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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工作或學習進行到一定階段或告一段落時,需要回過頭來對所做的工作認真地分析研究一下,肯定成績,找出問題,歸納出經驗教訓,提高認識,明確方向,以便進一步做好工作,并把這些用文字表述出來,就叫做總結??偨Y書寫有哪些要求呢?我們怎樣才能寫好一篇總結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作總結書范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社區(qū)矛盾調解中心2007年度工作總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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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qū)、市和旗委、政府關于維穩(wěn)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組織干部真正深入到基層一線、深入到農牧民當中,了解群眾訴求,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突出排查化解各類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矛盾糾紛和問題隱患;突出排查化解可能引發(fā)群體性事件和惡性事件的苗頭隱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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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標:通過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把改善民生、化解矛盾、維護穩(wěn)定的責任和措施落實到位,把存在的醫(yī)藥矛盾和問題隱患查清,把凸顯的醫(yī)藥矛盾問題及時化解,防止發(fā)生群體性事件和惡性事件,營造和諧穩(wěn)定的社會環(huán)境。
工作任務:
1.及時組織干部排查掌握矛盾糾紛的底數,建立統(tǒng)一的工作臺帳,為動態(tài)掌控和化解社會矛盾問題提供基礎依據。
2.依法依規(guī)解決群眾合法合理訴求,及時就地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問題,理順群眾情緒。
3.加強情報信息工作,對于難以解決的矛盾糾紛,要做到第一時間預警、第一時間上報化解、第一時間處置。
4.加強基層基礎建設,推動基層組織職能轉變,使廣大干部真正深入基層,到田間地頭、農牧民家中、企業(yè)內了解訴求、化解矛盾糾紛,切實做好服務群眾、改善民生、維護穩(wěn)定的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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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堅持“統(tǒng)一領導”與“分級負責”相結合的原則。在衛(wèi)生局統(tǒng)一領導下,各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要迅速行動起來,負責組織抓好本單位和所聯系嘎查村(社區(qū))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做到齊抓共管、注重實效。
(二)堅持“治標”與“治本”相結合的原則。既要注重解決面上浮現出的社會矛盾問題,又要注重研究社會矛盾產生的根源,積極探索從源頭上化解社會矛盾的思路和辦法,做到標本兼治、統(tǒng)籌兼顧。
(三)堅持“當前”與“長遠”相結合的原則。既要立足當前,抽調干部駐嘎查村(社區(qū))、駐企業(yè)排查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和問題隱患,又要著眼長遠,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長效機制,做到長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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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查化解可能引發(fā)群體性事件和惡性事件的矛盾糾紛。
2.排查化解社會治安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3.排查化解公共醫(yī)療衛(wèi)生領域公共安全方面存在的苗頭隱
患。
4.排查化解其它可能影響社會安全穩(wěn)定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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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動從2013年5月28日開始,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28日—6月5日)。召開“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會議動員部署會議,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進行具體安排部署;各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要統(tǒng)一思想認識,明確工作重點,制定工作方案,層層動員部署。
(二)動態(tài)摸排階段(6月6日—6月15日)。
1.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各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旗衛(wèi)生局相關責任股室按照要求組織開展全面排查工作,啟動矛盾糾風和問題隱患“日報告”制度,堅持按月、按周定期排查制度,深入基層、深入一線,分析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動態(tài)掌握各類矛盾糾紛信息,摸清矛盾糾紛底數。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要認真進行統(tǒng)計、梳理、分析和研判,做到群眾訴求底數清、情況明,有穩(wěn)控措施、解決方案。各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于6月15日前填寫“**托克前旗矛盾糾紛隱患排查登記表(總表)”上報旗政法委、維穩(wěn)辦、群眾工作部備案。
2.建立臺帳,上報備案。各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要對已掌握和新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隱患要逐人逐案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臺帳,注明產生原因、涉及人員、責任單位、包案領導、解決辦法、辦結時限六個要素,分類梳理后進行匯總,各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于6
月15日前填寫“**托克前旗矛盾糾紛隱患排查化解臺帳(分表)”上報旗政法委、維穩(wěn)辦、群眾工作部備案。在重大政治節(jié)日活動和敏感節(jié)點期間實行信訪信息“零報告”制度和信訪形勢“日研判”機制,及時上報工作情況。
(三)集中化解階段(6月l6日—9月30日)。
1.分解任務,調處化解?!叭v”干部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上級交辦案件,妥善化解,確實無法化解的采取“代理群眾信訪”的做法,主動協調、爭取有關部門解決。按照“一個問題,一個領導,一套人馬,一個方案,一包到底”的“五個一”調處化解機制要求。逐一明確責任領導、責任科室、責任人員及化解時限,采取有力措施,及時組織調處化解,對重點信訪案件和重點教育對象,要落實“包情況掌握、包解決困難、包教育轉化、包穩(wěn)控管理、包依法處置”的“五包”責任制。
2.深入走訪,公開接訪?!叭v”干部要緊緊圍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深入到農牧戶、居民家中,問冷暖、問疾苦,廣泛了解社情民意,全面掌握涉穩(wěn)苗頭。特別是走訪困難群眾和有信訪訴求的群眾,盡力幫助他們排憂解難。各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要落實領導信訪工作日制度,領導班子全員參與、輪流接訪,將接談的信訪事項詳細登記,及時轉入“五個一”調處化解機制。要把定點接訪與重點約訪、帶案下訪、基層巡訪相結合,深入群眾,聽取多方面意見。“三駐”干部要認真填寫“**托克前旗領導干部接待群眾、帶案下訪登記表”,并于每月20目前將登記表報旗政法委、維穩(wěn)辦、群眾工作部備案。
3.集中化解,解決問題?!叭v”干部要將走訪、排查、穩(wěn)控、化解工作貫穿排查化解全過程,發(fā)現問題,隨時解決。在排查中,對存在的矛盾糾紛隱患問題,及時匯總和梳理。對訴求合理的,及時組織解決,不留隱患;對訴求合理但基層無法解決的,逐級報告,按職能、權限、期限解決;對訴求無理的,做好政策解釋、思想教育疏導工作;對纏訪、鬧訪、非訪的,依法處理。特別是對可能引發(fā)群體性事件的矛盾糾紛,要逐件分析研判。誰制造矛盾,誰負責解決,不得推向上級、推向社會。
4.案件歸檔,核查終結。各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對已經化解的矛盾糾紛隱患,要及時整理有關資料立卷歸檔。并填寫“**托克前旗矛盾糾紛隱患排查化解結案備案表”上報旗政法委、維穩(wěn)辦、群眾工作部備案。
(四)檢查總結階段(10月1日—12月31日)。
1.跟蹤回訪。各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要對所進駐嘎查村(社區(qū))、企業(yè)的矛盾糾紛化解情況進行回訪,對本次“三駐”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回頭看”和自查自糾,對問題處理不徹底的案件,要依法依規(guī)提出處理意見,落實責任人限期整改。
