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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見書(匯總15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11-10 03:43:58 頁碼:11
法律意見書(匯總15篇)
2023-11-10 03:43:58    小編:zdfb

任務是指分配給某人或某組織的特定工作或職責。注意總結的語言要簡練明了,避免太過冗長而顯得啰嗦。以下是一些經過認真篩選的總結樣本,供大家參考和學習。

法律意見書篇一

廣東圣方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接受貴司的委托,指派本所顏宇丹律師,作為貴司與深圳市b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一審程序的代理人。

貴司已向本所承諾: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陳述及說明是完整、真實和有效的,有關原件及其上面的簽字和印章是真實的,且有關足以影響本法律意見書的事實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無任何隱瞞、疏漏之處?,F根據相關資料結合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出具如下法律建議:

一、本所代理律師代理貴司于x1年x月x日向深圳市xx區(qū)人民法院提出訴前財產保全申請,請求法院查封、凍結深圳市b有限公司名下價值人民幣xx萬元的財產。xx區(qū)人民法院于x1年x月x日作出(x1)深x法立保字第號民事裁定書,裁定查封、凍結被申請人名下價值人民幣xx萬元的財產。本所代理律師代理貴司于x1年x月x日向xx區(qū)人民法院提出訴前聯(lián)調,法院于當日作出(x1)深寶訴前聯(lián)調第號《訴前聯(lián)調受理通知書》。由于訴前聯(lián)調工作室無法聯(lián)系到深圳市b公司,于x1年x月x日作出《訴訟建議函》,將有關材料移交法院。本所代理律師于x1年x月x日代理貴司向xx區(qū)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及有關材料,xx區(qū)人民法院作出no《受理案件通知書》立案審理,案號為(x2)深(x)法(民二初)字第(x)號。

二、綜上所述,本所代理律師認為:除勞動債權、欠國家的稅費及實現債權的費用和執(zhí)行中實際支出的費用優(yōu)先受償外,已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債權人享有一定條件下的優(yōu)先受償權,但必須對該被執(zhí)行人已經取得金錢債權執(zhí)行依據,即通過法院調解取得生效調解書,或通過訴訟取得生效裁判文書確認債權。否則,即使對被執(zhí)行人已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申請人,也無權參與財產分配。

三、因xx區(qū)人民法院訴前聯(lián)調工作室無法聯(lián)系到深圳市b公司,無法進行調解,貴司需在立案之日x1年xx月xx日起七日內繳納預交案件受理費,否則法院按自動撤訴處理,貴司將無權參與深圳市b公司的財產分配。

本意見書僅供貴司決策時參考。

本法律意見書經本所蓋章及經辦律師簽字后生效。本法律意見書正本一式兩份,無副本。

廣東圣方律師事務所律師:顏宇丹。

x1年x月x日。

附:

1、《受理案件通知書》(原件共三聯(lián));。

2、《訴訟建議函》;。

3、《訴前聯(lián)調受理通知書》;。

4、《民事裁定書》;。

5、《證據目錄》;。

6、《參與分配申請書》。

法律意見書篇二

接受本案被告人家屬的委托,特指派我擔任此案件的被告人趙某的辯護人,接受委托后,我們依法到貴院復印了全部案卷材料,經過詳細的閱讀、仔細的研究和分析;同時,到看守所會見了本案被告人,認真聽取了被告人對案件事實的看法及悔罪的態(tài)度。

關于本案的基本事實,被告人趙某對及的行為及本案的基本事實并無異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據被告人供述,他與被害人在案發(fā)之前沒有交集,案件發(fā)生時因為臨時起的沖突,而傷害被害人也并非本意,是在兩個人廝打過程中造成的傷害。對此辯護人懇請法院調查清楚本案的事發(fā)經過,而非結果定奪,并且對被害人趙某的供述和辯解給予采納。

(三)關于本案被告人趙某量刑情節(jié)方面的法律意見。

一、辯護人認為本案中對被告人應當從輕處罰,被告人是初犯并且偶犯,在此案件之前被告人沒有任何的違法行為和治安處分,所以對其應當從輕、減輕處罰。

二、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三、辯護人認為被告人認錯態(tài)度極好,并有及時悔改的態(tài)度。本案應給予被告人從輕處罰。

