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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銀行代理付款協(xié)議書范本(3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01-16 17:13:12 頁碼:14
取消銀行代理付款協(xié)議書范本(3篇)
2023-01-16 17:13:12    小編:ZTFB

每個人都曾試圖在平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寫一篇文章。寫作是培養(yǎng)人的觀察、聯(lián)想、想象、思維和記憶的重要手段。大家想知道怎么樣才能寫一篇比較優(yōu)質的范文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優(yōu)秀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取消銀行代理付款協(xié)議書范本一

代理方(乙方):

一、總則

(一)為了規(guī)范國家開發(fā)銀行(下稱甲方)和中國工商銀行(下稱乙方)的委托代理行為,提高委托代理業(yè)務質量,更好地為國家重點建設服務,經雙方協(xié)商制定本協(xié)議。

(二)甲、乙雙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應遵守國家的有關金融法律、法規(guī),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則。

(三)對于涉及兩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應由兩行協(xié)商或聯(lián)合發(fā)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業(yè)務范圍

(一)監(jiān)督甲方委托項目借款合同(或臨時借款協(xié)議)的執(zhí)行。

(二)監(jiān)督甲方貸款資金的使用。

(三)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結算和會計核算。

(四)協(xié)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辦理甲乙雙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業(yè)務。

三、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貸款計劃、借款合同副本及有關資料。

(二)在借款合同、貸款計劃、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等情況發(fā)生變化時,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確乙方經辦行代表甲方對借款人實施監(jiān)督管理的責任、權力以及借款人應向乙方提供的資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業(yè)務手續(xù)費。

(五)對乙方代理業(yè)務情況進行檢查、監(jiān)督、考核。

四、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一)根據(jù)代理業(yè)務需要,確定相應的機構和人員負責代理業(yè)務。

(二)辦理甲方貸款資金的結算和核算業(yè)務。

(三)對代理貸款實施全過程的監(jiān)督管理。

(四)協(xié)助甲方做好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關代理業(yè)務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業(yè)務手續(xù)費。

五、貸款發(fā)放

(一)甲方為借款人開立貸款賬戶、存款賬戶,發(fā)放貸款。

(二)甲方應將年度貸款計劃、分批下達的貸款指標等文件和資料及時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級分行和乙方經辦行。

(三)甲方將貸款資金直接匯入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開立的專項存款戶。乙方經辦行應在收到資金的當日按“代理貸款業(yè)務核算辦法”進行賬務處理。

六、貸款管理

(一)乙方經辦行根據(jù)甲方的書面委托參與貸款項目的下列工作: 1.項目主體工程的設計、施工和設備采購的招標;

2.項目概算調整的審查;

3.項目工程造價的編審;

4.項目竣工驗收和決算的編審;

5.書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為便于乙方經辦行對甲方委托貸款和貸款項目進行有效的監(jiān)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時向乙方經辦行提供以下有關資料:

1.已批準的項目建議書、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初步設計文件及施工圖預算;

2.年度工程建設進度計劃;

3.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其中大中型項目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須經甲方認可;

4.設備材料采購合同副本;

5.有關統(tǒng)計和會計報表。

(三)乙方經辦行根據(jù)借款合同和有權部門批準的項目初步設計、年度資金配置計劃、年度貸款資金使用計劃、有關商務合同和建設進度加強對貸款使用的監(jiān)督管理。

當以下情況發(fā)生時,乙方經辦行有權采取停止借款人貸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報上級行和甲方:

1.超計劃、超標準、挪用貸款等;

2.借款人名稱或其法定代表人變更,以及借款人體制發(fā)生重大變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經辦行的除外)。

(四)對于有多項建設資金來源的項目,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落實資金來源,促使其他資金與甲方貸款資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對代理的大中型項目要按月向甲方報送“代理國家開發(fā)銀行貸款項目統(tǒng)計報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項目的統(tǒng)計報表由借款人向甲方報送,乙方經辦行協(xié)助甲方催報和審核。

(六)乙方經辦行應建立健全建設項目檔案,設立項目管理臺賬,系統(tǒng)完整地反映項目建設和生產情況。

(七)乙方經辦行在其代理項目建成投產后,根據(jù)甲方的書面委托協(xié)助甲方做好項目的后評價工作。

(八)項目建成投產后,在借款人尚未還清甲方貸款本息前,乙方經辦行應掌握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的能力,及時向甲方反映情況并采取相應措施。積極跟蹤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督促借款人組織資金按時歸還甲方貸款本息。

七、貸款回收

(一)乙方應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約定的措施加強代理貸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經辦行應督促借款人籌措還款資金,并于貸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國家開發(fā)銀行到期還款資金落實情況表”(附表四)報甲方信貸局。對借款人還款確有困難的,乙方經辦行應將情況書面反饋甲方信貸局。

