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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民間房產抵押借款合同 房產抵押借款合同(匯總14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12-10 01:10:07 頁碼:11
最新民間房產抵押借款合同 房產抵押借款合同(匯總14篇)
2023-12-10 01:10:07    小編:薇兒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約定勞動關系的書面協議,是保障勞動者權益、維護用人單位合法權益的重要法律文件。怎樣寫合同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合同應該怎么制定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最新合同模板,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民間房產抵押借款合同篇一

甲方(出借方、抵押權人):身份證: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身份證。

本合同各方根據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自愿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一、借款條款。

1.借款金額,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人民幣萬元整。(大寫)。

借款用途:用于經營資金周轉。

借款利率:按每月6%計算。

2.借款期限,自年月日到年月日止。

如實際借款數額與實際放款日與借款合同不符,以實際借款數額和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借條,乙方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歸還:利息由借款人一次性歸還,利息人民幣萬(大寫)日期年月日。

本金到期一并歸還,甲方歸還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據,如推遲還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違約金千分之五。

1.借款人以下房產為上述借款的抵押。

房產權證號碼:

房屋地址:房屋面積:

房屋所有權人:

2.借款人應保證該抵押之房產無第三人主張權利。

3.抵押期間,未經過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變賣、贈與或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

4.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致使部份或全部失效,不影響抵押條款,抵押人仍應當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5.其他條款。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簽字后生效,如本合同發(fā)生爭執(zhí)或糾紛,各方同意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民間房產抵押借款合同篇二

出借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承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擔保方: (以下簡稱丙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因經營周轉需要向銀行提出借款申請但又提供不了銀行要求的相應抵押物,請求甲方將其名下的位于(上海市xx區(qū)xx幢xx室),面積為 平方米的房屋(房產證號)為其借款合同的抵押擔保,三方經協商,就此達成如下協議:

一、抵押物:

上海市xx區(qū)xx幢xx室,面積為xxx平方米的房屋(房產證號xxxx)

二、借款擔保:

1、借款:乙方用甲方房屋向銀行提出的抵押借款應單獨作為一筆借款,單獨簽訂借款合同,借款金額為xx萬元整(xx萬元整),不得超過甲方房屋現行市場價或按銀行要求進行評估的評估價,如超出,超出部分甲方不在房屋價值外承擔任何擔保責任,借款時間不得超過1年(20xx年4月日至20xx年4月日),在此時間內,如乙方還清借款后又需再次借款,未經甲方另行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本協議房屋擅自再做抵押。

2、甲方同意為乙方的前款借款以本協議第一條房屋提供抵押擔保,并協助乙方及銀行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3、丙方自愿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提供抵押擔保。丙方以自己擁有產權的資產作為擔保。抵押擔保范圍為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含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執(zhí)行費、保全費、評估費等)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三、權利和義務及違約責任:

1、作為借款抵押物的房屋其所有權、使用權等均屬甲方,乙方不得以本協議為依據對房屋提出任何權利主張。

2、乙方應確保所借款項用于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協議中約定的用途,如改變借款用途,一經發(fā)現,甲方有權單方不履行本協議或解除本協議,有權取消對乙方的借款。

3、借款到期后,乙方應按借款合同的約定即時向銀行歸還借款及其利息,如逾期還款,丙方有義務督促乙方盡快還款。

4、銀行如因乙方未按約定還清借款及其利息而行使抵押權,如由此導致甲方對抵押房屋所有權的'喪失,乙方和丙方應按甲方喪失房屋所有權時抵押房屋的市場價(不扣除折舊和土地使用年限)和裝飾的價值(不扣除折舊)總額的100%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5、乙方按其與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向銀行還清借款及其利息,同時應主動或協助甲方辦理抵押登記的注銷,并由甲方收回全部房屋所有權憑證。

四、爭議解決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fā)生的爭議,首先應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zhí)一份,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年 月 日

民間房產抵押借款合同篇三

抵押人:(以下簡稱為甲方)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為乙方)。

為確保甲、乙雙方于______年____月日簽定的(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自愿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特此聲明。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于:,其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m2,占地面積:_______m2,房產證號: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借款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債權人為:,此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fā)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自行負責,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由甲方一次性給付乙方經濟賠償金元,作為對乙方的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yǎng)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jiān)督。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fā)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其相應的后果由甲方自行負擔。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果為法人或其他組織機構,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的權利。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本合同在執(zhí)行中若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優(yōu)先償還乙方的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十二條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金及利息,又未能同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乙方有權自行處分該抵押房地產,甲方無權以任何形式進行干涉。乙方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須甲乙雙方協商之后進行補充,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在此合同上簽名或蓋章后,依法具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總計三頁,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存檔一份。

第十六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名或蓋章):乙方(簽名或蓋章):

公民身份證號碼:公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住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合同號:

