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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教師請假報告制度(實用11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11-20 17:20:02 頁碼:10
2023年教師請假報告制度(實用11篇)
2023-11-20 17:20:02    小編:zdfb

報告的格式通常包括封面、目錄、摘要、正文和參考文獻等部分。在報告中,應該突出重點,避免冗長和繁瑣的敘述,以保持讀者的注意力和興趣。在這份報告中,我們詳細介紹了公司的銷售情況和市場份額,并提出了提升銷售的策略和措施。

教師請假報告制度篇一

為加強對黨員干部的管理,推進黨員干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guī)范化,切實增強黨員干部的組織觀念,嚴肅工作紀律,保證公司各項工作的高效運行,根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黨員干部外出請銷假制度。

一、外出范圍。外出指包括因公、因私離開本市赴外地出差、出席會議、治病、探親、旅游、進修學習以及婚、喪、產假等。

二、在崗的黨員干部在工作時間內因公或因私外出3天(含3天)以上者,須填寫《黨員外出請銷假審批表》,經本單位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后,提前1天向黨組織部遞交請銷假審批表;在崗的`黨員干部因公或因私外出時間在2天以內(含2天)者,可提前向單位的分管領導口頭請假,講明外出事由、去向和往返時間。

三、黨員干部請假外出,經批準并妥善安排好離崗期間的相關工作后方可離崗外出。在請假手續(xù)未批準前不得擅自離崗,如遇特殊緊急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xù)時,可先電話或口頭請假,事后補辦手續(xù)。

四、黨員干部請假外出,要嚴格遵守請假規(guī)定,按時返回,不得擅自超假。請假期滿后需續(xù)假者,可先電話續(xù)假后再補辦續(xù)假手續(xù)。

五、黨員干部假期滿返回后,應及時到黨支部和分管領導處銷假(口頭或電話報告即可)。

六、黨員干部外出期間,要保持通訊暢通。

七、在崗的黨員干部,因病休假或住院在5天以上(含5天)者,

應有醫(yī)院證明報黨支部備案。

八、在崗的黨員干部,因事、因病不能參加公司全體人員重要會議者,應提前向會議召集部門口頭請假。

九、凡不按照要求嚴格履行請銷假制度的黨員干部,要按干部管理權限向管理部門和負責人說明理由,對嚴重違反請銷假制度者,要視情節(jié)給予誡勉談話或通報批評。本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將作為黨員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

十、因公出差者,財務科須憑《黨員干部外出請銷假審批表》報賬,否則一律不予報賬。

十一、本制度由公司黨支部負責解釋,自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教師請假報告制度篇二

為深入貫徹黨的精神,扎實推進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進一步規(guī)范學校黨政領導干部的日常管理,切實加強作風建設,確保學校各項工作規(guī)范有序運轉,特制訂延安大學領導干部外出請假報告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所指領導干部是指學校校級黨政領導;學校黨政部門、附屬單位、各群眾團體負責人;各學院及教學單位黨政負責人。

二、報告和請假內容

報告是指領導干部按照學校安排,因公離開學校外出開會、學習、考察或因公出國(境)時,需向上級和學校黨政主要領導進行報告;請假是指領導干部在法定節(jié)假日和寒暑假因公因私外出或工作日期間因私外出、因私出國(境)或缺席會議時需向上級請假。

三、報告和請假程序

2.黨委副職、紀委書記向書記請假,并同時報告校長;行政副職向校長請假(黨委成員同時向書記請假),并同時報告書記。

3.學校黨委職能部門正職(含主持工作副職,下同)經分管校領導同意后向學校黨委書記請假,并同時報告校長,基層黨組織正職經聯系本單位的校領導同意后向學校黨委書記請假,并同時報告校長;學校行政職能部門正職經分管校領導同意后向校長請假,并同時報告書記,教學教輔單位行政正職經聯系本單位的校領導同意后向校長請假,并同時報告書記;職能部門中層副職經部門領導同意后向分管校領導請假,教學教輔單位中層副職經本單位領導同意后向學校分管領導請假。

四、工作要求

(一)領導干部外出要嚴格遵守請假報告制度。外出或請假原則上要錯開學校統(tǒng)一安排的重要活動,并妥善做好本單位本部門及自身工作安排;承擔教學任務的人員,要按照我校教學管理有關規(guī)定做好調課安排。

(二)嚴格控制領導干部集體外出。學校黨政正職原則上不同時外出,學校黨政副職多人同時外出要經學校黨委批準。學院黨政主要領導原則上不能同時外出。

(三)學校黨政領導外出向上級和教育工委、省教育廳的請示,由兩辦負責辦理。學校中層干部外出,由本人辦理書面請假手續(xù),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辦理的,需先電話請示、請假,再補辦書面請假手續(xù)。按程序辦理的書面請假審批表(附外出通知、證明或個人申請)經學校黨委、行政批準后,報兩辦備案(學校領導的請假審批表由兩辦存檔)。領導干部請假、報告審批過程中,黨政主要領導知曉請示人外出情況并同意后,可授權兩辦代為辦理審批手續(xù);黨政副職知曉請示人外出情況并同意后,可授權所分管的部門負責人代為辦理審批手續(xù)。組織部要將干部履行請假、報告制度的情況將作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據。

(四)領導干部外出期間要保持通訊暢通。因特殊情況需逾期返回、改變行程或超假期的,必須請示并經同意;外出返回后要主動向有關領導報告;外出學習考察,返回后要及時提交書面報告。外出期間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黨紀政紀。

1、為了加強組織紀律性,嚴格勞動紀律,保證煤礦的正常安全生產,礦領導外出一律執(zhí)行請假制度。

2、礦長外出(考察學習、培訓、開會或辦理其他公務需離開本市轄區(qū)的,含因公出國),必須事先向同生公司相關領導請示報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3、副礦長、副總外出(考察學習、培訓、開會或辦理其他公務需離開本市轄區(qū)的,含因公出國)或因私外出必須事先向礦長請示報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4、科室領導干部外出(考察學習、培訓、開會或辦理其他公務需離開本市轄區(qū)的,含因公出國)必須事先向分管礦長請示報告,同意后方可外出。因私外出(指非公派的學習、進修、探親、看病、療養(yǎng)休假等)3天內向分管領導請示報告,3天外必須向礦長請示報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5、礦長在法定假日離開本省的,要向同生公司相關領導請示報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6、法定假日副礦長離開本市的要向礦長請示報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7、法定假日科室領導干部離開本市要向分管領導請示報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始興縣領導干部外出、休假請假報告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縣領導干部的日常管理,進一步增強紀律觀念,規(guī)范外出、休假請假行為和程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縣級領導干部和科級領導干部外出、休假請假適用本制度。

第二章?請假報告范圍

第三條?出國、出境、上級調訓、外出考察、招商等,需辦理請假手續(xù)。

第四條?、縣政府召開會議、開展活動等需要本人參加,因其它原因不能參加的,需辦理請假手續(xù)。

第五條?領導干部因私外出(離開始興境內、節(jié)假日除外)的,需辦理請假手續(xù)。

第六條?因病住院或其他原因不能堅持上班的,需辦理請假手續(xù)。

{c}第三章?????{c}?出國、出境、上級調訓、外出考察

招商等請假程序

第七條?縣級領導干部因公外出請假報批程序:

(一)書記外出按程序報上級黨委審批;、縣政協主席、縣人大常務副主任、副書記和外出請假需書面向書記請假(請假還需按有關程序報上級政府或有關領導批準)。

(二)縣人大會副主任、縣政府副、縣政協副主席外出請假3天以內的,由本班子主要負責領導審批;請假3天以上的,經本班子主要負責領導同意后報書記審批。

(三)法院、檢-察-院“兩長”等縣級干部外出請假3天以內的,由分管(聯系)的審批;請假3天以上的由分管(聯系)的同意后報書記審批。

第八條?科級領導干部因公外出請假報批程序:

(一)縣人大辦及各工委、縣政協辦及各委室的正職領導干部請假分別由縣人大、縣政協主要負責領導審批。

(二)法院、檢-察-院副職領導干部請假由本單位主要領導審批。

(四)鄉(xiāng)鎮(zhèn)黨委書記外出請假須經掛鉤聯系縣領導同意后報書記審批;鄉(xiāng)鎮(zhèn)長外出請假須經掛鉤聯系縣領導同意后報審批;鄉(xiāng)鎮(zhèn)其他科級領導干部外出請假的,由鄉(xiāng)鎮(zhèn)主要領導審批。

(五)縣政府工作部門和企事業(yè)單位的正職領導請假須經分管縣領導同意后報審批;單位其他科級領導干部外出請假的由本單位主要領導審批。

第九條?有主管部門的科級干部請假除按相關程序報批外,應商上級主管部門領導同意。

第十條?集體外出請假程序??h人大會、縣政協組織的縣人大會成員及縣鄉(xiāng)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集體外出學習視察,由縣人大會、縣政協簽署意見后,報書記審批??h直各單位組織的集體外出學習考察,由分管縣級領導簽署意見,報書記審批后,到組織部辦理好相關手續(xù)后方可外出。返回后須寫出專題考察報告送組織部備案。

第十一條?組織到縣外學習考察期間,外出人員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注意安全,出現重大問題,造成不良影響或重大事故的,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第十二條?上級調訓和外出考察的,以相關通知為依據辦理有關手續(xù)。

第十三條?嚴禁假借學習考察的名義,弄虛作假變相公費外出旅游,一經發(fā)現,嚴肅處理。

第四章?重大會議、重大活動等請假程序

第十四條?以、縣政府名義單獨召開或聯合召開的重大會議或重大活動,本人不能參加的,按照以下程序請假:

(一)以(或辦)名義單獨召開的.重大會議或重大活動??h級領導干部不能參加的,須向書記請假;科級領導干部不能參加的,須由辦主任同意后報書記批準;其他領導干部不能參加的,須報辦主任批準。

(二)以縣府(或縣府辦)名義單獨召開的重大會議或重大活動??h級領導干部不能參加的,須向請假;科級領導干部不能參加的,須由分管副同意后報批準;其他領導干部不能參加的,須報縣府辦主任批準。

(三)以、縣政府(或辦、縣府辦)名義召開的重大會議或重大活動??h級領導干部不能參加的,須向書記請假;科級領導干部不能參加的,須由辦主任同意后報書記批準;其他領導干部不能參加的,須報辦主任批準。

第五章?因私外出請假、帶薪休假程序

第十五條?個人因私外出、帶薪休假請假程序與因公外出請假程序保持一致。

第六章?組織紀律

第十六條?各單位要嚴格把關,對不符合規(guī)定、不按程序辦理手續(xù)的,要堅持原則,不予批準。

第十七條?紀檢、監(jiān)察部門加大監(jiān)督檢查力度,對變相用公-款外出旅游的,一經查實,從嚴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十八條?嚴格遵守外出請假紀律。未經批準擅自外出的,外出時改變外出路線或超假不歸的,按曠工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第七章?附?則

第十九條?辦理請假手續(xù)一般應提前,按照表格內容如實填寫,并附相關通知或材料,按請假審批權限逐級呈報審批。

第二十條?《審批表》獲準簽批后分別送辦、縣府辦、縣紀委、組織部及本單位存檔備案,確保信息對稱。各單位要安排專人認真做好《請假審批表》的歸檔整理工作。

第二十一條?因緊急事務需外出,可按外出請假審批權限逐級口頭或電話請示,經同意后方可外出,其所在單位要及時補辦請假審批手續(xù)報辦、縣府辦備案。因病住院的,可委托他人持病歷證明辦理請假手續(xù)。

第二十二條?領導干部外出期間,必須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以便工作聯系。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辦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從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此前執(zhí)行的有關領導干部請假報告與本制度規(guī)定不符的,以本制度為準。

教師請假報告制度篇三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對領導干部的管理和監(jiān)督,增強各級領導干部遵守各項工作的自覺性,有效規(guī)范領導干部的從政行為,切實轉變作風,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凡參加學歷培訓、休假、因公外出等都必須請假。

1、參加學歷培訓專指個人提出申請、局班子審核、上級領導同意,經考試錄取后參加的縣內外各類院校不脫產的學歷培訓。

2、休假專指個人請?zhí)接H假、公休假、事假、病假。

3、因公外出專指到縣外學習培訓、參觀考察及其他公務(組織批準的因公出國出境、跟班見習、掛職鍛煉、脫產學習除外)。

第三條 請假必須寫出書面假條,按程序報批,假條需交人事股存檔。

報批程序如下:

1、x局黨組書記、局長由政府分管領導審批,向x委書記、x長和x委組織部報告。

2、x局副職領導干部、派出機構負責人由x局局長審批,向x政府分管領導和x委組織部報告。

3、x局內設機構負責人由x局局長審批。

4、一般干部請假按照《xx-x考勤制度》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案一份,交x局人事股存檔一份。

x局內設機構負責人經批準的書面假條,交縣局人事股存檔。

第五條 雙休日、節(jié)假日及請假期間要外出的.(即離開本州的),需填寫《xxx干部外出申請報告表》,并提前3天按程序報批,獲得批準后方可外出,《xxx干部外出申請報告表》交人事部門存檔。

報批程序如下:

1、x局黨組書記、局長由x政府分管領導審批,向x委書記、和x委組織部報告。

2、x局副職領導干部、派出機構負責人、x局內設機構負責人由x局局長審批。

第六條 領導干部外出歸來或假滿后要及時向x局局長和x委組織部干部監(jiān)督股報告銷假。因故延期的要重新寫出專題請假報告,并報x委組織部干部監(jiān)督股銷假。

第八條 請銷假情況,作為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的一項內容,年終,領導干部請銷假情況將由x委組織部報x紀委,存入領導干部個人廉政檔案。

第九條 各級領導干部必須嚴格執(zhí)行本制度,x局紀檢監(jiān)察部門要加強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的檢查和監(jiān)督,對嚴重違反本規(guī)定導致失職行為,造成工作損失的,要按黨紀、政紀有關規(guī)定給予嚴肅處理。

第十條 本制度自2015年x月x日起執(zhí)行。

一、要認真執(zhí)行公司規(guī)定的作息時間,按季節(jié)公布作息時間表。

二、實行考勤制度,上、下班實行指紋識別打卡制度,堅持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

三、上班時間遲到不得超過15分鐘,下班時間不得早退30分鐘,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打卡簽到者,視為遲到早退處理。

四、每月遲到或早退一次者,給予批評教育,超過三次以上者,扣發(fā)當月年終出勤獎,并限期改正。

五、上班時間不得中途擅自離崗,因公因私外出應與本科室負責人打招呼,不得散慢。

六、公司總經理因公外出,應與其它負責人或辦公室打聲招呼,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因公外出,應事先向總經理報告,并及時將外出時間、地點、聯系方式等事宜告之辦公室,以便有事聯系。