2.強化督查。督查工作要將面上督查和重點督查結合起來。旗衛(wèi)生局將組織督查組將適時深入各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督查指導。視情況對重點地區(qū)和單位進行重點督查,必要時組織有關職能部門開展聯合督查督辦,重大問題實行掛牌督辦。各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也要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進行全程督導檢查,一級一級抓檢查,一件一件抓落實,確?;饷芗m紛的過程不推諉、不扯皮、不“梗阻”。對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和難點問題,要采取走下去檢查、請上來約談等形式進行重點指導。通過督導檢查,確保此項工作不走過場、取得實效。
3.穩(wěn)控管理。對一些不合理、不具備解決條件和結案后上訪人仍不服,還有上訪苗頭的,做好教育穩(wěn)控工作,并落實“五個一”調處化解機制和“五包”責任制,防止到市赴區(qū)進京上訪。對繼續(xù)纏訪、鬧訪、非正常上訪的,依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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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負總責,重大疑難復雜矛盾糾紛問題要親自包案解決。要按照職責分工,積極開展工作,切實完成單位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
(二)嚴格責任查究。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不力的,要嚴格實行問責。將推進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作為年度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列入維護穩(wěn)定和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考評體系,嚴格獎懲。
社區(qū)矛盾調解中心2007年度工作總結二
各村(社區(qū)):
根據中央及省、市、縣部署要求,鎮(zhèn)綜治委決定,從即日起至2016年3月底,在全鎮(zhèn)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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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黨的十八大大、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綜治協調,各有關部門充分發(fā)揮職能作用,引導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堅持系統(tǒng)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和諧因素,解決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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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對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矛盾糾紛進行全面深入排查,集中力量解決一批突出矛盾,實現“五個堅決防止”,即:堅決防止發(fā)生危害國家安全和政治穩(wěn)定事件,堅決防止發(fā)生大規(guī)模的群體性事件,堅決防止發(fā)生嚴重暴力恐怖事件和個人極端事件,堅決防止發(fā)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堅決防止重特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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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本轄區(qū)社會穩(wěn)定風險進行全面評估和研判,列出一批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重點領域、重點人群、重點問題,集中力量進行化解。重點對五類突出問題進行全面梳理排查、化解、穩(wěn)控。
??(一)各類對社會不滿、行為反常、長期上訪特別是揚言報復社會的人員,以及需要教育幫扶的特殊人群等可能引發(fā)突出糾紛的。包括中央“三辦一部”交辦的長期滯留北京上訪人員、刑釋解教人員,肇事肇禍精神病人,以及閑散青少年、有不良行為青少年、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農村留守兒童等。
??(二)因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合同債務糾紛、房地產開發(fā)等涉眾型經濟糾紛可能引發(fā)突出糾紛的問題;
??(三)因征地拆遷、民工工資、交通事故、醫(yī)療糾紛、學校
意外傷亡事故、環(huán)境污染、物業(yè)服務等可能引發(fā)突出糾紛的問題;
??(四)因資源權屬糾紛等可能引發(fā)群體性糾紛械斗的突出問題;
??(五)其他可能激化為民轉刑案件的突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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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面排查階段(2015年11月30日前)。各村、各社區(qū)要結合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在11月20日前報鎮(zhèn)綜治辦。各村(社區(qū))要對本轄區(qū)影響穩(wěn)定的突出矛盾糾紛及不穩(wěn)定因素,逐案進行核實排查,登記并建立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突出糾紛要按照三級預警明確預警等級。矛盾簡述的內容應包括矛盾糾紛的時間、地點、當事人、起因、影響等,化解情況應包括化解措施、處理結果、趨勢預測等。要將有關矛盾糾紛情況及時上報到鎮(zhèn)綜治辦,再由鎮(zhèn)綜治辦將其錄入到全省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平臺,做到矛盾糾紛早發(fā)現、早處置。
??(二)調處化解階段(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2月28日)。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排查出的每一個突出矛盾糾紛及不穩(wěn)定因素,實行“一個案件、一套化解方案”,明確包案領導和化解責任,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穩(wěn)妥地做好調處、穩(wěn)控工作。
??(三)總結經驗階段(2016年3月1日至31日)。對本次專項行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剖析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改進措施,同時也要認真總結典型經驗和做法,探索解決新形勢下各種新矛盾、新問題的方法、途徑。各村、各社區(qū)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在2016年3月15日前報鎮(zhèn)綜治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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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
動,是當前創(chuàng)新完善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深化平安新昌建設的一項具體舉措。各村、各社區(qū)要高度重視,做到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層層抓落實,切實化解一批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突出矛盾,確保專項行動扎實推進、取得實效。
??(二)多措并舉,綜合治理。完善加強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仲裁調解等多元化的調解機制的作用。發(fā)揮社會組織、民間組織的作用,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化解。各村、各社區(qū)要對屬于本地、本轄區(qū)內的矛盾糾紛切實履行牽頭職責,認真解決,不容許敷衍塞責、推諉扯皮。要注重源頭預防,完善重大決策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防止決策不當產生新的矛盾。
?(三)轉變作風,依法辦事。要把專項行動與反“四風”回頭看、“三嚴三實”教育活動結合起來,進一步緊密聯系和服務群眾,扎扎實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要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在法治軌道上做好群眾工作,依法維護群眾權益。
??(四)落實責任,嚴格考核。鎮(zhèn)綜治辦將此次專項行動納入全鎮(zhèn)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考核內容,對成績突出的地方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領導不重視,排查不深入、調處不得力、治理不見效,導致矛盾糾紛突出的,予以通報批評或“黃牌警告”。對引發(fā)重大非正常上訪、釀成重大治安問題或群體性事件,造成嚴重后果的,實行綜合治理一票否決,并嚴肅查究領導責任。
社區(qū)矛盾調解中心2007年度工作總結三
