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是一種詳細規(guī)劃或計劃,用于解決問題或達成目標的行動方案。在面對挑戰(zhàn)時,方案是我們行動的指南,它們幫助我們有條不紊地進行工作。對于每個項目或任務,制定一個明確的方案是非常重要的。方案可以優(yōu)化資源利用,提高效率,確保目標的實現。對于復雜的問題,方案的制定可能需要深入分析和仔細考慮。一個好的方案應該有完善的時間安排和實施計劃。方案的制定是我們解決問題的開始,同時也是成功的一半。
清收清欠工作方案篇一
近年來,隨著xxx公司的快速發(fā)展和施工能力的不斷提高,資金流量需求逐年擴大,處于結算過程中和被拖欠的資金不斷增加,公司資金需求矛盾日益突出,回收工程欠款是公司資金來源的主渠道,為了維護公司利益,降低壞賬風險,盤活資金,加速資金周轉,滿足資金需求,增加資金效益,增強企業(yè)競爭實力,全公司各級領導、各個部門要高度重視并大力支持清欠工作,要按照集團公司對清欠工作的統(tǒng)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精心組織,狠抓落實,認真貫徹,全體清欠人員要以求真務實的工作態(tài)度,苦干實干的工作作風,克服外部種種困難,挖空心思開辟工程款回收渠道,千方百計擴大工程款回收戰(zhàn)果,全面推動工程欠款清收工作,為確保完成今年公司下達的清欠任務指標,現將xx年度欠款回收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管理是企業(yè)永恒的主題,向管理要效益已成為現代企業(yè)經營管理的一個很重要的觀念,聚財,理財,有效發(fā)揮資金的使用效益,減少資金沉淀,清理欠款作為企業(yè)理財工作的重要手段,越來越得到重視。
巨額工程款被拖欠,使企業(yè)資金緊張狀況加劇,制約了企業(yè)的發(fā)展。
辛勤汗水換來的微薄利潤在慢慢耗費,令人心疼。
一些長期拖欠的工程款,有的已經形成呆帳、壞帳,造成了無法清收的事實。
面對嚴峻的現實,使我們清醒認識到,只有做好清欠工作,減少資金沉積,緩急資金壓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企業(yè)才能更好、更快的實現經濟發(fā)展。
清欠工作是一項艱巨的系統(tǒng)工程,它與企業(yè)發(fā)展建設,經營管理,規(guī)范運行,資金回轉,使用效率密切相關。
所以只有提高了廣大干部、員工對開展清欠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才能為清欠工作的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的氛圍。
因此,公司各級主管領導要高度重視清欠工作,及時幫助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在人力、物力、財力上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清理債權、建立基礎資料。
為了完成年內任務指標,有計劃的開展工作,兩級清欠組織要根據清欠項目的實際現狀,分項目制定清欠計劃、對清欠指標進行分解量化、清欠任務指標落實到責任人頭上。
要整理完善清欠資料,查找并收集施工合同、結算資料、交竣工資料,各種單據憑證,弄清每一筆債權形成的背景原因和現狀,進一步確認債權債務關系和拖欠的金額,分項目建立清欠資料檔案。
在此基礎上,按照施工合同(協(xié)議)約定,將上年度已竣工決算、竣工未決算、已驗工計價但未按合同約定尚未支付的工程款和到期的各類保證金進行逐項統(tǒng)計,準確界定清欠范圍。
確有清收難度,需交由清欠辦清收的項目移交時必須附上述清欠資料檔案移交。
(三)、量化指標、規(guī)范管理。
結合清欠工作實際,公司將制定二00九年度《清欠管理辦法》、《清欠目標責任書》,明確兩級清欠單位兼專職清欠員的職責,為任務指標的完成,保證清欠工作的落實,讓每個清欠人員身上有壓力,要實行“四定”工作原則,即定人員,定指標,定任務,定獎懲。
把任務指標分解到每個清欠人員身上,用制度和實效來對人員進行考核,根據債權形成的時間長短,清收的難易程度給予一定比例的提成,專職清欠人員的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及其他工資補助全部通過任務指標完成情況,按欠款回收提成比例考核計發(fā),以此督促清欠人員的工作主動性,也充分調動清欠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制定清欠回訪記錄,清欠人員在每一次清欠過程中把對方說過的話、作出的承諾作簡要的記錄后,請求債務單位接待人員簽字確認。
這樣做,一方面是得到債務單位的高度重視,二是對清欠人員作到動態(tài)管理,三是從債權的法律訴訟時效上始終得到延續(xù)。
要定期召開清欠例會制度、各級領導要對清欠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及時聽取匯報,因事應時做出研究調整。
各單位每月要將收回欠款的筆數、項數、金額和清欠指標完成情況進行統(tǒng)計上報公司財務科和清欠辦公室,把債權管理和清欠催收逐步納入規(guī)范化管理軌道。
(四)、突出工作重點。
根據債權形成的原因以及債務方的資信情況,對每項債權進行分析研究,確定重點清收對象。
一、是把債權構成情況復雜、債權底數不清的項目作為清理重點;。
二、是把拖欠時間長、數額大、風險大的債權項目作為清欠的重點;。
三、是我們把政府投資項目和房地產開發(fā)項目拖欠的工程款作為工作重點。
對重點、難點項目針對不同情況,制定具體的清欠計劃和措施,專人負責,充分運用多手段、多渠道千方百計達到清欠目的。
(五)具體措施。
健全制度,摸清項目,完善資料,建立檔案,制定計劃,劃出重點,量化任務指標,才能使年內的工作得到了有序開展。
采取的主要清欠措施有:
1、運用法律手段推動清欠,對有錢不還,故意拖欠且態(tài)度非常蠻橫的債務方,在完善債權手續(xù)的基礎上,運用法律手段進行清欠,以維護企業(yè)的合法權益。
2、利用網絡平臺開展上網清欠。
以國家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為契機,在建設部“中國建設工程信息網”上申報清欠項目,利用網絡公開的優(yōu)勢進行清欠。
我們清欠辦全體人員以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精神,面對債務方的種種刁難和推諉,冒嚴寒頂酷暑奮戰(zhàn)在清欠一線,年內,平均每個清欠點催討次數均在二、三百次之多,他們從不叫苦叫累,硬是憑借兩條腿一張嘴啃下了一個又一個“硬骨頭”。
有的清欠人員顧不上照顧病重住院的老人,連續(xù)幾個月在外奔波討債,看慣了債務方的“冷眼”,坐暖了債務方的“冷板凳”;有的被不講理的債務方謾罵,依然毫不畏縮,債務人走到哪里,跟到那里,錢收不回人不走,表現出了強烈的責任感和忘我的敬業(yè)精神,就是這種精神,今年在所有被清欠單位都或多或少的拿回了錢,沒有一家空白。
我們的清欠人員為了要錢,給人打掃辦公室衛(wèi)生,沏茶倒水。
有的清欠人員被罵哭后,委屈的搽干眼淚再次走進債務人的辦公室,所作所為讓人感動,就是這樣一個個早出晚歸的身影打開了清欠工作的局面。
一年來,借助公司大力治理拖欠工程款的機遇期,催收清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然而任重道遠,當前公司欠款還很大,相關矛盾和問題還在持續(xù)、前清后欠矛盾突出、問題合約依然普遍,竣工工程拖欠突出,工程項目結算難、久拖不辦的現象普遍存在,已經成為比較嚴重的問題。
清欠人員整體綜合能力還較弱,有待在工作實踐中提高,有待在以后的培訓活動中加強學習。
還要提高廣大干部、員工對開展清欠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有效發(fā)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把清欠工作做好。
經過一年的共同努力,拖欠工程款問題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緩解,今后,清欠工作仍將是企業(yè)健康快速發(fā)展過程中所必須解決好的大事之一。
針對今后的工作要繼續(xù)進一步解決思想認識問題。
要充分認識清欠工作的長期性、復雜性和艱巨性,繼續(xù)保持強力推進勢頭,持續(xù)抓好催收清欠工作,戰(zhàn)略上做好長期努力的思想準備,戰(zhàn)術上抓好組織策劃和深入推進工作。
緊緊圍繞企業(yè)發(fā)展、思想意識不放松、組織措施不削弱、催收清欠不松勁,以強化催收清欠為己任,深入實踐,進一步提高清欠工作的質量和效果。
繼續(xù)進一步加強組織管理工作。
清收清欠工作方案篇二
關于清收清欠工作,顧名思義,其由清收和清欠兩部分工作組成。清收是指與已發(fā)生成本相對應的營業(yè)收入的確認工作;清欠是指各項逾期債權的變現工作,包括以前年度形成的應收賬款、質保金、當年驗工計價形成的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等。清收清欠是施工企業(yè)實現并保持正向經營性現金流的主要途徑,是一項常態(tài)性的經營管理工作,是財務管理工作的核心內容。加大清收清欠力度,加快工程結算收入確認和應收賬款變現速度,可以改善企業(yè)資產質量,有效促進資金流轉,提高盈利水平。
(一)財務會計部門職責。
應根據經營核算部門提供的驗工計價單,嚴格履行財務核算和收款手續(xù);及時確認債權,組織資金回籠;按期辦理對賬簽認手續(xù),提供有關工程拖欠款的準確數據;積極收集業(yè)主資金動態(tài)信息,組織編制清收清欠計劃;匯總編制清收清欠統(tǒng)計臺賬,及時通報清收清欠工作進度。
(二)經營核算部門職責。
應按時編制清收計劃,組織落實項目部的清收工作;根據工程驗工報告、設計變更通知單等資料辦理驗工計價和索賠手續(xù);清理分部分項工程結算資料,確定已完工未結算額,為清收工作提供有效收款依據。
(三)市場營銷部門職責。
負責解決清欠過程中涉及合同條款的爭議。應做好客戶資信調查,充分評定業(yè)主信用風險,準確評價其履約能力;及時催收到期的投標保證金、質保金等。
(四)工程管理部門職責。
工程管理部門要加強現場施工管控,按合同和業(yè)主要求調整工期進度;及時記錄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的設計變更原始資料數據,為收尾項目清欠創(chuàng)造條件。
(五)物資機械部門職責。
物資機械部門要及時提供材料物質消耗、機械設備損耗的相關憑據,適時通報給財務、經營部門,使其掌握工程款結算與物質消耗進度是否匹配,便于向業(yè)主清算工程款。
(六)法律事務部門職責。
法律事務部門要對清收清欠工作提供相關法律法規(guī)支持。負責規(guī)范合同文本,防范合同風險;加強合同審核,做到簽訂前簽署意見、簽訂后內容交底、履約過程中進行檢查。為清收清欠人員提供法律咨詢;及時收集各種證據資料,對到期未清償的債權予以評估,提出有效的解決方法;參與并指導清收清欠訴訟案件的辦理。
