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曾試圖在平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寫一篇文章。寫作是培養(yǎng)人的觀察、聯(lián)想、想象、思維和記憶的重要手段。相信許多人會覺得范文很難寫?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優(yōu)質范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有關非機動車車輛管理制度如何寫一
第一條保險責任
(一)保險車輛被盜竊、搶劫、搶奪,經出險當?shù)乜h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立案證明,滿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車損失;
(二)保險車輛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后,受到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
(三)保險車輛在被搶劫、搶奪過程中,受到損壞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
第二條責任免除
(一)非全車遭盜竊,僅車上零部件或附屬設備被盜竊或損壞;
(二)保險車輛被詐騙、罰沒、扣押造成的損失;
(三)被保險人因民事、經濟糾紛而導致保險車輛被搶劫、搶奪;
(四)租賃車輛與承租人同時失蹤;
(五)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期間,保險車輛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六)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或違法行為造成的損失。
第三條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保險車輛的實際價值內協(xié)商確定。
第四條賠償處理
(一)被保險入知道保險車輛被盜竊、搶劫、搶奪后,應在24小時內向出險當?shù)毓残虃刹块T報案,并通知保險人。
(二)被保險人索賠時,須提供保險單、《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來歷憑證、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車輛購置附加費繳費證明)或免稅證明、車輛停駛手續(xù)以及出險當?shù)乜h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出具的盜搶立案證明。
(三)全車損失,在保險金額內計算賠償,并實行20%的免賠率。被保險人未能提供《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來歷憑證、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車輛購置附加費繳費證明)或免稅證明的,每缺少一項,增加1%的免賠率。部分損失,在保險金額內按實際修復費用計算賠償。
(四)被保險人索賠時,未能提供車輛停駛手續(xù)或出險當?shù)乜h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出具的盜搶立案證明,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五)保險人確認索賠單證齊全、有效后,被保險人簽具權益轉讓書,保險人賠付結案。
(六)保險車輛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后被找回的。
保險人尚未支付賠款的,車輛應歸還被保險人。
保險人已支付賠款的,車輛應歸還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應將賠款返還給保險人;被保險人不同意收回車輛,車輛的所有權歸保險人,被保險人應協(xié)助保險人辦理有關手續(xù)。
玻璃單獨破碎險條款
第一條保險責任
保險車輛風擋玻璃或車窗玻璃的單獨破碎,保險人負責賠償。
第二條投保方式
投保人與保險人可協(xié)商選擇按進口或國產玻璃投保;保險人根據(jù)協(xié)商選擇的投保方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條責任免除
安裝、維修車輛過程中造成的玻璃單獨破碎。
第四條其他
本附加險在保險期限內發(fā)生賠款,續(xù)保時,不影響除本附加險以外的其他險種的無賠款保險費優(yōu)待。
火災、爆炸、自燃損失險條款
第一條保險責任
(一)火災、爆炸、自燃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
(二)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車輛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
第二條責任免除
(一)自燃僅造成電器、線路、供油系統(tǒng)的損失;
(二)所載貨物自身的損失;
(三)輪胎爆裂的損失。
第三條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保險車輛的實際價值內協(xié)商確定。
第四條賠償處理
(一)全部損失,在保險金額內計算賠償;部分損失,在保險金額內按實際修理費用計算賠償。
(二)施救費用在保險金額內按實際支出計算賠償。
(三)每次賠償實行20%的免賠率。
自然損失險條款
第一條保險責任
(一)因保險車輛電器、線路、供油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或所載貨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燒造成本車的損失;
(二)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車輛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
第二條責任免除
(一)自燃僅造成電器、線路、供油系統(tǒng)的損失;
(二)所載貨物自身的損失。
第三條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保險車輛的實際價值內協(xié)商確定。
第四條賠償處理
(一)全部損失,在保險金額內計算賠償;部分損失,在保險金額內按實際修理費用計算賠償。
(二)施救費用在保險金額內按實際支出計算賠償。
(三)每次賠償實行20%的免賠率。
車身劃痕損失險條款
第一條適用范圍
適用于已投保車輛損失保險的家庭自用或非營業(yè)用、使用年限在3年以內、9座以下的客車。
第二條保險責任
無明顯碰撞痕跡的車身劃痕損失,保險人負責賠償。
第三條責任免除
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駕駛人員及其家庭成員的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為_________元。
第五條賠償處理
在保險金額內按實際修理費用計算賠償。
在保險期限內,賠款金額累計達到保險金額,本附加險保險責任終止。
車輛停駛損失險條款
第一條保險責任
因發(fā)生車輛損失保險的保險事故,致使保險車輛停駛,保險人在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責任免除
(一)被保險人或駕駛人員未及時將保險車輛送修或拖延修理時間造成的損失;
(二)因修理質量不合格,返修造成的損失。
第三條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按照投保時約定的日賠償金額乘以約定的賠償天數(shù)確定;約定的日賠償金額最高為300元,約定的賠償天數(shù)最長為60天。
第四條賠償處理
全車損失,按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計算賠償;部分損失,在保險金額內按約定的日賠償金額乘以從送修之日起至修復之日止的實際天數(shù)計算賠償,實際天數(shù)超過雙方約定修理天數(shù)的,以雙方約定的修理天數(shù)為準。
在保險期限內,賠款金額累計達到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本附加險保險責任終止。
車上人員責任險條款
第一條保險責任
發(fā)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險車輛上人員的人身傷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負責賠償。
第二條責任免除
(一)違章搭乘人員的人身傷亡;
(二)車上人員因疾病、分娩、自殘、毆斗、自殺、犯罪行為造成的自身傷亡或在車下時遭受的人身傷亡。
第三條責任限額
車上人員每人責任限額和投保座位數(shù)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協(xié)商確定。投保座位數(shù)以保險車輛的核定載客數(shù)為限。
第四條賠償處理
車上人員的人身傷亡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guī)定的賠償范圍、項目和標準以及保險合同的約定賠償,每人賠償金額不超過保險單載明的每人責任限額,賠償人數(shù)以投保座位數(shù)為限。
車上貨物責任險條款
第一條保險責任