為充分發(fā)揮人民調解在應對金融危機、促進經濟平穩(wěn)較快發(fā)展中的職能作用,根據《關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統(tǒng)開展“應對金融風險,促進富民強市”專項法律服務活動方案》,現就在該活動中開展專項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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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以科學發(fā)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和促進經濟發(fā)展,以人民調解為基礎和依托,突出“一個重點”(在抓好一般性矛盾糾紛化解工作的同時,重點抓好金融危機引發(fā)的新型矛盾糾紛的預防、排查和化解),綜合運用“五種手段”(三調聯動、基層法律服務、安置幫教、社區(qū)矯正、法制宣傳),通過“三個強化”(強化矛盾糾紛調解職能、強化安置幫教措施、強化重點人群監(jiān)控),實現“兩個提高”(提高基層司法行政機關化解矛盾糾紛特別是因金融危機引發(fā)的各類矛盾糾紛的能力、提高基層司法行政機關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國際金融危機給我市經濟發(fā)展和社會穩(wěn)定帶來的不利影響,為確保湘潭經濟又好又快發(fā)展作出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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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分為三個階段:
1.宣傳動員階段(1-2月)
各縣市區(qū)司法局要認真貫徹落實上級的重大決策部署,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落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聯系人,并將名單報至市局。積極開展專項法律服務活動宣傳發(fā)動,廣泛動員司法助理員、人民調解員、社區(qū)矯正工作者、法制宣傳員等積極投身到專項活動中來,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雜志等各類媒體,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宣傳發(fā)動,使之既有強大聲勢而又富有成效。
2.排查化解階段(3-11月)
(1)大力調解黨委政府十分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注意改革、發(fā)展中因政策和措施出臺引起的利益關系調整出現的矛盾糾紛,如下崗失業(yè)人員再就業(yè)、土地征收補償、拆遷安置、土地承包流轉、村務管理、企業(yè)破產改制重組以及借貸融資等方面的矛盾糾紛。
(2)大力調解容易引發(fā)群體性事件和群體性上訪的矛盾糾紛,尤其是經濟、金融領域內的矛盾糾紛,及時排查出可能引發(fā)群體性事件的隱患和企圖煽動鬧事的重點對象,制定有針對性的工作對策,穩(wěn)控和消除隱患,真正做到“發(fā)現得早、控制得住、處置得好”。
(3)大力調解重要時期和政治敏感期矛盾糾紛。今年是多重敏感時期,要適時組織重大節(jié)日、重要會議期間、政治敏感時期和季節(jié)性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工作,關心關注敏感人群和重點對象,確保各個時期的社會穩(wěn)定。
(4)大力調解常見性、多發(fā)性的民間糾紛。對于婚姻家庭鄰里糾紛、損害賠償、生產經營等糾紛,要納入各級調解組織的工作視線,積極調處,及時化解,做好跟蹤回訪,防止民轉刑事件的發(fā)生。
3.總結表彰階段(12月)
各縣市區(qū)要對活動開展情況進行總結并及時上報市局,全市將適時進行總結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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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發(fā)揮人民調解和“三調聯動”職能優(yōu)勢,強化調解基礎,筑牢防范和化解各類矛盾糾紛的“第一道防線”
一是要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活動。堅持全市各級調解組織一月一排查,兩節(jié)兩會、五一、十一組織集中排查,三月份將開展一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活動月”,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積極組織干部下基層,與廣大基層調解人員一起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對不穩(wěn)定因素進行地毯式摸排,做好矛盾糾紛的預測和突發(fā)事件應急對策,掌握工作主動權。
二是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治理。重點排查梳理涉及房市、股市、企業(yè)停工破產、規(guī)模性裁員、農民工返鄉(xiāng)等引發(fā)的各種不穩(wěn)定因素和問題。對疑難、復雜的矛盾糾紛,要運用“三調聯動”機制,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共同做好調解工作,防止矛盾糾紛擴大升級;對影響當地社會穩(wěn)定的突出問題和群眾關心的難點、熱點糾紛,要及時向當地黨委政府報告,爭取黨委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支持,妥善加以解決,避免群體性事件發(fā)生。
三是深入推進“三調聯動”工作發(fā)展。要進一步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相互銜接配合的調解工作體系,要根據新形勢下矛盾糾紛的新特點,組織有針對性的培訓,提高廣大人民調解員調處新型矛盾糾紛的能力,提升人民調解的公信力和法律效力;全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逐步規(guī)范所在地公、檢、法機關人民調解工作室,完善工作機制,落實工作措施,充分發(fā)揮訴前引導人民調解、訴中委托人民調解、訴后執(zhí)行和解調解、治安行政調解移交或聯合調解等模式在化解經濟糾紛中的作用。
(二)拓展和規(guī)范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提升隊伍素質,為應對金融危機促進我市經濟發(fā)展服務
一是圍繞“法律服務百千萬工程”和“法律服務牽手十大重點工程”,拓展服務領域,規(guī)范服務行為,提高服務質量。充分發(fā)揮行業(yè)的市場優(yōu)勢,深入基層,突出強化服務“三農”,把服務民生工程和基礎設施建設作為重點,積極參與解決征地拆遷、移民、農民工權益保護以及農業(yè)產業(yè)化、勞動合同、債務糾紛等問題,加大法律援助和服務力度,為農村鄉(xiāng)鎮(zhèn)經濟發(fā)展提供法律支持。
二是拓展和規(guī)范基層法律服務。積極調整基層法律服務工作布局,以新農村建設為契機,擴大農村基層法律服務的覆蓋面,并將此項工作納入全市專項法律服務活動考評內容;開展基層法律服務所規(guī)范化建設,通過對基層法律服務所的組織機構、隊伍建設、業(yè)務工作、基層設施、所務管理等方面的評比,評選一批市級示范性基層法律服務所,并推薦至省司法廳參與全省評選。
三是提升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隊伍素質。積極開展法律服務誠信建設,對每一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建立執(zhí)業(yè)誠信檔案,將每個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基本信息和獎懲情況、個人執(zhí)業(yè)信用評價情況計入信用檔案,通過網絡向全社會公開,建設開放式監(jiān)督平臺,凈化全市法律服務市場。
(三)切實做好社區(qū)矯正和安置幫教工作,減少社會亂源,營造和諧穩(wěn)定的社會環(huán)境
一是做好重點人群的監(jiān)控工作。繼續(xù)深入開展刑釋解教人員“奔新生、奔富裕、促和諧”主題幫教活動,減少社會亂源和不和諧因素。加強指導基層安幫機構與監(jiān)所的銜接工作,防止刑釋解教人員漏管失控。建立和完善我市刑釋解教人員信息庫,提高刑釋解教人員管理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加強和完善刑釋解教人員過渡性安置基地(實體)建設,提高其應對金融風險的能力。
二是組織開展社區(qū)矯正“基礎建設年”活動。重點加強“四項建設”,即社區(qū)矯正試點工作的隊伍建設、制度建設、硬件設施建設和基礎業(yè)務建設;采取“六個一”的具體工作舉措,即構建一個網絡體系、進行一次摸底徹查、組織一次集中交接、撰寫一篇調研論文、舉辦一次研討交流、開展一次執(zhí)法業(yè)務檢測,力爭達到“五個規(guī)范”,即矯正流程規(guī)范、考核獎懲規(guī)范、教育矯正規(guī)范、公益勞動規(guī)范、檔案管理規(guī)范,努力實現“一個目標”,即“管得住,矯正好”,實現全市社區(qū)矯正對象漏管率、脫管率、重新犯罪率、非正常收監(jiān)執(zhí)行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確保湘潭社會和諧穩(wěn)定。
四、工作要求
1.要深化認識,加強領導。全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充分認識專項法律服務活動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重要意義,將這項工作列入黨委(黨組)的重要工作議程,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確定專人負責,明確工作目標和責任,作為重要工作安排部署。做到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班子成員主動抓,共同擔負起化解矛盾糾紛、創(chuàng)建平安湘潭的政治責任。
2.要強化督查,落實責任。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嚴格落實調解矛盾糾紛責任制,一級抓一級,一級帶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凡因調處不力,導致矛盾糾紛激化并產生嚴重社會后果的,要追究領導及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市局將開展此項工作的督查考核和通報講評,并將此作為重要內容列入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年度工作考評范圍。各縣市區(qū)要注意及時收集匯總活動開展情況,按時上報有關數據表格和典型材料。