抵押人(甲方):身份證號:抵押權人(乙方):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為保證各方合法權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簽訂本房屋抵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抵押財產:甲方所有的位于________區(qū)________街(路、小區(qū))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的一處房產。其房屋建筑面積_______m2,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證號: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抵押擔保范圍:本合同擔保范圍限于主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借款總額人民幣元。

第三條抵押房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抵押房屋由甲方自行保管并使用,甲方應保證在乙方償還借款前抵押房屋完好(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出售、租借、損壞等。

民間房產抵押借款合同篇四

抵押權人:

地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抵押人:

地址:

郵碼:

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抵押物業(yè)地址:

郵碼:

電話: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 字第________號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 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yè)(即抵押物業(yè)),在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xù),以該物業(yè)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yōu)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yè),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yè)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yè)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yè)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yè)建筑期”: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yè)建筑期。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 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fā)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一、貸款利率按____ 銀行貸款最優(yōu)惠利率加____ 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yōu)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yè)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yè)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fā)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guī)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guī)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xù):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____ 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fā)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guī)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在發(fā)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借債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fā)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物業(yè)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fā)生后30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yè)。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guī)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xù)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yè)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huán)。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fā)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fā)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fā)生后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xù)費5‰,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fā)現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xù)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 幣____ 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guī)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xù)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保險單須過戶____ 銀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 公證機關公證。

1.房產物業(yè)建筑期內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____ (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____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yè):

(3)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fā)出的入住通知書后,即代其向____ 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1.抵押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的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于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金額。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zhí)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1.物業(yè)建筑期的購房權益抵押:向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

2物業(yè)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yè)抵押登記,抵押物業(yè)的《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yè)的《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 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于抵押人向____ 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注銷手續(xù)。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guī)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guī)定的條款或發(fā)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民間房產抵押借款合同篇五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資金,現向甲方借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共計借給乙方人民幣元整,借款協議簽訂后2日內支付。

第三條、乙方為保證到期還款,以自己的房產作為抵押擔保,房產位于,房產證號為,土地證為。

第四條、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后5日內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及本息,除承擔歸還本金及利息外,還承擔借款金額10%的違約金。如到期后15日內仍不能還款時,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處置抵押的房產,房屋作價元,借款數額經結算補足差價后直接抵償給甲方,雙方不再進行評估作價,乙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xù)。

第五條、抵押房產如遇拆遷,甲方的權利在補償款或置換房的范圍內按第四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條、房產借款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將房產出售、贈給、轉移、再次抵押給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乙方如違反以上規(guī)定,除承擔返還本金及利息外,還需承擔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zhí)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還清借款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民間房產抵押借款合同篇六

自九十年代中后期開始,我國房產抵押貸款業(yè)務經過數年的拓展,也逐步走向了成熟,房產抵押。

怎么寫呢?以下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產抵押借款合同范文,歡迎參考閱讀。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乙方因急需資金,現向甲方借款,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共計借給乙方人民幣元整,借款協議簽訂后2日內支付。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計個月,利息按。

第三條、乙方為保證到期還款,以自己的房產作為抵押擔保,房產位于,房產證號為,土地證為。

第四條、如乙方在借款到期后5日內未按合同約定償還借款及本息,除承擔歸還本金及利息外,還承擔借款金額10%的違約金。如到期后15日內仍不能還款時,乙方同意甲方有權處置抵押的房產,房屋作價元,借款數額經結算補足差價后直接抵償給甲方,雙方不再進行評估作價,乙方協助辦理過戶手續(xù)。

第五條、抵押房產如遇拆遷,甲方的權利在補償款或置換房的范圍內按第四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六條、房產借款抵押期間,乙方不得將房產出售、贈給、轉移、再次抵押給他人或以其他方式處分,乙方如違反以上規(guī)定,除承擔返還本金及利息外,還需承擔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zhí)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還清借款時止。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乙方(借款人):

丙方(抵押人\連帶責任保證人):。

乙方因購買復合肥原料向甲方借款,丙方愿提供房屋和土地為其抵押擔保并自愿擔任連帶責任保證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guī)定三方就借款、抵押等相關事宜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內容如下:

第一條借款金額:人民幣肆佰萬元整(小寫:人民幣400萬元整)。

借款用途:購買復合肥原料。

借款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月,期限屆滿即歸還本金及利息。借款利息:如乙方按期還款,則借款期間按月息2%計算;如乙方不能按期還款,則自借款之日起乙方按月息3%支付利息直至借款全部還清,同時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還款金額部分萬分之八的違約金。

第二條丙方愿以其享有土地使用權的位于郴州市沿江路6號和壹舍a棟202(土地使用權證號:郴國用(20xx)第s00074號;產權證號:郴房權證蘇仙字第711017836號)土地和房屋為乙方該項借款提供抵押擔保,并自愿擔任連帶責任保證人。

