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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村級財務管理制度(通用9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11-12 07:30:12 頁碼:10
2023年村級財務管理制度(通用9篇)
2023-11-12 07:30:12    小編:zd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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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篇一

實行“村有、鎮(zhèn)管、縣審計”(村財鄉(xiāng)代管)的農村財務管理體制,具體要求是:在不改變其資金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和監(jiān)督權的前提下,實行所有權、使用權、與管理權、監(jiān)督權的分離,由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代理會計業(yè)務,村級財務實行報賬制管理。各村委會要根據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主要包括民主管理制度、財務公開制度、財務開支審批制度、現金管理制度、債權債務管理制度、定期報賬制度、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制度。

需要多列支招待費的村,須由村書記、村主任共同說明理由,其招待費標準由鎮(zhèn)政府另行核定。對各村民小組發(fā)生的賬目,要由村民組長簽字,村主任簽批,村報賬員整理入賬,每年結賬一次。

為保證農民群眾對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jiān)督權,集體經濟組織的重大財務事項,如集體土地的承包和租賃、集體企業(yè)承包、集體舉債等,必須依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民主決策。各村要建立民主理財小組,民主理財小組由3——7人組成,在村民代表中選舉產生,民主理財小組成員要堅持原則、辦事公道、主持正義、認真負責。制定民主理財辦法,依法理財、科學理財,切實發(fā)揮民主理財小組的作用。

為規(guī)范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管理,村集體收入必須在三日內交鎮(zhèn)農經站專戶,不得坐收坐支。嚴禁村私設小金庫,一經發(fā)現嚴肅處理。每發(fā)現一起對村書記、主任、報賬員各罰小金庫的33%并沒收小金庫全部款項,對當事人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紀檢部門處理。另外,各村要本著量入為出的原則,充分發(fā)揮村集體資金的使用效益,嚴禁舉債經營,有效化解舊債的同時,不允許產生新債。誰借債誰負責。

財務公開是村級財務管理的重點和核心,對村級財務要做到每半年公開一次,接受群眾監(jiān)。

督。公開內容要真實全面,要堅持實際、實用、實效的原則。充分利用好村固定公開欄,同時還可以通過廣播、明白紙等進行輔助公開。要進一步豐富公開內容,當前公開的重點是:村組財務收支情況;“一事一議”xx籌勞情況;農民種糧直補情況等。對于村民小組財務要做到每年公開一次,讓群眾真正明白。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篇二

第一條村級收入是指經營收入、發(fā)包及上交收入、村級三項資金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收入等。

第二條加強和規(guī)范票據管理,發(fā)生收入業(yè)務時,必須使用江蘇省統(tǒng)一監(jiān)制的《江蘇省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結算憑證》和《江蘇省農民承擔費用專用票據》,其他票據一律無效。嚴謹收款不開票或打白條,如違規(guī)定,由此造成損失的,由違紀者個人承擔,并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責任。專用票據統(tǒng)一由村會計句鎮(zhèn)農服中心申領、保管、交銷;對保管不善或遺失的視為村會計的失職行為,應承擔其后果責任。

第三條在“三權”(即: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基礎上實行“村資鎮(zhèn)管”,由鎮(zhèn)農服中心統(tǒng)一設立“村級”代管資金專戶,集中統(tǒng)一管理。

第四條集體經濟組織取得的收入,經手人必須在3天內結賬,收款后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解繳到鎮(zhèn)村賬鎮(zhèn)代理專戶,超過2萬元的額資金及時解繳。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坐支、挪用或者拖欠各項收入款項,不得借其他名義保留現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搞帳外資金循環(huán),不得私設“小金庫”。如違規(guī)定,鎮(zhèn)農服中心收回票據、停辦資金業(yè)務,報鎮(zhèn)紀查處,情節(jié)嚴重的,移送上級紀檢部門或者司法機關處理。

第六條村級支出包括經營支出、管理費用支出、福利支出、其他支出等。

第七條村社支出必須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審核,并加蓋理財小組審核專用章方為有效。支出發(fā)票必須正規(guī)合法,內容完備,并且有經辦人、證明人、審核人、審批人。無法取得正規(guī)票據的,應說明原因,完善相關手續(xù)。

第八條審批權限。村級開支一次在1500元以內(含1500元),由村簽報;開支一次在1500元以上5000元(含5000元),經定村領導審核同意后入賬;開支一次在5000元以上需經鎮(zhèn)紀和定村領導審核,由鎮(zhèn)紀同意報鎮(zhèn)長審定,否則不予入賬。對支出資金的真實用途,鎮(zhèn)紀將定期進行核查,發(fā)現冒領和拆分報賬的,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第九條涉及數額較的單位工程項目款、土地款、往來款必須以轉賬方式進行賬務處理,不得以現金支付。

第十條村鎮(zhèn)管干部工資按鎮(zhèn)黨、政府規(guī)定的標準和考核的結果發(fā)放,社干部工資由村兩會根據本村實際情況經集體研究報定村領導審核后發(fā)放,并報鎮(zhèn)農服中心備案。

第十一條通訊費用報銷,實行定額包干補助,定額補助標準為:村書記960元/年,村主任840元/年,村副書記、村副主任、會計720元/年。以上補助年終由村會計制單,年終一次性報支,平時不得報銷個人的通訊費用。

第十二條非生產性開支實行限額管理,各村按政府規(guī)定的年度非生產性開支限額,從緊從嚴控制。非生產性開支的限額按經營收入、發(fā)包收入(不含返還農戶部分)、補助收入(不含財政補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的15%核定。開支限額不足5萬元的按5萬元核定,最高不超過8萬元(非生產性開支范圍包括:招待費、差旅費)。村社干部福利單列支,總額最多不超過2萬元。各村對外爭取資金、招商引資項目和重工程等非正常范圍發(fā)生的招待費、用車費用,費用發(fā)生后必須在一個月內及時經分管領導審核后報鎮(zhèn)長審批,審批后一周內報農服中心、審計所備案,否則不做核減依據。對外爭取資金所發(fā)生的費用,一律按爭取資金總額(資金到賬數需有農服中心簽審確認)的15%結算。

非生產性開支考核辦法:實際支出低于限額指標的,按規(guī)定獎勵;實際支出于限額指標的,經過核減后低于限額指標的不獎不罰;實際支出于限額指標,經核減后仍然于限額指標的按照超額的比例扣分。世界開支控制在限額指標范圍內,其節(jié)約部分按節(jié)約總額的10%獎勵村主要干部,村書記、主任、會計分辨按40%、30%、30%的比例計算獎勵工資;超過規(guī)定限額的,其超額部分由村書記、主任、會計按40%、30%、30%的比例計算扣減工資。

第十三條若采取其他渠道變通處理非生產性支出,一經查實,對主要責任人和相關當事人按照黨紀政紀嚴肅處理。

第十四條各類支出票據必須用正規(guī)的稅額票據,發(fā)現不符合的票據一律退回。各村當期發(fā)生的票據必須當期結清入賬,不得將當年的發(fā)票隔年入賬,在結算時發(fā)現隔年票據一律退回?!罢l經手,誰承擔”。村級發(fā)生的支出票據必須記入村賬,不得將村級發(fā)生的票據轉入社賬,一經查出將追究責任。

第十五條各村在保證債務逐年化解,村社干部工資足額發(fā)放,村級各項事務正常開展的前提下,確需外出考察參觀學習的,必須事先就人員、路線、費用等向鎮(zhèn)黨、政府書面申請,經批準,報鎮(zhèn)紀備案后執(zhí)行。并報農服中心做入賬依據。