發(fā)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險車輛所載貨物遭受直接損毀,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負責賠償。
第二條責任免除
(一)哄搶、自然損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爛、變質造成的貨物損失;
(二)違法、違章載運或因包裝不善造成的損失;
(三)車上人員攜帶的私人物品。
第三條責任限額
責任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協(xié)商確定。
第四條賠償處理
被保險人索賠時,應提供運單、起運地貨物價格證明等相關單據(jù)。保險人在責任限額內按起運地價格計算賠償。每次賠償實行20%的免賠率。
無過失責任險條款
第一條保險車輛與非機動車輛或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對方的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保險車輛方無過失,且被保險人拒絕賭償未果,對被保險人已經支付給對方而無法追回的費用,保險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和出險當?shù)氐牡缆方煌ㄊ鹿侍幚硪?guī)定標準,在責任限額內計算賠償。每次賠償實行20%的免賠率。
第二條責任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5萬元以內協(xié)商確定。
不計免賠特約條款
第一條經特別約定,保險事故發(fā)生后,按對應的投保險種,應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的免賠金額,保險人負責賠償。
第二條下列應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的免賠金額,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車輛損失保險中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而確實無法找到第三方的;
(二)因違反安全裝載規(guī)定增加的;
(三)同一保險年度內多次出險,每次增加的;
(四)非約定駕駛人員使用保險車輛發(fā)生保險事故增加的;
(五)附加盜搶險或附加火災、爆炸、自燃損失險或附加自燃損失險中約定的。
救助特約條款
投保了車輛損失保險的車輛,可附加本特約條款。
第一條保險責任
保險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發(fā)生事故或故障,保險人給予下列賠償或救助:
(一)下列情況下,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車輛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部分,保險人負責賠償:
1.車輛損失保險中,因不足額保險而由被保險人自己承擔的施救費用;
2.根據(jù)車輛損失保險條款的約定,按駕駛人員在保險事故中所負責任比例應予免賠而由被保險人自己承擔的施救費用;
3.應由第三方承擔的施救費用,被保險人支付后又無法追回的。
(二)在約定的救助區(qū)域內,因保險車輛發(fā)生意外事故或故障致使保險車輛無法行駛,經被保險人申請,保險人提供下列救助:
1.拖車(將車輛拖至距出險地點最近的修理場所);
2.簡單故障現(xiàn)場急修;
3.保險車輛因缺油、缺電而無法行駛時,保險人提供送油(每次以10公升為限)、充電;
4.更換輪胎。
第二條責任免除
(一)因車輛損失保險條款責任免除中約定的情況造成的車輛救助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二)非保險人提供的救助所產生的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三)油料和更換的零配件、輪胎等成本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四)法律或國家有關部門規(guī)定不允許進入的區(qū)域,保險人不負責救助;
(五)其他不屬于本特約條款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第三條在保險期限內僅發(fā)生過本特約條款第一條(二)的賠款的,續(xù)保時,不影響本特約條款以外險種的無賠款保險費優(yōu)待。
有關非機動車車輛管理制度如何寫二
1.0目的及適用范圍
1.1.1為了規(guī)范非機動車輛(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停車秩序,為業(yè)主創(chuàng)造一個安全、整潔的車場環(huán)境,特制定本規(guī)定。
2.0非機動車(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停車場。
2.0.1禁止機動車輛和裝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車輛進入非機動車輛(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停車場,秩序維護人員有權檢查車輛及載貨物并有權拒絕違規(guī)車輛進場。
2.0.2非機動車輛(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停車場車輛按區(qū)域停放,嚴禁亂停亂放。
2.0.3非機動車輛(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停車場內保持清潔,不得亂丟雜物,外圍保潔人員定時保潔。
2.0.4所有人員應愛護車場內設備及設施,損壞須照價賠償。
2.0.5保持車場內清潔,任何人不得在車場內吸煙或投擲雜物。
2.1非機動車輛(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停車場管理。
2.1.1非機動車輛(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停車場設置在3號樓,5號樓前,對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停車位進行地面劃線標識;按照各類車型進行停放。
2.1.2非機動車輛車庫門常開,白天和夜間由巡視崗每小時進行巡視。
2.1.3電動車充電時間為:7:30---24:00,24:00在該時間以外巡視保安發(fā)現(xiàn)仍有充電車輛的,巡視保安要對此車輛充電器插頭拔掉,以免發(fā)生電路火災等不安全因素。
2.1.4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不停到車庫內的,發(fā)生丟失,由車主自己承擔責任。
2.2非機動車(自行車、電動車、摩托車)停車收費標準。
2.2.1非機動車(自行車每月收費15.00元、電動車每月收費40.00元)停車。
有關非機動車車輛管理制度如何寫三
盜搶險條款
第一條保險責任
(一)保險車輛被盜竊、搶劫、搶奪,經出險當?shù)乜h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立案證明,滿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車損失;
(二)保險車輛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后,受到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
(三)保險車輛在被搶劫、搶奪過程中,受到損壞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
第二條責任免除
(一)非全車遭盜竊,僅車上零部件或附屬設備被盜竊或損壞;
(二)保險車輛被詐騙、罰沒、扣押造成的損失;
(三)被保險人因民事、經濟糾紛而導致保險車輛被搶劫、搶奪;
(四)租賃車輛與承租人同時失蹤;
(五)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期間,保險車輛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六)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或違法行為造成的損失。
第三條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保險車輛的實際價值內協(xié)商確定。
第四條賠償處理
(一)被保險入知道保險車輛被盜竊、搶劫、搶奪后,應在24小時內向出險當?shù)毓残虃刹块T報案,并通知保險人。
(二)被保險人索賠時,須提供保險單、《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來歷憑證、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車輛購置附加費繳費證明)或免稅證明、車輛停駛手續(xù)以及出險當?shù)乜h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出具的盜搶立案證明。
(三)全車損失,在保險金額內計算賠償,并實行20%的免賠率。被保險人未能提供《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來歷憑證、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車輛購置附加費繳費證明)或免稅證明的,每缺少一項,增加1%的免賠率。部分損失,在保險金額內按實際修復費用計算賠償。