1、抵押物權利憑證:郴國用(20xx)第s00074號;郴房權證蘇仙字第711017836號)。

2、抵押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還清全部借款為止。

3、乙方、丙方保證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第三條如乙方不能按期還款,甲方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均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通過司法強制措施拍賣抵押物償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甲方實現債權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

第四條抵押借款合同簽訂后,應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辦理抵押登記時房管部門提供的合同不是本合同的變更或替代,權利義務以本合同約定為準。

第五條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爭議,由三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方簽字蓋章生效,三方各執(zhí)一份,辦理抵押登記備案一份。

甲方(簽章):年月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借款人因經營需要,向貸款人借款,借款人與貸款人遵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與利率。

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月計息,同類利率的4倍,日利率=月利率/30)。

借款期限為,

借款人欲延長借款期。

第三條還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還款方式為:按月償還利息,借款到期,清息還本。借款人部分或全部提前償付借款,需提前通知貸款人。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后,貸款人應將在公證處的。

委托書。

原件交還給借款人。

第四條抵押擔保。

1、

2、抵押擔保范圍:借款本金人民幣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執(zhí)行費、拍賣費、公告費、評估費等)。

3、在抵押擔保期限內,本合同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抵押物的所有權、使用權和本合同項下抵押的優(yōu)先權提出疑義或產生糾紛,一切責任由借款人和抵押人負責。

第五條抵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后,合同各方當事人須持本抵押借款合同和抵押物權利證書到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第六條抵押人保證及聲明。

1、本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方面的爭議。

2、設立本合同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3、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jiān)管。

4、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告知抵押權人。

第七條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本合同生效后,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保證不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設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質押及出租、轉讓、饋贈給任何第三方。

2、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對的擔保。

4、抵押期間,抵押人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檢查。在抵押權收到或可能收到來自人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抵押人應及時通知抵押權人并協助抵押權人免受侵害。

5、抵押期間,貸款人有義務妥善保管好抵押物權屬證明,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得以全部實現后,貸款人應立即解除抵押登記,返還抵押人的抵押物權屬證明。

第八條違約及其處理。

一、借款人或抵押人出現下列任意情況均構成違約:

1、借款人不按本合同或補充協議規(guī)定按時如數歸還借款。

2、借款人的財產和抵押人的抵押物被占用、查封、沒收、轉移、破壞、毀損、棄置、喪失使用功能。

3、借款人或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

4、借款人或抵押人陷入重大不利訴訟或仲裁案件的。

二、發(fā)生違約后,貸款人有權對借款人和抵押人采取以下措施:

1、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一次性清償全部貸款、利息及產生的一切費用。

2、有權以從抵押物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中優(yōu)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3、以法律手段追償貸款。訴訟活動和處理抵押物過程中所引起的一切費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承擔。處理抵押物后仍不足還清貸款的,貸款人有權繼續(xù)向借款人和抵押人追索。

第九條費用支付。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公證(鑒證)、登記、保管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借款人和抵押人應承擔貸款人實現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費、律師費、拍賣費、國土局核收的房屋轉讓稅、費。

第十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約定之抵押物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合同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合同任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其他。

抵押權人無需征求借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借款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于第三者;借款人抵押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xù)負起本合約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第十三條附則。

1、本合同項下的借據、借款出賬憑證及經各方確認的借款。

申請書。

等相關文件、資料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約定或約定不明之處,雙方可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借款人、抵押人、貸款人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民間房產抵押借款合同篇七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借款人因經營需要,向貸款人借款,借款人與貸款人遵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與利率小寫),實際借款的金額、期限等內容以借款借據為準。

本合同項下借款按月計息,同類利率的4倍,日利率=月利率/30)。

借款期限為,

借款人欲延長借款期。

第三條還款。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還款方式為:按月償還利息,借款到期,清息還本。借款人部分或全部提前償付借款,需提前通知貸款人。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后,貸款人應將在公證處的委托書原件交還給借款人。

第四條抵押擔保。

1、抵押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前將抵押物權屬證明文件原件交給貸款人,抵押期間該抵押物權屬文件原件由貸款人代為保管。

2、抵押擔保范圍:借款本金人民幣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執(zhí)行費、拍賣費、公告費、評估費等)。

3、在抵押擔保期限內,本合同當事人以外的其他人抵押物的所有權、使用權和本合同項下抵押的優(yōu)先權提出疑義或產生糾紛,一切責任由借款人和抵押人負責。

第五條抵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后,合同各方當事人須持本抵押借款合同和抵押物權利證書到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第六條抵押人保證及聲明。

1、本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該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權方面的爭議。

2、設立本合同的抵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3、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監(jiān)管。

4、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如已部分出租或全部出租,保證將設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告知抵押權人。

第七條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本合同生效后,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保證不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再設立任何形式的抵押、質押及出租、轉讓、饋贈給任何第三方。