七、各科室負責人因公外出,須請示分管經理批準后方可離開。

八、科室其它人員因公外出,由科室科長批準。

九、機關所有工作人員,因私請事假,必須履行請假手續(xù),杜絕不假外出,擅離工作崗位。

教師請假報告制度篇四

(一)嚴守組織紀律,堅持下級服從上級,個人服從組織的原則。全體工作人員要嚴格履行崗位職責,不失職,不越權,重大問題及時請示報告。

(二)重要工作事項分管領導要及時向局長請示報告;各科室(單位)重要工作事項及時向分管領導請示報告。

(三)機關各科室和直屬單位請示報告工作時,如果分管領導外出,應向受委托的其他領導請示報告;若一項工作涉及兩位領導,要先向分管領導請示報告,再向有關領導報告,并說明分管領導的意見。

(四)局領導參加上級組織召開的會議,要及時向局長匯報會議精神??崎L參加上級召開的會議,要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會議精神。

二、請假制度

(一)局長請假,按、市政府有關規(guī)定辦理。

(二)局領導公出,應向局長報告。因事請假,由局長批準。局領導臨時安排活動,應通知局辦公室。

(三)各科室(單位)人員本省內公出,由分管領導批準,省外公出必須由局長批準。工作人員公出,由科長(主任)批準。工作時間科室集體離開機關辦理公務時,應將去向告訴辦公室,無特殊情況不能全部離崗。

(四)各科室(單位)負責人因事請假,由分管局長批準。工作人員因事請假,由科長(主任)批準。

一、請假類型

(一)國家規(guī)定的年休假、婚假、產假等假期

(二)因公出差

(三)因病、因事請假

二、請假審批程序

(一)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年休假、婚假、產假等假期,應由本人申請,經單位領導分級審批,報單位人事部門備案。(二級單位班子成員的申請表報局政工科備案,下同。)

(二)干部職工因公出差的,應按情況履行請假手續(xù),并報單位人事部門備案。

1、局班子成員省內出差兩天的.,應口頭向黨組書記請假;省外出差、省內出差三天以上的,由辦公室填寫請假審批表,辦理審批手續(xù)。

2、局機關科室(部門)及二級單位負責人省內出差一天的,應口頭向分管領導請假,省內出差兩天以上或省外出差需填寫請假審批表,辦理審批手續(xù)。

3、局機關和二級單位其他干部省內出差一天的,應口頭向科室或單位負責人請假,省內出差兩天以上或省外出差需報分管領導審核后,填寫請假審批表,辦理審批手續(xù)。

(三)干部職工在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假期之外,確因病、因事請假的(其中病假應有醫(yī)療機構的證明),應由本人申請,經有關領導批準,報單位人事部門備案。

干部職工因病請假三天以上、因事請假兩天以上的需填寫請假審批表,辦理審批手續(xù)。局黨組成員請假,報黨組書記批準;機關科室(部門)及二級單位負責人請假報分管領導批準;其中分局負責人請假報局分管人事工作的領導批準;局機關和二級單位其他干部請假一天(病假三天)以內的,由科室負責人(單位分管領導)批準,超過一天(病假三天)的,由科室負責人(單位分管領導)同意后,報分管領導(單位負責人)批準。

三、違反請假規(guī)定的處理辦法

(一)干部職工在病假期間不得從事有經濟收入的活動,否則,應停止享受病假期間規(guī)定的一切工資福利待遇;干部職工因事請假,一年內累計最多不得超過十五天。一般用當年的年休假沖銷。

(二)請假期滿后必須及時到單位人事部門銷假,如不能按期銷假的,應按程序續(xù)假。當時不能辦理續(xù)假手續(xù)的應電話請假,后補辦續(xù)假手續(xù)。無正當理由超假的或未經準假而不到單位上班的,以曠工論處,并按日扣發(fā)工資,視情節(jié)批評或予以紀律處分。

(三)干部職工的請假由單位人事部門進行登記,年終在一定范圍內公開。一年內病、事假累計超過有關規(guī)定期限的,年度考核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為強化內部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根據國家和省、市、縣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機關全體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有事必須履行請假制度。

二、一般人員請假一天以下(含一天)由股室領導批準,一天以上、三天以下(含三天)由分管局長批準,三天以上由局長批準。

三、各股室、中心、鄉(xiāng)鎮(zhèn)所負責人請假,二天以下(含二天)由分管局長批準,二天以上由局長批準。

四、副局級干部請假由局長批準。

五、長期病假、婚假、喪假、產假、探親一律根據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辦理。

六、請假人員必須填寫請銷假登記表,登記表由局辦公室統(tǒng)一印制、發(fā)放。

七、填寫好登記表并履行有關審批手續(xù)后,副聯留存股室,存根交局辦公室存檔。

八、請假期滿后,必須拿副聯到局辦公室履行銷假手續(xù)。

教師請假報告制度篇五

各小學:

為進一步規(guī)范校長(或學校負責人)隊伍的管理,科學有序調度學校各項工作,現將校長請假離崗報告制度公布如下,請遵照執(zhí)行。

1、對象:橋圩鎮(zhèn)內各小學校長(含主持全面工作的副校長);

2、請假范圍:凡因公事、私事需要暫時離開學校管理崗位半天以上,如是病假需要正式請假休息者則按《港南區(qū)中小學教職工請假辦法》執(zhí)行:在按要求提供相關證據材料后,七天以下由中心校校長審批;七天以上由區(qū)教育局審批。

3、請假報告基本流程(要求):

(1)因公出差到市外且時間超過半天者:離開學校前一天,電話向中心校校長說明事由、時間、工作安排情況、返校時間等信息,正式行程前(或臨時取消)要再次致電中心校校長告知;到達目的地后發(fā)短信給中心校校長報平安;結束任務回到單位后發(fā)信息給中心校長;回校后三天內將學習心得(收獲)的.紙質材料上交中心校校長,正常情況下原則上需要當面匯報。

(2)因私事請短假者:電話向中心校校長請假,處理事情完畢回到單位后及時致電中心校校長。

4、各小學的中層領導、教職工公假、私假報告辦法可參照此法執(zhí)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由橋圩鎮(zhèn)中心學校負責解釋。

為了進一步加強管理,互相監(jiān)督,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特制訂如下制度。????

1、各校長要認真履行請假手續(xù),如實填寫,逐層審批。不準私事請公假。????

二00四年三月十日

教師請假報告制度篇六

為及時準確掌握全縣科級干部的公務活動和外出情況,進一步增強干部的組織紀律意識,規(guī)范科級干部行為,提高全縣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鄉(xiāng)鎮(zhèn)、各部門、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各群團組織、縣政府組成部門和直屬事業(yè)單位的科級主要領導干部因事外出,到縣外3天以上或出市外的,經、縣政府分管領導同意后,報組織部批準;副職領導或其他科級干部因事外出,到縣外3天以上或出市外的,經本單位主要領導同意后,報組織部批準。

二、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的科級干部因事外出,到縣外3天以上或出市外的,經單位主要領導同意后,報組織部批準。

三、縣屬事業(yè)單位的正職領導因事外出,到縣外3天以上或出市外的,經主管部門主要領導同意后,報組織部批準;副職領導或其他科級干部因事外出,到縣外3天以上或出市外的,經本單位主要領導同意后,報組織部批準。

四、科級干部因事外出,到縣外3天以內或在休息日、節(jié)假日出市外的,正職要向其他班子成員溝通;副職要向本班子主要負責人匯報。

五、科級干部外出請假原則上以書面呈報方式進行,并填寫《**縣科級干部外出請假報告表》;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書面呈批手續(xù)的,可采取當面或電話方式請假。