(三)乙方經辦行應按照借款合同按時計收甲方貸款本息,對甲方到期貸款本息,有權按甲方與借款人的合同約定從借款人的賬戶中劃收,并于當日上劃甲方(特殊情況不超過次日)。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經辦行不得從甲方匯給借款人的貸款資金和借款人歸還甲方的資金中扣收其自營貸款本息。

八、會計核算

(一)甲方對貸款負責會計核算。乙方經辦行為滿足監(jiān)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設立相應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二)貸款利息實行“算頭不算尾”的方法,即貸款發(fā)放日為貸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經辦行(或甲方)還款的日期為貸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經辦行表外會計科目與項目管理臺賬的相應數(shù)據(jù)要銜接一致,并按規(guī)定向甲方反饋有關信息,做好與甲方的對賬工作。

(四)甲方發(fā)放貸款和直接收息后應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乙方經辦行,乙方經辦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應與當日將有關會計信息傳送給甲方。

(五)甲方需傳遞給借款人的信息或會計憑證由乙方經辦行負責辦理轉知手續(xù)。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貸款業(yè)務的核算辦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經甲方同意后執(zhí)行。

九、代理業(yè)務報告

(一)乙方經辦行對代理貸款項目實行季度工作報告制度。從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時起至借款人還清貸款本息時止,每季終了后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的“項目專戶報告”。

內容:

1.建設期。主要包括項目建設進度、資金總體到位和需求、投資計劃完成情況、償還利息情況和存在的問題及建議等。

2.生產期。主要包括主營業(yè)務的生產銷售、成本利潤、償還貸款本息的情況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終了20日內向甲方相關信貸局報送上季度代理國家開發(fā)銀行貸款本息回收情況。

內容包括:代理貸款本息回收的情況、措施及建議。

(三)乙方總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報送上年度的《代理業(yè)務情況總結》。

內容包括:代理業(yè)務基本情況、委托代理協(xié)議書的執(zhí)行情況、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十、代理業(yè)務手續(xù)費

(一)本協(xié)議生效后發(fā)放的人民幣貸款,代理業(yè)務手續(xù)費原則上按下列公式計算:

代理業(yè)務手續(xù)費=本年代理貸款發(fā)放額×0.5‰+回收貸款本息額×1.5‰

外匯貸款項目代理業(yè)務手續(xù)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xié)商。

代理貸款發(fā)放額和回收貸款本息額以甲方記賬日期為準。

(二)本協(xié)議生效前發(fā)放的貸款,本息回收時不再支付手續(xù)費。

(三)代理業(yè)務手續(xù)費采取按年計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預付,次年決算后清算。

(四)甲方將代理業(yè)務手續(xù)費支付給乙方總行,由乙方總行負責向所屬代理經辦行撥付。

十一、委托代理業(yè)務考核

(一)甲方應對乙方及乙方經辦行代理業(yè)務管理、貸款本息回收上劃等情況進行檢查、監(jiān)督、考核,每年要將考核結果通報乙方。

(二)乙方應將代理業(yè)務管理作為其本行責任目標重要內容之一,納入統(tǒng)一考核范圍,進行嚴格的內部考核。

十二、違約責任

(一)甲方未按本協(xié)議的約定及時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項,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業(yè)務手續(xù)費,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三)乙方經辦行在收到借款人歸還甲方貸款本息的當日(遇特殊情況不得超過次日)未上劃甲方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向甲方支付滯納金。

(四)乙方及乙方經辦行違反本協(xié)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除甲方將視情況扣減代理業(yè)務手續(xù)費直至取消其代理資格而外,乙方還應彌補甲方的損失。

十三、附則

(一)在遵守本協(xié)議的原則下,由甲方信貸局與乙方省級分行簽訂項目委托代理協(xié)議書,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的項目也可由雙方總行簽訂。項目委代協(xié)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項目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二)本協(xié)議自1998年1月1日起執(zhí)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項目的債權債務清理完畢終止。

(三)自本協(xié)議生效起原協(xié)議同時廢止。

(四)在本協(xié)議履行過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調整而影響本協(xié)議履行時,須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訂立書面修改協(xié)議。協(xié)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取消銀行代理付款協(xié)議書范本二

這個暑假,我來到中國工商銀行支行進行階段實習。中國工商銀行支行是一個以房產貸款、個人貸款辦理為特色的一個支行,存款規(guī)模達17個億,各項貸款達14個億,主要辦理各項人民幣、外幣的存、貸、匯款業(yè)務,同時辦理各種代理保險業(yè)務等。該支行在銀行改革的大背景下,進行各項業(yè)務,特別是信貸業(yè)務的創(chuàng)新,連續(xù)3年盈利居全市首位。

選擇銀行的原因是因為一直以來銀行是各行各業(yè)資金的交匯點,加上體制的關系,人們更愿意把商業(yè)銀行看作是一個“國家機構”,而忽視了商業(yè)銀行應該是作為一個法人主體、作為以盈利為主要目的的企業(yè)。對于銀行的盈利的討論很大程度上和銀行的存款額相掛鉤,某些地區(qū)用存款額的多少來考察銀行經營的成功性,而至關重要的信貸盈利卻被丟在一邊,產生了大量的壞帳。

