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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民庭社會實踐心得體會報告(優(yōu)秀11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11-11 12:11:47 頁碼:12
法院民庭社會實踐心得體會報告(優(yōu)秀11篇)
2023-11-11 12:11:47    小編:ZTFB

寫心得體會可以幫助我們更好地總結經驗,避免重復犯錯。在寫心得體會之前,我們應該先梳理好自己的學習或工作經歷。小編整理了一些關于心得體會的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借鑒。

法院民庭社會實踐心得體會報告篇一

從8月1日至8月20日,我實習結束了。曾對自己許諾要寫點什么?現在就來兌現的我的承諾吧!做事本來就是要有頭有尾,有始有終的,這是我一貫的原則。

經我同學老爸介紹,我進入法院實習并且被安排到民庭,因為民庭事情比較多,學的東西也比較多。我也有一張自己的辦公桌,面對著辦公室中陌生的面孔,我也不敢多說話只能呆呆坐在那邊。但人并不是那么不容易相處的,漸漸地我也活躍起來了。與人相處禮貌一點,嘴軟一點,勤勞一點,就會感覺人世間到處都存在溫情而不是冷漠。

隨著時間的流逝,我和大家都混熟了。帶我的兩位法官和藹可親,很好相處,第三天的時候,第一次跟著他們去“下鄉(xiāng)”(即傳送法律文書),跟隨著當事人的引導,汽車開到當事人家門口,可是家里空無一人,為了躲債吧!后來尋找到村支書了解情況,我第一次當了法官的書記員,寫“詢問筆錄”。第二次跟隨庭長一塊“下鄉(xiāng)”,其實下鄉(xiāng)也是法律上的一個程序,具體來講就是當事人收不到傳票而送達的。

每天上班,坐在辦公室里的時間最多了,看看卷宗、整理案卷、了解法律程序等等,我那時嘴巴也挺軟的,不懂就問,多問多學點,知道就越來越多了。當然,有時候幫法官拿些材料,蓋公章,寄法律文書的活兒。一般來講,當事人都是先到辦公室里說明情況、訴說案情,了解一些具體的法律程序,而法官一向貫徹“調節(jié)為主,判決為輔”的原則。因此每天都可以聽到很多故事,也學學法官調節(jié)的本事。

因為我是在民庭里實習,每天所接觸的案件一般是勞動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借貸糾紛、離婚案件。而在此我不得不多提到離婚案件,第一天上班,打開抽屜看到一份2023年度各類案件報告總結,其中離婚案件占據大部分,這又說明了什么呢?不免讓我十分震憾!當我看卷宗的時候,我都會十分留意離婚案件的判決書所述的理由,有以下幾點:1、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沒有感情;2、父母之命,媒灼之言;3、婚外情;4、夫妻吵架算正常,但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那就算不正常了(吵架問題)5、婆媳關系緊張引起夫妻感情不和。因此,告誡廣大朋友,不要拿感情開玩笑,視婚姻如兒戲,請謹慎對待,認真經營。

最后來談談法官吧,兩位平時可敬可親的法官在法庭上可是很嚴肅的哦,我也好幾次去聽庭,看著他們在法庭上專注的眼神,威嚴的口氣讓人佩服萬分。但話又說回來,法官不是那么容易當的,平時都得兩面受氣,一方面是受當事人的氣,一方面又得受律師的氣。記得一次要開庭了,一位老律師沒準備好材料,法官用嚴厲的口氣叫她去補辦,搞的那老律師很沒面子,庭后到我們辦公室里對法官抱怨起來了(可能他們也挺熟的,不過那位老律師還真有個性,呵呵),因此,當法官不是那么容易的?。?!

其實,上回我們學校組織到福州市中院旁聽時,看著那法庭上的種種不該的情形,我就對法院失望了。這回到法院實習,漸漸刷去不好的陰影,重新正視法院,但畢竟這回是基層法院,也有很多不足的地方(指在設備上),因此也不能要求的太高,就讓我心目中法院的形象長留吧,也希望下回能到檢察院去試試!

法院民庭社會實踐心得體會報告篇二

從8月1日至8月20日,我實習結束了。曾對自己許諾要寫點什么?現在就來兌現的我的吧!做事本來就是要有頭有尾,有始有終的,這是我一貫的原則。

經我同學老爸介紹,我進入法院實習并且被安排到民庭,因為民庭事情比較多,學的東西也比較多。我也有一張自己的辦公桌,面對著辦公室中陌生的面孔,我也不敢多說話只能呆呆坐在那邊。但人并不是那么不容易相處的,漸漸地我也活躍起來了。與人相處禮貌一點,嘴軟一點,勤勞一點,就會感覺人世間到處都存在溫情而不是冷漠。

隨著時間的流逝,我和大家都混熟了。帶我的兩位法官和藹可親,很好相處,第三天的時候,第一次跟著他們去“下鄉(xiāng)”(即傳送法律文書),跟隨著當事人的引導,汽車開到當事人家門口,可是家里空無一人,為了躲債吧!后來尋找到村支書了解情況,我第一次當了法官的書記員,寫“詢問筆錄”。第二次跟隨庭長一塊“下鄉(xiāng)”,其實下鄉(xiāng)也是法律上的一個程序,具體來講就是當事人收不到傳票而送達的。