第十六條村集體如需借貸資金,必須經村兩班子研究同意,報鎮(zhèn)定村領導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對不按規(guī)定程序擅自借貸資金形成的債務,按照“誰經手,誰負責”的原則處理。村借款利息費用,年利率原則上按銀行同檔利率核算,最高不得超過10%。借據上必須注明貸款時間、利率和本金,年度由村會計制單結算入賬。

第十七條1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建設,須經村兩會討論通過,報鎮(zhèn)政府審核批準,5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建設,必須公開招投標。工程結束后,將預決算書、招標文件、正式稅票、施工合同等報鎮(zhèn)農服中心,經工程審計小組審核后方可入賬。對的工程項目不按相關程序進行,搞暗箱操作,存在私下交易行為的,鎮(zhèn)紀將嚴肅查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十八條村級資產是指村級所擁有的具有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各項資產。包括廠房、設備、集體房屋建筑物,以及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guī)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3年以上的批同類物資等各類固定資產和發(fā)包的土地、山林、水面等集體資源。

第十九條村集體資產在明確產權的基礎上,必須依法進行產權登記,建立健全資產臺賬。村主辦會計負責村社資產的登記與管理。建立村集體資產資源明細賬。每年各村要對本村社的資產、資源進行清查盤點,并填寫“資產資源盤盈盤虧毀損報告表”,說明資產資源盤存情況,并報鎮(zhèn)農服中心存檔備案。村集體資產報廢、毀損、盤虧、核銷需經村兩會討論,并由農服中心、審計所審核,報經鎮(zhèn)資產處置小組審核同意后,方可處置。否則,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經濟責任。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等人為原因致使固定資產損失、毀損的,保管人或使用人應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購置1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必須經村兩會討論通過,報鎮(zhèn)政府審核批準批準方可購置。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出售、轉讓等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相關程序和要求進行,采取公開競標,由農服中心、審計所提出復核意見,報經鎮(zhèn)資產處理小組批準。所得款項及時足額上繳到鎮(zhèn)農服中心村賬鎮(zhèn)代理專戶,否則追究相關責任人經濟責任。

第二十二條村級資產、資源發(fā)包、出租,必須訂立完善的書面合同,并認真履行。不得個人擅自作主、不得私下訂立合同;不得隨便變更、終止履行期內的合同。具體按《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村(組)級集體資產處置實行公開招標的實施意見》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村級財務必須做到日清月結,收入過期不入賬的,按侵占論處;支出結賬不及時的,按“誰經手,誰簽字、誰負責”的辦法操作,村級經濟組織不予列支。

第二十四條實施備用金制度,原則上村備用資金數額控制在5000元以內。特殊情況,經審核同意,可適當提高備用金數額,但總額控制在10000元以內。各村從村級資金專戶中支付資金必須憑審核批準后的支出票據支付。

第二十五條各村要建立健全村務公開監(jiān)督小組和理財小組,理財組織由村民代表會議產生。理財小組主要對村級財務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進行定期審核。

第二十六條村會應實行財務公開。財務收支每季度公開;年度賬務預算、資產資源發(fā)包項目,年初公開;理財結果待問題處理后公開;重建設項目完工后公開;年度財務決算年終公開;對多數村民要求公開的內容,及時公開;重要事項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分段公開。

第二十七條各村的財務每季度審計一次,對無視規(guī)定,肆揮霍浪費的責任人一經查實,按黨紀政紀嚴肅處理。

第二十八條村干部提拔、離崗、退職前必須履行離任審計,審計結果要形成書面報告,發(fā)現問題的,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第二十九條“組級”財務管理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組級”財務管理工作意見》執(zhí)行。

第三十條本制度自xxx年三月一日起執(zhí)行,此前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篇三

為規(guī)范村級財務管理,強化村級財務監(jiān)督,嚴肅財經活動紀律,管好用活集體資財,提高集體資金使用的經濟和社會效益,根據有關財經法規(guī)和政策,結合本鄉(xiāng)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類資金的收、支管理

1、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由財政機關按照有關政策轉入農經專戶按村記帳,開支時按照鄉(xiāng)政府確定的方案支出不足部分。

2、“一事一議”籌集的資金:嚴格按照《甘肅省村級范圍內籌資籌勞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進行籌集、管理和使用,其開支范圍主要用于村級道路建設、植樹造林和小型農田水利建設籌集體生產性公益事業(yè),籌集資金實行上線控制,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5元,嚴禁自立項目或提高標準向群眾籌資,加重農民負擔。

3、專業(yè)承包合同收入的資金:無論詩地、園林、房屋,還是其它集體資產,只要是承包經營,就必須簽訂合同,依照合同收承包費,壯集體積累,用于擴再生產或其它公益性支出。

4、外來投資和撥付資金(包括捐款、各種贊助款、補助等):要做到專款專用,按時交存農經專戶管理,不得隨意亂花亂用,做到物盡其能,財盡其用。

5、經營性收入和其它收入資金:做到應收盡收、不準隱瞞虛報,更不得設置帳外帳。

6、各種結算類資金:要及時清理應收、應付款和內部往來款項,往來款項,積極催收欠款,清償債務,提高資金的周轉利用率。

(二)核算方法:各村財務收支由村報帳員具體經辦,款項的撥付有政府鄉(xiāng)長審簽,支出票據由村主任審批,額支出由村理財小組和村主任分別審批,鄉(xiāng)經管站統(tǒng)一管理帳務的記載和核算。同時,實行全鄉(xiāng)統(tǒng)一報帳日,對村社收支憑證進行報銷。

1、建立崗位責任制:各村現金由村報帳員(文書)負責管理,其它人員一律不得插手經管現金。

2、向單位和個人收款,必須開據統(tǒng)一收據,不得用白條和以表代據收款,用完的收款收據必須及時銷號交存。

3、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平調、挪用公款,不準公款私存,不準白條頂庫,不瞞報收入,收入現金及時入帳。

4、備用金實行限額,村一級不得超過500元,社一級不得超過200元。

5、村級建立現金日記帳,準確核算現金收支,及時清點現金,并在每月報帳日和鄉(xiāng)上進行帳面余額的核對。

1、必須使用統(tǒng)一收據,即財政統(tǒng)一的收據和經管站監(jiān)制、提供的票據。

2、收據不得隨意涂改、撕毀、轉讓、代開、倒賣、丟失和拆本使用,收據存根必須及時銷號、妥善保存,并建立備查登記薄,不得私自銷毀收據、存根。

3、填寫錯的收據應加蓋作廢章后保存各聯(lián)并及時銷號,不得私自銷毀。

4、各村票據使用情況必須無條件接受檢查并如實提供有關資料,映情況,不得弄虛作假,欺上瞞下。

5、村級財務負責人和出納員要認真審核憑證,如發(fā)現手續(xù)不完備,內容不齊全應及時補辦;如發(fā)現有涂改、偽造票據等不合規(guī)的票據,出納人員有權拒絕付款。由于審核不認真,造成經濟損失的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1、村會應成立3-5人的理財小組,理財小組要有群眾代表參加。

2、村財務公開每年2次,公開要嚴格按照鄉(xiāng)紀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即:財務開支情況先由村理財小組簽字之后,報鄉(xiāng)紀和鄉(xiāng)農經站審核后,在村社公開欄和村、社會議上分別公開,保留公開依據并記好記錄,以備監(jiān)督檢查。