入世之后,中國的金融行業(yè)必將接受來自世界金融業(yè)的強烈沖擊,如果四大國有銀行和各地區(qū)商業(yè)銀行繼續(xù)采用原先的政策,將使中國銀行業(yè)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中央在看到這一情況后,國務院決定對四大國有銀行進行股份制改制,今年7月15號,中國工商銀行宣布,在國務院決定對工商銀行實施股份制改革后的70天時間里,工商銀行已較好地完成了財務重組的各項任務。財務重組完成后,工商銀行的財務和資產質量指針已經達到了健康銀行的標準。截至6月底,工商銀行資本總額達到2806億元,充足率為9.12%,其中核心資本達到2525億元,充足率為8.07%;境內外機構不良資產率降至2.72%,不良貸款率降至4.58%,分別較年初下降11.51個百分點和14.42個百分點;按撥備余額與應計撥備算,撥備覆蓋率達到了100%。這也就意味著,工行將告別以存款額為業(yè)績的歷史,更加大信貸等盈利性業(yè)務在工行的營業(yè)范圍和營業(yè)比重。

我的目的就是用會計知識了解和分析除了存款外,其它盈利性業(yè)務在工行的經營情況,并在此過程中,提高自己會計實踐能力。很有幸,在工行能夠進入信貸部,因為信貸部作為盈利性業(yè)務的代表,基本上就是整個盈利性業(yè)務的一個全面反映。能使我能夠比較全面了解贏利性業(yè)務。

銀行信貸以新頒布實施的《貸款通則》為準則。以銀行存款收入作為銀行融資的主要途徑,在銀行存款保證的基礎上,利用種種業(yè)務把存款資金進行再投資,實現(xiàn)銀行的利潤增長,把營業(yè)利潤作為銀行資金增長的重要手段。以國家基準利率為基準,根據(jù)銀行和市場的實際情況,上浮貸款利率或下降貸款利率以獲得最大利潤總值。

在實習期間,主要學習了個人住房貸款和個人消費貸款的具體操作業(yè)務,在學習過程中我也對個人住房貸款和個人消費貸款這兩項貸款業(yè)務進行了會計分析,希望用會計方法得到這兩項業(yè)務的盈利情況。這兩項業(yè)務是將國家規(guī)定的基準利率下調10%,以4.32%4.59%的利率范圍進行業(yè)務開展。因為這兩項業(yè)務的信貸風險是所有信貸業(yè)務中最低的,所以用較低的利率水平以吸引更多的貸款業(yè)務,實現(xiàn)創(chuàng)利。再從具體操作方式上看,在利率下調基礎上,銀行通過貸款中特定的條例,和保險公司合作,對所貸資金進行投保,這樣既保證了所貸資金的安全性,又在和保險公司合作中得到利潤,作為純粹企業(yè)意義上來說是很好的盈利方式。當然,在具體規(guī)則的制定上,都是有利于銀行利潤的增長,并對個人住房貸款和個人消費貸款還分別做了關于實際貸款金額、最高貸款金額、首付金額、貸款年限、抵押資產內容、抵押方式、資產評估等方面不同的要求。這些要求又為貸款提供了安全性保障,使銀行的壞帳率達到最小。

由統(tǒng)計可以看出,去年信貸部門的住房貸款為67281萬元,今年到本月為止為71385萬元,增加了4104萬元,半年增長率為5.7%,這是整體的統(tǒng)計數(shù)額情況。在實習期間,由憑證統(tǒng)計出(截至日期為8月24號):累計逾期本金金額為561902.39元;累計表內欠息(既由本金產生的利息);累計表外利息(復利計算)為12802.76元。由此三項產生的數(shù)額為721577.45元。從會計角度可以把這721577.45元看作是本期的支出,由增加的4104萬元貸款額產生的利潤為1883736元。凈利潤為1162158.55元。從這個數(shù)字上看銀行的住房信貸這一塊是盈利的。

再有是個人綜合消費貸款,上年為755萬元,今年8月份為止是1423萬,增長了668萬。個人綜合信貸業(yè)務由于銀行風險遠遠大于住房貸款,所以相對的涉及金額也相繼較少,這也有利于控制銀行貸款風險。

由上述數(shù)字可以看出,個人信貸業(yè)務,銀行風險還是比較小的,利潤的多少,僅僅取決于貸款數(shù)額的多少。只要根據(jù)市場特點制定相對應較低的利率水平,銀行是可以從個人信貸上取得固定利潤的,這兩項貸款業(yè)務是可以實現(xiàn)資產增值的。

