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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塔吊租賃協議書通用(大全19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11-19 15:56:01 頁碼:7
2023年塔吊租賃協議書通用(大全19篇)
2023-11-19 15:56:01    小編:ZTFB

被總結的過去是我們人生故事中重要的一頁,值得我們回味和總結。寫總結時要注意結構清晰、層次分明,使讀者能夠一目了然、易于理解。不同行業(yè)的總結范文也值得我們去研究和借鑒。

塔吊租賃協議書通用篇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在關規(guī)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設備租賃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使用單位:

1.4設備概況(見下表)。

名稱型號。

設備編號。

數量。

單位。

臂長(m)。

高度。

進出廠費(萬元)。

每月租費(萬元)。

第二條租賃期限。

2.1根據工程情況,租賃期限暫定為:年月日開始至年月日終止。(注:開始計費時間以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之日起至工程完工承租通知拆除之日終止。如若使用時間超出合同規(guī)定時間,則以實際發(fā)生時間計算,租賃費用及其它合同條款不變。)。

3.1設備進出場費:元。(大寫:)。

3.2設備租賃費:元/月。(大寫:)詳見1.4條款。

3.3租賃費中包括以下內容:設備及附屬材料的使用費用:機械設。

備維修及保養(yǎng)費用:司機工資以及獎金。

3.4國節(jié)假日、停工、停電、停水、塔基整修、大風大雨、非出租方原因造成連續(xù)停機7天以內,不減少租費,7天以上按60%收費。冬季停機按收取停機費。

第四條租金的支付。

4.1設備進出場費:設備安裝調試合格驗收后,承租方即一次付清。

4.2設備租賃費按每月支付,每月30日前支付,否則出租方有權停機,后果由承租方負責。

4.3工程完工后,機械設各出廠前,承租方要一次性結清剩余所有租費;如不能結清,出租方有權不拆除設備,其后果由承租方一方承擔,每逾期一天,出租方有權加收的違約金。

4.4結算方式:以支票支付。

第五條出租方的責任。

5.1向承租方提供各種手續(xù)齊全,且性能良好的設備。

5.2根據現場及地質情況,向承租方提供基礎處理方案及圖紙,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5.3對設備的基礎進行驗收,合格后負責設備的安裝調試并參與聯合驗收。

5.4按照機械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對機械進行維修和保養(yǎng),保證機械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

5.5配備足夠的有本市操作證的操作人員,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積極配合施工,保證24小時服務,隨叫隨到,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在設備性能允許的范圍內滿足施工要求,不得故意刁難用戶,否則承租方有權進行批評或按職工管理條例進行處罰,直致更換工作人員。

5.6設備進場后,根據現場施工情況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吊裝技術交底……。

5.7設備若出現故障,應積極進行搶修,凡因故障停機連續(xù)超過6小時以上,承租方有權扣除相應的租賃費用。

5.8承擔因操作人員違章操作、機械故障而造成的事故損失。

5.9每月向承租方了解設備及操作人員的工作情況,虛心聽取用戶意見,滿足用戶的合理要求,不斷改進工作,提高服務質最。

第六條承租方責任。

6.1按照出租方提出的要求清理現場、道路,準備專用配電箱,負責接通電源。

6.2負責確定基礎的.位置、類型及方位,進行基礎勘探,并根據出租方提供的基礎圖紙及安全技術交底,編寫基礎施工方案,負責基礎施工。

6.3負責硅基礎的實驗,并將實驗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出租方,以便于基礎的驗收和設備安裝。

6.4負責設備及其附屬材料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如果發(fā)生丟失承租方負全部責任。

6.5對機械設各工作半徑內且影響其安全工作的,變壓器、高壓線、房屋、人行通道等進行防護。因防護不當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負責。

6.6承租方配備足夠的專職指揮人員、信號工、掛鉤人員,且必須持證止崗,配戴明顯標服飾,以便于安全工作。因無證指揮、違章指揮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負責。

6.7如若機械設備需要項升、錨固、加固高,承租方應提前五天通知出租方,以便工作安排。錨固前按規(guī)定的技術要求搭好腳手架、平臺、頂升、錨固時應給出租方工作人員留出足夠的施工時間。

6.8向出租方司機提供食宿條件。

6.9吊鉤以下的吊索、扁擔、灰斗、磚籠、卡環(huán)等,山承租方配備,因吊索具出現問題造成事故,承租方負全部責任。

6.10承租方負責牽頭,組織承租方相關部門、項目有關人員、出租方及安裝單位共同對機械設備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啟用。啟用時承租方項目負責人須向出租方機長出具啟用通知書;報停時出具報停通知書。

6.11為保證機械設備安全正常的運行、提高服務質.承租方每周給24小的機械保養(yǎng)時間,具體保養(yǎng)時間視施工情況而定。

6.12為保證出租方更好的為施工服務,承租方項目負人應積極反饋現場司機的工作情況。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違約責任山違約方負全部責任。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8.1雙方協商解決。

8.2協議下成,向當地法院申訴。

第九條其它約定事項。

出租單位:承租單位:(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塔吊租賃協議書通用篇二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河南六建集團設備租賃有關規(guī)定,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設備名稱、型號、技術參數、數量、租賃費及操作人員數量:

注:1、本合同塔吊起重性能依照qtz5011塔吊性能量提供使用。

2、上述租賃設備含附屬部件3、月租費不含安裝、拆卸及調試費用。租賃設備的安裝、拆卸及調試費用按雙方簽訂的《設備安裝拆卸合同》(見附件一)執(zhí)行。

二、租賃設備用途:設備用于 大曌國際二期7#、8#、9#、10#、11#項目 。

三、租賃期限

自租賃設備在本合同施工現場安裝調試檢驗合格并開始使用至 年 月 日。

四、租賃費結算辦法:

1、甲乙雙方于當月5號前辦理上月租賃費結算手續(xù),甲方于次月20號前付清上月租賃費,乙方按規(guī)定出具發(fā)票。

2、租賃設備操作人員工資由甲方按月支付。

3、租賃時間不足一個月時,按實際工作天數收費(收費標準為月租賃費/30天×租賃天數)。遇春節(jié)放假期間,租賃費按 50 %計取。

五、租賃設備的交付及返還

1、租賃設備在合同約定施工現場安裝調試驗收合格并開始使用之日為設備交付之日。

2、乙方開始拆卸租賃設備之日為租賃設備返還之日。

3、租賃設備交付及返還時,甲乙雙方應派代表清點設備及附屬配件,并制作交接清單,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

六、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1甲方負責租賃基礎施工,施工質量必須滿足塔吊安裝使用要求。并做好施工記錄、隱檢記錄、地基釬探報告、混凝土強度等級報告。

1.2甲方負責提供熟練合格司索、信號工,需持證上崗(操作證復印件交乙方存檔備查)并按施工安全規(guī)程指揮起重作業(yè),嚴禁起重工違章指揮或超負荷作業(yè)。

2、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2.1乙方保證提供的租賃設備經特種設備檢測中心和市建委檢驗合格,技術性能良好,外觀整潔,安全裝置齊全靈敏,符合技術要求。

2.2乙方隨設備配備的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持證上崗(證件復印件交甲方存檔備查),技術熟練,有良好的服務意識,服從甲方的管理。

2.3設備操作人員按乙方設備管理規(guī)定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yǎng)、并做記錄,負責設備進出場簽認及每月月租賃費簽認工作。

2.4乙方應安排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對設備安全巡查,及時發(fā)現和排除安全隱患,管理和監(jiān)督設備操作人員按操作規(guī)程安全運行。在工作過程中,設備發(fā)生故障,乙方在市區(qū)應在2小時、郊縣應在4小時內安排維修人員到場維修,一般維修時間不超過4小時,月累計維修時間不得超過3天。

2.5 乙方應提供相關設備施工技術方案(含安裝、拆卸施工方案編制等)。

2.6在操作過程中,若發(fā)生機械和安全事故,屬乙方責任由乙方承擔,屬甲方責任由甲方承擔。

2.7 乙方負責設備的安裝和拆除。雙方另行簽訂《設備安裝(拆卸)合同》。

七、安全施工

對雙方具體的安全管理責任和義務,另行簽訂補充《安全生產協議》。(見附件二)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乙方租金,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計算方法為: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利息×拖欠的租金數額×拖欠天數。

2、如租賃設備維修累計超過3天(不包括3天),乙方按超出相應天數按臺班費的20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違約金直接從月租賃費中扣除。

3、由于項目部原因致使設備無法拆除,在此期間乙方正常收取月租賃費。

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向河南六建建筑集團有限公司設備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按照該委員會的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結果具有終局性,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施工完畢、賬款結清后終止。

2、本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甲 方:(公章)代表簽字:電 話: 電 話: 代表簽字:

乙 方:(公章)日 期: 日 期:

塔吊租賃協議書通用篇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充分協商,達成并簽定機械租賃合同。條款如下:

一、乙方向甲方租賃__________型挖掘機_____臺,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工程名稱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

挖裝土方、石方,(土方應在挖掘機能挖動的范圍,如挖掘機挖不動的土方,則由___方打眼放炮或松動后再挖裝。)

三、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挖掘機完好率平均每月達_____%____________天,如甲方完好率達不到___天,則當______月租金按平均日租金乘以缺勤天數進行減扣(需要有甲方簽字認可為憑證)。

四、合同期為兩______年,由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每______年租金不少于________月。

五、租金與支付:_____

經協商確定,挖掘機租賃費每月為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此費不含稅金),租賃費由乙方每月月底一次性付清當______月租金。如當月不能按時付清租金,造成甲方停機或其他后果,責任由乙方承擔,停機期間不得減扣甲方租賃費。

六、甲方給乙方提供韓國全新破碎器一套,價值__________元,______年租金為__________元,gb鎬釬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租賃給乙方的___機,配備___名機手,服從乙方的管理及按排,機手食宿由___方負擔。

八、經協商確定,機械租賃期內,___方負責柴油供應及費用。其余副油耗材等由______方負擔。

九、甲方機械在租賃期間如發(fā)生故障,乙方應協助甲方盡快修復(因工地遠離城鎮(zhèn),乙方主要提供車輛)。服務車輛不另收費用。修理費、材料費甲方負擔。

十、在租賃期間因不可抗拒的氣候原因造成甲方設備不能正常作業(yè),則按正常出勤計算。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停機的則也按正常出勤計算。不得減扣租賃費。

十一、調遷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壹趟,___方承擔退場費。__方承擔進場費。

十二、安全生產:

1、甲方在施工時應注意安全,嚴格按安全生產規(guī)程和操作規(guī)程使用設備,因甲方原因操作不當,造成自身、他人人身傷害和損壞機械的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所有費用甲方。

2、乙方在安排機械時就嚴格按安全生產規(guī)程和操作規(guī)程安排、指揮、使用機械。如違章指揮、安排使用機械造成的人身、機械損害事故,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如:修理費、材料費、機械誤工費、人身傷害醫(yī)療費等)。

3、工地現場每次進場作業(yè)時,乙方應提前處理好現場安全,如機械操作的上方有不安全物體。如因施工現場塌、落物造成機械和人員傷害的一切費用和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

4、在施工現場挖掘時,乙方應在地下管、線處或空中線纜處放置醒目的安全標志,并派專人指揮施工。否則發(fā)生事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負。如甲方不聽乙方指揮造成的事故由甲方。

十三、違約責任:

違約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元),一切違約費用全部由違約方承擔。有下列情形之一,將視為違約。