每天上班,坐在辦公室里的時間最多了,看看卷宗、整理案卷、了解法律程序等等,我那時嘴巴也挺軟的,不懂就問,多問多學點,知道就越來越多了。當然,有時候幫法官拿些材料,蓋公章,寄法律文書的活兒。一般來講,當事人都是先到辦公室里說明情況、訴說案情,了解一些具體的法律程序,而法官一向貫徹“調節(jié)為主,判決為輔”的原則。因此每天都可以聽到很多故事,也學學法官調節(jié)的本事。

因為我是在民庭里實習,每天所接觸的案件一般是勞動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借貸糾紛、離婚案件。而在此我不得不多提到離婚案件,第一天上班,打開抽屜看到一份2023年度各類案件報告總結,其中離婚案件占據大部分,這又說明了什么呢?不免讓我十分震憾!當我看卷宗的時候,我都會十分留意離婚案件的判決書所述的理由,有以下幾點:1、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沒有感情;2、父母之命,媒灼之言;3、婚外情;4、夫妻吵架算正常,但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那就算不正常了(吵架問題)5、婆媳關系緊張引起夫妻感情不和。因此,告誡廣大朋友,不要拿感情開玩笑,視婚姻如兒戲,請謹慎對待,認真經營。

最后來談談法官吧,兩位平時可敬可親的法官在法庭上可是很嚴肅的哦,我也好幾次去聽庭,看著他們在法庭上專注的眼神,威嚴的口氣讓人佩服萬分。但話又說回來,法官不是那么容易當的,平時都得兩面受氣,一方面是受當事人的氣,一方面又得受律師的氣。記得一次要開庭了,一位老律師沒準備好材料,法官用嚴厲的口氣叫她去補辦,搞的那老律師很沒面子,庭后到我們辦公室里對法官抱怨起來了(可能他們也挺熟的,不過那位老律師還真有個性,呵呵),因此,當法官不是那么容易的?。?!

其實,上回我們學校組織到福州市中院旁聽時,看著那法庭上的種種不該的情形,我就對法院失望了。這回到法院實習,漸漸刷去不好的陰影,重新正視法院,但畢竟這回是基層法院,也有很多不足的地方(指在設備上),因此也不能要求的太高,就讓我心目中法院的形象長留吧,也希望下回能到檢察院去試試!

法院民庭社會實踐心得體會報告篇三

——農村土地征用補償款糾紛之思。

引子。

暑假在人民法院民一庭實習了一個月,收獲挺大,不僅學會了填寫諸如立案審批表、受理應訴通知書之類的訴訟文書,整理證據材料,裝訂卷宗和歸檔,而且通過幾次旁聽也對民事訴訟程序有了進一步的了解。

此間,筆者對法院自2023年開始受理農村土地征用補償款糾紛案件以來發(fā)生的土地征用補償款糾紛的案件,尤其是實習期間受理和結案的幾起案件感觸頗多。

爭議的焦點。

從征地補償款的分類看,征地補償款可分為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和地上物及青苗補償費。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

土地補償費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歸地上附著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顚S?,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tǒng)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fā)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

當前,糾紛爭執(zhí)的主要焦點是對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分配有意見而引發(fā)的,尤其是個別村民在特殊情況下能否分配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情形,更是焦點中的焦點。

糾紛產生的主要原因是,目前我們對征地的補償安置費缺乏一個分配到農戶的具體細則,造成各村、組對征地補償安置費的分配比較混亂。比如,有的全額到戶,有的部分留村、組,而留村、組的比例又各有不同;在發(fā)放的時間上有的一次性發(fā)放,有的分若干年發(fā)放;在分配對象上有的不分老少按人頭發(fā)放,有的按被征用土地面積分配,有的征到誰家的土地,補償安置費歸誰所有,沒征到的一分不給。即使按常住人口分配,也涉及到有田無戶口、有戶口無田等問題。

處理方式。

結合同安法院審理此類案件的判決結果,處理方式如下:

1、

對于出嫁女及其子女要求分配征地補償款的情形:

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第30條:“農村劃分責任田、口糧田等,以及批準宅基地,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權利,不得侵害婦女的合法權益。婦女結婚、離婚后、其責任田、口糧田和宅基地等,應當受到保障?!币约案=ㄊ嵤D女保障法的有關規(guī)定,農村婦女與城鎮(zhèn)男子結婚,戶口沒轉移,未能享受城鎮(zhèn)居民低保費等待遇的,其及子女所在村不得注銷其戶口,不得收回其口糧、責任田等,應作為該村村民仍享有集體所有的土地為其提供社會保障的權益。

因此出嫁女及其子女享有與其他村民同等的來源于集體所有的土地被征用而獲得補償的權利,對其分配征地補償款的請求應予以支持。

2、

對于農村入贅女婿要求分配征地補償款的情形:

作為村民自治的產物,村規(guī)民約效力的發(fā)生必須以不違反國家法律的規(guī)定和不損害公民的基本權利為前提,否則就是對村民自治權力的濫用。而其關于入贅男子及其子女不能享有土地承包及收益權的規(guī)定,恰恰違反了《憲法》、《婚姻法》以及《土地承包法》的規(guī)定。

因此,入贅女婿也與其他村民一樣,有權參與征地補償款的分配。

3、

對于農村超生子女要求分配征地補償款的情形:

一方面,超生子女是其父母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情況下出生的,經行政機關處罰、審批后上戶,具有村民身份。但是這種村民身份上的瑕疵導致超生子女作為村集體成員與其他村民應當有所區(qū)別。否則,如果不加區(qū)分地對超生子女和普通村民一律給予分配土地征地補償款,無形中就成了對“超生行為”的鼓勵。

另一方面,超生子女是否享有村民待遇、享有同等數額的土地分配款影響村集體其他成員的直接利益,應當在村民個人利益與村集體其他成員整體利益之間尋找平衡點,保護超生子女依法享有的民事權利。

因此,目前法律法規(guī)尚未明確的情況下,應尊重農村集體組織自治權的行使,是否分給、分給多少由村民按照民主議定的原則決定。

4、

對于鎮(zhèn)辦企業(yè)單位退養(yǎng)人員回到本村和全家從外地遷回老家居住且戶口也遷回本村落戶的人員要求分配征地補償款的情形:

由于一些特殊原因,這些“回遷”人員既沒有退休養(yǎng)老金,也不享有城鎮(zhèn)居民所享有的“低?!焙汀吧绫!?,其基本生活沒有保障。而依據《土地承包法》的立法宗旨精神和有關的政策規(guī)定,土地是村民的基本生活資料和生活保障,按戶口屬地原則,他們應享有戶口所在村的土地承包權和土地補償分配權,作為他們的的基本生活資料和生活保障。

因此,對于“回遷”居住而原先承包的土地被原所在村收回的人員,應當給予分配征地補償款。

5、

對于全家移居城鎮(zhèn)生活但戶口尚在農村的人員要求分配征地補償款的情形:

根據《民法通則》中的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和平等原則,對于“遷出”人員要求分配征地補償款的,應區(qū)分對待。

平等不是平均。對于“遷出”人員,不能一味地適用戶口屬地原則:履行了村民義務的,應當參與分配征地補償款;而未盡村民義務的應當少分獲不分。

6、

對于新生兒和死亡人員的家屬要求分配征地補償款的情形:

根據《民法通則》第九條規(guī)定,公民的民事權利始于出生滅于死亡,新生兒從出生開始就是該村的一份子,就應與村民享有同等的民事權利和待遇,在分配時嬰兒已出生就應該分給。而村民在分配時已死亡,民事權利也隨之滅失,其家屬要求死亡人員繼續(xù)享有民事權利和村民待遇,有悖法律規(guī)定,不應分給征地款。

因此,新生兒要求分配征地補償款的應予支持,死亡人員的家屬要求分配征地補償款的不予支持。

糾紛的主體。

從農村土地征用補償款糾紛案件的的主體看,農村土地征用補償款糾紛主要可以分為以下幾種:

1、

出嫁女及其子女要求分配征地補償款

與城鎮(zhèn)職工、居民結婚的農村婦女,由于受戶口管理的限制和傳統(tǒng)婚俗觀念的影響,婚后戶口不能遷入城鎮(zhèn),其子女也難上城鎮(zhèn)戶口,而留在本村,但由于種種原因沒有享受劃分責任田、口糧田、宅基地及其他經濟權利,到分配征地補償款的時候,村民小組款自然也就不分給他們;更多的情況是,出嫁女同樣嫁到農村,故意不將戶口遷出,甚至將其子女的戶口上在本村,進而以戶口仍在本村為由,要求分配征地補償款。

2、

農村入贅女婿要求分配征地補償款

入贅女婿,受農村風俗習氣的影響,雖戶口在本村,但絕大部分的村民小組通過“民主”方式制定的村規(guī)民約,拒絕將責任田或征地補償款分配給他們。

3、

農村超生子女要求分配征地補償款

不少自然村的村民小組制定的分配方案和村規(guī)民約以其違反計劃生育為由不分給農村超生子女征地補償款,而超生子女則以其戶口在本村為由,要求應與其他村民享受同等的待遇,分配征地補償款。

4、

鎮(zhèn)辦企業(yè)單位退養(yǎng)人員回到本村要求分配征地補償款

有些鎮(zhèn)辦企業(yè)倒閉解散,對企業(yè)職工未作出善后處理,這些職工即沒有退休養(yǎng)老金,也沒有享受城鎮(zhèn)居民低保費和社保費,回到本村(戶口也遷回本村)后要求享受村民待遇分配征地補償款而村民小組不同意。

