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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有關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律(模板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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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有關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律(模板13篇)
2023-11-10 12:34:34    小編:ZTFB

合同是法律保護下的協(xié)議,對于交易雙方的權益和責任有明確法律效力。如何正確解讀和理解一份合同是十分重要的,要注意關鍵條款的理解和詮釋。合同簽訂后,各方應當按照約定條款履行自己的義務。

有關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律篇一

房屋租賃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協(xié)商一致的情況下簽訂合同。我國《合同法》規(guī)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

第二百一十二條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條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shù)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xù)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xù)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二百一十七條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對租賃物的使用方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條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一十九條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

第二百二十條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條承租人在租賃物需要維修時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未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負擔。因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相應減少租金或者延長租期。

第二百二十二條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百二十三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

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

第二百二十四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五條在租賃期間因占有、使用租賃物獲得的收益,歸承租人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六條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對支付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租賃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租賃期間一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一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一年的,應當在租賃期間屆滿時支付。

第二百二十七條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八條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

第三人主張權利的,承租人應當及時通知出租人。

第二百二十九條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fā)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條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yōu)先購買的權利。

第二百三十一條因不可歸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二條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二百三十三條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第二百三十四條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第二百三十五條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返還的租賃物應當符合按照約定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后的狀態(tài)。

第二百三十六條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xù)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出租人)乙方:__________(承租人)。

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根據(jù)《合同法》及國家、當?shù)卣畬Ψ课葑赓U的有關規(guī)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xié)議。

第一部分房屋概況。

(如果房屋是共有,則還應增加:已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聲明。如果是委托租賃,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與受托人的委托。

協(xié)議書。

)

第二條房屋法律概況。

2、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5、房屋的使用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出租房屋概況(包括從落地址、名稱、用途、間數(shù)、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地面、墻壁質量、家具設備等)。

第四條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xù)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____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租金及支付方式。

1、該房屋每月租金為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租金總額為________元(大寫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fā)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xié)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guī)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fā)生的費用。

第八條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xù)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xié)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________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xù)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tài)。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于________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tài),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guī)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____%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____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guī)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____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____%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____%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____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____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shù)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或申請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房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有關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律篇二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預出租方(甲方):_________[預租]。

預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jù)《_合同法》、《無錫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xié)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出租/預租)的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甲方_________(出租/預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區(qū)/縣)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號/幢)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_________([出租]實測/[預租]預測)建筑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房屋類型為_________,結構為_________。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一)[出租]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__;[證書編號:_________]。

(二)[預租]預售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__]。

甲方作為該房屋的_________(房地產權利人/代管人/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系。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_________(已/未)設定抵押。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范圍、條件的要求;現(xiàn)有裝修、附屬設施、設備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jù)。

二、租賃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_________使用,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yè)管理的規(guī)定。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guī)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預租]房屋租賃期自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xù)承租該房屋的,則應于租賃期滿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xù)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租金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總計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十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預租]月租金由甲乙雙方在預租商品房交付使用書中按實測建筑面積計算面積計算確定。該房屋租金______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xié)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乙方應于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后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系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余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fā)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設備、物業(yè)管理、_________等費用由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

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租賃期間,乙方發(fā)現(xiàn)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fā)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tài)。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yǎng)護,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yǎng)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設備的,應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guī)定須向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設備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tài)。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xù)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的____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幣)向甲方支付該房屋占用期間的使用費。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后的狀態(tài)。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并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guī)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并按規(guī)定向該房屋所在區(qū)、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tǒng)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后,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并繼續(xù)履行本合同。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購買權。

甲方:乙方:日期:

有關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律篇三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違約責任等條款達成一致意見后,租賃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賃合同有無法律效力,主要從下面四個方面進行審查。

(一) 合同主體是否符合規(guī)定,即出租人與承租人是否具備有效民事行為的構成要件。如是否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權人等。

(二) 房屋是否為法律法規(guī)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規(guī)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據(jù)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

(3)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

(4)權屬有爭議的;

(5)屬于違法建筑的;

(6)不符合安全標準的;

(7)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同意的;

(8)不符合公安、環(huán)保、衛(wèi)生等主管部門有關規(guī)定的;

(9)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三) 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是否合法。在實踐中,有些房屋租賃合同約定房客逾期支付租金、水電費等的滯納金按每日2%計算。從法律來說,這種約定因滯納金過高有失公平,屬于可撤銷條款。還有一種常見的情形是,有人用租來的房屋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若屬實,則在出租人明知或應當知道的情況下,這樣的租賃合同均是無效的,不受國家法律保護,租金依法沒收。

(四) 是否進行過登記備案?!冻鞘蟹康禺a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本市的租賃法規(guī)均規(guī)定,租賃當事人應向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在實踐中,對未登記備案的租賃合同是否有效有兩種觀點,一種認為合同是無效的,另一種認為租賃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效力。

我們應該知道一份房屋租賃合同是否有效一般是從主體、標的和內容三個方面進行判斷的。只有三種中任何一個不符合要求,則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都是無效的。至于房屋租賃合同是否要經過備案登記,現(xiàn)在存有爭議,我們暫時不作考慮。

