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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礦應急救援預案范文(精選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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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礦應急救援預案范文(精選17篇)
2023-11-10 09:29:41    小編: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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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篇一

為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進一步加強項目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控制和減少物體打擊事故的發(fā)生,并在一旦發(fā)生事故時能夠當機立斷,采取有效措施和及時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廣東省、深圳市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項目部實際情況,制定物體打擊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工程概況。

(一)車間3127m2、煙用香精。

(二)車間1312m2、咸味香精車間1691m2、動力車間725、普通倉庫677m2、危險品倉庫677m2、消防水池及泵房661m2。一期廠房工程總建筑面積8877m2。針對本工程的特點,項目部主要把預防物體打擊工作的重點放在起重機械的安裝、拆卸及材料的吊運;外腳手架搭設、模板安裝拆除;樓層臨邊施工建筑材料堆放等方面的管理。

組長:

組員:

隊長:

隊員:

1、目的。

建筑工地是一個多工種、立體交叉作業(yè)的施工場地,在施工過程中,物體打擊傷害是建筑行業(yè)常見事故中四大傷害的其中一種,特別在施工周期長,勞動力、施工機具、物料投入較多,交叉作業(yè)時常有出現。這就要求在高處作業(yè)的人員對機械運行、物料傳接、工具的存放過程中,都必須確保安全,防止物體墜落傷人的事故發(fā)生。為避免發(fā)生物體打擊事故,最大限度的減少物體打擊事故的損失和事故造成的負面影響,保障財產和人員的安全,針對施工現場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于本項目部在發(fā)生物體打擊事故時,做出應急準備與響應。

3、職責。

3.1物體打擊事故發(fā)生時,由項目部經理負責指揮處理事故。

3.2項目應急救援隊、施工員、安全員等相關人員應在發(fā)生事故發(fā)生地,協同處理事故。

4、防止物體打擊事故的基本安全要求。

4.1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guī)定配戴好安全帽。應在規(guī)定的安全通道內出入和上落,不得在非規(guī)定通道位置行走。

4.2臨時設施的蓋頂不得使用石棉瓦作蓋頂,所有出入口、通道口必須搭設雙層防護棚和安全通道。

4.3邊長小于或等于250mm的預留洞口必須用堅實的蓋板封閉,用砂漿固定。

4.4作業(yè)過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須放在工具袋內,物料傳遞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等物件。所有物料應堆放平穩(wěn),不得放在臨邊及洞口附近,并不可妨礙通行。

4.5高空安裝起重設備或垂直運輸機具,要注意零部件落下傷人。

4.6吊運一切物料都必須由持有司索工上崗證人員進行指揮,散料應用吊籃裝置好后才能起吊。

4.7拆除或拆卸作業(yè)要在設置警戒區(qū)域、有人監(jiān)護的條件下進行。

4.8高處拆除作業(yè)時,對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時清理和運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亂放或向下丟棄。

5.1當發(fā)生物體打擊事故后,搶救的重點放在對休克、胸部骨折和出血上進行處理。

5.2發(fā)生物體打擊事故后,應馬上組織搶救傷者,首先觀察傷者的受傷情況、部位、傷害性質,如傷員發(fā)生休克,應先處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擠壓。處于休克狀態(tài)的傷員要讓其安靜、保暖、平臥、少動,并將下肢抬高約20度左右,盡快送醫(yī)院進行搶救治療。

5.3出現顱腦外傷,必須維持呼吸道通暢?;杳哉邞脚P,面部轉向一側,以防舌根下墜或分泌物、嘔吐物吸入,發(fā)生喉阻塞。有骨折者,應初步固定后再搬運。偶有凹陷骨折、嚴重的顱底骨折及嚴重的腦損傷癥狀出現,創(chuàng)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布條包扎后,及時送就近有條件的醫(yī)院治療。

5.4發(fā)現脊椎受傷者,創(chuàng)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布條包扎后。搬運時,將傷者平臥放在帆布擔架或硬板上,以免受傷的脊椎移位、斷裂造成截癱,招致死亡。搶救脊椎受傷者,搬運過程,嚴禁只抬傷者的兩肩與兩腿或單肩背運。

5.5遇有創(chuàng)傷性出血的傷員,應迅速包扎止血,使傷員保持在頭低腳高的臥位,并注意保暖。正確的現場止血處理措施:

a)一般傷口小的止血法:先用生理鹽水(0.9%nacl溶液)沖洗傷口,涂上紅汞水,然后蓋上消毒紗布,用繃帶,較緊地包扎。

b)加壓包扎止血法:用紗布、棉花等做成軟墊,放在傷口上再加包扎,來增強壓力而達到止血。

c)止血帶止血法:選擇彈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帶或三角巾、毛巾、帶狀布條等,上肢出血結扎在上臂上1/2處(靠近心臟位置),下肢出血結扎在大腿上1/3處(靠近心臟位置)。結扎時,在止血帶與皮膚之間墊上消毒紗布棉紗。每隔25—40分鐘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鐘。

6、電話報救須知。

6.1在就地搶救的同時,應立即打120電話,向醫(yī)療單位求救,并準備好車輛隨時運送傷員到就近的西麗醫(yī)院救治。

6.2撥打電話時要盡量說清楚以下幾件事:

a:說明傷情和已經采取了哪些措施,好讓救護人員事先做好急救準備;。

b:講清楚傷者在什么地方、什么路幾號什么路口,附近有什么樣特征;。

c:說明報救者單位、姓名和電話;。

d:通完電話后,應派人在現場外等候接應救護車,同時把救護車進工地的路上障礙及時給予清除,以得救護車到達后,能及時進行搶救。

7、物體打擊事故應急預案人員及其電話號碼:

7.1公司值班電話:

8、事故后處理工作。

8.1配合有關部門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8.2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發(fā)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8.3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fā)生。

8.4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8.5向所有人員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非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篇二

一、總則:

(一)為認真落實學校安全事故防范措施,遏制事故(尤其是重大事故)的發(fā)生,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師生和學校安全,維護學校穩(wěn)定,加強我校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廣東省教育廳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實施細則》及《韶關市學校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本預案是我校處理重大安全事故的基本程序依據。學校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時,本預案立即啟動。

(三)在我校管轄的范圍如發(fā)生以下重大安全事故,適用本預案。

1、重大火災事故;。

2、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3、重大建筑質量安全事故;。

4、重大食物中毒事故;。

5、生活設施及教學設備重大安全事故;。

6、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四)各處室和每一位干部職工教師都有參加重大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責任和義務。

(五)各處室、年級和部門應依據本預案,制定相應的應急實施預案,做到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協作,處理到位。

二、工作機構:

1、我校成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救援)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指揮領導小組),由廣東江北中學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校長黃葉亭擔任指揮;廣東江北中學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副校長劉天虹擔任副指揮,組員由我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組成。

2、安全事故應急工作(救援)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辦公室),救援行動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組、事故調查組。

3、辦公室掛靠在教導處,辦公室主任:朱庭通,副主任張哲勇;救援行動組組長仵利星;疏散引導組組長劉國鋒;安全防護組組長亢廣生;事故調查組組長劉敏。

三、工作職責:

(一)指揮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2、組織召開處理突發(fā)事故工作會議,確定救援方案;。

4、檢查督促各部門責任人做好各項突發(fā)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應急準備工作。

(二)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2、及時與上級主管部門取得聯系,爭取上級領導部門的指導和支援;。

3、協調各應急部門之間的關系;。

4、向上級部門報告突發(fā)事故及應急處理的信息。

(三)救援行動組的主要職責。

1、救援行動組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警后,應立即趕到現場開展實施救援行動。

3、指揮水電工等有關人員提供必要的供電供水,確保應急燈、消防設施等正常使用。

(四)疏散引導組的主要職責。

2、維護好救援秩序,制止無關人員進入救援現場。

(五)安全防護組的主要職責。

1、安全防護組接到學校安全事故報警后,應立即趕到現場協助醫(yī)護人員搶救、運送傷員;。

(六)事故調查組的主要職責。

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事故的直接責任人和部門責任人,根據事故的性質,依據國家有關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指揮領導小組成員根據事故現場具體情況,提出事故救援行動方案,辦公室根據指揮領導小組指令協調好各組的行動,按照職責分工要求做好安全事故的救援、疏散和現場保護等工作。

五、本預案自發(fā)文公布之日起實施。

非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篇三

(四)科學分析,措施果斷;

(五)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

第二章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六條區(qū)政府設立的水上應急救援指揮分中心(以下簡稱指揮分中心)是本預案的最高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區(qū)長擔任總指揮,負責統一指揮全區(qū)水上重特大險情(事故)的應急救援。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區(qū)長、區(qū)府辦主任(副主任或區(qū)長助理)、區(qū)安監(jiān)局局長等擔任副總指揮,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其它指揮工作。指揮分中心成員由區(qū)委宣傳部、南海海事處、區(qū)交通局、安監(jiān)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環(huán)保局、港航管理局、衛(wèi)生局、民政局、農業(yè)局、財政局、經貿局、勞動保障局和有關鎮(zhèn)(街道)的領導組成,協助總指揮和副總指揮開展工作。