再由銀行對企業(yè)的信貸業(yè)務來看。企業(yè)貸款最為高風險業(yè)務,銀行產生壞帳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為企業(yè)貸款。由于經營時間長的原因,工商銀行一度成為壞帳大戶。對于一個盈利性企業(yè)來說,壞帳不可避免,如何降低壞帳發(fā)生率才是應該密切關注的。在實習期間,我看到,信貸部從上至下每一個員工,對于企業(yè)貸款都保持著警惕的態(tài)度,在接到企業(yè)貸款時,都會從基礎進行清查,一旦發(fā)現(xiàn)不利因素,便立即停止貸款審查,取消貸款資格。從手續(xù)上使企業(yè)貸款不再暢通無阻。具體審查時,銀行對貸款企業(yè)要進行資產評估,涉及到總資產、總負債、資產負債率等各項考察項目。以某事業(yè)公司(實習期間有幸學習到對該公司進行資產審查。該公司貸款200萬。主要從事:服裝、鞋帽、餐飲、住宿、網(wǎng)吧)為例,銀行對該企業(yè)的總資產(3599萬)、總負債(1912萬)、流動資產(677萬)、流動負債(1910萬)、存貨(263萬)、所有者權益(1688萬)、資產負債率(53.12%)、流動比率(677萬/1910萬=35%)、貨幣資金(290萬)、應收賬款(95萬)、預付賬款(28萬)、固定資產(2921萬)、短期借款(1890萬)、實收資本(158萬)、上年銷售收入(895萬)、利潤總額(190萬)進行了分析。該企業(yè)去年利潤總額為190萬,2019年上半年利潤總額為93萬。經分析,該企業(yè)屬于中型企業(yè),總資產達到3599萬,有能力歸還200萬的貸款。其流動比率為35%,其短期償債能力不強,因為對該類企業(yè)、該類貸款年限為2年,所以必需考慮其短期償債能力,即在2年內收回200萬成本和318240元利息(利率在國家規(guī)定5.1基礎上上浮30%)。其短期償債能力弱,將成為一個比較嚴重的臺階。再考慮其產權比率,得出的結果是:1.13(1912萬/1688萬)。產權比率反映了企業(yè)長期償債能力,一般指標越低,表示企業(yè)承擔的財務風險越小,償債能力更強。而該企業(yè)反映出來的長期償債能力和短期償債能力一樣,和平均水平相去甚遠。這兩項基本償債能力的評價反映出該企業(yè)無論長、短期償債能力都不強。給銀行貸款帶來了風險,銀行很有可能因為風險原因放棄對該企業(yè)貸款的考慮。當然銀行的審查不僅僅只限于會計范圍,還涉及到社會等方面,到我實習結束為止,對該企業(yè)的貸款審查還沒有結束。但從會計角度考慮,不應該對該企業(yè)進行貸款。

取消銀行代理付款協(xié)議書范本三

編號:__________

重要提示

請抵押人認真閱讀本合同全文,尤其是帶有▲▲標記的條款。如有疑義,請及時提請抵押權人予以說明。

為保障債務人和抵押權人之間已經或將要簽訂的主合同項下全部債權的實現(xiàn),抵押人愿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設定抵押。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經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主債權

1.1 抵押人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有多個主合同的指全部主合同,下同)項下的全部主債權,包括抵押權人根據(jù)主合同向債務人發(fā)放的各類貸款、透支款、貼現(xiàn)款和/或各類貿易融資款(包括但不限于進口押匯、進口代收融資、進口匯出款融資、出口押匯、出口托收融資、出口發(fā)票融資、出口訂單融資、打包貸款、國內信用證押匯、國內信用證議付、國內保理融資、進出口保理融資等),和/或者,抵押權人因已開立銀行承兌匯票、信用證或擔保函(包括備用信用證,下同)而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包括或有債權),以及抵押權人因其他銀行授信業(yè)務而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包括或有債權)。

本合同約定的銀行授信業(yè)務,是指銀行向客戶直接提供資金支持,或者對客戶在有關經濟活動中可能產生的賠償、支付責任做出保證。包括但不限于前述列明的任一項、多項業(yè)務或其他名稱的業(yè)務。

▲▲1.2 任一筆主債權本金的幣種、金額、利率和債務履行期限等具體內容由抵押權人和債務人雙方在主合同(包括主合同下額度使用申請書和/或抵押權人和債務人雙方簽署的其他名稱的文件,額度使用申請書和其他名稱的文件在本合同中合稱“額度使用申請書”,下同)中具體約定。

按照本合同第13.2(2)條和13.2(3)條約定提供最高額抵押的,主合同的額度是否可以循環(huán)使用、額度的用途、每次使用額度時的具體用途以及授信期限等均由抵押權人和債務人雙方在主合同中具體約定。對于按照第13.2(2)條的約定提供最高額抵押的,在主合同約定的授信期限內發(fā)生的主債權均受本合同擔保;對于按第13.2(3)條的約定提供最高額抵押的,在第13.2(3)條約定的期間內發(fā)生的主債權均受本合同擔保。