1、甲方未經乙方同意,擅自調離或更換機械的。

2、乙方在租賃期間,無正當原因退換甲方機械的。

3、合同中有關雙方必須執(zhí)行的權力與義務未執(zhí)行的。違反了合同條款中其中一條,將視為違約。

十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租賃完畢,租賃費全部結清后自行終止。

十五、本合同在屜行過程中發(fā)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確實無法解決,可提請___人民法院解決。

本合同中未明確的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原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塔吊租賃協議書通用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據現場實際情況以及建設方節(jié)點要求,建設方要求我項目部將45#-56#樓的'二臺塔吊轉讓(出租)給乙方使用,經甲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執(zhí)行。

一、塔吊作業(yè)地點:太湖論壇城6#地塊二標段東側別墅區(qū)。

二、租費:每月壹萬伍仟元(不含駕駛員工資)租用期自20x年月。

三、塔吊在使用過程中乙方要負責定期正常保養(yǎng),在正常操作使用過程中機械發(fā)生故障由甲方負責維修,如使用不當造成機械損壞由乙方負責維修。

四、乙方未按操作規(guī)程、違章指揮或其它人為因素,造成人員、機械損壞的,應有乙方負責。

五、塔吊在使過程中,如甲方使用塔吊雙方必須配合協調。駕駛員正常操作時間為10小時/天,雨天及節(jié)日休息工資工資不扣除,工資由乙方支付。超出部分工時屬駕駛員加班工資由甲方直接支付。

六、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以乙方為主,乙方也應積極配合甲方塔吊使用,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任何一方使用塔吊。

七、塔吊拆除及退場費用為320x元兩臺。塔吊基礎雙方各承擔一臺基礎費用計人民幣49000元。共計81000,。電費另外計算由乙方負責。

八、租賃結算及付款辦法。

1、每月30日甲、乙方預結一次,作為付款依據,乙方應于次月25日支付前一月租賃費。(不開稅務發(fā)票)。

2、從20x年5月1日開始56#樓下的塔吊租賃費由乙方直接支付給租賃公司。

3、塔吊拆除及退場費用和塔吊基礎費用共計塔吊期間分批分次付給甲方,乙方在塔吊拆除之前余款全部付給甲方。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以上條款,雙方簽字生效,工程完工款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xxx乙方(公章):xxx。

法定代表人(簽字):xxx法定代表人(簽字):xxx。

xxx年xx月xx日xx年xx月xxx日。

塔吊租賃協議書通用篇五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

租用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塔式起重機特簽訂本合同。

一、塔式起重機基本參數:

1、塔式起重機型號:____。

生產廠家:____。

出廠編號:____。

出廠時間:____。

2、塔式起重機的起重力矩:____kn·m最大起重量kg。

起重臂有效長度:____m。

獨立安裝高度:____m最大安裝高度:____m。

附墻后自由高度:____m設置道附墻。

三、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甲方擁有該塔機的所有權。

2、乙方僅在租賃期內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范圍內,擁有該塔機的使用權。

四、甲、乙雙方安全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為乙方提供機械性能良好和安全裝置齊全有效的塔式起重機,不得提供國家明令淘汰和報廢的產品。

2、甲方提供的塔式起重機必須具有在產權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登記備案手續(xù)。

3、甲方負責辦理貴安新區(qū)規(guī)劃建設管理局的報裝告之手續(xù)和貴陽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所的檢測手續(xù)。

4、甲方負責塔機的安裝、附墻與拆卸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核和批準,并報乙方和工程監(jiān)理審核同意后,并辦理貴安新區(qū)建設工程規(guī)劃建設管理局的安裝告知手續(xù)后方可進行施工。其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

5.甲方負責該塔式起重機的安裝、頂升、附墻和維修保養(yǎng)全部工作內容。其附墻預埋件和附墻桿件由甲方負責提供。

6、如果甲方無安裝資質,則由乙方委托有裝拆資質的單位進行以上工作,并簽訂裝、拆、頂升、附墻的合同。

7、甲方負責吊鉤以上(含吊鉤)和混凝土基礎以上的塔機性能完好。

8、塔機進入乙方施工現場后,甲方司機應服從乙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并遵守乙方施工現場的規(guī)章制度。

9、甲方為該塔機配備司機(持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塔式起重機操作證)______人,應按操作規(guī)程施工。由乙方負責食宿,由甲方負責其工資,勞資關系與乙方無涉。甲方必須為司機辦理"平安卡"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10、甲方在塔機進場前天向乙方提供的塔機基礎圖紙制作塔機基礎或鋪設塔機行走基礎。

11、甲方司機應每日嚴格填寫機械設備檢查、運轉、維修和保養(yǎng)記錄。

12、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塔式起重機管理手冊、貴陽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所的檢測合格報告、司機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的原件和塔機出廠合格證、塔機生產許可證、自檢資料、運行記錄和維修保養(yǎng)記錄等相應資料復印件,便于乙方進行安全管理和檢查,退場時收回。

13、甲方應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和維修保養(yǎng)制度,定期檢查和對塔吊進行維修保養(yǎng)。在工作過程中,甲方若不能對塔機故障進行及時排除,而造成每月停工一天以上的部分乙方應扣除甲方相應天數乘以8小時的租賃費,如連續(xù)三天未能恢復正常運轉,則倍扣除租賃費。

14、如因甲方原因未能通過珠海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所檢測合格,或由于勞資方面糾紛的原因,造成塔機停用則倍扣除租賃費。

15、按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甲方承擔分包單位的責任和義務。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有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塔機進行看護并保證設備及甲方工作人員安全的義務,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設備的損壞、丟失,其損失由乙方賠償。

2、乙方負責塔機混凝土基礎和預埋件的預埋技術質量符合甲方提供的圖紙要求。如因乙方原因塔機未能通過貴陽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所檢測合格,造成塔機停用仍需付租賃費。

3、乙方負責提供塔機專用電箱和符合塔機要求的電源及容量。

4、乙方配備相應人數的司x和指揮(持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fā)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并不得強迫甲方司機違章作業(yè)或超負荷作業(yè)。

5、乙方對塔吊進場、退場、拆卸、頂升加節(jié)、安裝或拆除附著裝置等工作現場周圍的環(huán)境、設施狀況進行勘察并作周詳安排,確保塔機運輸、安裝、檢測、維修保養(yǎng)、進退場順利進行。

6、在塔機租賃期間,乙方應賠償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損失及因此而造成的甲方塔機停機損失(如甲方設備被第三方扣押等),乙方仍應按合同約定支付停機期間的日租金。

7、乙方應在交貨地點檢查驗收租賃設備,同時將簽收蓋章后的租賃設備的驗收資料交給甲方。

8、乙方應協助甲方做好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yǎng),使設備保持良好狀態(tài),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

9、塔機退場時將塔機的相關資料退還給甲方,不得扣留。

10、乙方遵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負總包單位的法律義務與責任,并對甲方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和管理。

11、乙方應按照約定時間及時支付塔機租賃費用。

五、補充條款:

六、相關費用:

1、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租賃期滿,乙方將設備交給甲方辦理退場手續(xù),若乙方繼續(xù)使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五日內重新簽定續(xù)租合同。

2、設備的租賃費按月租結算____元/月或_____元/小時,如設備租賃期不足一個月,租賃費按實際天數乘以8小時結算。

租賃期間原則上每天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折合一個臺班),每月累計不得超過____小時,確因工作所需超出_____小時部分應視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時數計收加班租賃費?;蛘唠p方協商解決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1)裝拆費____元;拆卸費____元。

2)頂升加節(jié)或降塔費用。每節(jié)為____元/節(jié)。

3)安裝或拆卸附著裝置____元/件。

4)小計:

塔機檢測費。起重機械安裝調試完成,由甲方申請珠海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所進行檢測,檢測費用由甲方承擔。非甲方原因導致再次或多次檢測的,再次或多次檢測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收取乙方塔機租賃保證金_____元,作為履行本合同的保證。

4、乙方向甲方交納租金及保證金后,辦理提貨手續(xù),自始租日起,每____月向甲方交付一次租金(每月提前日付下月租金),租賃期滿后,甲方應將保證金余額退還乙方。

5、設備的進場費____元由乙方負擔,退場費由甲方負擔,乙方應在設備退場前七天通知甲方(如果設備實際租賃不足一個月進退場費全由乙方承擔)。

6、設備在租賃期間所需的電費由乙方負擔。

7、租賃過程中的安裝、保管、使用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的塔機上隨意增加和拆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設備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若乙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調回所租設備,每超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正常交納租金并加付月租金的%作為違約金。

八、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相關法律的有關條款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根據有關程序進行裁決。訴訟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并在甲方收到乙方月租或預付定金后生效。

租用方(乙方):____出租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____委托代理人:

地址:____地址:

電話:____電話:

____日期:________日期:

塔吊租賃協議書通用篇六

1、塔吊型號:_固定式,數量:_臺

2、_塔吊自由高度_,本工程要求使用高度為_,工作半徑_,末端吊重_,最大吊重_。按說明書需_道附著。

3、附墻桿件、耳板、基礎預埋件、附墻桿件的錨固件等,由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圖紙制作及安裝,并承擔費用;甲方負責提供電源至乙方塔吊最下端5處。

二、租期計算

1、塔吊租期至少為_個月,不足_個月按個月租金收??;超過_個月按實際租期計算。

2、塔吊安裝后,達到以下條款中任何一條即從當天開始計算租賃費:

塔吊通過專業(yè)檢測中心或政府主管部門檢測驗收之日。

塔吊通過施工現場當地認定或指定的其它機構的驗收之日。

塔吊因工程需要開始投入使用。

3、停止計費日期確定:甲方書面報停之日或簽字確認停止使用之日為停止計費日期。

4、安裝調試完畢取證后因非乙方原因不能使用,雙方約定從主機安裝調試取證后計算租金。

5、雙方約定,塔吊租賃期限為塔吊開始計費日至塔吊書面報停之日止,塔吊報停后,甲方仍需使用,則租期自然延至塔吊最后使用之日,期間乙方正常收取機械租賃費用。

6、塔吊書面報拆后,由于甲方原因引起塔吊無法及時退場,導致塔吊閑置在現場的時間不得超過1個月,且閑置日內乙方不收取費用,閑置超過日乙方按照日租費的50%收取費用。

三、租金計取方式

1、月租金:每月租金為:_萬元,含兩名塔司工資。

2、塔吊安拆、頂升人工費為:_萬元。

3、基礎預埋件支腿費為:_萬元。預埋馬凳的制作和現場基礎施工由甲方負責并承擔費用。

4、塔吊進退場運輸費為:_萬元。

四、租金結算支付方式

1、簽訂本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之日甲方預付乙方_萬元訂金。

2、塔吊月租賃費按月結算,由乙方當月日向甲方確認當月結算,甲方審核無誤后并由乙方開具稅務發(fā)票后于次月日辦理付款,并確保于次月的日前款項到達乙方公司賬戶,依次類推,至全部租賃費付清為止。但租賃費的尾款必須在塔吊退場前一次性支付完畢。

3、塔吊主機進廠后日內,甲方在乙方開具合格的稅務發(fā)票后一次性支付乙方進退場費萬元。安拆頂升人工費_萬元。

五、違約金

1、當甲方未能按本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塔吊費用時,延遲期間就遲付部分甲方向乙方支付延遲付款的違約金。

2、違約金按每超過一天為延遲付款金額的千分之三計算。

計算方法為:延遲付款金額×3‰×延遲付款天數。

六結算方式

1、甲方以銀行電匯的方式支付乙方費用。

七、塔吊進場時間

雙方約定,塔吊的進場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進場前甲方必須制作好塔吊基礎,并確?;A能滿足塔吊安裝。甲方的進場通知應提前15天以傳真或特快專遞形式送達乙方。

