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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涉稅犯罪心得體會及感悟 檢察事跡心得體會(2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2-12-25 13:36:50 頁碼:9
檢察涉稅犯罪心得體會及感悟 檢察事跡心得體會(2篇)
2022-12-25 13:36:50    小編:ZTFB

當在某些事情上我們有很深的體會時,就很有必要寫一篇心得體會,通過寫心得體會,可以幫助我們總結積累經驗。那么我們寫心得體會要注意的內容有什么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心得體會范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于檢察涉稅犯罪心得體會及感悟一

穗檢刑不訴〔20xx〕2號

被不起訴人黃金善,女,1969年8月16日生,身份證號碼×××××××,壯族,文化程度小學,住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武宣縣通挽鎮(zhèn)大昌村7組。20xx年3月20日因涉嫌窩藏、包庇犯罪被增城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4月8日經增城市人民檢察院批準,同月9日被逮捕。

本案由增城市公安局偵查終結,以被不起訴人黃金善涉嫌窩藏、包庇罪移送增城市人民檢察院,該院依法報送本院審查起訴。

增城市公安局移送審查起訴認定:20xx年3月12日晚上10時許,犯罪嫌疑人黃宏面與同案人韋書棉、何基追、何開航、張榮杰(均另案處理)等人到本市新塘鎮(zhèn)東華村外工樓首層a12檔小食店飲酒娛樂時,因噪音問題與在該店飲酒唱歌的被害人王銀江、李小周、勞國強、李某等人發(fā)生爭執(zhí)后心懷不忿,黃宏面遂到店外找到犯罪嫌疑人張振卷傾訴,張振卷得知老鄉(xiāng)被他人欺負后,即吩咐黃宏面等人在外工樓外等候,其他人與韋書棉租乘摩托車趕到新塘鎮(zhèn)的“熱浪酒吧”,糾合同案人陳振安、黃相亮、韋文但及陳濤、陳界、陳振賢、黃振奮、黃振昌和“莫老二”(另案處理)等人,駕駛摩托車并攜帶水果刀、西瓜刀、摩托車避振器等工具竄到東華村外工樓與黃宏面等人匯合后,持械沖入外工樓首層a12檔小食店內泄憤報復,對王銀江、李小周、勞國強、李某等人進行砍殺,致王銀江、李小周當場死亡,勞國強經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李某受重傷后逃離現場。次日,張振卷串同同案人分別潛逃,企圖逃避偵緝。后被破獲歸案。犯罪嫌疑人黃金善明知犯罪嫌疑人張振卷殺人后潛逃,不但不到有關部門舉報,反而為其逃跑提供財物及匿藏,逃避公安機關偵緝。

經本院審查并退回補充偵查,本院仍然認為增城市公安局認定被不起訴人黃金善犯包庇、窩藏罪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條第四款的規(guī)定,決定對黃金善不起訴。

被害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后七日內向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申訴,請求提起公訴;也可以不經申訴,直接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自訴。

廣州市人民檢察院(院印)

20xx年十二月五日

關于檢察涉稅犯罪心得體會及感悟二

引言:這次在人民檢察院的實習生活,我受益匪淺。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經歷,其收獲和意義可見一斑。通過實習,我將自己所學的知識應用于實際的工作中。理論和實際是不可分的,在實踐中我的知識得到了鞏固,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受到了鍛煉;本次實習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了解,也對專業(yè)用語有了進一步的掌握,提高了自己在法律方面的認知能力。

為期六周的實習期結束了,我在這六周的實習過程中學到了很多在學校課堂上根本學不到的知識和技能,應該說是受益頗深。在具體的實習過程中,我了解了國家機關的相關職能,細化了一些課堂上的知識,對自己的學習和生活也有了一些思考。

在實習過程中,我做到了一次不落,全勤到位;中間還加班兩次,出差一次共三天;與單位的工作人員打成一片,說來真正體驗了具體的實踐工作。

實習單位的基本狀況

我這次實習的單位是大連市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處,從開學初一直到4月7日,共經歷了六周。

反瀆職侵權處主要是為了處理國家工作人員犯瀆職罪、利用職務侵權罪而設立的。從我國現行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以及相關的司法解釋的有關規(guī)定來看,反瀆職侵權處主要負責四十多個罪名的偵查工作,是具有很強專業(yè)性質的檢察機構。

大連市人民檢察院反瀆職侵權處是主要職能是負責對全市檢察機關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務實施的非法拘禁、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等案件的偵查、預審工作的指導;負責重大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的偵查。