法律意見書篇三

第二章公司經營宗旨、經營范圍和經營期限。

第三章公司注冊資本、股東的名稱和出資方式。

第四章股權的轉讓及質押。

第五章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股東會的組成、職權、議事規(guī)則。

第七章董事會的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guī)則。

第八章公司的基金管理人。

第九章公司的投資。

第十章公司的基金托管人。

第十一章監(jiān)事會。

第十二章關聯(lián)交易。

第十三章財務會計。

第十四章公司收入、費用與可分配資金的分配。

第十五章公司解散、清算、虧損彌補與債務承擔。

第十六章其他事項。

法律意見書篇四

四川英濟律師事務所接受貴處委托,并指派李渝生、喻開新律師為代理人,就四川省**建設實業(yè)公司等三家企業(yè)對貴處的債務履行之可能性及訴訟、執(zhí)行技巧問題,在專項調查取證及法律分析基礎上,提供以下法律意見。

一、債務人現時之基本情況:

1、三家公司。

(1)四川省**建設實業(yè)公司(以下簡稱**建設)。注冊資金500萬元。性質:集體所有制。住所:本市*環(huán)路**段80號。1993年12月設立,上級主管部門是省**。工商最后年檢時間:2000年。

(2)四川省**實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實業(yè))。注冊資金680萬元。性質:有限責任。住所:本市*環(huán)路北**段一號六樓。由***(403萬元)、***(153萬元)、***(25萬元)和**建設共同出資于1995年7月設立。工商最后年檢時間:1999年。

(3)四川***經濟技術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注冊資金380萬元。性質:有限責任。住所:本市**路西街8號。由***(48萬元)、***(32萬元)和**實業(yè)共同出資于1995年11月設立。工商最后年檢時間:1999年。

2、三家公司的關系。

(1)律師調查結果及三家公司自我說明:該三家公司系“三塊牌子一套人馬”、“法定代表人均是***”。

(2)**建設在**實業(yè)參股3%,**實業(yè)在***投資300萬元。

(3)**實業(yè)和***于1999年后未參加工商年檢。

(4)法定代表人:***,男,53歲,高中文化,漢族,四川**市人,住本市***33幢*單元5號,設立**建設以前,曾在成都市***配件廠、成都市**公司、中國**經濟**中心工作。

3、三家公司的經營范圍。

工商登記時,三家公司的經營范圍涵蓋各個方面,但實際經營中主要是房地產,且在貴處的貸款亦主要是投入到“**大廈”的修建。

二、債務人的財產。

1、據現有資料顯示,三家公司的注冊資金均有虛假,或未到位,或已抽逃,或變相抽逃。其基本手法是:假發(fā)票,以前一公司貸款沖抵、股權多次轉讓等。

2、除正在修建的“**大廈”外,未發(fā)現有其他有價值的有形資產。當然,律師尚在進一步的調查中。

3、關于“**大廈”。**大廈位于本市**環(huán)路**號,由**建設和成都**房地產開發(fā)公司合資興建。后由于資金不足停建,占地11畝,土地屬**區(qū)**局所有。大廈的土建工程已于19**年完成(封頂),系框架結構,地下一層地面十四層。約18000平方米,1997以資金不足為由停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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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見書篇五

應華民慈善基金會(以下簡稱“基金會”)的委托,北京市德恒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指派律師趙珞就基金會大學生就業(yè)扶助項目相關項目材料的合法性等相關事項出具本法律意見書。

一、本所律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及基金會章程,按照律師行業(yè)公認業(yè)務標準、道德規(guī)范和勤勉盡責精神,對基金會提交的以下文件的合法性進行了審查:

1、《華民慈善基金會大學生就業(yè)扶助項目簡介》;。

2、《華民慈善基金會大學生就業(yè)扶助項目(第九期)申請受理公告》;。

3、《華民慈善基金會大學生就業(yè)扶助項目合作協(xié)議》;。

4、《華民慈善基金會大學生就業(yè)扶助項目申請聲明》;。

5、《華民慈善基金會大學生就業(yè)扶助項目評價指標體系》;。

本所律師認為,上述文件在內容和決策程序等方面都符合我國現行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及基金會章程,不存在無效或可撤銷情形,是合法、有效的,對基金會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基金會大學生就業(yè)扶助項目合作院校法律責任說明。

合作院校應謹守《華民慈善基金會大學生就業(yè)扶助項目合作協(xié)議》相應條款規(guī)定賦予的義務,切實審查申請人所提供的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與準確性,并妥善利用基金會劃撥的項目經費開展針對受資助學生的培訓活動和支持服務。

