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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傷亡警示教育心得體會范本 關于警示教育心得體會1500字(五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01-02 01:42:29 頁碼:10
人身傷亡警示教育心得體會范本 關于警示教育心得體會1500字(五篇)
2023-01-02 01:42:29    小編:ZTFB

從某件事情上得到收獲以后,寫一篇心得體會,記錄下來,這么做可以讓我們不斷思考不斷進步。那么我們寫心得體會要注意的內容有什么呢?以下是我?guī)痛蠹艺淼淖钚滦牡皿w會范文大全,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對于人身傷亡警示教育心得體會范本一

本保險合同由保險單或其他保險憑證及所附條款、投保單、與本合同有關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聲明、批注、附貼批單、其他書面協(xié)議構成。

第二條投保范圍

一、投保人:凡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可為符合投保條件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向中國太平*保險公司投保本保險;凡開辦購房貸款業(yè)務的金融機構也可作為投保人,為其購房貸款者投保本保險。非本人投保時必須經(jīng)被保險人書面同意。

二、被保險人:凡年滿在18周歲至55周歲,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和勞動,具備購房貸款條件并向金融機構申請并獲得購房貸款的個人,均可作為本保險的被保險人。

第三條保險責任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因疾病、遭受意外傷害事故所致身故或高度殘疾,無法繼續(xù)償還購房貸款,保險人于事故發(fā)生后的第一個貸款歸還日,按照貸款合同約定,將被保險人在此時的貸款余額一次付清,保險責任終止。對于被保險人按購房合同的規(guī)定,在事故發(fā)生前應繳的貸款部分,無論什么原因導致的遲繳或未繳的貸款部分,保險人對這部分貸款都不負償還責任。

第四條責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或高度殘疾,以致無法繼續(xù)償還購房貸款,保險人不負保險金給付責任,同時終止保險合同。

一、投保人、受益人對被保險人故意殺害、傷害;

二、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傷;

三、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險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復效之日起2年內自殺;

五、被保險人駕駛無照或法律禁止的機動交通工具及無有效駕照或酒后駕駛機動交通工具;

六、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毒期間所患疾?。?/p>

七、戰(zhàn)爭、軍事行動、暴亂或其他武裝叛亂;

八、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發(fā)生上述第四款情形時,保險人對投保人退還保險單的現(xiàn)金價值。發(fā)生上述其他情形,本合同終止。如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險費的,保險人將退還保險單的現(xiàn)金價值。

第五條保險責任開始

保險人承擔的保險責任自保險人同意承保并收取首期保險費的次日零時開始,保險人應簽發(fā)保險單作為保險憑證,至貸款期滿的24時或本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終止時止。

第六條保險金額和保險費

一、本保險在合同成立時的最高保險金額以購房貸款余額為限,實際初始保險金額以保險人的核保結果確定,保險金額根據(jù)貸款情況逐年遞減。

二、本保險的保險費因投保時的年齡及貸款期限而異,繳費方式為躉繳,費率詳見附表。

第七條如實告知

本合同訂立時,保險人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書面詢問,投保人、被保險人應當如實告知。投保人、被保險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保險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不負給付保險金的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蛱岣弑kU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合同,對保險事故的發(fā)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在扣除手續(xù)費后,退還保險費。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逾兩年的,退還保險單的現(xiàn)金價值。

第八條受益人

本保險的受益人為發(fā)放購房貸款的金融機構或購房貸款的擔保方。

第九條保險事故的通知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于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5日內通知保險人,且及時提供有關材料,并于被保險人發(fā)生保險事故后30日內,憑所需文件資料,向保險人申請保險金。由于延誤時間,導致必要證據(jù)喪失或事故性質、原因無法認定的,應由受益人承擔相應責任。同時,應從所給付的保險金中扣除因此而增加的額外費用。本合同受益人的保險金的請求權,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2年內不行使而消滅,保險人不再負保險金給付責任。