3、重財務收支項目應隨時公開,對向農民的`加項收費要堅持“一事一議”的原則,先拿出預算方案,報經鄉(xiāng)人民政府審核批準后,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后執(zhí)行,否則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1、全鄉(xiāng)各村請款報帳時間統(tǒng)一定為每月25日進行,過期不候,責任自負。

2、各村報帳前應將當月的收入、支出票據進行全面整理和匯兌,清點手頭現金,同時對下月支出進行分項目預算,制定預算方案,報帳時首先和鄉(xiāng)總出納核實當月收入,填寫進帳單將款項交存銀行專戶,同時按照支出預算方案填寫請款書,報政府鄉(xiāng)長進行審批后由鄉(xiāng)總出納開具現金支票,由村出納到銀行提取現金,其次將當月村主任審批后的支出票據交鄉(xiāng)出納進行審核報帳。

3、所有收支票據填寫必須完整、規(guī)范、支出票據必須經村主任簽字,額支出要有村理財小組和村主任分別審批,嚴禁用白條或其它不規(guī)范票據收款和支款。

4、嚴禁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私設小金庫,虛報冒領等違紀行為,一旦發(fā)現,將追究村主任和相關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1、管理辦法:

(1)經管站建立資產臺帳,各村建立登記簿和備查帳簿。

(2)村社所有集體財產要由專人保管并由財務主管領導負責監(jiān)督。

(3)財產物資丟失、損壞、盤盈、盤損時,必須查明原因進行帳務處理,并追究主要領導、保管員及當事人責任。

(4)財產借用須經村主管領導批準,要注明用途、期限,并由借用人員簽章。

2、計價方法:

(1)原購置財產及閑置財產,設立評估小組,以重估價值入帳。

(2)新購置財產,以實際價值及時入帳。

3、財產物資的租賃及變賣,須經村兩會及理財小組或村民代表會議通過,并報鄉(xiāng)經管站審查備案。

為規(guī)范村級財務帳款“雙代管”的正常運行,確保集體資財不受侵犯,減輕農民負擔,促進農村合作經濟健康發(fā)展,根據有關財務制度,特制定本處罰辦法:

(一)對違有關財經紀律的款額,應區(qū)別情況做如下處理:

1、追還被侵占資金和挪用資金;

2、補交占用期間的資金占用費(利息);

3、補辦有關手續(xù);

4、沖轉有關帳務。

(二)對污公款的,除追回占資金、補交資金占用費外(按銀行同期最高利率)并處以本息金額20%的罰款;二人以上共同污的,按照個人所得金額分別處罰,對主要負責人按污的總金額處罰;對多次污未經處理的按累計金額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行政和刑事責任。

(三)利用職務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私利,在經濟往來中違規(guī)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xù)費等歸個人所有的,按本辦法第二條處罰。

(五)私設小金庫的,除沒收小金庫資金外,對有關責任人分別處以總額10%的罰款,對主要責任人處以總額20%的罰款。

(六)私分多占集體財物,超越權限擅自提高工資、補助標準、擴補助范圍的,除歸回私分多占的財物、多領的工資、補助等,對主要負責人處以總額10-15%的罰款。

(七)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對責任人處以違紀金額1-3%的罰款。

1、公款私存和收入不按時交入農經專戶超過一個報帳周期但尚未構成挪用或污性質的;

2、越權審批重開支事項不經理財小組審批或審批借款不合理的;

3、未經審批白條入帳的或用不正規(guī)票據報帳的;

4、把關不嚴,不負責任審批支出單據造成損失的;

5、無支出預算計劃不按時報帳的;

6、坐收坐支現金的。

(八)對借款漏收或不按規(guī)定標準收取利息的,除責成借款人補交利息外,對責任人處以應收利息10%的罰款。

1、丟失會計檔案資料的(包括收款收據);

2、私自銷毀會計檔案和資料的;

3、保管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

1、不用統(tǒng)一規(guī)定收據或用廢止收據收款的;

2、涂改、撕毀、轉讓、代開、倒賣或拆本使用收款收據的。

3、對收款收據不按期登記、報送和銷號的;

(十一)對集體財產管理不善,造成損壞、丟失的,由責任人照價承擔賠償責任。

(十三)違制度,對承包的經濟(生產)事項不簽訂合同或不按合同結算經濟手續(xù),或不經集體研究,私自簽訂合同的,對責任人和單位主管領導處以違制金額10%的罰款。

(十四)不按照《甘肅省村級范圍內籌資籌勞管理辦法》進行“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除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籌集的勞、資進行處置外,對有關責任人處以100-500元的罰款。

1、領導人員強制下屬違財經紀律的;

2、經辦人員擅自作主或主動策劃違財經紀律的;

3、偽造、毀滅帳據憑證的;

4、屢查屢犯的。

(十六)對已作出的處罰決定在限定期限內不退賠、不交納的,對問題責任人從期滿之日起按月追加1-3%逾期占用費。

(十七)違財經紀律,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或免予處罰:

1、經辦人員抵制無效、被迫執(zhí)行的;

2、自己主動查出并及時糾正的;

3、能主動檢舉揭發(fā)他人違紀問題的,

(十八)對處罰決定不報,當事人可在收到處罰決定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內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復議,復議期間處罰決定不停止執(zhí)行。

(十九)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5、村級財務審批管理制度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篇四

為進一步規(guī)范農村現行的財務管理模式,依據《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村務公開工作的決定》和中省市縣有關文件要求,有效防止和解決腐敗問題,按照現行的法律政策和相關規(guī)定,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村務公開中的重點是財務公開。做好財務公開工作,讓村民了解“家情”,摸清“家底”,以促使村委會正確、合理理財,充分發(fā)揮村級現有資產、資源經營效益。

(二)財務公開的主要內容如下:

1、財務計劃。包括財務收支計劃,固定資產購建計劃、農業(yè)基本建設計劃、興辦企業(yè)及資源開發(fā)投資計劃和收益分配計劃。

2、各項收入。包括“一事一議”籌資收入,發(fā)包及上交收入、集體統(tǒng)一經營收入、財政對村級轉移支付收入、集資入股款、征地補償費、救濟扶貧款、上級部門撥款和其他收入。

3、各項支出。包括生產性建設支出(包括購建生產性固定資產支出)公益福利支出、村組干部工資報酬、村級管理費用、集體統(tǒng)一經營支出、救濟扶貧專項支出和其他支出。

4、各項財產。包括現金及銀行存款、產品物資、固定資產、對外投資和其他財產。

5、債權債務。內部來往、應收款、應付款、信用社及其他財產。

6、收益分配。包括提取公積公益實數額、提取應付福利費數額、外來投資分紅數額、農戶分配和其他分配。

7、農民承擔的各項費用等。

8、各項支農惠農資金發(fā)放。

(三)財務公開程序。財務公開前,由財政所對集體經濟組織的全部財產、債權債務和有關帳目等詳盡財務公開內容進行審核,審核結束后經村支書和村主任簽字后向村民公布。

(四)村委會在村民便于觀看的地方設立固定的公開欄,財務公開的內容要清楚明白、通俗易懂。

(五)財務公開的事項公布后,村委會要安排專門的時間接受群眾查詢,解答群眾提出的問題,聽取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對群眾在財務公開中反映的問題要及時解決,一時難以解決的要認真做好解釋工作。

(六)村集體經濟組織應在年初公布計劃,每月或每季公布一次各項收支情況,年末公布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農戶承擔各項的費用等。對于“一事一議”籌資籌勞使用情況、重大基建項目以及涉及農民利益和重大財務收支等事項應及時單獨逐項逐筆公開。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篇五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盱眙縣行政村(居委會)和組等社區(qū)性合作經濟組織。