合作院校與其所屬申請人直接因就業(yè)扶助項目的具體實施而引發(fā)的任何法律糾紛,均與基金會無關,基金會不承擔合作院校與申請人之間因法律糾紛而發(fā)生的法律責任。

三、基金會大學生就業(yè)扶助項目申請人法律責任說明。

項目申請人自愿申請本項目、并按項目材料要求在基金會網站完成網上申請并由學校向基金會項目部遞交全套申請材料之日起,視同申請人與基金會就“就業(yè)扶助項目”事宜按項目材料及申請材料相關條款規(guī)定達成協(xié)議,項目材料及申請材料的相關條款自此對申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在項目申請及實施過程中,因申請人違反相關條款規(guī)定而引發(fā)的一切后果,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鑒于此,申請人在進行網上申請并遞交申請文件前應仔細閱讀并理解全套項目材料,申請人在閱讀項目材料時,若遇有疑問處,可向所在院校負責本項目工作的負責人咨詢,亦可直接向基金會項目部進行咨詢。因申請人本人對項目材料相關條款理解錯誤而導致的任何后果,基金會均不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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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見書篇六

身為一名成年一旦觸犯了法律,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符合拘留的條件一定會被拘留,如果符合判刑的條件也必會判刑,但誰都希望能有機會去改過自新,重新生活。我們經常會看到律師起草法律意見書,那法律意見書怎么寫呢?下面是一則關于刑事案件的法律意見書:

致:xx人民檢察院。

接受本案被告人家屬的委托,特指派我擔任此案件的被告人趙某的辯護人,接受委托后,我們依法到貴院復印了全部案卷材料,經過詳細的閱讀、仔細的研究和分析;同時,到看守所會見了本案被告人,認真聽取了被告人對案件事實的看法及悔罪的態(tài)度。

(一)關于本案基本事實的法律意見。

關于本案的基本事實,被告人趙某對及的行為及本案的基本事實并無異議。

(二)關于本案被告人供述的法律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規(guī)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據被告人供述,他與被害人在案發(fā)之前沒有交集,案件發(fā)生時因為臨時起的沖突,而傷害被害人也并非本意,是在兩個人廝打過程中造成的傷害。對此辯護人懇請法院調查清楚本案的事發(fā)經過,而非結果定奪,并且對被害人趙某的供述和辯解給予采納。

(三)關于本案被告人趙某量刑情節(jié)方面的法律意見。

一、辯護人認為本案中對被告人應當從輕處罰,被告人是初犯并且偶犯,在此案件之前被告人沒有任何的違法行為和治安處分,所以對其應當從輕、減輕處罰。

二、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三、辯護人認為被告人認錯態(tài)度極好,并有及時悔改的態(tài)度。本案應給予被告人從輕處罰。

法律意見書篇七

四川英濟律師事務所接受貴處委托,并指派李渝生、喻開新律師為代理人,就四川省**建設實業(yè)公司等三家企業(yè)對貴處的債務履行之可能性及訴訟、執(zhí)行技巧問題,在專項調查取證及法律分析基礎上,提供以下法律意見。

一、債務人現時之基本情況:

1、三家公司。

(1)四川省**建設實業(yè)公司(以下簡稱**建設)。注冊資金500萬元。性質:集體所有制。住所:本市*環(huán)路**段80號。1993年12月設立,上級主管部門是省**。工商最后年檢時間:。

(2)四川省**實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實業(yè))。注冊資金680萬元。性質:有限責任。住所:本市*環(huán)路北**段一號六樓。由***(403萬元)、***(153萬元)、***(25萬元)和**建設共同出資于1995年7月設立。工商最后年檢時間:。

(3)四川***經濟技術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注冊資金380萬元。性質:有限責任。住所:本市**路西街8號。由***(48萬元)、***(32萬元)和**實業(yè)共同出資于1995年11月設立。工商最后年檢時間:19。

2、三家公司的關系。

(1)律師調查結果及三家公司自我說明:該三家公司系“三塊牌子一套人馬”、“法定代表人均是***”。

(2)**建設在**實業(yè)參股3%,**實業(yè)在***投資300萬元。

(3)**實業(yè)和***于年后未參加工商年檢。

(4)法定代表人:***,男,53歲,高中文化,漢族,四川**市人,住本市***33幢*單元5號,設立**建設以前,曾在成都市***配件廠、成都市**公司、中國**經濟**中心工作。