1.3 按照本合同第13.2(2)條和13.2(3)條約定,抵押人為債務人提供最高額抵押擔保的,適用本款以下約定。

1.3.1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在下列日期中最早發(fā)生之日(“主債權確定日”)確定:

(1)全部主合同項下最后一筆主債權的發(fā)生日;

(2)抵押權人根據(jù)主合同取消全部授信額度之日;

(3)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查封、扣押的,抵押權人收到查封、扣押機關的通知之日;

(4)債務人、抵押人被宣告破產或被撤銷之日;

(5)抵押權人根據(jù)本合同第七條行使抵押權時。

1.3.2主債權確定日當日及之前發(fā)生的主債權及其持續(xù)至抵押人承擔責任時產生的利息(包括復利、逾期及挪用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第2.1條約定的抵押權人實現(xiàn)債權及抵押權的費用均屬本合同擔保的范圍。

主債權的發(fā)生指抵押權人發(fā)放貸款、融資款、透支款或開立銀行承兌匯票、信用證、擔保函或備用信用證。

▲▲1.3.3主債權確定前抵押權人轉讓主合同下的部分債權的,最高額抵押權是否轉讓以及如何轉讓,以抵押權人屆時向抵押人發(fā)出的書面通知為準。

▲▲1.4抵押權人根據(jù)主合同享有的債權的實際金額無論低于還是高于本合同約定的最高債權額,均不影響抵押人根據(jù)本合同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二條 擔保責任

2.1 擔保的范圍為全部主合同項下主債權本金及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債權及抵押權的費用。實現(xiàn)債權及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抵押權人保管抵押物的費用、抵押物處置費、過戶費、保全費、公告費、執(zhí)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它費用。

▲▲2.2 本合同下抵押為第13.2(1)條約定的抵押的,抵押人已認真閱讀了主合同,并確認了所有條款。

本合同下抵押為第13.2(2)條及13.2(3)條約定的最高額抵押的,對本合同簽訂前已簽訂的主合同,抵押人已認真閱讀了主合同,并確認了所有條款。對本合同簽訂后將簽署的主合同,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和債務人雙方簽訂的主合同無需通知抵押人或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將自行聯(lián)系債務人提供相關文件。

▲▲2.3 根據(jù)第13.2(1)條約定提供抵押的,抵押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合同的,抵押人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是,未經抵押人書面同意變更主合同且增加合同金額、提高利率或延長債務履行期限的,抵押人仍按原主合同約定的金額、利率和期限承擔擔保責任;但是,在主合同未變更的前提下,抵押權人依據(jù)主合同約定調整利率(包括提高利率)或延長債務履行期限的,抵押人仍應承擔全部擔保責任。

根據(jù)第13.2(2)條及13.2(3)條約定提供最高額抵押的,抵押權人和債務人變更主合同的,包括但不限于變更主合同額度金額、授信期限、債務履行期限、利率及其他條款,無需通知抵押人或征得抵押人同意,抵押人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但是,對于第13.2(2)條,未經抵押人書面同意增加主合同額度金額或延長授信期限的,抵押人僅對原授信期限內發(fā)生的主債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最高債權額內承擔擔保責任;對于第13.2(3)條,無論主合同發(fā)生何種變化,抵押人對發(fā)生在第13.2(3)條約定期間內的主債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最高債權額內承擔擔保責任。

▲▲2.4 本合同雙方特別約定如下:本合同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或其有關條款無效時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對債務人在主合同無效后應承擔的返還責任或賠償責任,抵押人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條 抵押物的登記

抵押人應按本合同約定及時向登記機關辦理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記手續(xù),并在登記手續(xù)辦妥后三日內將他項權利證明、抵押登記證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權屬證明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

第四條 保險

4.1 抵押人應按抵押權人要求的保險金額和保險期限為抵押物投保,并應指定抵押權人為保險權益的第一受益人。

保險手續(xù)辦妥后,抵押人應將保單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

4.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抵押人應按時支付所有保費,并履行維持保險的有效存續(xù)所必需的其他義務。

4.3 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續(xù)保的,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續(xù)保,代為繳付保費或采取其他保險維持措施。抵押人應提供必要協(xié)助,并承擔抵押權人因此支出的保險費和相關費用。

第五條 抵押人的陳述與保證

5.1 抵押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抵押人為自然人的)/抵押人依法設立并合法存續(xù)、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抵押人為非自然人的),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5.2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抵押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并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準及授權,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 抵押人在簽署和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抵押權人提供的全部文件、資料及信息是真實、準確、完整和有效的。

5.4 抵押人對抵押物享有充分的處分權,若抵押物為共有的,其處分已獲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準。

5.5 抵押物不存在任何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jiān)管,不存在爭議、抵押、質押、訴訟(仲裁)等情況。

▲▲5.6抵押人及其關聯(lián)方均不屬于聯(lián)合國、歐盟或美國制裁名單內的企業(yè)或個人,不位于被聯(lián)合國、歐盟或美國制裁的國家和地區(qū)。

