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雙方共同達成的協(xié)議,約定了雙方在特定條件下的權利和義務。合同的內容應簡明扼要,避免使用模糊和歧義的措辭。附上了一些常見的合同示例,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動產抵押合同的標準版本篇一
《特別提示》。
為了維護您的利益,在您簽署本合同之前,請仔細閱讀如下條。
款并確認有關事實:
1.您所提交的文件、材料及所作陳述是真實、合法、有效的。
2.您已經仔細閱讀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并對其含義及法律后果。
有充分理解。
3.您將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自愿簽署本合同。本合同生效。
后,您必須按約行使權利并承擔義務。
4.請您用鋼筆或簽字筆工整填寫需要您填寫的內容及簽字。
5.如果您對本合同及相關的交易有任何不解之處,請向我司咨。
詢,如仍有疑問,請暫緩簽署本合同。
動產抵押合同的標準版本篇二
貸款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經辦人: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經辦人:
抵押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經辦人:
鑒于借款人與貸款人將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由貸款人為借款人提供借款,為保障貸款人債權的實現(xiàn),抵押人自愿以其財產(詳見抵押物清單)為貸款人與借款人之間形成的相關債權提供抵押。為此,依據(jù)《合同法》、《擔保法》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經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充分協(xié)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貨幣、金額、期限和借款用途。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貨幣為。
2.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最高限額為(指本合同期限內任一時點實際形成的借款余額合計總額,本合同項下每一筆借款的金額、期限以借款借據(jù)或相關借款憑證為準)。
在該借款最高限額內,貸款人根據(jù)借款人的實際需要和貸款人的可能,在借款人提出書面申請后,向借款人逐筆審核發(fā)放。
3.本合同的期限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借款利率與計息方法。
1.借款利率:。
2.計息方法:。
3.付息方式:。
4.如借款人未按還款期限或還款計劃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貸款人達成協(xié)議即構成貸款逾期,貸款人有權就逾期借款部分按日息的利率計收逾期利息。
5.如借款人未按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貸款人有權就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按日息的利率計收罰息。
第三條借款的歸還。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的還款方式為:。
2.借款人必須嚴格按本合同項下每一筆借款借據(jù)或相關債權憑證確定的還款期限或還款計劃,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當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征得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時利率不變,貸款人有權按照約定的借款期限計收利息。
3.借款人如需就上述還款期限或還款計劃的任何部分作調整,必須在取得抵押人的書面同意后,在相應貸款到期日前天向貸款人提出書面申請。是否同意調整還款期限或還款計劃,由貸款人最終決定。
4.本合同項下借款人支付的款項和貸款人從借款人帳戶中扣收的款項應優(yōu)先用于支付到期利息,然后用于償還到期本金。
5.借款人未按還款期限或還款計劃還款時,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轄下機構開立的任何帳戶中扣收相應款項。
第四條抵押。
1.抵押物及擔保范圍。
(1)抵押人提供下列財產(詳見抵押物品清單)作為抵押物設定抵押,抵押物評估價值共計。抵押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和孳息。
(2)抵押擔保的范圍為本合同約定以及本合同項下發(fā)放的借款所形成的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貸款人實現(xiàn)債權、抵押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律師費等)。因匯率變化而實際超出最高余額的部分,也在抵押擔保范圍內。
(3)本合同約定的抵押對根據(jù)本合同發(fā)放的每一筆借款都提供抵押擔保,在發(fā)放每一筆借款時不再逐筆辦理擔保手續(xù)。
2.抵押人接受貸款人的信貸檢查與監(jiān)督。
3.抵押物價值變化。
(1)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間,如遇抵押物價值減少、毀損、滅失等原因,致使擔保能力明顯減弱或喪失時,或因任何原因被查封、扣押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及時書面通知貸款人,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在天內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另行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shù)膿!?/p>
(2)貸款人有權就該抵押物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補償金等優(yōu)先受償,或解除合同,提前收回借款并行使抵押權,或要求借款人、抵押人重新提供新的抵押物或采用其它擔保方式。
4.抵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后,由借款人、抵押人負責在日內依法向法。
定部門辦理完畢抵押登記。
5.抵押物變動。
(1)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轉讓、變賣、轉移、租借、贈與、重復抵押、用以清償其它債務,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否則貸款人有權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貸款并行使抵押權。
(2)貸款人有權隨時對抵押物進行檢查。抵押人因轉制、被兼并、破產或其它原因危及貸款人實現(xiàn)抵押權的,應提前通知貸款人。否則貸款人有權解除合同,提前收回貸款并行使抵押權。
6.借款人、抵押人拒絕辦理抵押登記或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辦理完畢抵押登記的,貸款人有權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借款,因此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由借款人、抵押人連帶承擔賠償責任。
7.抵押物的保險、鑒定、登記、公證和評估等費用全部由借款人、抵押人承擔。
8.抵押權形式。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貸款人有權提前對本合同項下借款進行決算,行使抵押權:
(1)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因財產保全或者執(zhí)行程序被查封、拍賣的;。
(3)借款人、抵押人違反本合同任何約定;。
(4)貸款人與抵押人協(xié)商一致。
9.抵押效力。
擔保期間內,貸款人與借款人可以協(xié)議變更借款內容的有關條款,不必取得抵押人同意,本合同的抵押效力不受影響。
第五條借款人、抵押人的承諾和義務。
1.借款人、抵押人保證為本合同項下借款而向貸款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2.借款人必須依照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借款。
3.借款人、抵押人存在下列事件之一的,借款人、抵押人應在發(fā)生后工作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1)借款人、抵押人承擔的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質押擔保;。
(2)借款人、抵押人經營出現(xiàn)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發(fā)生惡化;。
(4)借款人、抵押人發(fā)生債權債務糾紛引起訴訟、仲裁等事件;。
(5)借款人、抵押人進行重大產權變動和經營方式的調整;。
(7)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工商登記事項,以及電話、
傳真等聯(lián)系方式的;。
(8)其他可能影響借款人、抵押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4.借款人、抵押人實施以下行為,應提前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并征得貸款人書面同意:
(2)抵押人、借款人為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保或以其他主要資產為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可能影響其履行本合同項下?lián)X熑蔚摹?/p>
即使貸款人同意抵押人、借款人為自身或第三人債務提供保證擔?;蛞云渌饕Y產為自身或第三人債務設定抵押、質押擔保的,該擔保也不得損害貸款人的利益。
5.借款人按本合同約定的計劃歸還借款本息和有關費用。
6.借款人應按貸款人的要求提供最新財務報表、報告。借款人、抵押人應定期或隨時應貸款人要求,隨時提供借款人、抵押人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之報告、報表等文件和資料。
7.借款人應接受貸款人的信貸檢查與監(jiān)督,并給予足夠的協(xié)助和配合。
8.借款人在本貸款項下項目有關產品的銷售結算以及結匯、售匯等業(yè)務在貸款人或其分支機構辦理,其結算業(yè)務量達到貸款人的要求。
9.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均由借款人、抵押人支付或償付,有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公證費、登記費、評估費、審計費等費用,以及貸款人為實現(xiàn)債權而支出的處置抵押物的費用、律師費、訴訟費等所有費用。
10.本合同解除的,本合同的抵押效力不受影響。
第六條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貸款人應當按照本合同要求,根據(jù)借款人實際用款進度及時發(fā)放貸款。
2.貸款人有權對借款實行跟蹤檢查。
3.貸款到期,借款人不能歸還或不足歸還貸款時,貸款人有權依法以折價、拍賣、變賣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抵押物,并就處置抵押物的價值優(yōu)先受償。不足部分,貸款人有權繼續(xù)向借款人、抵押人追償。
4.當?shù)盅喝嘶蚪杩钊吮恍嫫飘a或解散,卷入或即將卷入訴訟糾紛,或其他足以影響貸款人債權安全時,貸款人作為第一受益人,有權提前處置處理抵押物,行使抵押權。
5.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對于處置抵押物或抵押物的賠償金等任何款項按下列順序清償:
(1)實現(xiàn)債權、抵押權之費用;。
(2)損害賠償金;。
(3)違約金;。
(4)主債權之逾期罰息;。
(5)主債權之利息;。
(6)主債權之本金。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發(fā)生下列事件之一即構成借款人、抵押人在本合同項的違約: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2)借款人、抵押人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或借款借據(jù)及相關債權憑證等法定或約定的義務。
(3)借款人、抵押人在本合同中所作聲明與承諾、保證等為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誤解,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
(4)其它任何違反合同約定的義務的情形。
2.出現(xiàn)上述任何違約事件,貸款人有權分別或同時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借款人、抵押人限期糾正違約事件;。
(2)取消借款人尚未使用的借款額度;。
(3)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并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轄下機構開立的任何帳戶中扣收款項。
(4)提前依法處理抵押物,行使優(yōu)先受償權;。
(5)采用其它制裁措施。
第八條合同的補充、變更和解釋。
1.本合同經各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或補充,本合同的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合同未盡事宜,應由協(xié)議各方另行協(xié)商解決。