八、塔吊驗收

1、貨到工地,甲方負責對塔吊外觀品質進行驗收并簽署進場確認書,塔吊基礎預埋件和整機進廠雙方填寫交接貨物清單,并負責對貨物保管。

2、主機安裝調試合格,由乙方負責組織自檢,向甲方提供《自檢報告》作為起租依據。

3、乙方負責塔吊檢測取證工作并承擔檢測費用。

九、雙方責任約定

1、甲方責任:

1、1塔吊到達現場及撤離現場和基礎施工、安裝、頂升、拆除所需的汽車吊或現場倒運所需的運輸車輛由甲方提供,并承擔其費用。

1、2甲方負責免費按甲方正式工作人員標準提供乙方裝、拆人員、塔司住宿。

1、3塔吊的操作由乙方提供的司機負責,塔吊如有故障,乙方現場人員無法處理時,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根據需要派維修服務人員,維修期間由甲方負責免費提供乙方維修服務人員住宿。

1、4甲方在使用過程中負責提供持證的合格指揮人員。

1、5負責提供塔吊安裝、拆卸、使用過程中的用電和電費;提供塔吊使用所需的專線電源及進電配電箱,一次電源箱距離塔吊中心不超過5米,;自行解決吊鉤以下的吊繩及其它吊裝吊具。

1、6負責塔吊安、拆、附著、升降過程中所需腳手架的搭拆工作,并負責塔吊附著件的現場焊接以及其他所需工具給乙方免費使用。塔吊使用過程中塔吊吊鉤以下的各種吊具、索具、鐵扁擔等由甲方解決,費用和由此所引發(fā)的安全責任甲方承擔。負責搭拆塔吊安裝、拆除工作范圍內的安全防護和警戒,嚴禁無關人員進入警戒區(qū)。

1、7甲方承擔因基礎制作不合格和指揮不當引起的事故責任、安全責任和經濟損失。

1、8租賃期間塔吊所有權歸屬乙方,甲方在按時支付租金的前提下擁有塔吊的使用權。任何情況下,甲方無權轉讓、變賣、扣押、處置乙方塔吊。

1、9甲方必須保證有足夠的空間滿足乙方塔吊的進退場、安裝和拆卸,并要保證道路壓平夯實暢通,塔吊基礎無積水、無淤泥。拆卸塔吊甲方必須提前10天書面通知乙方。

1、10租賃期間甲方如不按時支付乙方各項費用,乙方有權停機,停機期間租賃費照計,由此造成的工程損失由甲方承擔。

1、11甲乙方隨時注意氣象部門的預報,并做好防風,防雨、防滑、防暑降溫等季節(jié)性氣候變化的相應措施,以保證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施工機械、設備的安全。

1、12負責塔吊及其附件在現場期間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如發(fā)生偷盜事件,應由甲方賠償相對應的配件和損失。

2、乙方責任:

2、1、由乙方負責塔吊進退場和裝拆、頂升工作。

2、2乙方司機必須嚴格按照塔吊操作規(guī)程安全操作,制定塔吊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好維修保養(yǎng)及各種檢查記錄。

2、3甲方允許乙方每月有累計不超過兩天時間對塔吊進行維修保養(yǎng),但乙方應盡可能地利用塔吊休息期間進行維修保養(yǎng)。

2、4因乙方塔吊的質量問題或塔吊備件不足導致的當月累計停機時間超過48小時的,則停機期間按月租金的1/30乘以停機天數由甲方予以扣除。

2、6根據施工現場條件對基礎進行設計和甲方制作基礎時的技術指導工作。

2、7乙方特殊工種要經專業(yè)培訓,并持有政府主管部門簽發(fā)的合格證上崗。提供二名合格持證塔吊司吊,乙方負責支付司機工資及司機保險費,租賃期間司機服從甲方管理。

2、8乙方保證塔吊運轉正常、性能良好,雙方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辦事,禁止違章操作。

十、爭議

1、本塔吊起重機租賃合同發(fā)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時,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

1、塔吊必須于年月日前安裝調試合格投入使用。

2、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3、合同一式四份,正本二份副本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

乙方住所: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塔吊租賃協議書通用篇七

合同編號: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以資共同信守。

1、工程名稱:2、工程地點:3、工程結構:4、工程層數及總高度:__層,總高____米。

1、名稱:塔吊2、型號:____型3、數量:____臺。

1、塔吊進出場費(安裝拆卸費)元/臺(不含稅,此費用指正常安裝拆卸費用,若施工現場或施工需要25噸以上汽車吊拆卸時額外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支付);塔吊進場安裝合格后,甲方付清進出場費。

2、塔吊月租金元/臺(不含稅,含機組人員工資),按月結算,不足一月按實際天數計算,租費元/天。安裝完畢后,由陜西特種設備質量安全監(jiān)督檢測中心發(fā)證準許使用之日起為租金算起日,若因甲方資料不齊全導致不能備案檢測或甲方因工程需要提前使用,則租費按實際使用日期開始計算。付款方式:墊資三個月,第四個月付清上月租金,以后每月30號前付清上月租金。機械出場前付清剩余租金。一次包死不做調整。

3、如甲方原因機械安裝完成后15天內,未能檢測或因故停用,租賃費用按機械安裝完成日至出場日計算,進出場費仍由甲方承擔。如機械安裝后正常投入使用,則按第三·2條執(zhí)行。如甲方未能在約定時間內通知乙方安裝機械,則乙方有權另行安排本機械的使用。甲方可根據工程實際開工情況與乙方另行協商機械使用時期。

4、塔吊租金包含:機械的使用費、司機的工資、維修保養(yǎng)、保險等。

5、塔吊的進出場費包含:機械的運費、安裝、拆卸、調試、政府部門部門檢測驗收費等。若因甲方施工需要地下節(jié)做一次性預埋的須支付地下節(jié)成本5000元,若甲方拆除塔機(地下節(jié)),爆破費用由甲方承擔,在確保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乙方可回收,則不計成本費。

1、甲方負責乙方進場安裝、拆卸時場地的“三通一平”,提供操作人員的住宿、飲食。(飲食費用乙方自理)。

2、甲方負責將動力電源接至基礎邊的電源箱內,滿足塔吊的用電需要,電費甲方承擔。

3、甲方負責塔吊的基礎施工,乙方提供相關技術資料及預埋件。制作基礎所有費用甲方承擔;甲方負責基礎的驗收與維護,并將結果及相關資料提供給乙方。

4、機械進場前甲方必須配合乙方辦理建設部門要求的備案登記資料,由乙方申報建委,若甲方不提供相關資料或資料不全所造成的監(jiān)檢部門的一切罰款,均由甲方承擔。

5、機械進場后,甲方配合卸貨,且做好保管。甲方必須配合乙方塔吊的安裝、頂升加節(jié),頂升加節(jié)需提前48小時通知乙方。

6、機械運作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違反操作規(guī)程,強行使用塔吊或甲方人員擅自使用操作塔吊。甲方違章指揮時,乙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作業(yè)。

7、甲方在工程完工前15日以書面通知乙方停機的確切時間,為拆機做好場地及出場道路暢通等工作,并辦理機械租賃費的結算手續(xù)。

8、甲方如現場條件不滿足拆機的要求或未按約定支付租賃費的,則視為機械正常工作,按天計取租賃費。

9、項目所在地安、監(jiān)等政府部門的正常工作關系,由甲方負責協調,并承擔相關費用。

10、因甲方原因需給塔吊加裝防碰撞措施,其費用由甲方自負。

1、提供給甲方完整的設備技術資料,企業(yè)資質證書,特種設備安拆許可證,配備操作人員,負責塔吊安裝的驗收,驗收費用由乙方承擔,接受政府部門的安全檢查及按要求整改達標。

2、塔吊安裝由乙方負責,安裝前乙方應提供給甲方安裝時的技術資料,甲方配合現場施工,乙方負責提供塔吊基礎預埋及螺栓、附墻及技術資料。一次性預埋材料或鉆孔由甲方負責。

3、機械進出場,乙方與甲方必須辦理相關的出入庫手續(xù)(清單附后)。

4、乙方作業(yè)人員進入工地必須遵守工地的規(guī)章制度,服從甲方統(tǒng)一指揮。在不違反操作規(guī)程的情況下,乙方必須盡快組織搶修,若超過6小時扣除當天租費。

5、甲方未按時支付租金,超過一個月時乙方有權停機,直到付清上月租金為止,停機期間月租金不變。因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6、負責為所租賃的設備配備機組人員兩名,其中包括機長一人。機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機組人員進入工地必須持證上崗,乙方應向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教育,遵守工地規(guī)章制度,服從甲方進度要求必須加班。

7、機組人員密切配合,保證24小時正常施工,搞好優(yōu)質服務(執(zhí)行公司服務保證措施和服務守則)。

8、乙方應保證機械維修保養(yǎng)制度的落實,機組應按照〈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做好設備的日常檢查和月檢,認真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使塔式起重機隨時處于最佳性能狀態(tài)。甲方有權檢查設備的運行記錄和月檢記錄。

9、下列情況造成的停機乙方仍收取臺班費用:

a.社會停電(8小時以內)。

b.甲方要求的停機(在提前一周的通知情況下,根據停機時間長短,在半月之內不計租金,半月至1個月,按實際停用天數*783元*30%計租金,一個月以上停機按實際停用天數*783元*50%計租金)。

c.政府部門規(guī)定的惡劣天氣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停工。

d.春節(jié)假期20天不計取月租金。超過20天,按正常收取月租金(如不放假則按實收費)。

10、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a.施工前甲乙雙方應對機組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b.信號工要按照吊裝要求指揮吊裝,指揮失誤造成的事故(損失)一律由甲方負責,司機禁止在無信號的情況下吊裝,否則后果自負。

c.機械本身的損害及乙方機械操作人員操作不當造成的損害及停工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1、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發(fā)生合同糾紛,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發(fā)生爭議,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合同有效期為合同簽定之日至所有款項付清為止,款項付清后合同自動失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負責人: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協議書通用篇八

塔式起重機簡稱塔機,亦稱塔吊,起源于西歐。對于塔吊。

你是怎樣理解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塔吊租賃合同范文,感謝您的欣賞。

承租方(簡稱甲方):

出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和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本合同第1條所述設備(以下簡稱租賃設備或設備)的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乙方的營業(yè)執(zhí)照、機組人員的操作資格,以及市建委核定的特種設備檢測中心審發(fā)的各種有效證件和拆裝單位的拆裝資質證書復印件。

1.3、乙方保證提供的租賃設備經特種設備檢測中心合格檢測報告,技術性能良好。

2、設備交付。

2.1、約定交付時間和約定交付地點。乙方應在年月日之前將租賃設備交付到位于。

2.2、甲方變更上述約定交付時間和約定交付地點應提前14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無法交付租賃設備也需要提前14天書面通知甲方。因未能及時通知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賠償。

2.3、設備交付時,甲乙雙方應派代表清點設備及附屬配件,并填寫交接清單,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雙方代表的簽字時間為實際交付時間。

3、設備安裝與驗收。

3.1、乙方應在2.1約定的交付時間14天以前向甲方提供準確的基礎制作圖紙和技術要求,并指派專業(yè)人員協助甲方完成設備基礎的施工工作。

3.2、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確定機械設備基礎施工方案并負責設備基礎的施工和提供汽車吊。基礎驗收后將相關技術資料復印件由甲方蓋章或甲方代表簽名后交付乙方簽收,上述費用由甲方承擔。