直接立案偵查本地區(qū)重大瀆職侵權犯罪案件;組織、協調、指揮跨地區(qū)的瀆職侵權犯罪大、要案件的偵查及個案協查工作;協調、指導全市涉外及跨區(qū)、縣瀆職侵權案件工作;研究分析全市瀆職侵權犯罪的特點和規(guī)律,提出懲治對策;承辦區(qū)、縣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檢察工作中疑難問題的請示事項;研究制定全市有關瀆職侵權檢察業(yè)務工作的規(guī)定。

實習過程的主要情況

我進入反瀆職侵權處實習,主要從事的是一些法律文書的處理,跟隨偵查人員辦理一些案件,以及一些協助性質的工作。在此期間,我認真學習了有關瀆職、侵權類犯罪的具體規(guī)定,明確了這兩類犯罪的立案標準,了解了國家機關在偵查犯罪方面的一些技術手段和工作流程。

學習瀆職侵權案件的具體規(guī)定

剛進入實習單位,單位領導向我們介紹了一些關于反瀆職侵權處工作的基本情況,又給了我一本關于反瀆職侵權工作的手冊。我認真學習了有關反瀆職侵權案件的一些細節(jié)情況。

通過學習,使我對于課堂上有關這一類罪名的相關情況有了更細化的認識,對于瀆職侵權罪的認知程度加深了。

法律文書處理

在實習期間,我協助處理了大連市各基層檢察院反瀆職侵權科的立案報批表;負責錄入一些預立案案件的基本狀況;協助打印記錄一些詢問和訊問筆錄以及一些其他的基礎法律文書工作。

實踐中的檢察文書與我所學習的司法文書課程有很多相通的地方,有些有區(qū)別,但基本大同小異。對于筆錄的記錄,我覺得我還是缺少實踐經驗,不知道該記那些語言,不該記錄那些語言,不能不說是一種遺憾。

協助辦案人員辦理相關案件

實習過程中,我跟隨檢察人員辦理了一起稅務人員瀆職案件,一起司法人員瀆職案件,一起海關工作人員瀆職案件等。值得一提的是,還接觸了一起跨地區(qū)的重大侵權案件。

通過跟隨辦案,我深知實踐與理論的差別。理論是系統(tǒng)化的,而實踐中的案件由于時間地點的差別,可以說是非常凌亂的,沒有豐富的經驗和能力是根本拿不下來的。

專業(yè)知識在實習過程中的應用

我在學校學習的是法學專業(yè),可以說是面面俱到式的學習。但由于人民檢察院瀆職侵權處立案管轄的瀆職侵權類犯罪包括刑法分則第四章規(guī)定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和刑法分則第九章規(guī)定的瀆職犯罪,所以對于我在反瀆職侵權處的實習工作具有實用價值的,主要包括刑法和刑事訴訟法。

首先,刑法中關于這些罪名的構成和認定,對于認定犯罪是非常有指導意義的;刑事訴訟法中關于人民檢察院獨立偵查案件的管轄范圍是反瀆職侵權處工作的依據,關于偵查的程序規(guī)定,詢問和訊問的方式和證據等,都是與實際相結合的。

其次,由于刑法本身調整的社會關系就極為復雜,而且國家職能的廣博,使得偵查瀆職、侵權類犯罪時需要應用許多學科的知識,如會計、稅務、交通等等。在處理相關的一些案件中,我明顯感覺到其其他專業(yè)知識對反瀆職侵權工作的重要性。如果對于這些知識不夠了解,那么就看不出問題,說不定就成了一個外行。

最后,在法律文書的處理過程中,感覺到實踐中的法律文書比起書本上的文書類型要多的多。雖然文書格式各異,但與課堂上所講的也是大同小異。

實習過程中發(fā)現的問題及其原因和解決途徑

由于瀆職侵權類案件的復雜特征,加之我們國家體制的一些不完善,使得在處理瀆職侵權案件中產生許多問題。結合我的觀察,發(fā)現了如下的一些問題:

首先,對于案件的后續(xù)工作做的不夠。偵查人員偵查完以后,對于案件出現的原因等許多方面不作處理,沒有及時向一些單位提出司法建議,對于犯罪的再預防不利。

其次,在辦案過程中,對于現代科技手段的應用還不完善。在我實習期間,正值遼寧省全面推選詢問訊問過程全程錄音錄像,但是在跟隨辦案過程中,發(fā)現這些技術設備不完善,而且相應的軟件程序不是很先進,技術人員的技術手段也不熟練。

最后,在跨地區(qū)辦案過程中的效率不夠高,在這次實習的出差過程中,我發(fā)現行程那么遠,只是核實幾個問題,等回來后,過幾天還得過去,執(zhí)法效率不是很高,而且浪費了國家的司法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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