第七條指揮分中心職責。

第八條指揮分中心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南海海事處。南海海事處處長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區(qū)府辦、安監(jiān)局、公安分局、交通局和環(huán)保局的領導組成。

第九條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二)負責24小時水上險情(事故)應急值班;

(五)負責指揮分中心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庫的日常運作及監(jiān)督管理;

(六)及時辦理指揮分中心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

(七)及時向區(qū)政府和上級海事部門報告險情(事故)救援有關情況;

(八)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搶險救援、信息上報、善后處理等工作;

(九)做好險情(事故)的原因分析;

(十)組織召開事故現場分析會。

第十條根據水上重特大險情(事故)應急救援需要,指揮分中心有權緊急調度指揮供水、供電、供氣、通信、醫(yī)療、120急救中心、環(huán)保、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門或單位;緊急調度儲備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必要時,對險情(事故)現場進行封鎖。

第十一條指揮分中心設立水上重特大險情(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實行指揮長負責制,指揮長由區(qū)政府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區(qū)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南海海事處、區(qū)交通局、公安分局和消防大隊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擔任。

第十二條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一)指揮、協調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

(二)核實事故的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指揮分中心報告搶險救援工作情況;

(三)組織劃定事故或遇險船舶、設施現場范圍、臨時停泊區(qū);

(四)實施交通管制及其它強制性措施。

第十三條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根據指揮分中心的指示,負責召集參與應急救援部門和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研究制訂現場的具體救援方案;負責組織成立現場水上交通管制、險情(事故)調查處理、搶險救助、善后處理和后勤保障行動組;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指揮、協調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第十四條各部門應急救援的工作職責。

(八)農業(yè)部門:參與險情(事故)的調查處理;協助指揮中心做好有關工作;

(九)宣傳部門:負責組織新聞媒體進行采訪報道;

(十)通信部門:負責組織通訊隊伍,保障救援的通訊暢通;

(十一)相關單位:接受指揮分中心指令,迅速安排拖輪、汽車渡船、浮吊等救助船舶和潛水員趕赴現場參與救援行動。

第十五條各行動組的工作職責。

(五)后勤保障組:由經貿、交通和相關單位有關人員組成,負責應急救援工作需要的交通工具,并隨時聽從指揮分中心的調遣;負責傷亡人員運輸和急救處理;負責陸路交通組織;負責搜救工作生活保障;負責搜救工作需要的緊急物資采供,并保證質量,及時運送到位。

第三章應急救援的準備工作。

第十六條鎮(zhèn)(街道)和有關部門,應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做好水上交通險情(事故)的預防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發(fā)生。

第十七條區(qū)政府建立水上應急救援分中心,納入市政府應急救援體系。

第十八條根據本預案的職責要求,各有關部門應掌握救援設備、物資的供應渠道及供應量,在險情(事故)發(fā)生后能及時調度,以保證應急救援的需要。

第四章險情(事故)報告程序。

第十九條水上重特大險情(事故)發(fā)生后,有關單位或船舶、人員必須做到:

(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

(二)立即撥打110或12395報警;

(三)及時報告險情(事故)的內容:

1.險情(事故)發(fā)生的船舶或設施的名稱、時間、地點;

2.險情(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

3.險情(事故)發(fā)生的原因、性質和種類;

4.險情(事故)搶救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搶救與處理的相關事宜;

6.險情(事故)報告單位、報告時間、報告人和聯系電話。

(四)嚴格保護險情(事故)現場。

第二十一條區(qū)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接到險情(事故)報告后,應向上一級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

第二十二條接到報告的各有關單位依照本應急預案立即組織力量對險情(事故)進行調查核實,及時報告調查情況,采取必要措施控制險情(事故)。

第二十三條水上重特大險情(事故)發(fā)生后,險情(事故)船舶、設施的所有人或現場人員應當積極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組織全方位的搶險救援和應急處理。

第二十四條險情(事故)發(fā)生后,指揮分中心采取必要措施有效控制險情(事故)時,應根據險情(事故)性質的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

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由指揮分中心總指揮或分管安全生產的副區(qū)長批準后實施。

第二十五條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后,區(qū)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本應急救援預案規(guī)定的職責要求,服從指揮分中心的統一指揮,立即到達規(guī)定崗位,采取有關的控制措施。

第二十六條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需要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提供和配合。

第六章應急救援的保障。

第二十七條指揮分中心所需的水上險情(事故)應急救援專項工作經費由同級財政列入預算。

第二十八條各鎮(zhèn)(街道)應強化水上交通險情(事故)應急救援器材,提高器材的科技含量,保證應急隊伍必要的經費支出,為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物質保障。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對有關責任人依法予以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對水上重特大險情(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不配合、不協助事故調查的。

第三十條在水上重特大險情(事故)應急救援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有關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玩忽職守或臨陣逃避、擅離職守的;

(二)不聽從指揮的;

(三)有失職、瀆職行為的;

(四)妨礙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的。

第三十一條在水上重特大險情(事故)發(fā)生期間,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由公安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參加水上重特大險情(事故)應急救援的工作人員,應按預案的規(guī)定,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并在專業(yè)人員的指導下工作。

第三十三條指揮分中心(辦公室)、現場指揮部各成員,由于工作變動等原因不在位時,由繼任者或臨時負責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非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篇四

為加強對預案和處置火災、爆炸事故等突發(fā)事故的領導,項目部成立處置突發(fā)事故應急處理小組,組長由項目經理擔任,組員由項目部管理人員擔任。

成立應急處理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由項目部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2、應急處置可能發(fā)生的內容類型。

2.1對項目的火災、爆炸事故的預防實行統一領導,貫徹“預防為主、防效結合、處置得當”的原則,防范工作立足現場、落實措施,處置突發(fā)性事故要把握時機、果斷決策、防止事態(tài)的擴大和蔓延。

2.2實施預防火災、爆炸等事故應急預案:建立工作制度,定期分析、研究項目部防火工作動態(tài),發(fā)現火災事故隱患,采取果斷措施,及時予以整改,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2.3掌握現場防火工作動態(tài),熟悉、了解防爆業(yè)務知識及處置已發(fā)事故的業(yè)務知識,負責及傳遞、反饋信息;發(fā)生事故后應迅速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協助查明事故的原因、性質,預測事態(tài)的發(fā)展趨勢,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對突發(fā)生事件可能危及的重點,要害部位和設施應當采取果斷的防范、補救措施,防止損失和影響的擴展。

3、突發(fā)事故的類型。

3.1因施工生產、生活設施而引發(fā)的火災、爆炸等突發(fā)性事故。

3.2因火災、爆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物損失。

3.3因火災、爆炸事故導致有毒有害廢棄物的產生。

3.4因危險品倉庫、易燃建筑材料堆場的設置、儲存、管理不當而引發(fā)的火災爆炸事故。

4、加強情報、信息工作。

應急電話:

火警電話119救護電話120。

5、值班和報告制度。

5.1項目部認真落實逐級值班制度,做到領導干部能在突發(fā)性事故發(fā)生后第一時間趕到事故現場,參與處置。

5.2嚴格執(zhí)行“關于發(fā)生重大事故及突發(fā)事件報告程序的通知”規(guī)定,凡發(fā)生突發(fā)性火災、爆炸事故或由此造成的人員傷亡,除立即報119火警電話和120搶救電話外,在最短時間內首先報告項目負責人,不得遲報,誤報和瞞報。凡因報告不及時可壓制不報而造成嚴重后果和影響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報告內容應包括:發(fā)生突發(fā)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起因,造成的損失和影響,已采取的措施,發(fā)展的趨勢以及要求幫助解決的問題等。突發(fā)性事故處理過程中應每小時報告一次,如遇重大情況隨時報告。

5.3事故單位及主管部門在事故緊急處置告一段落后,要及時作出事故綜合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的簡況,處置或搶救經過,應吸取的教訓,擬對責任人的處理和整改措施等情況。

6、處置的方法和要求。

為控制事故的發(fā)展,把損失和影響減到最低程度,項目部要做到以下幾點:

6.1備齊搶救物資:1臺潛水泵、3根皮管、1把洋鎬、4把鐵鍬、1把大榔頭、1捆紗繩、1套電工工具、1只照明電箱、3根20米鋼絲繩、4只滅火機(存放在工地小倉庫)、鉛絲、油布、應急燈,落實項目部輪流值班制度。項目部需配備日常醫(yī)療所需的設備和藥箱。

6.2對已發(fā)生的突發(fā)性事故的信息,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對重大事故信息,應及時啟動預案程序,妥善處置。

6.3對突發(fā)性事故和處置,凡屬重大事故,各有關部門和人員須及時趕到現場,要堅持統一領導,嚴格依法辦事,講究策略方法、快速處置,切忌隨意表態(tài),以防事態(tài)擴大。

6.4對已發(fā)生的突發(fā)性事故,處置突發(fā)性事故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根據事故的類型,人員和財產損失情況向有關部門報告。

6.5凡是火災爆炸事故造成的嚴重后果,并已影響、涉及到社會時,要聽從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的協調、指揮,直至事態(tài)平息,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6.6因火災、爆炸事故形成的有毒有害廢棄物,應通知上級主管部門,按規(guī)定檢測和處置,不得擅自清運、焚燒,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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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篇五

