業(yè)無論長、短期償債能力都不強。給銀行貸款帶來了風險,銀行很有可能因為風險原因放棄對該企業(yè)貸款的考慮。當然銀行的審查不僅僅只限于會計范圍,還涉及到社會等方面,到我實習結束為止,對該企業(yè)的貸款審查還沒有結束。但從會計角度考慮,不應該對該企業(yè)進行貸款。

推薦銀行盜用庫款心得體會范本二

工商銀行借貸合同

1.合同書

(1)流動資金借貸合同

立合同單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貸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借款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保證方)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貸款種類:

二、借款金額(大寫)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月息千分之___________按季收息,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后的規(guī)定計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時間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至一九__年__月__日止。借款實際發(fā)放和期限以借據為憑分__次或一次發(fā)放和收回。借據應作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________________作為自己的借款保證方,經貸款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賬戶內扣收貸款本息。

八、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后,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__日內(假日順延)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賬戶。如貸款方未按期發(fā)放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計算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guī)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并有權按銀行規(guī)定加收罰息或從存款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并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

他開戶行代為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需要將借款展期,應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內向銀行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后辦理展期手續(xù)。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并按銀行規(guī)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yè)經營不善發(fā)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九、其它:

除因《民法典》規(guī)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民法典》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采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償付。

雙方協(xié)議的附加條款。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后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后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__份,

報送__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公章)借款方:(公章)

法人代表:(蓋章)法人代表:(蓋章)

保證方:(公章)

法人代表:(蓋章)

開戶銀行和帳號:

年月日

推薦銀行盜用庫款心得體會范本三

編號:__________

重要提示

請抵押人認真閱讀本合同全文,尤其是帶有▲▲標記的條款。如有疑義,請及時提請抵押權人予以說明。

為保障債務人和抵押權人之間已經或將要簽訂的主合同項下全部債權的實現(xiàn),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設定抵押。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經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主債權

1.1 抵押人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有多個主合同的指全部主合同,下同)項下的全部主債權,包括抵押權人根據主合同向債務人發(fā)放的各類貸款、透支款、貼現(xiàn)款和/或各類貿易融資款(包括但不限于進口押匯、進口代收融資、進口匯出款融資、出口押匯、出口托收融資、出口發(fā)票融資、出口訂單融資、打包貸款、國內信用證押匯、國內信用證議付、國內保理融資、進出口保理融資等),和/或者,抵押權人因已開立銀行承兌匯票、信用證或擔保函(包括備用信用證,下同)而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包括或有債權),以及抵押權人因其他銀行授信業(yè)務而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包括或有債權)。

本合同約定的銀行授信業(yè)務,是指銀行向客戶直接提供資金支持,或者對客戶在有關經濟活動中可能產生的賠償、支付責任做出保證。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列明的任一項、多項業(yè)務或其他名稱的業(yè)務。

▲▲1.2 任一筆主債權本金的幣種、金額、利率和債務履行期限等具體內容由抵押權人和債務人雙方在主合同(包括主合同下額度使用申請書和/或抵押權人和債務人雙方簽署的其他名稱的文件,額度使用申請書和其他名稱的文件在本合同中合稱“額度使用申請書”,下同)中具體約定。

按照本合同第13.2(2)條和13.2(3)條約定提供最高額抵押的,主合同的額度是否可以循環(huán)使用、額度的用途、每次使用額度時的具體用途以及授信期限等均由抵押權人和債務人雙方在主合同中具體約定。對于按照第13.2(2)條的約定提供最高額抵押的,在主合同約定的授信期限內發(fā)生的主債權均受本合同擔保;對于按第13.2(3)條的約定提供最高額抵押的,在第13.2(3)條約定的期間內發(fā)生的主債權均受本合同擔保。

1.3 按照本合同第13.2(2)條和13.2(3)條約定,抵押人為債務人提供最高額抵押擔保的,適用本款以下約定。

1.3.1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在下列日期中最早發(fā)生之日(“主債權確定日”)確定:

(1)全部主合同項下最后一筆主債權的發(fā)生日;

(2)抵押權人根據主合同取消全部授信額度之日;

(3)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查封、扣押的,抵押權人收到查封、扣押機關的通知之日;

(4)債務人、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被撤銷之日;