3.3、甲方應向乙方出具一份現場平面圖,提供坐標尺寸及詳細的地質資料,標明設備位置。甲方負責提供專用的一級配電箱,負責接通電源,提供充足的組裝場地,保證設備進出場道路暢通和作業(yè)方便。若因現場不具備安裝、拆卸和設備運行條件而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3.5、設備安裝由乙方負責,拆立塔、裝卸車的機械費用由甲方承擔。

3.6、安裝完畢后,乙方負責驗收工作、組織驗收資料并承擔全部費用。甲方配合乙方進行驗收。應當有雙方代表參加驗收并在驗收報告上簽字,雙方各執(zhí)一份。

4、合同價格及支付方式。

4.1、甲方應支付乙方設備進出場費元(大寫:),甲方應在設備進場時支付元(大寫:)。

4.2、設備租賃期限暫定為年月日至年月日。設備月包干租賃費(不計加班)為每月元(大寫:)。

4.3、設備到場時甲方支付進出場費和前三個月的租賃費,以后費用按月結清。如甲方拖欠租賃費,乙方有權停塔,停塔期間照常收取租賃費,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4.4、本合同價格是甲乙雙方根據招標文件和乙方投標報價經充分協商確定。本合同價格己經充分考慮了施工中可能遇到的諸種復雜因素和一切必需的費用。除本合同中另有規(guī)定或經雙方協商變更,在合同履行期間不論發(fā)生其他任何情況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變更合同價格。

5、租賃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和運行。

5.1、乙方負責租賃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服務。租賃期間的一切維修保養(yǎng)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2、設備發(fā)生故障,乙方維修人員白天應在8個小時之內趕到現場,最大限度地減少施工損失。乙方塔機故障維修保養(yǎng)而停機每月少于48小時,屬于正常維修,甲方不扣減租賃費用。因維修或保養(yǎng)停機每月超過48小時,超過部分按實際停機天數扣減租賃費用。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承擔因停機造成的其他損失。

5.3、乙方負責為租賃設備配備機組人員三人,其中包括機長一人。機組人員要接受甲方的指揮,配合施工,保證租賃期間24小時待命服務。對不遵守工地管理制度,無故刁難甲方施工人員的機組人員,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換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應在48小時內予以更換。乙方配備的機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4、甲方應配備足夠的專職信號工、掛鉤人員,且必須持證上崗。信號工不得違章指揮。如因違章指揮或掛鉤不當造成的事故,一切后果由甲方負責。

5.5嚴禁甲方人員擅自操作、修理塔機。因甲方擅自操作修理塔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因甲方司機自己操作而發(fā)生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5.6、多臺設備作業(yè)時。甲方應制訂詳盡的作業(yè)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向信號工和機組人員作出書面安全交底。

5.7、甲方負責提供住宿,保證機組人員必要的休息。

5.8、當塔吊需要錨固(外用電梯需要接高)時,甲方應在7日前通知乙方。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的數據和需求,認真做好預留孔洞和作業(yè)平臺的搭設等準備工作。

5.9、乙方應保證機械維護保養(yǎng)制度的落實,使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tài)。機組應按照《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做好設備的日常檢查和月檢,認真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存檔。甲方有權檢查設備的運行檔案和日檢、月檢記錄。

6、出租變更。

6.1、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將租賃設備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正式通知甲方,租賃設備新的所有權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繼續(xù)履行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

6.2、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將乙方塔機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6.3、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移租賃設備;否則,因甲方擅自轉移設備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7、設備保管和風險責任。

7.1、從租賃設備實際交付給甲方,到設備交還乙方為止,這一期間設備保管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7.2、租賃設備發(fā)生意外事故后,最終賠付責任按照甲乙雙方在事故中的實際責任負擔。

8.設備交還。

8.1甲方使用設備完畢,要求歸還設備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或甲方交付郵局的時間為租賃費計算的截止時間。乙方收到歸還設備的通知以后應在24小時內到達設備現場與甲方辦理設備交還手續(xù)。甲乙雙方在清點設備以后要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各持一份。

9、.糾紛解決。

9.1、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一方違約造成另一方損失或不能正常履約,守約方應當及時向對方提出書面材料,說明有關情況和索賠要求。收到此類資料的一方應當在7天內給予書面答復,超過7天不答復視為同意提出書面資料一方的要求。在守約方通知或應當知道對方違約的情況后28天后不向對方提出書面資料,視為放棄向違約方提出索賠請求。

9.2、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糾紛,先以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10、甲乙雙方代表及聯絡方式。

10.1、甲方指定為乙方的履約代表,其在履約過程中的簽字與乙方蓋章或乙方法寶代表人的簽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履約代表的通訊地址:,電話:。10.2、乙方指定為乙方的履約代表,其在履約過程中的簽字與乙方蓋章或乙方法寶代表人的簽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履約代表的通訊地址:,電話:。10.3、履約過程中發(fā)生文件傳遞應當用書面形式??梢越挥蓪Ψ铰募s代表簽收,或以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的方式通過郵局遞交。按照上述地址將有關文件遞交郵局即視為文件己經送達。

10.4、甲乙雙方改變履約代表,應書面通知對方。因未通知對方而造成的損失或其他法律責任由未通知一方承擔。

11、合同生效與解除。

11.1、雙方合作過程中,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作補充。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價款支付完畢失效。

承租方(甲方):出租方(乙方):

承租單位:湖南華盛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湖南華盛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宏聚〃地中海酒店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

出租單位:湖南展鵬設備租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根據生產需要,決定租賃乙方塔吊壹臺,為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執(zhí)行。

一、租賃范圍。

乙方向甲方提供塔吊壹臺及操作人員。

三、租賃費用及計算方法。

1、租金:每月按16500元計算(含個操作人員工資),不足一個月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3、工資標準:司機2人,工資3000元/月/人。指揮3人,工資2200元/月/人。

4、計算時間:從塔吊安裝完畢檢測合格并辦理使用登記備案之日起至甲方完工正式報停之日止。

四、付款方式。

租賃費按月結算,付款日為每月15日。設備出場前,甲方必須一次性付清全部費用。

五、甲、乙雙方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責任與義務。

1、督促項目部審查乙方出租的塔吊是否具備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制造監(jiān)督檢驗證明、備案證明等有效證件。

2、督促項目部審核乙方塔吊出租的資質證書、營業(yè)執(zhí)照以及按規(guī)定應配備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資格證書。

3、督促項目部確保設備進出場道路暢通,塔吊基礎按設備要求做好,不得違章指揮或超負荷工作,確保設備在工地的安全。

4、督促項目部負責主電源接至塔吊基礎,并按臨時用電要求配好配電箱,確保用電量,預備功率每臺50kw。

5、督促項目部按時向乙方支付租賃費用并負責為乙方需住工地人員提供住宿。

6、在乙方塔吊安裝完畢自檢合格后,由項目部督促乙方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安裝驗收合格,由項目部持塔吊安裝資料、安全管理制度、特種作業(yè)人員名單等資料到有關部門辦理使用登記手續(xù),領取使用登記標志。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應為甲方提供符合出租條件的塔吊,應具備甲方需審核的原始有效的各類證明材料,提供基礎施工圖。

2、乙方負責該塔吊的維修保養(yǎng)、配件及維修費用。

3、乙方負責派技術熟練、有操作證的操作人員。如操作人員不稱職,甲方有權提出進行人事調整,乙方應支持配合。

4、乙方應按甲方指定的時間進行加節(jié)工作,甲方密切配合。

5、乙方應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確保設備在施工過程中正常運行,如因設備自身原因及操作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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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租賃協議書通用篇九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guī)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租用塔式起重機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塔機租賃型號、塔機總價值、工程名稱、地點。

1、出租方提供承租方塔機使用共臺價值為_________萬元整。

2、承租方施工工程名稱:_________。

3、承租方施工使用地點: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租金及起算日期

1、塔機租賃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塔機每月租金_________元,稅金由交納。

3、承租方租賃期限最少不得低于個月,不足個月按個月計算(租金);超越個月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

4、租金起算日期從塔機進場安裝、調試完畢后開始起算租金到塔機送到出租方指定地點止。承租方實際完工結算所欠出租方所有款項及費用,此租賃合同方可終止。

第三條、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甲方擁有該塔機的所有權。

2、乙方僅在租賃期內在本合同規(guī)定的范圍內,擁有該塔機的使用權。

第四條、押金、司機的工資及工作時間。

1、承租方和出租方簽字租賃合同后,地腳螺絲和底座送到工地時承租方交押金元整。塔機進入工地前承租方將進出場費全額支付給出租方。

2、出租方塔機司機人,每人每月工資元,司機工資和租金一起交付。由乙方負責食宿、工資及勞資關系于甲方無關。塔機司機若由承租方聘用他方人員,因司機未盡到法定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造成司機本人或第三人損害的由承租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租金支付時間和違約責任。

1、乙方每月5號前向甲方付清上月租金;資金不到位,雙方協商解決,甲方并有權單方面停機(停機期間繼續(xù)計租);因此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承租方承擔。

2、最后退場承租方所欠租賃費時,以實際租賃天數計算費用,租賃期間的電費由承租方承擔。合同期滿后,塔機退場時承租方必須提供拆卸條件,如因建筑物或高壓電網導致無法拆卸,或因承租方在施工所在地與相關部門或個人發(fā)生經濟糾紛及其它原因導致出租方無法拆卸塔機,塔機租賃仍然按照合同計算租賃費。

3、在拆除塔機的前一天乙方無條件付清所欠租賃費及所有款項費用,出租方塔機方可退場。否則,仍然按照合同計算租賃費;直到所欠費用結清。

第六條、相關費用。

1、塔機進、退場、運輸費用由承擔,安裝和拆卸塔機的汽車吊由承擔,審驗費用由承擔。

2、如因工地選址或設計變更導致無法使用25噸汽車吊作業(yè)時,由承租方提供適合安裝、拆除塔機的.場地及更大型號的汽車吊,汽車吊由承租方提供,出租方免費使用。如因承租方制作的塔機基礎不均勻下沉導致塔機需要重新安裝,由此發(fā)生的所有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第七條、甲乙雙方安全責任和義務、機械損毀責任歸屬。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出租方負責對塔機進場和退場(來回運輸、安裝、拆卸、調試、附強拆卸和安裝、日常頂升、日常維修等)。

2、出租方只提供附強鋼管,如樓房建筑于塔機距離超出部分需要加長鋼管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3、承租方負責對塔機司機的管理及日常的保養(yǎng),承租方建立健全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制定安全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損失。

4、出租方對塔機的日常維修,應在承租方休息期間進行,塔機小修一天內完成;大修三天內完成,每超出一天扣除當日租金,但對工地造成的損失出租方不予賠償。

5、塔機司機操作按照塔吊司機“十不準”進行作業(yè)。

二、承租方責任:

1、承租方負責對安裝、拆卸塔機工作范圍內的電纜、房屋、人行道等按照有關管理部門規(guī)定支搭防護措施,樹立安全提醒標志。如果工地周邊有高壓電纜,工地必須在吊鉤下配置絕緣帶,并要求司機進行操作。

2、承租方必須保證在塔機安裝前,電源設施齊全,配備專職信號員,電纜線接到塔機前,配置配電箱和150安漏電保護器一個。

3、在出租方塔機還沒能安裝完畢、現場調試還不能正常運轉,私自提前使用,塔機所造成的機械損失和事故由承租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4、承租方負責塔機基礎制作,基礎預埋螺栓及地腳。附強所需建筑上預留孔、附強預埋鐵件(預埋鐵件由承租方提供,承租方負責安排人員預埋)。塔機在退場,如不能按出租方提供的原數量及時歸還給出租方,承租方按照廠方規(guī)定的價格理賠給出租方。