第三條村會計實行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委托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會計服務中心)統(tǒng)一委派代理,每位委派會計可兼職2~5個村會計業(yè)務,村級配備報帳員。委派會計由農經站財會人員兼任,農經站會計人員不足的,可由鄉(xiāng)鎮(zhèn)組織業(yè)務人員選送縣委農工部培訓,經考試獲取會計證書后聘用。村報帳員享受村主要干部待遇。

第四條委派會計實行持證上崗、輪崗制度,可與村委會換屆同步,每三年輪崗換村一次。

第五條堅持村級集體資金和財產的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原則,實行“村帳鄉(xiāng)鎮(zhèn)記”、“村錢鄉(xiāng)鎮(zhèn)代管”辦法。

第六條實行村級統(tǒng)一報帳、集中會審做帳制度。每月3—5日為村報帳員和總帳會計集中報帳會審做帳日。

第七條財會人員的工作職責:

1、總帳會計工作職責:(1)定期或不定期到派駐村審核檢查村級資金結算情況、票證使用情況和財務收支情況,審查監(jiān)督報帳員履行職責情況;(2)及時記帳,編報財務報表資料,并按月反饋、公布各村的財務活動情況;(3)組織好派駐村各類報表和統(tǒng)計資料的收集、匯總、編報工作;(4)監(jiān)督財務支出,拒絕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據入帳;(5)做好集體資源資產的清理登記、核算和管理工作;(6)協(xié)助鄉(xiāng)鎮(zhèn)農經部門做好其它工作。

2、報帳員工作職責:(1)做好村內日常業(yè)務工作,包括建立個體私營企業(yè)臺帳、農民承擔稅費方案、集體資產承包租賃拍賣事項、農戶上繳下?lián)芸铐椊Y算等;(2)按時核對、結報村組財務收支事項和原始憑證,并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3)協(xié)助總帳會計核對帳目,收集匯總、編制裝訂各類財務和統(tǒng)計表冊;(4)正確使用和管理各類票據,負責現金、存款的收付存業(yè)務,逐筆做好現金。

日記。

帳、銀行存款日記帳的登記工作;(5)按時參與民主理財,負責村務公開工作。

第八條村財會人員調動或離職時,

必須經審計后辦理交接手續(xù),編制財務交接清單,由移交人、接交人、監(jiān)交人簽字蓋章,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驗印存檔;在未辦結移交手續(xù)前,會計人員不得離職。

第九條收入管理。

l、列入村級核算管理的收入范圍:(1)農業(yè)稅附加、財政轉移支付、經批準的以資代勞資金、村內一事一議籌資等款項;(2)村組統(tǒng)一代辦直接用于農民生產性事業(yè)性經費,如排灌油電費、畜禽防疫費、農民合作醫(yī)療保險費等;(3)集體資產和資源對外發(fā)包、租賃取得的各項收入:(4)集體資產變價收入;(5)回收債權收入;(6)其他收入。

3、村級核算收入范圍的資金,必須按標準組織清收,足額撥付到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嚴禁擅自立項或突破標準向農戶額外籌款,不準加重農民負擔。

第十條支出管理。

使用情況進行分析和決算,確保計劃實施的有效性和收支不倒掛,杜絕新的不良債務發(fā)生。

2、堅決壓縮村級非生產性支出。(1)村干部(含委派會計)平均工資報酬按所在村前3年人均純收入的1.2~1.5倍測算,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批準,農經站統(tǒng)一核準發(fā)放。村支部書記養(yǎng)老保險和村干部獎勵,按盱發(fā)[2019)10號文規(guī)定執(zhí)行,村級不得擅自發(fā)放獎金和實物;(2)村級招待費實行總量包干、定額補貼的辦法。村年招待費補貼為3000元,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報帳員、計生主任掌握安排,每年分夏秋兩季由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審核,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批準后領取。村定額招待費補貼從村集體經濟收入中列支,多支不補、結余歸己;(3)村級電話費實行定額補貼辦法,凡村級有固定電話的實行限額使用。村主要干部采取限額補貼的辦法,一般村黨支部書記月補50元,村委會主任月補40元,村會計、報帳員和計生主任月補各30元;(4)村級(含聯(lián)組)報刊訂閱費實行每年定量限額的辦法。總人口在1000人以上的村限額1000元,總人口在1500到2019人以內的村限額1500元,總人口在2019人以上的村限額2019元;(5)村其它辦公費用實行每年總額控制,定項限額的使用辦法。每村每年辦公費控制在2019元以內,由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統(tǒng)一控制,安排使用;(6)無集體經濟收入的村,年度各項費用總額不得突破村級“三項資金”的累計總額。

3、村組兩級勞務用工費用不得由集體列帳開支,需動用勞力,應按戶勞力依次輪流派工,年終按工日調節(jié)平衡,或結轉下年度。

第十一條各村必須設立現金、

存款日記帳,分別對本村貨幣資金進行核算。報帳員必須及時、準確地核算現金收入、支出和結存,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必須如實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確保帳實相符。總帳會計與報帳員必須定期核對現金與存款帳戶,嚴禁公款私存和私設小金庫。

第十二條各村庫存現金月末帳面余額不準突破200元限額。

第十三條各村用于零星開支的備付金限額200元以內,實行領用、報結的管理辦法。即:每月報帳員從總帳會計處預借,每月終了或用完,報帳員應及時向總帳會計報結帳據,經批準后再行預借。零星款項以外的收支結算,由村出具手續(xù),委托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辦理業(yè)務。

第十四條各村不得擅自借款,確需借款的,要經村民主理財、議事組和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由村民委員會出具借款請示,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審核,報鄉(xiāng)鎮(zhèn)主要領導審批后,方可借取。

第十五條村級使用的收入票據,嚴格按照“統(tǒng)一供應,按月(季)繳驗,票款一致,以舊換新”的原則管理,采取領銷、報結辦法,實行縣、鄉(xiāng)、村三級監(jiān)控。

第十六條村級使用的收支票據,必須是省市統(tǒng)一監(jiān)制的正規(guī)憑證,其它票據一律禁止使用,更不得以“白條”頂帳。

第十七條各村領取票據時,必須分別由鄉(xiāng)鎮(zhèn)財政和農經部門在“票據領銷登記簿”上作詳細記錄,領、發(fā)票據經手人必須在登記簿上簽字。

第十八條村級使用票據,必須規(guī)范有序,嚴格按照票據序號和內容連續(xù)填寫,不得跳頁、隔號或隔本使用,妥善保存作廢票據;票據填制齊全后,由財會人員簽章,同時加蓋村級“財務專用章”(由總帳會計保管)。

第十九條村報帳員向總帳會計報帳時必須如實匯總填制“財務報結單”,實行帶票、帶單、帶據(入庫資金有效證件)結報,嚴格履行有關交接手續(xù)。

笫二十條、村級財務審核審批,由村委會主任審核,村黨支部書記審批。入帳票據必須如實填寫業(yè)務發(fā)生時間、數量、金額、內容摘要,由經辦人簽字蓋章。

第二十一條明確審批權,限,嚴格控制開支。開支額度100元以內事項的審核審批人有權直接簽批;100—300元以內項目支出必須提交村“兩委”集體討論通過,方可簽批;300—1000元以內的支出項目,必須經村“兩委”集體討論,提交村民議事組討論通過后簽批;1000元以上的大額支出項目,必須經村“兩委”集體討論,提交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后簽批。