(5)抵押權人根據本合同第七條行使抵押權時。

1.3.2主債權確定日當日及之前發(fā)生的主債權及其持續(xù)至抵押人承擔責任時產生的利息(包括復利、逾期及挪用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第2.1條約定的抵押權人實現(xiàn)債權及抵押權的費用均屬本合同擔保的范圍。

主債權的發(fā)生指抵押權人發(fā)放貸款、融資款、透支款或開立銀行承兌匯票、信用證、擔保函或備用信用證。

▲▲1.3.3主債權確定前抵押權人轉讓主合同下的部分債權的,最高額抵押權是否轉讓以及如何轉讓,以抵押權人屆時向抵押人發(fā)出的書面通知為準。

▲▲1.4抵押權人根據主合同享有的債權的實際金額無論低于還是高于本合同約定的最高債權額,均不影響抵押人根據本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二條 擔保責任

2.1 擔保的范圍為全部主合同項下主債權本金及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債權及抵押權的費用。實現(xiàn)債權及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抵押權人保管抵押物的費用、抵押物處置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執(zhí)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它費用。

▲▲2.2 本合同下抵押為第13.2(1)條約定的抵押的,抵押人已認真閱讀了主合同,并確認了所有條款。

本合同下抵押為第13.2(2)條及13.2(3)條約定的最高額抵押的,對本合同簽訂前已簽訂的主合同,抵押人已認真閱讀了主合同,并確認了所有條款。對本合同簽訂后將簽署的主合同,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和債務人雙方簽訂的主合同無需通知抵押人或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將自行聯(lián)系債務人提供相關文件。

▲▲2.3 根據第13.2(1)條約定提供抵押的,抵押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合同的,抵押人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未經抵押人書面同意變更主合同且增加合同金額、提高利率或延長債務履行期限的,抵押人仍按原主合同約定的金額、利率和期限承擔擔保責任;但是,在主合同未變更的前提下,抵押權人依據主合同約定調整利率(包括提高利率)或延長債務履行期限的,抵押人仍應承擔全部擔保責任。

根據第13.2(2)條及13.2(3)條約定提供最高額抵押的,抵押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變更主合同額度金額、授信期限、債務履行期限、利率及其他條款,無需通知抵押人或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是,對于第13.2(2)條,未經抵押人書面同意增加主合同額度金額或延長授信期限的,抵押人僅對原授信期限內發(fā)生的主債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最高債權額內承擔擔保責任;對于第13.2(3)條,無論主合同發(fā)生何種變化,抵押人對發(fā)生在第13.2(3)條約定期間內的主債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最高債權額內承擔擔保責任。

▲▲2.4 本合同雙方特別約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關條款無效時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對債務人在主合同無效后應承擔的返還責任或賠償責任,抵押人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條 抵押物的登記

抵押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向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xù),并在登記手續(xù)辦妥后三日內將他項權利證明、抵押登記證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權屬證明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

第四條 保險

4.1 抵押人應按抵押權人要求的保險金額和保險期限為抵押物投保,并應指定抵押權人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

保險手續(xù)辦妥后,抵押人應將保單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

4.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并履行維持保險的有效存續(xù)所必需的其他義務。

4.3 抵押人未能投?;蚶m(xù)保的,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續(xù)保,代為繳付保費或采取其他保險維持措施。抵押人應提供必要協(xié)助,并承擔抵押權人因此支出的保險費和相關費用。

第五條 抵押人的陳述與保證

5.1 抵押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抵押人為自然人的)/抵押人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xù)、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抵押人為非自然人的),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5.2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抵押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 抵押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抵押權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5.4 抵押人對抵押物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若抵押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準。

5.5 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jiān)管,不存在爭議、抵押、質押、訴訟(仲裁)等情況。

▲▲5.6抵押人及其關聯(lián)方均不屬于聯(lián)合國、歐盟或美國制裁名單內的企業(yè)或個人,不位于被聯(lián)合國、歐盟或美國制裁的國家和地區(qū)。

▲▲第六條 抵押人的義務

6.1 抵押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抵押物的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yǎng)等費用。

6.2 抵押人應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應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應定時維修保養(yǎng)以保證抵押物的完好,并按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保險。

抵押期間如因抵押物給他人(包括抵押權人)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的,抵押人應依法承擔賠償及其他責任。

6.3 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應有任何使抵押物價值減損或可能減損的行為;不應以轉讓、贈與、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6.4 抵押人應配合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養(yǎng)狀況及權屬維持情況進行檢查。