為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提高本項目在發(fā)生事故時的快速處理潛力,盡可能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項目實際制定本預案。切實、認真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求援預案,同時抓好班組三級教育、安全交底工作。

一、結合本項目的實際狀況制定本安全事故應急求援預案。

二、一旦發(fā)生安全事故,本預案啟動。(安全事故是指重傷以上的事故)。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分工。

為做好安全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協調工作,項目部決定成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組。其主要職責是按照國家和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定,負責指揮和協調處理發(fā)生安全事故時的應救援工作,保證本預案啟動后順利實施,到達搶險的目的。

(一)人員組成。

指揮長:

副指揮長:

成員:

財務部:

內業(yè)部:

項目部工會:

本預案啟動后,各成員應速到達指定崗位,服從指揮長統一指揮。

(二)職責范圍及分工。

正副指揮長接到施工關于安全事故的報告后,立即啟動本預案,組織召開應急指揮會議,統一部署安排有關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根據事故具體狀況,率相應部門趕到現場,參與指導或指揮安全事故現場救援和調查工作,參加上級有關部門關于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的會議。指揮組成員負責完成指揮組交辦的各項任務,保證指揮組指令暢通。各成員部門職責如下:

1、內業(yè)部:

(1)本預案啟動后,負責安全事故日常值班信息報送工作。接到安全事故后,立即報告正副指揮長。

(2)負責將安全事故基本信息通知項目部應急救援指揮組成員,根據應急指揮組的要求,通知應急救指揮組成員參加項目部應急救援指揮組會議。

(3)負責安全事故基本狀況和救援進展狀況的上報審查把關工作。

2、施工部:

(1)接到有關建筑安全事故報告后,立即報告正副指揮長,并通知應急指揮組成員。根據應急指揮組的指示迅速到達現場參與指導事故救援等工作。

(2)負責將事故現場救援狀況隨時報告正副指揮長。

(3)根據上級應急指揮組和有關部門的指示或事故現場會的需要,組織各單位相關人員對事發(fā)地進行或技術支援。

(4)根據公司應急指揮組和上級有關部門的指示,配合有關單位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3、財務部:

根據應急指揮組的指示,負責安全事故救援期間有關資金安排工作。

4、工會:

根據應急指揮組的指示,趕赴事故現場參與指導事故應急救援等工作及救助工作。

(一)事故快報。

1、事故發(fā)生后應立即組織搶險,并作好保護現場的工作,同時要立即將事故基本狀況上報建工集團五公司。

2、事故快報的基本資料。

(1)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單位;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fā)生原因的初步決定;

(4)事故發(fā)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狀況;

(5)事故報告單位、報告時間、報告人;

(6)事故發(fā)生單位和事故報告單位的聯系人,聯系電話;

3、事故快報應用快報形式報送,緊急狀況下可用電話直接上報。

(二)安全事故發(fā)生后,立即啟動本預案,各有關部門和成員立即按照本預案的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三)事故現場具體處理措施。

事故發(fā)生后項目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應立即啟動,立即采取以下相應在措施或其他有效措施進行事故應急救援,同時向公司工程部報告。

2、協調或組織有關單位、部門人員對事故現場進行人力、物力應急救援;

3、組織搶險救援、救護工作,安置受傷人員;

五、保障措施。

(一)一旦發(fā)生事故,項目部要在公司應急指揮組的領導下,迅速啟動事故救援預案。項目部應立即組織力量竭盡全力救護受傷人員,做好遇難者及家屬的善后工作。

(二)切實做好進場人員的三級教育,工序安全技術交底,班前活動工作。

(三)做好安全宣傳工作,做好預防為主工作,做到防范于未燃。

六、生產安全事故的分類。

(一)生產安全事故的定義。

生產安全事故是指本區(qū)區(qū)域內的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活動中,由于人的不安全行為或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以及自然因素引起,突然發(fā)生的導致嚴重人員傷亡的事故。按照事故狀況分為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個性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20萬元以上,造成死亡1-3人或人員重傷的事故。

較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10人的事故。

個性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二)生產安全事故的分類。

3、煙花爆竹事故。煙花爆竹生產、儲存、經營、運輸等單位發(fā)生的爆炸、火災等事故;

7、特種設備事故。生產經營單位所屬的鍋爐、壓力容器、電梯、壓力管道、大型游樂設施、起重機械等發(fā)生的燃爆、火災、泄漏、高處墜落等事故。

七、附則。

(一)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后,按事故類別,本預案與其他專項預案同時啟動。

(二)區(qū)應急救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本預案制定實施方案。

(三)本預案管理單位為區(qū)安全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每兩年修訂一次,必要時及時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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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篇六

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fā)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江蘇省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規(guī)定》和縣教育局《關于印發(fā)〈高淳縣教育局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通知》的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校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預案》的范圍:

本《預案》是指在我??赡馨l(fā)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傷(急性中毒)10人以上(含10人)以及其他性質特別嚴重、影響特別重大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方案,事故包括:

1、重特大火災事故;。

2、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3、重特大校舍建筑質量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物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5、化學危險品重特大安全事故;。

6、鍋爐和特種設備重特大安全事故;。

7、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必須在校長室統一領導下,安全領導小組負責,相關處室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

(二)成立高淳縣實驗小學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傊笓]由校長擔任,如有特殊情況校長不能到位時,由分管副校長代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的副校長和相關分管副校長擔任;成員由辦公室、教務處、德育處、總務處、教科室、幼兒園、少總部、工會、勤工辦等負責人組成。

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負責安全事故發(fā)生后的現場應急救援工作,下設若干個專門辦公室,由相關牽頭處室負責。

1、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學校辦公室,由辦公室牽頭負責,辦公室同時負責教工集體活動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2、教學活動、興趣班活動等安全事故救援辦公室設在教務處內,由教務處牽頭負責。

3、教育活動(學生的各項集體活動、課外活動、課間活動)安全事故救援辦公室設在德育處內,由德育處牽頭負責。

4、建筑質量安全事故、校舍安全事故危險品化學品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總務處內,由總務處牽頭負責。

5、電教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教科室內,由教科室牽頭負責。

6、幼兒園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附幼園長室,由園長室牽頭負責。

7、校辦企業(y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勤工辦,由勤工辦牽頭負責。

8、飲食衛(wèi)生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校醫(yī)務室,由醫(yī)務室牽頭負責。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辦公室的職責:

2、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fā)生的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

3、在本校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

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6、做好穩(wěn)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7、適時發(fā)布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救援意見公布于眾;。

8、辦理救援現場指揮部日常事務及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發(fā)生后,必須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將所發(fā)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室,并且在12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學校辦公室,由辦公室上報教育局。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fā)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

2、事故單位的行業(yè)類型、經濟類型、企業(yè)規(guī)模;。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5、事故救援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救援的有關事宜;。

7、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fā)人和報告時間。

(二)學校辦公室接到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應迅速上報教育局辦公室,請求參與搶救或給予支援。

(三)重特大安全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發(fā)生地的有關人員必須嚴格保護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一)重特大安全事故發(fā)生后,學校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應立即投入動作,相關負責人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相應事故應急預案,并隨時將事故應急救援情況報教育局辦公室。

(二)事故發(fā)生后,應當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wèi)、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采取監(jiān)控措施,防止逃逸。

(三)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得阻攔或拒絕。

(四)事故發(fā)生初期,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六、各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由各專門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制訂,應急救援預案必須包括以下內容:

1、明確應急救援組織網絡及相關職責;。

2、事故發(fā)生后迅速奔赴現場的保證手段及時間要求;。

3、到達現場后緊急處置的具體措施:

(1)現場保護;。

(2)維持秩序;。

(3)處置險情;。

(4)搶救傷員。

4、應急救援過程中的物資(含設備、設施)保障;。

5、應急救援過程中的醫(yī)療保障。

七、其他事項:

(一)本預案是學校針對可能發(fā)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并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救援的指導性意見,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適當的救援決策。

(二)學校各處室應結合自身特點,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全社會預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意識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三)任何部門和個人都有參加重特大安全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四)各處室應根據預案的要求,結合本校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制訂本處室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學校辦公室備案。

(五)各相關責任處室要根據條件和環(huán)境的變化及時修訂補充和完善預案的內容,并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掌握預案的內容和相關措施,定期組織演練,確保在緊急情況下按照預案的要求,有條不紊地開展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非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篇七

為了及時有效地做好各類突發(fā)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根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國務院第302號令)和《xx區(qū)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新政發(fā)[20xx]40號)等相關文件的要求,結合我街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救援工作原則和特大安全事故分類。

1、應急救援工作原則是: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分工負責,各方積極配合,運轉協調有序,快速作出反應,妥善進行處置。

2、特大安全事故分類:(1)火災事故;(2)道路交通事故;(3)建筑質量事故;(4)爆炸事故;(5)礦山安全事故;(6)大型活動突發(fā)意外事故;(7)嚴重食物中毒事故。