(四)被保險人索賠時,未能提供車輛停駛手續(xù)或出險當?shù)乜h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出具的盜搶立案證明,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五)保險人確認索賠單證齊全、有效后,被保險人簽具權益轉讓書,保險人賠付結案。
(六)保險車輛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后被找回的。
保險人尚未支付賠款的,車輛應歸還被保險人。
保險人已支付賠款的,車輛應歸還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應將賠款返還給保險人;被保險人不同意收回車輛,車輛的所有權歸保險人,被保險人應協(xié)助保險人辦理有關手續(xù)。
玻璃單獨破碎險條款
第一條保險責任
保險車輛風擋玻璃或車窗玻璃的單獨破碎,保險人負責賠償。
第二條投保方式
投保人與保險人可協(xié)商選擇按進口或國產玻璃投保;保險人根據(jù)協(xié)商選擇的投保方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條責任免除
安裝、維修車輛過程中造成的玻璃單獨破碎。
第四條其他
本附加險在保險期限內發(fā)生賠款,續(xù)保時,不影響除本附加險以外的其他險種的無賠款保險費優(yōu)待。
火災、爆炸、自燃損失險條款
第一條保險責任
(一)火災、爆炸、自燃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
(二)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車輛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
第二條責任免除
(一)自燃僅造成電器、線路、供油系統(tǒng)的損失;
(二)所載貨物自身的損失;
(三)輪胎爆裂的損失。
第三條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保險車輛的實際價值內協(xié)商確定。
第四條賠償處理
(一)全部損失,在保險金額內計算賠償;部分損失,在保險金額內按實際修理費用計算賠償。
(二)施救費用在保險金額內按實際支出計算賠償。
(三)每次賠償實行20%的免賠率。
自然損失險條款
第一條保險責任
(一)因保險車輛電器、線路、供油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或所載貨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燒造成本車的損失;
(二)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車輛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
第二條責任免除
(一)自燃僅造成電器、線路、供油系統(tǒng)的損失;
(二)所載貨物自身的損失。
第三條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保險車輛的實際價值內協(xié)商確定。
第四條賠償處理
(一)全部損失,在保險金額內計算賠償;部分損失,在保險金額內按實際修理費用計算賠償。
(二)施救費用在保險金額內按實際支出計算賠償。
(三)每次賠償實行20%的免賠率。
車身劃痕損失險條款
第一條適用范圍
適用于已投保車輛損失保險的家庭自用或非營業(yè)用、使用年限在3年以內、9座以下的客車。
第二條保險責任
無明顯碰撞痕跡的車身劃痕損失,保險人負責賠償。
第三條責任免除
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駕駛人員及其家庭成員的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為_________元。
第五條賠償處理
在保險金額內按實際修理費用計算賠償。
在保險期限內,賠款金額累計達到保險金額,本附加險保險責任終止。
車輛停駛損失險條款
第一條保險責任
因發(fā)生車輛損失保險的保險事故,致使保險車輛停駛,保險人在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責任免除
(一)被保險人或駕駛人員未及時將保險車輛送修或拖延修理時間造成的損失;
(二)因修理質量不合格,返修造成的損失。
第三條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按照投保時約定的日賠償金額乘以約定的賠償天數(shù)確定;約定的日賠償金額最高為300元,約定的賠償天數(shù)最長為60天。
第四條賠償處理
全車損失,按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計算賠償;部分損失,在保險金額內按約定的日賠償金額乘以從送修之日起至修復之日止的實際天數(shù)計算賠償,實際天數(shù)超過雙方約定修理天數(shù)的,以雙方約定的修理天數(shù)為準。
在保險期限內,賠款金額累計達到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本附加險保險責任終止。
車上人員責任險條款
第一條保險責任
發(fā)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險車輛上人員的人身傷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負責賠償。
第二條責任免除
(一)違章搭乘人員的人身傷亡;
(二)車上人員因疾病、分娩、自殘、毆斗、自殺、犯罪行為造成的自身傷亡或在車下時遭受的人身傷亡。
第三條責任限額
車上人員每人責任限額和投保座位數(shù)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協(xié)商確定。投保座位數(shù)以保險車輛的核定載客數(shù)為限。
第四條賠償處理
車上人員的人身傷亡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guī)定的賠償范圍、項目和標準以及保險合同的約定賠償,每人賠償金額不超過保險單載明的每人責任限額,賠償人數(shù)以投保座位數(shù)為限。
車上貨物責任險條款
第一條保險責任
發(fā)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險車輛所載貨物遭受直接損毀,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負責賠償。
第二條責任免除
(一)哄搶、自然損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爛、變質造成的貨物損失;
(二)違法、違章載運或因包裝不善造成的損失;
(三)車上人員攜帶的私人物品。
第三條責任限額
責任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協(xié)商確定。
第四條賠償處理
被保險人索賠時,應提供運單、起運地貨物價格證明等相關單據(jù)。保險人在責任限額內按起運地價格計算賠償。每次賠償實行20%的免賠率。
無過失責任險條款
第一條保險車輛與非機動車輛或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對方的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保險車輛方無過失,且被保險人拒絕賭償未果,對被保險人已經支付給對方而無法追回的費用,保險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和出險當?shù)氐牡缆方煌ㄊ鹿侍幚硪?guī)定標準,在責任限額內計算賠償。每次賠償實行20%的免賠率。
第二條責任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5萬元以內協(xié)商確定。
不計免賠特約條款
第一條經特別約定,保險事故發(fā)生后,按對應的投保險種,應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的免賠金額,保險人負責賠償。
第二條下列應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的免賠金額,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車輛損失保險中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而確實無法找到第三方的;
(二)因違反安全裝載規(guī)定增加的;
(三)同一保險年度內多次出險,每次增加的;
(四)非約定駕駛人員使用保險車輛發(fā)生保險事故增加的;
(五)附加盜搶險或附加火災、爆炸、自燃損失險或附加自燃損失險中約定的。
救助特約條款
投保了車輛損失保險的車輛,可附加本特約條款。
第一條保險責任
保險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發(fā)生事故或故障,保險人給予下列賠償或救助:
(一)下列情況下,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車輛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部分,保險人負責賠償:
1.車輛損失保險中,因不足額保險而由被保險人自己承擔的施救費用;
2.根據(jù)車輛損失保險條款的約定,按駕駛人員在保險事故中所負責任比例應予免賠而由被保險人自己承擔的施救費用;