(七)審計部門職責。
審計部門要在日常審計過程中,重點關注工程項目基礎資料的收集整理,復核相關結算資料的關聯性,及時發(fā)現問題,確?;A信息能夠互相印證,為清收清欠工作提供詳實的支撐資料。
理合同、以及在存貨中反映的已完工未結算等資產相對應的營業(yè)收入;基于銷售計劃,與存貨中在產品、產成品資產相對應的營業(yè)收入;基于各類投資合同相對應的營業(yè)收入及投資收益。
清欠范圍包括:基于工程施工、勘察設計、咨詢監(jiān)理等合同,業(yè)主超過約定時點尚未支付的工程預付款、材料預付款、工程進度款及其他應收款項;基于施工合同,業(yè)主應返還而逾期未返還的履約保證金、審計預留金、質量保證金、誠信保證金等各種形式的保證金;基于招標文件,業(yè)主未按規(guī)定時間退回的投標保證金;基于銷售合同,對方逾期未支付的銷售款等。
清收清欠工作應理通思路,理順關系,理清渠道。以依約主張債權、依法維護權益為指導思想,既積極清收又講究策略,既要收回資金又要維持客戶關系。編制清收清欠方案應以“加快營業(yè)收入確認,加速應收款項變現”為原則,對拖欠工程款的項目,要逐一分析,找出拖欠原因,確定工作目標,制定實施方案,根據業(yè)主的資金、信用狀況,采取不同的清收方法,根據收款的難易程度及拖欠時間長短,制定清收節(jié)點和回款比例。對于財務狀況較好,資金屬于良性循環(huán)的業(yè)主和債務人,應勤于溝通,加大催收力度。對于財務狀況惡化,資金流轉不暢的業(yè)主和債務人,應密切關注動態(tài),做好日?;A資料的收集整理,申明自身存在的困難,取得對方的認同與諒解,分階段循序漸進地實現清收目標。
施工企業(yè)項目部是從事工程建設,完成產值,形成產品的直接責任單位,也是根據現場情況,收集第一手資料,整理形成計價、結算、索賠依據的第一責任人,各相關管理部門應加強對項目部人員的業(yè)務指導,隨時記錄工程進度與施工中發(fā)生的變更信息,歸集整理履約過程中的一切商洽文件,形成規(guī)范的證據資料,為索賠、清收做準備。
企業(yè)應將清收清欠工作納入年度績效考核體系,實行目標責任制考核,與責任人簽訂清收清欠責任協(xié)議,按照清收清欠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獎罰處理。對清收清欠目標,按照總金額大小劃分檔次,按照拖欠時間長短設定難易系數,按照回款比例確定獎懲額度。要做到獎懲分明,敢獎敢罰,及時兌現,真正調動各方面積極性。
施工企業(yè)應建立清收清欠工作監(jiān)督機制,注重部門之間、責任人之間權利責任制衡關系,實施有效的制度監(jiān)督。要保持與業(yè)主、債務人的溝通順暢,通過多方面多渠道收集信息,定期落實清收清欠進度,利用法律事務部、審計部門的職能,檢查清收清欠方法手段是否得當,有無違規(guī)操作現象,避免在清收清欠過程中出現內外勾結,營私舞弊現象,確保資金按正常渠道回籠,有效改善資金流轉,促進企業(yè)健康高效發(fā)展。
清收清欠工作方案篇三
認真落實省、市、縣政府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決策部署,切實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關于進一步做好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通知》(晉政辦發(fā)〔2021〕44號)及晉城市人民政府農民工工作暨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關于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集中排查的通知》(晉市農民工治欠組辦函〔2021〕10號)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健全根治欠薪長效機制,從源頭上制止和預防農民工欠薪行為發(fā)生,現結合我鎮(zhèn)實際,制定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xié)調機制實施方案:
建立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xié)調機制,成立大箕鎮(zhèn)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指導開展根治欠薪工作。組長由鎮(zhèn)長任藝華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副鎮(zhèn)長張晉杰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由鎮(zhèn)勞動保障所所長閆鵬兵同志兼任。
由鎮(zhèn)政府牽頭,定期召開根治欠薪工作會議,研究落實根治欠薪進展情況并按要求及時上報上級部門。按照屬地管理、歸口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村(社區(qū))、鎮(zhèn)各有關部門要在領導小組統(tǒng)籌安排下,明確分工,強化責任,具體分工如下:
1.各村(社區(qū)):各村(社區(qū))主要負責人是根治欠薪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建立健全應急工作機制,完善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引發(fā)的事件,維護社會穩(wěn)定;要加強輿論宣傳,做好疏導工作,引導農民工用合理合法手段維護自身權益。
2.勞保所:負責牽頭組織協(xié)調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聯合相關部門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全面掌握清欠工作動態(tài);建立健全應急工作機制。負責對已建成和在建的工程進行摸底排查。一旦發(fā)現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第一時間協(xié)調項目負責人妥善處理,做到預見早、處置快、影響小,努力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拖欠工資糾紛。
3.信訪辦:負責組織協(xié)調各站所依法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涉訪、涉穩(wěn)事件,防止群體突發(fā)性事件的發(fā)生;負責農民工來信來訪的接待、分流、轉送、交辦、督辦工作;督促各村(社區(qū))、有關部門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行業(yè)管理、條塊管理責任,妥善處置群體上訪事件。
4.財政所:督促項目業(yè)主做好解決政府投資工程拖欠工程款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投資工程拖欠工程款的還款計劃;負責對已解決拖欠工程款的政府投資工程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監(jiān)督;負責規(guī)范政府性投資工程項目,防止新欠工程款。
5.派出所:負責調查處理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規(guī)定的行為;對移送涉嫌犯罪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應依法及時審查;對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依法立案,并及時查明犯罪事實,依法處置;協(xié)助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fā)的事件,維護社會穩(wěn)定。
6.司法所:負責建立農民工討薪法律援助機制。成立農民工法律援助中心,為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咨詢服務和法律援助,依法幫助農民工解決拖欠工資問題。
充分發(fā)揮網格化管理機制,加強對轄區(qū)內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實行日常監(jiān)管,每年開展2次以上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摸底排查,及時發(fā)現和處置欠薪隱患。對出現工資支付困難的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飲服務以及涉及化解過剩產能的企業(yè),實行重點監(jiān)控,積極完善欠薪預警系統(tǒng)。一旦發(fā)生勞資糾紛突發(fā)性事件,鎮(zhèn)、村(社區(qū))責任人應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協(xié)調處理,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共同介入處理。
鎮(zhèn)政府對在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中組織不到位、監(jiān)管責任不落實、欠薪處理不力的引發(fā)極端事件或重大事件的,要對相關領導和責任人進行問責;對工作不作為、亂作為行為,工作中失職、瀆職行為進行立案查處,確保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措施和工作落到實處,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維護我鎮(zhèn)社會和諧穩(wěn)定。
清收清欠工作方案篇四
****年***在***的關心和指導下,在各部門的協(xié)助下,牢記總經理訓導,發(fā)揚偉大的“**精神”,經過全體人員的共同努力,清欠辦各項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現做以下總結:
一、加強學習,提高責任心。
今年我們清欠辦全體組織了三次總經理的兩篇講話——《記住昨天艱難的創(chuàng)業(yè)路,攜手并肩共創(chuàng)美好未來》、《破釜沉舟背水一戰(zhàn)》的深入學習,并且認真寫了學習心得。通過學習,使我們每一個人經受了一次精神上的洗禮,讓我們知道了**創(chuàng)業(yè)的艱辛,**發(fā)展的艱難歷程,通過三次學習,讓我們每個人增強了危機感和責任心,因此我們更應該珍愛現在的工作,更要兢兢業(yè)業(yè)!