5、

全家從外地遷回老家居住且戶口也遷回本村落戶的人員要求分配征地補償款

這些人遷回老家后,原先承包的土地被所在村收回,遷回居住時,其老家所在村民小組沒有分給他們責任田耕作,土地被征用后分配征地補償款時也沒有分給他們。

6、

全家移居城鎮(zhèn)生活但戶口尚在農村的人員要求分配征地補償款

有的村民雖然戶口仍留在農村,人卻常年在外務工或做生意,全家也移居到城鎮(zhèn)生活,未在村里盡任何義務,當村上要分配征地補償款時又回來請求其權利,這自然會引起村民不滿,村民小組往往也會不同意這些人的要求。

7、

新生兒和死亡人員的家屬要求分配征地補償款

嬰兒出生和村民死亡時土地已被征用,征地款尚未分配,村民小組以嬰兒出生時土地已被征用和分配征地款時村民已死亡為由拒不分給征地補償款。

建議。

鑒于有關征地補償款分配糾紛的頻繁發(fā)生,以及由此引發(fā)的種種社會問題,筆者認為應當在以下幾個方面加以改進和努力:

1、

指導村民委員會或村民小組,通過合法的程序,制定出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征地補償款分配方案,而不能一味地遵從風俗習慣,以防止濫用自治權力現象的出現;

2、

組織成立聯合督查組,以檢查各鎮(zhèn)、村、組對被征用土地補償安置費的分配和使用情況,加強征地后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力度和對征用土地工作各環(huán)節(jié)的社會監(jiān)督;

3、

主動進村入戶,指導符合條件的失地農民申請“最低生活保障”,保障其基本生活,穩(wěn)定農村社會;

4、

組織失地農民通過就業(yè)培訓,提高自身素質,積極尋找就業(yè)機會,通過一定的優(yōu)惠政策鼓勵農民自謀職業(yè)、引導企業(yè)吸納失地農民。

隨著經濟的發(fā)展,農村集體土地不斷被征用開發(fā),征地補償款分配糾紛僅僅是其所引發(fā)的諸多問題中頗為突出的一個。能否解決好這一問題,事關農民生活的保障和農村社會的穩(wěn)定,乃至整個社會、經濟的健康發(fā)展。

法院民庭社會實踐心得體會報告篇四

法院社會實踐是一項重要的實踐活動,它是我國高校的必修課之一,目的是讓學生深刻理解法律的作用,應用法律知識解決實際問題,提高綜合素質。在法院社會實踐中,我深入接觸到法院的工作環(huán)境,了解了法院的部門構成和司法流程,進一步提高了我的法律素質和實踐能力。本文將就法院社會實踐的體驗,展開深入探討。

第二段:感悟。

在法院中,我深刻體會到法律的權威和重要性。法官們在仔細審閱案件,并且按照法律程序公正地裁決案件,以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在實踐過程中,我也發(fā)現了很多法律知識的空缺和不足,法官們在相應的案件處理中給了我們起碼的的指示,讓我們能夠體會到法律知識帶給我們的深度與意義,加深了我對法律的認識和尊重。法律是一把保護人民權利和平穩(wěn)發(fā)展的重要武器,我們必須努力學習和應用法律知識,為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出一份力,更好地服務人民群眾。

第三段:啟示。

在實踐過程中,我意識到法院工作的復雜性。法院涉及的問題十分復雜,不論對當事人的狀況,對法律條款的掌握程度等,都能夠極為影響判決的出具。在實踐中,我看到很多案件需要多方面的調查和了解,才能作出恰當的判決。此外,法院工作常常需要面對壓力和挑戰(zhàn)。法官們需要細心、耐心、公正,而且還要保證自己心態(tài)平衡,不被外部因素影響自己的判斷。這些都為我們學習做出了非常大啟示。

第四段:反思。

在法院社會實踐中,我發(fā)現有些學生對法律缺乏尊重和認知,這種態(tài)度是不正確的。法律是一種權威且有約束力的規(guī)范與約束措施,它需要所有人都能夠承擔起維護公正、保衛(wèi)公平的職責。我們需要深入了解法律,尊重法律,不斷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質,為構建更加公正、公平、和諧的社會提供有力的支撐。

第五段:總結。

通過法院社會實踐,我明確了法律的重要性,同時也了解到了法官的工作環(huán)境和工作態(tài)度。我們要努力學習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做一個遵紀守法、執(zhí)法公正的好公民,建設法治社會,為實現民主與社會公正的法治目標,不斷做出自己的貢獻。在今后的學習生活中,我會繼續(xù)關注法律,不斷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質,為社會公正和法制建設做出更大的貢獻。

法院民庭社會實踐心得體會報告篇五

在現代社會中,法院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其通過審判,調解和解決糾紛的方式,為人們維護了公正和正義。為了更好地了解法院內部的運作和職能,我參加了一次法院社會實踐。在這次實踐的過程中,我深深感受到了法院的工作以及作為一名公民對于法院的責任和義務。

第二段:對法院工作的認識。

在這次實踐中,我了解到法院的工作并不只是簡單的審判和裁決,還包括大量的糾紛調解、調查和調查等工作。在接觸到一些案件后,我深刻認識到無論是法院還是個人,都需要遵循法律規(guī)范,不得違反法律規(guī)定進行行為。