二、應急救援指揮體系。

1、成立街道辦事處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其主要任務是對各總支、村、街直各有關部門執(zhí)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協調作戰(zhàn),共同完成預防和處置任務。

指揮長由街道辦事處主任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分管政法負責人、街人武部部長擔任,成員由街道辦事處黨政辦、社會事務辦公室、經濟發(fā)展辦公室、精神文明辦公室、教育辦公室、水利站、林特站、財政所、派出所、工商所、電站、交管站等部門負責人及事故發(fā)生所在總支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黨委成員兼任,成員從辦公室及指揮部成員單位抽調。其主要職責是傳達指揮部的指令,負責召集協調應急處理專業(yè)組的統一行動,及時了解、掌握事故處理進度,向上一級指揮機關報告工作。

1、專家組。按涉及到的特大安全事故由辦公室及時聯系區(qū)公安消防、公安交管、國土資源、質監(jiān)等部門專家組成,按照專家意見預測事故發(fā)展趨勢,提出的`搶險救援應急處理對策,指揮部進行科學決策。

2、傷員搶救和事故搶險專業(yè)組。由衛(wèi)生院、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武裝部、事故單位以及醫(yī)療急救專業(yè)人員和安保隊員組成,其主要任務是負責對現場受傷人員的救助、控制和穩(wěn)定事故現場。

3、交通運輸保障組。由街辦公室、交管站等部門的負責人負責。主要任務是聯系相關車輛,運送搶險救援人員,物質器材和傷員,交管部門負責道路暢通,并對相關道路依法采取道路交通管制等特別措施。

4、現場保衛(wèi)組。由派出所、司法所、武裝部及事故單位保衛(wèi)人員組成。其任務是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現場及周圍地區(qū)治安秩序,落實特種物質的保衛(wèi)。

5、電力供水保障組。由供電所、水廠負責人組成,負責保障現場供電、供水。

6、生活保障組。由事故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和事故單位負責人組成,負責保障參加救援人員的飲食、飲水供應及提供休息場所。

7、家屬安置組。由上級單位和主管部門、公安派出所、衛(wèi)生院、街工會、婦聯、事故單位負責人和相關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做好事故人員家屬的解釋、安撫工作。穩(wěn)定家屬情緒、應付突發(fā)情況,并安排好家屬生活。

8、現場監(jiān)測疏散組。由公安派出所、衛(wèi)生院、保安隊負責人和技術人員組成,主要負責有毒有害物的特大安全事故現場的監(jiān)測,以及現場周圍人群的疏散。

9、宣傳報道組。由文化、廣播站負責,統一報道事故及搶險救援情況。

10、事故善后處理組。由事故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公安派出所、街工會、民政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主要配合上級機關對事故遇難者的善后處理。

11、后勤物質保障組。由財政、供銷等單位負責人組成,主要負責提供搶險救援急需的獎金、各類器材、物資。

特大安全事故發(fā)生后,事故單位應立即向街道安全生產辦公室報告,安辦立即向街道辦事處主任及分管負責人報告。街道辦事處向區(qū)政府報告后,按照區(qū)政府領導指示,根據預案要求迅速成立應急處理指揮部。各有關人員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施救。各成員單位負責人要按應急處理預案的分工迅速組織本部門的搶險救援人員,搶險。

非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篇八

為保證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我縣行政區(qū)域內從事非煤礦山生產經營企業(yè)發(fā)生的事故,主要包括磚瓦窯廠、地熱水、礦泉水廠等所發(fā)生的重特大事故。

二、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的方針,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重點,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目標,努力維護我縣社會安全和穩(wěn)定。

(二)工作原則。

1、應急救援,以人為本。要將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不斷完善和強化搶險手段,科學、迅速組織應急救援,把人員傷亡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堅持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工負責、協調一致,各成員單位在縣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協作,主動配合,協同地方政府做好相關工作。

3、集中力量,突出重點。要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實況,在專家指導下采取切實可行的搶險救援安全措施,組織專(兼)職救護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勘查事故災害程度,做好搶救傷亡人員、運送救災物資和設備、疏散人員等工作,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一)啟動條件。

1、一次發(fā)生死亡3至9人的重大事故;

2、一次發(fā)生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

3、發(fā)生中毒或急性職業(yè)病30人以上的事故.

發(fā)生未達到上述條件非煤礦山事故的,由事故發(fā)生地政府按照本級預案采取應急救援措施。

(二)啟動程序。

1、中央、省、市屬和縣屬非煤礦山企業(yè)發(fā)生重特大事故后,應立即分別向縣政府、縣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和企業(yè)主管部門報告,縣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立即將事故基本情況向縣政府報告;鄉(xiāng)鎮(zhèn)(場)、街道辦屬非煤礦山企業(yè)發(fā)生重特大事故后,應立即向縣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報告,縣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立即將事故情況向本級政府和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fā)生單位、時間和地點、事故類別、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聯系人、聯系方式等。

2、縣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根據可能造成或已經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程度,確定響應級別,發(fā)布啟動命令,落實救援任務。

3、有關鄉(xiāng)鎮(zhèn)(場)、街道辦和縣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接到啟動命令后,立即啟動本級應急預案,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四、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主要職責。

(一)組織機構。

總指揮:縣政府主管安全生產工作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縣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長、縣公安局長。

主任:縣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局長(兼)。

副主任:縣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副局長(兼)。

工作人員:從有關部門抽調。

3、職責分工。

(1)縣政府辦公室:承接非煤礦山事故報告;請示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落實中央、省、市和縣領導同志關于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縣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負責全縣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搶險救援綜合協調、組織管理;與上級主管部門和專家緊急聯系,迅速組織專家趕赴事故現場;會同有關部門和專家針對事故類別和災害程度制定相應的搶險方案及防止事故擴大的處理措施,報指揮部審定后實施;對事故有關情況進行匯總,經指揮部審查同意后,由新聞單位發(fā)布信息;組織、檢查各鄉(xiāng)鎮(zhèn)(場)、街道辦和有關部門應急預案的編制、審查和備案工作;依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配合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3)縣公安局:負責抽調警力以最快速度趕赴現場,封閉現場,維護秩序,疏散人員,確保道路暢通和搶險救護車輛有序進出;保護人員和財產安全,保護事故現場和證據,控制旁觀者進入現場和事故危險區(qū)域,防止并處理事故現場出現的突發(fā)事件;根據事故類別和性質及時調動相關警種警力參與搶險救援;配合有關部門核對死亡人數、死亡人員姓名及身份,協助事故單位通知死者和傷員家屬,并協助做好安撫工作。

(4)縣衛(wèi)生局:負責聯系、安排縣急救中心和有關醫(yī)院,組織急救車輛、醫(yī)療器械和醫(yī)護人員,提供急救所需藥品;事故現場傷員搶救;事故現場衛(wèi)生防疫;隨時向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搶救等情況。

(5)縣監(jiān)察局:負責監(jiān)督檢查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款物使用去向,查處違紀人員。

(6)縣工商局:負責對發(fā)生事故單位辦礦資質合法性的審查及處理工作。

(7)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地質災害監(jiān)測、預警,協調重大地質災害防治。

(8)縣交通局:負責了解、掌握事故現場沿途交通道路狀況,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搶險救援車輛通行保障工作;組織搶險物資、器材、食品運輸。

(9)縣環(huán)保局:負責對非煤礦山企業(yè)發(fā)生事故后環(huán)境危害的監(jiān)測,查清事故污染情況,提出具體解決措施。

(10)縣氣象局:負責將搶險救援期間天氣、氣候情況,及有關預防可能發(fā)生的災害性天氣及極端氣候事件的措施、建議,隨時報告指揮部。

(11)縣財政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資金的保障工作。

(12)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總工會: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傷亡人員家屬安撫工作。

(13)縣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縣工業(yè)經濟發(fā)展局、有關部門:負責組織搶險救援設備、物質、器材和食品的協調供應,以及搶險救援和善后處理工作。

(14)縣電業(yè)局:負責事故發(fā)生區(qū)域供電的應急處置。

(15)縣委宣傳部:負責應急救援的宣傳報導工作;組織協調各新聞單位對事故情況進行宣傳報導和對外發(fā)布信息;對有不符合事實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報導,按規(guī)定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16)有關鄉(xiāng)鎮(zhèn)(場)、街道辦和事故發(fā)生單位上級主管部門:負責及時向指揮部提供事故現場全面情況和相關地質資料、圖紙等;迅速集合本地區(qū)、本單位的搶險救援隊伍進行自救;根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在充分利用現有救援力量的基礎上,建立并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和應急指揮機構,充實救援力量,保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有效開展。

五、應急救援行動。

(一)應急響應。

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指揮部的指示,按照“就近、救急、高效”的原則,立即通知有關單位、救援隊伍和專家趕赴事故現場參加應急救援。被征調的單位、救援隊伍和專家應當服從指揮調遣,并積極組織參加搶險救援,不得拖延、推諉。

(二)救援要求。

1、現場指揮部總指揮負責組織召開各成員單位和救援隊伍負責人及專家聯席會議,通報事故初步情況,在專家協助下制定應急救援實施方案,組織、指揮救援行動。

2、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救援需要,調集救援設備和器材,指派救援隊伍深入事故區(qū)域,探明情況,搶救傷員,運送遇難者遺體到指定位置存放。在專家指導下,對涉及的工程設施進行維護和處理,防止事故擴大。