3.本合同的有關條款的解釋,依照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交易習慣進行解釋。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第十條附件。
下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l、借款申請書;。
2、抵押物清單;。
第十一條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份,登記機關保存份。
貸款人(簽章):_____________。
借款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動產抵押合同的標準版本篇三
抵押權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抵押人:(1)住所:身份證號:法定代表人:電話:抵押人:(2)住所: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電話:抵押人:(3)住所:身份證號:法定代表人:電話:鑒于抵押人愿為抵押權人與(下稱債務人)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簽訂的一系列業(yè)務合同(下稱主合同)所形成的債權提供最高額抵押擔保,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當事人各方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及最高額。
1、抵押人自愿為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形成的下列債權提供擔保,擔保的債權最高本金。
余額折合人民幣(大寫金額)。擔保的最高債權額為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抵押擔保的范圍的全部金額。
(1)抵押權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與債務。
人辦理約定的各類業(yè)務所形成的債權。該期間為最高額擔保債權的確定期間,上述業(yè)務具體包括人民幣貸款、應付款保函、擔保等。
(2)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已形成的下列主合同項下尚未受償?shù)膫鶛啾窘鸺捌湎鄳睦ⅰ⒘P息、復利、費用等,其中利息、罰息、復利、費用等按相應的主合同約定計算至實際受償之日止:
2、本合同擔保的每筆業(yè)務的種類、金額、利率、期限等內容以相關法律文書或者憑證為準。
3、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和最高余額內,抵押權人發(fā)放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或者提供擔保等其他信用時無須逐筆辦理擔保手續(xù)。
4、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間和最高余額內發(fā)生的業(yè)務,幣種不限,抵押人按原幣種承擔擔保責任。
第二條抵押擔保的范圍。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本金、利息、罰息、復利、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訴訟(仲裁)費、律師費、處置費、過戶費等抵押權人實現(xiàn)債權和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1、抵押人同意以設定抵押。上述抵押物詳見抵押清單,抵押清單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2、上述抵押物暫作價(人民幣大寫),其最終價值以抵押權實現(xiàn)時實際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為準。
第四條抵押人承諾。
1、抵押人已按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擔保所需要的授權。
2、抵押人對抵押物擁有充分、無爭議的所有權或者處分權。
3、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者轉讓。
4、抵押物不存在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等情況。
5、抵押人如實告知拖欠稅款、抵押物建設工程價款等款項及抵押物已設定抵押、已出租等情況。
6、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項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同意。
7、抵押期間,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人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
(1)抵押物被查封、扣押、監(jiān)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3)抵押人被撤銷、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出現(xiàn)其他解散事由;
(4)抵押人申請破產、重整、和解或者被申請破產、重整。
8、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xiàn)抵押權的情形。
第五條抵押權的效力。
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物、分離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財產和權利。
第六條本合同與主合同的.關系。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或被撤銷而無效或被撤銷。
第七條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對抵押物負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義務。抵押權人有權監(jiān)督和檢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況。
2、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對抵押物作出贈與、轉讓、出租、再抵押或者進行其他任何方式的處分。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以轉讓、出租或者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的,所得價款應用于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者提存。
3、抵押期間,抵押物毀損、滅失、被征收、被征用或者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抵押物的所有權為第三人所有等,抵押人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損失擴大,同時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yōu)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未屆滿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4、抵押期間,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抵押權人認可的與減少的價值相當?shù)膿!?/p>
動產抵押合同的標準版本篇四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石場經營者因經營姑甘石場,欠譚邦任人工費肆萬貳仟元、譚德威人工費貳萬玖仟捌佰肆拾肆元,以甲方自有車輛柳工zl40b型鏟車一輛作為抵押向乙方還款,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抵押物的名稱、數(shù)量。
柳工zl40b型鏟車一輛。
發(fā)動機型號:d6114zg9b,機號:b409030487。
第二條、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15天。自xx年11月日起至xx年12月日止。
第三條、抵押情況聲明、暫管。
2、暫管: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
第四條、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fā)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在抵押期內還清拖欠乙方譚邦任人工費肆萬貳仟元、譚德威人工費貳萬玖仟捌佰肆拾肆元款項。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五條、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
本合同抵押期滿(即15天以后),甲方尚不能還清所欠乙方全部人工費,乙方有權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處分。甲方無權過問,也不得干預乙方對抵押物處分。將抵押物轉讓、出售所得款作為抵消欠乙方全部人工費,雙方不再多還少補。
第六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雙方簽字立即生效。
抵押人(簽字):
抵押權人(簽字):
20xx年xx月xx日。
動產抵押合同的標準版本篇五
甲乙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后十五日內到抵押物所在地的土地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并將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抵押登記文件的正本原件及其它權利證書交甲方保管。土地所有權性質是國有劃撥時,乙方應按國家土地出讓規(guī)定將土地出讓金提存在甲方;土地所有權性質是國有租賃時,乙方應將土地租賃期內所有租金繳納完畢并同意按甲方按租金價值辦理等值抵押;土地使用權是無證的租賃土地,乙方應提供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抵押的證明文件、租賃合同和合法使用的文件,將全部租金繳納完畢后,在乙方當?shù)毓C機關辦理公證抵押,公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上述抵押發(fā)生變更的,甲乙雙方應在簽訂變更合同之日起1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抵押關系終止的,合同雙方應在終止之日起20日內辦理注銷登記。
第十一條抵押權的實現(xiàn)。
1、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甲方未受清償?shù)?,甲方有權依法以抵押物折價、拍賣、變賣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上述“期限屆滿”包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甲方有權宣布的主合同提前到期及有權提前行使抵押權的情形。
2、甲方依據(jù)本合同處分抵押物時,乙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臵任何障礙。
第十二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當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設定或增加抵押物,以確實保障甲方的權益不受損害:
(1)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本合同項下的土地;。
(2)因抵押物的價值減少。
2、甲方處分抵押的土地使用權所得,不足以清償其在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權的,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繼續(xù)追償;在清償其在主合同項下全部債權后還有剩余的,甲方應將剩余部分退還給乙方。
3、對乙方交來抵押物契據(jù)、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4、在債務人到期還清貸款,解除甲方擔保責任后,甲方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jù)、證件完整交給乙方。
5、本合同項下的土地如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證將設立抵押擔保事宜告知承租人,并將有關出租情況書面告知甲方。
6、甲方在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乙方有義務通知甲方并保證甲方免受侵害。
7、乙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師服務、財產保險、鑒定、估價、登記、過戶、保管及訴訟的費用。
8、在清償了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后,乙方有權要求解除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抵押手續(xù)。
第十三條乙方在對應融資業(yè)務合同項下的主債權到期而未能清償或甲方發(fā)生代償之日起七日內,應無條件履行擔保義務,向甲方清償全部債務,逾期甲方有權對抵押物直接依法進行拍賣或變賣、或以其他方式處臵乙方資產,以實現(xiàn)本合同書項下全部債權。
乙方逾期未履行上述擔保義務,甲方有權根據(jù)所擔保的債務總額按日萬分之五比例向乙方追究違約金,直至乙方對所有擔保的債務清償完畢之日止。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書面協(xié)議達成之前,本合同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六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fā)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xié)商或調解不成,可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仍須履行。