有關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律篇四

隨著經濟的發(fā)展,房價居高不下,使得許多的人們買不起房子。但是房屋是人們生存的基本的條件,使得越來越多的人租賃房屋,同時現(xiàn)在的人對于居住的條件和環(huán)境的要求也在不斷的提高。因此在租賃房屋進行裝修也越來越普遍,對于合同終止和合同無效等情況對于裝修物的所有權的歸屬以及裝修費用的承擔所引起的法律問題也越來越普遍。為了正確,及時處理此類的糾紛,本文就房屋租賃中因裝飾裝修等原因產生的法律問題進行分析以及提幾點建議。

一、法律問題引起的原因。

我國《合同法》規(guī)定:“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賃合同是租賃合同的一種。同時我國《合同法》還規(guī)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對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睆奈覈贤闯鰧τ诜课葑赓U中裝修裝飾所引起的法律問題是由于承租人經過出租人的同意但沒約定對租賃物進行裝修在合同終止,無效等原因而解除時裝修費用的承擔以及裝修物所有權的歸屬問題。

對于房屋裝修如果動產沒有附合于不動產一般不會發(fā)生糾紛,因為沒有發(fā)生附合的不動產承租人可以自行處理。故糾紛大多是房屋的裝修將動產附合于不動產。動產與不動產的附合,是指動產與他人不動產相結合,成為其重要成分,而發(fā)生動產所有權變動的法律事實[1]]。同時對于租賃期間屆滿時,不能拆除的,不動產所有權人取得動產且為原始取得。但在物權法上規(guī)定動產所有權人可以提出不當?shù)美姆颠€或者請求侵權責任。在租賃期間發(fā)生合同解除的情況又有合同無效的,當事人一方違約的,當事人雙方違約的對于裝飾裝修物所有權的歸以及裝修費用的負擔而引起的糾紛。

結果,不以他方當事人財產的損失為必要的條件。而出租人業(yè)已取得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對出租人而言并不一定獲利,在一定的情況下出租人可能因拆除附合物而對原租賃物產生毀損,故承租人無法請求不當?shù)美姆颠€。但若該附合物對出租人而言確有利益的增加,對于已經附合的裝飾裝修費用的負擔也會產生相應的法律問題。

二、現(xiàn)行的立法規(guī)定。

這是法律所賦予的強制取得,同時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zhèn)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11號)從第九條到第十二條的規(guī)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的,對于租賃期間屆滿或者合同解除的,未形成附合的裝修物承租物可由承租人拆除。因拆除造成房屋毀損的,承租人應當恢復原狀。承租人請求出租人補償附合裝飾裝修費用的不予支持。因此導致出租人對附合裝飾物無償享有。對于因合同無效而導致租賃關系終止的,根據(jù)我國合同法的締約過失責任的合同當事人依過錯責任的大小承當相應的責任承擔現(xiàn)值損失。對于因出租人的違約而導致合同終止的,我國法釋第十一條規(guī)定承租人有權要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殘值損失。對于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對于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賠償剩余租賃期內裝飾裝修的殘值損失不予支持,但承租人同意利用的除外。對雙方都違約的導致合同解除的對于剩余租賃期內的裝飾裝修殘值損失按各自過錯的程度承擔相應的責任。

趁機提高租金,在某些情況下承租人不得不承擔這樣的風險。對于租賃期滿的,當附合物對于出租人的不動產的利用價值確實有所增加但出租人仍可無償取得,承租人不可提出不當?shù)美姆颠€,從這一角度上說有失公平。

對于剩余租期的裝飾裝修的殘值的計算標準在法條上也沒有相應的規(guī)定。在法院實際的執(zhí)法過程中導致了其方法多樣,標準多樣。我國合同法的司法解釋采用了現(xiàn)值損失和殘值損失的計算標準。關麗在對于合同法司法解釋的理解與適用中指出:現(xiàn)值損失是在合同被認定無效后,裝飾裝修的現(xiàn)存價值。該價值一般按照裝飾裝修造價審計鑒定方法計算,由工程造價扣減承租人占有使用房屋期間的折舊費用。殘值損失是在合同解除時,裝飾裝修的“剩余價值”,該價值通過裝飾裝修的工程造價扣減房屋占有使用期間消耗的裝飾裝修價值來確定,房屋占有使用的期間消耗的價值是以合同解除時裝飾裝修的現(xiàn)存價值為基礎確定,且不能低于合同履行期間攤銷的裝飾費用[2]。如:甲對于租賃房屋的裝飾裝修費用為80萬元,租期為4年,在第三年合同解除時,每年應攤銷的費用為20萬元,已攤銷60元,未攤銷的費用為20萬元,估價現(xiàn)值為30萬元低于合同履行期間的攤銷費用的60萬元,故殘值為80―60=24萬元,殘值損失為20萬元。但這并沒有在法律條文或者司法解釋中給予明確,在實際的操作過程也會造成其標準不一。