3、三家公司的經營范圍。

工商登記時,三家公司的經營范圍涵蓋各個方面,但實際經營中主要是房地產,且在貴處的貸款亦主要是投入到“**大廈”的修建。

二、債務人的財產。

1、據現有資料顯示,三家公司的注冊資金均有虛假,或未到位,或已抽逃,或變相抽逃。其基本手法是:假發(fā)票,以前一公司貸款沖抵、股權多次轉讓等。

2、除正在修建的“**大廈”外,未發(fā)現有其他有價值的有形資產。當然,律師尚在進一步的調查中。

3、關于“**大廈”。**大廈位于本市**環(huán)路**號,由**建設和成都**房地產開發(fā)公司合資興建。后由于資金不足停建,占地11畝,土地屬**區(qū)**局所有。大廈的土建工程已于19**年完成(封頂),系框架結構,地下一層地面十四層。約18000平方米,以資金不足為由停建。

法律意見書篇八

至:

自:

致:

天津冠達律師事務所依法接受貴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師根據貴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向我們提供的與本案有關的材料,我們假設本案材料已包括已知與本案有關的所有材料以及其向本律師所陳述的相關事實,就貴公司一案進行法律分析并提出法律意見。

一、出具本法律意見書所依據的證據材料(事實依據):

1.

2.

二、出具法律意見書所依據的主要法律及司法解釋(依據):

1.

2.

三、本案的基本事實。

據本意見書所載明的情況及貴公司相關人員的'介紹:(基本事實)。

四、雙方的爭議及交涉情況(本案背景)。

1.

2.

五、對本案的法律分析:

1.關于本案問題。

1.1。

1.2.

2關于本案問題。

2.1。

2.2。

六、(若是案件一審前,則)對本案解決糾紛的兩種建議方式的比較:

以上是從訴訟角度做的分析,但是需要說明的是,關于本案的解決方式,可以考慮有訴訟與調解(非訴)兩種方式可以選擇,現將兩者對比如下,供貴公司選擇:

1、訴訟需要的時間比較長。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一審,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二審,應當在二審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另外,如果法院做出了對貴公司的有利判決,在對方不主動履行判決的情況下,貴公司還要提出強制執(zhí)行申請,而判決的執(zhí)行仍然需要一定的期間。因此,通過訴訟解決糾紛耗時較長。

2、訴訟需要支付一定的(承擔高)費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交付(需要預先支付包括)訴訟費(原告預先交付,判決后由敗訴方承擔)等(費用)。

但其優(yōu)點是判決書或法院制作的調解書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

3、調解(非訴訟)方式解決(雖無需墊付訴訟費),其問題是缺乏權威機構的強制效果。但其優(yōu)點是可以隨時進行,方式多樣,一般情況下成本較低。

(具體到本案,我們)本律師傾向于先行采用調解(非訴)方式處理本案。

因為:第一…。

需要說明的是,上述意見是對目前掌握的相關證明材料的基礎上做出的,分析是我們對本案的初步法律分析,供且僅供貴公司參考,不用于任何第三方使用。(法律文書)該分析的前提是假設您告知貴公司及相關人員的情況介紹和提供的資料(情況與事實完全相符,提供的資料)完整、準確、真實,資料的復印與原件相符的基礎上而做出的初步分析意見,也不排除隨案情發(fā)展進一步修改的可能。

本意見書不是本事務所和/或本律師向貴公司做出的保證,僅供貴公司內部在處理本案時做參考之用。委托人對本意見的結論有獨立判斷之權利。未經本律師事務所及本律師書面許可,本意見書不得向任何第三人出示,并不得作為證據使用。

本事務所和/或本律師所擁有唯一的解釋權。

天津冠達律師事務所。

律師:

法律意見書篇九

至:

自:

致:

天津冠達律師事務所依法接受貴公司的委托,指派本律師根據貴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向我們提供的與本案有關的材料,我們假設本案材料已包括已知與本案有關的所有材料以及其向本律師所陳述的相關事實,就貴公司一案進行法律分析并提出法律意見。

1.

2.

1.

2.

三、本案的基本事實。

據本意見書所載明的情況及貴公司相關人員的'介紹:(基本事實)。

四、雙方的爭議及交涉情況(本案背景)。

1.

2.

五、對本案的法律分析:

1.關于本案問題。

1.1。

1.2.