6.5 有下列情形時,抵押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并按抵押權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1)抵押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

(2)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狀態(tài)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響;

(3)抵押物權屬發(fā)生爭議;

(4)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執(zhí)行措施或其他強制措施;

(5)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6)抵押人(抵押人為非自然人的)歇業(yè)、解散、被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被撤銷、申請或被申請宣告破產;

(7)抵押人發(fā)生重大安全或環(huán)保事故;

(8)抵押人的外部審計師對其財務報表發(fā)表的審計意見不是標準的無保留意見;

(9)抵押人因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或監(jiān)管要求被或可能被有權機關調查、處罰或采取類似的其他措施;

(10)抵押人或其關聯(lián)方被納入聯(lián)合國、歐盟或美國的制裁名單,或者其所在國家和地區(qū)被納入聯(lián)合國、歐盟或美國制裁國家和地區(qū)名單。

6.6 在債務人向抵押權人清償主合同項下所有債務之前,抵押人不向債務人或其他擔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償權。

6.7 在債務人足額清償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前,債務人如成為抵押人的股東或其實際控制人,抵押人將立即通知抵押權人并提供股東會(股東大會)關于同意提供擔保的決議。

6.8 抵押人應協(xié)助抵押權人實現(xiàn)抵押權并不會設置任何障礙。

6.9 抵押物價值減少、毀損或滅失時,保險公司或其他第三人為此支付給抵押人的賠償金應按照本協(xié)議第7.4條的約定處置。

抵押物系房產的,抵押人知悉抵押物將被拆遷的信息時,應及時通知抵押權人。如采用產權調換補償形式拆遷抵押物的,抵押人應按抵押權人的要求重新設置抵押,在新抵押權設立登記尚未辦妥前,抵押人應提供抵押權人認可的其他擔保。如采用補償款形式拆遷抵押物的,抵押人應按抵押權人要求以拆遷補償款提供保證金或存單質押并簽署相關合同。

6.10 如抵押人按第三條約定提交的抵押登記證明文件僅系抵押權預告登記證明文件,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限內及時辦妥抵押權設立登記手續(xù),并將他項權利證明或證明抵押權設立的其他文件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抵押人不得對辦理抵押權設立登記設置任何障礙(包括但不限于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條件已具備的情況下拒絕或遲延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不繳納契稅、公共維修基金、不按抵押權人要求簽署并提交相關抵押登記文件等)。

6.11抵押人保證遵守國家反洗錢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政策要求,不從事涉及洗錢、恐怖融資的活動,積極配合抵押權人開展客戶身份識別、交易記錄保存、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等各項反洗錢工作。

6.12抵押人保證,抵押人及抵押人員工及代理人不以任何形式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員工提供、給予、索取或收受本合同約定以外任何形式的物質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現(xiàn)金、實物卡、旅游等)或其他非物質利益;不將抵押權人提供的資金或服務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間接地用于與貪腐或賄賂有關的活動;抵押人如知曉任何違反本條約定的情形,應及時如實、完整、準確地向抵押權人提供線索和相關信息,按照抵押權人的要求配合相關事宜。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xiàn)

7.1 下列任一情況出現(xiàn)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拍賣、變賣抵押物,并以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

(1)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任一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貸款、融資款本金、抵押權人墊付的款項或相應利息;

(2)抵押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另行提供擔保。

7.2 依法拍賣、變賣抵押物后所得的價款按如下處理:

(1)清償債務人已到期的債務;

(2)債務人有尚未到期的債務時,清償已到期債務后的余額存入抵押權人指定的保證金賬戶。該等款項自存入保證金賬戶之日起即轉移為抵押權人占有,該等款項本息為抵押權人在主合同項下全部債權提供質押擔保,在主合同項下債務未得到全部清償前,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動用,債務到期時,抵押權人有權扣劃該款項。前述保證金質押擔保范圍與本合同第2.1條約定的擔保范圍相同。

7.3 抵押人同意:主合同同時受債務人或第三方提供的保證、抵押或質押擔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自行決定擔保權利的行使,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權人有權直接行使抵押權而無需先行向其他擔保人主張權利,有權不分先后順序地分別或同時向包括抵押人在內的一個或多個擔保人主張部分或全部擔保權利;抵押權人放棄或變更對其他擔保人的擔保權利、放棄或變更擔保物權的權利順位的,抵押人仍按本合同承擔擔保責任而不免除任何責任。