第十七條雙方涉及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書面通知或其他文件,以雙方在本合同中確定的住所或通訊方式發(fā)送,并在下列日期內視為送達:
1、信函方式,以掛號信、特快專遞發(fā)函后五個工作日;。
2、傳真方式,以傳真電話發(fā)生之日;。
3、專人送達,以對方工作人員或其委托代理人簽收之日。
第十八條其它。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登記部門一份,效力相同。
2、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如債務人到期不能清償債務,甲方可就本合同項下抵押標的物按下列任意一條執(zhí)行也可以一并執(zhí)行:。
(3)甲方可以將本合同項下甲方債權連同乙方抵押物直接轉讓給第三人而無需征得抵押人同意。
3、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乙方應將本合同登記備案證明文件交給甲方。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
合同編號:甲方:。
抵押權人(出借人):
住所地:
聯(lián)系電話:
乙方:。
借款人:
證件號:
住所地:
電話/手機:
丙方:
抵押人:
證件號:
住所地:
電話/手機:
第一條:總則。
乙方因經營需要,向甲方借款,為保障甲方債權的實現(xiàn),丙方自愿以其財產為甲方的相關債權提供抵押擔保,在遵循誠實信用、公平互利原則的基礎上,三方當事人經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茲遵照履行。
第二條:被擔保的主債權及最高限額。
1.本合同擔保的借款最高限額為人民幣(大寫)元,(小寫)(最高限額是指本合同期限內任一時點實際形成的借款余額合計總額)。在該借款最高限額和本合同約定時間內,甲方根據(jù)乙方的實際需要,可以向乙方分筆發(fā)放,每一筆借款的金額、期限以借款借據(jù)或相關借款憑證為準。
2.借款利率按月利率計算,自借款之日起每月月末支付當月利息。
第三條:借款抵押期限及還款方式。
1.丙方無條件地、不可撤銷地向甲方保證,以抵押財產為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間所欠甲方的全部債務提供抵押擔保。
2.乙方必須嚴格按本合同項下每一筆借款借據(jù)或相關債權憑證確定的還款期限或還款計劃,清息還本。
第四條:丙方所提供的抵押、其它保證。
丙方以位于的土地房屋(建筑面積平方,)向甲方提供抵押,該抵押物已作為乙方于年月日向所借款項(原借款)的抵押物?,F(xiàn)以該抵押物價值扣除原借款本金額度之后的額度,作為本合同項下之借款抵押。本抵押權人為第二抵押權人,順位于之后。
第五條:抵押房地產擔保范圍。
丙方在本合同項下?lián)5姆秶鸀榻杩畋窘?、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服務費等處分抵押房地產的費用以及債權人為實現(xiàn)債權所支付的其它相關費用等。
第六條:登記。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丙雙方按照房地產登記管理部門要求申請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申領房屋他項權證。
第七條:保險。
抵押期間,丙方應為抵押房地產購買保險,保險費由丙方承擔,保險單交由甲方保管,抵押期間,甲方為保險賠償?shù)牡谝皇芤嫒恕1kU賠償不足支付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規(guī)定行使抵押權及采取其他方法進行追索。
第八條:抵押房地產的占管。
抵押期間,丙方承諾對占管的抵押房地產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yǎng),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有義務配合甲方的監(jiān)督、檢查。
第九條:抵押房地產的處分限制。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丙方不得將抵押房地產轉讓、變賣、抵償債務或以其他交易方式處置,也不得對抵押房地產做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若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抵押房地產的租賃。
抵押期間,丙方確需出租抵押房地產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并將抵押的事實書面告知承租人,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同時,在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中約定:出租人即本合同規(guī)定的丙方因未履行本合同而被甲方行使抵押權實現(xiàn)時,承租人應在甲方發(fā)出通知之日起10日內遷離該房地產,并將租賃合同交甲方備案,提交給甲方備案的內容須與房地產交易中心登記備案的內容相一致,丙方不得改變合同內容,包括延長租賃期限和其他形式給他人使用,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丙方和承租人及使用人共同承擔。
第十一條:丙方保證及承諾。
丙方保證對抵押房地產享有完全合法的所有權、處分權、占有權。甲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抵押房地產上不存在任何形式的第三人抵押、借用、托管、查封、扣押、訴訟等,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屬爭議或其他權利瑕疵。丙方明確告知甲方,甲方表示愿意辦理二次或二次以上抵押的情形除外。
丙方及抵押物共有人愿以其抵押物(房產全部權益)作為償還最高額借款合同借貸條款項下的借款本金及其他相關費用的擔保。
抵押物共有人同意將本合同抵押物進行抵押,并與乙方、丙方共同承擔償還借款的責任。當需要處置抵押物償還所擔保的債務時,愿意無條件地自找住房。
丙方對本合同條款已充分理解并保證履行,并承諾對本合同各條款所規(guī)定的所有權利和義務作出承諾保證不會以此為由行使抗辯權及訴訟權。
第十二條:房地產抵押物關系的終止。
乙方還清借款本金、利息,并支付相應費用后,且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抵押合同即告終止。甲丙雙方共同(也可以由丙方委托甲方)在抵押合同終止之日起10日內到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抵押登記注銷手續(xù)。
第十三條:房地產抵押權的行使及實現(xiàn)。
乙方及丙方違反第十一條規(guī)定,隱瞞事實及提供虛假文書,第二居住地滅失、破產、債務人死亡、動拆遷等可能導致抵押權毀損或部分毀損的,或乙方及丙方行使抗辯權、抗訴權,本合同即提前終止,房地產抵押權提前實現(xiàn)。
借款期限或借款續(xù)期屆滿后5日內,乙方不履行債務或不能完全履行債務的,房地產抵押權即實現(xiàn)。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處分抵押房地產。本合同經公證后成為具有強制執(zhí)行的債權文書,若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不完全履行債務,債權人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本合同作為丙方不可撤銷授權甲方將抵押房地產提交有關拍賣機構進行拍賣的文件依據(jù),丙方對此放棄一切抗辯權,由于拍賣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丙方承擔,甲方有權在拍賣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
第十四條:拍賣。
甲丙雙方約定,甲方行使抵押權委托拍賣機構將上述房地產公開拍賣,拍賣收入扣除拍賣費用、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后,剩余部分退還丙方,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丙雙方追索。有關拍賣等手續(xù)丙方均委托甲方代為辦理。
第十五條:費用。
與抵押房地產有關的評估、保險、鑒定、登記、公證費及貸款人為實現(xiàn)債權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費、訴訟費、律師費用等)等概由丙方承擔。
第十六條:合同生效及份數(shù)。
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章,按第六條約定辦妥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若抵押房地產為多人共同共有,簽署有效的相關文書。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執(zhí)一份,房地產登記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特別約定。
乙方違反第三、八、九、十、十一條規(guī)定及補充協(xié)議規(guī)定必須按借款金額的20%承擔違約賠償。另逾期還款5天內按每日未還款總額的0.5%計算違約金,超過5天甲方可通過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強制執(zhí)行,變賣、拍賣或訴訟期、執(zhí)行期直至債務完全清償止的費用,按每日未還款額的0.1%計算違約金。違約金因不同的違約行為依本合同約定可重復計算。
補充協(xié)議為本合同某一條款的補充,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同樣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約定的其他事項在補充協(xié)議中未改修的繼續(xù)有效。
本合同隸屬于編號為的最高額借款合同,其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空格部分自行填寫,若本合同內容與最高額借款合同中的內容有沖突的,以最高額借款合同內容為準。
第十八條:通知條款。
所有的通知事項應寄往本合同首頁所列的地址。
若上述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掛號、快遞、電傳方式發(fā)出的30日后,視為對方已收悉;若上述地址在境內的,自通知以上述方式發(fā)出的10日后,視為對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變更地址、聯(lián)系方式的,應按上述方式通知對方,并在收到對方確認函后,地址、聯(lián)系方式變更方才生效。
第十九條: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任何爭議,三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或申請強制執(zhí)行,如遇非本合同條款規(guī)定而引發(fā)的爭議,協(xié)商不成的,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條:提示條款。
乙方及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丙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曉,并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抵押權人:年月日。
乙方:借款人:
丙方:抵押人:
年月日年月日。
動產抵押合同的標準版本篇六
最高額抵押指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對一定期間內將要連續(xù)發(fā)生的債權提供擔保財產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xiàn)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有權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該擔保財產優(yōu)先受償?shù)那樾巍<醋罡哳~抵押所擔保的未來債權是不特定的,將來的債權是否發(fā)生、債權類型是什么、債權額是多少均是不確定的。因此,其所擔保的債權必須都是同一性質的債務。
設定最高額抵押時,雙方要明確規(guī)定債權發(fā)生的原因。根據(jù)《擔保法》第六十條的規(guī)定“借款合同可以附最高額抵押合同。債權人與債務人就某項商品在一定期間內連續(xù)發(fā)生交易而簽訂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額抵押合同?!币虼?,只有借款合同和就某項商品在一定期間內連續(xù)發(fā)生交易而簽訂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額抵押合同。而且在雙方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擔保債權是否僅限于借款的債務還是商品交易發(fā)生的債務,特別是擔保商品交易發(fā)生的債權的,應當明確規(guī)定就何種商品進行連續(xù)交易發(fā)生的債權額進行擔保。否則,應推定雙方同意就各種商品交易進行連續(xù)交易發(fā)生的`債權進行擔保。
注意:《物權法》修正了《擔保法》關于最高額抵押的主合同債權不能轉讓的規(guī)定,而規(guī)定在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前,可以轉讓部分債權,但最高額抵押權不隨之轉讓,轉讓出去的這部分債權就喪失了最高額抵押權。
最高額相關法規(guī)。
《物權法》相關規(guī)定:
第一百七十八條擔保法與本法的規(guī)定不一致的,適用本法。