2、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應停止其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有義務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對的擔保。

3、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時,抵押人應當以所獲得的征用補償提前清償所擔保主債權或向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4、抵押期間,抵押人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貸款人的檢查。在抵押權收到或可能收到來自人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抵押人應及時通知抵押權人并協助抵押權人免受侵害。

5、抵押期間,貸款人有義務妥善保管好抵押物權屬證明,在本合同項下的債權得以全部實現后,貸款人應立即解除抵押登記,返還抵押人的抵押物權屬證明。

第八條違約及其處理。

1、借款人不按本合同或補充協議規(guī)定按時如數歸還借款。

2、借款人的財產和抵押人的抵押物被占用、查封、沒收、轉移、破壞、毀損、棄置、喪失使用功能。

3、借款人或抵押人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

4、借款人或抵押人陷入重大不利訴訟或仲裁案件的。

1、有權宣布貸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一次性清償全部貸款、利息及產生的一切費用。

2、有權以從抵押物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中優(yōu)先受償,實現抵押權。

3、以法律手段追償貸款。訴訟活動和處理抵押物過程中所引起的一切費用,由借款人和抵押人承擔。處理抵押物后仍不足還清貸款的,貸款人有權繼續(xù)向借款人和抵押人追索。

4、借款人或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設定抵押權等情況或其他影響還應就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第九條費用支付。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評估、保險、公證(鑒證)、登記、保管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

借款人到期不能償還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借款人和抵押人應承擔貸款人實現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費、律師費、拍賣費、國土局核收的房屋轉讓稅、費。

第十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約定之抵押物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合同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合同任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其他。

抵押權人無需征求借款人和抵押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借款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于第三者;借款人抵押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xù)負起本合約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第十三條附則。

1、本合同項下的借據、借款出賬憑證及經各方確認的借款申請書等相關文件、資料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約定或約定不明之處,雙方可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借款人、抵押人、貸款人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間房產抵押借款合同篇八

貸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

鑒于乙方購買房產,并以該房屋作為抵押物向甲方申請購房抵押貸款;丙方為乙方在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證及抵押登記尚未辦妥期間提供連帶保證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及中國農業(yè)銀行有關規(guī)定,經甲、乙、病三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釋義。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合同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定義如下:

1、欠款:乙方所欠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一切款項,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2、購房合同:乙方與賣方簽訂的,購買本合同抵押房屋的《房屋買賣合同》、《商品房預售合同》或其他購房協議。

3、抵押物:購房合同項下的房屋及一切與該房屋有關的權益的統稱。

4、抵押貸款階段性擔保:指由銀行認可的保證人為乙方在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證及抵押登記上未辦妥期間提供的連帶保證責任。

第二條乙方所購房屋。

第三條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乙方必須用于其與售房人簽定的《購房協議書》中購買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本合同中確定的借款用途。

第四條借款金額。

第五條價款期限。

借款總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月,分期歸還。

第六條借款利率。

1、借款利率按月利率‰執(zhí)行。

2、借款利息按月計付,結息日為每月第20日。

3、借款期限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實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調整不分段計息;貸款期限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于次年1月1日按相應利率檔次執(zhí)行新的規(guī)定利率。

第七條借款劃撥。

在辦妥本合同抵押登記,取得他項權利證后的7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上述借款金額撥入乙方在甲方處開立的存款帳戶(帳號)內;甲方同時根據乙方預先簽署的《委托付款授權書》,將借款金額一次性以乙方購房款名義劃入售房人在甲方處開立的售房存款帳戶(帳號)內。

丙方同意為乙方在所購房屋的所有權證及抵押登記尚未辦妥期間內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并作為全權代理人,保證為乙方辦理完產權證及抵押登記。在丙方為上述保證與甲、乙三方簽署《個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取得房地產賣契后7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上述借款金額撥入丙方在甲方處開立的專用帳戶內;丙方根據乙方預先簽署的《付款授權書》將借款金額以乙方購房款名義劃入售房人在甲方處開立的存款帳戶(賬號:)內。

第八條借款償還。

1、乙方應按期足額償還甲方貸款本息。

2、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含一年)的,實行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3、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以每一個月為一個償還期,每月第________日為乙方的每期還款日,首期還款發(fā)生的次月第________日。

4、乙方在獲得甲方貸款之前必須在甲方處開立存款帳戶(帳號__________________)或辦理銀行卡(卡號_______________),每期還款日前,乙方應在上述存款帳戶內存入不少于一期的應還借款本息。甲方于每期還款日根據乙方預先簽署的《付款授權書》直接從該存款帳戶中扣收與本合同項下借款有關的款項。如果款項不足扣劃時,甲方給乙方_________日的寬限期,期滿帳戶存款仍不足扣劃時,則該期應還貸款本息全部作逾期處理。