7.4 抵押人同意,抵押物價值減少、毀損或滅失時,保險公司或其他第三人為此支付給抵押人的賠償金,抵押權人有權自行選擇下列方法處理,抵押人應根據抵押權人的要求協(xié)助辦理有關手續(xù):

(1)經抵押權人同意,用于修復抵押財產,以恢復抵押財產價值;

(2)清償或提前清償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本息及相關費用;

(3)為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本息及費用提供質押擔保;

(4)抵押人提供符合抵押權人要求的新的擔保后,經抵押權人同意,由抵押人處分賠償金。

▲▲第八條 保證條款

8.1本合同下抵押為第13.2(1)條約定的抵押的, 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權未設立或無效的,抵押人應對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本合同下抵押為第13.2(2)條或第13.2(3)條約定的最高額抵押的,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權未設立或無效的,抵押人應對債務人在各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提供最高額保證,抵押人保證的最高債權額以本合同第13.3條約定為準,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1)抵押人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xù);

(2)抵押人在第五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8.2 受保證擔保或最高額保證擔保的主債權范圍與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主債權范圍一致,即本合同第一條和第十三條約定的主債權。抵押人保證的范圍為全部主合同項下主債權本金及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zhí)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它費用。

8.3 保證期間根據主合同約定的各筆主債務的債務履行期限(開立銀行承兌匯票/信用證/擔保函項下,根據抵押權人墊付款項日期,下同)分別計算。每一筆主債務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自該筆債務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或抵押權人墊付款項之日)起,計至全部主合同項下最后到期的主債務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或抵押權人墊付款項之日)后兩年止。

抵押權人與債務人約定債務人可分期履行債務的,該筆主債務的保證期間按各期債務履行分別計算,為自每期債務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或抵押權人墊付款項之日)起,計至全部主合同項下最后到期的主債務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或抵押權人墊付款項之日)后兩年止。

抵押權人宣布任一筆主債務提前到期的,該筆主債務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為準。

8.4 本保證條款的效力獨立于本合同其余條款,本保證條款的生效條件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因第8.1條所列原因未設立或無效。

第九條 通知

9.1 抵押人在本合同中填寫的聯(lián)系方式(包括通訊地址、聯(lián)系電話、傳真號碼等)均真實有效。任一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更,抵押人應立即以書面方式將變更信息寄/送至抵押權人在本合同填寫的通訊地址。該等信息變更在抵押權人收到更改通知后生效。

9.2 除本合同另有明確約定外,抵押權人對抵押人的任何通知,抵押權人有權通過以下任一方式進行。抵押權人有權選擇其認為合適的通知方式,且無需對郵遞、傳真、電話或任何其他通訊系統(tǒng)所出現(xiàn)的傳送失誤、缺漏或延遲承擔責任。抵押權人同時選擇多種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較快到達抵押人者為準。

(1)公告,以抵押權人在其網站、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或營業(yè)網點發(fā)布公告之日視為送達日;

(2)專人送達,以抵押人簽收之日視為送達日;

(3)郵遞(包括特快專遞、平信郵寄、掛號郵寄)送達于抵押權人最近所知的抵押人通訊地址,以郵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異地)視為送達日;

(4)傳真、移動電話短信或其他電子通訊方式送達于抵押權人最近所知的抵押人傳真號碼、抵押人指定的移動電話號碼或電子郵件地址,以發(fā)送之日視為送達日。

9.3 抵押人同意,除非抵押權人收到抵押人關于變更通訊地址的書面通知,抵押人在本合同填寫的通訊地址是法院向抵押人送達司法文書及其他書面文件的地址。本合同爭議解決過程中,法院通過郵遞(包括特快專遞、平信郵寄、掛號郵寄)方式將司法文書或其他書面文件送達于抵押權人最近所知的抵押人通訊地址的,以抵押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為送達日;抵押人未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以郵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異地)視為送達日。

除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外,法院對抵押人的任何通知,法院有權通過第9.2條約定的任一通訊方式進行。法院有權選擇其認為合適的通訊方式,且無需對郵遞、傳真、電話、電傳或任何其他通訊系統(tǒng)所出現(xiàn)的傳送失誤、缺漏或延遲承擔責任。法院同時選擇多種通訊方式的,以其中較快到達抵押人者為準。