第二百零三條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對一定期間內將要連續(xù)發(fā)生的債權提供擔保財產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xiàn)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有權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該擔保財產優(yōu)先受償。
最高額抵押權設立前已經存在的債權,經當事人同意,可以轉入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范圍。
第二百零四條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前,部分債權轉讓的,最高額抵押權不得轉讓,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零五條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確定前,抵押權人與抵押人可以通過協(xié)議變更債權確定的期間、債權范圍以及最高債權額,但變更的內容不得對其他抵押權人產生不利影響。
第二百零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權人的債權確定:
(一)約定的債權確定期間屆滿;。
(三)新的債權不可能發(fā)生;。
(四)抵押財產被查封、扣押;。
(五)債務人、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者被撤銷;。
(六)法律規(guī)定債權確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零七條最高額抵押權除適用本節(jié)規(guī)定外,適用本章第一節(jié)一般抵押權的規(guī)定。
根據(jù)《擔保法》的規(guī)定:“當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爱斒氯艘云渌敭a抵押的,可以自愿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當事人未辦理抵押物登記的,不得對抗第三人。當事人辦理抵押物登記的,登記部門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證部門?!币虼诉@些規(guī)定及相關司法解釋對最高額抵押同樣適用。
根據(jù)《擔保法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最高額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范圍,不包括抵押物因財產保全或者執(zhí)行程序被查封后或債權人、抵押人破產后發(fā)生的債權。由此可以推斷其所擔保的債權不包括實現(xiàn)抵押權的費用。實現(xiàn)抵押權的費用,應當從抵押物拍賣價金中扣除,不應算入最高額內。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抵押權人):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貸款人的債權實現(xiàn),抵押人自愿向貸款人提供抵押擔保。經各方平等協(xié)商,共同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抵押人提供抵押物所擔保的主債權為貸款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向借款人提供的最高貸款余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小寫)________可周轉性或分期發(fā)放的貸款。
每筆貸款發(fā)放根據(jù)借款人合理需要、經營情況、資金使用情況和銀行資金供應可能等確定,貸款發(fā)放金額、期限、利率等以借款合同為準。
第二條抵押人抵押擔保的范圍為上述的主債權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計收的復息和加收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實現(xiàn)抵押權的費用(含訴訟代理費用)。
第三條抵押人以其所有的或有處分權的財產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貸款人,抵押物評估價值總計萬元(詳見抵押物清單號,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抵押人的義務:
l.保證對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2.抵押物清單所列的抵押物,抵押人應妥善使用保管,并負責保養(yǎng)、維修,保證其完好無損,其費用開支由抵押人負擔。
3.抵押人保管、使用或封存的抵押物,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變賣、轉移、租借或另行抵押。
4.貸款人有權隨時對抵押物的保管、使用、封存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抵押人應給予配合協(xié)助。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貸款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
5.抵押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將下列抵押物的物權證書等文件交貸款人保管,法律上有其他規(guī)定,從規(guī)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對貸款人要求保險的抵押物,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生效之前辦妥抵押財產保險手續(xù),在抵押期間抵押財產保險到期,抵押人應負責續(xù)保。抵押財產保險應以貸款人為第一受益人,并把財產保險單交貸款人保存。
7.抵押人負責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公證、鑒定、登記、運輸及保管保險等事宜及全部費用。
動產抵押合同的標準版本篇七
甲方:(貸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一、甲方于年月日向乙方借款元,借款期限年,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價款利率為月%,乙方在每月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結。
二、乙方同意用的土地使用權做該筆借款的抵押,土地使用權證號為:,使用權人為:。雙方在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日內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xù),登記費用由方承擔。
三、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如有政府征用等情況,甲方有權對補償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價款。
四、出現(xiàn)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約歸還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乙方擔保抵押財產:。
甲方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索。
五、乙方未返還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時支付利息前,該抵押具有不可撤銷性。乙方自愿放棄抗辯權、訴訟權、仲裁權,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的強制執(zhí)行,這是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承諾。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乙方無權變賣、轉移、轉贈、轉賣、抵押資產。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內,乙方抵押財產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損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八、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借款,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九、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甲方賠償,并賠償甲方主合同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財產的登記手續(xù),乙方不得無故拖延。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xié)商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主管部門備案份。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債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債務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第二條本約抵押借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萬元。
第三條本約抵押借款期間,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四條本約抵押借款利息,依國家銀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計算,并于每月一日計提利息。
第五條本約抵押借款的土地應提向政府主管機關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并于辦妥抵押權設定時,甲方應將全部借款一次交付與乙方。
第六條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后,其土地所有權、他項權利。
證明書。
及設定契約書均由甲方收執(zhí)。
第七條本約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乙方負擔。
第八條本約期限屆滿前后,若乙方還清借款時,甲方應會同辦理抵押權涂銷登記,不得借詞刁難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屆滿不清償,甲方得依法申請法院拍賣抵押的不動產土地。
第九條本約自簽訂日下生效。
第十條本契約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貸款人)。
乙方:(借款人)。
一、甲方于年月日向乙方借款元,借款期限年,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價款利率為月%,乙方在每月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利息一月一結。
二、乙方同意用的土地使用權做該筆借款的抵押,土地使用權證號為:,使用權人為:。雙方在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日內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xù),登記費用由方承擔。
三、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如有政府征用等情況,甲方有權對補償款予以提存或者乙方提前償還全部價款。
四、出現(xiàn)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乙方未依約歸還甲方借款及利息的,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乙方擔保抵押財產:。
甲方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借款本息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索。
五、乙方未返還甲方借款或不能按時支付利息前,該抵押具有不可撤銷性。乙方自愿放棄抗辯權、訴訟權、仲裁權,自愿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的強制執(zhí)行,這是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承諾。
六、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自合同生效之日乙方無權變賣、轉移、轉贈、轉賣、抵押資產。
七、在抵押合同期限內,乙方抵押財產因其保管不善造成損毀,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要求乙方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八、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原狀,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的借款,并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九、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甲方賠償,并賠償甲方主合同借款總額10%的違約金。
十、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甲乙雙方辦理抵押財產的登記手續(xù),乙方不得無故拖延。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xié)商可簽訂補充協(xié)議。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十四、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份,主管部門備案份。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動產抵押合同的標準版本篇八