3.應由第三方承擔的施救費用,被保險人支付后又無法追回的。
(二)在約定的救助區(qū)域內,因保險車輛發(fā)生意外事故或故障致使保險車輛無法行駛,經被保險人申請,保險人提供下列救助:
1.拖車(將車輛拖至距出險地點最近的修理場所);
2.簡單故障現(xiàn)場急修;
3.保險車輛因缺油、缺電而無法行駛時,保險人提供送油(每次以10公升為限)、充電;
4.更換輪胎。
第二條責任免除
(一)因車輛損失保險條款責任免除中約定的情況造成的車輛救助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二)非保險人提供的救助所產生的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三)油料和更換的零配件、輪胎等成本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四)法律或國家有關部門規(guī)定不允許進入的區(qū)域,保險人不負責救助;
(五)其他不屬于本特約條款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第三條在保險期限內僅發(fā)生過本特約條款第一條(二)的賠款的,續(xù)保時,不影響本特約條款以外險種的無賠款保險費優(yōu)待。
有關非機動車車輛管理制度如何寫四
甲方:(施工單位)
乙方:(施工人員)
簽約地點:__________
一 通用部分:
為規(guī)范建設項目hse管理的運作,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安全方面的具體責任,經過平等協(xié)商達成以下協(xié)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責任:
1.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必要的培訓和審查,確認符合《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定》第93條所列條件;
2.開工前,甲方本工序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應對乙方對進行全面安全技術交底;對特殊作業(yè)、危險作業(yè)的施工項目,必須對乙方開工作前的安全措施進行檢查,并在施工時派人監(jiān)督實施;
3.根據(jù)工作實際情況給予乙方其它必要的協(xié)助;
4.甲方須為乙方購買工傷保險,有關的費用已包含在工程款項中;
5.甲方須為乙方提供必備的ppe(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二) 乙方的責任:
1.確保提供給甲方的資料(上崗資質證書、施工簡歷、近2個月內的安全施工記錄資料等)真實無誤;
2.按甲方管理制度要求辦理必須的施工許可審批手續(xù);
3.每天檢查施工所用的一切施工機械、工器具以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并確認上述工器具在有效的檢驗周期內已檢驗合格,并滿足施工要求;
4.施工前對所有工序都已經接受過相應的安全教育,并經甲方提供的考試合格 (考試試卷保留一年以上,以備查閱);
5.本人的身體狀況符合施工要求;
6.開工前,施工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措施得到甲方hse管理人員審核同意才可開工,并取得本專業(yè)負責人同意后,方可開工;
7.開工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已批準的施工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措施;
8.進入電力生產區(qū)域和廠區(qū),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標準和甲方所有的安全文明生產規(guī)程、制度和標準;
9.自覺接受和遵守以下的作業(yè)安全守則(即第二部分:起重作業(yè)hse要求和第三部分:起重作業(yè)危險源及其控制);
10.發(fā)生事故時,有義務協(xié)助搶救傷員、作好事故現(xiàn)場保護工作并向甲方的相關部門匯報。
11. 乙方在甲方所提供的本工種安全作業(yè)的條件不滿足時有權拒絕開工。
12. 乙方有權獲得相應工種所必須的ppe(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三) 凡因為乙方的責任而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事故,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四) 乙方有違章施工或違反甲方現(xiàn)場的安全健康環(huán)境管理方面的規(guī)程、制度、標準時,甲方有權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乙方應主動接受處罰,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甲方財務部門交納罰款,否則甲方有權在該項目的工資款中予以扣除。對于不服從甲方hse等有關部門管理的乙方或嚴重違章作業(yè)、野蠻施工,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責令乙方限期退出現(xiàn)場并不得重新錄用,期間所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五)甲方根據(jù)國電公司發(fā)布的《電業(yè)生產事故調查規(guī)程》進行事故和異常的調查,乙方不得拒絕或以種種理由設置障礙,其調查報告的內容,不作為處理和判斷民事責任和其他法律責任的依據(jù)。
(六) 本協(xié)議僅對施工安全健康環(huán)境責任問題進行界定,有關工程質量、施工時間及其款項等系列問題由雙方另行協(xié)商確定。
(七) 協(xié)議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 本協(xié)議一式三份,甲方執(zhí)有壹份,監(jiān)理執(zhí)有壹份,乙方執(zhí)有壹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協(xié)議生效,履行期滿即告終止,但有效期可追溯至 年 月 日起。
二 機動車司機作業(yè)危險源及其控制(紅色代表危險源,黑色代表控制措施)
1 規(guī)定
1. 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
2. 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駕駛證.
3. 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行駛.
4. 不準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符合的車輛.
5. 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
6. 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7. 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不準行車.
8. 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
9. 不準在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或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2 不下確載物
1. 不準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載重量。
2. 載物長度未超出車廂后欄板時,不準將欄板平放或放下,超出時貨物欄板不準遮擋號牌、轉向燈、制動燈、尾燈。
3 不正確載人
1. 不準超過行駛證上核定載人數(shù)。
2. 載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貨物上不準乘人。
3. 機動車除駕駛室得車廂外,其他部位都不準乘人。
4 遇到限速行駛情況不限速
1. 通過胡同、鐵路道口、急轉彎、窄路、窄橋陽隧道時。
2. 掉頭、轉彎、下陡坡時。
3. 遇風、雨雪、霧天能見度在世界范圍內30m以內時;
4. 在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
5. 喇叭、刮水器發(fā)生故障時;
6. 牽引發(fā)生故障的機動車時;
7. 進出非機動車道時;凡遇上述情形時,最高時速不準超過20km/h.
5 夜間行駛時不正確使用燈光
1.機動車在夜間路燈照明良好或遇陰暗天氣視線清時,須開防眩目近光燈﹑示寬燈和尾燈.
2.夜間沒有路燈或路燈照明不良的.,須將近光燈改用遠光燈。
3.同向行駛的后車不準使用遠光燈.
4 霧天須開防霧燈.
6 車輛不正確過人行橫道
1.車輛行經人行橫道,遇有交通信號放行行人通過時,必須停車或減速讓行.
2.通過沒有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時,須注意避讓來往行人。
7 車輛不正確通過鐵路道
1. 遇有示意停止行進的信號時,必須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應停在距最外股鐵軌5m以外。
2. 通過無人看守的道口時,須停車嘹望,確認安全后方可通過.