二、清欠回額***萬元,清收率達***%。
20**年業(yè)務部共申報清欠單位**個,標的***萬元,面對申報單位急,情況復雜的情況下全體清欠人員團結一致,勇于拼搏,克服重重困難,對所報單位進行了努力清收,截止20**年**月**日,清欠辦每個小組出差均超過***天,共清回貨款***萬元,當年申報清收率達***%。
三、狠抓難案、要案,積極處理清后事宜。
20**年清欠工作面對很多急案、難案、要案,但清欠人。
員毫不退縮,勇往直前,****公司和***公司兩案歷經兩年的艱難執(zhí)行,終于圓滿解決,****公司也將勝利在望。狠抓難案、要案的同時,我們堅持“抓大不放小”,更不忘執(zhí)行過去的老單位,使所報全部單位得到了全面、有力的清理。
今年我們還在***的協(xié)助下對清后余額進行了及時處理,在財務部的指導下對當年產生的**個單位申報了壞賬處理,并且還對今年的清欠單位訴訟文書等資料整理后交檔案室入檔,使清欠工作善始善終。
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清欠工作雖然總體上比較積極,但還存在較多不足,如對法律的學習不夠、個人能力、整體素質有待提高等,所有這些都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正、提高和完善。
新的一年已經來臨,我們全體清欠人員將滿懷信心,嚴格按照總經理的要求,發(fā)揚偉大的“**精神”,團結一致,勤奮學習,扎實工作,克服一切困難,爭取20**年取得更好的成績,為**的大發(fā)展貢獻我們的力量。
清收清欠工作方案篇五
對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中的承包人而言,其核心利益在于向發(fā)包人主張工程欠款。
基于不同的請求權基礎,承包人可能主張多種清欠方案。
訴訟請求是當事人訴權的核心所在,是法官進行審判的最原始起點,是所有訴訟行為展開的基本依據。
同一類型的案件,依據不同的請求權基礎,當事人亦可主張不同的訴訟請求,而不同的訴訟請求會產生不同的利益、內容、風險,引起的利益的差距極大。
因此,承包人的訴訟請求應當盡可能地全面、具體并具有可執(zhí)行性。
一主張建設工程價款優(yōu)先受償權。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的規(guī)定,發(fā)包人未按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fā)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
發(fā)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fā)包人協(xié)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
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價款優(yōu)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法釋[2002]16號)之規(guī)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優(yōu)先受償權優(yōu)于抵押權和其他債權;建筑工程價款包括承包人為建設工程應當支付的工作人員報酬、材料款等實際支出的費用,不包括承包人因發(fā)包人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建設工程承包人行使優(yōu)先權的期限為六個月,自建設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設工程合同約定的竣工之日起計算。
根據以上規(guī)定,承包人在建設工程竣工之日起六個月內可以主張對于建設工程價款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
當然,對于“竣工之日”的起算時間,實踐中尚存在一定的爭議。
二主張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確定發(fā)、承包方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
基于建設工程的特殊性,法律、行政法規(guī)甚至規(guī)章中都有大量的強制性規(guī)定。
實踐中,除了適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的認定合同無效外,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的主要情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建工解釋》)第一、四條規(guī)定的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yè)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簽訂的合同、借用資質簽訂的合同、必須招投標而未招投標或者中標無效的合同、違法分包或轉包合同,未取得建設審批手續(xù)簽訂的合同、違反招標投標法低于成本價簽訂的中標合同等。
根據《建工解釋》第二條之規(guī)定,建設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
也就是說,當合同無效時,對于承包人而言,并無實質上的不利。
因此,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關于工期、變更、索賠、違約責任等約定明顯對于承包人存在不利,而合同又存在《建工解釋》中規(guī)定的合同無效的情形的,承包人可主張合同無效,從而規(guī)避合同中不利的約定。
三主張給付工程款。
在建設工程完工后,承包人除可以依據或者參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主張合同約定的工程款之外,還可以主張以下權利:
1、調增合同價款。
根據《合同法解釋二》第二十六條之規(guī)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觀情況發(fā)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于商業(yè)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xù)履行合同對于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
此條規(guī)定就是學理上所稱的“情勢變更制度”。
實踐中,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因其履行期限相對較長,不確定性因素相對較多等特點,發(fā)生超出雙方訂立合同時的預期風險的可能性更大。
而大部分的"建設工程都是通過招投標方式確定承包人,而價款是承包人得以中標的重要指標,故承包人大多是以定額為基礎并結合企業(yè)自身情況進行一定的調整后確定投標報價。
通常情況下,承包人報價是不會考慮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價格非正常波動、社會突發(fā)事件的影響等因素。
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發(fā)生了情勢變更事件而導致合同的繼續(xù)履行對于承包人明顯不公平的,承包人可依據情勢變更制度而主張調增合同價款。
2、工程增項款項。
根據《建工解釋》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對工程量有爭議的,按照施工過程中形成的簽證等書面文件確認。
承包人能夠證明發(fā)包人同意其施工的,但未能提供簽證文件證明工程量發(fā)生的,可以根據當事人提供的其他證據確認實際發(fā)生的工程量。
施工過程中,因發(fā)包人的要求,或者因自然條件的影響,超出施工圖或施工合同確定的工程范圍的工程增項在所難免。
在承包人能夠證明存在工程增項以及增項的工程量的情況下,其可以向發(fā)包人主張增項部分的工程款。
3、工程索賠款項。
索賠是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造成的實際損失而向對方提出的經濟補償或時間補償的要求。
實踐中,當施工過程中出現下列事項時,承包人可以向發(fā)包人主張索賠:不利的自然條件與人為障礙引起的施工難度增加、工期延長和延誤、加速施工、非因承包人原因引起施工短期中斷或效率降低、物價超越正常幅度上漲、拖欠支付工程進度款等。
承包人可因此而主張措施費增加的損失、窩工損失、材料差價損失、利息損失等相應的款項。
4、工程款利息。
根據《建工解釋》第十七條之規(guī)定,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因此,當發(fā)包人未按約定給付工程款時,承包人可以向發(fā)包人主張欠付工程款的利息。
5、逾期付款違約金。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之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因此,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存在關于發(fā)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應當給付違約金的約定時,承包人可以依據該約定向發(fā)包人主張逾期付款違約金責任。