第二十二條村級集體資產包括集體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工具、經濟林木和農業(yè)基本建設設施等生產勞動資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300元以上的列為固定資產;能夠直接利用或經開發(fā)可以長期利用的村組集體資源(山地、灘涂、水面、堤埂等)必須列入集體資產范疇,采取無價進帳、有值核算的辦法管理。對能夠直接以價值形式表示的村集體資產,必須建立健全總帳、明細帳進行核算管理;對無法以價值形式表示的村集體資源權屬也必須建立臺帳納入管理。

第二十三條各村可以通過招標發(fā)包、租賃、拍賣和抵押、入股、協(xié)議轉讓等多種形式對集體資產進行利用。無論采取何種形式,必須事前征求村民代表意見,經村黨支部、村委會(以下簡稱兩委)集體研究,合理確定標底價格,依照法律法規(guī)要求擬訂好書面。

合同。

契約協(xié)議,實行公開公正公平方式發(fā)包,加強管理,防止流失。集體資產取得的收入主要用于本村發(fā)展再生產村內社會公益事業(yè)和償還村級債務。

第二十四條村集體資產的購置、維護、報廢必須認真履行申報、評價、核準等手續(xù)程序。購置、維護、報廢集體資產必須經村兩委會集體研究,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表決,上報業(yè)務主管部門核準后,方可實施。

1、民主選舉產生村民主理財、

議事組。要通過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選舉的辦法,公開選舉產生村民主理財、議事組。其成員要通政策、懂財務、身體健康、辦事公正、關心集體、原則性強;理財、議事組組長一般應由黨員擔任,成員由黨員和村民代表組成,村主要干部不參選理財、議事組成員。村民主理財、議事組人數視村規(guī)模而定,2500人以下的村一般分別為5人組成,2500人以上的村一般分別為7人組成。

2、民主理財、議事組每屆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村干部不得指定和任命理財人員。對不能正常參加理財議事活動,或違反有關理財議事制度的人員,可以提交村民代表會予以辭退、補選。

3、村民主理財日定為每月5日(特殊情況由鄉(xiāng)鎮(zhèn)統(tǒng)一調整),村里的每筆收支事項,每張原始憑證都必須經民主理財組審理核準,加蓋理財專用章,并按規(guī)定程序審批后,方可入帳。當期發(fā)生的業(yè)務事項,必須當期出據入帳,因特殊情況,無法取據入帳的,會計人員應在本期理財中向理財組說明情況并登記,否則在下期的理財中視為無效票據。理財結束后,理財組全體成員必須在理財結果報告單上簽名,并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同時上報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備案。

1、每年村民主理財組對本村財務收支核算情況集中審計一次,審計日期定為每年2月份,結合鄉(xiāng)鎮(zhèn)專項審計同時進行。

2、年度審計工作程序:(1)全面接收帳據,逐筆清點登記,分項核實記錄,履行交接手續(xù)一式三份,理財組、村會計各執(zhí)一份,報農經站備查一份;(2)認真核查本期收支事項和會計記錄及其核算情況;(3)認真核實債權債務及其他各類明細;(4)每期理財中所提出意見和建議的落實情況;(5)整理登記存在問題,由理財、議事組提出處理意見;(6)向村“兩委”匯報并參與研究處理有關存在問題;(7)審計工作結束后要認真清點、交還帳據,并履行回交手續(xù);(8)出具審計報告,公布審計結果。

第二十七條全縣每年3月份作為上年村務集中公開月。每年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為上一季度的村務公開日。

第二十八條村務公開的基本內容:村級經濟發(fā)展規(guī)劃、人口規(guī)劃、土地使用規(guī)劃及其實施情況,農村政策、村級財務收支、集體資產變動、各種物資發(fā)放、債權債務變動明細,稅費征繳明細、財務預決算執(zhí)行情況、理財議事結果報告單等,公開內容要真實可信,準確無誤。

第二十九條村務公開形式,采取村民代表會公布和村務公開欄公布同時進行。每期公開資料必須由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總帳會計和民主理財組成員簽字確認,形成一式三份書面材料,村委會、村民主理財組各執(zhí)一份,上報農經站一份存檔。

第三十條實行村務公開跟蹤服務、回訪、督查制度。每期公布結束后,村委會主要領導要接受并答復村民代表的質疑,村民主理財議事組要廣泛征求、收集、反饋群眾的意見,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等有關部門要逐村督查、記錄,及時處理遺留問題,以確保提高村務公開的質量和效果。

第三十一條村財務檔案是指會計憑證、會計帳簿和財務報表等會計核算資料,各類重要的經濟活動書證資料和反映村級社會經濟成果的各類報表資料等,它們是記錄和反映單位社會經濟活動情況的主要資料和證據。

第三十二條村財務檔案資料實行規(guī)范裝訂、分級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則。會計檔案和永久性保存資料,必須統(tǒng)一交到鄉(xiāng)鎮(zhèn)農經站歸檔,長期保管;中、短期保存資料由村總帳會計立卷保管,最短保存年限不得少于5年。檔案管理要建立健全專人負責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盜、防潮、防蛀、防霉變。

第三十三條會計檔案移交,應編制交接手續(xù),署明應移交的會計檔案名稱、卷號、冊數、起止年度、檔案編號、保管期限,由交接雙方和監(jiān)交人簽章。

第三十四條會計檔案查閱,應到保管人員處填寫查閱單,經負責人批準后,于現場查閱、復制,不得涂改、轉借或帶到異地使用。

第三十五條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鄉(xiāng)(鎮(zhèn))農經部門,協(xié)同相關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視其情節(jié)輕重,參照《會計法》有關規(guī)定給予經濟處罰;構成違紀的,報經紀檢監(jiān)察部門給予其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按照規(guī)定設置會計帳簿、或私設會計帳簿的;。

2、未按照規(guī)定填制、取得原始憑證的;。

3、未按照規(guī)定管理現金和集體資產的;。

4、未經審批或越權審批有關票據的;。

5、未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進行民主理財、村務公開的;。

6、未按照規(guī)定要求報帳、會審、報表的;。

8、未按照有關規(guī)定委派、聘用農村會計人員的。

第三十六條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擅自增加支出項目,突破定額標準支出的;已入帳的,由審核審批人、代理會計和報帳員全額退賠;未入帳的,由當事人退賠,同時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偽造、變造、隱匿、故意銷毀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未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借款的,由申辦人和有關當事人承擔所有責任,村集體概不承擔債務。

第三十八條未按規(guī)定程序購置、發(fā)包、租賃、拍賣、抵寸甲、維護、報廢集體資產的,屬于無效行為;造成損失、浪費的,由當事人和責任人承擔;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本制度由縣委農村工作部負責解釋、修改。

第四十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篇六

1、村級財務支出實行聯(lián)審聯(lián)簽制度。日常經費的支出原則上由村財務負責人審批;數額較大的經費支出,由村班子聯(lián)席會議討論決定后,授權村財務負責人審批;數額巨大的經費使用和支出必須在村班子聯(lián)席會議討論基礎上,提交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

2、要嚴格控制非生產性開支,盡量減少不必要支出,把現限的資金用改善村容、村貌等新農村建設上。

3、村除了在村級財務代理中心建立統(tǒng)一帳戶外,不得建立其它帳務。

4、堅持村級財務公開原則,村財務公開內容:每月季度到村級財務代表中心領取詳細的資金收入和支出情況,予以公開。

5、加強民主理財,要健全和建立民主理財制度,保證農民群眾對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jiān)督權。