2關于本案問題。

2.1。

2.2。

六、(若是案件一審前,則)對本案解決糾紛的兩種建議方式的比較:

以上是從訴訟角度做的分析,但是需要說明的是,關于本案的解決方式,可以考慮有訴訟與調解(非訴)兩種方式可以選擇,現將兩者對比如下,供貴公司選擇:

1、訴訟需要的時間比較長。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一審,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二審,應當在二審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另外,如果法院做出了對貴公司的有利判決,在對方不主動履行判決的情況下,貴公司還要提出強制執(zhí)行申請,而判決的執(zhí)行仍然需要一定的期間。因此,通過訴訟解決糾紛耗時較長。

2、訴訟需要支付一定的(承擔高)費用(的風險)。包括但不限于交付(需要預先支付包括)訴訟費(原告預先交付,判決后由敗訴方承擔)等(費用)。

但其優(yōu)點是判決書或法院制作的調解書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

3、調解(非訴訟)方式解決(雖無需墊付訴訟費),其問題是缺乏權威機構的強制效果。但其優(yōu)點是可以隨時進行,方式多樣,一般情況下成本較低。

(具體到本案,我們)本律師傾向于先行采用調解(非訴)方式處理本案。

因為:第一…。

需要說明的是,上述意見是對目前掌握的相關證明材料的基礎上做出的,分析是我們對本案的初步法律分析,供且僅供貴公司參考,不用于任何第三方使用。(法律文書)該分析的前提是假設您告知貴公司及相關人員的情況介紹和提供的資料(情況與事實完全相符,提供的資料)完整、準確、真實,資料的復印與原件相符的基礎上而做出的初步分析意見,也不排除隨案情發(fā)展進一步修改的可能。

本意見書不是本事務所和/或本律師向貴公司做出的保證,僅供貴公司內部在處理本案時做參考之用。委托人對本意見的結論有獨立判斷之權利。未經本律師事務所及本律師書面許可,本意見書不得向任何第三人出示,并不得作為證據使用。

本事務所和/或本律師所擁有唯一的解釋權。

天津冠達律師事務所。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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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見書篇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法律業(yè)務管理辦法》、《律師事務所證券法律業(yè)務執(zhí)業(yè)規(guī)則(試行)》、《證券投資基金法》、《私募投資基金監(jiān)督管理暫行辦法》、《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和基金備案辦法(試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事項若干問題的公告》之規(guī)定,本律師事務所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委托,在對公司及相關資料進行充分盡職調查的基礎上,出具本《法律意見書》如下,并保證本《法律意見書》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及重大遺漏。

一、公司工商登記情況。

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北京市?路?號。

法定代表人:?

注冊資本:人民幣5000萬。

成立日期:1月2日

營業(yè)期限:201月1日至2045年1月1日。

經營范圍:投資管理、管理或受托管理非證券類股權投資及相關咨詢服務。

公司存續(xù)沿革:年1月2日,股東?、?共同出資設立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12月1日出具第***號驗資報告,審驗股東***、***于月30日實繳出資共計人民幣5000萬元。

公司設立時,各股東出資額及出資比例如下:

序號股東名稱出資額(萬元)占注冊資本比例(%)。

13000。

60.00。

240.00。

合計5000.0000100.00。

結論:?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為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并截止本《法律意見書》出具之日有效存續(xù)。

二、根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工商登記文件顯示,其經營范圍是:投資管理、管理或受托管理非證券類股權投資及相關咨詢服務。

結論:?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記所記載經營范圍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其名稱和經營范圍中含有“基金管理”、“投資管理”、“股權投資”等與私募基金管理人業(yè)務屬性密切相關的文字和描述。?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稱中含有“私募”字樣。

三、根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的工商登記顯示,其經營范圍為:投資管理、管理或受托管理非證券類股權投資及相關咨詢服務。并結合公司所提交的相關業(yè)務資料,顯示公司的主營業(yè)務系私募基金管理業(yè)務。在工商登記記載的經營范圍或公司實際經營的業(yè)務中,沒有兼營與私募投資基金業(yè)務存在沖突的業(yè)務;沒有兼營與”投資管理“的買方業(yè)務存在沖突的業(yè)務;沒有兼營其他非金融業(yè)務。