六、請假人按期返回縣內后,要在3天以內向同意人、批準人及登記備案機關銷假。

七、科級干部未按本制度規(guī)定辦理請假報告手續(xù)、擅自外出的`,將予以通報批評。

八、本制度由中共**組織部負責解釋。

九、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為推進我系干部活動規(guī)范化、制度化建設,加強對人員外出管理,進一步規(guī)范我系干部外出請假、報告制度,特作如下規(guī)定:

1、干部外出、出差請假均須履行逐級請假手續(xù)。系領導外出、出差須經校領導批準;系各教研室領導須經系領導批準;一般干部須經教研室領導同意后,報系行政辦或政工辦,經系領導批準、行政辦或政工辦登記后方可成行。

2、干部外出請假指休假或事假,由系政工領導審批,政工辦登記;干部休假或事假不報銷差旅費;干部休假或事假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干部出差指參加學術活動等因公外出,由系行政領導審批,行政辦登記,差旅費報銷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參加學術會議填寫出差報告時,應附會議通知。

4、干部外出、出差均應填寫請假報告單。請假報告單應提前一個工作日上報系行政或政工辦,由行政或政工辦報系領導批準。如遇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xù)的,假后應及時補辦。

5、干部假后,須及時到系行政辦或政工辦做好銷假登記。否則,以缺勤計。

6、各級干部都要自覺嚴格遵守外出請銷假和報告制度,做遵章守紀、反對自由主義的表率。對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將予以通報批評;對擅離職守造成后果的,將依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為規(guī)范領導干部公務外出,確保信息暢通,統(tǒng)籌協調安排市政協工作,現就市政協主席會議成員和機關副局以上領導干部外出請假制定如下規(guī)定:

一、市政協副主席離開本市外出公務活動在2天(含)以上的,應向政協主席報告;同時告知秘書長。

二、市政協秘書長離開本市外出公務活動在1天(含)以上的,應向政協主席請假。專職副秘書長,辦公室、研究室主任離開本市外出公務活動在1天(含)以上的,應向秘書長請假;在2天(含)以上的,還須向政協主席報告。辦公室、研究室副主任外出時間在1天(含)以上的,應向秘書長和主任請假。

三、各專委會主任離開本市外出公務活動在1天(含)以上的,應向分管副主席和秘書長請假;專職副主任外出時間在1天(含)以上的,應向秘書長和本專委會主任請假。

四、因私請假參照上述條款執(zhí)行。

教師請假報告制度篇七

一、每周一至周五為村干部正常工作日。每天的作息時間參照鎮(zhèn)政府。

二、村干部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村辦公室每天(含星期六、天)必須安排班子成員值班。

三、各村完善好村干部考勤制度,落實專人負責考勤記錄。同時制作好村干部去向示意牌,離開辦公室的村干部應在去向示意牌上寫明當天的去向和所辦事項。

四、村一般干部工作日因開會或因私請假離開本村2天以內的須報村黨組織書記同意,2天以上的報聯村組長同意。

五、村主要領導因開會或因私請假離開本鎮(zhèn)2天以內的須報鎮(zhèn)聯村領導同意,2天以上的需書面報黨政辦,并經鎮(zhèn)主要領導批準同意。

六、村干部假滿到崗時應及時銷假。

七、村干部請假,必須做好工作銜接,不得影響工作正常運轉。

八、凡不按規(guī)定辦理請假手續(xù)的將予以通報批評,并扣減年度考核得分。

九、鎮(zhèn)紀委、鎮(zhèn)黨政辦負責對本制度執(zhí)行情況進行檢查。

1、村干部每月上班不少于22天,遇事必須請假。?

2、主汛期、防臺風期和林防火戒嚴期村干部不得請假;對上級布置的中心任務和村決定完成的任務執(zhí)行落實期間不得請假。

5、非值班時間離開本村并在2小時內不能趕回本村的,必須事先向書記或主任請假,未經請假離開本村,并在接通知后2小時內不能回村的,視同曠工(按離開本村時間計算,包括星期六、日)。

6、村兩委干部應最少保持一種通訊工具暢通,確保及時取得聯絡。因聯絡不上并影響工作的,視同曠工半天。

7、節(jié)假日、農忙假日必須有人值班,排出輪值表,并報鄉(xiāng)黨政辦,值班人員記好值班請況。.

為進一步加強對大學生村干部的管理,嚴格執(zhí)行崗位責任制,根據有關要求,結合我鄉(xiāng)實際,特制定鄧灣鄉(xiāng)大學生村干部請銷假制度。

一、適用對象:

大學生村干部。

二、嚴格請假、準假范圍

1、請假一律實行書面請假,請假人需事先寫出請假條,并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手續(xù)。

2、請假人員請假后,一律將請假條交黨政辦公室,并以此作考勤依據,否則,視為無故缺勤,大學生村官因公到本鄉(xiāng)以外出差,必須履行請假手續(xù),否則視為無故曠工,有關費用自理。

3、請假期滿,應及時辦理銷假手續(xù)。確需續(xù)假,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續(xù)假手續(xù)。

三、有關要求

1、在請假手續(xù)未批準前,不得擅自離崗,如遇特除情況,事先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xù)時,可先電話或口頭請假,但事后須補辦手續(xù)。

2、請假人員要嚴格遵守請假規(guī)定時間,不得擅自超假。請假期滿后需續(xù)假而未辦理續(xù)假手續(xù)的,按曠工處理。

3、請假人在請假期間要保持通訊聯系,不得關閉通訊工具。

4、請假期間,需認真做好工作交接安排,保持請假期間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地開展。如因工作安排不妥出現嚴重失誤,造成重大失誤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教師請假報告制度篇八

1、為了加強組織紀律性,嚴格勞動紀律,保證煤礦的正常安全生產,礦領導外出一律執(zhí)行請假制度。

2、礦長外出(考察學習、培訓、開會或辦理其他公務需離開本市轄區(qū)的,含因公出國),必須事先向同生公司相關領導請示報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3、副礦長、副總外出(考察學習、培訓、開會或辦理其他公務需離開本市轄區(qū)的,含因公出國)或因私外出必須事先向礦長請示報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4、科室領導干部外出(考察學習、培訓、開會或辦理其他公務需離開本市轄區(qū)的,含因公出國)必須事先向分管礦長請示報告,同意后方可外出。因私外出(指非公派的學習、進修、探親、看病、療養(yǎng)休假等)3天內向分管領導請示報告,3天外必須向礦長請示報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5、礦長在法定假日離開本省的,要向同生公司相關領導請示報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6、法定假日副礦長離開本市的要向礦長請示報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7、法定假日科室領導干部離開本市要向分管領導請示報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為深入貫徹黨的精神,扎實推進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進一步規(guī)范學校黨政領導干部的日常管理,切實加強作風建設,確保學校各項工作規(guī)范有序運轉,特制訂延安大學領導干部外出請假報告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所指領導干部是指學校校級黨政領導;學校黨政部門、附屬單位、各群眾團體負責人;各學院及教學單位黨政負責人。

二、報告和請假內容

報告是指領導干部按照學校安排,因公離開學校外出開會、學習、考察或因公出國(境)時,需向上級和學校黨政主要領導進行報告;請假是指領導干部在法定節(jié)假日和寒暑假因公因私外出或工作日期間因私外出、因私出國(境)或缺席會議時需向上級請假。