5、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塔機設備產權歸出租方所有,未經出租方同意不能擅自移動或處理出租方的塔機,更不能抵押或賣與他人。

6、承租方由于操作人員和指揮人員不按操作所造成機械設備損壞和損毀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的費用由承租方負責;塔機在安裝調試后所有限位器都處于工作狀態(tài),如承擔方私自調整塔機限位器和故意將線剪掉不使用限位器,發(fā)生一切責任事故和損失承租方承擔全部責任。

7、承租方必須做好防盜工作,因塔機零部件被盜引發(fā)的誤工損失;給出組方造成的財產損失,由承租方按價賠償。

8、出租方和承租方必須無條件履行雙方約定的規(guī)章制度,若發(fā)生訴訟,勝訴一方所聘請的律師費、交通費、運輸費等費用全部由敗訴方支付。

第八條、停工處理解決方式。

1、如因不可抗拒原因停工,雙方協商解決。正常施工過程中因單方面原因(天氣變化、人為因素及施工方資金困難、開發(fā)商手續(xù)不全被近停工、秋收、收麥等)引起的停工費用由承租方承擔,塔機租賃仍然按照每月租賃費計算月租金。

2、承租方冬天年底停工,停機時間不計月租金。但停工時間不得超過60天;承租方必須書面或口頭通知出租方。雙方簽定停機時間協議方可生效,否則仍然按照月租金計算租賃費。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

出租方:_________(章)承租方:_________(章)。

簽訂人:_________簽訂人: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協議書通用篇十

出租方:(以下甲方)。

承租方:(以下乙方)。

根據國家《合同法》及有關規(guī)定,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條款:

一、甲方將租給乙方,經乙方安裝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則,后果自負。

二、租賃時間(租賃費起止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送還之日止(最多扣減春節(jié)期間2月份一個月時間,春節(jié)放假時間不足一個月按實際停用天數計算,使用期不足半年按6個月計算)。

三、本合同附件,發(fā)貨單、驗收單、對賬結算單均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租賃期間,乙方對租賃物品要妥善保管并負責維修、保養(yǎng),交回時必須完整清潔,如有損壞、變形、保養(yǎng)不善或零部件缺失等情況,要按租賃物的原價賠償給甲方。

五、租賃期間乙方要嚴格按照所租物品的操作規(guī)程、保養(yǎng)要求操作使用,在此期間如有安全事故發(fā)生,責任由乙方負責,由此造成的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六、租賃物由甲方負責裝車、運送至乙方指定地點,用完送還時由乙方負責裝車、運送至甲方指定地點(不超出范圍),租賃物交驗地點由甲方指定。裝車費及運輸費用甲、乙方各承擔一次。甲方不負責設備自身的安裝及拆卸。

七、租賃時乙方交付押金___元,并提供證明信及身份證等手續(xù),租賃費每月結算一次并給付上月產生的費用,送還物品時必須結清租賃費,如有拖欠,乙方須承擔每日‰滯納金。乙方如拖欠租賃費超過60天,甲方有隨時收回租賃物的權利,且由乙方負擔因此產生的維修、拆卸設備、裝卸車等費用。

八、乙方租賃的甲方設備需設專人持證操作,因操作人無證上崗,違章作業(yè)而對租賃物造成損壞,所產生的責任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九、租賃物品的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轉租、轉讓、抵債,更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甲方有隨時收回租賃物的權利,否則,將按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其責任。

十、解決合同糾紛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fā)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簽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文檔為doc格式。

塔吊租賃協議書通用篇十一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雙方同意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條款由甲方租給乙方下列財產:

名稱規(guī)格型號單位數量每月租金進出場費及拆裝費租憑物塔吊價值(元)。

塔吊qte-5513臺3每臺每月25000元55萬元/每臺。

第一條、乙方同意按合同規(guī)定的租金執(zhí)行,每月1日—5日給算一次上月所的生的租金,所產生的租金不含稅費和發(fā)票費用,乙方不得拖欠,如有拖欠每日加收全部租金的百分之一租金賠償給甲方,塔吊基本高度為12節(jié),超出高度加節(jié)另附租賃費,每節(jié)每天30元,每套附墻每天30元,加節(jié)加附墻以甲方通知單為準。甲方所出租的塔吊以廠家出廠時的基本配置為標準出租給乙方,不含其它附屬配置。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天,(自20xx年8月29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根據租用財產數量,雙方商定預交押金元,(所租財產未退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金)。

第四條、甲方塔吊司機3人由乙方負責食宿及安全管理,如因非本吊車司機操作吊車發(fā)生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乙方制定的各項安全制度甲方要積極配合,服從乙方人員的指揮,按時作業(yè),保證乙方在工作中正常使用,乙方輔助作業(yè)人員將所吊物件捆扎牢固,必須符合操作規(guī)程標準,如發(fā)生松散落物發(fā)生的'事故或乙方指揮不當發(fā)生的事故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基礎圖紙做好基礎,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如因基礎不標準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乙方租用期間甲方必須保證吊車正常運轉,及時辦理安檢手續(xù),保證作業(yè)時間,出現故障及時搶修乙方必須配合協助,因故障導致停工每天不得超過12小時,如超過扣除甲方當天租賃費。

第七條、塔吊設備產權甲方所有,乙方在租用期間僅擁有使用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動或處理甲方擁有的塔吊機,更不得抵押或賣與他人,租賃期滿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或阻止甲方拆除所租塔吊,若出現本條所描述的情況視為乙方自愿同意按甲方塔吊的價值購買此塔吊,并及時付款,未到合同期滿退還所租塔吊,按原約定租期計算租金。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此合同履行地為銀川市本合同未盡事宜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如需安裝監(jiān)控設備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自己安裝。

第九條、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以后發(fā)生業(yè)務不另簽合同,一律按此合同執(zhí)行。

第十條、冬季停工乙方向甲方報停工時間,由甲方負責人確認為準,否則視為乙方正常施工。如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方式執(zhí)行,冬季停工不予報停,繼續(xù)向承租方收取租費。

第十一條、運輸方式: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施工現場、并負責安裝調試,退還撤離施工現場由甲方負責,所產生的費用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元,如乙方未按時支付,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十二條、補充開之日期從開工。

 

塔吊租賃協議書通用篇十二

9、協助保管塔機,以防失竊、人為破壞;。

六、乙方責任。

1、每臺塔機配備持證和技術操作有經驗的司機負責開機,司機工資由甲方承擔。

2、負責塔機進退場的發(fā)貨、收貨清點及進退場運輸過程中的裝卸車的安全。

3、按照有關塔機維修保養(yǎng)規(guī)范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負責租賃內塔機的日常管理、維修及安全操作。

4、乙方維修人員應做到及時服務,在接到故障通知后迅速來到現場排除故障,若每次因故障維修超過24小時仍不能修復塔機,則扣除當天租金(雙方必須在每次停機超過24小時辦理停機簽證手續(xù))。

5、乙方司機及安裝維修人員應遵守甲方的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調度以滿足施工需要(包括加班),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誤施工生產。

6、乙方提供的塔機必須保證質量合格,機械狀況完好。并向甲方提供完備的技術資料和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檢查及相關資料。

7、因乙方塔機司機違章操作與塔機自身質量問題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8、負責提供塔機基礎設計相關參數和預埋螺栓的安裝作技術指導。

七、其他約定事項。

2、塔機的安裝位置由乙方根據現場條件、建筑物特點進行布置,當附墻距離大于3.5米時由甲方協助相關技術人員進行計算,并出具相應的技術文件書,以此確定附墻方法及附墻桿件制作,其附墻桿件制作、安裝所需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3、雙方必須嚴格按照有關安全規(guī)程及相關規(guī)范進行管理和作業(yè),若發(fā)生安全事故,則分清責任,如因塔機本身質量問題或塔機司機違障操作及塔機在裝拆過程中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雙方若有爭議,則按當地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仲裁結果執(zhí)行。

4、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任意加設或拆除塔機上的零件及標志、標識等,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5、如因甲方或工程停工造成塔機停機,停機期間租金照計。

6、塔機在正常使用過程中的附墻及頂升加高所需的時間在計算租金時不得進行扣減計算;。

7、本。

為連續(xù)不間斷租賃合同,不因節(jié)假日或氣候等任何原因扣減租賃時間和租金。

9、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指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造成的塔機損壞及安全事故,各方均承擔屬于自已范疇內的損失及責任。

10、乙方新塔機制作配重時所需的材料、人工由乙方負責,甲方協助完成;。

11、乙方及時配合指導甲方做好塔機基礎的施工工作;。

12、乙方全權委托先生對該工程塔機租賃期間的全部工作及收款事務,其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1、因本合同產生的糾紛,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無法達成一致時則通過司法途徑由工地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處理。

九、附則。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租賃完畢甲方付清所有款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甲方):

租賃方(乙方):

甲方工程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塔機事宜,根據《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雙方議定本租賃合同事項條款如下:

一、租賃塔機名稱(型號、規(guī)格):qtz63(slp5013)。

二、租賃時間:乙方設備進場安裝完畢雙方自檢合格之日起至甲方通知拆除當天為止。

三、預計工期:12個月(如果甲方原因使用不滿三個月按三個月收費)。

四、收費標準。

1、塔機月租金元/月。

2、塔機操作費:前期2人操作,每月工資3500.00元,增加到四人操作每月工資4500.00元(兩個操作人員,兩個指揮人員)。

3、最后不足一月使用時,按日租金計算。

五、付款方式:(本條款按第四條收費標準逐臺核算);。

1、塔機進出場費共貳萬捌仟元整,乙方設備進入施工現場甲方支付進出場費壹萬伍仟(15000.00)元,安裝完畢雙方自檢合格后支付進出場費余款13000.00元。

2、塔機安裝完畢并經甲方監(jiān)理和乙方驗收合格之日一個星期之后第一天起算租金。

3、塔機租金從正式起動計算之日90天支付一次,拖欠時間超過5天,乙方將按租金20%天收取滯納金,拖欠時間超過7天,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4、操作人員工資當月發(fā)放,超過十天,操作人員有權停機,

六、甲方權利及責任:

1、甲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該塔機在合同期限內使用權屬甲方。

2、塔機安裝期間,甲方應按照乙方提供的需要制作塔機基礎,基礎應達到《塔要使用說明書》及有關技術要求,并對制作塔機基礎負責,同時提供安裝時間、電源,租賃過程中吊鉤以下(除料斗外)部件費用由甲方承擔。工地塔機日常保養(yǎng)所須的油料及配件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保證塔機24小時正常工作。

4、甲方有保護塔機的責任和義務,如果甲方現場管理人員違章指揮,乙方有權拒絕吊運。

5、甲方在使用塔機計費結束前,應提前十天書面通知乙方,并保證該塔機正常拆出的障礙物已清除,拆塔道路暢通,免費提供拆塔所用的鋼管及架子,配合乙方共同完成拆塔工作。租賃截止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截止時間(并付清租賃費時間)為準,該時間為計費結束時間。

6、租賃期間甲方應按照有關施工法規(guī)定及工地管理。

規(guī)章制度。

以及塔機操作規(guī)程對塔機操作人員進行嚴格管理并將操作人員的每月考勤及工作表現評述及時反饋乙方。

七、乙方權利及責任。

1、該塔機產權屬乙方。

2、乙方負責塔機的安裝調試,在本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達到運行標準。

3、乙方應保障該塔機正常運行,若出現故障,應立即組織力量維修排除,一般故障必須在5小時內排除,較大的故障在48小時內排除,若超過48小時,按日租金3倍扣除租金。每月不得超過一次,乙方塔機每月有2天維護保養(yǎng)時間(保養(yǎng)時間必須征得甲方同意)。