結論:***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遵循專業(yè)化經營的原則,公司經營的業(yè)務系私募基金管理業(yè)務。在工商登記記載的經營范圍或公司實際經營的業(yè)務中,沒有兼營與私募投資基金業(yè)務存在沖突的業(yè)務;沒有兼營與”投資管理“的買方業(yè)務存在沖突的業(yè)務;沒有兼營其他非金融業(yè)務。

四、公司的股權結構。

根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工商登記記載,其股東為***。

***。其中股東***出資3000萬元,占有公司60%股份;股東***。

出資2000萬元,占有公司40%股份。并結合公司所提交的其他相關資料,顯示公司沒有直接或間接控股或參股的境外股東。

結論:***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沒有直接或間接控股或參股的境外股東。

五、根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工商登記記載,并結合公司所提交的其他相關資料,顯示其公司股東為***、***。未顯示***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有其他實際控制人。

結論:**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沒有實際控制人。

六、根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工商登記記載,并結合公司所提交的其他相關資料,未發(fā)現***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有子公司、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lián)方。

結論:***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沒有子公司、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lián)方。

七、根據公司工商登記文件及其他相關資料顯示:(一)公司有員工20人,其中5人具有基金從業(yè)資格,公司所有高管均具有銀行、基金、證券、風控、合規(guī)等符合要求的從業(yè)經歷。且全部高管最近三年沒有重大失信記錄,未被中國證監(jiān)會采取市場禁入措施。(二)公司營業(yè)場所位于北京市**區(qū)**路**號,營業(yè)面積500平方,具有獨立的總經理室、財務部、風控部、合規(guī)部、市場部、會議室等部門,并配置有電腦、視頻設施、傳真機、打印機等完善的辦公設備。(三)公司財務報表及**銀行出具的對賬單顯示,截止2015年**月**日,其賬面流動資金***萬元,公司凈資產***萬元。

結論:***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具有按照規(guī)定開展私募基金管理業(yè)務所需的從業(yè)人員、營業(yè)場所、資本金等企業(yè)運營基本設施和條件。

“關聯(lián)交易管理辦法”、“利益沖突投資交易管理辦法”、“機構內部交易管理辦法”、“防范內幕交易管理辦法”、“合格投資者風險揭示管理辦法”、“合格投資者內部審核流程管理辦法”、“私募基金產品宣傳推介及募集管理辦法”及其他相關管理辦法。各項管理制度之間形成了有效的分工和制約。

結論:***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已經制定了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并根據其擬申請的私募基金管理業(yè)務類型建立了與之相適應的各項制度。

九、根據***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提供的資料,并經調查核實,公司私募基金的募集擬通過公司自身的通道和能力對外宣介、募集及管理服務。沒有和其他機構簽署基金外包服務協(xié)議。

結論:***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沒有和其他機構簽署基金外包服務協(xié)議。

十、經核實***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公司高管名單及相關資質證書,顯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兼總經理***、執(zhí)行事務合伙人委派代表***、副總經理***、首席合規(guī)官***、首席風控官***均具有基金從業(yè)資格。其高管崗位的設置符合中國基金業(yè)協(xié)會的要求。

結論:***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高管人員具有基金從業(yè)資格,公司高管設置符合中國基金業(yè)協(xié)會的要求。

十一、經調查核實企業(yè)征信記錄、企業(yè)信息工商登記及公示系統(tǒng)、基金業(yè)協(xié)會備案登記公示系統(tǒng)、司法信息公示系統(tǒng)等系統(tǒng)信息。并結合公司所提及的相關資料,未顯示***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到刑事處罰、金融監(jiān)管部門行政處罰或者被采取行政監(jiān)管措施;公司及其高管人員未受到行業(yè)協(xié)會的紀律處分;未在資本市場誠信數據庫中存在負面信息;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未被列入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的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yè)名錄;未在“信用中國”

網站上存在不良信用記錄。

十二、經查詢核實法院涉訴、涉執(zhí)行信息公示系統(tǒng)及商事、勞動仲裁機構仲裁信息系統(tǒng),并結合***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提供相關資料,未發(fā)現***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在最近三年內涉及訴訟和仲裁。

結論:***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在最近三年沒有涉入訴訟和仲裁。

十三、經查詢、核實、對比。

***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所有資料和信息,顯示公司向中國基金業(yè)協(xié)會提交的登記申請材料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性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結論:***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向中國基金業(yè)協(xié)會提交的登記申請材料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性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法律意見書篇十一