同時,我也發(fā)現了法院內部的組織架構、操作流程、內部管理和協(xié)作等方面對于案件的審理和裁判的過程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而且,法院的判決和裁定也需要考慮案情、法律規(guī)定和道德標準等方面因素進行權衡和判斷。

第三段:對法律之法的理解。

法律是人類社會的重要成果,它為社會行為的規(guī)范提供了基礎,保障了公民的權利和公共安全。法律規(guī)定了公民應該如何行動、如何處置他人以及如何處理與他人的關系。這也迫使每個人都要遵守法律,發(fā)揮出法律的約束作用。

在參加法院社會實踐的過程中,我也意識到法律對個人和社會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維護公民權利、保障社會穩(wěn)定、維護公平正義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法院的宗旨,就是要維護法律法規(guī)的嚴密性,保證社會安全和穩(wěn)定而且公正,讓人們可以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正義。

第四段:對法院的工作要求有所認識。

法院作為公共服務機構,它的工作要求不僅包括具備專業(yè)知識和技能,而且要有良好的職業(yè)風范和職業(yè)道德。法官需要以職業(yè)的態(tài)度,認真地對待自己的工作,對于每個案件都要有更詳細全面的審批、核實,做到做到法律的公正和平衡,努力為社會提供安全、穩(wěn)定、公正的司法環(huán)境。

同時,實踐也讓我認識到自己作為公民的責任和義務。作為一名公民,不僅需要遵守法律法規(guī),還應該學會自覺守法,主動維護社會的安全和穩(wěn)定,包括對于司法事務的支持和配合。大家應該擁護司法公正,積極配合法院的工作,不斷加強自身的法律意識,時刻做到秉持公正、公正、廉潔的道德標準。

第五段:綜述。

法院社會實踐是對于法院工作和職責的一次深入認識和了解。在實踐中,我不僅了解到了法院的工作流程和職責,還對法院內部各項工作的詳情有了更深刻的認識。同時,我也意識到了自己作為公民對于法律和法院的責任和義務。通過這次實踐,我認為每個公民都應該擁有更加明確的法律意識,理解司法的工作流程和道德標準,積極支持和配合法院的工作,為發(fā)揮司法正義的作用盡自己的努力。

法院民庭社會實踐心得體會報告篇六

法院作為我國司法系統(tǒng)中的重要一環(huán),起著維護公正、促進社會和諧的作用。而作為法院的一個組成部分,民庭更是直接涉及到人民群眾的生活和利益。在法院民庭社會實踐的過程中,我深刻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性和人性化,也意識到了自身在法律方面的不足之處,因此,此次實踐讓我收獲頗多,下文就將從四個方面進行具體描述。

第二段:認識司法公正的重要性。

在民庭社會實踐的過程中,我深刻意識到司法公正的重要性。無論案件大小,法院都必須一視同仁、杜絕偏袒。法官必須一心一意為人民服務,秉持公正的態(tài)度對待每一個案件。當一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只有司法能夠還其以公正正義。因此,司法公正是司法的靈魂和核心,是我們必須始終堅守的原則。

第三段:感受司法人性化的溫暖。

在民庭社會實踐中,不僅感受到了司法公正的重要性,更感受到了司法人性化的溫暖。法官并不是冷酷無情的,他們也有著人性的一面。在處理案件時,他們充分考慮當事人的實際情況,盡可能地減輕其壓力,化解紛爭。有時,他們甚至會在庭審前進行調解,幫助當事人達成和解協(xié)議,令人感慨萬千。因此,在平凡的人們中,也可以找到大愛的偉岸。

第四段:意識到自身法律知識的缺乏。

在民庭社會實踐中,我也意識到了自身在法律知識方面的不足之處。雖然平常我也會關注相關的法律條文,但在實踐中,才真正意識到理論與實踐之間的差距。因此,我需要不斷地學習、提高自己的素質,以更好地為人民服務。

第五段:展望未來。

通過本次實踐,我認識到了司法公正的重要性、司法人性化的溫暖、自身法律知識的缺乏等方面的問題和挑戰(zhàn)。未來,我將進一步加強學習和實踐,不斷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質,為社會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務。同時,我也期望,在未來的社會實踐中,能夠見證更多司法的公正和溫暖,享受更加和諧穩(wěn)定的社會環(huán)境。

法院民庭社會實踐心得體會報告篇七

在民庭實習的幾個月里,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

整理卷宗。在實習期間,幫助法官及書記員整理一些卷宗,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采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了解。這個是我在以前的學習中沒有接觸過的,鑒于卷宗將成為永久性的檔案,在整理前我都問得很仔細,然后做得很認真。盡管做的事情都比較微小、繁雜,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瑣碎的小事都蘊藏著豐富而深刻的學問,特別對于法律這門彰顯公平與正義的學科,每一個細微的環(huán)節(jié)都事關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處理每個細節(jié)時都抱著“處處小心,時時留意”的態(tài)度,虛心地向法官們請教,他們也不厭其煩地對我進行指導,使我從中受益匪淺,同時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負的崇高使命與社會責任。