在人民愈發(fā)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jù)之一。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汽車抵押合同標準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為擔保乙方對于其所有的債權,將由甲方提供抵押物,為乙方設定抵押權,并約定條款如下:
一、所擔保的債權:包括本金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得分次循環(huán)動用,但在同一時間,其動用總額以上開金額為最高限額)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違約金以及債務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損害的賠償。至債權實際金額及各種利息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以及債務的清償期,另立借據(jù),透支約據(jù)、本票、約定書、委任保證合同為憑,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各該附件所規(guī)定事項的效力與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____牌___型汽車___輛,車輛牌號為:__,發(fā)動機號為: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上述用于抵押的車輛為______________所有。
三、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縱未屆清償期,乙方亦可以隨時通知甲方清償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辦,絕無異議。
四、抵押物于登記后如有粘貼標簽或烙印的必要時,甲方應協(xié)助乙方或登記機關辦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全部應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實聲明:上述抵押物完全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后發(fā)生任何糾葛致使乙方遭受損害時,縱其事由非可歸責于甲方及擔保物提供人,亦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存續(xù)期間,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證抵押物占有人對于抵押物必盡妥善保管的責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稅費、修理、保養(yǎng)等一切費用,亦與乙方無涉。
七、抵押物的現(xiàn)狀發(fā)生變動時,不論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應及時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現(xiàn)狀的變動或價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條開列的全部債權獲得清償時,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八、抵押物應按乙方指定置于___市____路____號,甲方保證決不擅自遷移。抵押物為交通工具,經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經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應即負責將抵押物停放于指定處所。
九、抵押物應向乙方同意的保險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險,并應以乙方為惟一受益人,保險金額及條件應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險費用均由甲方負擔,所有保單及保費收據(jù)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為代為墊付保費,經通知甲方限期償還,甲方未如限辦理時,乙方得將墊款徑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額,依例計金,甲方絕無異議。但乙方并無代為投?;虼鷫|保費的義務。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一)有民法典所定應占有情事時;
(二)未經乙方允準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貼的標簽被損毀時;
(三)未經乙方同意而將抵押物出租時;
(五)乙方認為甲方借款運用不當時;
(八)乙方占有處分抵押物,應依民法典的有關規(guī)定行之。
十一、甲方可覓具經乙方認可的保證人,以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給付責任的保證。保證人并愿以本合同為證,聲明放棄先訴抗辯權暨民法保證各法條內有關保證人的一切權利。
十二、甲方愿接受乙方對于借款用途的監(jiān)督及對于甲方業(yè)務財務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監(jiān)督稽核之權而需甲方供給任何有關資料時,甲方應即照辦,但乙方并無監(jiān)督或稽核的義務。
十三、本合同所訂給付義務,以乙方所在地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訂事項而涉訟時,不論當時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營業(yè)所在地,或其國籍有無變更,均以乙方所在地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四、本合同書所載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連帶保證人均包括其繼承人、法定代理人、破產管理人或遺產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連帶保證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變更時,承受其職務之人,即當然為本合同書權利義務主體的代表人,毋庸為變更的登記。
十五、除本合同所訂的條款外,凡乙方現(xiàn)在或將業(yè)所訂與貸款有關的各項章則以及金融業(yè)現(xiàn)在或將來所適用的一切有關章則,甲方均愿遵守,決無異議。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約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屆期未清償時得延長期限。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抵押物提供人(簽字):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動產抵押合同的標準版本篇九
甲方:
乙方:
年日。
車輛抵押合同。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貸款方(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協(xié)商一致,根據(jù)國務院頒發(fā)的《借款條例》、《合同法》規(guī)定特立此合同,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簽訂本質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甲方將自己名下(有處分權)的牌照號發(fā)動機號向乙方作質押。
第二條甲方向乙方借款大寫(小寫:)。
第三條借款用途。
第四條借款月利息。
第五條借款期限月至。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和還款方式。
第七條保證條款。
1、甲方到期不能償還乙方的借款,乙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甲方到期如數(shù)償還了乙方的借款及利息,乙方將質押物退還給甲方。
2、甲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guī)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用于非法活動。
3、甲方必須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還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
第八條雙方自愿通過公正處對借款合同進行公證,公證費由甲方負責。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借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償還借款本息,逾期天以內的,按一日收息和綜合費用。
2、借款合同到期后,沒有按時償還乙方的借款,也沒有提前和乙方協(xié)商續(xù)簽借款合同和續(xù)交下月的利息和綜合費用,乙方可憑本合同和公證書對質押物進行處分(銷售)以償還借款及利息,或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甲方不得提出異議并承擔乙方因借款合同引起的費用,包括律師費、起訴費、執(zhí)行費、交通等費用。
3、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雙方同意并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強制執(zhí)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聯(lián)系電話:
乙方:聯(lián)系電話:
委托書。
委托人:身份證號:被委托人:身份證號:本人,車輛識別代號發(fā)動機號碼的汽車一輛,因本人的車輛質押協(xié)議書已到期而無力償還借款金額,現(xiàn)委托出售該車輛(包括該車牌戶籍手續(xù)出售)。
被委人可以辦理以下事項:
全權代表我本人簽署該車輛和該車牌戶籍手續(xù)的轉讓、過戶或轉戶籍等一切手續(xù)。全權代表我本人辦理該車輛和該車牌交易過戶或轉籍手續(xù),代理人在其權限范圍內的一切有關文件,我均予以認可。
附注:如果車主本人不過來配合被委托人辦理其手續(xù),被委托人有權將該車和該車牌手續(xù)轉讓給別人,對此所產生的一切后果,被委托人將不予承擔,將由委托人負責。
委托人:身份證號:
被委托人:身份證號:
動產抵押合同的標準版本篇十
1、本合同生效后,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損失。
2、抵押人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抵押權人造成損失,應給予全額賠償;。
(1)、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監(jiān)管或已經設立抵押等情況的。
(2)、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擅自處理抵押物的。
(3)、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
第十條、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本抵押物的登記、評估、保險、鑒定、公證等費用由抵押人承擔。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爭議,可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若通過訴訟解決的由抵押權人住所地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獨立于主合同,無論主合同是否被認定部分或全部無效,抵押人仍對債務人應履行的義務承擔擔保責任。
2、本合同項下發(fā)生各類業(yè)務的主合同、借款憑證或相關債權不再送達抵押人。
第十三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成立。自辦妥抵押登記手續(xù)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各方當事人各持一份,__________份,效力相同。
第十五條、提示。
抵押權人已提請抵押人、債務人對本合同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的,并應債務人及抵押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押權人:(蓋章)債務人:(蓋章)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抵押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理人:抵押人(蓋章):
抵押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
茲因甲方為擔保乙方對于號借款合同項下所有的債權,將由甲方提供抵押物,為乙方設定抵押權,并約定條款如下:
一、所擔保的債權:包括本金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得分次循環(huán)動用,但在同一時間,其動用總額以上開金額為最高限額)及其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債務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損害的賠償。至于債權實際金額及各種利息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以及債務的清償期,另立借據(jù)、透支約據(jù)、本票、約定書、委任保證合同為憑,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各該附件所規(guī)定事項的效力與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其名稱、數(shù)量、特別標志、說明以及占有抵押物者姓名、名稱和方式及所在地,詳見附于本合同的標的物明細表。