三、目前學界的觀點。

對于承租人在經過出租人的同意后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所花費的費用的承擔。李永軍教授認為從原則上出租人有義務償還承租人改善租賃物所花費的費用,但償還的數(shù)額應當以租賃合同終止時改善對于原出租物的價值增加部分為準[3]。德國法學家認為“起決定作用的一直是在得利人那出現(xiàn)的、客觀財產之增加”,王利明教授認為,承租人可以請求“與動產價值相當?shù)难a償”。對于李永軍教授的觀點,在實踐的過程中,由于附合物本身含有很強的主觀性,它是滿足原承租人的需求,故很難認定添附物對于原租賃物在何種程度上是屬于價值增加的部分。對于德國法學家的觀點和王利明教授的觀點在不動產的附合中也有很大的局限性,因為附合的不動產對于出租人而言有“增值性”也有“減值性”的可能性。如果是增值,對于出租人則是不當?shù)美绻菧p值對于出租人則是無端的損失。

人不同意利用的,承租人可以自行處理拆除,但在拆除的過程中如果對原租賃物造成毀損的應該對出租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如果裝飾裝修物已經附合于不動產,經過一般的美學鑒定的確可以增加環(huán)境的感經出租人接受后可以折價對承租人給予一定的補償,當其補償?shù)母鶕?jù)是折舊補償,即他的補償范圍是在出租人的財產增加的利益范圍內,在其經過租賃期間后折舊的補償范圍,且其補償?shù)慕痤~不應高過其在租賃期間內出租人收取租金總額的百分之二十。如果在其租賃期間屆滿后承租人所遺留的附合物對出租人的利益沒有絲毫的增加或是法律所規(guī)定的必須拆除(如連鎖店的裝修等)可以要求承租人拆除如果因拆除而導致出租人的出租物的毀損可以要求承租人進行損害賠償。如果因出租人違約而導致合同無效的,承租人可要求對于剩余租賃期間裝飾裝修物的殘余價值的賠償,如果因承租人違約而導致合同解除的則承租人的附合裝飾裝修物的費用不得要求補償,但對于未發(fā)生附合的如果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價歸出租人所有,否則承租人自行拆除但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對于承租人在裝飾裝修過程中耗資巨大的但在租賃期間即將屆滿而認為收回成本的,經過協(xié)商意思表示一致需要續(xù)租的其租金不得高于該地區(qū)的平均租金,若意思表示不能達成一致按租賃期間屆滿后對于裝飾裝修物的才處理規(guī)則。

在房屋租賃合同中,若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對房屋進行裝飾裝修,在沒有做約定的情況下在現(xiàn)行的合同法法條或司法解釋在處理合同終止時附合裝飾裝修費用和附合物都需要相應的社會成本,有司法成本、鑒定成本等。因此在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對房屋進行裝飾裝修時應對附合的裝飾裝修費用、附合物以及工程的造價款在合同終止時的負擔狀況應該相應的明確,這有助于糾紛的產生。

首先,在訂立租賃合同的過程中明確約定在當事人的任意一方的原因造成合同的解除時,在經出租人的同意進行房屋的裝飾裝修的費用承擔的主體以及附合物的處理辦法。以及如有特殊情況的發(fā)生而造成的損失。我國合同法規(guī)定,在租賃期間6個月以上的為要式合同,故在訂立合同的過程不論是法定要式還是約定要式都盡可能訂立要式合同。這在實踐的過程中能夠起到更好的約束效果。

的義務,根據(jù)裝修平面圖如果是對房屋進行重大的裝修必要的時候還應請相應的專業(yè)評估部門進行評估以確定其對房屋的影響程度,再確定是否同意承租人對房屋進行裝飾裝修或是要求承租人對裝修計劃進行修改或調整。這對于在租賃期間屆滿后的裝飾裝修的處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再者,承租人經出租人的同意對房屋進行裝修的,在裝修完畢后應將附合裝飾裝修的費用以及相應的工程造價款以書面的形式在一定的期限提交給出租人。朱留虎學者認為承租人應該在裝飾裝修完畢的一個內將附合的裝修裝飾費用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出租人,出租人有異議的應在收到通知后的一個月提出[4]。在此,筆者認為承租人通知出租人后,出租人對于附合的裝修價款,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出,并相應的約定在合同自動終止后對出租人確有得利的部分費用的承擔,這可以避免在合同結束時因鑒定而產生的費用。如果出租人對承租人的附合的裝修裝飾費用沒有異議的,,則按照原合同的約定處理合同期限屆滿后的附合裝修裝飾的費用。

參考文獻:

[1]崔建遠.《物權法》(第二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97。

[3]李永軍.《合同法》(第二版).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360。

有關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律篇五

簽合同在古代就已經存在,因為在人們心中白紙黑字永遠比口頭承諾更可信。其實這也是人與人之間信任缺失的一種表現(xiàn),你不知道一句話能否承受住這種重量。合同是契約文書的一種,到底合同該如何寫?下面是合同范本頻道的小編給大家分享的合同,其中包括勞動合同、銷售合同等相關內容。