3.要加大投入,提供保障。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按照上級關于基層司法行政公用經費保障的要求,積極爭取各級財政部門的支持,把人民調解、法律服務、安置幫教、社區(qū)矯正、法制宣傳等業(yè)務工作經費落實好、保障好,特別是要加大對司法所和各類調解組織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健全完善組織體系,為有效應對金融風險、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提供強有力的物質和組織保障。
社區(qū)矛盾調解中心2007年度工作總結四
x年11月6日,街道召開信訪、矛盾排查調處工作會議。街道綜治委及“三個排查”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居(村)負責人、部分單位有關人員參加。紀要如下:
檢查組由黨工委副書記陳潘柱帶隊,對4個社區(qū)和2個村的信訪、矛盾工作進行檢查,從檢查的情況來看:各社區(qū)(村)都恩那個按照區(qū)及街道部署積極開展工作,在排查化解各種矛盾糾紛工作活動中,工作做得比較扎實,實現了信訪總量及非正常訪下降,其它矛盾糾紛化解成功率提高的較好成績。但從檢查情況看,也存在著一些問題和不足:
一是在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為切入點,解決關系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上還存在著工作不夠細致的問題。
二是對重點區(qū)域、重點行業(yè)、重點部位的排查治理方面還須進一步深入細化、
三是在整合基礎綜治、維穩(wěn)、調解、司法、信訪、民宗等方面的社會資源方面,工作開展的還不夠充分。
四是在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疏導等辦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推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的經?;⒅贫然?、規(guī)范化方面還需要認真加強。
五是對以上存在問題,要求及時整改。
x年11月6日
社區(qū)矛盾調解中心2007年度工作總結五
時 間:x6年11月27日
地 點:xx街道二樓會議室
參加人員: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分管副書記、紀委書記、武裝部長、各社區(qū)(村)治安調解主任,綜治委成員單位負責人,綜治辦、司法所全體干部。
討論議題:各社區(qū)(村)居委會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情況分析。
一、本月矛盾糾紛總體情況
本月全街道共排查各類矛盾糾紛4件,其中馬棚社區(qū)馬棚自然村村民馬洪民和苗成軒兩家發(fā)生土地糾紛一起;魯莊村東楊自然村村民楊殿榮、楊凱兩家發(fā)生宅基地糾紛一起;桑樓村桑樓自然村桑賀玲和桑春華二人因農閑打牌時發(fā)生爭吵糾紛;洼張村西蔡莊蔡大龍、蔡宣文兩家因宅基地建房留出路問題產生矛盾糾紛。以上4起矛盾糾紛在社區(qū)、村兩委干部的積極調解均已成功調處,化解率100%。
本月27日,街道召開十一月份全街道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會議,各包村負責人及包點干部參加了會議。會議通報了10月份全街道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情況,對本月街道存在的信訪隱患進行了摸排分析。街道黨工委書記主持會議,并就12月份街道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提出了幾點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視12月份各類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保障信息暢通,要確保各社區(qū)(村)居委會要在第一時間內得到矛盾糾紛源,爭取把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tài),能調處化解的,當場調處化解;不能調處化解的,及時上報街道和分管領導,分管領導及時出面調解,保證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街道。二是要認真做好調解工作,充分發(fā)揮好街道和社區(qū)(村)調解員的作用,發(fā)揮老黨員、老干部的作用,發(fā)揮群眾工作專干的作用,確保已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及時圓滿化解。三是要做好所調處矛盾糾紛的案卷規(guī)范存檔工作。四是要重點人群重點掌控,實行重點信訪隱患人員包保。
社區(qū)矛盾調解中心2007年度工作總結六
為做好全旗衛(wèi)生系統(tǒng)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按照自治區(qū)、市和旗委、政府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結合我院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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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qū)、市和旗委、政府關于維穩(wěn)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組織干部真正深入到基層一線、深入到農牧民當中,了解群眾訴求,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突出排查化解各類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矛盾糾紛和問題隱患;突出排查化解可能引發(fā)群體性事件和惡性事件的苗頭隱患,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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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目標:通過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把改善民生、化解矛盾、維護穩(wěn)定的責任和措施落實到位,把存在的醫(yī)藥矛盾和問題隱患查清,把凸顯的醫(yī)藥矛盾問題及時化解,防止發(fā)生群體性事件和惡性事件,營造和諧穩(wěn)定的社會環(huán)境。
工作任務:
1.及時組織干部排查掌握矛盾糾紛的底數,建立統(tǒng)一的工作臺帳,為動態(tài)掌控和化解社會矛盾問題提供基礎依據。
2.依法依規(guī)解決群眾合法合理訴求,及時就地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問題,理順群眾情緒。
3.加強情報信息工作,對于難以解決的矛盾糾紛,要做到第一時間預警、第一時間上報化解、第一時間處置。
4.加強基層基礎建設,推動基層組織職能轉變,使廣大干部真正深入基層,到田間地頭、農牧民家中、企業(yè)內了解訴求、化解矛盾糾紛,切實做好服務群眾、改善民生、維護穩(wěn)定的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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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堅持“統(tǒng)一領導”與“分級負責”相結合的原則。在衛(wèi)生局統(tǒng)一領導下,各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要迅速行動起來,負責組織抓好本單位和所聯系嘎查村(社區(qū))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做到齊抓共管、注重實效。
(二)堅持“治標”與“治本”相結合的原則。既要注重解決面上浮現出的社會矛盾問題,又要注重研究社會矛盾產生的根源,積極探索從源頭上化解社會矛盾的思路和辦法,做到標本兼治、統(tǒng)籌兼顧。
(三)堅持“當前”與“長遠”相結合的原則。既要立足當前,抽調干部駐嘎查村(社區(qū))、駐企業(yè)排查化解各類矛盾糾紛和問題隱患,又要著眼長遠,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長效機制,做到長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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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排查化解可能引發(fā)群體性事件和惡性事件的矛盾糾紛。
2.排查化解社會治安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
3.排查化解公共醫(yī)療衛(wèi)生領域公共安全方面存在的苗頭隱患。
4.排查化解其它可能影響社會安全穩(wěn)定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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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活動從2013年5月28日開始,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5月28日—6月5日)。召開“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會議動員部署會議,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進行具體安排部署;各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要統(tǒng)一思想認識,明確工作重點,制定工作方案,層層動員部署。
(二)動態(tài)摸排階段(6月6日—6月15日)。