三、報告和請假程序

2.黨委副職、紀委書記向書記請假,并同時報告校長;行政副職向校長請假(黨委成員同時向書記請假),并同時報告書記。

3.學校黨委職能部門正職(含主持工作副職,下同)經分管校領導同意后向學校黨委書記請假,并同時報告校長,基層黨組織正職經聯系本單位的校領導同意后向學校黨委書記請假,并同時報告校長;學校行政職能部門正職經分管校領導同意后向校長請假,并同時報告書記,教學教輔單位行政正職經聯系本單位的校領導同意后向校長請假,并同時報告書記;職能部門中層副職經部門領導同意后向分管校領導請假,教學教輔單位中層副職經本單位領導同意后向學校分管領導請假。

四、工作要求

(一)領導干部外出要嚴格遵守請假報告制度。外出或請假原則上要錯開學校統(tǒng)一安排的重要活動,并妥善做好本單位本部門及自身工作安排;承擔教學任務的人員,要按照我校教學管理有關規(guī)定做好調課安排。

(二)嚴格控制領導干部集體外出。學校黨政正職原則上不同時外出,學校黨政副職多人同時外出要經學校黨委批準。學院黨政主要領導原則上不能同時外出。

(三)學校黨政領導外出向上級和教育工委、省教育廳的請示,由兩辦負責辦理。學校中層干部外出,由本人辦理書面請假手續(xù),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辦理的,需先電話請示、請假,再補辦書面請假手續(xù)。按程序辦理的書面請假審批表(附外出通知、證明或個人申請)經學校黨委、行政批準后,報兩辦備案(學校領導的請假審批表由兩辦存檔)。領導干部請假、報告審批過程中,黨政主要領導知曉請示人外出情況并同意后,可授權兩辦代為辦理審批手續(xù);黨政副職知曉請示人外出情況并同意后,可授權所分管的部門負責人代為辦理審批手續(xù)。組織部要將干部履行請假、報告制度的'情況將作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據。

(四)領導干部外出期間要保持通訊暢通。因特殊情況需逾期返回、改變行程或超假期的,必須請示并經同意;外出返回后要主動向有關領導報告;外出學習考察,返回后要及時提交書面報告。外出期間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黨紀政紀。

始興縣領導干部外出、休假請假報告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縣領導干部的日常管理,進一步增強紀律觀念,規(guī)范外出、休假請假行為和程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縣級領導干部和科級領導干部外出、休假請假適用本制度。

第二章?請假報告范圍

第三條?出國、出境、上級調訓、外出考察、招商等,需辦理請假手續(xù)。

第四條?、縣政府召開會議、開展活動等需要本人參加,因其它原因不能參加的,需辦理請假手續(xù)。

第五條?領導干部因私外出(離開始興境內、節(jié)假日除外)的,需辦理請假手續(xù)。

第六條?因病住院或其他原因不能堅持上班的,需辦理請假手續(xù)。

{c}第三章?????{c}?出國、出境、上級調訓、外出考察

招商等請假程序

第七條?縣級領導干部因公外出請假報批程序:

(一)書記外出按程序報上級黨委審批;、縣政協主席、縣人大常務副主任、副書記和外出請假需書面向書記請假(請假還需按有關程序報上級政府或有關領導批準)。

(二)縣人大會副主任、縣政府副、縣政協副主席外出請假3天以內的,由本班子主要負責領導審批;請假3天以上的,經本班子主要負責領導同意后報書記審批。

(三)法院、檢-察-院“兩長”等縣級干部外出請假3天以內的,由分管(聯系)的審批;請假3天以上的由分管(聯系)的同意后報書記審批。

第八條?科級領導干部因公外出請假報批程序:

(一)縣人大辦及各工委、縣政協辦及各委室的正職領導干部請假分別由縣人大、縣政協主要負責領導審批。

(二)法院、檢-察-院副職領導干部請假由本單位主要領導審批。

(四)鄉(xiāng)鎮(zhèn)黨委書記外出請假須經掛鉤聯系縣領導同意后報書記審批;鄉(xiāng)鎮(zhèn)長外出請假須經掛鉤聯系縣領導同意后報審批;鄉(xiāng)鎮(zhèn)其他科級領導干部外出請假的,由鄉(xiāng)鎮(zhèn)主要領導審批。

(五)縣政府工作部門和企事業(yè)單位的正職領導請假須經分管縣領導同意后報審批;單位其他科級領導干部外出請假的由本單位主要領導審批。

第九條?有主管部門的科級干部請假除按相關程序報批外,應商上級主管部門領導同意。

第十條?集體外出請假程序??h人大會、縣政協組織的縣人大會成員及縣鄉(xiāng)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集體外出學習視察,由縣人大會、縣政協簽署意見后,報書記審批。縣直各單位組織的集體外出學習考察,由分管縣級領導簽署意見,報書記審批后,到組織部辦理好相關手續(xù)后方可外出。返回后須寫出專題考察報告送組織部備案。

第十一條?組織到縣外學習考察期間,外出人員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注意安全,出現重大問題,造成不良影響或重大事故的,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第十二條?上級調訓和外出考察的,以相關通知為依據辦理有關手續(xù)。

第十三條?嚴禁假借學習考察的名義,弄虛作假變相公費外出旅游,一經發(fā)現,嚴肅處理。

第四章?重大會議、重大活動等請假程序

第十四條?以、縣政府名義單獨召開或聯合召開的重大會議或重大活動,本人不能參加的,按照以下程序請假:

(一)以(或辦)名義單獨召開的重大會議或重大活動??h級領導干部不能參加的,須向書記請假;科級領導干部不能參加的,須由辦主任同意后報書記批準;其他領導干部不能參加的,須報辦主任批準。

(二)以縣府(或縣府辦)名義單獨召開的重大會議或重大活動。縣級領導干部不能參加的,須向請假;科級領導干部不能參加的,須由分管副同意后報批準;其他領導干部不能參加的,須報縣府辦主任批準。

(三)以、縣政府(或辦、縣府辦)名義召開的重大會議或重大活動??h級領導干部不能參加的,須向書記請假;科級領導干部不能參加的,須由辦主任同意后報書記批準;其他領導干部不能參加的,須報辦主任批準。

第五章?因私外出請假、帶薪休假程序

第十五條?個人因私外出、帶薪休假請假程序與因公外出請假程序保持一致。

第六章?組織紀律

第十六條?各單位要嚴格把關,對不符合規(guī)定、不按程序辦理手續(xù)的,要堅持原則,不予批準。

第十七條?紀檢、監(jiān)察部門加大監(jiān)督檢查力度,對變相用公-款外出旅游的,一經查實,從嚴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十八條?嚴格遵守外出請假紀律。未經批準擅自外出的,外出時改變外出路線或超假不歸的,按曠工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第七章?附?則

第十九條?辦理請假手續(xù)一般應提前,按照表格內容如實填寫,并附相關通知或材料,按請假審批權限逐級呈報審批。

第二十條?《審批表》獲準簽批后分別送辦、縣府辦、縣紀委、組織部及本單位存檔備案,確保信息對稱。各單位要安排專人認真做好《請假審批表》的歸檔整理工作。

第二十一條?因緊急事務需外出,可按外出請假審批權限逐級口頭或電話請示,經同意后方可外出,其所在單位要及時補辦請假審批手續(xù)報辦、縣府辦備案。因病住院的,可委托他人持病歷證明辦理請假手續(xù)。

第二十二條?領導干部外出期間,必須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以便工作聯系。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辦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從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此前執(zhí)行的有關領導干部請假報告與本制度規(guī)定不符的,以本制度為準。

教師請假報告制度篇九

為了貫徹落實內地新疆高中班管理條例,為了對內高班學生進行有效管理,為了內高班學生安全健康成長,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我校內地新疆高中班學生外出請假制度。