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以法律服務所及見證人的名義,對當事人的申請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并予以證明。法律見證與公證相比有自己獨特的優(yōu)勢:法律見證的程序比較方便、靈活、快捷;見證過程中能提出法律意見,對尚未成熟的事件能提供法律幫助;尤其是涉外投資合同、涉外投資項目的洽談可以委托代理而不能辦理公證。這些優(yōu)點是公證無法具備的。

本站律師為您提供以下法律見證服務:

對見證事項及主體資格的真實性、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見,加蓋單位公章,使其具有法律認可的效力。

針對當事人委托的專項法律行為、法律事實或有法律意義的文書,依照現行法律進行審查或修改,提出綜合性的法律意見。內容包括向當事人提供法律依據、法律建議以及解決問題的方案,為當事人提出的法律問題作出準確、肯定、有法律依據的書面答復,為當事人的決策或行動提供具體、明確、可靠的法律上的參考意見。

法律意見書篇十二

應華民慈善基金會(以下簡稱“基金會”)的委托,北京市德恒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指派律師趙珞就基金會大學生就業(yè)扶助項目相關項目材料的合法性等相關事項出具本法律意見書。

一、本所律師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及基金會章程,按照律師行業(yè)公認業(yè)務標準、道德規(guī)范和勤勉盡責精神,對基金會提交的以下文件的合法性進行了審查:

1、《華民慈善基金會大學生就業(yè)扶助項目簡介》;。

2、《華民慈善基金會大學生就業(yè)扶助項目(第九期)申請受理公告》;。

3、《華民慈善基金會大學生就業(yè)扶助項目合作協(xié)議》;。

4、《華民慈善基金會大學生就業(yè)扶助項目申請聲明》;。

5、《華民慈善基金會大學生就業(yè)扶助項目評價指標體系》;。

本所律師認為,上述文件在內容和決策程序等方面都符合我國現行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及基金會章程,不存在無效或可撤銷情形,是合法、有效的,對基金會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基金會大學生就業(yè)扶助項目合作院校法律責任說明。

合作院校應謹守《華民慈善基金會大學生就業(yè)扶助項目合作協(xié)議》相應條款規(guī)定賦予的義務,切實審查申請人所提供的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與準確性,并妥善利用基金會劃撥的項目經費開展針對受資助學生的培訓活動和支持服務。

合作院校與其所屬申請人直接因就業(yè)扶助項目的具體實施而引發(fā)的任何法律糾紛,均與基金會無關,基金會不承擔合作院校與申請人之間因法律糾紛而發(fā)生的法律責任。

三、基金會大學生就業(yè)扶助項目申請人法律責任說明。

項目申請人自愿申請本項目、并按項目材料要求在基金會網站完成網上申請并由學校向基金會項目部遞交全套申請材料之日起,視同申請人與基金會就“就業(yè)扶助項目”事宜按項目材料及申請材料相關條款規(guī)定達成協(xié)議,項目材料及申請材料的相關條款自此對申請人產生法律約束力。在項目申請及實施過程中,因申請人違反相關條款規(guī)定而引發(fā)的一切后果,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鑒于此,申請人在進行網上申請并遞交申請文件前應仔細閱讀并理解全套項目材料,申請人在閱讀項目材料時,若遇有疑問處,可向所在院校負責本項目工作的負責人咨詢,亦可直接向基金會項目部進行咨詢。因申請人本人對項目材料相關條款理解錯誤而導致的任何后果,基金會均不承擔法律責任。

法律意見書篇十三

四川英濟律師事務所接受貴處委托,并指派李渝生、喻開新律師為代理人,就四川省**建設實業(yè)公司等三家企業(yè)對貴處的債務履行之可能性及訴訟、執(zhí)行技巧問題,在專項調查取證及法律分析基礎上,提供以下法律意見。

一、債務人現時之基本情況:

1、三家公司。

(1)四川省**建設實業(yè)公司(以下簡稱**建設)。注冊資金500萬元。性質:集體所有制。住所:本市*環(huán)路**段80號。1993年12月設立,上級主管部門是省**。工商最后年檢時間:2000年。

(2)四川省**實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實業(yè))。注冊資金680萬元。性質:有限責任。住所:本市*環(huán)路北**段一號六樓。由***(403萬元)、***(153萬元)、***(25萬元)和**建設共同出資于1995年7月設立。工商最后年檢時間:1999年。