1.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各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旗衛(wèi)生局相關責任股室按照要求組織開展全面排查工作,啟動矛盾糾風和問題隱患“日報告”制度,堅持按月、按周定期排查制度,深入基層、深入一線,分析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動態(tài)掌握各類矛盾糾紛信息,摸清矛盾糾紛底數。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要認真進行統(tǒng)計、梳理、分析和研判,做到群眾訴求底數清、情況明,有穩(wěn)控措施、解決方案。各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于6月15日前填寫“**托克前旗矛盾糾紛隱患排查登記表(總表)”上報旗政法委、維穩(wěn)辦、群眾工作部備案。
2.建立臺帳,上報備案。各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要對已掌握和新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隱患要逐人逐案建立矛盾糾紛排查化解臺帳,注明產生原因、涉及人員、責任單位、包案領導、解決辦法、辦結時限六個要素,分類梳理后進行匯總,各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于6
月15日前填寫“**托克前旗矛盾糾紛隱患排查化解臺帳(分表)”上報旗政法委、維穩(wěn)辦、群眾工作部備案。在重大政治節(jié)日活動和敏感節(jié)點期間實行信訪信息“零報告”制度和信訪形勢“日研判”機制,及時上報工作情況。
(三)集中化解階段(6月l6日—9月30日)。
1.分解任務,調處化解?!叭v”干部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上級交辦案件,妥善化解,確實無法化解的采取“代理群眾信訪”的做法,主動協調、爭取有關部門解決。按照“一個問題,一個領導,一套人馬,一個方案,一包到底”的“五個一”調處化解機制要求。逐一明確責任領導、責任科室、責任人員及化解時限,采取有力措施,及時組織調處化解,對重點信訪案件和重點教育對象,要落實“包情況掌握、包解決困難、包教育轉化、包穩(wěn)控管理、包依法處置”的“五包”責任制。
2.深入走訪,公開接訪。“三駐”干部要緊緊圍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深入到農牧戶、居民家中,問冷暖、問疾苦,廣泛了解社情民意,全面掌握涉穩(wěn)苗頭。特別是走訪困難群眾和有信訪訴求的群眾,盡力幫助他們排憂解難。各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要落實領導信訪工作日制度,領導班子全員參與、輪流接訪,將接談的信訪事項詳細登記,及時轉入“五個一”調處化解機制。要把定點接訪與重點約訪、帶案下訪、基層巡訪相結合,深入群眾,聽取多方面意見?!叭v”干部要認真填寫“**托克前旗領導干部接待群眾、帶案下訪登記表”,并于每月20目前將登記表報旗政法委、維穩(wěn)辦、群眾工作部備案。
3.集中化解,解決問題?!叭v”干部要將走訪、排查、穩(wěn)控、化解工作貫穿排查化解全過程,發(fā)現問題,隨時解決。在排查中,對存在的矛盾糾紛隱患問題,及時匯總和梳理。對訴求合理的,及時組織解決,不留隱患;對訴求合理但基層無法解決的,逐級報告,按職能、權限、期限解決;對訴求無理的,做好政策解釋、思想教育疏導工作;對纏訪、鬧訪、非訪的,依法處理。特別是對可能引發(fā)群體性事件的矛盾糾紛,要逐件分析研判。誰制造矛盾,誰負責解決,不得推向上級、推向社會。
4.案件歸檔,核查終結。各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對已經化解的矛盾糾紛隱患,要及時整理有關資料立卷歸檔。并填寫“**托克前旗矛盾糾紛隱患排查化解結案備案表”上報旗政法委、維穩(wěn)辦、群眾工作部備案。
(四)檢查總結階段(10月1日—12月31日)。
1.跟蹤回訪。各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要對所進駐嘎查村(社區(qū))、企業(yè)的矛盾糾紛化解情況進行回訪,對本次“三駐”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回頭看”和自查自糾,對問題處理不徹底的案件,要依法依規(guī)提出處理意見,落實責任人限期整改。
2.強化督查。督查工作要將面上督查和重點督查結合起來。旗衛(wèi)生局將組織督查組將適時深入各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督查指導。視情況對重點地區(qū)和單位進行重點督查,必要時組織有關職能部門開展聯合督查督辦,重大問題實行掛牌督辦。各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也要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進行全程督導檢查,一級一級抓檢查,一件一件抓落實,確?;饷芗m紛的過程不推諉、不扯皮、不“梗阻”。對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huán)節(jié)和難點問題,要采取走下去檢查、請上來約談等形式進行重點指導。通過督導檢查,確保此項工作不走過場、取得實效。
3.穩(wěn)控管理。對一些不合理、不具備解決條件和結案后上訪人仍不服,還有上訪苗頭的,做好教育穩(wěn)控工作,并落實“五個一”調處化解機制和“五包”責任制,防止到市赴區(qū)進京上訪。對繼續(xù)纏訪、鬧訪、非正常上訪的,依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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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醫(yī)療衛(wèi)生單位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負總責,重大疑難復雜矛盾糾紛問題要親自包案解決。要按照職責分工,積極開展工作,切實完成單位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
(二)嚴格責任查究。對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不力的,要嚴格實行問責。將推進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作為年度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列入維護穩(wěn)定和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考評體系,嚴格獎懲。
社區(qū)矛盾調解中心2007年度工作總結七
?為切實做好我鎮(zhèn)2020年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和信訪維穩(wěn)工作,有效防范和處置我鎮(zhèn)群眾非正常上訪,及時有效地防止和妥善處理可能出現的突發(fā)事件,提高信訪維穩(wěn)工作的應急反應能力,經鎮(zhèn)黨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請認真貫徹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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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于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和信訪維穩(wěn)工作的指示精神,超前籌劃,周密部署,落實責任,廣泛發(fā)動,竭力化解,強化管理,確保及時發(fā)現,妥善解決信訪穩(wěn)定問題,矛盾就地化解,人員就地穩(wěn)定,在全鎮(zhèn)形成群防共治,全員參與的大信訪工作格局,確保“北京不去、本地不聚”,確保實現“六個堅決防止”目標,即堅決防止發(fā)生影響國家安全和政治穩(wěn)定事件、堅決防止發(fā)生暴恐事件、堅決防止發(fā)生重大群體性事件和大規(guī)模進京訪事件、堅決防止發(fā)生影響惡劣的個人極端事件、堅決防止發(fā)生在全國有影響的惡性刑事案件、堅決防止重特大公共安全事件。為高城營造和諧穩(wěn)定的社會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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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落實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和信訪維穩(wěn)工作“第一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以源頭預防、處理并解決信訪問題為手段,強化責任落實及責任追究,努力將不穩(wěn)定因素化解在萌芽,將越級上訪人員控制在鎮(zhèn)內,實現“兩會”期間零赴京上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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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高城鎮(zhèn)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和信訪維穩(wěn)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該項工作組織領導領導和督促檢查。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謝文琪
第一副組長:潘海亮
副?組?長:易秉芝