1.學生周日、節(jié)假日外出購物每兩周一次,單周男生,雙周女生。周日上午9點到11點為上街購物時間。

2.星期一至星期六學生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外出,必須在新疆班管理處請假,獲準后方可出校。

3.因家長來訪需要帶學生出校者,廈門市內在不影響學習的前提下,時間在一天以內由新疆班管理處批準,嚴禁學生在外宿。一天以上并要去外地者由校長批準。

4.寒假、暑假要請假回新疆的學生,須有新疆自治區(qū)內高班辦公室來函,經校長室同意后方可由家長帶離學校。

5.學生請假去醫(yī)院看病,要由校醫(yī)務室出具證明,經管理處批準,由指導老師帶到醫(yī)院就診。

6.學生親友來訪,非直系親屬不得將學生帶出學校。教師師德修養(yǎng)20條

為了加強組織紀律性,嚴格勞動紀律,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學校中層及以上干部外出一律執(zhí)行請假報告制度。

1. 副校長因公外出,包括考察學習、培訓、開會或辦理其他公務,必須事先向校長或黨總支書記請示報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2. 各部門正職或副職(主持工作)因公外出,包括考察學習、培訓、開會或辦理其他公務,必須事先向分管領導請示報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3. 各部門副職因公外出,包括考察學習、培訓、開會或辦理其他公務,必須事先向部門正職請示報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4. 副校長、部門正職和副職因私外出(指非公派的'學習、進修、探親、看病、療養(yǎng)休假、出國等)必須向校長或黨總支書記請示報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5. 校長和黨總支書記因公或因私外出均參照市教育局相關規(guī)定進行請示報告。

蘇州市第三十中學校

2015年6月3日

二、學生請假時應認真填寫請假條,不留空格、不得涂改,一個請假條只能一人使用。

三、請假條分三聯,由老師和政教處簽字蓋章后,分別由班級、樓管員(住宿生)、門衛(wèi)留存?zhèn)洳椤?/p>

四、學生拿上蓋章、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交門衛(wèi)、樓管員登記后方可離校。

五、學生返校時到門崗室登記并找班主任銷假,班主任登記返校時間。

六、住宿生星期六、日除放假外,原則上不允許離校,如有特殊事情必須在星期五請班主任假,或請值班領導假。

七、下午或中午放學后需出門的住宿生必須在放學前提前請班主任假,否則不得離校。

八、沒有請假出門或通過其它方式出門視為無故逃學,除扣除本班量化分外,并給予違紀處理。

九、學生請假須向班主任申述理由,事假三天以內由班主任批準,三天以上一周之內經班主任同意報政教處備案,一周以上報主管校長同意。

教師請假報告制度篇十

為加強內部管理,嚴格組織紀律,促進氣象工作,特定如下制度:

一、出差休假請示報告制度

1、局長離開當地出差、休假、離職學習,由局辦公室向嘉興市氣象局報告,經同意后執(zhí)行。

2、副局長出差、休假、離職學習由副局長本人向局長報告,經同意后執(zhí)行。

3、科室領導出差、休假,離職學習,向分管局長請示后向局長報告,經同意后執(zhí)行。

4、科室其他工作人員出差、休假,離職學習,應相本科室負責人請示,經同意后執(zhí)行。

二、請銷假制度

1、職工請病假,必須持有公費醫(yī)療單位的病假條和病歷卡并由局領導審批后方可請假。

2、婚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必須有請假條,說明請假事由和起止日期、天數。局領導根據工作情況給予安排。

3、產假、計劃生育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事假2天以內(含2天)由科室領導審批,3天及以上先經科室領導同意,再請局長審批。

5、任何請假不辦手續(xù),未經領導批準,擅自離崗或先休假后辦手續(xù)者,無特殊情況,均作曠工處理。

7、各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考勤制度,辦公室負責考勤登記。

三、考勤制度

1、全體職工必須遵守上下班制度,不無故遲到早退,各科室做好出勤統(tǒng)計和管理工作,局領導以身作則,進行不定期抽查,并將出勤情況適時公布。

2、服從局、科室的工作安排、分配,沒有特殊情況和理由不服從,視情節(jié)輕重予以處理。

3、事假:職工請事假,有年休假應先沖抵年休假,然后再請假。每請一天假,扣發(fā)一天獎勞費,全年累計超過10天,扣發(fā)一個月工資。

4、病假:職工請病假其工資待遇根據上級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每請一天假,扣發(fā)一天獎勞費。

5、超假:假期巳滿未返單位,事先未辦理續(xù)假手續(xù),事后必須有充分理由,經研究同意可作超假處理,否則作曠工處理。

6、曠工:指未辦理任何手續(xù),無故不上班者。半天扣全月獎勞費,1天以上根據上級有關規(guī)定(浙人薪[1995]25號、浙氣發(fā)[1995]43號)給予處理。

為了促進機關工作人員模范地遵守勞動紀律,樹立人民公仆的形象,提高辦事效率,保證年度工作目標的實現,特制訂本制度:

一、全體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串崗,不擅離工作崗位。

二、實行簽到制度。每天簽到一次,簽到時要如實注明簽到時間,簽到截至時間為規(guī)定上班時間。

三、因出外審計而無法簽到的人員,根據審計通知書確定的人員和時間由分管副局長出申請,局長簽批后交辦公室備查。

四、參加黨校、自修等學習的人員,當學習時間與工作時間沖突時,應服從工作需要。派出學習人員,由學習人員寫出申請,局長簽批后,交辦公室備查。

五、因病休息,需由門診證明,有事請假由請假人員寫出書面申請并批準,及時將病事假證明交辦公室備查。

六、工作人員有事要按規(guī)定請、銷假。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辦理書面請假手續(xù),股室人員請假1天以內(含1天)由分管副局長批準;請假2天以上由局長批準。副局長有事,要向局長請假。如遇特殊情況應電告或托他人轉告,回來后補假。請假期滿后,及時向批準人銷假。

七、無故礦工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xù)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按國家公務員法給予行政處分。累計遲到五次,視為礦工一天。

八、對本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實行不定期抽查,由辦公室負責落實。

二、局長請假報縣政府批準;局領導成員和各科室、各單位負責人請假由局長批準;其他工作人員請假,一天以內由本科室、本單位負責人批準,一天以上由本科室、單位負責人報分管領導簽字后報局長批準。

三、局領導成員和各單位、各科室負責人要確保24小時聯絡暢通;非工作時間外出(市外)一天以上,需向局長請假。

1、全體工作人員必須忠于職守,勤奮工作,遵守機關勞動紀律,不得遲到、早退、曠工或在公務時間內擅離職守。

2、工作人員出勤情況列入年度考核。

3、出勤實行點名制度(雨天實行簽到制),按時做廣播操。每月對出勤情況進行通報。

4、工作人員各類請假都要填寫假條,履行審批手續(xù),并按批準權限先經科室負責人簽注意見,再由局長審批,假條交辦公室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無假條視為曠工)假期結束后要即時辦理銷假手續(xù)。

(1)事假;一天以內由科長審批;二天(含二天)以上的'由分管副局長審批;七天以上的由局長審批。

(2)病假:工作人員因病需要請假,須持醫(yī)生填開的病休證明,由局長審批。

(3)探親假、婚喪假;由科長審簽,局長批準。

(4)生育假、晚婚、晚育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由局長審批。

(5)如遇特殊情況未能在事先辦理請假手續(xù),應及時補辦。

(6)假期結束需要續(xù)假,必須辦理補假,否則,視為曠工。

5、(1)凡每月遲到早退累計超過5次者,記一個曠工。

(2)曠工超假者按《公務員條例》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6、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臨潭縣財政局考勤及請銷假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財政干部隊伍的自身建設,嚴肅工作紀律,強化內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轉變機關工作作風,樹立良好的財政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干部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堅守工作崗位。