▲▲第六條 抵押人的義務

6.1 抵押人應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抵押物的保險、保管、維修及保養(yǎng)等費用。

6.2 抵押人應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應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應定時維修保養(yǎng)以保證抵押物的完好,并按抵押權人的要求辦理保險。

抵押期間如因抵押物給他人(包括抵押權人)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的,抵押人應依法承擔賠償及其他責任。

6.3 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應有任何使抵押物價值減損或可能減損的行為;不應以轉讓、贈與、出租、設定擔保物權等任何方式處分抵押物。

6.4 抵押人應配合抵押權人對抵押物的使用、保管、保養(yǎng)狀況及權屬維持情況進行檢查。

6.5 有下列情形時,抵押人應立即書面通知抵押權人,并按抵押權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1)抵押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

(2)抵押物的安全、完好狀態(tài)受到或可能受到不利影響;

(3)抵押物權屬發(fā)生爭議;

(4)抵押物在抵押期間被采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或執(zhí)行措施或其他強制措施;

(5)抵押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6)抵押人(抵押人為非自然人的)歇業(yè)、解散、被停業(yè)整頓、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被撤銷、申請或被申請宣告破產;

(7)抵押人發(fā)生重大安全或環(huán)保事故;

(8)抵押人的外部審計師對其財務報表發(fā)表的審計意見不是標準的無保留意見;

(9)抵押人因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或監(jiān)管要求被或可能被有權機關調查、處罰或采取類似的其他措施;

(10)抵押人或其關聯(lián)方被納入聯(lián)合國、歐盟或美國的制裁名單,或者其所在國家和地區(qū)被納入聯(lián)合國、歐盟或美國制裁國家和地區(qū)名單。

6.6 在債務人向抵押權人清償主合同項下所有債務之前,抵押人不向債務人或其他擔保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償權。

6.7 在債務人足額清償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前,債務人如成為抵押人的股東或其實際控制人,抵押人將立即通知抵押權人并提供股東會(股東大會)關于同意提供擔保的決議。

6.8 抵押人應協(xié)助抵押權人實現(xiàn)抵押權并不會設置任何障礙。

6.9 抵押物價值減少、毀損或滅失時,保險公司或其他第三人為此支付給抵押人的賠償金應按照本協(xié)議第7.4條的約定處置。

抵押物系房產的,抵押人知悉抵押物將被拆遷的信息時,應及時通知抵押權人。如采用產權調換補償形式拆遷抵押物的,抵押人應按抵押權人的要求重新設置抵押,在新抵押權設立登記尚未辦妥前,抵押人應提供抵押權人認可的其他擔保。如采用補償款形式拆遷抵押物的,抵押人應按抵押權人要求以拆遷補償款提供保證金或存單質押并簽署相關合同。

6.10 如抵押人按第三條約定提交的抵押登記證明文件僅系抵押權預告登記證明文件,抵押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限內及時辦妥抵押權設立登記手續(xù),并將他項權利證明或證明抵押權設立的其他文件正本交抵押權人保管。抵押人不得對辦理抵押權設立登記設置任何障礙(包括但不限于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的條件已具備的情況下拒絕或遲延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不繳納契稅、公共維修基金、不按抵押權人要求簽署并提交相關抵押登記文件等)。

6.11抵押人保證遵守國家反洗錢法律、法規(guī)及相關政策要求,不從事涉及洗錢、恐怖融資的活動,積極配合抵押權人開展客戶身份識別、交易記錄保存、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等各項反洗錢工作。

6.12抵押人保證,抵押人及抵押人員工及代理人不以任何形式向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員工提供、給予、索取或收受本合同約定以外任何形式的物質利益(包括但不限于現(xiàn)金、實物卡、旅游等)或其他非物質利益;不將抵押權人提供的資金或服務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間接地用于與貪腐或賄賂有關的活動;抵押人如知曉任何違反本條約定的情形,應及時如實、完整、準確地向抵押權人提供線索和相關信息,按照抵押權人的要求配合相關事宜。

▲▲第七條 抵押權的實現(xiàn)

7.1 下列任一情況出現(xiàn)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拍賣、變賣抵押物,并以所得價款優(yōu)先受償:

(1)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任一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貸款、融資款本金、抵押權人墊付的款項或相應利息;

(2)抵押人未按本合同約定另行提供擔保。

7.2 依法拍賣、變賣抵押物后所得的價款按如下處理:

(1)清償債務人已到期的債務;

(2)債務人有尚未到期的債務時,清償已到期債務后的余額存入抵押權人指定的保證金賬戶。該等款項自存入保證金賬戶之日起即轉移為抵押權人占有,該等款項本息為抵押權人在主合同項下全部債權提供質押擔保,在主合同項下債務未得到全部清償前,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動用,債務到期時,抵押權人有權扣劃該款項。前述保證金質押擔保范圍與本合同第2.1條約定的擔保范圍相同。