成??員:朱俊剛、歐陽小兵、龍水云、龍雙全、劉琦君張建軍、許明、王茂生、劉根明、高美華、宋育波、陳秋根、潘偉昌、秦烺、施勇剛、鎮(zhèn)綜治辦主任及各村(社區(qū))黨支部書記。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易秉芝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排查處理本地區(qū)、信訪維穩(wěn)工作事項,將各種矛盾化解在當地、解決在萌芽;將本地區(qū)可能上訪人員穩(wěn)控在當地;將勸返人員及時接回當地進行教育、穩(wěn)控、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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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突出抓好排查化解矛盾糾紛工作。各村、社區(qū)要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和大局意識,對本轄區(qū)的不穩(wěn)定因素立即進行一次全面集中排查,排查出來的重點矛盾糾紛問題要落實責任領導和責任人員,限期解決到位。對重點人員,要落實專班,多對一幫扶,人盯人穩(wěn)控。對已排查出重點問題、重點群體,各村、社區(qū)要將包案責任落實情況、調解處理情況報鎮(zhèn)綜治辦。
(二)開展“兩會”期間信訪突出問題集中化解工作。?各村委、單位要結合日常工作部署,爭取把大多數重點信訪問題化解在“兩會”召開之前;一時不能解決到位的也要有進一步的穩(wěn)控措施,確保這些突出問題不激化,不演變成到市、赴省、進京集體上訪、群體性事件及進京非正常上訪。
(三)制定教育穩(wěn)控措施,盯死看牢重點對象。把信訪維穩(wěn)工作的著力點,放在曾經到市、赴省、進京上訪的信訪老戶、纏訪鬧訪人員、上訪組織挑頭人員和新摸排出的重點上訪人員和群體上。各村、單位對可能進行到市、赴省、進京上訪的人員,要逐人見面,逐人談話,逐人解決問題,徹底打消其上訪念頭。對可能進行非正常上訪的信訪人員,要成立駐村干部、村干部、公安民警“三位一體”的幫教小組,加強思想和法制教育,逐人落實穩(wěn)控措施。對重點信訪群體,公安機關要密切注意動向,強化挑頭人員穩(wěn)控措施,及時打掉串聯鏈條。要堅決實行鎮(zhèn)、村干部對重點人員“一對一”方式盯死看牢,確保穩(wěn)控在當地。對確認在當地失控或已經在進京途中的,要迅速報告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強化重點管控堅決消除隱患。切實抓緊開展嚴重肇事肇禍精神障礙患者的集中篩查,通過逐村、逐組、逐戶的排查方式,搞清情況,摸清底數,逐一進行危險性評估并登記建檔,重點做好高風險患者的信息甄別等工作,特別要重視對流動人口和人員密集地區(qū)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的發(fā)現、登記、管理,防止脫管漏管,堅決防止其肇事肇禍。要加強動態(tài)監(jiān)測、預警和對嚴重肇事肇禍精神障礙患者的入戶隨訪,確保救治救助、服務管理及穩(wěn)控措施的到位,消除一切隱患。
(五)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為及時化解涉穩(wěn)問題和疏導勸返上訪人員,根據上級要求及縣、鎮(zhèn)主要領導指示,各村、社區(qū)要相應成立疏導勸返應急工作組,明確帶隊領導和工作人員,一旦發(fā)生訪情,各村、社區(qū)要在接通知后第一時間指派疏導勸返工作人員,迅速做好疏導和勸返。不給高城抹黑,全力維護“兩會”期間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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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區(qū)務必充分認識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和信訪維穩(wěn)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做好維穩(wěn)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層層壓實工作責任,切實把防范、化解、穩(wěn)控責任落實到基層,落實到具體單位和人員。要“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切實履行職責,認真負責地做好本地本系統(tǒng)涉穩(wěn)人員的穩(wěn)控、勸返、接回和化解工作。對因工作不到位、勸返不盡職、穩(wěn)控措施不落實或該解決的解決不到位,甚至激化矛盾造成影響的,鎮(zhèn)黨委、政府將嚴格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以嚴明的紀律促進維穩(wěn)工作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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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因措施不力、工作不當造成后果的單位和個人將按以下處罰辦法嚴肅追究責任。
1、凡發(fā)生赴京訪的,所在村書記降為副職使用,駐村領導、駐村干部全鎮(zhèn)通報批評并在大會上作檢討,鎮(zhèn)黨委書記約談,上訪對象由鎮(zhèn)、村兩級責任領導及責任干部負責接訪,所有接訪費用由所在村(社區(qū))自行負責。
2、凡出現赴省訪的,所在村書記及駐村領導干部在大會上作檢討,由鎮(zhèn)、村兩級責任領導及責任干部負責接訪,所有接訪費用由所在村(社區(qū))負責。
3、凡發(fā)生赴市、縣重復訪或多次訪造成社會影響較大的,依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黨紀政紀處分。
社區(qū)矛盾調解中心2007年度工作總結八
根據縣委縣政府《全縣以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為重點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精神,結合我局實際,經局矛盾糾紛排查領導小組研究,制定本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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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面排查矛盾糾紛、化解信訪突出問題為重點,集中排查化解涉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方面的突出矛盾糾紛,力爭把非正常上訪及群體性事件數量減少到最低水平,基本建立“統(tǒng)一領導、分級負責、集中梳理、歸口辦理、責任明確、措施到位”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機制,努力實現矛盾糾紛及時、就地化解,做到“問題不擴大,矛盾不上移”,為省青奧會、市省運會成功舉辦創(chuàng)造更加良好的社會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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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化解的范圍包括:可能影響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涉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方面的突出矛盾糾紛及苗頭性問題。重點是:各類企業(yè)工作時間和工資發(fā)放、農民工工資發(fā)放、勞動人事爭議、勞動關系解除、失業(yè)人員再就業(yè)、大學生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社會保險接續(xù)問題,復員退伍軍人的安置、各類社會保險調整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以及農口落聘人員、電大畢業(yè)生、原民辦教師、農村電影放映員等其他可能引發(fā)群體性事件的有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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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項行動從現在起,到9月30日結束,分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全面排查階段。時間至6月25日。主要任務:一是全面排查本系統(tǒng)本單位的各類矛盾糾紛和信訪突出問題;二是突出重點排查,具體是可能影響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涉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方面的突出矛盾糾紛及苗頭性問題,同時對社情民意、網絡輿情、傳媒熱點等進行排查;三是逐案建檔,為明確責任、跟蹤管理和集中化解打下基礎。
各負責人要把排查工作情況于6月25日前報局信訪辦。
第二階段:集中化解階段。時間為6月26日至7月31日。按照集中時間、集中精力、邊排查邊化解的要求,對排查重點進行全面排查。對排查出來的突出矛盾糾紛,要認真分類匯總、建立臺帳、明確責任、因案施策,有針對性地采取措施進行化解。做到“問題不查清不罷休、矛盾不化解不罷休”,力爭在最短的時間里,用較低的行政成本達到徹底解決問題的目的。各負責人要把化解工作情況于7月31日前報局信訪辦。
第三階段:就地穩(wěn)控階段。時間為8月1日至9月30日。主要任務是圍繞確保南京青奧會和省運會安全順利舉辦,對排查化解工作進行“回頭看”:一看解決措施是否落實;二看矛盾糾紛是否處理到位;三看信訪群眾是否停訴息訪,鞏固工作成果,防止出現反復。各負責人要把“回頭看”工作情況于8月10日前報局信訪辦。
第四階段:總結提高階段。時間為8月下旬至9月30日。對排查化解工作進行全面總結,查找不足,及時整改,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建立長效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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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領導,提高對排查化解工作重要性的認識。