6、強化民主理財小組職責,各村要通過民主推選方式,成立5-7人民主理財小組,充分發(fā)揮民主理財小組的監(jiān)督職能。

7、年終時村級財務收支須經民主理財小組審核,清查后張榜公布,對不符合開支的,民主理財小組有權提出,并責令退款。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篇七

第一條:村級收入是指經營收入、發(fā)包及上交收入、村級三項資金收入、投資收益、其他收入等。

第二條:加強和規(guī)范票據管理,發(fā)生收入業(yè)務時,必須使用江蘇省統(tǒng)一監(jiān)制的《江蘇省農村合作經濟組織內部結算憑證》和《江蘇省農民承擔費用專用票據》,其他票據一律無效。嚴謹收款不開票或打白條,如違反規(guī)定,由此造成損失的,由違紀者個人承擔,并視情節(jié)輕重追究職責。專用票據統(tǒng)一由村會計句鎮(zhèn)農服中心申領、保管、交銷;對保管不善或遺失的視為村會計的失職行為,應承擔其后果職責。

第三條:在“三權”(即:所有權、使用權、收益權)不變的基礎上實行“村資鎮(zhèn)管”,由鎮(zhèn)農服中心統(tǒng)一設立“村級”代管資金專戶,集中統(tǒng)一管理。

第四條:團體經濟組織取得的收入,經手人必須在3天內結賬,收款后必須在5個工作日內解繳到鎮(zhèn)村賬鎮(zhèn)代理專戶,超過2萬元的大額資金及時解繳。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坐支、挪用或者拖欠各項收入款項,不得借其他名義保留現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搞帳外資金循環(huán),不得私設“小金庫”。如違反規(guī)定,鎮(zhèn)農服中心收回票據、停辦資金業(yè)務,報鎮(zhèn)紀委查處,情節(jié)嚴重的,移送上級紀檢部門或者司法機關處理。

第六條村級支出包括經營支出、管理費用支出、福利支出、其他支出等。

第七條村社支出必須由村主任審批,村書記審核,并加蓋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專用章方為有效。支出發(fā)票必須正規(guī)合法,資料完備,并且有經辦人、證明人、審核人、審批人。無法取得正規(guī)票據的,應說明原因,完善相關手續(xù)。

第八條審批權限。村級開支一次在1500元以內(含1500元),由村簽報;開支一次在1500元以上5000元(含5000元),經定村領導審核同意后入賬;開支一次在5000元以上需經鎮(zhèn)紀委和定村領導審核,由鎮(zhèn)紀委同意報鎮(zhèn)長審定,否則不予入賬。對支出資金的真實用途,鎮(zhèn)紀委將定期進行核查,發(fā)現冒領和拆分報賬的,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第九條涉及數額較大的單位工程項目款、土地款、往來款必須以轉賬方式進行賬務處理,不得以現金支付。

第十條村鎮(zhèn)管干部工資按鎮(zhèn)黨委、政府規(guī)定的標準和考核的結果發(fā)放,社干部工資由村兩委會根據本村實際情景經團體研究報定村領導審核后發(fā)放,并報鎮(zhèn)農服中心備案。

第十一條:通訊費用報銷,,實行定額包干補助,定額補助標準為:村書記960元年,村主任840元年,村副書記、村副主任、會計720元年。以上補助年終由村會計制單,年終一次性報支,平時不得報銷個人的通訊費用。

第十二條:非生產性開支實行限額管理,各村按政府規(guī)定的年度非生產性開支限額,從緊從嚴控制。非生產性開支的限額按經營收入、發(fā)包收入(不含返還農戶部分)、補助收入(不含財政補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收入的15%核定。開支限額不足5萬元的按5萬元核定,最高不超過8萬元(非生產性開支范圍包括:招待費、差旅費)。村社干部福利單獨列支,總額最多不超過2萬元。各村對外爭取資金、招商引資項目和重大工程等非正常范圍發(fā)生的招待費、用車費用,費用發(fā)生后必須在一個月內及時經分管領導審核后報鎮(zhèn)長審批,審批后一周內報農服中心、審計所備案,否則不做核減依據。對外爭取資金所發(fā)生的費用,一律按爭取資金總額(資金到賬數需有農服中心簽審確認)的15%結算。

非生產性開支考核辦法:實際支出低于限額指標的,按規(guī)定獎勵;實際支出大于限額指標的,經過核減后低于限額指標的不獎不罰;實際支出大于限額指標,經核減后仍然大于限額指標的按照超額的比例扣分。世界開支控制在限額指標范圍內,其節(jié)儉部分按節(jié)儉總額的10%獎勵村主要干部,村書記、主任、會計分辨按40%、30%、30%的比例計算獎勵工資;超過規(guī)定限額的,其超額部分由村書記、主任、會計按40%、30%、30%的比例計算扣減工資。

第十三條:若采取其他渠道變通處理非生產性支出,一經查實,對主要職責人和相關當事人按照黨紀政紀嚴肅處理。

第十四條:各類支出票據必須用正規(guī)的稅額票據,發(fā)現不貼合的票據一律退回。各村當期發(fā)生的票據必須當期結清入賬,不得將當年的發(fā)票隔年入賬,在結算時發(fā)現隔年票據一律退回?!罢l經手,誰承擔”。村級發(fā)生的支出票據必須記入村賬,不得將村級發(fā)生的票據轉入社賬,一經查出將追究職責。

第十五條:各村在保證債務逐年化解,村社干部工資足額發(fā)放,村級各項事務正常開展的前提下,確需外出考察參觀學習的,必須事先就人員、路線、費用等向鎮(zhèn)黨委、政府書面申請,經批準,報鎮(zhèn)紀委備案后執(zhí)行。并報農服中心做入賬依據。

第十六條:村團體如需借貸資金,必須經村兩委班子研究同意,報鎮(zhèn)定村領導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對不按規(guī)定程序擅自借貸資金構成的債務,按照“誰經手,誰負責”的原則處理。村借款利息費用,年利率原則上按銀行同檔利率核算,最高不得超過10%。借據上必須注明貸款時間、利率和本金,年度由村會計制單結算入賬。

第十七條:1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建設,須經村兩委會討論經過,報鎮(zhèn)政府審核批準,5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建設,必須公開招投標。工程結束后,將預決算書、招標文件、正式稅票、施工合同等報鎮(zhèn)農服中心,經工程審計小組審核后方可入賬。對大的工程項目不按相關程序進行,搞暗箱操作,存在私下交易行為的,鎮(zhèn)紀委將嚴肅查處,追究相關職責人的職責。

第十八條:村級資產是指村級所擁有的具有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各項資產。包括廠房、設備、團體房屋建筑物,以及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或者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guī)定標準,可是耐用時間在3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等各類固定資產和發(fā)包的土地、山林、水面等團體資源。

第十九條:村團體資產在明確產權的基礎上,必須依法進行產權登記,建立健全資產臺賬。村主辦會計負責村社資產的登記與管理。建立村團體資產資源明細賬。每年各村要對本村社的資產、資源進行清查盤點,并填寫“資產資源盤盈盤虧毀損報告表”,說明資產資源盤存情景,并報鎮(zhèn)農服中心存檔備案。村團體資產報廢、毀損、盤虧、核銷需經村兩委會討論,并由農服中心、審計所審核,報經鎮(zhèn)資產處置小組審核同意后,方可處置。否則,將追究相關職責人的經濟職責。因保管不善、使用不當等人為原因致使固定資產損失、毀損的,保管人或使用人應負賠償職責。

第二十條:購置1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必須經村兩委會討論經過,報鎮(zhèn)政府審核批準批準方可購置。