3. 遇有道口信號兩個紅燈交替閃爍或紅燈亮時,不準通過;白燈亮時方準許通過.
8 不正確超車
1. 超車前,須開左轉向燈﹑鳴喇叭.確認安全后從被超車左邊超越,在同被超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后,開右轉向燈馳回原車道。
2. 被超車示意左轉彎﹑掉頭時不準超車。
3. 在超車過程中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時不準超車。
4. 不準超越正在超車的車輛.
5. 行經交叉路口,人行橫道、漫水路、漫水橋或遇有限速規(guī)定的情形,不準超車。
9 不正確倒車過人行橫道
1. 車輛倒車時,須察明車后情況,確認安全后方準倒車。
2. 鐵路道口、交叉路口、單行路、彎路、窄路、橋梁陡坡、隧道和交通忙路段不準倒車。
10 臨時停車不正確
1. 按順行方向靠道路右邊停留,駕駛員不準離開車輛,妨礙交通時須迅速駛離。
2. 車輛沒有停穩(wěn)前,不準開車門和上下人開車門時不準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3. 在設有人行道護欄(綠籬)的路段,人行橫道施工地段障礙物對面不準停車。
4. 交叉路口、鐵路道口、彎路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面結合20m以內路段,不準停車。
5. 車輛在夜間,或遇風雨、雪、霧天時,須開示寬燈、尾燈。
甲方代表: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 (指模)
見證單位:
監(jiān)理代表:
監(jiān)理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有關非機動車車輛管理制度如何寫五
根據(jù)小區(qū)實際情況,為充分滿足小區(qū)內無自行車庫業(yè)主的需求,切實做到公平、公正的合理使用,保證車庫通道的暢通,特制定以下辦法:
1、共用自行車庫僅提供給本單元無自行車庫的住戶使用。有需求者請帶好相關證件到物業(yè)登記,各業(yè)主必須將車輛有序停放,并做到人走門關;
2、共用自行車庫只供停放非機動車,禁止私自堆放任何其他物品;
3、嚴禁將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帶入車庫內,公共自行車庫要注意安全防火,任何人不得隨意動用消防器材。
4、應自覺愛護公共設施、設備,車庫內一切設施、用具不得任意損壞;
5、本車庫門鎖鑰匙由物業(yè)管理處統(tǒng)一配置,代收配置費每把5元;
6、車庫內禁止隨地吐痰、亂丟紙屑等雜物,自覺保持車庫內的衛(wèi)生整潔;
7、如需在車庫內充電,請到物業(yè)管理處前臺申請辦理借用手續(xù),由物業(yè)管理處負責安裝充電箱,每月收取30元使用費;
8、每個充電箱只能對1輛非機動車進行充電,發(fā)現(xiàn)違規(guī)情況物業(yè)管理人員有權制止,并對使用人追究超額用電費用每次5元;
9、車庫內請勿存放現(xiàn)金、貴重物品,使用人應妥善保管好個人物品,隨時鎖好車輛,如有遺失應立即報物業(yè)前臺備案,對車庫內丟失的財物,使用者自己負責,物業(yè)管理處概不負責賠償。
有關非機動車車輛管理制度如何寫六
甲方:(施工單位)
乙方:(施工人員)
簽約地點:
一 通用部分:
為規(guī)范建設項目hse管理的運作,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安全方面的具體責任,經過平等協(xié)商達成以下協(xié)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責任:
1.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必要的培訓和審查,確認符合《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定》第93條所列條件;
2.開工前,甲方本工序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應對乙方對進行全面安全技術交底;對特殊作業(yè)、危險作業(yè)的施工項目,必須對乙方開工作前的安全措施進行檢查,并在施工時派人監(jiān)督實施;
3.根據(jù)工作實際情況給予乙方其它必要的協(xié)助;
4.甲方須為乙方購買工傷保險,有關的費用已包含在工程款項中;
5.甲方須為乙方提供必備的ppe(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二) 乙方的責任:
1.確保提供給甲方的資料(上崗資質證書、施工簡歷、近2個月內的安全施工記錄資料等)真實無誤;
2.按甲方管理制度要求辦理必須的施工許可審批手續(xù);
3.每天檢查施工所用的一切施工機械、工器具以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并確認上述工器具在有效的檢驗周期內已檢驗合格,并滿足施工要求;
4.施工前對所有工序都已經接受過相應的安全教育,并經甲方提供的考試合格 (考試試卷保留一年以上,以備查閱);
5.本人的身體狀況符合施工要求;
6.開工前,施工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措施得到甲方hse管理人員審核同意才可開工,并取得本專業(yè)負責人同意后,方可開工;
7.開工過程中,嚴格執(zhí)行已批準的施工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措施;
8.進入電力生產區(qū)域和廠區(qū),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標準和甲方所有的安全文明生產規(guī)程、制度和標準;
9.自覺接受和遵守以下的作業(yè)安全守則(即第二部分:起重作業(yè)hse要求和第三部分:起重作業(yè)危險源及其控制);
10.發(fā)生事故時,有義務協(xié)助搶救傷員、作好事故現(xiàn)場保護工作并向甲方的相關部門匯報。
11. 乙方在甲方所提供的本工種安全作業(yè)的條件不滿足時有權拒絕開工。
12. 乙方有權獲得相應工種所必須的ppe(個人安全防護用品)。
(三) 凡因為乙方的責任而造成的人身傷亡、設備事故,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
(四) 乙方有違章施工或違反甲方現(xiàn)場的安全健康環(huán)境管理方面的規(guī)程、制度、標準時,甲方有權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罰。乙方應主動接受處罰,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甲方財務部門交納罰款,否則甲方有權在該項目的工資款中予以扣除。對于不服從甲方hse等有關部門管理的乙方或嚴重違章作業(yè)、野蠻施工,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責令乙方限期退出現(xiàn)場并不得重新錄用,期間所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五)甲方根據(jù)國電公司發(fā)布的《電業(yè)生產事故調查規(guī)程》進行事故和異常的調查,乙方不得拒絕或以種種理由設置障礙,其調查報告的內容,不作為處理和判斷民事責任和其他法律責任的依據(jù)。
(六) 本協(xié)議僅對施工安全健康環(huán)境責任問題進行界定,有關工程質量、施工時間及其款項等系列問題由雙方另行協(xié)商確定。
(七) 協(xié)議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八) 本協(xié)議一式三份,甲方執(zhí)有壹份,監(jiān)理執(zhí)有壹份,乙方執(zhí)有壹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協(xié)議生效,履行期滿即告終止,但有效期可追溯至200 年 月 日起。
二 機動車司機作業(yè)危險源及其控制(紅色代表危險源,黑色代表控制措施)
1 規(guī)定
1. 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和行駛證。
2. 不準轉借涂改或偽造駕駛證.