三、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縱未屆清償期,乙方亦可以隨時通知甲方清償其全部或一部,甲方愿即照辦,絕無異議。
四、抵押物于登記后如有粘貼標簽或烙印的必要時,甲方應協(xié)助乙方或登記機關辦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全部應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實聲明:前開抵押物完全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后發(fā)生任何糾葛致使乙方遭受損害時,縱其事由非可歸責于甲方及保物提供人,亦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存續(xù)中,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證抵押物占有人對于抵押物必盡妥善保管的責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捐稅、修理、保養(yǎng)等一切費用,亦與乙方無涉。
七、抵押物的現(xiàn)狀發(fā)生變動時,不論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應及時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現(xiàn)狀的變動或價值的低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條開列的全部債權獲得清償時,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愿負連帶賠償責任。
八、抵押物應按乙方指定置于市路號,甲方保證決不擅自遷移。抵押物為交通工具,經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經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應即負責將抵押物停放于指定處所。
九、抵押物應向乙方同意的保險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險,并應以乙方為惟一受益人,保險金額及條件應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險費用均由甲方負擔,所有保單及保費收據(jù)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代為墊付保費,經通知甲方限期償還,甲方未如期辦理時,乙方得將墊款徑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額,依例計金,甲方絕無異議。但乙方并無代為投?;虼鷫|保費的義務。
十、甲方應覓具經乙方認可的保證人,以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給付責任的保證。保證人并愿以本合同為證,聲明拋棄先訴抗辯權暨民法保證各法條內有關人的一切權利。
十一、甲方愿意接受乙方對于借款用途的監(jiān)督及對于甲方業(yè)務財務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監(jiān)督稽核之權而需甲方供給任何有關資料時,甲方應即照辦,但乙方并無監(jiān)督或稽核的義務。
十二、本合同所訂給付義務,以乙方營業(yè)所在地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訂事項而涉訟時,不論當時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營業(yè)所在地,或其國籍有無變更,均以法院為管轄法院。
十三、本合同書所載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連帶保證人均包括其繼承人、法定代理人、破產管理人或遺產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連帶保證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變更時,承受其職務之人,即當然為本合同書權利義務主體的代表人,毋庸為變更的登記。
十四、除本合同所訂的條款外,凡乙方現(xiàn)在或將來所訂與貸款有關的各項章則以及金融業(yè)現(xiàn)在或將來所適用的一切有關章則,甲方均愿遵守,決無異議。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抵押合同登記日起至止。屆期未清償時得延長期限。本合同正本共份。
甲方:
住址:
抵押物提供人:
住址:
連帶保證人:
住址:
連帶保證人:
住址:
乙方:
住址:
動產抵押合同的標準版本篇十一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以“抵押財產清單”所列財產設定抵押。
第二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2.1依據(jù)中國法律具有擔保人主體資格,可以對外提供抵押擔保,并對抵押財產依法享有所有權或(和)處分權。
2.2有足夠的能力承擔擔保責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財產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xié)議而減輕或免除其依據(jù)本合同所應承擔的擔保責任。
2.3完全了解主合同債務人的融資用途,為主合同債務人提供擔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2.4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經營范圍、授權權限,并確認對債務人的資產、債務、經營、信用等情況、是否具備簽訂主合同的主體資格和權限已經充分了解。
2.5在債權確定期間債務人與乙方形成債權債務關系所簽訂的一系列合同、協(xié)議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如果沒有在有關合同、協(xié)議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中明確不是由本合同作抵押擔保的,均視為由本合同作抵押擔保。
2.6如債務人未按主合同約定履行償付債務和相應費用的義務,乙方可要求甲方全面履行擔保范圍內的擔保責任。
2.7本合同簽訂之日,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經設定抵(質)押權或被采取強制措施等的情況如下:
第三條主合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按照主合同項下借款借據(jù)約定的借款期限或債權債務憑證所載明的起止期限。
第四條債權確定期間。
4.1甲方在債權確定期間,在最高限額內,就乙方和債務人之間連續(xù)發(fā)生的不特定債權,向乙方提供抵押擔保。
4.2債權確定期間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該期間屆滿之日簡稱“決算日”)。在該債權確定期間內,甲乙雙方協(xié)議終止本合同的,終止之日為決算日;甲方依法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的,甲方的書面通知到達乙方之日為決算日。
第五條抵押擔保范圍。
5.1本最高額抵押合同擔保的范圍包括所有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本金(包含根據(jù)主合同所發(fā)生的墊款,若有)、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xiàn)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為收回貸款、處分抵押產生的公證、評估、鑒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zhí)行、律師代理、差旅費等全部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5.2因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xiàn)債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律師費、差旅費、公證、評估、鑒定、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zhí)行等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增加而實際超出最高限額的部分,甲方自愿以本合同約定的抵押財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六條甲方不得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壓或已經設定抵(質)押權、出租等情況(包括本合同簽訂當時及本合同簽訂后),如因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向乙方全額賠償。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保持抵押財產完好無損,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八條甲方應于___________(期限)內辦理抵押財產在抵押期間的足夠財產保險,財產保險的第一受益人為乙方。并在上述期限內保險單證原件交由乙方保管。如主債權經債務人和甲乙雙方同意展期的,甲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限的手續(xù)。甲方逾期辦理保險、上交保單的,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______(違約金金額或計算方式)違約金,且乙方有權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處分抵押財產并實現(xiàn)抵押權。在乙方處分抵押財產并實現(xiàn)抵押權之前,因甲方未及時辦理保險、上交保單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獲得保險金并將其視為抵押財產的替代的,視為乙方對該部分差額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第九條抵押期間,抵押財產毀損、滅失、被征收或因非乙方原因導致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所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應視作抵押財產的替代,存入乙方指定的帳戶繼續(xù)作為主債權的擔保,也可以經甲、乙和債務人協(xié)商提前償還債務。
第十條甲方的行為不得使抵押財產價值減少,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停止該行為。若該行為已造成抵押財產價值減少的,則甲方應在十五日內恢復抵押財產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應的擔保。甲方不予恢復且未按照要求提供擔保的,乙方可以折價、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價款優(yōu)先清償債務或轉為保證金擔保。
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有義務辦妥抵押財產清單中列明的抵押財產的抵押登記手續(xù)。若因為甲方原因未能在合同生效后十個工作日內辦妥抵押登記手續(xù)的,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_______(違約金數(shù)額或計算方式)的違約金,如乙方同意在登記手續(xù)辦理完成之前向債務人發(fā)放貸款的,甲方除需繼續(xù)支付違約金外,還視為甲方為主債權向乙方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直至登記手續(xù)辦理完成。甲方應對乙方因此蒙受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如果乙方與債務人協(xié)議變更主合同條款(包括變更還款方式、授權劃款帳號、借款用途、還款計劃、起息日、結息日、債務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變更等),甲方同意仍由其對變更后的主合同項下的主債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包括公證、評估、拍賣、訴訟或仲裁、送達、執(zhí)行、律師代理等全部費用)承擔抵押擔保責任,但如果該變更加重債務人的債務的,應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但乙方依法將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和/或債務人與乙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根據(jù)借款合同約定將借款展期的除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甲方仍在本合同規(guī)定得擔保范圍內承擔責任。
盡管有上述約定,但本合同有效期內,因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銀監(jiān)會、人民銀行等債權人主管機構有關規(guī)定調整或變化且適用于主合同,包括利率調整等,導致主合同變更的,甲方仍應當按本合同約定繼續(xù)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三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變更合同時,須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達成書面協(xié)議。