第二十一條:固定資產出售、轉讓等要按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相關程序和要求進行,采取公開競標,由農服中心、審計所提出復核意見,報經鎮(zhèn)資產處理小組批準。所得款項及時足額上繳到鎮(zhèn)農服中心村賬鎮(zhèn)代理專戶,否則追究相關職責人經濟職責。

第二十二條:村級資產、資源發(fā)包、出租,必須訂立完善的書面合同,并認真履行。不得個人擅自作主、不得私下訂立合同;不得隨便變更、終止履行期內的合同。具體按《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村(組)級團體資產處置實行公開招標的實施意見》執(zhí)行。

第二十三條:村級財務必須做到日清月結,收入過期不入賬的,按侵占論處;支出結賬不及時的,按“誰經手,誰簽字、誰負責”的辦法操作,村級經濟組織不予列支。

第二十四條:實施備用金制度,原則上村備用資金數額控制在5000元以內。特殊情景,經審核同意,可適當提高備用金數額,但總額控制在10000元以內。各村從村級資金專戶中支付資金必須憑審核批準后的支出票據支付。

第二十五條:各村要建立健全村務公開監(jiān)督小組和民主理財小組,民主理財組織由村民代表會議選舉產生。民主理財小組主要對村級財務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合法性、合理性進行定期審核。

第二十六條:村委會應實行財務公開。財務收支每季度公開;年度賬務預算、資產資源發(fā)包項目,年初公開;民主理財結果待問題處理后公開;重大建設項目完工后公開;年度財務決算年終公開;對多數村民要求公開的資料,及時公開;重要事項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分段公開。

第二十七條:各村的財務每季度審計一次,對無視規(guī)定,大肆揮霍浪費的職責人一經查實,按黨紀政紀嚴肅處理。

第二十八條:村干部提拔、離崗、退職前必須履行離任審計,審計結果要構成書面報告,發(fā)現問題的,及時提來源理意見。

第二十九條:“組級”財務管理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guī)范“組級”財務管理工作意見》執(zhí)行。

第三十條:本制度自...年三月一日起執(zhí)行,此前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篇八

1、村級財務做到收有憑,付有據,各項收支必須要實事求是,不得避實求虛,要具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

2、各項收支憑據要及時記賬,要素要齊全,手續(xù)健全,異常對開支的發(fā)票要注明資金去向,拒絕白條入賬。

3、村內各項收支必須要參照《年初財政收支預算方案》執(zhí)行,做到先算后用,壓縮開支,年終結算時不得超預算開支,減少年內負債,確保資金正常運轉。

4、村內年度結算為12月30日,在年終結算時確保當年應收未收、應付未付各種款項,按照權責發(fā)生制原則記入年終決算收益分配。

5、村干部出差辦公事,預借差旅費及墊付各種費用,應及時與村報賬員(出納)結清賬款,履行結賬手續(xù),不得拖欠。

6、村干部年度工資經村兩委團體評議,報主管部門審核,經黨委、政府審批才能發(fā)放。但原則上村干部工資不得超過鄉(xiāng)財政撥發(fā)年度的轉移支付。但村內資金來源較好,年終收益分配有節(jié)余時,能夠適當增加。但增加原則是:村干部年度工資人平不得突破12100元,確保轉移支付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1)支部書記、村主任每人每月電話費為60元月。村副級干部電話費每人每月電話費為50元月,但一人兼任多職的不得重復發(fā)放,不得另報手機話費和固定電話座機話費。

(2)出市辦理公事的車費據實報銷,根據工作需要,但報銷生活費、補助及住宿費按國家一般工作人員有關規(guī)定報銷。

(3)到市、區(qū)、鄉(xiāng)開會辦事車費按規(guī)定報銷:村支部書記、村主任:800元年,村兩委副職干部600元年。

(5)有重要項目工作的村,上級撥來的工作經費,嚴禁平分,應按村干部平時協(xié)調誤工或者加班得出工時,取得加班費和誤工費,并按上級有關文件執(zhí)行,經蹲點領導批準才能發(fā)放。

(6)以上述各項補助要在確保當年村干部工資發(fā)放及村內資金正常運轉、不增加新的債務的情景下能夠發(fā)放,否則一律不得發(fā)放。

8、市、區(qū)、鄉(xiāng)撥給村級救災資金的管理:救災資金只得用于受災村民衣、食、住、行等方面的支出,村委實行專賬管理,嚴格做到??顚S?,不得克扣截留,巧立明目、弄虛作假,挪作其他開支。受災村民應由村兩委摸底造冊后,經過黨員、組長會議認定后,并張榜公布,無異議后才能發(fā)放給受災村民。

9、凡是上級撥給村內興辦公益事業(yè)項目建設資金,事先有預算,事后有結算,要實行專賬管理,??顚S?,并張榜公布,理解群眾監(jiān)督,不得挪作其他開支。

10、不得用團體公款發(fā)紅包、贈送重金禮品,干部下村督查工作時,必須要到農戶家或者村干部家就工作餐,一律不得報煙酒和進餐廳茶樓高消費。

11、村內爭取項目資金,嚴格禁止村內為他人供給方便,開具收款收據,借用村內團體銀行賬戶過渡,進行存入和支出現金,套取國家團體資金為個人所有。

1、嚴格實行一支筆審批。村內各項財務開支發(fā)票經過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后,再由村主任審批報銷。

2、審批權限:

(1)500元內(含500元)由村主任審批;。

(2)501元至2000元(含2000元)由村主任、支部書記會簽;。

(3)2000元以上由村兩委團體研究討論審批;。

(4)興辦公益事業(yè)及購置固定資產、重大開支應由村民代表大會或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同意,由村兩委申報,蹲點領導審核,遞交鄉(xiāng)黨委、政府審批同意后才能開支。

3、村內支部書記及村主任由一人兼任職務的村,本人經手的各項開支發(fā)票應由村兩委團體審核簽名才能報銷。

4、對村內各項開支發(fā)票手續(xù)不健全、要素不齊全、字跡不清的,村主任應拒絕審批報銷。

1、“村賬鄉(xiāng)代管”由鄉(xiāng)經營管理站為主體,統(tǒng)一記賬、統(tǒng)一制度、統(tǒng)一審核、統(tǒng)一供給財務,公開資料,統(tǒng)一建檔,分村核算,搞好村級年終收益結算及報表工作。

2、村團體資產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實行“三權”不變的原則,確保團體資產不平調、不挪用、不侵占。

3、村級各項收入、支出憑據要有真實性、合理性、合法性,手續(xù)齊全,先由民主理財小組成員審核,再由村主任審批簽字后,每季度最終一個月月底由村報賬員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有關手續(xù)。

4、村級報賬員應每一季度與主管部門人員核對各科目賬戶余額,如有發(fā)生錯誤,并及時核查糾正。

5、在村賬鄉(xiāng)代管的同時,要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做到規(guī)范有序的資金運行機制,將村內的全部收入納入村賬鄉(xiāng)代管核算范圍,規(guī)范資金收入的收繳程序,及時足額存入村賬鄉(xiāng)代管銀行賬戶,強化管理,進行資金撥付制正常運轉。

1、村級報賬員兼任出納工作,但有的村報賬員和出納進行分設,支部書記和村主任不得兼任出納工作,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及《村團體經濟組織會計制度》有關法律法規(guī)認真貫徹落實,按章辦事。

2、村級報賬員負責村內財務收支、往來結算、各項統(tǒng)計報表、記好村內現金日記賬,將村內各項收入、支出匯總,每季度月底向主管部門交賬,辦理交賬手續(xù),核對賬戶余額。