房屋租賃合同是以房屋為租賃物的合同,是指房屋所有權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房屋租賃屬于特種租賃,按其公有和私有性質的不同,可以劃分為公房租賃和私房租賃。其中私房租賃又可以分為農村私房租賃和城鎮(zhèn)私房租賃。由于國家沒有對農村私房租賃作出特別規(guī)定,因此,農村私房租賃主要由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這里所講的主要是城鎮(zhèn)私房租賃。

(l)關于城鎮(zhèn)私房租賃合同的訂立。為了加強對房屋租賃的管理,(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3條的規(guī)定:房屋租賃,出租人和承租人應當簽訂書面租賃合同,約定租賃期限、租賃用途、租賃價格、修繕責任等條款,以及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因此,城鎮(zhèn)私房租賃合同的當事人不僅要簽訂房屋租賃合同,還應當?shù)椒康禺a管理部門備案。為了防止單位擠占私有住房,私房的承租人一般僅限于公民,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yè)單位不能租賃私有房屋。這些單位只有經縣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并有特殊需要,才可租賃私房,否則私房租賃合同無效。

(2)關于城鎮(zhèn)私房租賃的租金。當事人應當根據(jù)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guī)定的私有房屋的租金標準協(xié)商確定私房租賃的租金。當?shù)貨]有規(guī)定標準的,當事人按照當?shù)貙嶋H水平協(xié)商確定租金,出租人不得隨意抬高租金,不得收取押租或其他額外費用。同時,承租人必須按時交付租金,超過一定期限仍未交付的,出租人不僅可以要求承租人補交所欠租金,還有權終止租賃合同。

(3)關于房屋的使用。承租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將房屋轉租、轉借他人,不得利用房屋進行非法活動。另外,根據(jù)(合同法)第230條、第234條的規(guī)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購買權。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4)關于房屋的修繕義務。出租人應承擔房屋的修繕義務,如果出租人怠于修繕給承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損失的,出租人應負賠償責任。但如果出租人無力修繕的,承租人可以予以修繕,費用從租金中扣除,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5)關于租賃合同的終止。租賃合同除依約定終止外,出租人還可以依承租人的以下行為終止房屋租賃:第一,承租人私自將房屋轉租、轉借、轉讓;第二,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第三,承租人累計6個月不交付租金。

第二百三十四條承租人在房屋租賃期間死亡的,與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賃合同租賃該房屋。

有關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律篇六

編號:

本合同當事人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保證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國家對租賃房屋的有關規(guī)定。

第二條 房屋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位于 (省、市)(區(qū)、縣) ;門牌號為 2、出租房屋面積共平方米(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套內面積)。

3、該房屋現(xiàn)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jù)。

第三條甲方應提供房產證(或具有出租權的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yè)執(zhí)照)等文件,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文件。雙方驗證后可復印對方文件備存。所有復印件僅供本次租賃使用。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xù)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租金總額為元(大寫萬仟佰拾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fā)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 。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xié)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后,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guī)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后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fā)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后,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xù)有效。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xié)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xù)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能夠正常使用狀態(tài)。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件設施、設備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于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于房屋租賃期滿后,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設備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設備的完好狀態(tài),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guī)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xù)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guī)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shù)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或申請調解;協(xié)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2、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雙方各執(zh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或營業(yè)執(zhí)照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房產證號: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有關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律篇七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房屋租金。

該房屋租金為________元整,每月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租賃期間,如遇到市場變化,雙方可另行協(xié)商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四條付款方式。

按________支付,每月日支付,另付押金____________元,租房終止,乙方結清各項費用后,甲方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第五條關于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電話費。物業(yè)管理費和暖氣費用由_________支付。

第六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后,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xù)租賃,則須提前____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復,如同意繼續(xù)租賃,則續(xù)簽租賃合同。

第七條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_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第十條規(guī)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定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xié)議為準。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_頁,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律篇八

拍賣是拍賣人接受出賣人的委托或根據(jù)法律的強制規(guī)定,通過公開叫價或者密封遞價的方式,將特定財產出售給出價最高且超過底價的競買人而進行的買賣活動。拍賣須具備3個條件:(1)由中介機構――拍賣人主持:(2)有兩個以上的競買人;(3)圍繞價格展開競爭。由于拍賣的形式和內容必須公開,如將一切有關買賣的詳情公布,讓公眾知道,讓公眾參加,在公眾的監(jiān)督下按公認的標準成交,因此從性質上講,拍賣是最典型的公賣方式。

拍賣公證由拍賣物所在地或拍賣活動舉行地的公證處管轄。鑒于拍賣的公賣性質,競買人為不特定的多數(shù),因此,保證拍賣過程的公開、公平、公正是公證對拍賣過程進行監(jiān)督的主要內容。

從公證審查的角度,拍賣的公開性主要審查兩個方面:

一是審查拍賣主體的資格是否合法。根據(jù)《拍賣法》的規(guī)定,拍賣人應為專營拍賣的企業(yè)法人;選手人對拍品應有絕對的處分權;拍品應為有價值可轉讓的適合拍賣的物或財產權利;拍賣人與委托人是否確立了委托關系;競買人是否具備行為能力;在拍品特殊的拍賣中,還要審查競買人是否符合特定的要求。二是審查拍賣人是否已將上述情況以公眾可以獲知的普遍方式予以告知。通常公證員宜從拍賣公告發(fā)布的形式和公告內容兩方面進行審查。

拍賣的公平性主要是審查拍賣人的《拍賣規(guī)則》制定得是否合法、公平,無非法的歧視或限制性條款。對《拍賣規(guī)則》中要求競買人交納保證金和銀行保函的,公證員也要對每個競買人交納保證金的情況予以記錄和審查,以保證競買人在競爭上的公平地位。

公正性就是要監(jiān)督拍賣過程是否按拍賣規(guī)則如實進行,并按規(guī)則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將拍品拍賣成交。

最后,在確定了買受人后,審查買受人的資格和行為能力,為成交合同公證。前述內容是拍賣公證的原則性內容,所謂萬變不離其宗,無論拍賣品是什么,拍賣規(guī)則如何復雜,大致程序和應把握的重點都在其中。而本文所要討論的是除卻上述拍賣公證中所要遵循的基本原則,還要明晰特定的.拍賣中產生的法律問題。

一、在強制性拍賣中,誰是拍賣行為的委托人。

強制拍賣是指法院依照法律規(guī)定,將扣押、查封的被執(zhí)行人的財產拍賣,目的在于清償債務。強制拍賣中,誰處于委托人的地位,理論上有不同的看法。其一,債務人是委托人:其二、債權人是委托人;其三、法院是委托人。

[1][2][3][4]。

有關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律篇九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署的模塊局《房屋租賃合同》,雙方至目前為止履行情況良好。由于乙方光進銅退規(guī)劃原因,要求終止原《房屋租賃合同》,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一、原合同租賃期計至年月日。

二、從年月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zhí)行。

三、乙方應于年月日前將設備、管線等自行搬出,租賃房屋退回給甲方,依附于租賃房屋的裝修等歸甲方所有。如乙方不按時退租,每逾期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違約金。

四、原合同終止后,乙方除應付租金外,同意補償三個月的原合同租金給甲方。

五、原合同終止后,雙方同意就原合同事項互不追究法律責任。

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xié)議書自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八、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代理人:聯(lián)系電話:

簽訂日期:乙方:代表人:聯(lián)系電話:

表達房屋解除合同通知書。

甲方:_________村委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

鑒于:

1.教育是立國之本,改善學校環(huán)境,美化學校場地,讓村民的子女有個良好的學習場所是我們的愿望。

2.乙方原租賃學校西側地期限未滿,但考慮到甲方的實際需要,表示大力支持。

3.經雙方認真協(xié)商,同時考慮到乙方的損失情況,故此,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達成解除土地租賃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用地合同解除是甲方根據(jù)發(fā)展需要提出來的。(乙方原租賃場地合同簽訂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甲方一次性應補償乙方基建投資額(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的六成計人民幣_________元,該款在合同生效后10天內付清。

第三條甲方應一次性補償乙方生產設備投資額(計人民幣_________元)的三成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此款在合同生效后30天內付清。

第四條乙方應按原合同規(guī)定繳交_________年上半年租金及一切規(guī)費,不得拖欠。

第五條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原租賃場地上建筑物及其內外物品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處理,乙方不得干涉。

第六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guī)定,原甲、乙雙方簽訂租賃用地合同解除。

第七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和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zhí)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

文檔為doc格式。

有關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律篇十

租賃房屋,是大多正在奮斗的青年都無法回避的現(xiàn)實問題。主要涉及到房屋租賃定金交付后想不租了的、房屋到期解除時出租方以物品損壞為由扣留押金的以及出租方以高價轉租的等問題。

1、出租人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而訂立的租賃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根據(jù)司法實踐來看,如果當事人一方以出租人在訂立租賃合同時對租賃房屋沒有所有權為由,要求確認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2、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與兩個或多個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的效力認定。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城鎮(zhèn)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司法解釋》第六條之規(guī)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訂立數(shù)份租賃合同的,租賃合同均為有效,承租人均可根據(jù)租賃合同向出租人主張合同權利,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順序確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1)已經合法占有租賃房屋的;(2)已經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的;(3)合同成立在先的。

租賃合同有效。對于經濟適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來講,法院在認定租賃合同有效的同時,需要在裁判文書中寫明法院對租賃合同效力的認定不影響行政主管機關對違反行政管理規(guī)定的違法行為予以處理。

4、涉及群租房屋或租賃合同未經登記時的合同效力如何認定。

當事人一方以租賃房屋屬于”群租“房屋為由,要求確認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的,法院不予支持;同時,在裁判文書中應當寫明法院對租賃合同效力的認定不影響行政主管機構對違反行政管理規(guī)定的違法行為予以處理。