2、

旁聽案件。漢陰縣人民法院管轄區(qū)域人口較多,民庭又是全法院管轄的事最多最雜的,剛去的那段時間幾乎每天都有開庭。這對我來說是一件好事,可以聽的案子就比較充足。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的審判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了解,懂得了審理民事案件關鍵在于化解當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著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狀態(tài)應是讓雙方當事人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就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知識淵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當事人著想,盡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更不能擺官老爺的架子,人為的拉大法官和群眾的距離。

3、

寫一些法律文書。在實習期間,幫法官草擬了一些簡單的判決書、裁定書、公告和做一些簡單的筆錄等,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文書,但是還是免不了出現一些問題,真是映證了那句古話,“紙上得來終覺淺,覺知此事須因為我是在民庭里實習,每天所接觸的案件一般都是勞動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借貸糾紛、離婚案件。在上班比較空閑的時候,我就在研究法院案件報告總結,我發(fā)現其中離婚案件占據大部分,這說明了什么呢?不免讓我十分震憾!當我看卷宗的時候,我都會十分留意離婚案件的判決書所述的理由,有以下幾點:1、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沒有感情;2、父母之命,媒妁之言;3、婚外情;4、吵架問題,夫妻平常的吵架算正常,但如果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那就不正常了;5、婆媳關系緊張引起夫妻感情不和。

本次實習讓我知道法律的學習及案件的審理,遠遠沒有自己想像及書本上說的那么輕松,案件的復雜性不是一兩句話就能總結出來的,我自己還要加大對這方面的學習及實踐。

在法院民庭各位審判員及書記員的指導和幫助下,我把在課堂上學習到的知識與實際工作相結合,并取得了長足的進步,同時我也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將在以后的學習和工作中不斷地完善自己,提高自我。深行”

4、

跟隨法官送達法律文書。原先總以為送達文書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現在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難處和方法,一份傳票送給被告有時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僅簽收環(huán)節(jié)就要給他們解釋半天,因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里,簽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們心里在想,這簽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會不會對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門關起來故意不讓我們進去或避而不見,給他耐心的解釋半天,給他說明送達回證簽收只是表明你收到傳票和開庭通知了。現在才體會到中國法治進程緩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遠。

理論和實踐是不可分的。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于實際的工作中,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得到了鍛煉和提高。同時,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也對法言法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他們對于我的實習進行了悉心的指導,在指導我理論學習的同時,也教會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通過本次實習,我也發(fā)現了一些問題。1、我們在學校所學到的理論知識和實際中的操作還有一定的差距。比如說在案件審理結束后,我們都認為會是當庭宣判判決結果。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法官為了節(jié)省時間都是直接寫判決書或裁定書,讓當事人或委托代理人(律師)來領,就算代替宣判,遠沒有我們平??吹降漠斖バ械那f嚴效果;2、人們的法律意識不強,不知如何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或者是無視國家的法律做出一些法律上明文禁止的事情。因此,對人們進行普法宣傳還是很有必要的。

法院民庭社會實踐心得體會報告篇八

近期,我作為一名普通大學生,參加了一次法院民庭的社會實踐活動。這次活動讓我深刻體會到了法院民庭對于社會的重要意義。在活動中,我不斷關注、記錄和反思,最終得出了以下五個體會。

第一,法院民庭是公正、公平、權威的判決機構。作為一個公正、公平、權威的法律判決機構,法院民庭在社會中具有著至關重要的地位。通過參與法院民庭的實踐,我認識到了法院民庭作為一個由法官主持的,能夠依據法律規(guī)定解決社會糾紛的機構,其對于保障社會正義和穩(wěn)定的作用是不可或缺的。我們需要尊重法院民庭的權威性和公正性,遵循其判決,并促進社會公平和發(fā)展。

第二,法院民庭不僅僅是權力的穩(wěn)定者,更是社會矛盾的調解者。在這次的社會實踐中,我深入社區(qū)聆聽民眾訴求,了解了他們背后的迫切需求和深刻想法。通過了解社會矛盾和調解方案,我發(fā)現法院民庭可以依托其權威和公正的判斷,將糾紛調解得更合理、公正,從而推動社會和諧、穩(wěn)定、發(fā)展。

第三,法院民庭需要更好地減少訴訟成本和提高效率。在社會實踐中,我了解到了法院民庭的重要一環(huán)就是節(jié)約程序、減少訴訟成本和提高效率。通過簡化判決程序、提供法務咨詢,法院民庭可以更好地服務公眾,滿足他們的法律訴求,減少爭端和矛盾的解決成本,加速組織的發(fā)展,推進社會穩(wěn)定與發(fā)展。

第四,法院民庭需要不斷更新科技手段,提高信息化水平。在社會實踐中,我感到法院機構缺乏現代化、信息化工具,不能滿足公眾日益增長的法律訴求。通過了解現代化技術和手段,我們應該積極推進科技發(fā)展,探索互聯網+法治的新模式,深入推動法律文化的普及和法治理念的傳播,滿足社會對于法律服務的需求。