4、乙方操作人員應與甲方簽訂有關上崗手續(xù),認真執(zhí)行甲方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服從甲方的正確指揮及工作安排,乙方操作人員離開工地,必須征得甲方主管同意。

5、在租賃期間,如乙方塔吊因本身機械因素(含塔吊倒塌、塔身斷裂、大臂斷裂等),造成的財產損失及人員傷亡事故,應由乙方承擔并負責賠償。

6、塔機使用的相關手續(xù)由乙方辦理,保證甲方正常施工,如因乙方塔機證照不全,造成停工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八、補充協議:

1、乙方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照塔機的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如因乙方操作員操作失誤造成的人員傷亡及損壞甲方財產,造成的一切損壞由乙方全部承擔。

2、乙方操作人員由甲方提供食宿,不另收費。

3、第一次安裝高度30米,增高費從增高之日起,每增高一節(jié)(2.0米),每節(jié)每月增加壹佰伍拾元計算,附墻按250元/道月租費(兩道)。

4、此塔機租賃價格乙方不開具發(fā)票。

九、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支付定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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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租賃協議書通用篇十三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塔吊租賃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 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方式: 包安裝、包機械、包資料、包檢測、包維修、包操作、包食宿、包安全 、包撤出 。

1、期限:租賃期暫定12個月(最短工期6個月)。租賃日期計算:塔吊安裝、調試正常并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交付使用之日起計至甲方通知拆除之日止(臨時啟用或者春節(jié)期間不計租賃費)。安裝期應在塔機基礎澆灌完成 天內完成。

2、租金費用:租金包括每臺塔機合格開機操作工人工資、施工期間標節(jié)頂升加固及操作等,所有維修保養(yǎng)和配件費用、安全施工措施費、保險費、檢測費、資料費、食宿、暫住戶口登記費、勞動、安全部門檢查等所有費用在內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塔機進、出場費用、安裝費、拆卸費、運輸費、塔機預埋件費用及辦理備案手續(xù)等費用按每臺計算: 元/臺 。并由具有專業(yè)資質的單位進行包安全操作。

3、塔吊自檢合格后,憑雙方在“機械交接單”上簽字確認的日期為塔吊開始計租日期。

1、進出場等費用:塔機進場安裝完成并取得甲方認可,承租方付一半給出租人該型號塔機進出場費。

2、租金:樓層達到主體封頂后甲方支付給乙方前期租金的50%,主體竣工驗收后支付給乙方使用合計租金的80%,佘款在塔吊拆除后三個月內付清。

1、根據乙方所提供的廠家塔機基礎圖紙要求,負責塔吊基礎施工,協調乙方作好地腳預埋件的預埋和塔吊附著臂預埋件加工制作、安裝、拆除。

2、負責塔機安裝、拆卸場地障礙物的清理,并提供電源至塔機附近。

3、對乙方工人違反有關規(guī)章制度及合同條款時有單方處置的權力。

4、負責協調塔機吊運次序。

1、確保所提供的塔吊設備性能安全可靠、零部件齊全(包括基礎及附墻預埋件、連墻桿等)。

2、嚴格按照國家相關部門規(guī)定的安裝、操作及拆卸安全規(guī)范、規(guī)程要求進行安裝、操作及拆卸。

3、負責塔吊機安裝、拆卸施工方案編制審批備案手續(xù)、其申報驗收手續(xù)辦理及特種機械檢測。

4、提供安裝、拆卸的企業(yè)資質、營業(yè)執(zhí)照、拆裝操作證、現場管理班子名單及拆裝等技術資料作為甲方工程入檔資料,并配備具有上崗操作證且經驗豐富的開機操作工,操作工必須24小時隨叫隨到,操作工不能故意窩工,由于操作工造成的原因,損失乙方負責.

5、服從甲方的安排與管理,并按甲方協調要求各工種的物料吊運,確保施工按計劃,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對沒有配合甲方的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辭退更換該人員。

6、負責填寫塔機的安裝及運行記錄,確保塔吊的常規(guī)保養(yǎng)和及時維修(含更換零配件,但塔吊的常規(guī)保養(yǎng)、頂升加固應利用空閉時間進行且不耽誤甲方工期)。

7、本租金價已含安全生產費用,乙方應采取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管理、安全教育、安全督促、施工人員人身保險等均由乙方自行組織實施。乙方若在施工過程中發(fā)生不安全事故(包括乙方工人和第三方受傷害人),乙方應負責及時處理并承擔所有責任包括經濟責任,若乙方未能及時處理引起爭議影響甲方聲譽和工程進度,甲方有權從乙方租金款項中先行扣付賠償給乙方工人或第三方。

8、負責操作、指揮人員的安全教育、班前教育、辦理班組人員的暫住證、勞務、計生、上崗證等手續(xù)及費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拆機通知后伍天內必須進場拆運完成,若乙方不能及時拆運,每延誤一天應賠償甲方人民幣500元。超過拾天,甲方有權組織拆運,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因場地無法拆除、安裝,均由甲方負責)。

1、若塔機發(fā)生機械或電路故障等,乙方應及時組織人員搶修,并確保5小時內完成。如影響甲方正常施工超過8小時,甲方有權扣除影響當班的租金;一個月內影響甲方正常施工超過72小時,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十天租金。

2、乙方施工中應教育工人遵紀守法、文明施工,遵守工地安全、文明管理規(guī)定。與各施工班組團結協作。若本班組吵架、斗毆的每人次予以罰款陸壹仟元,與其它班組吵架、斗毆、群架的,不管事由與否,每人次罰款壹仟元。情節(jié)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3、乙方操作人員不得違規(guī)操作,如發(fā)現有違規(guī)操作一次處罰貳佰元。

4、乙方人員上下班途中任何事故與甲方無關。

5、本合同承包內容嚴禁轉包。如乙方違約轉包,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所簽的合同。合同內所有費用按 50 %結算,同時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所有的損失。

1、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期付款,乙方有權拒絕操作。

2、乙方不按本合同規(guī)定違約的,應賠償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本合同履行中未盡事宜或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貳份,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

塔吊租賃協議書通用篇十四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施工中需要塔吊,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雙方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和合同法中《租賃合同》的有關條款,就甲方要求增加的塔吊有關事宜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第1條:租賃設備概況。

序號。

設備名稱。

型號。

數量(臺)。

吊鉤高度。

臂長(m)。

基礎方式。

第2條:費用組成。

塔吊月租費包括在使用過程中的一切維修保養(yǎng)費用和每臺塔吊3個司機的人工費等。

第3條:費用的組成及結算方法。

3.1費用的組成原則。

3.1.1本合同各項費用是依據由乙方編制甲方審定的設備施工方案,在參照了當期當地同類設備市場租賃價格后雙方所商定的。若未發(fā)生3.1.2條款中所列各項,價格一旦確定,則合同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增減各項費用。

3.1.2若發(fā)生下列內容,所增減的費用雙方另行協商。

由于甲方原因,所租設備改型或設備參數增加或降低。

由于現場原因,原設備施工已無法實施。

由于現場原因,設備在報停后無法及時降拆、退場的。

3.2停置處理。

3.2.1塔吊進場安裝完畢,驗收合格后,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設備發(fā)生停置,則乙方按正常租賃費的50%計取費用。

3.2.2塔吊在租賃期間,由于非乙方原因,塔吊如果要發(fā)生連續(xù)15天以上的停置(不含15天),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塔吊可以按照停置處理,停置期間乙方按照正常使用的月租費的50%計費;如果設備發(fā)生15天(含15天)以下的停置,乙方按照正常的租費計費。

3.2.3如果設備要發(fā)生冬停,塔吊乙方按照正常租金的45%計費。

3.2.4塔吊書面報停后,由于非乙方原因造成設備延期退場,則乙方按照正常租賃費的40%計費。

3.2.5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報停或啟用設備。

3.3費用支付。

3.3.1費用計取時間:塔吊從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至項目經理部書面停止使用之日止。

如果設備驗收合格后,甲方沒有啟用該設備,則從上述之日到正式啟用之日視為設備停置期間,乙方按照本合同的3.3.1條執(zhí)行。

塔吊安裝完畢,甲乙雙方應該及時組織驗收,非乙方原因,甲方應該在安裝完畢2日內同意驗收,否則,從安裝完畢后的第3天塔吊開始計取租賃費。

甲乙雙方約定,設備租賃不足整月的.計費方法,按照相應設備的月租費除以當月天數換算成的日租費,乘以天數。

3.3.2租賃費支付。

租賃費按月支付。每月5日前,乙方向甲方遞交當月結算單,甲方經審核簽字后于當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當月費用。

3.3.3設備進出場費:設備安裝驗收合格后,甲方隨當月租賃費支付乙方全部進出場費50%,設備拆除后,隨當月租賃費支付余下50%的進出場費。

第4條甲方責任。

4.1負責審定乙方編制的《設備安裝拆除技術方案》和其它涉及設備正常使用的有關技術方案,方案一旦審定,雙方應嚴格按照方案實施。甲方負責設備的現場定位和基礎施工,達到方案要求,并承擔相應責任。

4.2確保設備進出場道路暢通和設備安裝、降拆所必需的操作面。

4.3塔吊使用過程中的吊鉤以下的各種吊具由甲方解決。

4.4負責現場安全管理和機械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及任務交底。

4.5負責機械設備在現場停置期間的保衛(wèi)工作和機械設備的防護工作。

4.6甲方負責協調與周邊的關系,保證設備運轉不受影響.

4.7甲方無償為乙方人員提供工具房和宿舍,為乙方駐場人員創(chuàng)造飲食條件和取暖條件,飲食費用自理。

4.8提供滿足設備正常使用所需的一次電源,一次電源箱距離機械設備中心不超過5米,電壓確保在361v-399v范圍內,設備發(fā)生的電費由甲方承擔。由于現場電壓不穩(wěn),造成設備損壞,由甲方負責修復或賠償維修費用。

4.9負貴搭拆設備工作范圍內的安全防護和環(huán)保防護,保證達到相關標準。

4.l0甲方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雙方約定的用途和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進行指揮作業(yè),禁止違章指揮,甲方承擔違章指揮引發(fā)的安全責任。若未按雙方約定用途和設備的操作規(guī)程進行指揮作業(yè),乙方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操作,并照常收取租賃費用。

4.11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及時足額支付乙方租賃費用。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按合同付款期限支付乙方費用,乙方可在遞交當期結算單25天之后暫停為甲方服務。

4.12設備拆除退場前3日內,甲方應該付清全部費用。

4.13甲方對于乙方的任何罰款,甲方應該在罰款單開具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乙方,否則,乙方視為罰款無效.