7.3 抵押人同意:主合同同時受債務人或第三方提供的保證、抵押或質押擔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自行決定擔保權利的行使,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權人有權直接行使抵押權而無需先行向其他擔保人主張權利,有權不分先后順序地分別或同時向包括抵押人在內的一個或多個擔保人主張部分或全部擔保權利;抵押權人放棄或變更對其他擔保人的擔保權利、放棄或變更擔保物權的權利順位的,抵押人仍按本合同承擔擔保責任而不免除任何責任。

7.4 抵押人同意,抵押物價值減少、毀損或滅失時,保險公司或其他第三人為此支付給抵押人的賠償金,抵押權人有權自行選擇下列方法處理,抵押人應根據(jù)抵押權人的要求協(xié)助辦理有關手續(xù):

(1)經抵押權人同意,用于修復抵押財產,以恢復抵押財產價值;

(2)清償或提前清償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本息及相關費用;

(3)為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本息及費用提供質押擔保;

(4)抵押人提供符合抵押權人要求的新的擔保后,經抵押權人同意,由抵押人處分賠償金。

▲▲第八條 保證條款

8.1本合同下抵押為第13.2(1)條約定的抵押的, 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權未設立或無效的,抵押人應對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本合同下抵押為第13.2(2)條或第13.2(3)條約定的最高額抵押的,因下列原因致使抵押權未設立或無效的,抵押人應對債務人在各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提供最高額保證,抵押人保證的最高債權額以本合同第13.3條約定為準,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1)抵押人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手續(xù);

(2)抵押人在第五條項下所作陳述與保證不真實;

(3)因抵押人方面的其他原因。

8.2 受保證擔?;蜃罡哳~保證擔保的主債權范圍與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主債權范圍一致,即本合同第一條和第十三條約定的主債權。抵押人保證的范圍為全部主合同項下主債權本金及利息、復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實現(xiàn)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費用、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公告費、執(zhí)行費、律師費、差旅費及其它費用。

8.3 保證期間根據(jù)主合同約定的各筆主債務的債務履行期限(開立銀行承兌匯票/信用證/擔保函項下,根據(jù)抵押權人墊付款項日期,下同)分別計算。每一筆主債務項下的保證期間為,自該筆債務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或抵押權人墊付款項之日)起,計至全部主合同項下最后到期的主債務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或抵押權人墊付款項之日)后兩年止。

抵押權人與債務人約定債務人可分期履行債務的,該筆主債務的保證期間按各期債務履行分別計算,為自每期債務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或抵押權人墊付款項之日)起,計至全部主合同項下最后到期的主債務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或抵押權人墊付款項之日)后兩年止。

抵押權人宣布任一筆主債務提前到期的,該筆主債務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為準。

8.4 本保證條款的效力獨立于本合同其余條款,本保證條款的生效條件為: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因第8.1條所列原因未設立或無效。

第九條 通知

9.1 抵押人在本合同中填寫的聯(lián)系方式(包括通訊地址、聯(lián)系電話、傳真號碼等)均真實有效。任一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更,抵押人應立即以書面方式將變更信息寄/送至抵押權人在本合同填寫的通訊地址。該等信息變更在抵押權人收到更改通知后生效。

9.2 除本合同另有明確約定外,抵押權人對抵押人的任何通知,抵押權人有權通過以下任一方式進行。抵押權人有權選擇其認為合適的通知方式,且無需對郵遞、傳真、電話或任何其他通訊系統(tǒng)所出現(xiàn)的傳送失誤、缺漏或延遲承擔責任。抵押權人同時選擇多種通知方式的,以其中較快到達抵押人者為準。

(1)公告,以抵押權人在其網(wǎng)站、網(wǎng)上銀行、電話銀行或營業(yè)網(wǎng)點發(fā)布公告之日視為送達日;

(2)專人送達,以抵押人簽收之日視為送達日;

(3)郵遞(包括特快專遞、平信郵寄、掛號郵寄)送達于抵押權人最近所知的抵押人通訊地址,以郵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異地)視為送達日;

(4)傳真、移動電話短信或其他電子通訊方式送達于抵押權人最近所知的抵押人傳真號碼、抵押人指定的移動電話號碼或電子郵件地址,以發(fā)送之日視為送達日。

9.3 抵押人同意,除非抵押權人收到抵押人關于變更通訊地址的書面通知,抵押人在本合同填寫的通訊地址是法院向抵押人送達司法文書及其他書面文件的地址。本合同爭議解決過程中,法院通過郵遞(包括特快專遞、平信郵寄、掛號郵寄)方式將司法文書或其他書面文件送達于抵押權人最近所知的抵押人通訊地址的,以抵押人在送達回證上的簽收日為送達日;抵押人未在送達回證上簽收的,以郵寄之日后的第3日(同城)/第5日(異地)視為送達日。