第五,法院民庭需要加強輿論和社會宣傳。在這次實踐中,我認識到輿論和社會宣傳的重要性。只有借助媒體的力量、廣泛引導公眾參與法律行為和社會檢察,才能更好地推動法治意識的宣揚、社會的文化素質提高和法律制度的完善。我們需要加強法治教育,提高公眾的普法水平,鼓勵社會劍走偏鋒,支持法院民庭充分發(fā)揮公正、公平、權威的文化功能,推動社會的進步和發(fā)展。

總之,參加法院民庭的社會實踐,讓我更加深刻地認識到法院民庭在社會中發(fā)揮的重要作用,更加清楚地了解了法院民庭需要發(fā)揮大作用的方向。我們應該在平時的生活和學習中不斷推進法律知識的傳播,支持法院民庭的正當權益,保護公民權利利益,為推動我國法治建設貢獻自己的力量。

法院民庭社會實踐心得體會報告篇九

作為一名法學專業(yè)的學生,在大學時期進行法院社會實踐是非常重要的一步。今年暑假,我有幸得到了參加法院社會實踐的機會。在這段時間里,我深入了解了法院的工作機制,遇到了許多有意思的案件,也學習到了許多實際應用的法律知識。在這篇文章中,我想分享一下我在法院社會實踐中的體會和心得。

第一段:實踐讓我更加深入理解了法律。

我在法院社會實踐中的主要任務是進入庭審現場,觀察法官如何審案。通過實踐,我深入了解了法院的工作機制和庭審程序。我學習了不同案件類型的審判標準和裁判規(guī)則。在實踐中,我發(fā)現一些案件的裁判結果與我們學校課堂上學到的理論知識并不完全一致,這讓我更加深刻地理解了法律是一個活生生的體系,不可完全用書本知識來解釋。只有實踐才能讓我們更好地理解法律的真正含義。

第二段:觀察庭審過程,加深對法院工作的了解。

庭審現場是有很多事情值得觀察的。在實踐中,我還觀察到了法院工作的復雜性和繁瑣性。除了審案之外,法院還需要處理許多與案件無關的工作,諸如財務、檔案管理、行政等工作。雖然這些工作看似與法官工作無關,但實際上對整個司法系統(tǒng)的正常運行十分重要。與此同時,我也發(fā)現了有些庭審中,法官責任心不足,不認真審理案件,這對案件當事人非常不公平。這讓我深刻意識到:法官必須切實履行職責,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段:我學習到了很多實際應用的法律知識。

在法院社會實踐中,我學習到了許多實際應用的法律知識。在應對各種案件過程中,我與法官一起解析了很多有趣且具有挑戰(zhàn)性的案件,并對其中涉及的法律知識進行了深入學習。通過這些案件的研究,我了解了各種案件類型的特征,掌握了各種司法程序的規(guī)定和操作方法。同時,我還學習了如何查閱法律文獻、如何奉獻效率和如何適度調整策略以應對各種不同的案件。

第四段:實踐提高了我的自信和反思能力。

在法院社會實踐中,我需要積極參與與法院工作相關的各種任務,這讓我有機會充分發(fā)揮自己的專業(yè)能力并貢獻自己的力量。同樣,我還要不斷反思自己的表現以尋找進步的方法。在實踐中,我遇到了許多困難和障礙,但是通過不斷嘗試和錯誤的經驗,我逐漸提高了自己的反思能力和判斷能力。正是這些經歷提高了我自信心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并成為更好的法律專業(yè)人士。

第五段:以實踐為基礎,讓法律知識更好地為社會服務。

在法院社會實踐中,我深深感受到法律知識的實踐價值。將學習知識和實踐結合起來,才能更好地服務社會并成為更好的法律專業(yè)人士。實踐鍛煉了我的專業(yè)能力和素質,在將來的學習和工作生活中,我將會把這些經歷,這些體驗,轉化為實踐,準確地應用到生活和未來的工作中去。

總之,法院社會實踐讓我在法律知識,應對能力和自我發(fā)展方面得到了更好的鍛煉。它不僅提升了自己的職業(yè)素養(yǎng)和內在素質,也增強了自己對法院及司法體系的理解和認識。正是通過誠信、負責、創(chuàng)新、拼搏和自強不息的精神,我才能在法學道路上不斷前行,在將來的實踐中成為一個真正的法律專業(yè)人士。

法院民庭社會實踐心得體會報告篇十

在學生大學生活中,社會實踐是一種非常重要的活動形式,旨在拓寬視野,增加實踐經驗,提高實踐能力和接觸社會。本次社會實踐是前往當地法院進行實踐,了解民庭的審判程序和流程,深入了解司法實踐的細節(jié),以進一步加深對法律和司法等領域的認識。

第二段:介紹實踐過程和收獲。

在社會實踐的過程中,我們會分為不同的組,前往不同的庭審地點,觀察庭審程序和聽取庭審案件。在庭審程序和判決結果方面,我們了解到法院審判的嚴格程序以及它體現的意義。審判流程的公正和透明性以及司法機關\'的合法性,讓我們更好地理解了法律制度的意義,使我們得到了更深入的地了解司法實踐的細節(jié)和法律知識。