3. 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行駛.
4. 不準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符合的車輛.
5. 飲酒后不準駕駛車輛.
6. 在患有妨礙安全行車的疾病或過度疲勞時,不準駕駛車輛.
7. 車門車廂沒有關好時不準行車.
8. 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
9. 不準在駕駛車輛時吸煙、飲食、閑談或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2 不下確載物
1. 不準超過行駛證上核定的載重量。
2. 載物長度未超出車廂后欄板時,不準將欄板平放或放下,超出時貨物欄板不準遮擋號牌、轉向燈、制動燈、尾燈。
3 不正確載人
1. 不準超過行駛證上核定載人數(shù)。
2. 載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貨物上不準乘人。
3. 機動車除駕駛室得車廂外,其他部位都不準乘人。
4 遇到限速行駛情況不限速
1. 通過胡同、鐵路道口、急轉彎、窄路、窄橋陽隧道時。
2. 掉頭、轉彎、下陡坡時。
3. 遇風、雨雪、霧天能見度在世界范圍內30m以內時;
4. 在冰雪、泥濘的道路上行駛;
5. 喇叭、刮水器發(fā)生故障時;
6. 牽引發(fā)生故障的機動車時;
7. 進出非機動車道時;凡遇上述情形時,最高時速不準超過20km/h.
5 夜間行駛時不正確使用燈光
1.機動車在夜間路燈照明良好或遇陰暗天氣視線清時,須開防眩目近光燈﹑示寬燈和尾燈.
2.夜間沒有路燈或路燈照明不良的.,須將近光燈改用遠光燈。
3.同向行駛的后車不準使用遠光燈.
4 霧天須開防霧燈.
6 車輛不正確過人行橫道
1.車輛行經人行橫道,遇有交通信號放行行人通過時,必須停車或減速讓行.
2.通過沒有信號控制的人行橫道時,須注意避讓來往行人。
7 車輛不正確通過鐵路道
1. 遇有示意停止行進的信號時,必須依次停在停止線以外,沒有停止線的,應停在距最外股鐵軌5m以外。
2. 通過無人看守的道口時,須停車嘹望,確認安全后方可通過.
3. 遇有道口信號兩個紅燈交替閃爍或紅燈亮時,不準通過;白燈亮時方準許通過.
8 不正確超車
1. 超車前,須開左轉向燈﹑鳴喇叭.確認安全后從被超車左邊超越,在同被超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后,開右轉向燈馳回原車道。
2. 被超車示意左轉彎﹑掉頭時不準超車。
3. 在超車過程中與對面來車有會車可能時不準超車。
4. 不準超越正在超車的車輛.
5. 行經交叉路口,人行橫道、漫水路、漫水橋或遇有限速規(guī)定的情形,不準超車。
9 不正確倒車過人行橫道
1. 車輛倒車時,須察明車后情況,確認安全后方準倒車。
2. 鐵路道口、交叉路口、單行路、彎路、窄路、橋梁陡坡、隧道和交通忙路段不準倒車。
10 臨時停車不正確
1. 按順行方向靠道路右邊停留,駕駛員不準離開車輛,妨礙交通時須迅速駛離。
2. 車輛沒有停穩(wěn)前,不準開車門和上下人開車門時不準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
3. 在設有人行道護欄(綠籬)的路段,人行橫道施工地段障礙物對面不準停車。
4. 交叉路口、鐵路道口、彎路窄路、橋梁陡坡、隧道以及距離上述地點面結合20m以內路段,不準停車。
5. 車輛在夜間,或遇風雨、雪、霧天時,須開示寬燈、尾燈。
甲方代表: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 (指模)
見證單位:
監(jiān)理代表:
監(jiān)理蓋章:
有關非機動車車輛管理制度如何寫七
第一條為加強本小區(qū)非機動車管理,保護非機動車所有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區(qū)的公共秩序,根據(jù)本市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小區(qū)實際情況,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本小區(qū)區(qū)域內自行車、人力三輪車等非機動車停放管理工作。
第三條x部負責本小區(qū)非機動車公共停車場建設、管理工作,瑞達住宅小區(qū)非機動車輛停放場位于樓東北角。
第四條本小區(qū)非機動車輛向全體業(yè)主免費開放,無需業(yè)主繳納停放費用。
第五條在小區(qū)內嚴禁非機動車亂停亂放,業(yè)主需將非機動輛統(tǒng)一停放在小區(qū)建設的非機動車停放場,禁止停放在小區(qū)單元大廳、樓道、消防通道等位置。
第六條非機動車在小區(qū)內行駛需注意安全,騎車盡量避免走道路中央,靠邊行駛,避讓機動車輛,禁止騎飛車、自行車快滑或雙手撒把。
第七條非機動車輛放入非機動車停車場后要停放整齊,禁止亂擺亂放。
第八條閑雜人員不得在車庫內逗留和玩耍,非機動車輛如需長時間停放在車庫內請停放在車庫靠里面位置。第九條業(yè)主的非機動車停放在車庫后,請務必將車輛鎖好,不要將物品遺放在車簍和后備箱內,否則造成損失其責任自負。
第十條在停車場停放非機動車的,需接受物業(yè)管理工作人員的管理。文明行車、文明停車是個人修養(yǎng)、素質的再現(xiàn),也是社會文明進步的象征,在停放非機動車時考慮到其他車輛和行人的通行方便,不僅保證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也未和諧社區(qū)的建立貢獻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有關非機動車車輛管理制度如何寫八
為創(chuàng)建平安校園,營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環(huán)境,確保學校正常秩序,根據(jù)教育部和公安部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對校園內各種車輛的管理作出以下規(guī)定(20xx年3月31日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一、總則
所有車輛進入校園內,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聽從指揮、服從管理。
二、機動車的管理
校園道路以行人為主,機動車應主動避讓行人和非機動車。
(一)車輛出入
1.無牌無證的機動車嚴禁入校。
2.機動車(含摩托車)按指定的大門進出。特殊情況須經學校批準,方可出入。
3.本校機動車輛進出校門,盡量避開上學、課間、放學高峰時間。
4.凡來學校參加各種會議或活動的外單位車輛,由主管科室提前一天告知安全辦,安全辦通知門衛(wèi)放行,并按指定地點停放。
5.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搶險車等特種車輛進出校門時,門衛(wèi)應主動疏導通道,以確保通行。
6.其它各種機動車輛進出校門時,應主動接受門衛(wèi)的查詢,經被訪問者同意后登記放行,按指定的停車場停放。
7.車輛載物出門時,必須接受檢查,得到確認后放行。
8.原則上不是校園施工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
(二)車輛行駛
1.各種機動車進入校園后,禁止鳴笛,減速慢行,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不得超車。
2.嚴禁在校園內無證駕車、練車和試剎車。