3、衛(wèi)生部門在指揮部的統一安排下,設立現場急救站,開展現場醫(yī)療急救,對傷員簡單處置后,送指定醫(yī)院治療。搞好事故現場救援人員的個體防護、監(jiān)護,并隨時向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情況和采取的救治措施。

4、應急救援結束后,各有關單位、救援隊伍和專家在撤離事故現場前,要認真做好現場清理,切實消除不安全隱患,經現場指揮部同意后,方可撤離事故現場。

六、事故后期處置。

(一)由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總工會和當地政府等有關部門負責,會同事故發(fā)生單位共同成立事故善后處理小組,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積極做好事故遇難者和傷員的補償、治療和家屬安撫工作,確保社會穩(wěn)定。

(二)由當地政府負責,組織、協調事故發(fā)生單位和有關部門籌集資金和物資,搞好災后重建。

(三)由縣有關部門負責依據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規(guī)定,配合國家或省開展事故調查。按規(guī)定時限提交調查報告,提出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及防止事故再次發(fā)生的具體措施。

(四)指揮部認真總結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查找不足和教訓,進一步修訂、完善事故預案。

七、事故預防和監(jiān)督管理機制。

非煤礦山企業(yè)對已確定易發(fā)生事故的危險源,要指定專門人員和機構負責管理,并認真做好以下相關工作:

1、掌握危險源的基本情況,了解發(fā)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嚴重程度,搞好現場安全管理。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安全意識,嚴禁違規(guī)作業(yè)。

3、對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和巡回檢查,隨時掌握動態(tài)變化情況,一旦出現危及安全生產的問題,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4、制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配備充足、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工具,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預案演習。

(二)各鄉(xiāng)鎮(zhèn)(場)、街道辦和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事故危險源的監(jiān)控和管理。

1、在對企業(yè)存在的危險源認定基礎上,明確危險源的管理范圍、責任和要求,督促企業(yè)建立健全危險源監(jiān)控和管理機制,制定切實可行的事故應急預案。

2、依據重大危險源辨識規(guī)定,對全縣非煤礦山危險源實施分級監(jiān)控和管理。對中央、省駐周、市屬和縣屬非煤礦山企業(yè),由企業(yè)會同主管部門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其它非煤礦山企業(yè),由各鄉(xiāng)鎮(zhèn)(場)、各街道辦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要按照《金屬非金屬露天礦山安全規(guī)程》、《尾礦庫安全管理規(guī)定》進行監(jiān)控和管理。3、各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要依法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jiān)督檢查,定期組織檢測檢驗機構開展測試,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可能導致重特大事故發(fā)生的危險源,要每月上報1次檢測檢驗結果。

各鄉(xiāng)鎮(zhèn)(場)、街道辦和有關部門要督促有關企業(yè),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并要根據演習中發(fā)現的問題,重點從以下方面對事故應急預案進行檢查、修訂和完善:一是在事故期間報警通訊系統能否運作暢通;二是人員能否以最快速度撤離危險區(qū);三是應急救援隊伍能否以最快速度趕赴現場參加搶險救災;四是能否有效控制事故進一步擴大。

八、相關事項。

(一)商水縣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由縣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負責制定,并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省、市的要求及全縣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實際,每二年組織相關專家對預案可行性進行一次評審,經過實際演練后作進一步修訂、補充、完善。

(二)對在實施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給予獎勵;對在事故應急救援中失職、瀆職的,依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各鄉(xiāng)鎮(zhèn)(場)、街道辦和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區(qū)域、本部門的應急預案。

(四)本《預案》由商水縣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負責解釋。

(五)本《預案》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非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篇九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鎮(zhèn)安縣突發(fā)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本縣行政轄區(qū)內,冶金地下開采礦山的采區(qū)、井巷和尾礦庫所發(fā)生的透水、冒頂、片幫、中毒窒息、潰壩等重大事故;露天采石、采土、采砂礦(場)所發(fā)生的爆炸、坍塌、山體滑坡等重特大事故。

1.3應急救援工作的原則。

應急救援,以人為本;統一指揮,分級負責;集中力量;條塊結合,屬地為主。

2預案啟動條件和程序。

凡發(fā)生一次死亡1-2人(含失蹤)或危急1-2人生命安全或15-3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重特大非煤礦山事故,啟動本預案。發(fā)生未達到上述條件非煤礦山事故的,由縣政府行業(yè)主管部門及發(fā)生地鄉(xiāng)鎮(zhèn)政府按照本級預案采取應急救援措施。

省、市屬非煤礦山企業(yè)發(fā)生重特大事故后,應立即分別向縣政府、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和企業(yè)主管部門報告,縣屬非煤礦山企業(yè)發(fā)生重特大事故后,應立即向縣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報告,縣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立即將事故情況向縣政府和市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報告。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fā)生的單位、時間和地點,事故類別、事故原因、危害程度、救援要求和聯系人、聯系方式等。

縣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接到報告后,根據可能造成或已經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程度,確定響應級別,發(fā)布啟動命令,落實救援任務。

事發(fā)地鄉(xiāng)鎮(zhèn)政府和縣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接到應急救援命令后,立即啟動本級應急預案,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和主要職責。

3.1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由縣政府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縣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縣政府辦公室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主任,縣安全監(jiān)管局、國土資源局、公安局、工商局、監(jiān)察局、環(huán)保局和鄉(xiāng)鎮(zhèn)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由縣安全監(jiān)管局、國土資源局、公安局、工商局、監(jiān)察局、環(huán)保局、水務局、衛(wèi)生局、財政局、經貿局、商務辦、交通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縣總工會、縣氣象局、縣供電局、人壽鎮(zhèn)安公司、鎮(zhèn)安電信公司、鄉(xiāng)鎮(zhèn)政府和事故發(fā)生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負責同志組成。

3.2應急救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組織、協調、指揮非煤礦山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全面準確地了解事故災難的各種信息資料,分析把握事故災難的發(fā)展變化趨勢,及時做出應急救援有關事項的決定,并及時將事故救援情況報縣政府和縣安委會。

縣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辦公室主任由縣安全監(jiān)管局局長擔任,副主任由縣安全監(jiān)管局副局長擔任,成員由縣安委會相應單位組成。

(1)綜合協調組:負責綜合協調。由事故發(fā)生地鄉(xiāng)鎮(zhèn)政府、縣安全監(jiān)管局、縣公安局組成。

(2)現場搶救組:負責現場應急處置。由事故發(fā)生地鄉(xiāng)鎮(zhèn)政府、縣安全監(jiān)管局、縣國土資源局、縣水務局、縣公安局、縣經貿局、縣環(huán)保局、縣電信局和礦山各類專業(yè)技術人員組成。

(3)技術保障組:負責技術支持。由縣安全監(jiān)管局、縣國土資源局及礦山各類專業(yè)技術人員組成。

(4)后勤保障組:負責物資保障。由縣財政局、縣發(fā)展計劃局、縣商務辦、縣交通局、縣經貿局、縣電力局、縣氣象局、縣電信局、事故發(fā)生地鄉(xiāng)鎮(zhèn)政府組成。

(5)醫(yī)療救護組:負責人員救護。由縣衛(wèi)生局、事故發(fā)生地鄉(xiāng)鎮(zhèn)政府組成。

(6)警戒疏散組:負責現場警戒人員疏散。由縣公安局、縣交通局、事故發(fā)生地鄉(xiāng)鎮(zhèn)政府組成。

(7)信息發(fā)布組:負責救援信息發(fā)布。由縣委宣傳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相關人員組成。

(8)善后處理組:負責事故善后。由縣民政局、縣公安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事故發(fā)生地鄉(xiāng)鎮(zhèn)政府組成。

3.3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事故發(fā)生地政府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啟動本鄉(xiāng)鎮(zhèn)非煤礦山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調動力量迅速組織搶險救援。

(2)縣安全監(jiān)管局負責全縣非煤礦山重特大事故搶險救援綜合協調組織管理工作;組織專家趕赴事故現場,會同有關部門和專家針對事故類別和災害程度制定相應的搶險救援方案,防止事故擴大;對事故有關情況進行匯總,經指揮部審查同意后,發(fā)布新聞信息;組織、檢查鄉(xiāng)鎮(zhèn)和有關部門應急預案的編制、演習和演練工作;依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成立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3)縣國土資源局負責地質災害監(jiān)測、預警以及重大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并提供現場應急救援所需的相關地質資料。

(4)縣水務局負責現場應急救援防水工作以及技術支持。

(5)縣衛(wèi)生局負責事故現場傷員搶救,安排有關醫(yī)院組織急救車輛和醫(yī)療器械,提供急救所需藥品;負責事故現場的衛(wèi)生防疫工作;隨時向指揮部報告人員傷亡、搶救等情況。