第三段:總結實踐體驗和收獲。

通過實踐活動,我們深刻地認識到,對于法院的來訪者來說,審判流程具有復雜性,需要進行特別的人員調配和配置。在過程中,我們也了解到了一些常見的案件,如拆遷糾紛和家庭糾紛,更好地了解了特定領域的法律知識。總之,這次實踐提高了我們的實踐能力,加深了我們對法律和司法的認識。

第四段:批判和思考。

同時,也讓我們學到了一些知識和經驗,例如妥善處理問題的能力和和團隊協(xié)作的能力,這些是在隨時隨地都能運用的能力和技能。這次實踐還讓我們認識到法律事務的繁瑣性和復雜性,以及司法實踐的嚴肅性和生命力,加強了我們對法律和公正司法的信仰。我們也認識到,在法律領域工作是非常重要和有意義的,這樣可以對整個社會產生積極的影響。

第五段:建議和期望。

綜上所述,社會實踐讓我們有了更深入的法律和司法知識,鍛煉了我們的實踐能力和團隊協(xié)作能力。我們期待在以后的活動中,能夠有更多的機會學到更多的知識和技能,同時希望這樣的活動將能夠更常見和廣泛,讓更多的學生能夠參與其中,從中得到更多的收獲。最后,我們希望在社會中發(fā)揮重要作用,為創(chuàng)造更美好的社會做出自己的貢獻。

法院民庭社會實踐心得體會報告篇十一

實習目的:

1.

通過實習從而學會學以所用,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

2.

通過對真實案例和整個案件的研究和參與,從而使自己對法律的了解和認識更加深刻。

3.

通過法院實習,明確作為法律人的責任,增強自己的社會責任感和使命感。

在民庭實習的幾個月里,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

整理卷宗。在實習期間,幫助法官及書記員整理一些卷宗,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采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了解。這個是我在以前的學習中沒有接觸過的,鑒于卷宗將成為永久性的檔案,在整理前我都問得很仔細,然后做得很認真。盡管做的事情都比較微小、繁雜,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瑣碎的小事都蘊藏著豐富而深刻的學問,特別對于法律這門彰顯公平與正義的學科,每一個細微的環(huán)節(jié)都事關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處理每個細節(jié)時都抱著“處處小心,時時留意”的態(tài)度,虛心地向法官們請教,他們也不厭其煩地對我進行指導,使我從中受益匪淺,同時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負的崇高使命與社會責任。

2、

旁聽案件。漢陰縣人民法院管轄區(qū)域人口較多,民庭又是全法院管轄的事最多最雜的,剛去的那段時間幾乎每天都有開庭。這對我來說是一件好事,可以聽的案子就比較充足。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的審判特點和程序有了詳細的了解,懂得了審理民事案件關鍵在于化解當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著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狀態(tài)應是讓雙方當事人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就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知識淵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當事人著想,盡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更不能擺官老爺的架子,人為的拉大法官和群眾的距離。

3、

寫一些法律文書。在實習期間,幫法官草擬了一些簡單的判決書、裁定書、公告和做一些簡單的筆錄等,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文書,但是還是免不了出現一些問題,真是映證了那句古話,“紙上得來終覺淺,覺知此事須深行”

4、

跟隨法官送達法律文書。原先總以為送達文書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現在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難處和方法,一份傳票送給被告有時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僅簽收環(huán)節(jié)就要給他們解釋半天,因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里,簽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們心里在想,這簽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會不會對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門關起來故意不讓我們進去或避而不見,給他耐心的解釋半天,給他說明送達回證簽收只是表明你收到傳票和開庭通知了?,F在才體會到中國法治進程緩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遠。

理論和實踐是不可分的。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于實際的工作中,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得到了鍛煉和提高。同時,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也對法言法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他們對于我的實習進行了悉心的指導,在指導我理論學習的同時,也教會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通過本次實習,我也發(fā)現了一些問題。1、我們在學校所學到的理論知識和實際中的操作還有一定的差距。比如說在案件審理結束后,我們都認為會是當庭宣判判決結果。但是在實際操作中,法官為了節(jié)省時間都是直接寫判決書或裁定書,讓當事人或委托代理人(律師)來領,就算代替宣判,遠沒有我們平??吹降漠斖バ械那f嚴效果;2、人們的法律意識不強,不知如何有效的利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或者是無視國家的法律做出一些法律上明文禁止的事情。因此,對人們進行普法宣傳還是很有必要的。

因為我是在民庭里實習,每天所接觸的案件一般都是勞動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借貸糾紛、離婚案件。在上班比較空閑的時候,我就在研究法院案件報告總結,我發(fā)現其中離婚案件占據大部分,這說明了什么呢?不免讓我十分震憾!當我看卷宗的時候,我都會十分留意離婚案件的判決書所述的理由,有以下幾點:1、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沒有感情;2、父母之命,媒妁之言;3、婚外情;4、吵架問題,夫妻平常的吵架算正常,但如果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那就不正常了;5、婆媳關系緊張引起夫妻感情不和。

本次實習讓我知道法律的學習及案件的審理,遠遠沒有自己想像及書本上說的那么輕松,案件的復雜性不是一兩句話就能總結出來的,我自己還要加大對這方面的學習及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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