3.基建、擴建、改建、裝修、維修等工程用車須經校長同意后方可進出校園,且在工程區(qū)域內和指定路線上行駛。
4.各種機動車輛不得在禁行區(qū)域內行駛。
(三)車輛停放
1.車輛應按指定地點或區(qū)域停放。(1)本校教職工車輛上下班時間嚴禁進入校園停放。(2)外來車輛停放地點為:南操場。
2.車輛停放時,須停放整齊,并拉剎、關電路、鎖門窗以確保安全。
3.外來車輛停放過夜須經批準,一律停放在南操場。
三、非機動車的管理
1.進出校門的非機動車必須證照齊全,手續(xù)完備。
2.進入校門時,須下車推行,校園內禁止騎車。
3.載物出門時經校警檢查后放行。
4.所有非機動車應在劃定的停車區(qū)域有序停放并上鎖,嚴禁亂停亂放。
四、管理辦法
1.進出校園的車輛,應自覺服從管理,凡違反有關規(guī)定或在校園內造成交通事故的,將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按交通法規(guī)有關條款處罰。本校教職工在校園內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的,除按交通法規(guī)有關條款處罰外,學校將給予行政處分。
2.機動車有下列違規(guī)情況之一的,送交相關部門處理。
(1)無證、無照機動車擅自入校的;
(2)未經門衛(wèi)人員同意擅自入校的;
(3)酒后駕駛機動車的;
(4)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的。
3.機動車有下列違規(guī)情況之一的,給予批評教育。
(1)不按規(guī)定位置停放的;
(2)在校園內練車、鳴笛、試剎車的;
(3)在校園內超速行駛及超車的;
(4)在禁行區(qū)域內行駛、停放的;
3.非機動車無證照的一律扣留,上交相關部門處理。
五、附則
1.本規(guī)定自20xx年3月1日起執(zhí)行,如與相關規(guī)章制度相沖突,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
2.本規(guī)定解釋權歸校委會。
教職工(車主)簽字:
有關非機動車車輛管理制度如何寫九
盜搶險條款
第一條保險責任
(一)保險車輛被盜竊、搶劫、搶奪,經出險當?shù)乜h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立案證明,滿60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車損失;
(二)保險車輛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后,受到損壞或車上零部件、附屬設備丟失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
(三)保險車輛在被搶劫、搶奪過程中,受到損壞需要修復的合理費用。
第二條責任免除
(一)非全車遭盜竊,僅車上零部件或附屬設備被盜竊或損壞;
(二)保險車輛被詐騙、罰沒、扣押造成的損失;
(三)被保險人因民事、經濟糾紛而導致保險車輛被搶劫、搶奪;
(四)租賃車輛與承租人同時失蹤;
(五)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期間,保險車輛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六)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被保險人允許的駕駛人員的故意行為或違法行為造成的損失。
第三條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保險車輛的實際價值內協(xié)商確定。
第四條賠償處理
(一)被保險入知道保險車輛被盜竊、搶劫、搶奪后,應在24小時內向出險當?shù)毓残虃刹块T報案,并通知保險人。
(二)被保險人索賠時,須提供保險單、《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來歷憑證、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車輛購置附加費繳費證明)或免稅證明、車輛停駛手續(xù)以及出險當?shù)乜h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出具的盜搶立案證明。
(三)全車損失,在保險金額內計算賠償,并實行20%的免賠率。被保險人未能提供《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來歷憑證、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車輛購置附加費繳費證明)或免稅證明的,每缺少一項,增加1%的免賠率。部分損失,在保險金額內按實際修復費用計算賠償。
(四)被保險人索賠時,未能提供車輛停駛手續(xù)或出險當?shù)乜h級以上公安刑偵部門出具的盜搶立案證明,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五)保險人確認索賠單證齊全、有效后,被保險人簽具權益轉讓書,保險人賠付結案。
(六)保險車輛全車被盜竊、搶劫、搶奪后被找回的。
保險人尚未支付賠款的,車輛應歸還被保險人。
保險人已支付賠款的,車輛應歸還被保險人,被保險人應將賠款返還給保險人;被保險人不同意收回車輛,車輛的所有權歸保險人,被保險人應協(xié)助保險人辦理有關手續(xù)。
玻璃單獨破碎險條款
第一條保險責任
保險車輛風擋玻璃或車窗玻璃的單獨破碎,保險人負責賠償。
第二條投保方式
投保人與保險人可協(xié)商選擇按進口或國產玻璃投保;保險人根據(jù)協(xié)商選擇的投保方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三條責任免除
安裝、維修車輛過程中造成的玻璃單獨破碎。
第四條其他
本附加險在保險期限內發(fā)生賠款,續(xù)保時,不影響除本附加險以外的其他險種的無賠款保險費優(yōu)待。
火災、爆炸、自燃損失險條款
第一條保險責任
(一)火災、爆炸、自燃造成保險車輛的損失;
(二)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車輛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
第二條責任免除
(一)自燃僅造成電器、線路、供油系統(tǒng)的損失;
(二)所載貨物自身的損失;
(三)輪胎爆裂的損失。
第三條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保險車輛的實際價值內協(xié)商確定。
第四條賠償處理
(一)全部損失,在保險金額內計算賠償;部分損失,在保險金額內按實際修理費用計算賠償。
(二)施救費用在保險金額內按實際支出計算賠償。
(三)每次賠償實行20%的免賠率。
自然損失險條款
第一條保險責任
(一)因保險車輛電器、線路、供油系統(tǒng)發(fā)生故障或所載貨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燒造成本車的損失;
(二)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車輛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
第二條責任免除
(一)自燃僅造成電器、線路、供油系統(tǒng)的損失;
(二)所載貨物自身的損失。
第三條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保險車輛的實際價值內協(xié)商確定。