第十四條本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向杭州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解決。
第十五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章或加蓋公章后生效(甲方為自然人的,由甲方及共有權人簽章)。
第十六章本合同需簽署五份以上,每份均被視為正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其中:甲方、債務人各一份,乙方二份,登記機關一份,公證機關(若有)一份。
第二十七條其他約定。
27.1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27.2除另外有約定外,雙方指定本合同載明的住所地為通訊及聯(lián)系地址,任何書面通知只要發(fā)往該地址,均視為有效。甲方承諾在通訊及聯(lián)系地址發(fā)生變更時,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乙方。
27.3除非有可靠、確定的相反證據(jù),乙方有關本金、利息、費用和還款記錄等內容的內部帳務記載,乙方制作或保留的債務人辦理提款、還款、支付利息等業(yè)務過程中發(fā)生的單據(jù)、憑證及乙方催收貸款的記錄、憑證,均構成有效證明本合同項下債權債務關系的確定證據(jù)。27.4甲方不能僅因為上述記錄、記載、單據(jù)、憑證由乙方單方制作或保留,而提出異議。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授權代理人)。
動產抵押合同的標準版本篇十二
寫一份房屋抵押相關的合同不難,讓我們也來寫寫。房屋抵押人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得設定房屋抵押。你是否在找正準備撰寫“房屋抵押合同標準版”,下面小編收集了相關的素材,供大家寫文參考!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yè)地址:
協(xié)議書: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年____月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yè)(即抵押物業(yè)),在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xù),以該物業(yè)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yōu)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yè),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yè)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xié)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yè)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yè)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yè)建筑期”: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yè)建筑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shù)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fā)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jù)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利息。
1.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最優(yōu)惠利率加厘(年息)計算。
2.上述之優(yōu)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3.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jù)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4.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5.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第六條、還款。
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yè)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yè)日繳交。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guī)定期數(shù)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第八條、提前還款。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萬元整的倍數(shù);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fā)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guī)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如發(fā)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fā)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fā)生后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jù)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二點的擔保期限內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xù)費及其他費用。
1.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xù)費5‰,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fā)現(xiàn)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xù)費,不予退還。
2.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幣元整。
3.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1.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2.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3.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保險單須過戶銀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抵押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
為確保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xiàn)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占用范圍的土地使用權一并抵押給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地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于區(qū)________街(路、小區(qū))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筑面_______m2,占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根據(jù)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jù)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fā)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xiàn)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yǎng)護義務并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并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jiān)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復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fā)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fā)生分立、合并,由變更后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書面協(xié)議,協(xié)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zhí)行中若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xié)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xié)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且根據(jù)具體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xù)。
第十三條、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xié)議的,按法定程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guī)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guī)定辦理。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向公證處公證,并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執(zhí)兩份,公證處執(zhí)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聯(lián)系電話:聯(lián)系電話:
合同簽定地點:
合同簽定時間:年____月____日。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于抵押權人,并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yè)(在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后,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xù),以該物業(yè)抵押于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yōu)先抵押權,并愿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yè),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yè)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xié)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yè)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yè)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yè)建筑期”:售房單位發(fā)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yè)建筑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shù)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fā)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jù)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銀行貸款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yōu)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jù)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后的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yè)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于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yè)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shù)。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帳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fā)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xiàn)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guī)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于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guī)定期數(shù)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后,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征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xù):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于____萬元整的倍數(shù);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fā)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愿提早繳付本合約規(guī)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于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fā)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借債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fā)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物業(yè)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fā)生后30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yè)。