3、村級報賬員理解上級主管部門管理、培訓和考核,提高業(yè)務素質和財務管理水平。

4、財務人員嚴格遵守財政紀律,認真負責、廉潔奉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5、村級報賬員嚴格執(zhí)行核算、監(jiān)督的職能,寫好年度核算分析,參與擬定年度財務預算計劃和監(jiān)督財政計劃執(zhí)行情景。

6、財務人員不得弄虛作假,偽造、變造、涂改和故意毀滅會計原始憑據及有關財務資料,不得設立賬外賬,違者要進行嚴肅處理,情節(jié)嚴重的要追究法律職責。

1、村報賬員(出納)管理村內現金(銀行存款)、收入、支出,其他干部不得插手管理現金(銀行存款)。

2、庫存現金不得白條抵庫,不準私設小金庫和賬外賬,更不準坐支現金,不準公款私存,不準超過規(guī)定庫存限額1000元。

3、不準將村內團體銀行賬戶代其他單位和個人存入或支取現金。

4、村報賬員做到收入、支出一事一記,登好現金日記賬,日清月結,做到賬款相符,并與主管部門記賬服務中心核對賬款余額,雙方簽字。

5、各項收據手續(xù)不健全、資料不清、字跡模糊、票據不規(guī)范、開支不合理的,要堅持原則,出納有權拒付。

1、民主理財小組應由群眾代表、黨員代表3—5人組成,負責村級財務監(jiān)督管理工作。

2、村級財務監(jiān)督管理工作,應堅持民主理財的原則,民主理財小組有權監(jiān)督村級財務實施,對財務收支有知情權、審核權、決策權。

3、民主理財小組成員應定期召開理財會議,聽取群眾意見和提議,并將村級財務收支執(zhí)行情景向群眾代表大會公布。

4、民主理財小組在監(jiān)督中,發(fā)現違反村內財務制度有關規(guī)定的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進行處理。

1、村級財務公開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供給財務公開資料,每年度進行兩次財務收支公布(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公開資料要真實全面。

2、公開的方式以公開欄為主,公開欄設在人口居住密集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方便閱覽的地方。

3、對群眾所提出意見和提議,要向群眾解釋和糾正。

1、村級財務收支預算應嚴格做到先算后用,以收定支,合理使用現金,勤儉節(jié)儉的原則,確保村內資金正常運轉。

2、編制收支預算計劃,經村兩委研究決定,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并報主管部門審核。

3、嚴格執(zhí)行年度財務收支計劃,量財而出,合理使用資金,做到增收節(jié)支,不得超年度財務收支預算計劃和增加村內債負。

4、團體興辦公益事業(yè),年度預算籌資籌勞和募捐款要經過村民代表大會同意,并報主管部門審核,遞交鄉(xiāng)黨委、政府批準后才能預算。必須??顚S?,鄉(xiāng)榜公布,理解群眾監(jiān)督,不得挪作他用。

5、對其他往來應收款預算收回計劃不能列入收益分配,只能預算償還債務。村干部工資及補助按照本財務收支管理制度進行預算。

6、村內預算爭取資金的應酬費不得超過爭取資金總額的30%,會議費開支預算不得超過村內補助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總合的25%,應逐年壓縮非生產性開支,講究經濟實效。

1、村內收款收據一律由經營管理站統(tǒng)一管理,禁止村內購買白條收款收據使用。

2、購買物資要開具發(fā)票,報賬員(出納)不得私自開白條證明報銷,發(fā)票經審批簽字才能報銷。

3、村向各單位收款,收款方必須使用湖南省村級團體經濟組織往來結算的收據,否則拒付。

4、村內上級撥款收入由村報賬員和主管財務村委主任兩人印章及村委會公章,到鄉(xiāng)經管站開具收款收據。

5、村內各項收入、支出票據統(tǒng)一由經營管理站記賬服務中心進行保管,并辦理有關交接手續(xù)。

1、對村、組團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有關部門和鄉(xiāng)鎮(zhèn)企業(yè)單位都必須理解鄉(xiāng)經營管理站財務監(jiān)督管理,并按審計有關程序定期審計或不定期審計,不得找任何理由或借口進行拒絕。

2、在審計過程中,被審單位財務人員必須如實供給資料,如有隱瞞,除處以罰款外,并追究職責。

3、經營管理站審計事務所對村團體經濟組織及涉農收費單位審計后,審計事務所負責作出審計結論,被審單位在接到審計結論后,如有異議,在15天內向主審單位提出復議。否則,按審計結論執(zhí)行。

4、在審計當中發(fā)現有關經濟問題要及時處理整改,對較重的經濟問題要移交鄉(xiāng)黨委、政府及有關司法部門進行處理。

村級財務管理制度篇九

切實加強村級財務管理,規(guī)范財務收支行為,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穩(wěn)定、和諧發(fā)展,就加強村級財務管理作如下規(guī)定:

按照收支兩條線的管理原則,凡村集體取得的各種收入,必須在五天內上交鄉(xiāng)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儲存,嚴禁坐收坐支。

(1)、原則上村集體不得報支各種行政招待費用,如因特殊情況確需招待的,必須先請示同意后支用,并嚴格執(zhí)行審核審批的規(guī)范制度。招待費用必須注明招待單位、招待事由,經手人,證明人手續(xù)齊全,經村民理財代表審核簽名同意并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300元以下的由村負責人審批;301-500元以內的村負責人證明,鄉(xiāng)分工干部審批;502-1000元的,由村負責人證明,鄉(xiāng)分工干部審核,聯(lián)系片的副鄉(xiāng)級領導審批。1000元以上的,由村負責人證明,并經鄉(xiāng)分工干部、鄉(xiāng)分片聯(lián)系的副鄉(xiāng)級領導審核,報鄉(xiāng)長審批。

(2)、不得報支村干部參加各類學歷教育以及參加各類培訓的費用(上級確定的人員培訓補貼外)。

(3)、征兵費用及優(yōu)撫對象的慰問金實行限額控制使用,所有應征青年體檢期間誤工補貼不得超過50元/天,如無對象的送行費用原則上不得超過鄉(xiāng)返還的征兵補貼,即每人1000元。優(yōu)撫對象的慰問金要根據本村的實際情況,一般每人補貼不超過100元。

(4)、村集體報支的計劃生育費用要控制在人均1元左右,外出婦檢費用實行包干使用,本市內食宿補貼不得超過50元/人?天,超出本市100元/人?天,車船費憑正式的原始票據按實報支,但必須有鄉(xiāng)計生辦證明,方可入賬。

(5)、村干部養(yǎng)老保險,在村集體條件許可的情況下,由農經站審核,鄉(xiāng)組織審核后方可參保。

村結報員領取的備用金嚴格控制在20xx元以內,超過交存鄉(xiāng)鄉(xiāng)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賬戶,不足領取,嚴禁白條抵庫。

二.費用支出審核、審批制度:

村集體的所有經濟業(yè)務支出,實行多人審核,一支筆審核,所有支出必須經手人、證明人手續(xù)齊全,經村民主理財小組和村監(jiān)督委審核同意簽名并加蓋“民主理財專用章”后,再進行審批。審批權限(不含招待費)500元以內村負責人審批;501-1000村負責人證明,鄉(xiāng)分工干部審核后,由分片聯(lián)系的副鄉(xiāng)級領導審批;20xx元以上由村負責人證明,并經鄉(xiāng)分工干部、鄉(xiāng)分片聯(lián)系的'副鄉(xiāng)級領導審核后,報鄉(xiāng)長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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