(1)等額還款法:

每月還款金額=貸款本金x月利率x。

每月等額還本付利息金額為人民幣(大寫金額)。

(2)遞減還款法:

月還款額=+(貸款本金—已歸還貸款本金累計額)x月利率。

(3)。

6、提前還款。

乙方若提前還款,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

(1)乙方可在每期的還款日之前償還部分或全部未到期借款。

(2)乙方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的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

(3)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借款的,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借款余額以及實際使用期限計算利息,利隨本清,已計收的借款利息不再退還。

(4)提前償還部分借款本金的,其提前償還部分借款本金后對剩余的部分可以調整還款計劃,即還款期限縮短,每期還款額不變或者還款期限不變,每期還款額減少。選擇期限縮短的,按調整后總的借款期限確定利率檔次計收以后的利息。

(5)若乙方提前償還全部欠款而此合同項下的借款尚在階段性保證期內,丙方的保證責任自動終止。

7、逾期還款。

對逾期未還的貸款本息,乙方選擇以下第種方式償還:

(1)乙方在上述存款帳戶內存足款項,由甲方在下一個還款日劃收。但在存款日至劃款日之前,甲方仍向乙方計收逾期及其復利。

(2)乙方到甲方的信貸部門領取欠款清單,再憑欠款清單到營業(yè)柜臺交付現金,從交付欠款之日起,停止計收逾期利息及其復利。

8、乙方、丙方及售房方在《房屋買賣合同》及其它約定項下就購房事宜發(fā)生任何糾紛,均不得影響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及有關費用的按期償付及保證責任的承擔。

第九條甲方義務。

1、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借款足額提供給乙方。

2、核收和保管與抵押物有關的房屋所有權證、他項權利證和其他所需文件。

3、在乙方向甲方償還全部欠款后,甲方與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抵押登記手續(xù),并將抵押物所有權證及其他有關證明文件交還乙方。

4、在階段性擔保期間,乙方未能依約履行還款義務,而由丙方代為清償乙方欠款的,甲方須將與抵押物有關的證明文件轉交給丙方處理。

第十條乙方義務。

1、按時足額還本付息。

2、在甲方處開立存款帳戶,并存入不低于30%的購房首付款,同時授權甲方從此帳戶內劃付與借款有關的款項。

3、對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并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監(jiān)督。如抵押物發(fā)生部分或全部毀損,無論何種原因及何人的過失,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乙方須向甲方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4、抵押物除自用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贈與、轉讓、舍棄、托管、重復抵押、以抵押物清償其他債務或以其他方式處置。

5、在丙方履行了階段性擔保責任,代乙方償還全部欠款后,乙方同意甲方將抵押權轉讓給丙方。

6、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第4款的約定辦理抵押房屋保險。

7、在變更通訊地址時立即以書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條丙方義務。

1、丙方為乙方提供階段性擔保,擔保期限自甲方依《個人住房抵押借款合同》、房地產賣契發(fā)放貸款之日起至抵押登記辦理完畢之日止。擔保范圍為乙方所欠甲方的一切款項,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罰息及其它相關費用。

2、丙方接受乙方委托在月之內辦理完畢以下事項:

(1)代乙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xù),代收代繳土地出讓金。

(2)代乙方辦理正式產權證,并保證將其移交給甲方收押。

(3)代乙方辦理所購房屋的抵押登記手續(xù),并在收到他項權利證書之日起5日內將該證書交與甲方。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乙方在合同期內,未按月償還借款本息,甲方按規(guī)定對其逾期還款按實際天數每日計收萬分之罰息,并對逾期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2、本借款發(fā)放后,在階段性擔保期間:乙方不能按時償還借款本息的,由丙方代為償還,丙方償清全部欠款后,即可處置該項抵押物;在抵押登記生效后:乙方連續(xù)三個月或任何一期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逾期三個月的,甲方即可處置該項抵押物,以償還乙方欠款。

3、本借款發(fā)放后在階段性擔任期間:丙方未能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辦理房屋過戶、抵押登記手續(xù)的,甲方有權從其保證金帳戶中扣除_______%的保證金且該筆保證金不予退還。此后丙方仍有義務繼續(xù)辦理過戶、抵押登記手續(xù),直至將產權證、他項權利證移交給甲方,其階段性擔保責任方可解除。

第十三條房屋抵押。

1、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自抵押登記辦妥之日起至本合同借款日后六個月止。

2、抵押率___________。

3、抵押擔保范圍: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訴訟費、律師代理費、抵押物處理費、過戶費等甲方及丙方實現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4、抵押登記。

(1)乙方出具《授權委托書》委托丙方或乙丙雙方共同以本合同、購房合同以及其他有關房地產所有權證明文件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2)低壓物的所有權證明文件、抵押登記的《他項權利證書》及其他有關文件須交予甲方收執(zhí)和保管。