但需要說明的是,對于同一筆工程款的利息和逾期付款違約金兩種責任承擔方式,當事人原則上僅得主張一種責任,如同時主張,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
四主張變更或撤銷結算協(xié)議。
結算協(xié)議是指發(fā)、承包雙方在工程完工后,就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包括工程款爭議在內的所有爭議的一攬子解決的協(xié)議。
一般認為,當事人在訴訟前已經就工程價款的結算達成協(xié)議的,一方在訴訟中要求重新結算的,法院不應支持其主張。
在結算協(xié)議無特別約定的情況下,發(fā)包人以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程存在質量問題或逾期竣工為由要求拒付、減付工程款或者賠償損失的,承包人以因發(fā)包人原因導致工程延期為由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的,法院均不應支持。
但是,如果承包人有證據證明結算協(xié)議系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或者在訂立時顯失公平的,又或者是發(fā)包人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承包人在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下訂立的,承包人可依據《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之規(guī)定,主張變更或者撤銷結算協(xié)議。
當然,撤銷權應當在承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五向發(fā)包人的債務人主張代位權。
根據《合同法》第七十三條之規(guī)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失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為行使債務人的債權。
根據該規(guī)定,當發(fā)包人無力支付或拒絕支付工程價款但其對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的,承包人可以自己的名義提起代位權之訴,請求發(fā)包人的債務人直接向自己履行給付義務。
需要注意的是,代位權的行使范圍應當以承包人自身的債權為限。
六實際施工人的權利。
根據《建工解釋》第二十六條之規(guī)定,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實際施工人以發(fā)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
發(fā)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
根據該規(guī)定,實際施工人是指無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違法的專業(yè)工程分包和勞務作業(yè)分包合同的承包人、轉承包人、借用資質的施工人(掛靠施工人);建設工程數次轉包的,實際施工人應當是指最終實際投入資金、材料和勞動力進行工程施工的法人、自然人等民事主體。
對于實際施工人而言,其較好的訴訟策略是以業(yè)主為被告,要求其支付相應的工程款。
訴訟過程中,由法院決定是否追加總承包人、轉包人等人參加訴訟。
清收清欠工作方案篇六
這個計劃是計劃中最復雜的一個。由于某些特定功能的特定工作的復雜性,如果不進行全面部署,就不足以解釋問題。因此,正式文件的組成必然會很麻煩。一般有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品鑒!
對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中的承包人而言,其核心利益在于向發(fā)包人主張工程欠款。
基于不同的請求權基礎,承包人可能主張多種清欠方案。
訴訟請求是當事人訴權的核心所在,是法官進行審判的最原始起點,是所有訴訟行為展開的基本依據。
同一類型的案件,依據不同的請求權基礎,當事人亦可主張不同的訴訟請求,而不同的訴訟請求會產生不同的利益、內容、風險,引起的利益的差距極大。
因此,承包人的訴訟請求應當盡可能地全面、具體并具有可執(zhí)行性。
一主張建設工程價款優(yōu)先受償權。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的規(guī)定,發(fā)包人未按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fā)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
發(fā)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fā)包人協(xié)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
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價款優(yōu)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法釋[2002]16號)之規(guī)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優(yōu)先受償權優(yōu)于抵押權和其他債權;建筑工程價款包括承包人為建設工程應當支付的工作人員報酬、材料款等實際支出的費用,不包括承包人因發(fā)包人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建設工程承包人行使優(yōu)先權的期限為六個月,自建設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設工程合同約定的竣工之日起計算。
根據以上規(guī)定,承包人在建設工程竣工之日起六個月內可以主張對于建設工程價款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
當然,對于“竣工之日”的起算時間,實踐中尚存在一定的爭議。
二主張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確定發(fā)、承包方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
基于建設工程的特殊性,法律、行政法規(guī)甚至規(guī)章中都有大量的強制性規(guī)定。
實踐中,除了適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的認定合同無效外,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的主要情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建工解釋》)第一、四條規(guī)定的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yè)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簽訂的合同、借用資質簽訂的合同、必須招投標而未招投標或者中標無效的合同、違法分包或轉包合同,未取得建設審批手續(xù)簽訂的合同、違反招標投標法低于成本價簽訂的中標合同等。
根據《建工解釋》第二條之規(guī)定,建設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
也就是說,當合同無效時,對于承包人而言,并無實質上的不利。
因此,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關于工期、變更、索賠、違約責任等約定明顯對于承包人存在不利,而合同又存在《建工解釋》中規(guī)定的合同無效的情形的,承包人可主張合同無效,從而規(guī)避合同中不利的約定。
三主張給付工程款。
在建設工程完工后,承包人除可以依據或者參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主張合同約定的工程款之外,還可以主張以下權利:
1、調增合同價款。
根據《合同法解釋二》第二十六條之規(guī)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觀情況發(fā)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于商業(yè)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xù)履行合同對于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
此條規(guī)定就是學理上所稱的“情勢變更制度”。
實踐中,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因其履行期限相對較長,不確定性因素相對較多等特點,發(fā)生超出雙方訂立合同時的預期風險的可能性更大。
而大部分的建設工程都是通過招投標方式確定承包人,而價款是承包人得以中標的重要指標,故承包人大多是以定額為基礎并結合企業(yè)自身情況進行一定的調整后確定投標報價。
通常情況下,承包人報價是不會考慮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價格非正常波動、社會突發(fā)事件的影響等因素。