充分認識人社部門維護穩(wěn)定形勢的嚴峻性、復雜性,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和憂患意識,把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為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成立沛縣人社局2014年信訪維穩(wěn)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劉洪兵
副組長:王昭峰
成??員:王家功、陳瑩、劉靜、張明、李強、張訓洲、徐建平
對下列排查出的重點突出信訪問題、不穩(wěn)定因素等,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確定責任領導和責任人,落實工作責任。
1、電大畢業(yè)生問題:責任領導:張明??責任人:郝大偉
2、農口人員落聘問題:責任領導:張訓洲??責任人:韓友平
3、企業(yè)軍轉干問題:責任領導:李強??責任人:張浩
4、單位改制遺留問題:(1)企業(yè)養(yǎng)老保險方面。責任領導:陳瑩??責任人:陳榮軍;(2)醫(yī)療保險方面。責任領導:王家功??責任人:郭峰
5、勞動者維權問題:責任領導:徐建平??責任人:張凱、陳興文
6、鑫誠公司派遣人員上訪問題:責任領導:王昭峰??責任人:楊知宇、孫同才
(二)多項措施并舉,全面排查涉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的矛盾糾紛
拓寬排查思路,更新排查方法,通過召開矛盾糾紛分析會、關注網絡輿情動向、梳理聯名信集體上訪等方式,分析研究判斷、評估預測矛盾糾紛。要充分利用信訪、仲裁、監(jiān)察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勞動就業(yè)服務、社區(qū)平臺等服務窗口所反映出的信息,及時發(fā)現糾紛和不穩(wěn)定因素。要建立和完善排查工作制度,合理安排相應工作方案和時間進度,細化工作程序,將矛盾糾紛按誘因、地點、人數、重點人員、態(tài)勢預測等要素逐件登記造冊。
(三)綜合整治,切實化解涉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的矛盾糾紛
進一步提高依法處理信訪問題的水平,對受理范圍內的信訪事項,要按規(guī)定時限辦結,對反映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的,要加大監(jiān)察執(zhí)法力度;對使用仲裁處理的勞動爭議問題,要協調仲裁機構使勞動爭議問題進入仲裁程序,及時依法處理,防止出現應受理而不受理和久拖不裁現象。同時,要完善勞動保障行政復議制度,加強對行政行為合法性、適當性的審查,力爭把行政爭議解決在初發(fā)階段、解決在系統(tǒng)內部。要加大對企業(y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的監(jiān)督和指導,提高解決成功率,及時將勞動爭議解決在企業(yè)、解決在基層。對重點疑難案件,要按照“不限于原調查結論、不限于原處理意見,不限于原領導表態(tài)”的原則,轉變思路、變換角度、調整方法、完善對策、重新調查、重新處理,進一步挖掘解決問題的空間,最大限度地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要繼續(xù)堅持領導帶案下訪、量化細化工作目標、網上公開答復等好的作法。要設身處地地體察民情,關心群眾疾苦,切實解決群眾的合法訴求和實際生活困難。
(四)把握形勢,加強涉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的非正常上訪處置工作
正確把握當前非正常上訪的情況,自查自糾在“集中整治”行動中的不足,結合實際,明確總體目標,切實加強人社領域非正常上訪處置工作。要強化源頭治理,認真貫徹落實各項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政策,對上訪群眾反映的問題逐個進行研究解決,確保“人要回去,事要解決”。要實行責任追究制,促進“案結事了”,對敷衍塞責,不負責任造成錯案的責任人,通過責任倒查,追究或者建議追究其責任。要進一步落實領導包案制、定期通報制、公開聽證制等已被證明行之有效的制度,完善非正常上訪處置機制。要切實加強勸返接回工作,努力做到“行動迅速、接返及時、穩(wěn)控得力、不再倒流”。要加大法治宣傳教育和依法處置力度,加強對非正常上訪等違法人員的勸返接回、取證移交等工作。
社區(qū)矛盾調解中心2007年度工作總結九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政法工作會議和縣委工作會議精神,全力推動矛盾糾紛和信訪積案化解,最大限度降低社會風險隱患,消除不穩(wěn)定、不和諧因素,實現全鎮(zhèn)社會持續(xù)和諧穩(wěn)定,努力建設更高水平的平安,根據縣委政法委《全縣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化解攻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我鎮(zhèn)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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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縣委工作會議要求,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緊緊圍繞改革發(fā)展穩(wěn)定大局,堅持從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出發(fā),認真負責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的問題和實際困難,集中力量解決老問題,化解新矛盾,全面深入排查調處各種矛盾糾紛和不穩(wěn)定因素,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zhèn)、矛盾不上交”,努力構建和諧穩(wěn)定的社會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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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即日起至年底,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化解攻堅行動,對影響全鎮(zhèn)社會穩(wěn)定的矛盾糾紛和不穩(wěn)定因素進行全面深入排查,著力從源頭上防止因矛盾糾紛引發(fā)的刑事、治安案件,特別是命案、個人極端事件、和群體性事件,真正把矛盾糾紛化解在當地、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tài),實現“一少兩降三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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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責任擔當,明確職責任務,全面深入細致開展工作。此次矛盾糾紛集中排查化解攻堅行動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動員和安排部署階段(2020年4月1日至10日)。各村(社區(qū))、鎮(zhèn)屬各單位要把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化解攻堅行動作為平安建設、社會治理、維護穩(wěn)定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與重點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實,精心組織推動,研究具體實施措施,廣泛宣傳,動員群眾將隱藏的矛盾糾紛趁早擺到面上,及時調處化解,防止“小矛盾”演變成“大糾紛”,切實做到各類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早發(fā)現、早排查、早化解,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
(二)全面摸排階段(2020年4月11日至4月20日)。
各村(社區(qū))、鎮(zhèn)屬各單位要緊密結合各自實際,按照市縣工作安排,在做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相關工作前提下,全面排查梳理各領域矛盾糾紛。一要重點排查因疫情影響導致經營困難引發(fā)的勞資矛盾、債務糾紛,以及征地拆遷、工資拖欠、經濟糾紛、醫(yī)患糾紛、環(huán)境污染、土地糾紛、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易引發(fā)重大群體性事件、個人極端事件或集體上訪的民生類、涉眾型矛盾糾紛。同時要加強對公共安全、出租車、寄遞物流等行業(yè)領域隱患問題的排查。二要重點排查失業(yè)職工、失地農民、城鄉(xiāng)貧困家庭等特殊困難人群,以及刑滿釋放人員、精神障礙患者、纏訴纏訪等重點人員,特別要將婚姻家庭、婚戀情感等容易引發(fā)家庭和鄰里關系的矛盾糾紛進行全面排查梳理,納入化解處理范圍。三要重點圍繞易發(fā)生問題的經濟困難、生活不幸、夫妻不和、單親再婚、家庭暴力、上門女婿、買賣婚姻、倫理關系復雜等重點家庭,以及參賭吸毒、前科劣跡、極端心理、暴力侵向、家庭不和、生活失意、婚外戀、不良行為等重點人員,逐一排查掌握到位。
(三)專項化解攻堅階段(2020年4月21日至12月10日)。
各村(社區(qū))、鎮(zhèn)屬各單位要堅持“邊查邊調,調處結合”的原則,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要區(qū)別不同情況,因地制宜、因事而宜,制定化解措施,充分發(fā)揮村(社區(qū))黨組織在基層矛盾糾紛化解中的領導核心作用,調動群防群治隊伍和網格長、網格員積極性,認真履職盡責,形成化解社會矛盾糾紛的整體合力。