除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外,法院對抵押人的任何通知,法院有權通過第9.2條約定的任一通訊方式進行。法院有權選擇其認為合適的通訊方式,且無需對郵遞、傳真、電話、電傳或任何其他通訊系統(tǒng)所出現(xiàn)的傳送失誤、缺漏或延遲承擔責任。法院同時選擇多種通訊方式的,以其中較快到達抵押人者為準。

▲▲第十條 信息披露與保密

10.1對于在本合同簽訂和履行過程中獲取和知悉的抵押人的未公開信息和資料,抵押權人對相關信息和資料的使用不得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要求,并應依法承擔保密責任,不向第三方披露該等信息和資料,但下列情形除外:

(1)適用法律法規(guī)要求披露的;

(2)司法部門或監(jiān)管機構依法要求披露的;

(3)抵押人未按約定履行擔保責任時,抵押權人為實現(xiàn)本合同項下抵押權需向抵押權人的外部專業(yè)顧問披露和允許抵押權人的外部專業(yè)顧問在保密的基礎上使用的;

(4)抵押人另行同意或授權抵押權人進行披露的。

10.2抵押人確認已簽署《信用信息查詢和提供授權書》。抵押權人在授權書規(guī)定的范圍內查詢、使用和保存抵押人的信用信息。

10.3在本合同第10.1條和第10.2條規(guī)定的情形外,抵押人進一步同意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如下情形可以使用或披露抵押人的信息和資料,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的基本信息、信貸交易信息、不良信息及其他相關信息和資料等,愿意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為下列目的向業(yè)務外包機構、第三方服務供應商、其他金融機構及抵押權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機構或個人,包括但不限于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分支機構,或者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或部分擁有的子公司,披露和允許其在保密的基礎上使用該等信息和資料:①為開展銀行授信業(yè)務或與銀行授信業(yè)務有關,例如推廣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授信業(yè)務、催收抵押人欠款、轉讓銀行授信業(yè)務債權等;②為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或可能提供新產品或服務或進一步提供服務。

本第10.3條是否適用,以雙方在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為準。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合同目的不包括香港、澳門和中國臺灣地區(qū)的法律)。本合同項下爭議應向抵押權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本合同“其他約定事項”條款另有約定除外。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xù)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

12.1本合同所附的“抵押物清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2.3 本合同自下列條件全部滿足之日起生效:(1)抵押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公章;抵押人為自然人的,抵押人簽字;(2)抵押權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并加蓋單位印章。

第十三條 擔保的主合同

13.1 被擔保的債務人為:

13.2 本合同擔保的主合同適用以下第 項約定:

(1)抵押。擔保的主合同編號: ;主合同名稱:

(2)最高額抵押。擔保的主合同編號: ;主合同名稱: 。抵押擔保的最高債權額為(幣種及大寫金額):

(3)最高額抵押。抵押人為抵押權人與債務人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間簽訂的全部主合同提供抵押擔保,抵押擔保的最高債權額為(幣種及大寫金額):

前款所稱主合同指:抵押權人與債務人□簽訂的全部授信業(yè)務合同□為辦理 簽訂的全部授信業(yè)務合同。

13.3 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因本合同第8.1條所列原因未設立或無效,抵押人對債務人在各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提供最高額保證的,抵押人保證的最高債權額為(幣種及大寫金額):

。第十四條 抵押物

14.1 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是: 。

14.2 抵押物的詳細情況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單”為準。

14.3 抵押權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從物、從權利、附著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14.4 抵押人應自可辦理抵押權設立登記之日起 天內及時辦妥抵押權設立登記手續(xù)。

第十五條 聯(lián)系方式

抵押人接收本合同第九條約定的通知的聯(lián)系方式包括:

通訊地址: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移動電話號碼: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

電子郵件地址:__________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6.1雙方同意,本合同□適用□不適用第10.3條。

16.2雙方同意,本合同第十一條約定的爭議管轄法院由“債權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法院”修改為: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抵押人、抵押權人各執(zhí) 份,抵押登記部門一份。

抵押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

證件種類: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

法定(戶籍)地址:__________

抵押權人: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行

負責人: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

抵押人已通讀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已應抵押人的要求作了詳細說明,抵押人簽署本合同時對所有內容無疑問和異議,理解合同條款尤其是帶▲▲標記條款的含義及其法律后果。

(以下無正文)

(簽署頁)

抵押人(公章/簽字)__________ 抵押權人(單位印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簽署日:__________年月日 簽署日:__________年月日

共有人聲明條款(適用于抵押物有共有人的情況):__________

本人(姓名: 證件種類: 證件號碼: )系抵押物的共有人,本人已認真閱讀并確認了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知悉并同意抵押人以抵押物向抵押權人提供擔保。

共有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支)行抵押物清單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抵押人名稱/姓名__________

主合同編號:__________

抵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

名稱單位數(shù)量權利證書編號存放地點保險單號碼

抵押人公章/簽字:__________抵押權人單位印章: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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