第四條賠償處理
(一)全部損失,在保險金額內計算賠償;部分損失,在保險金額內按實際修理費用計算賠償。
(二)施救費用在保險金額內按實際支出計算賠償。
(三)每次賠償實行20%的免賠率。
車身劃痕損失險條款
第一條適用范圍
適用于已投保車輛損失保險的家庭自用或非營業(yè)用、使用年限在3年以內、9座以下的客車。
第二條保險責任
無明顯碰撞痕跡的車身劃痕損失,保險人負責賠償。
第三條責任免除
被保險人及其家庭成員、駕駛人員及其家庭成員的故意行為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為_________元。
第五條賠償處理
在保險金額內按實際修理費用計算賠償。
在保險期限內,賠款金額累計達到保險金額,本附加險保險責任終止。
車輛停駛損失險條款
第一條保險責任
因發(fā)生車輛損失保險的保險事故,致使保險車輛停駛,保險人在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責任免除
(一)被保險人或駕駛人員未及時將保險車輛送修或拖延修理時間造成的損失;
(二)因修理質量不合格,返修造成的損失。
第三條保險金額
保險金額按照投保時約定的日賠償金額乘以約定的賠償天數(shù)確定;約定的日賠償金額最高為300元,約定的賠償天數(shù)最長為60天。
第四條賠償處理
全車損失,按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計算賠償;部分損失,在保險金額內按約定的日賠償金額乘以從送修之日起至修復之日止的實際天數(shù)計算賠償,實際天數(shù)超過雙方約定修理天數(shù)的,以雙方約定的修理天數(shù)為準。
在保險期限內,賠款金額累計達到保險單載明的保險金額,本附加險保險責任終止。
車上人員責任險條款
第一條保險責任
發(fā)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險車輛上人員的人身傷亡,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負責賠償。
第二條責任免除
(一)違章搭乘人員的人身傷亡;
(二)車上人員因疾病、分娩、自殘、毆斗、自殺、犯罪行為造成的自身傷亡或在車下時遭受的人身傷亡。
第三條責任限額
車上人員每人責任限額和投保座位數(shù)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協(xié)商確定。投保座位數(shù)以保險車輛的核定載客數(shù)為限。
第四條賠償處理
車上人員的人身傷亡按《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規(guī)定的賠償范圍、項目和標準以及保險合同的約定賠償,每人賠償金額不超過保險單載明的每人責任限額,賠償人數(shù)以投保座位數(shù)為限。
車上貨物責任險條款
第一條保險責任
發(fā)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險車輛所載貨物遭受直接損毀,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保險人負責賠償。
第二條責任免除
(一)哄搶、自然損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爛、變質造成的貨物損失;
(二)違法、違章載運或因包裝不善造成的損失;
(三)車上人員攜帶的私人物品。
第三條責任限額
責任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投保時協(xié)商確定。
第四條賠償處理
被保險人索賠時,應提供運單、起運地貨物價格證明等相關單據(jù)。保險人在責任限額內按起運地價格計算賠償。每次賠償實行20%的免賠率。
無過失責任險條款
第一條保險車輛與非機動車輛或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對方的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保險車輛方無過失,且被保險人拒絕賭償未果,對被保險人已經支付給對方而無法追回的費用,保險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和出險當?shù)氐牡缆方煌ㄊ鹿侍幚硪?guī)定標準,在責任限額內計算賠償。每次賠償實行20%的免賠率。
第二條責任限額由投保人和保險人在5萬元以內協(xié)商確定。
不計免賠特約條款
第一條經特別約定,保險事故發(fā)生后,按對應的投保險種,應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的免賠金額,保險人負責賠償。
第二條下列應由被保險人自行承擔的免賠金額,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一)車輛損失保險中應當由第三方負責賠償而確實無法找到第三方的;
(二)因違反安全裝載規(guī)定增加的;
(三)同一保險年度內多次出險,每次增加的;
(四)非約定駕駛人員使用保險車輛發(fā)生保險事故增加的;
(五)附加盜搶險或附加火災、爆炸、自燃損失險或附加自燃損失險中約定的。
救助特約條款
投保了車輛損失保險的車輛,可附加本特約條款。
第一條保險責任
保險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發(fā)生事故或故障,保險人給予下列賠償或救助:
(一)下列情況下,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車輛的損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費用,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部分,保險人負責賠償:
1.車輛損失保險中,因不足額保險而由被保險人自己承擔的施救費用;
2.根據(jù)車輛損失保險條款的約定,按駕駛人員在保險事故中所負責任比例應予免賠而由被保險人自己承擔的施救費用;
3.應由第三方承擔的施救費用,被保險人支付后又無法追回的。
(二)在約定的救助區(qū)域內,因保險車輛發(fā)生意外事故或故障致使保險車輛無法行駛,經被保險人申請,保險人提供下列救助:
1.拖車(將車輛拖至距出險地點最近的修理場所);
2.簡單故障現(xiàn)場急修;
3.保險車輛因缺油、缺電而無法行駛時,保險人提供送油(每次以10公升為限)、充電;
4.更換輪胎。
第二條責任免除
(一)因車輛損失保險條款責任免除中約定的情況造成的車輛救助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二)非保險人提供的救助所產生的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三)油料和更換的零配件、輪胎等成本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四)法律或國家有關部門規(guī)定不允許進入的區(qū)域,保險人不負責救助;
(五)其他不屬于本特約條款責任范圍內的損失和費用,保險人不負責賠償。
第三條在保險期限內僅發(fā)生過本特約條款第一條(二)的賠款的,續(xù)保時,不影響本特約條款以外險種的無賠款保險費優(yōu)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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