對于人身傷亡警示教育心得體會范本二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__________與被申請人__________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一案,本院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立案后進行了審查?,F(xiàn)已審查終結。申請人__________稱,__________(概述申請人主張的請求、事實和理由)。本院經(jīng)審查認為,申請人__________的申請不符合發(fā)出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條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裁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駁回__________的申請。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

審判員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院印)

書記員________________

【說明】1.本樣式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四章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定,供申請人或者被申請人居住地、家庭暴力發(fā)生地的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后,經(jīng)審查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裁定駁回申請用。2.案號類型代字為“民保令”。3.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應當具備下列條件:_________________(1)有明確的被申請人;(2)有具體的請求;(3)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現(xiàn)實危險的情形。4.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應當在七十二小時內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或者駁回申請。情況緊急的,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作出。5.申請人對駁回申請不服的,可以自裁定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請復議一次。

對于人身傷亡警示教育心得體會范本三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保險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保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保險對象

第一條凡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的在職人員,身體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勞動的,可以作為被保險人,由其所在單位向保險公司集體辦理投保手續(xù)(個人也可以投保)。

第二章保險期限

第二條保險期限為一年,自起保日的零時起到期滿日的二十四時止。期滿時,另辦續(xù)保手續(xù)。

第三章保險金額

第三條保險金額最低為__________元,最高為__________元。在此限度內,一個單位選定一個保險金額。保險金額一經(jīng)確定,中途不得變更。

第四章保險責任

第四條本保險為定期意外傷害保險。被保險人在保險單有效期間,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殘廢的,保險公司按下列各款規(guī)定給付全部或部分保險金額。

1.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死亡的,給付保險金額全數(shù)。

2.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雙目永久完全失明或兩肢永久完全殘廢,或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同時一肢永久完全殘廢的,給付保險金額全數(shù)。

3.因意外傷害事故以致一目永久完全失明或一肢永久完全殘廢的,給付保險金額半數(shù)。

4.因意外傷害事故造成本條二、三兩款以外的傷害以致永久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身體機能,或永久喪失部分勞動能力、身體機能的按照喪失程度給付全部或部分保險金額。

第五條被保險人在保險單有效期間,不論由于一次或連續(xù)發(fā)生意外傷害事故,保險公司均按第四條的規(guī)定給付保險金。但給付的累計總數(shù)不能超過保險金額全數(shù)。給付金額累計總數(shù)達到保險金額全數(shù)時,保險效力即行終止。

第五章除外責任

第六條由于下列原因所致被保險人的死亡或殘廢,保險公司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1.被保險人的自殺或犯罪行為;

2.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的故意或詐騙行為;

3.戰(zhàn)爭或軍事行動;

4.被保險人因疾病死亡或殘廢。

第七條被保險人因意外傷殘所支出的醫(yī)療和醫(yī)藥等項費用,保險公司不負給付責任。

第六章保險費率

第八條保險費率根據(jù)行業(yè)(工種)或工作性質分別訂定。

第七章保險手續(xù)和保險費的繳付

第九條投保時,投保單位應填寫投保單一份和全體被保險人名單一式三份,經(jīng)保險公司核定承保后簽發(fā)保險單。

第十條被保險人在投保時,可以指定受益人,如果沒有指定受益人,以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

第十一條在保險單有效期間,投保單位如因人員變動,需要加?;蛲吮#蛞虮槐kU人要求變更受益人,應填寫變動通知單一式三份,送交保險公司據(jù)以簽發(fā)批單,作為保險單的附件。被保險人中途離職,不論已否辦理批改手續(xù),均自離職之日起喪失保險效力,保險公司應退還已繳的未到期保險費。

第十二條投保單位應在保險起保日一次繳清保險費,有特別約定的可分期繳費。保險公司于收到保險費后,保險單開始生效。分期繳費的,如在約定期限內不能交付時,保險單即行失效。

第八章保險金的申請和給付

第十三條被保險人在保險單有效期間,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死亡或殘廢時,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應通過投保單位向保險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并提供下列單證:

1.保險單證及投保單位的證明;

2.被保險人死亡時,應提供死亡證明書;

3.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事故造成殘廢時,應提供治療醫(yī)院出具的殘廢程度證明。

保險公司接到申請后,經(jīng)過調查核實,按規(guī)定給付保險金。如果從傷亡事故發(fā)生日起經(jīng)過足二年不提出申請,即作為自動放棄權益。

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保險人(蓋章):______被保險人(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簽訂地點: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保險合同訴訟時效規(guī)定

1、非壽險之訴訟時效。人壽險之外的其他保險,包括除上保險以外的所有種類的財產(chǎn)保險、意外傷害保險以及健康保險,適用保險法規(guī)定的2年時效,自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計算。

2、人壽保險的訴訟時效。人壽保險,包括死亡保險、生存保險和生死兩全險。其時效為:_________自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5年。

3、上保險的訴訟時效。上保險是以上危險或事故為保險責任范圍而成立的一種財產(chǎn)損失保險合同。其時效為2年,自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計算。

三、保險合同糾紛怎么起訴

1、選擇管轄法院

保險標的不同,管轄法院的規(guī)定也不同:_________

(1)因財產(chǎn)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保險標的物是運輸工具或者運輸中的貨物,可以由運輸工具登記注冊地、運輸目的地、保險事故發(fā)生地人民法院管轄。

(2)因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可以由被保險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人身保險合同糾紛可選擇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可以是戶籍地,如果有經(jīng)常居住地的,也可以在經(jīng)常居住地起訴。

(3)保險標的是上交通工具,或上運輸、上運輸?shù)呢浳铮l(fā)生保險合同糾紛的,由事法院管轄。這里包括上運輸?shù)谋kU代位追償案件同樣是由事法院管轄。

2、準備證據(jù)等起訴材料

(1)民事起訴狀(其中要寫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訴訟前請求)。

(2)能夠證明原被告身份的證明材料。

(3)保險合同原件、電報、信函(包括信封)、圖表;變更、補充合同的協(xié)議、合同和其他附件,合同簽訂地及其證明材料。應提供原件,復制件須經(jīng)過核對。

(4)要求賠償損失的依據(jù)及有關證明。

(5)其他與訴訟有關的證據(jù)。

3、訴訟時效

時效期間為二年,自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計算。

對于人身傷亡警示教育心得體會范本四

________現(xiàn)任我單位________職務,為________主要負責人,特此證明。

附:________主要負責人:

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

民族:________

住址: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單位全稱,加蓋印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________現(xiàn)擔任我單位________職務,為我單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證明。

我單位主管部門為________(中央在京單位,市委、辦,區(qū)、縣)。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性別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蓋章)

注:在仲裁活動過程中,單位法定代表人更換的,應向本委提供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繼續(xù)參加仲裁活動。

對于人身傷亡警示教育心得體會范本五

保險合同的構成

第一條本保險合同由保險條款、投保單、保險單、批單和特別約定組成。凡涉及本保險合同的約定,均應采用書面形式。

投保范圍

第二條在依法成立的學?;蛘哂變簣@注冊,身體健康,能正常學習和生活的大、中、小學學生和幼兒,可作為本保險合同的被保險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被保險人本人或對被保險人有保險利益的其他人可作為投保人。

被保險人為未成年人,須由其父母作為投保人。

保險責任

第三條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而致身故、殘疾或燒傷的,保險人依照下列約定給付保險金:

(一)被保險人自意外傷害事故發(fā)生之日起180日內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險人按保險單上所載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意外身故保險金,對該被保險人的保險責任終止。

被保險人身故前已領有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的保險金的,身故保險金為扣除已給付保險金后的余額。

(二)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并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180日內因同一原因造成本保險合同所附《人身保險殘疾程度與保險金給付比例表》(簡稱《給付表一》)所列殘疾程度之一者,保險人按該表所列給付比例乘以保險金額給付殘疾保險金。如治療仍未結束的,按第180日的身體情況進行殘疾鑒定,并據(jù)此給付殘疾保險金。