(3)四川***經濟技術開發(fā)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注冊資金380萬元。性質:有限責任。住所:本市**路西街8號。由***(48萬元)、***(32萬元)和**實業(yè)共同出資于1995年11月設立。工商最后年檢時間:1999年。

2、三家公司的關系。

(1)律師調查結果及三家公司自我說明:該三家公司系“三塊牌子一套人馬”、“法定代表人均是***”。

(2)**建設在**實業(yè)參股3%,**實業(yè)在***投資300萬元。

(3)**實業(yè)和***于1999年后未參加工商年檢。

(4)法定代表人:***,男,53歲,高中文化,漢族,四川**市人,住本市***33幢*單元5號,設立**建設以前,曾在成都市***配件廠、成都市**公司、中國**經濟**中心工作。

3、三家公司的經營范圍。

工商登記時,三家公司的經營范圍涵蓋各個方面,但實際經營中主要是房地產,且在貴處的貸款亦主要是投入到“**大廈”的修建。

二、債務人的財產。

1、據現有資料顯示,三家公司的注冊資金均有虛假,或未到位,或已抽逃,或變相抽逃。其基本手法是:假發(fā)票,以前一公司貸款沖抵、股權多次轉讓等。

2、除正在修建的“**大廈”外,未發(fā)現有其他有價值的有形資產。當然,律師尚在進一步的調查中。

3、關于“**大廈”。**大廈位于本市**環(huán)路**號,由**建設和成都**房地產開發(fā)公司合資興建。后由于資金不足停建,占地11畝,土地屬**區(qū)**局所有。大廈的土建工程已于19**年完成(封頂),系框架結構,地下一層地面十四層。約18000平方米,1997以資金不足為由停建。

文檔為doc格式。

法律意見書篇十四

公司:

本律師是的法律顧問,接受委托,參與貴公司與該廠的處理活動。為了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特提出如下法律意見,希望貴公司予以采納:

一、

二、

三、

為了避免訟累,本律師請貴公司今后仍可繼續(xù)合作,以上意見,請貴公司慎重考慮。三個月后,若貴公司,本律師將代理該廠向人民法院起訴。

此致

律師事務所律師。

律師:

律師:

法律意見書篇十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現行有效的《xxx華川有限x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河北x威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本所”)接受xxx華川有限x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曹x立律師列席了20xx年xxx華川有限x司第次臨時股東大會(以下簡稱“本次股東大會”),對本次股東大會的會議召集及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會議表決程序等事項進行見證,并依法出具法律意見書。

在本法律意見書中,本所律師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僅對本次臨時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議的人員資格、會議的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事項發(fā)表法律意見。

本法律意見書僅供見證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相關事項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師審查了公司。

提供。

的.文件:

(一)《公司章程》;。

(二)公司。

第屆。

董事會第次會議決議;。

(三)20xx年月日華川有限x司關于召開本次股東大會通知、回執(zhí)及公告;。

(四)公司本次股東大會股東到會登記記錄及憑證資料;。

(五)公司本次股東大會股東表決情況憑證資料;。

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并對公司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及召開程序等有關事項及公司。

提供。

的文件進行了核查檢驗,出具如下法律意見:

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

第屆。

董事會第次會議決議召集,本次股東大會于20xx年月日以方式通知了全體股東,同時在發(fā)布公告。通知及公告中包括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開時間和地點、會議議題、參加人員、參加辦法等相關事項。

本次股東大會召開會議的基本情況如下:

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會議主持人:xx董事長。

會議投票方式:現場投票并在會議記錄上簽字確認;。

現場會議召開的日期、時間:20xx年x月x日xx點00分;

現場會議召開地點:本公司xx會議室;。

經本所律師見證,本次股東大會實際召開的時間、地點、方式等與通知內容一致。本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公司董事會作為召集人的資格合法、有效。

(二)本所律師列席了本次臨時股東大會。

(三)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由董事長主持,其作為本次股東大會召集人和主持人的資格合法有效。

(一)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

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對通知所列議案進行審議,并以舉手表決簽字確認的方式現場進行了表決,舉手同意的股東在股東會議記錄上簽字,未簽字的股東對決議內容表示棄權。本所律師見證了會議表決全過程。

(二)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結果如下:

根據統(tǒng)計結果,以上議案由參加會議有表決權股東所持有效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過。

本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符合《公司章程》有關規(guī)定,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綜上所述,本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和召集人資格、會議提案、表決程序、表決結果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本次股東大會通過的決議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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