5、未經合法批準建造的房屋作為租賃標的物的租賃合同的效力如何認定。

合同無效。未經合法批準建造的房屋,因其標的物具有違法性,該租賃合同應為無效。如被行政部門確定為違章建筑的或所建造的房屋沒有合法審批手續(xù)的等。

1、房屋租賃合同無效或解除,承租人在租賃標的物上的裝修添附物或殘值如何處理。

根據(jù)《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條第二款規(guī)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币虼耍赓U合同無效或解除時,添附物可以取回的,由添附人取回,不能取回的,租賃雙方對房屋添附的處理有約定的按約定,沒有約定的,可以視不同情況分別處理:一、未經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決定添附的,承租人應當自行將添附物除去。如不能除去的,出租人一般不必補償。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要求出租人給予補償,對出租人而言,該補償將構成強制得利的補償。而依照不當?shù)美囊?guī)則,強制得利是不應補償?shù)?。二、經過出租人同意的添附,在合同解除后,由于該添附物不能取回,已經成為添附方的損失。對于這種損失,原則上按照過錯承擔賠償責任。如雖系承租方違約,但所留裝潢物對于出租方確有再利用價值的,可由出租方酌情給予補償。

如果雙方約定合同終止時添附物歸出租人的,則該約定屬于關于添附物歸屬的附條件的約定。即以合同正常履行完畢,作為將添附物價值完全移轉給出租人的條件。因此,根據(jù)附條件法律行為的規(guī)則,如因出租人違約而致條件不能成就的,則承租人取回添附物;添附物不能取回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賠償。如果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同解除的,視為阻止條件成就的行為,應當確認添附物歸出租人所有;同時,出租人也不必給予承租人賠償。

轉租在房屋租賃中太平常了,我們現(xiàn)在大多數(shù)人所租賃的房屋可能都不是從一手房東那里租來的,所謂一手房東就是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人,即房屋產證上所登記的那個人。在轉租的情況下,我們就不只是簡單地被稱為承租人,而是次承租人,所謂次承租人,通俗來講就是我們不直接面對一手房東,而是承租人背后的承租人。在房屋轉租的情況下,法律關系基本上都是圍繞出租人、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間展開的,這里面最難保證和最有風險的莫過于次承租人的合法權益。主要的問題在于以下幾個方面:

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履行期限屆滿或解除,轉租合同亦不能履行,出租人既可以依據(jù)合同約定要求承租人返還房屋,也可以房屋物權人名義要求次承租人(實際使用房屋的承租人)騰退房屋。出租人僅以承租人為被告提起訴訟的,法院可以向其釋明,告知其可以追加次承租人為共同被告,或者申請通知次承租人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參加訴訟;法院也可基于判決生效后的執(zhí)行以及保護次承租人利益的需要,直接通知次承租人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參加訴訟。如果次承租人為多人,且各方利益不同,則不宜追加次承租人為第三人,可根據(jù)案件實際情況,由當事人另行分別解決。

2、未經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轉租合同是否有效。

在沒有其他無效原因存在的情況下,未經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轉租合同有效。

租賃合同屬于確立債權、債務關系的合同,而不是以產生物權變動效果為目的的合同。出租人對租賃物是否享有所有權、處分權,不是租賃合同必須考慮的內容。租賃合同的內容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由承租人占有、使用,承租人支付相應的租金。承租人將依照合同取得的對租賃物的占有、使用權轉移給次承租人享有,并不構成對租賃物的處分?!逗贤ā返诙俣臈l第二款規(guī)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梢?,對于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合同法給出租人設定的救濟途徑是可以解除原租賃合同,而非宣告轉租合同無效。

在司法實踐中一般認為承租人與次承租人之間的租賃糾紛與前一租賃合同是兩個法律關系,如果在案件審理過程中追加出租人為第三人或通知出租人表達意見的話,勢必造成訟累,不利于案件的審理。所以,不需要追加出租人為第三人或通知承租人。但是,承租人有證據(jù)證明出租人已通知解除租賃合同的,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應當作為一個事實予以考慮;或出租人已另案訴訟要求與承租人解除租賃合同的,應當?shù)却戆傅奶幚斫Y果。

4、房屋轉租合同解除后,次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賠償裝飾裝修損失的,如何處理。

法院不予支持,因為合同具有相對性,次承租人的合同相對主體是承租人,所以次承租人不能簡單依據(jù)房屋租賃合同無效、履行期限屆滿或解除導致轉租合同解除。此時次承租人有兩種選擇:a)依據(jù)合同相對性向承租人主張權利;b)依據(jù)《合同法》第七十三條的代位權規(guī)定處理。

在司法實踐中法院會支持的,具體的房屋使用費可以依出租人請求參照租賃合同約定、轉租合同約定或當時當?shù)赝囟畏课莸淖饨饦藴首们榇_定。

6、承租人擅自轉租獲得差價收益是否屬于不當?shù)美?/p>

不屬于。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租賃房屋,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時,要求承租人返還向次承租人收取的超出出租人應收租金部分收益的,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出租人以承租人欠付租金為由主張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次承租人依據(jù)《解釋》第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主張代承租人向出租人履行租賃合同債務的,可以作為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參加訴訟,法院應當根據(jù)案件具體情況要求次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一般為三十日),按照出租人主張的租金和違約金數(shù)額向法院提供等額現(xiàn)金擔保,逾期不提供的,對次承租人的該主張,不予支持。