4.14甲方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責任。

第5條乙方責任。

5.1根據施工現場的條件和甲方的要求,編制塔吊技術方案。乙方保證向甲方提供的設備符合行業(yè)規(guī)定。

5.2負責設備的進出場(進場運輸、安拆和退場運輸),嚴格按照甲方審定的技術方案進行施工。

5.3根據甲方的工作負荷情況提供足夠用的塔司,如為滿足項目24小時施工需要,保證配備每塔3名司機。

5.4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技術達到行業(yè)管理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向甲方吃、拿、卡,要。由于司機服務配合不按服務規(guī)范要求進行或其他原因,不能滿足甲方要求,甲方有權提出更換司機。

5.5定期對設備進行維修保養(yǎng),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轉,承擔設備在正常使用情況下的維修保養(yǎng)費用。

5.6設備發(fā)生故障后,乙方應迅速組織搶修,由于故障原因造成每臺設備停止使用每月累計不得超過24小時,否則,甲方有權扣除超過期間的相應設備的租賃費,扣減費用按照日租費乘以超過期間天數的兩倍計。

5.7乙方人員進入甲方現場應遵守現場規(guī)章制度,聽從甲方指揮、安排。

5.8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進入現場的塔吊進行管理。

5.9負貴設備司機操作過程的安全技術交底。

5.10乙方承擔由于設備本身問題或司機誤操作引發(fā)的安全責任。

第6條爭議。

6.1本合同在執(zhí)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其它機構解決。

第7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7.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如發(fā)生方案變更、增項,雙方以書面形式簽字認可后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雙方完成約定工作內容,費用全部結清后即告終止。

第8條合同份數。

8.1本補充協議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8.2本補充協議副本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塔吊租賃協議書通用篇十五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在關規(guī)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設備租賃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使用單位:

1.4設備概況(見下表)

名稱型號

設備編號

數量

單位

臂長(m)

高度

進出廠費(萬元)

每月租費(萬元)

第二條租賃期限

2.1根據工程情況,租賃期限暫定為:年月日開始至年月日終止。(注:開始計費時間以設備安裝調試驗收合格之日起至工程完工承租通知拆除之日終止。如若使用時間超出合同規(guī)定時間,則以實際發(fā)生時間計算,租賃費用及其它合同條款不變。)

第三條設備租賃取費標準

3.1設備進出場費:元。(大寫:)

3.2設備租賃費:元/月。(大寫:)詳見1.4條款。

3.3租賃費中包括以下內容:設備及附屬材料的使用費用:機械設備維修及保養(yǎng)費用:司機工資以及獎金。

3.4國節(jié)假日、停工、停電、停水、塔基整修、大風大雨、非出租方原因造成連續(xù)停機7天以內,不減少租費,7天以上按60%收費。冬季停機按收取停機費。

第四條租金的支付

4.1設備進出場費:設備安裝調試合格驗收后,承租方即一次付清。

4.2設備租賃費按每月支付,每月30日前支付,否則出租方有權停機,后果由承租方負責。

4.3工程完工后,機械設各出廠前,承租方要一次性結清剩余所有租費;如不能結清,出租方有權不拆除設備,其后果由承租方一方承擔,每逾期一天,出租方有權加收的違約金。

4.4結算方式:以支票支付。

第五條出租方的責任

5.1向承租方提供各種手續(xù)齊全,且性能良好的設備。

5.2根據現場及地質情況,向承租方提供基礎處理方案及圖紙,并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5.3對設備的基礎進行驗收,合格后負責設備的安裝調試并參與聯合驗收。

5.4按照機械設備維修保養(yǎng)制度,對機械進行維修和保養(yǎng),保證機械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

5.5配備足夠的有本市操作證的操作人員,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積極配合施工,保證24小時服務,隨叫隨到,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操作,在設備性能允許的范圍內滿足施工要求,不得故意刁難用戶,否則承租方有權進行批評或按職工管理條例進行處罰,直致更換工作人員。

5.6設備進場后,根據現場施工情況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吊裝技術交底……

5.7設備若出現故障,應積極進行搶修,凡因故障停機連續(xù)超過6小時以上,承租方有權扣除相應的租賃費用。

5.8承擔因操作人員違章操作、機械故障而造成的事故損失。

5.9每月向承租方了解設備及操作人員的工作情況,虛心聽取用戶意見,滿足用戶的合理要求,不斷改進工作,提高服務質最。

第六條承租方責任

6.1按照出租方提出的要求清理現場、道路,準備專用配電箱,負責接通電源。

6.2負責確定基礎的位置、類型及方位,進行基礎勘探,并根據出租方提供的基礎圖紙及安全技術交底,編寫基礎施工方案,負責基礎施工。

6.3負責硅基礎的實驗,并將實驗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出租方,以便于基礎的驗收和設備安裝。

6.4負責設備及其附屬材料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如果發(fā)生丟失承租方負全部責任。

6.5對機械設各工作半徑內且影響其安全工作的,變壓器、高壓線、房屋、人行通道等進行防護。因防護不當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負責。

6.6承租方配備足夠的專職指揮人員、信號工、掛鉤人員,且必須持證止崗,配戴明顯標服飾,以便于安全工作。因無證指揮、違章指揮造成的損失,由承租方負責。

6.7如若機械設備需要項升、錨固、加固高,承租方應提前五天通知出租方,以便工作安排。錨固前按規(guī)定的技術要求搭好腳手架、平臺、頂升、錨固時應給出租方工作人員留出足夠的`施工時間。

6.8向出租方司機提供食宿條件。

6.9吊鉤以下的吊索、扁擔、灰斗、磚籠、卡環(huán)等,山承租方配備,因吊索具出現問題造成事故,承租方負全部責任。

6.10承租方負責牽頭,組織承租方相關部門、項目有關人員、出租方及安裝單位共同對機械設備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啟用。啟用時承租方項目負責人須向出租方機長出具啟用通知書;報停時出具報停通知書。

6.11為保證機械設備安全正常的運行、提高服務質.承租方每周給24小的機械保養(yǎng)時間,具體保養(yǎng)時間視施工情況而定。

6.12為保證出租方更好的為施工服務,承租方項目負人應積極反饋現場司機的工作情況。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違約責任山違約方負全部責任。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8.1雙方協商解決

8.2協議下成,向當地法院申訴。

第九條其它約定事項

出租單位:

承租單位:(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塔吊租賃協議書通用篇十六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雙方同意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各項條款由甲方租給乙方下列財產:

第一條、乙方同意按合同規(guī)定的租金執(zhí)行,每月1日—5日給算一次上月所的生的租金,所產生的租金不含稅費和發(fā)票費用,乙方不得拖欠,如有拖欠每日加收全部租金的百分之一租金賠償給甲方,塔吊基本高度為12節(jié),超出高度加節(jié)另附租賃費,每節(jié)每天30元,每套附墻每天30元,加節(jié)加附墻以甲方通知單為準。甲方所出租的塔吊以廠家出廠時的基本配置為標準出租給乙方,不含其它附屬配置。

第二條、租賃期限為 天。

第三條、根據租用財產數量,雙方商定預交押金 元,(所租財產未退之前不得以押金抵租金)。

第四條、甲方塔吊司機3人由乙方負責食宿及安全管理,如因非本吊車司機操作吊車發(fā)生的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乙方制定的各項安全制度甲方要積極配合,服從乙方人員的指揮,按時作業(yè),保證乙方在工作中正常使用,乙方輔助作業(yè)人員將所吊物件捆扎牢固,必須符合操作規(guī)程標準,如發(fā)生松散落物發(fā)生的事故或乙方指揮不當發(fā)生的事故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必須按甲方提供的基礎圖紙做好基礎,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如因基礎不標準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乙方租用期間甲方必須保證吊車正常運轉,及時辦理安檢手續(xù),保證作業(yè)時間,出現故障及時搶修乙方必須配合協助,因故障導致停工每天不得超過12小時,如超過扣除甲方當天租賃費。

第七條、塔吊設備產權甲方所有,乙方在租用期間僅擁有使用權,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移動或處理甲方擁有的塔吊機,更不得抵押或賣與他人,租賃期滿乙方未及時通知甲方或阻止甲方拆除所租塔吊,若出現本條所描述的情況視為乙方自愿同意按甲方塔吊的價值購買此塔吊,并及時付款,未到合同期滿退還所租塔吊,按原約定租期計算租金。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此合同履行地為銀川市本合同未盡事宜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如需安裝監(jiān)控設備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自己安裝。

第九條、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以后發(fā)生業(yè)務不另簽合同,一律按此合同執(zhí)行。

第十條、冬季停工乙方向甲方報停工時間,由甲方負責人確認為準,否則視為乙方正常施工。如乙方未按合同付款方式執(zhí)行,冬季停工不予報停,繼續(xù)向承租方收取租費。

第十一條、運輸方式:甲方負責送貨到乙方施工現場、并負責安裝調試,退還撤離施工現場由甲方負責,所產生的費用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___元,如乙方未按時支付,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十二條、補充開之日期從開工。

負責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材料員:____________材料員: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塔吊租賃協議書通用篇十七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現甲方于工程建設的需要,特向乙方租賃塔式起重機以供其施工使用,根據《合同法》及相關規(guī)定的要求,就相關的租賃事項經雙方友好協商達到如下協議,希雙方共同遵守。

二、租賃期。

2.4、塔機進退場。

2.4.2、塔機退場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三、塔機租金、進退場費用、檢驗檢測費。

3.1、租金。

3.1.1、塔式起重機月租金為人民幣元整/臺機;

3.1.2、租金包括塔機使用費和維修檢修費,塔機司機工資由甲方負責;

3.3、進退場、地腳螺栓、附墻費。

3.4、以上費用均以不含稅人民幣計算,乙方只開具收款收據進行收款,甲方以現金、匯款方式將每次結算租金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6、本單價已含屬乙方人員之工傷保險費、醫(yī)藥、物價差、工人安全用品等費用。在施工過程中所發(fā)生的與乙方責任范圍相關的而使甲方先行墊付的費用,甲方有權從應付給乙方的租金額或費用中優(yōu)先扣除。

四、安裝、調試及驗收。

1、塔機的拆除由乙方委托有安裝資質的單位完成,并向甲方提交安裝(拆卸)方案及安裝單位資質證明資料,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并承擔裝拆過程中的相關安全責任。

2、塔機安裝完畢,乙方應按國家有關標準、規(guī)范及塔機《使用說明書》中要求進行調試和自檢,甲方配合按程序向有關部門申請報裝、報檢,直到領取塔機安裝使用合格證。

五、甲方責任。

1、塔機僅限于本合同約定的項目工程使用,甲方無權將塔機轉至另一工程使用;

6、按乙方提供的塔機平面布置圖、附墻預埋螺栓等要求進塔機基礎施工及附墻螺栓預埋;

9、協助保管塔機,以防失竊、人為破壞;

六、乙方責任。

1、每臺塔機配備持證和技術操作有經驗的司機負責開機,司機工資由甲方承擔。

2、負責塔機進退場的發(fā)貨、收貨清點及進退場運輸過程中的裝卸車的安全。

3、按照有關塔機維修保養(yǎng)規(guī)范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負責租賃內塔機的日常管理、維修及安全操作。

4、乙方維修人員應做到及時服務,在接到故障通知后迅速來到現場排除故障,若每次因故障維修超過24小時仍不能修復塔機,則扣除當天租金(雙方必須在每次停機超過24小時辦理停機簽證手續(xù))。

5、乙方司機及安裝維修人員應遵守甲方的現場安全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調度以滿足施工需要(包括加班),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誤施工生產。

6、乙方提供的塔機必須保證質量合格,機械狀況完好。并向甲方提供完備的技術資料和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檢查及相關資料。

7、因乙方塔機司機違章操作與塔機自身質量問題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8、負責提供塔機基礎設計相關參數和預埋螺栓的安裝作技術指導。

七、其他約定事項。

2、塔機的安裝位置由乙方根據現場條件、建筑物特點進行布置,當附墻距離大于3.5米時由甲方協助相關技術人員進行計算,并出具相應的技術文件書,以此確定附墻方法及附墻桿件制作,其附墻桿件制作、安裝所需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3、雙方必須嚴格按照有關安全規(guī)程及相關規(guī)范進行管理和作業(yè),若發(fā)生安全事故,則分清責任,如因塔機本身質量問題或塔機司機違障操作及塔機在裝拆過程中所造成的事故和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雙方若有爭議,則按當地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仲裁結果執(zhí)行。