民間房產抵押借款合同篇九

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擔保人: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房產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1、本合同的貸款金額為元整(小寫:元)。

2、本合同貸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本合同的貸款期限為從合同簽訂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1、本合同的貸款利率為月利率5%。

2、貸款從提款日起息,利息以每月3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占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為貸款到期日。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房產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并由貸款人保管。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活動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注冊,具有執(zhí)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2、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zhí)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guī)、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xù)。

3、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4、保證按第二條第2條款規(guī)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下列事件屬于違約:

1、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2、借款人發(fā)生或將要發(fā)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3、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fā)生后,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fā)出的違約通知后的7天內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對違約金額處以5%的罰息。

(2)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維護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

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后止。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民間房產抵押借款合同篇十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身份證編號: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編號:

抵押物財產共有人:

身份證編號: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自愿、平等的基礎上,明確責任,恪守信用,訂立本合同,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為。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條給甲方之日起計算,截止日期按借款期限類推。

第三條:借款用途:不能進行非法活動,否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第四條:借款利率為每月。

第五條:甲方將全部借款金額按照借款人要求分批或一次性發(fā)放借款。借款利息自乙方收到借款出具借條給甲方之日起計算,借款利息按實際用款金額和用款天數結算,利隨本清。

第六條:乙方自愿用位于下面所訴房屋套作為抵押向甲方,并自愿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抵押物詳細情況如下:

坐落:;產權證號:;。

產權人:;。

產權類別;。

建筑面積:;結構:

抵押人承諾本抵押物無其他所有權利瑕疵。

第八條: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違。

約金和實現債權、抵押權的費用。

第九條:甲乙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本合同經公證后乙方配合甲方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并將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證明交于甲方保管,如需交納房產稅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抵押人在抵押物抵押期間,如要行使抵押物的處分權和其他權利,應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辦理。

第十一條:借款人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本息及其他費用后,本合同即告終止。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結清后甲方配合乙方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手續(xù),并將抵押物所有權憑證退還抵押人。

第十二條:乙方如借款期到,未能按期歸還借款或未能按時付息,則應承擔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作為補償;借款期未到期前,在乙方按時付息的前提下,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提前還款,否則應承擔合同總金額20%的違約金作為補償。

第十三條: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糾紛,合同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十四條:補充條款: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份,各方當事人各持份,公證處、房管部門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間房產抵押借款合同篇十一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yè)(即抵押物業(yè)),在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住。

通知書。

(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xù),以該物業(yè)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yōu)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yè),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yè)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yè)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yè)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yè)建筑期”: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yè)建筑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fā)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銀行貸款最優(yōu)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yōu)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yè)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yè)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fā)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guī)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guī)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xù):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____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fā)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guī)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fā)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借債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fā)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物業(yè)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fā)生后30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yè)。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guī)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xù)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yè)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huán)。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fā)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fā)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fā)生后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xù)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xù)費5‰,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fā)現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xù)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幣____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guī)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xù)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保險單須過戶____銀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公證機關公證。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yè)建筑期內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____。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yè):

(3)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現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fā)出的入住通知書后,即代其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二、抵押房產物業(yè)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的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于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金額。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zhí)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yè)登記。

1.物業(yè)建筑期的購房權益抵押:向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

證明書。

”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

2物業(yè)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yè)抵押登記,抵押物業(yè)的《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yè)的《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于抵押人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注銷手續(xù)。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guī)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guī)定的條款或發(fā)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于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部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guī)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的權力: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民間房產抵押借款合同篇十二

抵押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鑒于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_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抵押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鑒于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_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____。

2.數量:_________。

3.價值:_________。

第二條抵押期限抵押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并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后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后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并將保險后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于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jiān)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并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賬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_________賬戶,即乙方指定的賬戶。甲方在發(fā)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后方可發(fā)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fā)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甲方如違反前款規(guī)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并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后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

第二項之規(guī)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請?zhí)幏值盅何铩?/p>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序由_____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___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1)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2)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3)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余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并經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guī)定,直接向______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民間房產抵押借款合同篇十三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總則。

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yè)(即抵押物業(yè)),在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xù),以該物業(yè)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yōu)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yè),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yè)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yè)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yè)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yè)建筑期: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yè)建筑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fā)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銀行貸款最優(yōu)惠利率加____。

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yōu)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yè)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yè)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fā)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guī)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guī)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xù):

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fā)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guī)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fā)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借債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fā)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物業(yè)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fā)生后30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yè)。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guī)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xù)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

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yè)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huán)。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fā)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fā)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fā)生后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xù)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xù)費5,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fā)現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xù)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

幣____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guī)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xù)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銀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公證機關公證。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yè)建筑期內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____。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yè):

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二、抵押房產物業(yè)的保險:

1.抵押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并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上述抵押房產,投保金額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的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于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的金額。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zhí)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yè)登記。

1.物業(yè)建筑期的購房權益抵押:向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

2物業(yè)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yè)抵押登記,抵押物業(yè)的.《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yè)的《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

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于抵押人向____。

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注銷手續(xù)。

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約規(guī)定的任何款項或不遵守本合約各項明文規(guī)定的條款或發(fā)生任何違約事項時,抵押權人可以立刻進入及享用該樓宇的全部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抵押權人認為合適的售價或租金及年期,售出或租出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抵押權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2)接管人可依據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于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部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guī)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

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的權力: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5.當抵押權人依照上述權力而出售該房產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或不規(guī)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fā)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損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3)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夠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fā)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內,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為于發(fā)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guī)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的過失,均須負責賠償抵押權人的損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理;如上述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發(fā)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的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fā)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九、立即清付該房產的各項修理費用,并保障該房產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十、抵押期間,繳交地稅,有關部門對該房產所征收的任何稅項、管理費、水費、電費及其他一切雜費;以及遵守居民公約內的條文,并須賠償抵押權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的損失。

十一、在抵押權人認為必要時,向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投保買房產保險或抵押人的人壽保險,該投保單均以抵押權人為受益人。

十二、當有任何訴訟、仲裁或法院傳訊,正在對抵押人有不利影響時,保證及時以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十三、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yè)權益轉給擔保人,并保證對該轉讓無異議。

十四、若擔保人按本合約有關規(guī)定,代抵押人清還所有欠款,抵押權人應將抵押人名下的抵押物業(yè)的權益轉讓予擔保人。

十五、擔保人在取得該抵押物業(yè)權益后,抵押人同意擔保人可以以任何方式處分該抵押物業(yè)(包括以抵押人名義出售該物業(yè)),以賠償擔保人因代抵押人清償欠款而引起的損失及一切有關(包括處理抵押物業(yè))費用;若有不足,擔保人可向抵押人索償,抵押人承諾所有不足數額負責賠償于擔保人。

十六、抵押人確認擔保人取得抵押物業(yè)權益及處分抵押物業(yè)的合法地位,由于處理抵押物業(yè)而導致抵押人的一切損失,抵押人放棄對擔保人追索的權利。

十七、按照抵押權人的合理請求,采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文件,以確保抵押權人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

一、擔保人____,地址____,(營業(yè)執(zhí)照)____。

是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項下抵押權益的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即售房單位),也是本合約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約引起有關訴訟費用的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約生效日起至抵押人還清或擔保人代還清本合約項下貸款本息及一切費用之日止。

二、擔保人責任:

1.擔保人自愿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

2.如抵押人未能按抵押權人的規(guī)定或通知履行還款責任,或抵押人發(fā)生任何違約事項,抵押權人即以雙掛號投郵方式,書面通知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并于發(fā)函日起計30天內履行擔保義務,代抵押人清償所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欠款。

3.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所列售房單位責任,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yè)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不負任何(包括可能對抵押人或其他任何人)責任。

4.擔保人同意抵押人將其房產買賣合同的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承認抵押權人在抵押人清償本合約項下貸款全部借款本息之前,擁有該房產買賣合同中抵押人全部權益,并保證該權益不受任何人(包括擔保人)侵犯。

5.擔保人保證與抵押權人緊密合作,使本合約各項條款得以順利履行;特別是在發(fā)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將盡力協助辦理物業(yè)抵押有關手續(xù),以保障抵押權人的利益。

6.擔保人因履行擔保義務后,而取得本合約項下的抵押權益房產買賣合同或抵押物業(yè),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公平或合理的方式予以處分,以抵償代抵押人清償欠款本息所引起的損失,如因處理該抵押物引致任何紛爭或損失,概與抵押權人無關。

7.擔保人在此的擔保責任是獨立附加不受抵押權人從抵押人處獲得樓房或其他抵押,擔保權益所代替,只要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無需先向抵押人追計或處置抵押物業(yè),即可強制執(zhí)行擔保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擔保責任直至依法律程序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第十四條抵押權人責任。

抵押權人基于抵押人確切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及擔保人愿意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擔保責任的條件下:

一、按合約有關規(guī)定,準時提供一定期押貸款予抵押人,該貸款將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轉入售房單位帳戶。

二、抵押人向抵押權人還清本合約規(guī)定的貸款總額連利息及其他應付款項之后(包括轉歸該房產權予抵押人的費用)若同時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約各項條款者,抵押權人將該抵押權益的房主買賣合同或房產權證書轉歸抵押人,同時解除擔保人擔保責任。

三、若抵押人未能履行還款義務,而由擔保人代清還所積欠一切欠款后,抵押權人即將抵押人抵押予抵押權人的抵押物業(yè)權益轉讓給擔保人,擔保人對該抵押物業(yè)的處理,與抵押權人無涉。