在房屋租賃中,無論是出租人還是承租人都在百思尋解的問題就是在什么情況下我可以徑直解除租賃合同而又不承擔違約責任。

1、出租人在租賃合同期限內單方面解除租賃合同的條件。

根據(jù)《合同法》關于房屋租賃合同的相關規(guī)定,出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權的情形包括以下幾點:(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2)承租人擅自變動房屋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或者擴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內仍不予恢復原狀的;(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4)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租金或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同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支付的;(5)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房屋的性質使用租賃房屋,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6)不定期租賃,出租人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2、承租人在租賃合同期限內單方面解除租賃合同的條件。

根據(jù)《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承租人享有法定解除的情形如下:(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的;(2)出租人未按約定交付房屋,經承租人催告在合理期限內仍拒不交付房屋的;(3)因不可規(guī)責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全部毀損、滅失,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的;(4)不定期租賃,承租人有權隨時解除合同;(5)租賃物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有權隨時解除合同;(6)司法機關或者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租賃房屋導致承租人不能使用的;(7)租賃房屋權屬有爭議導致承租人不能使用的;(8)不符合《建筑法》、《消防法》等法律關于房屋使用條件的強制性規(guī)定并導致承租人不能使用的;(9)一房數(shù)租之有效合同不能實際履行的。

承租人在租賃合同履行期限內拒絕接收房屋,或者單方搬離租賃房屋并通知出租人收回房屋的行為,屬于以自己的行為表明其不再履行租賃合同,其拒絕接收或搬離房屋的行為不符合合同法規(guī)定的解除條件,不具有單方解除合同的效力,出租人有權據(jù)此解除合同,但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房屋租賃合同的違約方主張違約金數(shù)額過高的,應當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九條的規(guī)定,以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為基準,根據(jù)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綜合衡量合同履行程度、當事人過錯、預期利益、當事人締約地位強弱、是否適用格式合同或條款等多項因素予以確定。

延伸閱讀: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將位于____市____街道____小區(qū)__號樓________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計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___月初/每季___季初/每年___年初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___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yè)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從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總租金___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fā)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xié)助。

九、就本合同發(fā)生糾紛,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天津開發(fā)區(qū)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有關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律篇十一

一、案情。

10月,某貿易有限公司(下稱甲公司)與市某科技咨詢有限公司(下稱乙公司)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一份,內容為:甲公司將近500平方米的店鋪出租給乙公司;租期三年,自月1日至10月31日;租金每年25萬元,先付后用;甲公司負責出租房屋的水電正常供應,乙公司按月交納水電費用;一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違約方應一次性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該合同經公證處公證。甲公司在出租時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出租后才取得。該房屋租賃一直未到房管部門進行出租登記。2月,甲公司將乙公司起訴至法院,稱乙公司未交第二年租金,拖欠水電費用,故請求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支付所欠租金和違約金。

本案系一起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其中涉及的法律問題頗多,既牽涉不動產物權的登記,又牽涉及合同生效要件和公證效力等問題,值得研究。筆者擬作一初淺分析。

二、相關法律分析。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2條規(guī)定:“房屋租賃,是指房屋所有權人作為出租人將其房屋出租給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為?!币虼?,只有房屋所有權人才是租賃房屋合法主體。但沒有產權證是否為所有權人?筆者以為,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并不等于不是所有權人,因為從不動產登記發(fā)證的法律制度的發(fā)展看,登記發(fā)證是為了將物權進行公示,無證的物權只不過不能對抗有證的第三人,未辦理產權證并不影響所有人對物的所有權。所以,所有權人與所有權證持有人的概念并不相同。房屋在建過程中所有人尚未成為所有權人,而房屋竣工后,房屋所有權人要隔相當時間才能成為所有權證持有人。在此期間,如果不允許租賃,顯然不利于提高社會資源的利用效率,違背鼓勵交易的市場經濟原則?!逗贤ā返?12條規(guī)定“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其中,出租人并不以所有人為限。應該說凡對標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收益權的人,原則上均可作為出租人,有權將其使用的標物轉由他人使用。況且《合同法》第51條規(guī)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后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薄逗贤ā返?28條還規(guī)定:“因第三人主張權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對租賃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边@從另一個側面說明,出租人是否為租賃物的所有人或使用權人,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以他人之物出租的,租賃合同仍為有效,不過出租人負有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的義務。如出租人不能將標的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應承擔債務不履行的責任;如出租人將標的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則承租人仍應交付租金,而不得以租賃物非為出租人所有而對抗。出租人以他人之物出租的,對標的物所有人構成侵權或不當?shù)美?,應向標的物的所有人或合法使用人負侵權的民事責任或返還不當?shù)美牧x務。出租物的所有人或合法使用人請求承租人返還標的.物的,因承租人與其并無租賃關系,所以承租人不得拒絕,承租人因此而受到的損失只能請求出租人賠償。當然,承租人對租賃物的所有人或使用權人也不負交付租金的義務或侵權的民事責任??梢姡B出租別人的房屋《合同法》也并沒有規(guī)定無效,而對于權屬并無爭議,只是因為時間問題暫時未取得產權證的房屋出租,更沒有無效的理由。因此,出租無產權證的房屋既不違反法律,又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不能歸于無效。至于國家建設部1995年5月9日發(fā)布的《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6條“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不得出租”的規(guī)定,不能作為合同無效的理由。因為認定合同是否有效,其判斷的根據(jù)只能是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明確規(guī)定。而該建設部令并不是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故不能作為認定合同無效的根據(jù)。