(6)縣環(huán)保局負責事故現場污染防治、環(huán)境監(jiān)測,并提出具體解決措施。

(7)縣公安局負責事故現場的治安、消防、交通管制等工作,確保搶險救護道路暢通;保護事故現場和證據,處理事故現場可能出現的突發(fā)事件;根據事故類別和性質及時調動警力參與搶險救援;參與事故調查;配合有關部門核查死亡人數、姓名和身份,協助事故單位通知死亡者和傷員家屬并做好安撫工作。

(8)縣商務辦、縣發(fā)展計劃局、縣經貿局負責組織協調搶險救援物資保障和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9)縣交通局、縣經貿局負責組織協調所需要的搶險救助交通運輸保障。

(10)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縣總工會負責指導協調群眾轉移、安置、善后處置相關事務。

(12)縣委宣傳部負責應急救援相關的信息發(fā)布和媒體接待工作。

(13)縣氣象局負責氣象服務,為事故現場提供風向、風速、溫度、濕度、氣壓和雨量等氣象信息。

(14)縣財政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資金的保障工作。

(15)縣供電局負責事故發(fā)生區(qū)域供電的應急處置。

(16)縣電信局負責事故發(fā)生區(qū)域的通迅應急處置。

(17)縣工商局負責對發(fā)生事故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合法性的審查及處理工作。

(18)人壽鎮(zhèn)安分公司負責對投保事故單位的緊急理賠工作。

縣級其他部門根據應急救援需要承擔相應職責;鄉(xiāng)鎮(zhèn)級政府及縣級各主管部門按業(yè)務分工承擔相應職責。

有關鄉(xiāng)鎮(zhèn)政府和事故發(fā)生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應及時向指揮部提供事故現場全面情況和相關地質資料、圖紙等;迅速集結本地搶險救援力量進行自救;建立并完善應急救援預案和應急指揮機構,充實救援力量,保障救援工作有效開展。

3.4技術專家組。

3.5應急救援隊伍。

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礦山專業(yè)應急救援隊伍、非煤礦山企業(yè)的應急救援隊伍、公安消防大隊、社會力量和志愿者隊伍及其他有關救援力量。

4應急救援行動。

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指揮部的指示,通知有關單位、救援隊伍和專家趕赴事故現場參加應急救援。被抽調的單位、救援隊伍和專家應當服從指揮調遣,積極參加搶險救援,不得拖延、推諉。

4.2緊急處置。

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召開各成員單位、救援隊伍負責人專家聯席會議,通報事故初步情況,在專家協助下制定應急救援實施方案,組織、指揮救援行動。

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救援需要,協調、調集相應的救援設備、器材和安全防護裝備;深入事故區(qū)域搶救傷員,運送遇難者;在專家指導下對涉及的礦(場)、井巷、尾礦庫設施進行維護和處理,防止事故擴大。

4.3安全防護。

根據需要設立現場急救站,開展現場醫(yī)療急救;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yè)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zhí)行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guī)定。

4.4信息發(fā)布。

(1)明確危險源的管理范圍、責任和要求,督促企業(yè)建立健全危險源監(jiān)控和管理機制,制定切實可行的事故應急預案。

(2)依據重大危險源辨識規(guī)定,對全縣非煤礦山危險源實施分級監(jiān)控和管理。對省、市、縣屬非煤礦山的冶金、采石礦山企業(yè),由企業(yè)會同主管部門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其它類礦山,由各鄉(xiāng)鎮(zhèn)政府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要按照《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guī)程》、《尾礦庫安全管理規(guī)定》、《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安全規(guī)程》進行監(jiān)控和管理。

(3)安全監(jiān)管部門要依法加強對危險源的監(jiān)督檢查,定期組織檢測檢驗機構開展測試,對嚴重威脅安全生產、可能導致重特大事故發(fā)生的危險源,要按規(guī)定時限上報檢測檢驗結果。

4.5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可能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隱患消除后,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

5事故后期處置。

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民政局、縣總工會和當地政府會同事故發(fā)生單位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積極做好事故遇難者和傷員的補償、治療和家屬安撫工作,確保社會穩(wěn)定。

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負責組織、協調事故發(fā)生單位和有關部門籌集資金和物資,搞好災后重建。

縣安全監(jiān)管局、縣監(jiān)察局、縣公安局、縣總工會、事故發(fā)生單位主管部門依據事故調查程序規(guī)定,開展事故調查,必要時邀請檢察機關參與。按規(guī)定時限提交調查報告,提出對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及防止事故再次發(fā)生的具體措施。

認真總結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經驗,查找不足和教訓,進一步修訂、完善事故預案。

6事故預防和監(jiān)督管理機制。

6.1事故預防。

非煤礦山企業(yè)對確定的重大危險源,要指定專門人員和機構負責管理,并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1)掌握危險源的基本情況,了解發(fā)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嚴重程度,抓好現場安全管理工作。

(2)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增強安全意識,嚴格按照規(guī)定作業(yè)。

(3)對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和巡回檢查,隨時掌握動態(tài)變化情況,一旦發(fā)現不安全問題,應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4)制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配備充足、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工作,每年應組織1-2次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學習和演練。

6.2監(jiān)督管理。

各級政府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對事故危險源進行監(jiān)控和管理。6.3應急救援演練。

各鄉(xiāng)鎮(zhèn)政府和有關部門在督促企業(yè)定期進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根據演練中發(fā)現的問題,及時對事故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7附則。

7.1獎勵與責任追究。

在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中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給予獎勵;在事故應急救援中失職、瀆職的,依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2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政府辦公室會同縣安監(jiān)局負責解釋。