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發(fā)生了情勢變更事件而導致合同的繼續(xù)履行對于承包人明顯不公平的,承包人可依據情勢變更制度而主張調增合同價款。
2、工程增項款項。
根據《建工解釋》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對工程量有爭議的,按照施工過程中形成的簽證等書面文件確認。
承包人能夠證明發(fā)包人同意其施工的,但未能提供簽證文件證明工程量發(fā)生的,可以根據當事人提供的其他證據確認實際發(fā)生的工程量。
施工過程中,因發(fā)包人的要求,或者因自然條件的影響,超出施工圖或施工合同確定的工程范圍的工程增項在所難免。
在承包人能夠證明存在工程增項以及增項的工程量的情況下,其可以向發(fā)包人主張增項部分的工程款。
3、工程索賠款項。
索賠是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造成的實際損失而向對方提出的經濟補償或時間補償的要求。
實踐中,當施工過程中出現下列事項時,承包人可以向發(fā)包人主張索賠:不利的自然條件與人為障礙引起的施工難度增加、工期延長和延誤、加速施工、非因承包人原因引起施工短期中斷或效率降低、物價超越正常幅度上漲、拖欠支付工程進度款等。
承包人可因此而主張措施費增加的損失、窩工損失、材料差價損失、利息損失等相應的款項。
4、工程款利息。
根據《建工解釋》第十七條之規(guī)定,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因此,當發(fā)包人未按約定給付工程款時,承包人可以向發(fā)包人主張欠付工程款的利息。
5、逾期付款違約金。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之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因此,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存在關于發(fā)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應當給付違約金的約定時,承包人可以依據該約定向發(fā)包人主張逾期付款違約金責任。
但需要說明的是,對于同一筆工程款的利息和逾期付款違約金兩種責任承擔方式,當事人原則上僅得主張一種責任,如同時主張,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
四主張變更或撤銷結算協(xié)議。
結算協(xié)議是指發(fā)、承包雙方在工程完工后,就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包括工程款爭議在內的所有爭議的一攬子解決的協(xié)議。
一般認為,當事人在訴訟前已經就工程價款的結算達成協(xié)議的,一方在訴訟中要求重新結算的,法院不應支持其主張。
在結算協(xié)議無特別約定的情況下,發(fā)包人以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程存在質量問題或逾期竣工為由要求拒付、減付工程款或者賠償損失的,承包人以因發(fā)包人原因導致工程延期為由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的,法院均不應支持。
但是,如果承包人有證據證明結算協(xié)議系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或者在訂立時顯失公平的,又或者是發(fā)包人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承包人在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下訂立的,承包人可依據《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之規(guī)定,主張變更或者撤銷結算協(xié)議。
當然,撤銷權應當在承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五向發(fā)包人的債務人主張代位權。
根據《合同法》第七十三條之規(guī)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失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為行使債務人的債權。
根據該規(guī)定,當發(fā)包人無力支付或拒絕支付工程價款但其對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的,承包人可以自己的名義提起代位權之訴,請求發(fā)包人的債務人直接向自己履行給付義務。
需要注意的是,代位權的行使范圍應當以承包人自身的債權為限。
六實際施工人的權利。
根據《建工解釋》第二十六條之規(guī)定,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實際施工人以發(fā)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
發(fā)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
根據該規(guī)定,實際施工人是指無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違法的專業(yè)工程分包和勞務作業(yè)分包合同的承包人、轉承包人、借用資質的施工人(掛靠施工人);建設工程數次轉包的,實際施工人應當是指最終實際投入資金、材料和勞動力進行工程施工的法人、自然人等民事主體。
對于實際施工人而言,其較好的訴訟策略是以業(yè)主為被告,要求其支付相應的工程款。
訴訟過程中,由法院決定是否追加總承包人、轉包人等人參加訴訟。
20xx年**公司抓住擴大內需機遇,加快公路建設的步伐的關鍵時期,年底,3條公路建設項目同時開工,大多數公路建設項目接近尾聲。
因前期公路建設項目較為集中,歷史欠賬較多等原因,致使公司資金緊張無法正常支付工程款、農民工工資,突顯出越來越多的矛盾,清欠工作任務也隨之加重。
清欠工作面臨著許多新情況、新問題、新挑戰(zhàn),必須積極探索解決清欠問題的新途徑、新機制、新辦法。
對此,公司綜治辦積極開展專題調查工作,深入**、思小指揮部這兩個基層單位,通過座談的方式對20xx年清欠工作進行了調查。
通過此次調查工作,公司綜治辦認識到,**指揮部在成立之初便樹立"干優(yōu)質工程、建和諧公路"的理念,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面對當前清欠工作存在的問題和面臨的嚴峻形勢,仍然為公司演奏出一曲催人奮進的和諧主題曲。
20xx年2月通車后近一年的工作中,**公路指揮部共受理來訪11起、45人次,比上年同期上升了27%(其中集體訪9起、41人次,比上年同期上升了21%;個人訪2起、4人次,比上年同期上升6%)。
來訪反映的問題中,欠工程款的有10起、41人次,占來訪總量的90%,清欠金額為2.3億元,已支付1.47億元,清欠率為64%;欠付民工工資1起、4人次,占來訪總量的10%,清欠金額為1.2億元,已支付0.88億元,清欠率為73%。
**指揮部按照省、廳、公司清欠工作的要求,圍繞全面協(xié)調可持續(xù)發(fā)展的總體方向,為保護群眾合法權益,創(chuàng)造和諧、穩(wěn)定的社會環(huán)境,早在招投標階段便積極采取許多有效措施,從源頭上做好預防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
(一)明確工作目標,超前制定預案。
1、在招投標階段明確施工單位責任。
**指揮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精神,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提出:(1)承包人雇用民工和購買地方材料,必須按雙方合同協(xié)議約定履行各自的責任和義務,并按期支付民工工資和地方材料款,若不按合同或約定支付,引發(fā)的工資糾紛或供需糾紛,承包人必須承擔相應責任,業(yè)主保留停止對承包人支付的權利,直至承包人妥善處理好糾紛為止。
必要時,業(yè)主將按承包人與其雇用民工和購買材料的合同代為扣款,用于直接支付承包人的民工工資及材料款。
(2)承包人在得到業(yè)主支付的工程資金后,要及時支付勞務承包人、民工等工程施工人員的勞務報酬,承包人要保證其使用的勞務人員的基本生活費能及時足額得到支付。
如隨意克扣民工工資,造成民工上訪,影響工程進度和質量,造成社會不良影響,業(yè)主將采取適當的方式代承包人支付,代付金額由業(yè)主從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并由承包人承擔5~10萬元的違約金。
(3)承包人必須嚴格實行??顚S茫WC項目資金的正常運轉,嚴禁將工程建設資金挪作他用,在工程完工之前項目部上交的管理費不得超過工程所支付的8%。
2、在合同談判過程中提高施工單位的認識。
**指揮部組織承包人專題學習了《勞動法》、《勞動保障監(jiān)察條例》、《工資支付暫行規(guī)定》、《最低工資規(guī)定》、《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及省委省政府的有關通知,引導承包人從法律的高度、講政治的高度和落實"三個代表"的高度重視民工工資支付的重要性及其與企業(yè)聲譽、社會形象、市場拓展的關系,從而增強做好此項工作的主觀能動性和社會責任感。
3、在工程開工后及時制定預案。
承包人全部進場后,指揮部在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的同時,由領導帶隊、各部門參加共同對全線12個土建合同段農民工使用情況進行了調研,根據工程特點和以往經驗,對民工總人數、工費總額、民工工資支付高峰期進行了認真研究,預估全線最高用工量約8000人,民工工資大約占工程計量款的15%左右。