[1][2][3]。

有關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律篇十二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逐年增加,在司法實踐中,就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改善、添附他物的,租賃關系終止時,租賃雙方經常對增設、添附物的所有權和補償問題發(fā)生的爭議該如何處理,目前沒有法律的明確規(guī)定,不同的法院以及不同法官對此問題的認識和處理亦不盡一致,甚至有些混亂,極不利于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筆者認為對此問題比較合理的處理原則是:如果《房屋租賃合同》中對租賃房屋增設、添附物的所有權和補償問題有明確約定的,只要該約定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內容不顯失公平和違法,應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按照該約定處理。若沒有約定的,依據(jù)有益費用返還原則處理。

首先,關于有益費用的概念和構成。我國法律對此沒有明確規(guī)定。參照世界各國的法律規(guī)定,筆者認為,有益費用是指承租方經出租方同意,為改善、添附租賃物使之價值增加而支出的必要費用。構成有益費用應具備以下條件:1.該費用須為對租賃房屋進行改善或增設他物而支出的費用。如果僅為維持租賃房屋必要的使用狀態(tài)而支出的費用屬于必要費用而非有益費用。2.須因該費用的支出而使租賃房屋價值增加。3.承租人的改善和增設行為須經出租人同意。所謂對租賃房屋的改善,是指承租人在占有使用租賃房屋期間將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改造成為具有更高價值的財產,改善物包含承租人的勞動價值。所謂增設他物是指承租人在租賃房屋上增設自己的財產,使二者結合在一起,使租賃房屋增值。我國《合同法》第223條規(guī)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設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币来艘?guī)定,租賃合同沒有約定的情況下,承租人不能擅自改變租賃物的現(xiàn)狀。為了提高租賃物的使用價值或服務與自己的特定目的,對租賃物進行改善和增設他物既構成對租賃物合同的.違反又構成對出租人財產所有權或他物權的侵害,承租人應承擔違約或侵權責任。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和增設他物的行為屬于民法上的添附行為。承租人因為添附而支出的費用屬于有益費用。一般而言,出租人對承租人為租賃物支出的有益費用有償還的義務。

關于有益費用返還的依據(jù),實踐中看法不一。筆者認為,應適用不當?shù)美脑瓌t。因為,在租賃關系終止后,租賃的房屋返還給出租人,出租人應享有租賃房屋的增加價值,承租人因該費用的支出而受到損失,且出租人取得租賃房屋增加的價值沒有合同和法律的規(guī)定,所以,出租人應將取得利益返還給承租人。

在審判實踐中須注意,出租人返還的有益費用的數(shù)額,僅限于租賃合同終止時租賃房屋增加的價值額,而不是承租人支出的所有有益費用。因為,在租賃關系存續(xù)期間,租賃房屋增加的價值并不為出租人所享用,出租人只有在合同終止時才對租賃房屋增加價值余額占有。所以,出租人只負有返還有益費用余額的部分。另外,如果出租人要求拆除增設物的,且增設物能夠拆除,可以責令承租人拆除,不必給予承租人有益費用補償。在審理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時,對房屋裝修物?如吊頂、鋪設地板磚、安裝防盜門、窗等?及其價值處理,宜遵照以下原則:1.有約定,按約定;2.無約定的,如果裝修物能夠拆除的,由承租人拆除歸其所有;裝修物不能拆除的,如果裝修物對出租人今后使用無益處的,則不予補償;如有益處,則按重置價折舊后適當給予補償。是否對出租人有益處,應當根據(jù)出租人收回房屋后的用途是否與承租人的用途相同為準。

有關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律篇十三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給乙方居住使用,租賃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計______個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結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賃期間,水費、電費、取暖費、燃氣費、電話費、物業(yè)費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租賃結束時,乙方須交清欠費。

四、乙方同意預交_______元作為保證金,合同終止時,當作房租沖抵。

五、房屋租賃期為_______,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此期間,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并償付對方總租金的違約金;如果甲方轉讓該房屋,乙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

六、因租用該房屋所發(fā)生的除土地費、大修費以外的其它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無權轉租或轉借該房屋;不得改變房屋結構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為原因造成該房屋及其配套設施損壞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保證該房屋無產權糾紛;乙方因經營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或其它有關證明材料的,甲方應予以協(xié)助。

九、就本合同發(fā)生糾紛,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司法解決。

十、本合同連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__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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