6.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在中國法律規(guī)范下,變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繼續(xù)履行本合約所應負責任。7.如抵押人及/或擔保人因業(yè)務上經營前景或其所擁有財產出現(xiàn)不利變化,而嚴重影響其履行本合約所負責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財產全部或任何重要關鍵部分被沒收征用,被強制性收購(不論是否有價收購),或遭到損毀破環(huán)。
9.抵押人沒有事先得到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權結構。
10.抵押人舍棄該抵押房產。
如發(fā)覺上述任何事項或可能導致上述事項的事故已經發(fā)生,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除非上述事項在抵押權人得知時已獲得完滿解決,否則抵押權人可在該等事項發(fā)生后任何時間,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或根據(jù)本合同內第十三條擔保人及擔保人責任條款第一條第?點的擔保期限內追付擔保人。抵押權人于運用上述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擔保人?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九條手續(xù)費及其他費用。
一、抵押人應按貸款金額繳付手續(xù)費5‰,在貸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須絕對真實地提供本合約涉及的一切資料;若在簽約后,發(fā)現(xiàn)抵押人所提供的資料與事實不符,抵押權人有權立即收回該筆貸款及利息,并對依約所收手續(xù)費,不予退還。
二、抵押貸款文件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過付____幣____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約所涉及的公證及抵押登記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負責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約清付本合約內規(guī)定的一切款項,引致抵押權人催收,或因為任何原因,使抵押權人決定通過任何途徑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費用(如處理押品的各種手續(xù)費、管理費、各種保險費等)概由抵押人負責償還,并由各項費用確實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樣按累積計算逾期利息。
第十條貸款先決條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產抵押貸款申請表;該申請表須經擔保人確認。
二、抵押人提供購置抵押物的購房合約。
三、以抵押人名義,向抵押權人指定或認可的保險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購置抵押物金額的全險;保險單須過戶____銀行,并交由該行保管。
四、本合約由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方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
五、本合約須由____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一條房產抵押。
一、本合約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
1.房產物業(yè)建筑期內抵押人的權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與____(即售房單位)簽訂并經____。
(2)該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須交由抵押權人保管。
2.抵押房產物業(yè):
(2)抵押人須將上述第2項(1)點之抵押房產列在本合約的附表二內,以優(yōu)先第一地位抵押予抵押權人作為所欠債務的押品;(3)抵押人(即購房業(yè)主)現(xiàn)授權抵押權人在接獲擔保人(售房單位)發(fā)出的入住通知書后,即代其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申領房產權證書,并辦理抵押登記手續(xù)。
二、抵押房產物業(yè)的保險:
責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抵押人須無條件全部償還抵押權人,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索償。
2.抵押人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保險單過戶于抵押權人。保險單不得附有任何有損于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shù)慕痤~。
3.保險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zhí)管,并由抵押人向抵押權人支付保管費。
4.抵押人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其代表人,按受保險賠償金,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為該賠償金的支配人;此項授權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不可撤銷。
5.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shù),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至抵押人清還所欠款項。
6.倘該房產在本合約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于修理損壞部分。
三、抵押房產物業(yè)登記。
1.物業(yè)建筑期的購房權益抵押:向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的“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
2物業(yè)建成入住即辦理房產物業(yè)抵押登記,抵押物業(yè)的《房產權證書》交由抵押權人收執(zhí)和保管,登記費用由抵押人支付。
四、抵押解除。
1.一旦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并履行合約全部條款及其他所有義務后,抵押權人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的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約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并退回抵押物業(yè)的《房產權證書》及《房產買賣合同》。
2.抵押人在履行上述第1點條款下,由抵押權人具函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并將房產權證書交于抵押人向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注銷手續(xù)。
五、抵押物的處分。
人或代理人處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資或報酬則由抵押人負責。該接管人或代理人將被當作抵押人的代理人,而抵押人須完全負責此接管人或代理人的作為及失職之責。
2.獲委任的接管人得享有以下權利:
(2)接管人可依據(jù)抵押權人的書面通知而將其所收到的款項,投保于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及其內部附著物及室內裝修。
3.抵押權人依照第十一條第五項條款不需要征詢抵押人或其他人士同意,有權將該房產全部或部分,按法律有關規(guī)定處分,抵押權人有權簽署有關該房產買賣的文件及契約,及取銷該項買賣,而一切因此而引起的損失,抵押人不須負責。4.抵押權人可于下列情形運用其處分該房產的權力:
(2)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
(3)抵押人違反此合約之任何條款;。
(5)抵押人的任何財產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沒收;。
(6)抵押人舍棄該房產。
5.當?shù)盅簷嗳艘勒丈鲜鰴嗔Χ鍪墼摲慨a予買主時,買主不須查詢有關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會抵押人是否欠抵押權人債項或該買賣是否不當。即使該買賣有任何不妥或不規(guī)則之處,對買主而言,該買賣仍然當做有效及抵押人有權將該房產售給買主。
6.抵押權人有權發(fā)出收條或租單予買主或租客,而買主及住客不須理會抵押權人收到該筆款項或租金的運用,倘由于該款項或租金的不妥善運用招致?lián)p失,概與買主及租客無關。
7.抵押權人或按第五(2)條款委派接管人或代理人,須將由出租或出售該房產所得的款項,按下列次序處理。
(3)用以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扣除上述款項后,如有余款,抵押權人須將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權收取的人,出售該房產所得價款,如不夠償還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項及利息,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或擔保人。
8.抵押權人于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9.抵押權人可以書面發(fā)出還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關抵押房產所需的通知書,該書面通知可以郵遞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報的住宅或辦公地址或投留在該房產內,而該要求或通知書將被認為于發(fā)信或投留之后7天生效。
第十二條抵押人聲明及保證。
抵押人聲明及保證如下:
一、抵押人保證按本合約規(guī)定,按時按金額依期還本付息。
二、抵押人同意在抵押權人處開立存款帳戶,并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帳戶。
三、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上述抵押房產,在本合約簽訂前,未抵押予任何銀行、公司和個人。
四、抵押房產的損毀,不論任何原因,亦不論任何人的過失,均須負責賠償?shù)盅簷嗳说膿p失。
五、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按揭、再抵押、抵償債務,舍棄或以任何方式處理;如上述抵押房產的全部或部分發(fā)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的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并向抵押權人賠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六、抵押人使用該房產除自住外,托管或租與別人居住時,必須預先通知抵押權人,并征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方可進行;如將該房產出租,抵押人必須與承租人訂立租約,租約內必須訂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人發(fā)函日起計壹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七、準許抵押權人及其授權人,在任何合理時間內進入該房產,以便查驗。
八、在更改地址時立即通知抵押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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