根據調查結果,指揮部要求各合同段分別制定民工工資管理預案,從勞務用工合同簽訂、工資支付方式、保證措施、糾紛處理各方面作出承諾,經指揮部審核后執(zhí)行,為規(guī)范勞務用工管理奠定了基礎。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解決公司業(yè)務活動中面臨的經銷商及客戶遲付、拖欠、拒付款項,造成公司流動資金短缺,法律糾紛不斷,制約企業(yè)生存與發(fā)展的重大難題,加強對催收貨款工作(簡稱清欠工作)的管理,引導企業(yè)規(guī)范經營、防拖防欠,促進企業(yè)提高管理質量,增強企業(yè)競爭實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應收賬款是指根據各類供貨合同(協(xié)議)約定,公司應收取買方的各類款項。其中包括主機貨款、保兌倉墊款、融資造成公司回購及墊付款項、代墊運輸費、配件款等款項。
第三條拖欠賬款是指超出合同規(guī)定期限應收未收的款項,其中包括因拖欠造成應補償的利息。
第四條公司根據我國有關法律,依據簽訂的供貨合同和履約情況,通過訴訟或非訴訟方式催收應收賬款,處理因拖欠貨款引起的經濟糾紛、解決歷史遺留拖欠貨款的事項以及為預防發(fā)生拖欠采取的措施均為本辦法涉及的業(yè)務范圍。
第二章機構職責與人員配備。
第五條公司成立“清欠工作小組”(以下簡稱“清欠小組”),公司清欠工作有總經理領導下指定分管領導全面負責公司的清欠領導工作。
第六條清欠小組在公司直接領導下對公司的清欠工作實施專業(yè)性管理和業(yè)務性指導,參與大額貨款清收工作,并協(xié)調解決清欠工作中發(fā)生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各部門及公司下屬子公司要高度重視清欠工作,由總經理指派主要領導負責主抓清欠工作,并設立專門的清欠機構負責清欠工作,清欠機構要配備足夠數量的工作人員,制定明確的工作職責。
第八條公司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既有應收賬款所在部門賬目并獨立負責,又有財務、
銷售、法務和下屬公司通力合作的清欠工作體系,并逐步建立保密案件、經銷商信用、企業(yè)風險管理體系。
第九條公司清欠小組工作人員要具備一定的專業(yè)水平和綜合業(yè)務能力。要重視清欠小組工作人員業(yè)務素質的培養(yǎng)和業(yè)務能力的提高,支持并積極選派人員參加系統(tǒng)內外的各類與清欠工作有關的業(yè)務培訓。
第三章責任制度。
第十條發(fā)生欠款的負責人是清欠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門及公司下屬子公司所發(fā)生欠款的清欠工作并由清欠小組協(xié)助。對于拖欠貨款額度大、賬齡長、難度高的經銷商與客戶,涉及公司主要部門的要親自參加策劃、決策并組織實施。第十一條公司領導班子成員要積極參與協(xié)助清欠工作,根據分工職責承擔相應的清欠工作責任,并將清欠指標納入領導班子的經營考核指標體系。
第十二條公司財務總監(jiān)對清欠工作涉及財務數據負有專業(yè)管理職責。公司財務部按照合約規(guī)定的付款條件,及時監(jiān)督貨款回收,控制拖欠貨款發(fā)生,督促拖欠款的清收和追索,核定清欠工作的成本,協(xié)助處理呆賬壞賬。
第十三條部門責任。
1、公司法務部負責公司和公司下屬子公司的清欠工作的管理、協(xié)調和指導。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清欠工作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掌握匯總清欠工作進展情況,審核、填報有關報表,提供分析資料;對各環(huán)節(jié)清欠責任人的工作進行管理和監(jiān)督。負責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訂客戶清欠的措施和辦法。
2、營銷部和下屬子公司要對簽約、履約全過程承擔連續(xù)責任。負責協(xié)調解決清欠過程中涉及合同條款的爭議問題,根據供貨合同和結算資料,提供有效證據,為清欠工作提供收款依據。對清欠經銷商及客戶所在區(qū)域,駐外辦事處必須協(xié)助清欠工小組進行對應。
3、財務部在清欠工作中要加強貨款結算回收工作,嚴格財務核算和收款手續(xù),提供有關拖欠款的準確數據,收集客戶資金動態(tài)信息,及時與公司清欠小組溝通。參與實施清欠工作中的債轉股、實物抵債以及實物變現、資產評估等工作。
4、技術中心及客戶服務部和公司下屬子公司要及時組織力量進行協(xié)調處理,解決。
好客戶投訴的質量問題,清除清欠障礙。
5、欠款業(yè)務所在下屬子公司要提供相關結算憑據,以便財務、法務部和清欠小組掌握貨款結算的數額,保證貨款及時結算。
6、營銷部要及時提供業(yè)務合作中的洽商簽證等原始資料和數據,保證證據的完整和準確性。并在案件移交法務部之前把所涉及的所有資料交付法務部。
7、法務部應加強法律事務服務及合同審核管理,做到合同簽定前簽署意見、合同簽定后內容交底,履約過程中進行檢查等。及時準確的收集各種證據資料,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依案情與訴訟審批程序對案件進行評估、立案、訴訟。
8、公司其它相關部門及下屬子公司要根據本部門及下屬子公司工作職能,擔負清欠工作中應承擔的責任。凡對公司統(tǒng)一安排的清收拖欠工作執(zhí)行不力的,應承擔其責任。第十四條在公司及其它部門未同意下,簽署的相關合同(協(xié)議),造成公司重大經濟損失的,業(yè)務及簽署合同的經辦人是清欠的直接責任人,也是貨款清收的終身責任人。各下屬公司應嚴格執(zhí)行合約條款,把客戶開發(fā)、關系維護和貨款清收結合起來,視貨款實收情況維護經銷商及客戶關系。
第四章清欠原則。
第十五條清欠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依約主張債權、依法維護權益。按照既積極清收又講究策略的原則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清欠工作。在清欠工作中要注意與還貸、抵稅、清償債務、處理不良資產結合起來。要處理好清欠與市場開拓、客戶維護的關系。第十六條對拖欠貨款的經銷商、客戶及相關債務人,要逐個分析,找出拖欠原因,確定清欠目標和實施方案,根據客戶的資金、信用狀況采取不同的清收方法,核定清欠指標。
對資金狀況較好的經銷商及客戶和債務人,應加大催收力度回收現金。
對于經銷商及客戶和債務人資金狀況不好,但項目市場前景看好的,在經過充分的調查論證后,可采用有效抵押擔保的辦法清欠,并報備財務部、法務部及相關部門審核后,經相關領導批準方可實施。
對于資金狀況不好、經營不善的經銷商與客戶和債務人,可考慮以實物抵債的辦法,并做好資產鑒定、評估、保全、資產所有權轉移登記等工作。
對于資金狀況惡劣、惡意拖欠、惡意逃債的客戶和債務人,應果斷采取訴訟或其它。
法律形式,以及法律允許的方式維護企業(yè)權益。
第十七條加強清欠基礎資料、文檔管理工作,認真清理正在供貨合作業(yè)務和歷史遺留拖欠貨款業(yè)務的資料。建立應收賬款臺帳,對清欠工作實行動態(tài)管理。
第十八條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法律程序進行債權債務轉移,減輕企業(yè)拖欠款和債務的雙重壓力。
第十九條本著內部協(xié)商,內部仲裁,共同對債務人結算,按照市場經濟運行規(guī)律辦事的原則,妥善解決公司內部與下屬子公司及部門之間的所牽扯債權債務問題。第二十條《合同法》、《擔保法》等法律法規(guī)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對《合同法》、《擔保法》等司法解釋是解決拖欠問題的法律依據。對不按合同付款的債務人,要運用法律武器維護公司權益。
第五章防欠措施。
第二十一條注重市場調研、客戶信用調查、項目前景分析,強化前期防范工作。建立和完善銷售合同評審制度,制訂詳細的合同內容條款,審慎簽訂供貨合同,從源頭上合理防范和化解拖欠風險,提高采購及銷售業(yè)務質量。
第二十二條堅持采用經公司評審的示范合同文本,強化供貨合同中關于結算支付的約束條款。明確約定貨款支付數額和期限、違約責任、結算方式。
第二十三條下屬子公司及各部門作為供貨方,要嚴格履行合同,確保產品質量。對客戶提出的意見要及時反饋、熱情答復,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不給客戶留有任何拖欠的借口。
第二十四條強化各級、各類、各有關崗位人員的證據意識,加強基礎資料管理。在履約過程中重視業(yè)務進度結算和收款,對每一項經濟業(yè)務活動隨時記錄,做好信函往來登記、簽證確認、變更洽商文件的歸檔,密切注視債務人信用信息,及時收集證據資料、隨時為索賠和清欠做好訴前基礎工作。
第二十五條在履約過程中,一經發(fā)現經銷商及客戶等未按合同付款,或貨款回收低于約定比例,各有關部門應依照職責立即采取行動,直至停止供貨或相關措施,及時化解拖欠風險。
第二十六條供貨按照合同履約完成后,在未按合同約定足收供貨款或對供貨拖欠款的債權尚未合理安排或缺乏回收保障的情況下,不得再次進行供貨。
第二十七條大力加強綜合smis信息化建設,逐步建立公司客戶信用信息庫,包括公司與經銷商、經銷商與客戶終端合同、客戶服務報告等信用資料和檔案,要及時上傳smis系統(tǒng),實行網絡管理,利用現代化手段防范風險。
第六章責任追究。
第二十八條下屬子公司及各部門對任何一筆拖欠款的形成和追討不利情況都要作出具體分析,劃清個人責任和單位責任。依責追究,決不姑息遷就。對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對貽誤清欠工作造成企業(yè)法人財產并造成公司國有財產損失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有關獎懲規(guī)定進行處理。