二、正常工作期間非因單位接待事務不得自行飲酒,借故不上班,造成貽誤工作者將追究其責任。

三、干部職工實行全天考勤制,上、下班時間辦公室負責考勤,在本縣各單位辦事期間逢單位統(tǒng)一學習,早晨必須參加學習。干部職工因病因事不能到崗上班的必須寫請假條,申明理由,寫清請假時間,經領導批準并送辦公室備案后,方可離崗。請假一天由分管領導批準,一天以上的由局長批準。屬人事局、組織部準假范圍內的經局領導批準后,按照干部職工管理權限分別到組織部和人事局請假,未經批準擅自不上班按曠工論處。

情況,不得以打電話或口頭報告的形式請假,未經批準擅自外出者,按曠工論處。

五、無故曠工按照按照《公務員管理暫行規(guī)定》進行處理。

六、因特殊原因需請長假的人員,經局務會議研究決定后,可免予扣發(fā)工資。

七、職工正?;榧?、產假、喪假、探親假、發(fā)生意外情況免予扣發(fā)工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jié)日在內)。

八、辦公室應定期不定期對干部職工出勤情況進行督查,認真制作督查記錄,定期進行通報。

九、全年病事假累計超過1個月的職工(除婚假、產假外),年終不得評為優(yōu)秀工作人員,年度考核時不能確定為優(yōu)秀等次。

十、全局考勤由辦公室匯總,在年終考核時向干部職工通報。

十一、本制度自2012年4月1日起執(zhí)行,本制度未盡事宜由局務會議研究決定后執(zhí)行。

教師請假報告制度篇十一

一、要認真執(zhí)行公司規(guī)定的作息時間,按季節(jié)公布作息時間表。

二、實行考勤制度,上、下班實行指紋識別打卡制度,堅持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

三、上班時間遲到不得超過15分鐘,下班時間不得早退30分鐘,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打卡簽到者,視為遲到早退處理。

四、每月遲到或早退一次者,給予批評教育,超過三次以上者,扣發(fā)當月年終出勤獎,并限期改正。

五、上班時間不得中途擅自離崗,因公因私外出應與本科室負責人打招呼,不得散慢。

六、公司總經理因公外出,應與其它負責人或辦公室打聲招呼,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因公外出,應事先向總經理報告,并及時將外出時間、地點、聯系方式等事宜告之辦公室,以便有事聯系。

七、各科室負責人因公外出,須請示分管經理批準后方可離開。

八、科室其它人員因公外出,由科室科長批準。

九、機關所有工作人員,因私請事假,必須履行請假手續(xù),杜絕不假外出,擅離工作崗位。

1、為了加強組織紀律性,嚴格勞動紀律,保證煤礦的正常安全生產,礦領導外出一律執(zhí)行請假制度。

2、礦長外出(考察學習、培訓、開會或辦理其他公務需離開本市轄區(qū)的,含因公出國),必須事先向同生公司相關領導請示報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3、副礦長、副總外出(考察學習、培訓、開會或辦理其他公務需離開本市轄區(qū)的,含因公出國)或因私外出必須事先向礦長請示報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4、科室領導干部外出(考察學習、培訓、開會或辦理其他公務需離開本市轄區(qū)的,含因公出國)必須事先向分管礦長請示報告,同意后方可外出。因私外出(指非公派的學習、進修、探親、看病、療養(yǎng)休假等)3天內向分管領導請示報告,3天外必須向礦長請示報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5、礦長在法定假日離開本省的,要向同生公司相關領導請示報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6、法定假日副礦長離開本市的要向礦長請示報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7、法定假日科室領導干部離開本市要向分管領導請示報告,同意后方可外出。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縣領導干部的日常管理,進一步增強紀律觀念,規(guī)范外出、休假請假行為和程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縣級領導干部和科級領導干部外出、休假請假適用本制度。

第二章?請假報告范圍

第三條?出國、出境、上級調訓、外出考察、招商等,需辦理請假手續(xù)。

第四條?、縣政府召開會議、開展活動等需要本人參加,因其它原因不能參加的,需辦理請假手續(xù)。

第五條?領導干部因私外出(離開始興境內、節(jié)假日除外)的,需辦理請假手續(xù)。

第六條?因病住院或其他原因不能堅持上班的,需辦理請假手續(xù)。

{c}第三章?????{c}?出國、出境、上級調訓、外出考察

招商等請假程序

第七條?縣級領導干部因公外出請假報批程序:

(一)書記外出按程序報上級黨委審批;、縣政協主席、縣人大常務副主任、副書記和外出請假需書面向書記請假(請假還需按有關程序報上級政府或有關領導批準)。

(二)縣人大會副主任、縣政府副、縣政協副主席外出請假3天以內的,由本班子主要負責領導審批;請假3天以上的,經本班子主要負責領導同意后報書記審批。

(三)法院、檢-察-院“兩長”等縣級干部外出請假3天以內的,由分管(聯系)的審批;請假3天以上的由分管(聯系)的同意后報書記審批。

第八條?科級領導干部因公外出請假報批程序:

(一)縣人大辦及各工委、縣政協辦及各委室的正職領導干部請假分別由縣人大、縣政協主要負責領導審批。

(二)法院、檢-察-院副職領導干部請假由本單位主要領導審批。

(四)鄉(xiāng)鎮(zhèn)黨委書記外出請假須經掛鉤聯系縣領導同意后報書記審批;鄉(xiāng)鎮(zhèn)長外出請假須經掛鉤聯系縣領導同意后報審批;鄉(xiāng)鎮(zhèn)其他科級領導干部外出請假的,由鄉(xiāng)鎮(zhèn)主要領導審批。

(五)縣政府工作部門和企事業(yè)單位的正職領導請假須經分管縣領導同意后報審批;單位其他科級領導干部外出請假的由本單位主要領導審批。

第九條?有主管部門的科級干部請假除按相關程序報批外,應商上級主管部門領導同意。

第十條?集體外出請假程序??h人大會、縣政協組織的縣人大會成員及縣鄉(xiāng)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集體外出學習視察,由縣人大會、縣政協簽署意見后,報書記審批??h直各單位組織的.集體外出學習考察,由分管縣級領導簽署意見,報書記審批后,到組織部辦理好相關手續(xù)后方可外出。返回后須寫出專題考察報告送組織部備案。

第十一條?組織到縣外學習考察期間,外出人員要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注意安全,出現重大問題,造成不良影響或重大事故的,按有關規(guī)定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第十二條?上級調訓和外出考察的,以相關通知為依據辦理有關手續(xù)。

第十三條?嚴禁假借學習考察的名義,弄虛作假變相公費外出旅游,一經發(fā)現,嚴肅處理。

第四章?重大會議、重大活動等請假程序

第十四條?以、縣政府名義單獨召開或聯合召開的重大會議或重大活動,本人不能參加的,按照以下程序請假:

(一)以(或辦)名義單獨召開的重大會議或重大活動??h級領導干部不能參加的,須向書記請假;科級領導干部不能參加的,須由辦主任同意后報書記批準;其他領導干部不能參加的,須報辦主任批準。

(二)以縣府(或縣府辦)名義單獨召開的重大會議或重大活動??h級領導干部不能參加的,須向請假;科級領導干部不能參加的,須由分管副同意后報批準;其他領導干部不能參加的,須報縣府辦主任批準。