7.3預案實施時間。

應急救援指揮部按照《鎮(zhèn)安縣突發(fā)公共事件新聞報道應急預案》,對外發(fā)布新聞。

非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篇十

河東區(qū)危險化學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為保證在危險化學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發(fā)生后,能夠及時、有效和有序地實施應急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我區(qū)實際,制訂本預案。一、應急救援范圍本預案適用于河東區(qū)行政區(qū)域內發(fā)生一次死亡(遇險)10人以上(含10人)或不足10人但社會影響重大的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一)區(qū)政府成立河東區(qū)危險化學品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應急救援工作??傊笓]由區(qū)政府分管副區(qū)長擔任,副總指揮由有關領導和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區(qū)安監(jiān)局、區(qū)經貿局、區(qū)公安分局、區(qū)公安消防大隊、區(qū)衛(wèi)生局、區(qū)質量技術監(jiān)督分局、區(qū)環(huán)保分局、區(qū)交通分局、區(qū)總工會、區(qū)民政局、區(qū)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等部門負責人和事故發(fā)生地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組成。指揮部主要職責是:1、組織領導全區(qū)應急救援工作,發(fā)布應急救援命令;2、根據事故發(fā)生情況,統一部署有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救援工作發(fā)生的情況采取緊急處理措施;3、在全區(qū)范圍內緊急調用各類救援物資、設備、人員;4、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疏散工作;5、做好穩(wěn)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二)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區(qū)安監(jiān)局),主要負責傳達指揮部領導指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事故發(fā)生時,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提供各種相關信息和資料。辦公室主任由區(qū)安監(jiān)局副局長擔任,工作人員由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故單位有關人員組成。(三)指揮部下設8個工作組:警戒保衛(wèi)組:由區(qū)公安分局牽頭,負責組織事故現場交通管制和維持現場秩序,疏散危險區(qū)域的群眾。搶險救災組:由區(qū)公安消防大隊牽頭,負責組織消防部隊和其他單位的消防隊員先期到達事故現場,制訂救援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技術保障組:由區(qū)安監(jiān)局、區(qū)質量技術監(jiān)督分局牽頭,區(qū)公安消防大隊、區(qū)經貿局、區(qū)環(huán)保分局、區(qū)交通分局、事故單位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參加。主要負責:組織專家對應急救援及現場處置進行專業(yè)技術指導;組織快速監(jiān)測檢驗隊伍,測定事故的環(huán)境污染和生態(tài)危害區(qū)域及危害程度,對事故造成的環(huán)境危害進行監(jiān)測、處置,提供與應急救援有關的保障服務。醫(yī)療救護組:由區(qū)衛(wèi)生局牽頭,有關醫(yī)療單位參加,負責組織專家及醫(yī)療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后勤保障組:由區(qū)政府辦公室牽頭,事故發(fā)生地的街道辦事處和有關部門配合,負責搶救物資及裝備的供應、道路維護、事故調查組的接待服務等后勤保障工作。善后工作組:由事故發(fā)生地的街道辦事處牽頭,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總工會、有關保險機構參加,負責傷亡人員及家屬的安撫、撫恤、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wěn)定工作。秘書組:由區(qū)政府辦公室牽頭,負責及時了解事故動態(tài)和事故搶險救援等情況。搜集整理事故搶險、醫(yī)療救護、后勤保障、善后處理等方面的資料。新聞組:由區(qū)委宣傳部牽頭,負責對外發(fā)布信息,接待新聞媒體記者,使外界及時了解事故動態(tài)和事故搶險救援、醫(yī)療救護和善后處理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根據救援情況,及時召開新聞發(fā)布會,做好宣傳報道,鼓勵動員民眾參與救援,及時平息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三、危險目標的確定和危險性評估初步調查,我區(qū)的危險化學品主要有液氨、汽油、苯(粗苯)、乙炔、氧氣、乙醇、液氯、甲酸、硝酸、二甲醚、天然氣、液化氣等。據此確定的主要危險目標是:(一)液氨:紅日阿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二)汽油:轄區(qū)內各加油站。(三)苯(粗苯):市億特龍石化有限公司(四)乙炔:市永盛乙炔氣廠、(五)氧氣:藍天氣體廠、羅盛氣體經銷處(六)液氯:市造紙化工廠、化工有限責任公司(七)二甲醚:久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八)乙醇:河東區(qū)永盛酒精廠(九)甲酸:冊山天紀元化工有限公司(十)天然氣:富茂燃氣公司(十一)硝酸:光化工廠(十二)液化氣:轄區(qū)內各液化氣站(十三)其他危化品重點企業(yè)四、應急救援體系及演練(一)公安消防部隊是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主要力量。河東區(qū)內的專兼職消防隊伍,作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輔助力量,由消防部門統一調度、指揮。(二)?;钒踩夹g不清的,可向國家化學品登記注冊中心、山東省化學品登記注冊辦公室等單位尋求化學事故應急咨詢服務。(三)公安消防大隊負責應急救援特勤隊伍的建設,制訂應急救援的戰(zhàn)術方案并定期組織演練,指導河東區(qū)內的專兼職消防隊伍進行定期演練。五、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一)事故發(fā)生后,事故單位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區(qū)安監(jiān)局和公安、環(huán)保、技術監(jiān)督部門,區(qū)安監(jiān)局接到事故報告后在半小時內上報區(qū)政府。通訊聯絡方式為:應急救援報警電話:119,110區(qū)安監(jiān)局值班室:區(qū)公安分局指揮中心:區(qū)環(huán)保分局:區(qū)質監(jiān)分局:事故應急咨詢電話:國家化學品登記中心,山東省化學品登記辦公室)(二)事故單位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三)當地公安部門應迅速趕赴事故現場,做好現場保護,維護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六、事故的應急救援(一)區(qū)安監(jiān)局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報告總指揮,由總指揮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確需啟動本預案的,立即報告區(qū)政府主要領導,同時組成指揮部趕赴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根據事故搶險救援的`需要,指揮部可以調集社會各界力量和民兵預備役支持援助。(二)應急救援堅持統一指揮,協同作戰(zhàn),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三)應急救援工作重點1、搶救受傷、受害人員。2、控制危害源。應盡快組織工程搶險隊和事故單位技術人員及時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繼續(xù)擴大。3、疏散人員。指導和組織群眾采取各種措施進行自身防護,迅速撤離出危險區(qū)。4、做好現場清洗,消除危害后果。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清洗等措施,防止繼續(xù)對人的危害和對環(huán)境的污染。5、按照國家環(huán)境保護標準,對事故造成的環(huán)境危害進行監(jiān)測、處置。(四)應急救援的注意事項1、救援人員進入危險區(qū)應以2―3人為一組,隨時保持通訊聯系;做好自身防護,避免發(fā)生傷亡。2、工程救援隊盡可能和事故單位協同作戰(zhàn),與公安、消防、醫(yī)療急救等專業(yè)隊伍協調行動;救援所用的工具應具備防爆功能。3、現場醫(yī)療急救,按照先重后輕的原則,對傷員實行一人一卡,避免危重傷員的多次轉院;妥善處理好傷員的污染衣物,防止繼發(fā)性損害。4、組織污染區(qū)群眾撤離事故現場,指導群眾做好個人防護,向上風向(避免橫穿危險區(qū)域)快速轉移至安全區(qū)域,并盡快除去污染衣物。七、其他擔任應急救援任務的有關部門、單位、專業(yè)組應及時向指揮部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由指揮部做出撤離現場、結束救援工作的決定。

非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篇十一

第一條為及時有效組織南海轄區(qū)水域水上交通應急救援工作,提高應急反應能力,避免或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水上交通秩序,防止水域污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和《佛山市水上重特大險情(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特制定本預案。

非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篇十二

單位:姓名:成績:

一、填空題(每空2分,共60分)。

2.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第一文庫網包括:、、。

3.安全生產事故類型分為:、、、。

4.應急響應分級由低到高依次分為、、、四級。

5.井下發(fā)生水災害時,現場班組長作業(yè)人員必須及時向匯報水災害發(fā)生的具體地點及簡要水害情況,同時組織現場人員按照指向牌撤到,直到地面。

6.礦井安全避險“六大系統”是指:、、、、、。

二、問答題(40分)。

1.事故應急處置基本原則。(10分)。

2.事故應急救援處置程序。(20分)。

非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篇十三

第三條本預案所指的重特大險情(事故)是指:造成一次性死亡(失蹤)3?5人的水上交通事故,或一次性遇險人數為3?10人的險情。

第四條造成一次性死亡(失蹤)5人以上,一次性遇險人數10人以上的水上交通事故或險情,在啟動本預案的同時,應報市政府啟動《佛山市水上重特大險情(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應急救援。

非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篇十四

為了降低火災事故發(fā)生時,對公司造成的不良影響,保證人員生命、財產安全和減少經濟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國務院第393號令之要求,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二、適用范圍。

適用于場內所有可能發(fā)生的觸電事故。

總指揮:

副總指揮:

通信組:行政部、品管部。

引導組:倉儲部。

搶救組:四氫車間、糠醇車間、維修車間。

救護組:經營部、行政部。

善后處理組:企管部。

四、職責。

1.總指揮:(事前)審批“應急救助預案”,保證訓練計劃的實施與完成;(事中)指揮全面救助工作;(事后)組織有關人員協助上級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

2.副總指揮:(事前)組織編制“應急救援預案”;(事中)協助總指揮保證“應急救援預案”的順利進行;(事后)協助總指揮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并寫出內部調查、總結報告。

3.通信組:(事中)負責事故發(fā)生期間的通信聯絡工作,安排有關人員詳細記錄領導的指示及與有關部門、人員聯絡的情況。

4.引導組:安排有關人員在主要路口,引導專業(yè)救援車輛及人員,使其順利到達事故現場。

5.救護組:(事中)按總指揮的要求,指揮有關人員對事故現場傷亡進行救助,及時護送傷者到附近醫(yī)院進行治療。在專業(yè)救護人員到來后,按其要求協助傷、亡者進行救助。

6.善后處理組: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協助上級主管部門負責對傷亡者家屬進行安撫和理賠工作。

五、觸電事故規(guī)模的劃分。

1.小規(guī)模觸電事故:沒有施工人員遇險,不能發(fā)生二次觸電事故。

2.中等規(guī)模觸電事故:遇險人數二人以上,不能發(fā)生二次觸電事故。

3.大規(guī)模觸電事故:施工人員遇險人數二人以上,有二次觸電的可能。

六、搶險要求。

1.觸電事故發(fā)生后,由維護電工立即切斷電源,防止搶險過程中發(fā)生二次觸電事故。

2.小規(guī)模觸電事故,由項目部報急救中心或直接將遇險者送往醫(yī)院搶救。

3.中等以上觸電事故,在項目部組織搶險的同時,立即上報公司安全部。

七、應急預案啟動程序。

1.事故發(fā)生時,如總指揮不在現場,在總指揮返回前,由副總指揮代替總指揮主持滅火工作。如果個別小組長不在現場,在組長返回前,按組員排列順序,由本組成員代替組長組織滅火工作。

2.生產部任何管理人員有責任在接到火警報告后,在第一時間通知總指揮、安全員及通訊組成員。

3.觸電事故發(fā)生后,現場的綜合部有關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判斷坍塌規(guī)模、制定搶救方案、組織人員搶險。

4.屬于小規(guī)模觸電事故綜合部可自行進行搶險。

6.通訊組工作程序:

6.1立即通知項目部相關人員到達事故現場。

6.2立即報告公司安全部。

6.3如事故中有人受傷較重,通訊組長應立即向市急救中心報警。

7.引導組工作程序:

7.1引導組長在項目部辦公負責引導工作,并準備接受總指揮交給的新任務。

7.2引導組成員,分別指揮有關人員在xx街(路)與xx街(路)交口,迎接并引導消防車輛(救護車)進入火警現場。

8.救護組工作程序:

8.1救護組長負責將救火現場的傷員情況及時通知總指揮。

8.2救護組成員負責對輕傷員的傷口進行簡單包扎及對重傷員的看護,并及時轉交救護醫(yī)生。

9.善后處理組工作程序:

9.1立即了解遇險人數、家庭、傷亡等情況并及時登記。

9.2安排人員照顧被搶救的遇險人員,安撫遇險人員家屬的情緒。

9.3通知遇險人員家屬,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公司,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遇險人員善后事宜。

10.其他要求:

10.1觸電事故發(fā)生后,本預案組織機構中各小組應同時啟動救助工作程序。

10.2總指揮在接到報告后,必須親臨現場指揮,協調搶險、救援工作。

10.3組織機構全體人員必須通力合作、全力以赴,玩忽職守者將由政府有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10.4由項目經理安排有關人員調查事故原因,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并將結果上報公司安全部。

八、應急聯系電話:

九、本預案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非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篇十五