1、對拖欠款嚴重、清收不力的經銷商與客戶,應直追究負責人和業(yè)務經辦人的個人責任,追究處理方式包括通報批評、行政記過、免除職務、追究經濟責任等。
2、對已分清責任確因拖欠造成重大損失的責任人,在未追回或減少損失前,不得晉級提升、不得同意調離本公司。
3、對財務人員在清欠工作中違反財務管理制度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的,依《會計法》及財務管理制度追究其責任。
4、對合同簽訂部門前期工作失誤、客戶信用失實等造成貨款嚴重拖欠和損失的,應視情節(jié)追究該部門負責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5、對發(fā)生嚴重拖欠并負有直接責任的銷售業(yè)務人員,不得同意辦理離職手續(xù),取消其參加評優(yōu)的資格。對未完成當年回收貨款和清欠指標的,不得兌現提成獎勵和享受年終獎。
6、不得以應收款或拖欠款額作為實際收入,對下屬子公司及各部門經營團隊或銷售業(yè)務人員兌現提成、年終獎等獎勵。凡是不主動清收清欠或拖延清欠工作,將拖欠款、應收款作為“小金庫”用于“少數人”或“小團隊”消費或以此謀取私利的,視情節(jié)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7、對任何部門和個人怠于清償欠款的行為將予以嚴肅懲處,對造成損失的視情節(jié)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8、對虛報、瞞報清欠成果或統(tǒng)計數據的,應追究責任人責任,給予行政、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清收范圍主要包括:
(一)全市各部門、各鎮(zhèn)黨政機關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自貸或提供擔保形成的不良貸款。
(二)各村干部自貸或他人承貸村干部使用形成的不良貸款。
(三)市政府、各鎮(zhèn)政府部門自貸、自辦實體或提供擔保形成的不良貸款。
(四)各村級集體自貸或自然人承貸村集體使用形成的不良貸款。
(五)其他與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關的不良貸款。
(六)關停倒閉企業(yè)形成的不良貸款。
(一)誰借款、誰用款,誰還款;誰擔保、誰負連帶責任。實際借款人、用款人是還款主要責任人。
(二)一次還款與分次還款相結合。有能力償還貸款本息的,在規(guī)定時間內一次還清;額度較大、短時間內全額償還有困難的,要簽訂還款計劃,分期償還。
(三)現金還款與以物抵貸相結合。以現金還款為主,不能全額現金償還貸款本息的,不足部分可以物抵貸。
(四)落實債務與明確債權相結合。對手續(xù)不健全的,要完善手續(xù),明確債權債務關系,保全農村信用社信貸資產。
此次集中清收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工作從20*年9月20日開始至20*年12月31日結束,全過程分為四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20*年9月20日至20*年9月31日。市政府成立清收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清收方案。召開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黨委政府部門、事業(yè)單位和各鎮(zhèn)政府參加的動員大會,對清收工作進行部署。
(二)催收階段。20*年10月1日至20*年10月30日。農村信用社向借款人和實際使用人發(fā)放逾期貸款催收通知書,借款人或實際使用人要主動與農村信用社聯系,能一次償還的,要一次償還貸款本息;額度較大、生產生活暫時困難、規(guī)定時間內不能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借款人或實際使用人要與農村信用社簽訂分期還款計劃,或以物抵貸。借款手續(xù)不健全的,重新簽訂借款合同,明晰債權債務關系。
(三)清收階段。20*年11月1日至20*年12月20日。對催收階段不能主動還款的借款人或實際使用人,要依法采取經濟、行政和法律手段進行清收。
1、公告清收。催收階段結束后,對不能主動還款的借款人或實際使用人,通過電視等媒體以及在借款人所在單位張貼公告等方式,告知借款人或實際使用人限期償還貸款本息。
2、行政督促清收。對公告清收后,仍然不償還貸款本息的部門、單位和村集體,由清收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督促其償還貸款本息,或落實還款計劃。對不償還貸款的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的工作人員、村干部,由單位負責同志采取約見談話等方式督促限期償還貸款本息。
3、依法清收。對于公告清收和行政督促清收后,仍然不償還貸款或不落實還款計劃的,農村信用社集中統(tǒng)一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依法清收借款人或實際使用人的貸款本息。
4、總結階段。20*年12月20日至20*年12月31日。清收工作結束后,領導小組要組織專人進行認真總結,于20*年12月31日前,上報吉林省清收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領導小組辦公室。
(一)組織領導。清收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確定一名聯絡員,在下設辦公室的統(tǒng)一協(xié)調下開展工作。
(二)落實責任。按照農村信用社提供的不良貸款清單,清收工作實行領導分級負責制。市政府負責各鎮(zhèn)政府及部門;各鎮(zhèn)政府負責村委會;單位負責涉及本單位的工作人員。
(三)鼓勵清收。對于清收措施落實到位,清收效果明顯的鎮(zhèn),農村信用社在信貸投放上給予傾斜;對于清收效果明顯的村(屯),農村信用社優(yōu)先進行信用村(屯)評選,并在信貸額度和利率等方面予以支持。
(四)協(xié)調配合。市農村信用社要把清收進展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加強溝通與協(xié)調。各成員單位要積極支持,密切配合。組織、人事部門要考核了解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欠貸款不還情況;對農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貸款的訴訟案件,在訴訟材料齊全的情況下,法院積極給予支持,抓緊立案和審理;對農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貸款涉及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構成職務犯罪的,檢察機關要依法查辦;對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利用手中權力打擊報復清收工作的行為,監(jiān)察部門要嚴肅查處;對農村信用社提出立案的涉及清收不良貸款的案件,公安機關要及時立案并偵辦;對農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貸款過程中相關稅費,稅務部門要按照國家及省相關規(guī)定給予減免。
篇二:不良貸款清收措施方案(1648字)。
(一)加強領導,高度負責,成立專門清收小組。針對義堂支行不良貸款當前現狀,支行組織信貸人員進行了一次全面清收,成立了以行長為組長,客戶經理及信貸人員為成員的不良貸款清收小組,全職進行不良貸款清收,逐一落實,挨家到戶,取得了理想的清收效果。八月底合計現金收回不良貸款27元,轉貸盤活不良貸款87萬元。
(二)先內后外,內外兼收,搞好“門前清”。對已經形成的不良貸款,進行分門別類,認真梳理。特別是內部職工貸款或者由內部人介紹形成的不良貸款,要從這部分貸款抓起,實行誰受理,誰負責,限期收回,否則,停崗清收,直至完全清收為止。以內帶外,在做好自家清的基礎上,再逐筆對外部貸款進行清收,從而起到很好的模范帶頭作用。
(三)“打蛇打七寸”,攻其要害,借力生力,巧收不良貸款。對于部分關系貸款,攤派貸款形成的不良貸款,特別是政府機關工作人員,清收人員主動去所在部門交涉,并視借款人態(tài)度以及還款承諾等情況向其部門領導反映,借助所在單位領導的壓力督促其還清不良貸款。比如臨沂市蘭山區(qū)政府房產科的借款人王某20xx年2月18日在我支行借款29萬元一筆,于20xx年8月18日到期后,多次清收無果,總是應付從事。經清收小組登門催收,很快于20xx年8月30日還清了該筆貸款。
(四)靈活清收,通過對擔保人施加壓力,力促以物抵債或變賣有效資產償還貸款。借款人因經營不善,工廠倒閉,屢次催收均無果,經調查,擔保人有代償能力,可通過給擔保人施加壓力,促使貸款收回。借款人楊某某在我支行20xx年6月30貸款4.9萬元于20xx年6月30到期后,無力償還,一直欠息。清收人員了解到楊某某有2畝左右廠房一處系對外出租,同時擔保人張某的結算帳戶上有存款余額3萬元左右,清收人員及時把相關信息提供了蘭山區(qū)執(zhí)行局并當時給予了查封。擔保人感到了壓力,主動跟借款人和清收人員聯系,最后一致協(xié)商擔保人張某買下了借款人楊某某的廠房,還清了該筆貸款,很好的盤活了該筆貸款。