▲▲第十條 信息披露與保密

10.1對于在本合同簽訂和履行過程中獲取和知悉的抵押人的未公開信息和資料,抵押權人對相關信息和資料的使用不得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要求,并應依法承擔保密責任,不向第三方披露該等信息和資料,但下列情形除外:

(1)適用法律法規(guī)要求披露的;

(2)司法部門或監(jiān)管機構依法要求披露的;

(3)抵押人未按約定履行擔保責任時,抵押權人為實現(xiàn)本合同項下抵押權需向抵押權人的外部專業(yè)顧問披露和允許抵押權人的外部專業(yè)顧問在保密的基礎上使用的;

(4)抵押人另行同意或授權抵押權人進行披露的。

10.2抵押人確認已簽署《信用信息查詢和提供授權書》。抵押權人在授權書規(guī)定的范圍內查詢、使用和保存抵押人的信用信息。

10.3在本合同第10.1條和第10.2條規(guī)定的情形外,抵押人進一步同意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如下情形可以使用或披露抵押人的信息和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的基本信息、信貸交易信息、不良信息及其他相關信息和資料等,愿意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為下列目的向業(yè)務外包機構、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其他金融機構及抵押權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機構或個人,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分支機構,或者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或部分擁有的子公司,披露和允許其在保密的基礎上使用該等信息和資料:①為開展銀行授信業(yè)務或與銀行授信業(yè)務有關,例如推廣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業(yè)務、催收抵押人欠款、轉讓銀行授信業(yè)務債權等;②為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或可能提供新產品或服務或進一步提供服務。

本第10.3條是否適用,以雙方在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為準。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門和中國臺灣地區(qū)的法律)。本合同項下爭議應向抵押權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本合同“其他約定事項”條款另有約定除外。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xù)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2.1本合同所附的“抵押物清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2.3 本合同自下列條件全部滿足之日起生效:(1)抵押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抵押人為自然人的,抵押人簽字;(2)抵押權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單位印章。

第十三條 擔保的主合同

13.1 被擔保的債務人為:

13.2 本合同擔保的主合同適用以下第 項約定:

(1)抵押。擔保的主合同編號: ;主合同名稱:

(2)最高額抵押。擔保的主合同編號: ;主合同名稱: 。抵押擔保的最高債權額為(幣種及大寫金額):

(3)最高額抵押。抵押人為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簽訂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抵押擔保,抵押擔保的最高債權額為(幣種及大寫金額):

前款所稱主合同指:抵押權人與債務人□簽訂的全部授信業(yè)務合同□為辦理 簽訂的全部授信業(yè)務合同。

13.3 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因本合同第8.1條所列原因未設立或無效,抵押人對債務人在各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提供最高額保證的,抵押人保證的最高債權額為(幣種及大寫金額):

。第十四條 抵押物

14.1 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是: 。

14.2 抵押物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為準。

14.3 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14.4 抵押人應自可辦理抵押權設立登記之日起 天內及時辦妥抵押權設立登記手續(xù)。

第十五條 聯(lián)系方式

抵押人接收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通知的聯(lián)系方式包括:

通訊地址: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移動電話號碼: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電子郵件地址:__________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6.1雙方同意,本合同□適用□不適用第10.3條。

16.2雙方同意,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爭議管轄法院由“債權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修改為: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抵押人、抵押權人各執(zhí) 份,抵押登記部門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

證件種類: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

法定(戶籍)地址:__________

抵押權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行

負責人: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抵押人已通讀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已應抵押人的要求作了詳細說明,抵押人簽署本合同時對所有內容無疑問和異議,理解合同條款尤其是帶▲▲標記條款的含義及其法律后果。

(以下無正文)

(簽署頁)

抵押人(公章/簽字)__________ 抵押權人(單位印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__________年月日 簽署日:__________年月日

共有人聲明條款(適用于抵押物有共有人的情況):__________

本人(姓名: 證件種類: 證件號碼: )系抵押物的共有人,本人已認真閱讀并確認了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知悉并同意抵押人以抵押物向抵押權人提供擔保。

共有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行抵押物清單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抵押人名稱/姓名__________

主合同編號:__________

抵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

名稱單位數量權利證書編號存放地點保險單號碼

抵押人公章/簽字:__________抵押權人單位印章: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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