為了保證實驗室和化驗室生命財產安全,確保事故突發(fā)后各位員工能夠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理,把財產損失和人員的傷亡減輕到最低,特制定化驗室事故應急預案。

第一章應急指揮組成員及職責:

應急指揮組組長:__。

應急指揮組成員:__。

應急指揮組職責:組建應急救援小組,組織實施和預防演練。事故發(fā)生時要沉著冷靜,果斷地進行突發(fā)事件的指揮和處理,并負責事故的匯報工作。當應急指揮組組長不在場時,則指揮組成員臨時負責事故的指揮處理工作。

應急小組職責:服從應急指揮組的統一指揮,負責事故發(fā)生后的現場處理工作,并根據情況進行事故周邊人員的疏散、救護、搶險和重要物資的轉移,保護現場,以及火災和物料泄漏的滅火和處理工作。

由于我公司化驗室化學品存放僅為一般化學性試驗所用,因此一般不會造成較大規(guī)模的實驗室事故?;炇夷壳按嬗幸掖?0瓶(1l/瓶),濃鹽酸20瓶(1l/瓶)、濃硫酸20瓶(1l/瓶)。

一、酒精起火事故處理方案:

(一)火勢較小時,發(fā)現者立即進行救火的同時,向指揮組匯報,應急指揮組立即組織應急小組成員進行滅火的同時,組織其他人員的疏散。

(二)當火勢較大時,指揮組應立即向生產科應急指揮組匯報,并向其它車間的應急小組救援。同時撥打“119”火警電話,疏散化驗室內的所有人員。

(三)在疏散人員的同時,在119未到前進行火災自救,救火時戴上防毒面具,切斷動力電源,對有可能擴大火勢的原料進行隔離或轉移,做好119到前的準備工作。

二、鹽酸泄露處理方案。

(一)迅速脫除被污染衣物,立即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傷勢嚴重的傷員,立即送往醫(yī)院進行救治。

(二)泄露的桌面地面的鹽酸,用大量清水稀釋,然后清除。

三、硫酸泄露處理方案。

(一)迅速脫除被污染衣物,立即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傷勢嚴重的傷員,立即送往醫(yī)院進行救治。

(二)泄露的桌面地面的鹽酸,用大量清水稀釋,然后清除。

第三章撥打“119”火警時需說明的情況:

一、起火單位的名稱和地址(詳細地址、行車路線)。

二、本單位火災的性質(化工原料名稱等)、火災的簡要情況。

三、被救助單位或打電話報警人員的聯系方式。

四、打完報警電話后,要立即派人到主要交通路口接消防車。

第四章相關部門和人員的電話聯系方式:

保安部:__。

化驗室:__。

非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篇十六

為了維護社會穩(wěn)定,確保企業(yè)正常的工作、生產秩序,最大限度減輕事故的危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本單位實際,針對站場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預案。

1、指揮機構及其職責。

站場內安全事故處置工作實行安委會統一領導,各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分級管理、各司其職。

3、揮部辦公室設車站(電話7834656,辦公室主任羅晉平或783,辦公室主任林**)辦公室主任負責上傳下達,及時收集信息、溝通與外界的聯系,合理安排人員對現場的保護和傷者的搶救工作。

2、事故報告和現場救援處置。

3、對隱瞞、謊報、故意緩報或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按照上級有關規(guī)定,對相關責任和當事人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事故調查處理。

1、站場安全事故發(fā)生后,指揮部辦公室應立即組織啟動本預案;

2、本預案在實施過程中,有關部門和單位如不履行職責甚至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汽車站。

20**年1月1日。

非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篇十七

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落實中共教育部黨組發(fā)布《關于統籌做好教育系統新冠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發(fā)展工作的通知》,有效預防、及時防控和消除新冠疫情危害,保障學校開學后教育教學秩序穩(wěn)定和師生健康,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制定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家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應急預案》、《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應急條例》、《湖北省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應急預案》。

二、工作目標。

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市區(qū)政府和上級教育部門關于全力打贏新冠疫情防控攻堅戰(zhàn)的各項決策部署,壓實責任、聯防聯控、突出重點、精準預防,做到責任到位、保障到位、措施到位,堅持預防為主、早發(fā)現、早治療,確保全校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三、成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學校成立以黨委書記、校長為組長的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疫情防控領導組、信息聯絡組、安全后勤保障組、醫(yī)療保障組、消毒組、宣傳和心理疏導組,明確職責分工,健全工作機制。

四、應急措施。

如發(fā)現新冠肺炎病例(含臨床診斷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癥狀感染者時,學校應立即啟動突發(fā)新冠疫情應急預案應急響應。

(一)發(fā)現不明原因發(fā)熱、干咳、氣促等癥狀的疑似病例時,立即引導病例到隔離室進行留觀,同時上報體衛(wèi)藝站和區(qū)疾控中心。如果疑似病例是學生,馬上通知家長來校跟進處置,及時安排就診。

(二)配合區(qū)疾控中心流行病學調查,對所有接觸過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的人員進行調查,確定密切接觸者。根據屬地管理原則,按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防控方案》或有關最新文件要求落實密切接觸者集中(居家)醫(yī)學觀察工作。

除密切接觸者外,與病例曾接觸過但不符合密切接觸者判定原則的人員,判定為一般接觸者。對一般接觸者要做好登記,并進行健康風險告知,囑其一旦出現發(fā)熱、干咳、氣促等呼吸道感染癥狀以及腹瀉、結膜充血等癥狀時要及時就醫(yī),并主動告知近期活動史,做好體溫檢測,佩戴口罩。

配合區(qū)疾控中心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的人員,應做好個人防護,佩戴醫(yī)用外科口罩、著一次性醫(yī)用手套。

(三)各應急小組各司其職,采取相關防控措施。啟動半封閉式校園管理,中午學生不得離校,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區(qū)疾控中心和體衛(wèi)藝站的建議,必要時采取班級或全校停課等措施。

1.疫情防控領導組:(總負責)及時跟體衛(wèi)藝站、區(qū)疾控中心聯系,根據區(qū)疾控中心指示做好防控工作;快速協調各組成員、物資等。啟動涉疫區(qū)域封鎖措施,在保障正常的生活物資供應下,嚴格限制人員進出,督導疫情控制措施落實情況。

2.信息聯絡組:(總負責)掌握病例的活動史、人員接觸史,掌握重點人群名單、醫(yī)學觀察人員每日健康情況等信息。負責信息的收集、上報、處理和傳遞等工作,確保信息上報渠道暢通。負責實時記錄突發(fā)事件的發(fā)展過程,提供真實材料,按規(guī)定擬稿上報。

3.安全后勤保障組:(總負責)提供所需要應急處置的設施、設備和物資,確保應急工作順利開展。負責保障校內餐飲、生活飲用水。在前期處置過程中,負責現場警戒、秩序維護、人員疏散等,啟動半封閉式校園管理。嚴格控制外來人員、車輛進入校園,做好在校師生生活保障。根據區(qū)疾控中心建議,在校內設置集中醫(yī)學觀察場所。加強校園巡查管控,及時停止校園群體性聚集活動,及時處置校園安全突發(fā)事件,及時處置涉校輿情事件。

4.醫(yī)療保障組:(總負責)組織配合專業(yè)救護人員救護工作,協助區(qū)疾控中心開展流行病學調查、采樣、密切接觸者篩查等工作。做好師生的健康監(jiān)測工作,做好每天的晨午檢和因病缺勤追蹤登記,對缺勤者要逐一登記并及時追蹤,查明缺勤原因;配合衛(wèi)健部門做好集中醫(yī)學觀察人員的健康監(jiān)測工作。指導師生做好正確防護。每天保持與區(qū)疾控中心和體衛(wèi)藝站進行信息溝通,上報學校最新情況。

5.消毒組:(總負責)在區(qū)疾控中心的指導下,做好病例所在教室等疫點、公共場所的清潔、隨時消毒和終末消毒。做好校園其他區(qū)域的保潔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強校園人群聚集場所的通風換氣和公共設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對教室、食堂、宿舍、實驗室、圖書館、會議室、廁所等公共場所及垃圾桶站消毒一次;各教室和食堂入口要配備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廁所配備洗手液,指導和督促師生做好手衛(wèi)生(流動水七步法洗手和手消毒)。

6.宣傳和心理疏導組:(總負責)負責輿情監(jiān)測、心理健康引導、健康教育工作。疫情期間通過各種渠道宣傳新冠肺炎防控知識,告知師生一定要正確佩戴口罩,勤用流動水洗手,咳嗽、打噴嚏時使用紙巾并妥當處理廢棄紙巾;促進全體師生嚴格規(guī)范個人衛(wèi)生行為,養(yǎng)成良好的個人衛(wèi)生習慣。根據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觸人員等不同群體的實際情況,密切家校溝通合作,有針對性的開展心理支持和危機干預工作;穩(wěn)定家長和師生的情緒,避免過度恐慌。

當病例已得到隔離治療,密切接觸者觀察14天期滿,后續(xù)無新發(fā)病例,環(huán)境得到有效消毒,經區(qū)疾控中心評估,由學校復學復課新冠肺炎防控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決定終止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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