(三)以、縣政府(或辦、縣府辦)名義召開的重大會議或重大活動??h級領導干部不能參加的,須向書記請假;科級領導干部不能參加的,須由辦主任同意后報書記批準;其他領導干部不能參加的,須報辦主任批準。

第五章?因私外出請假、帶薪休假程序

第十五條?個人因私外出、帶薪休假請假程序與因公外出請假程序保持一致。

第六章?組織紀律

第十六條?各單位要嚴格把關,對不符合規(guī)定、不按程序辦理手續(xù)的,要堅持原則,不予批準。

第十七條?紀檢、監(jiān)察部門加大監(jiān)督檢查力度,對變相用公-款外出旅游的,一經查實,從嚴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十八條?嚴格遵守外出請假紀律。未經批準擅自外出的,外出時改變外出路線或超假不歸的,按曠工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第七章?附?則

第十九條?辦理請假手續(xù)一般應提前,按照表格內容如實填寫,并附相關通知或材料,按請假審批權限逐級呈報審批。

第二十條?《審批表》獲準簽批后分別送辦、縣府辦、縣紀委、組織部及本單位存檔備案,確保信息對稱。各單位要安排專人認真做好《請假審批表》的歸檔整理工作。

第二十一條?因緊急事務需外出,可按外出請假審批權限逐級口頭或電話請示,經同意后方可外出,其所在單位要及時補辦請假審批手續(xù)報辦、縣府辦備案。因病住院的,可委托他人持病歷證明辦理請假手續(xù)。

第二十二條?領導干部外出期間,必須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以便工作聯系。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辦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從印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此前執(zhí)行的有關領導干部請假報告與本制度規(guī)定不符的,以本制度為準。

為進一步嚴肅組織紀律,規(guī)范干部外出管理,確保各項教育工作高效有序運轉,制定本制度。

1.干部外出(因公或因私離開張家港市)要按規(guī)定的組織程序報批。

2.干部外出請假報告實行分級管理。

3.教育局班子成員、正副主任科員工作日外出須向教育局主要領導請假。

4.教育局機關各科室主要負責人工作日外出2天以內,并不出蘇州市的,向分管領導請假;各科室主要負責人工作日外出3天以上(含3天)或出蘇州市的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向主要領導請假,并報辦公室備案。

5.各直屬單位、中小學校、幼兒園主要負責人在工作日外出2天以內,并不出江蘇省的,須向教育局主要領導請假;外出3天以上(含3天)或出省的,書面向局主要領導請假,并報辦公室備案。

6.受邀或派遣出國出境參加會議或學訪活動的,附會議通知或邀請函件書面向教育局主要領導請假,并報辦公室備案。

7.干部外出經準假并妥善安排好本單位工作或分管工作后方可離崗,返回后應及時銷假。

8.除帶有全局性的急、難、險、重任務或其他特殊情況外,請假一律為事前請假,嚴禁事后或事中請假。

9.干部外出期間必須24小時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出國出境的除外)。因故需逾期返回的,必須按管理權限請假并經批準。

10.對干部外出不嚴格執(zhí)行請假制度的將予以通報批評,影響正常工作開展造成不良影響的將嚴肅追究責任。

11.干部節(jié)假日外出,參照上述要求實行電話報告制度。

12.之前有關請假規(guī)定與本制度要求不相符的,以本制度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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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進我教研室干部活動規(guī)范化、制度化建設,加強對人員外出管理,進一步規(guī)范我教研室干部外出請假、報告制度,特作如下規(guī)定:

1、干部外出、出差請假均須履行逐級請假手續(xù)。教研室領導外出、出差須經系領導批準;一般干部須經教研室領導同意后,報系行政辦或政工辦,經系領導批準、行政辦或政工辦登記后方可成行。

2、干部外出請假指休假或事假,由教研室領導批準簽字,上報系政工領導審批,政工辦登記;干部休假或事假不報銷差旅費;干部休假或事假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干部出差指參加學術活動等因公外出,由教研室領導批準簽字,上報系行政領導審批,行政辦登記,差旅費報銷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參加學術會議填寫出差報告時,應附會議通知。

4、干部外出、出差均應填寫請假報告單。由教研室領導批準簽字,請假報告單應提前一個工作日上報系行政或政工辦,由行政或政工辦報系領導批準。如遇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xù)的,假后應及時補辦。

5、干部假后,須及時到系行政辦或政工辦做好銷假登記。否則,以缺勤計。

6、各級干部都要自覺嚴格遵守外出請銷假和報告制度,做遵章守紀、反對自由主義的表率。對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將予以通報批評;對擅離職守造成后果的,將依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為深入貫徹黨的精神,扎實推進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進一步規(guī)范學校黨政領導干部的日常管理,切實加強作風建設,確保學校各項工作規(guī)范有序運轉,特制訂延安大學領導干部外出請假報告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所指領導干部是指學校校級黨政領導;學校黨政部門、附屬單位、各群眾團體負責人;各學院及教學單位黨政負責人。

二、報告和請假內容

報告是指領導干部按照學校安排,因公離開學校外出開會、學習、考察或因公出國(境)時,需向上級和學校黨政主要領導進行報告;請假是指領導干部在法定節(jié)假日和寒暑假因公因私外出或工作日期間因私外出、因私出國(境)或缺席會議時需向上級請假。

三、報告和請假程序

2.黨委副職、紀委書記向書記請假,并同時報告校長;行政副職向校長請假(黨委成員同時向書記請假),并同時報告書記。

3.學校黨委職能部門正職(含主持工作副職,下同)經分管校領導同意后向學校黨委書記請假,并同時報告校長,基層黨組織正職經聯系本單位的校領導同意后向學校黨委書記請假,并同時報告校長;學校行政職能部門正職經分管校領導同意后向校長請假,并同時報告書記,教學教輔單位行政正職經聯系本單位的校領導同意后向校長請假,并同時報告書記;職能部門中層副職經部門領導同意后向分管校領導請假,教學教輔單位中層副職經本單位領導同意后向學校分管領導請假。

四、工作要求

(一)領導干部外出要嚴格遵守請假報告制度。外出或請假原則上要錯開學校統(tǒng)一安排的重要活動,并妥善做好本單位本部門及自身工作安排;承擔教學任務的人員,要按照我校教學管理有關規(guī)定做好調課安排。

(二)嚴格控制領導干部集體外出。學校黨政正職原則上不同時外出,學校黨政副職多人同時外出要經學校黨委批準。學院黨政主要領導原則上不能同時外出。

(三)學校黨政領導外出向上級和教育工委、省教育廳的請示,由兩辦負責辦理。學校中層干部外出,由本人辦理書面請假手續(xù),因特殊情況不能親自辦理的,需先電話請示、請假,再補辦書面請假手續(xù)。按程序辦理的書面請假審批表(附外出通知、證明或個人申請)經學校黨委、行政批準后,報兩辦備案(學校領導的請假審批表由兩辦存檔)。領導干部請假、報告審批過程中,黨政主要領導知曉請示人外出情況并同意后,可授權兩辦代為辦理審批手續(xù);黨政副職知曉請示人外出情況并同意后,可授權所分管的部門負責人代為辦理審批手續(xù)。組織部要將干部履行請假、報告制度的情況將作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據。

(四)領導干部外出期間要保持通訊暢通。因特殊情況需逾期返回、改變行程或超假期的,必須請示并經同意;外出返回后要主動向有關領導報告;外出學習考察,返回后要及時提交書面報告。外出期間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黨紀政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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