對一般性矛盾問題,能當場調解的當場調解,定期組織回訪;對重大矛盾要緊盯不放,及時成立“一對一”或“多對一”的調解專班一抓到底;對群眾反映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有明確規(guī)定的問題要立即解決;對訴求合理,但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不明確的,要及時匯報和銜接有關單位推動解決;對生活確有困難的要及時匯報鎮(zhèn)黨委采取政府救助、社會救濟等方式,解決其基本生活保障。對于一時解決不了的疑難復雜矛盾糾紛,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采取鎮(zhèn)村兩級領導包案化解的方式,集中攻堅。各村(社區(qū))要積極主動履職盡責,推動問題妥善解決,堅決防止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四)全面自查總結階段(2020年12月11日至20日)。各村(社區(qū))和鎮(zhèn)屬各單位對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化解攻堅行動進行全面總結,提煉專項行動中的好做法,好經驗,健全完善多元化解機制,推行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和仲裁的銜接聯動。對于專項行動中發(fā)現的不足和短板,及時分析研究對策,要善于總結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完善工作會、清單化管理、交辦督辦、領導包案化解等制度,共同做好疑難復雜矛盾糾紛的調解,最大限度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除在萌芽狀態(tài),堅決防止“民轉刑”“刑轉命”案件和惡性命案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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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強化組織領導。鎮(zhèn)上成立由鎮(zhèn)黨委書記任組長,鎮(zhèn)黨委政法委員為副組長,綜治辦、派出所、司法所負責人和各村黨支部書記為成員的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各村(社區(qū))要迅速行動,明確職責任務,確保專項行動有計劃、有步驟推進。
(二)加強協調聯動。鎮(zhèn)綜治辦要統(tǒng)籌發(fā)揮好派出所、司法所、村“兩委”力量,發(fā)動鎮(zhèn)村群防群治隊伍積極性,把排查化解矛盾糾紛作為專項行動最實際、最及時、最急需的工作,建立健全矛盾糾紛預防、排查、評估、化解工作機制,把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結合起來,進一步完善多渠道解決爭端的工作機制。對排查出的各類矛盾糾紛,及時剖析問題癥結,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措施,聯合各方力量及時予以調處化解。
(三)健全長效機制。各村(社區(qū))、鎮(zhèn)屬各單位要著力完善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排查化解長效工作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加強和完善矛盾糾紛總體分析和預判制度,對重大矛盾問題和涉穩(wěn)事件要及時匯報鎮(zhèn)黨委,不得瞞報、漏報、誤報、遲報。鎮(zhèn)綜治辦要堅持臺賬管理和銷號制度,對排查出的重大社會矛盾和信訪問題,要嚴格落實包案領導化解制度,逐一落實責任領導和具體責任人,最大限度把問題排查在初期、人員穩(wěn)控在當地、事情解決在基層、矛盾化解在蔭芽狀態(tài)。
社區(qū)矛盾調解中心2007年度工作總結十
為有效化解各類信訪突出問題,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上訪事件的發(fā)生,有效預防和減少群x性事件,今年以來,我街道認真組織開展了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行動,摸清了全街道存在的各種矛盾糾紛,制定了科學的防范化解措施,明確了責任人,有效化解了部分矛盾糾紛,一些老大難問題疏導化解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之中,通過努力,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現將工作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工作開展基本情況
為圓滿實現集中解決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難點問題,解決一批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杜絕群眾上訪案件的發(fā)生,確保社會穩(wěn)定的目標任務。我街道切實采取有效措施,認真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
1、提高認識,增強化解矛盾糾紛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利用全體干部職工學習的機會,通過以案說法,動員廣大干部充分認清當前社會穩(wěn)定形勢,增強化解矛盾糾紛重要性和緊迫性,自覺行動起來,努力疏導和化解矛盾糾紛,維社會的長治久安。
2、明確職責,強化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街道黨工委專題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此次專項行動工作,并明確了具體組織實施人員,派出所、司法所、各社區(qū)居委會及各職能部門協同配合,認真開展排查化解疏導工作,為此項工作的開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3、認真排查,明確當前全街道社會穩(wěn)定形勢。各社區(qū)居委會、居民小組和相關職能部門,通過深入各居民小組走訪座談、聽取匯報,了解和掌握了目前全街道各社區(qū)存在的各種不安定因素,做到了底數清,情況明。
4、明確責任,強化措施,各個擊破。對于排查出來的社會矛盾,我街道通過召開黨政班子聯席會議的方式,逐個進行研究,按照矛盾糾紛化解“五個一”的要求,逐個明確了相關責任人和責任部門,制定了化解方案,明確了化解時限,力爭通過具體措施的落實,使矛盾糾紛能得到有效化解。各責任人和責任單位認真開展了矛盾糾紛的集中調處工作。排查期間,共排查出影響社會穩(wěn)定的社會矛盾及隱患7件,涉及土地征用、違法建筑等方面。從總體上來看,對于群眾反映的這些問題,大部分都是屬于合理訴求,少數表現出不合理要求或者要求過高,在分清責任的基礎人,各責任人和責任部門深入實地,調查了解情況,研究提出合理化的解決方案,組織調解和協調相關部門,認真加以解決,有力維護了全街道的社會穩(wěn)定。
二、取得的主要成效
通過幾個月以來的集中排查化解,集中解決了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難點問題,解決了一批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減少了群眾上訪案件的發(fā)生,確保了社會穩(wěn)定的目標任務。一些受客觀條件限制一時難以解決的社會矛盾也擺上了工作日程,各項工作正在有序進行之中,有望在不長的時間內得到妥善解決。
三、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一是個別人員調解不及時,對社會穩(wěn)定工作也造成了一定壓力。
二是由于改革發(fā)展的不斷深入,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對做好社會穩(wěn)定工作帶來了一定壓力。
四、主要經驗和做法
一是領導重視、各部門齊抓共管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保障。有了堅強的領導、有了正確的決策,就有了做好工作的方向。
二是社會穩(wěn)定工作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情況不同了,新的矛盾就會不斷的產生,所以需要形成長效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各項工作機制,時時關注,及時加以化解。只有這樣,社會的長治久安才能夠成為現實。
三是及時排查和預防各種社會矛盾的發(fā)生很重要,防止一件矛盾糾紛的發(fā)生遠比等矛盾糾紛發(fā)生后去化解需要的成本要小的多,及時性的優(yōu)勢就在于防患于未然,處理成本小。
五、下步工作打算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在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領導下,把這次集中排查化解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聽取匯報,認真研究,采取有力措施,推動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的深入開展。各糾紛黨委負責人為集中排查化解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協助部門負責人為職責范圍內的直接責任人。狠抓排查化解各項措施落實,認真貫徹“一個矛盾糾紛、一個化解責任人、一個化解班子、一個化解方案、一個化解期限”的工作措施,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確保工作取得實效,確保矛盾糾紛及時得到化解。
2、積極防范和妥善處置群x性事件。完善處置各類突發(fā)事件的預案,完善公共事件預警機制,建立健全統(tǒng)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處置機制,及時掌握可能引發(fā)群x性事件等突發(fā)事件的情況信息,努力提高處置能力與水平,并圍繞重點工作,加強隊伍培訓,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群x性事件,把其對社會穩(wěn)定的沖擊減到最低限度。
3、齊抓共管,形成合力。要進一步調動各方面的力量,發(fā)揮各方面的積極性,努力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充分發(fā)揮各級組織的作用,認真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搞好法制宣傳、法律援助、法律服務等工作,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單位)及時做好防范和化解工作,及時化解因涉法涉訴引發(fā)的矛盾糾紛。做好本轄區(qū)內的影響社會穩(wěn)定矛盾糾紛的排查化解工作,不得把本人本單位應處理的問題和矛盾糾紛推向社會,不得把本級應處理的問題和矛盾糾紛推給上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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