4、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任意加設或拆除塔機上的零件及標志、標識等,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5、如因甲方或工程停工造成塔機停機,停機期間租金照計。

6、塔機在正常使用過程中的附墻及頂升加高所需的時間在計算租金時不得進行扣減計算;

7、本租賃合同為連續(xù)不間斷租賃合同,不因節(jié)假日或氣候等任何原因扣減租賃時間和租金。

9、若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指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造成的塔機損壞及安全事故,各方均承擔屬于自已范疇內的損失及責任。

10、乙方新塔機制作配重時所需的材料、人工由乙方負責,甲方協助完成;

11、乙方及時配合指導甲方做好塔機基礎的施工工作;

12、乙方全權委托先生對該工程塔機租賃期間的全部工作及收款事務,其身份證號碼:,聯系電話:。

1、因本合同產生的糾紛,雙方應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無法達成一致時則通過司法途徑由工地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處理。

九、附則。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租賃完畢甲方付清所有款項.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塔吊租賃協議書通用篇十八

甲方工程施工需要,向乙方租用塔機事宜,根據《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雙方議定本租賃合同事項條款如下:

一、租賃塔機名稱(型號、規(guī)格):qtz63(slp5013)。

二、租賃時間:乙方設備進場安裝完畢雙方自檢合格之日起至甲方通知拆除當天為止。

三、預計工期:12個月(如果甲方原因使用不滿三個月按三個月收費)。

四、收費標準。

1、塔機月租金___元/月。

2、塔機操作費:前期2人操作,每月工資3500.00元,增加到四人操作每月工資4500.00元(兩個操作人員,兩個指揮人員)。

3、最后不足一月使用時,按日租金計算。

五、付款方式:(本條款按第四條收費標準逐臺核算);。

1、塔機進出場費共貳萬捌仟元整,乙方設備進入施工現場甲方支付進出場費壹萬伍仟(15000.00)元,安裝完畢雙方自檢合格后支付進出場費余款13000.00元。

2、塔機安裝完畢并經甲方監(jiān)理和乙方驗收合格之日一個星期之后第一天起算租金。

3、塔機租金從正式起動計算之日90天支付一次,拖欠時間超過5天,乙方將按租金20%天收取滯納金,拖欠時間超過7天,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4、操作人員工資當月發(fā)放,超過十天,操作人員有權停機,

六、甲方權利及責任:

1、甲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該塔機在合同期限內使用權屬甲方。

2、塔機安裝期間,甲方應按照乙方提供的需要制作塔機基礎,基礎應達到《塔要使用說明書》及有關技術要求,并對制作塔機基礎負責,同時提供安裝時間、電源,租賃過程中吊鉤以下(除料斗外)部件費用由甲方承擔。工地塔機日常保養(yǎng)所須的油料及配件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必須保證塔機24小時正常工作。

4、甲方有保護塔機的責任和義務,如果甲方現場管理人員違章指揮,乙方有權拒絕吊運。

5、甲方在使用塔機計費結束前,應提前十天書面通知乙方,并保證該塔機正常拆出的障礙物已清除,拆塔道路暢通,免費提供拆塔所用的鋼管及架子,配合乙方共同完成拆塔工作。租賃截止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截止時間(并付清租賃費時間)為準,該時間為計費結束時間。

6、租賃期間甲方應按照有關施工法規(guī)定及工地管理規(guī)章制度,以及塔機操作規(guī)程對塔機操作人員進行嚴格管理,并將操作人員的每月考勤及工作表現評述及時反饋乙方。

七、乙方權利及責任。

1、該塔機產權屬乙方。

2、乙方負責塔機的安裝調試,在本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達到運行標準。

3、乙方應保障該塔機正常運行,若出現故障,應立即組織力量維修排除,一般故障必須在5小時內排除,較大的故障在48小時內排除,若超過48小時,按日租金3倍扣除租金。每月不得超過一次,乙方塔機每月有2天維護保養(yǎng)時間(保養(yǎng)時間必須征得甲方同意)。

4、乙方操作人員應與甲方簽訂有關上崗手續(xù),認真執(zhí)行甲方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服從甲方的正確指揮及工作安排,乙方操作人員離開工地,必須征得甲方主管同意。

5、在租賃期間,如乙方塔吊因本身機械因素(含塔吊倒塌、塔身斷裂、大臂斷裂等),造成的財產損失及人員傷亡事故,應由乙方承擔并負責賠償。

6、塔機使用的相關手續(xù)由乙方辦理,保證甲方正常施工,如因乙方塔機證照不全,造成停工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八、補充協議:

1、乙方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照塔機的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如因乙方操作員操作失誤造成的人員傷亡及損壞甲方財產,造成的一切損壞由乙方全部承擔。

2、乙方操作人員由甲方提供食宿,不另收費。

3、第一次安裝高度30米,增高費從增高之日起,每增高一節(jié)(2.0米),每節(jié)每月增加壹佰伍拾元計算,附墻按250元/道月租費(兩道)。

4、此塔機租賃價格乙方不開具發(fā)票。

九、本合同雙方代表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支付定金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租賃協議書通用篇十九

承租方(簡稱甲方):

出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和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本合同第1條所述設備(以下簡稱租賃設備或設備)的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乙方的營業(yè)執(zhí)照、機組人員的操作資格,以及市建委核定的特種設備檢測中心審發(fā)的各種有效證件和拆裝單位的拆裝資質證書復印件。

1.3、乙方保證提供的租賃設備經特種設備檢測中心合格檢測報告,技術性能良好。

2.1、約定交付時間和約定交付地點。乙方應在 年 月 日之前將租賃設備交付到位于 。

2.2、甲方變更上述約定交付時間和約定交付地點應提前14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無法交付租賃設備也需要提前14天書面通知甲方。因未能及時通知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給予賠償。

2.3、設備交付時,甲乙雙方應派代表清點設備及附屬配件,并填寫交接清單,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雙方代表的簽字時間為實際交付時間。

3.1、乙方應在2.1約定的交付時間14天以前向甲方提供準確的基礎制作圖紙和技術要求,并指派專業(yè)人員協助甲方完成設備基礎的施工工作。

3.2、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確定機械設備基礎施工方案并負責設備基礎的施工和提供汽車吊?;A驗收后將相關技術資料復印件由甲方蓋章或甲方代表簽名后交付乙方簽收,上述費用由甲方承擔。

3.3、甲方應向乙方出具一份現場平面圖,提供坐標尺寸及詳細的地質資料,標明設備位置。甲方負責提供專用的一級配電箱,負責接通電源,提供充足的組裝場地,保證設備進出場道路暢通和作業(yè)方便。若因現場不具備安裝、拆卸和設備運行條件而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3.5、設備安裝由乙方負責,拆立塔、裝卸車的機械費用由甲方承擔。

3.6、安裝完畢后,乙方負責驗收工作、組織驗收資料并承擔全部費用。甲方配合乙方進行驗收。應當有雙方代表參加驗收并在驗收報告上簽字,雙方各執(zhí)一份。

4.1、甲方應支付乙方設備進出場費 元(大寫: ),甲方應在設備進場時支付 元(大寫: )。

4.2、設備租賃期限暫定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設備月包干租賃費(不計加班)為每月 元 (大寫: )。

4.3、設備到場時甲方支付進出場費和前三個月的租賃費,以后費用按月結清。如甲方拖欠租賃費,乙方有權停塔,停塔期間照常收取租賃費,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4.4、本合同價格是甲乙雙方根據招標文件和乙方投標報價經充分協商確定。本合同價格己經充分考慮了施工中可能遇到的諸種復雜因素和一切必需的費用。除本合同中另有規(guī)定或經雙方協商變更,在合同履行期間不論發(fā)生其他任何情況任何一方均不得要求變更合同價格。

5.1、乙方負責租賃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服務。租賃期間的一切維修保養(yǎng)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2、設備發(fā)生故障,乙方維修人員白天應在8個小時之內趕到現場,最大限度地減少施工損失。乙方塔機故障維修保養(yǎng)而停機每月少于48小時,屬于正常維修,甲方不扣減租賃費用。因維修或保養(yǎng)停機每月超過48小時,超過部分按實際停機天數扣減租賃費用。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承擔因停機造成的其他損失。

5.3、乙方負責為租賃設備配備機組人員三人,其中包括機長一人。機組人員要接受甲方的指揮,配合施工,保證租賃期間24小時待命服務。對不遵守工地管理制度,無故刁難甲方施工人員的機組人員,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更換要求。乙方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應在48小時內予以更換。乙方配備的機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5.4、甲方應配備足夠的專職信號工、掛鉤人員,且必須持證上崗。信號工不得違章指揮。如因違章指揮或掛鉤不當造成的事故,一切后果由甲方負責。

5.5嚴禁甲方人員擅自操作、修理塔機。因甲方擅自操作修理塔機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擔。因甲方司機自己操作而發(fā)生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5.6、多臺設備作業(yè)時。甲方應制訂詳盡的作業(yè)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向信號工和機組人員作出書面安全交底。

5.7、甲方負責提供住宿,保證機組人員必要的休息。

5.8、當塔吊需要錨固(外用電梯需要接高)時,甲方應在7日前通知乙方 。 甲方應根據乙方提供的數據和需求,認真做好預留孔洞和作業(yè)平臺的搭設等準備工作。

5.9、乙方應保證機械維護保養(yǎng)制度的落實,使設備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tài)。機組應按照《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和gb5144——94《塔式起重機安全規(guī)程》的規(guī)定做好設備的日常檢查和月檢,認真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存檔。甲方有權檢查設備的運行檔案和日檢、月檢記錄。

6.1、在租賃期間乙方如將租賃設備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正式通知甲方,租賃設備新的所有權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繼續(xù)履行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

6.2、在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將乙方塔機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6.3、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轉移租賃設備;否則,因甲方擅自轉移設備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7.1、從租賃設備實際交付給甲方,到設備交還乙方為止,這一期間設備保管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7.2、租賃設備發(fā)生意外事故后,最終賠付責任按照甲乙雙方在事故中的實際責任負擔。

8.1甲方使用設備完畢,要求歸還設備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或甲方交付郵局的時間為租賃費計算的截止時間。乙方收到歸還設備的通知以后應在 24小時內到達設備現場與甲方辦理設備交還手續(xù)。甲乙雙方在清點設備以后要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各持一份。

9.1、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一方違約造成另一方損失或不能正常履約,守約方應當及時向對方提出書面材料,說明有關情況和索賠要求。收到此類資料的一方應當在7天內給予書面答復,超過7天不答復視為同意提出書面資料一方的要求。在守約方通知或應當知道對方違約的情況后28天后不向對方提出書面資料,視為放棄向違約方提出索賠請求。

9.2、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糾紛,先以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10.1、甲方指定 為乙方的履約代表,其在履約過程中的簽字與乙方蓋章或乙方法寶代表人的簽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履約代表的通訊地址: ,電話: 。

10.2、乙方指定 為乙方的履約代表,其在履約過程中的簽字與乙方蓋章或乙方法寶代表人的簽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履約代表的通訊地址: ,電話: 。

10.3、履約過程中發(fā)生文件傳遞應當用書面形式??梢越挥蓪Ψ铰募s代表簽收,或以掛號信或特快專遞的方式通過郵局遞交。按照上述地址將有關文件遞交郵局即視為文件己經送達。

10.4、甲乙雙方改變履約代表,應書面通知對方。因未通知對方而造成的損失或其他法律責任由未通知一方承擔。

11.1、雙方合作過程中,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作補充。

11.2、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二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價款支付完畢失效。

承租方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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