1.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導致《給付表一》一項以上殘疾時,保險人給付各項殘疾保險金之和。但不同殘疾項目屬于同一肢時,僅給付其中一項殘疾保險金;如殘疾項目所對應的給付比例不同時,僅給付其中比例較高一項的殘疾保險金。

2.被保險人本次意外傷害事故所致之殘疾,如合并以前因意外傷害事故所致的殘疾,可領取《給付表一》所列較嚴重項目的殘疾保險金者,保險人按較嚴重的項目給付殘疾保險金,但應扣除以前已給付的殘疾保險金。

(三)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事故,造成本保險合同所附《意外傷害事故燒傷保險金給付比例表》(簡稱《給付表二》)所列燒傷程度之一者,保險人按該表所對應的燒傷程度及下列約定給付意外傷害燒傷保險金。

1.被保險人因同一意外傷害事故導致燒傷或殘疾的,無論是否發(fā)生在身體同一部位,保險人僅按給付金額較高的一項給付保險金。

2.被保險人因不同意外傷害事故燒傷且發(fā)生在身體的同一部位時,保險人給付其中較高一項的燒傷保險金,即:后次燒傷保險金的金額較高的,應扣除前次已給付的保險金;前次燒傷保險金的金額較高的,保險人不再給付后次的燒傷保險金。

3.被保險人因不同意外傷害事故燒傷且發(fā)生在身體的不同部位時,保險人給付各項保險金之和,但給付金額總數(shù)以保險金額為限。

責任免除

第四條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險人身故、殘疾或燒傷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故意行為;

(二)因被保險人挑釁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打斗、被襲擊或被謀殺;

(三)被保險人妊娠、流產(chǎn)、分娩、藥物過敏、食物中毒;

(四)被保險人接受整容手術及其他內、外科手術導致的醫(yī)療事故;

(五)被保險人未遵醫(yī)囑,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藥物;

(六)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失蹤而被法院宣告死亡者;

(七)原子能或核能裝置所造成的爆炸、污染或輻射。

第五條被保險人在下列期間遭受傷害以致身故、殘疾或燒傷的,保險人也不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一)戰(zhàn)爭、軍事行動、暴動、恐怖活動或其他類似的武裝叛亂期間;

(二)被保險人從事非法、犯罪活動期間或被依法拘留、服刑期間;

(三)被保險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藥物的影響期間;

(四)被保險人酒后駕車、無有效駕駛執(zhí)照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期間;

(五)被保險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間;

(六)被保險人從事潛水、跳傘、攀巖運動、探險活動、武術比賽、摔跤比賽、特技表演、賽馬、賽車等高風險的活動期間。

保險金額

第六條保險金額由投保人、保險人雙方約定,并在保險單中載明。本保險合同最低保險金額為3000元,保險金額一經(jīng)確定,中途不得變更。

保險金額是保險人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最高限額。

保險期間

第七條除另有約定外,保險期間為一年,以保險單載明的起訖時間為準。

保險費

第八條保險費按年度計算。投保人應在訂立合同時一次交清保險費。

投保人義務

第九條投保人應如實填寫投保單并回答保險人提出的詢問,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保險合同,且不退還保險費。對于本保險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并且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本保險合同;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發(fā)生有嚴重影響的并在本保險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責任,僅按約定退還未滿期凈保險費。

第十條投保人應在訂立合同時或按雙方約定交付保險費。保險費交付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保險金給付責任。

第十一條投保人住所或通訊地址變更時,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保險人。投保人未通知的,保險人按本保險合同所載的最后住所或通訊地址發(fā)送的有關通知,均視為已發(fā)送給投保人。

保險金的申請與給付

第十二條發(fā)生本保險合同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后,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于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5日內通知保險人。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遲延致使保險人因此而增加的勘查、調查等費用,應由被保險人承擔。

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未通知或通知遲延致使必要的證據(jù)喪失或事故性質、原因無法認定時,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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