四、本合約由各方簽署,經____市公證處公證,由抵押人簽署提款通知書交于抵押權人收執(zhí)并經抵押權人已收齊全部貸款文件后二天內,抵押權人須將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指定帳戶,否則抵押權人須償付利息予擔保人,利息計算按第五條第一項辦理,由于抵押人或擔保人出現各種導致抵押權人未能貸出款項的情況發(fā)生,抵押權人概不負責,且有關各項費用恕不退還。

第十五條其他。

一、對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內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約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約享有的權益和權力,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約和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債權人應享有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約所載任何條款時,抵押權人可不預告通知,將抵押人存在抵押權人處的其他財物自由變賣,以抵償債務;如抵押人尚有其他款項存在抵押權人處,抵押權人亦可撥充欠數。

四、本合約規(guī)定的權利可以同時行使,也可以分別行使,亦可以累積;上述權利、利益和賠償辦法并不排除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賠償辦法。

五、抵押人、擔保人與抵押權人,與本合約有關的通知、要求等,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電傳、電報一經發(fā)出,信件在投郵7天后,及任何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已送達對方。

六、抵押權人無需征求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抵押權人在本合約項下的權益轉讓他人;但抵押人和擔保人未征得抵押權人的書面同意,不得將其在本合約項下的任何還款及其他責任或義務轉讓于第三者;抵押人或擔保人的繼承人或接辦人,仍須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的承讓人繼續(xù)負起本合約項下的還款及其他責任。

七、本合約所提及的抵押權人,亦包括抵押權人的繼承人、承讓人;抵押人亦包括經抵押權人同意的抵押人繼承人、接辦人。

八、本合約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合約,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fā)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約,并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其他有關款項。

九、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付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fā)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例外),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的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第十六條適用法律及糾紛的解決。

一、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二、在爭議發(fā)生時,按下述第()項解決:(1)向____。

仲裁委申請仲裁;(2)向____人民法院起訴。

三、如抵押人來自海外或臺灣等地區(qū),或為該地區(qū)居民,抵押權人有權在抵押人的來處或居住地執(zhí)行本合約內由抵押人給抵押權人權力,及向抵押人進行追索,包括仲裁、訴訟和執(zhí)行仲裁或訴訟之裁決,如抵押權人決定在上述地區(qū)執(zhí)行上述權力,進行追索、仲裁、訴訟等行動,抵押人和擔保人必須承認本合約同時受該地區(qū)的法律保障,不得提出異議,如本合約內任何規(guī)定,在該地區(qū)法律上,被認為無效或被視為非法,并不影響其他規(guī)定的效力。

第十七條附則。

一、本合約須由三方代表簽字,并經____。

市公證機關公證。

二、本合約經____。

市公證機關公證后,以抵押權人貸出款項的日期,作為合約生效日。

三、本合約內所述附表(一)、附表(二)及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擔保人(即售房單位)所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附件三),為本合約不可分割的部分。

四、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用中文書寫,壹式肆分,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zhí)壹份、公證處存檔壹份。

第十八條簽章。

本房屋抵押借款合同范本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約全部條款。

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署: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登記機關:

抵押登記編號(____)樓花字第____號。

抵押登記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民間房產抵押借款合同篇十四

抵押人:

身份證號碼:

抵押人住所地:

抵押權人:

抵押權人住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自愿公平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房產抵押事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為了確保乙方與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已達成的《__________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完全產權的房產抵押給乙方,作為履行該主合同的擔保。該抵押物名稱、數量和價值等情況具體如下:

1、房地產產權證號:

2、坐落在:

3、用途:

4、建筑面積:

5、結構:

6、房地產價值:

第二條本抵押合同擔保的范圍為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三條甲、乙雙方特別聲明,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有關保險、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在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該抵押物的證明文件,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xù)。甲方還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后,在抵押登記手續(xù)辦妥前,房地產權證等證明文件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處置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甲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甲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發(fā)生以下情況的,按的規(guī)定辦理:

1、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第六條:

2、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fā)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九條甲方保證乙方對主合同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的利益有對抵押物的優(yōu)先受償權。

第十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清償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十一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二條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聲明及保證如下:

1、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2、甲方在占有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guī)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并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3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fā)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甲方保證在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在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債務人已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償了債務或已提前清償了債務,或甲、乙雙方簽訂房地產轉讓合同并完成登記后,抵押權自動撤銷。

第十五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物:

1、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產生后,甲方未依約清償債務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償債務。

2、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

第十六條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構成違約行為。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一切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既得利益、預期利益和為處理此違約行為而支付的一切費用。

第十七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的協議。在未達成書面的協議之前,本合同的各條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在雙方協商后仍未達成協議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補充協議必須是書面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關房產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債權債務清理完畢時終止。

甲方:

乙方:

企業(yè)法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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