(五)通過法院,檢察院等權力部門,依法扣劃、查封等措施清收不良貸款。在清收過程中,對于多次催收不積極主動配合償還不良貸款的貸戶,可與其說明情況,采取訴訟、執(zhí)行、逮人等手段強制收回貸款,借款人許某某20xx年3月13日在我支行貸款27萬元,于20xx年9月13日到期,該筆貸款到期后,一直處于欠息收款。經支行研究決定直接將該筆貸款進行了訴訟,通過法庭從擔保人吳某帳戶上扣劃了借款本金及所有欠息,保全了該筆貸款。
(六)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協(xié)議分期還款是良策。對于有些不良貸款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為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一次性償還所有貸款不現實,根據借款人的信譽狀況,與其簽訂分期還款協(xié)議,也不失為不良貸款清收的一個良策。借款人王某某在我支行借款4.7萬元一筆,考慮到借款人實際情況,與其簽訂了分期還款協(xié)議,每月還款1500元,到現在借款余額尚欠2.9萬元。
(七)“放水養(yǎng)魚”盤活不良貸款。對于因資金周轉困難形成的不良貸款,經信貸人員實地考察,考慮到借款人的經營項目有一定市場前景和發(fā)展?jié)摿Γ筛鶕庞迷u定和資信評級適當給予信貸支持,幫助其發(fā)展項目,逐漸償還貸款。例如,特別是養(yǎng)殖貸款,由于資金周轉時間比較長,容易形成不良貸款,但有一定的市場前景,可考慮經營戶的信用狀況和養(yǎng)殖項目,適當給予一定的信貸資金扶持,幫助渡過難關,從而更好的償還貸款。
溫馨提示:貸款是一種按照利率和歸還條件而出借貨幣的信用形式,出借機構分為銀行和各信用機構,貸款類型分為個人貸款,汽車貸款,住房貸款,公積金貸款,消費貸款,信用貸款,無抵押貸款。20xx年最新的貸款利率具體定位:
一、半年至一年的短期貸款為:
1、180天以內(含180天)5.6%;
2、180天至365天(含365天)6%。
二、一年至五年以上的中長期貸款利率為:
1、一至三年(含)6.15%;
2、三至五年(含)6.4%;
3、五年以上6.55%。為響應國家對個人征信的號召,快易貸建議用戶遵守征信要求和相關法律,以免影響貸款和信用卡申請的信用。
篇三:鎮(zhèn)信用社不良貸款清收方案(1217字)。
為進一步優(yōu)化農村金融環(huán)境,防范和化解農村信用社金融風險,推動我鎮(zhèn)信用環(huán)境建設,確保信用社資金良性循環(huán),有效支持我鎮(zhèn)新農村建設和農村經濟發(fā)展,結合我鎮(zhèn)實際,特制定本清收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為實現我鎮(zhèn)經濟穩(wěn)健發(fā)展,維護農村信用社金融秩序、債權債務和農村金融穩(wěn)定,構建和諧的金融環(huán)境,讓農村信用社更好地為地方經濟發(fā)展作貢獻,服務好“三農”,需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幫助農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貸款,依法打擊逃廢債行為,改善農村信用環(huán)境,促進我鎮(zhèn)經濟快速、健康、穩(wěn)定發(fā)展。
二、清收范圍和重點。
1、清收范圍:信用社發(fā)放并已形成不良的到、逾期貸款。
2、清收重點:到、逾期并有償還能力且長期不還的“丁子戶”、“賴帳戶”;機關單位干部職工拖欠信用社的不良貸款;故意拖欠逃廢信用社債務行為的貸款。
三、組織機構。
為有效地幫助信用社清收不良貸款,依法打擊逃廢債行為,確保清收工作有序正常開展,特成立沙子坡鎮(zhèn)清收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xié)調相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清收工作,各村、支兩委也相應成立清收小組,根據各村不良貸款情況,明確清收任務,并積極采取各種方式幫助信用社清收舊貸,實現信用社不良貸款總量和占比“雙降”。
四、工作措施。
1、清查摸底。鎮(zhèn)信用社要對20xx年3月底以前的到、逾期貸款逐一進行摸底,對有償還能力且長期拖欠或惡意拖欠不還的“丁子戶”“賴帳戶”造冊登記,落實清收責任,明確任務,確保清收任務順利完成。
2、根據不良貸款形成的情況和原因,信用社要細化清收措施,分類清收。
(1)各機關單位干部職工拖欠或引薦、擔保、自貸的不良貸款,由單位督促其借款人、介紹人、擔保人限于20xx年6月底以前全額歸還貸款本息,對到期不能歸還的,由該責任人所在單位負責人協(xié)助信用社按月全額扣發(fā)工資收回,直到貸款還清為止,若借款人直接為單位負責人的將直接報其主管部門處理并暴光。
(2)對惡意逃廢債務的借款人、擔保人,一是將公布不誠實守信人員名單,予以公開暴光。二是充分發(fā)揮司法機關的職能作用,加大執(zhí)法力度,為清收不良貸款提供法律幫助和司法保障。
四、落實責任及工作要求。
按照“區(qū)域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鎮(zhèn)直各工作部門及村支書為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本村轄區(qū)內的清收工作負全責,將清收工作和計劃層層分解落實,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檢查督辦,鎮(zhèn)紀委、財政所等相關部門要協(xié)助抓好干部職工拖欠、介紹、擔保貸款的清收工作,對限期內未歸還不良貸款公職人員采取相應的清收措施和處理辦法。
1、鎮(zhèn)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門要在辦理信用社貸款案件糾紛和處理棄帳外逃的貸款戶方面發(fā)揮作用,并對阻撓、抗拒清收工作的違法人員及時進行依法處理。
2、鎮(zhèn)直各職能部門在清收和盤活不良貸款中,要充分發(fā)揮各部門職能作用,積極支持清收工作,對“頑固戶”、“賴賬戶”、“釘子戶”采取強有力措施,加大不良貸款清收和盤活力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旗聯社的不良貸款清收工作,盤活信貸資金,結合我聯社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為了保證不良貸款清收處置工作有條不紊的開展,特杭錦旗信用聯社成立了清收處置不良貸款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余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風險合規(guī)及法律事務部,由劉雙虎兼辦公室主任,工作人員:賈志忠、訾珍、高潔、高波、呂愛蘭、屈秀蘭、呂敏。辦公室具體負責清收處置進度的數據統(tǒng)計、資料整理和總結上報工作。
本次清收處置不良貸款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為摸底階段,從2012年5月15日至2012年5月20日,此期間要組織各信用社、部負責人對不良貸款進行調查摸底,填寫《不良貸款統(tǒng)計表》,了解不良貸款基本情況。
第二階段為認定階段,從2012年5月20日至2012年6月。
-12。
*政發(fā)[2012]號。
關于印發(fā)《**清收不良貸款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會、鄉(xiāng)直各部門:
《*清收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實施方案》已經**黨委、政府同意,現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主題詞:金融不良貸款實施方案通知**黨政綜合辦2012年7月13日印發(fā)(共印20份)。
發(fā)至:各村鄉(xiāng)直各部門。
**清收不良貸款。
實施方案。
為營造良好的**金融生態(tài)環(huán)境,創(chuàng)建金融安全區(qū),確保我鄉(xiāng)農村經濟又好又快發(fā)展,經鄉(xiāng)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在全鄉(xiāng)開展集中清收不良貸款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以改善**金融環(huán)境,打造誠信**為目標,堅持實事求是、合法合規(guī)的原則,多措并舉,多管齊下,完成清收**不良貸款的工作任務。
二、工作目標。
目前,**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余額147.5萬元,力爭采取有力措施,調動多方力量,最大限度降低不良貸款余額。
三、工作步驟。
按照鄉(xiāng)政府相關工作要求,清收不良貸款工作時間安排為2012年7月16日至2012年12月31日,清收工作分三階段進行:
(一)宣傳動員階段(2012年7月16日—7月23日)。一是召開各村、各單位的動員大會,部署不良貸款清收工作。二是根據信用社的貸款明細表通知、落實到人,并進行相關核實,做好清收不良貸款準備工作。同時做好相關宣傳工作,在各村張貼信用宣傳標語100幅、懸掛橫幅3幅,以營造清收不良貸款的強大氛圍。
(二)全面清收階段(2012年7月23日—11月31日)。要。
2按照清收工作的總體目標要求,加強組織領導,統(tǒng)一協(xié)作,對不良貸款逐筆落實債務,落實清收對象,落實清收時間和清收方式。對惡意欠貸拒不償還的單位及個人進行公開曝光,集中處理,確保應收盡收,最大限度降低不良貸款,同時要定期公布清收進度。
(三)復查整改階段(2012年11月31日—12月31日)。組織召開階段性總結會議,對各清收小組不良貸款清收情況開展檢查和復查,對清收工作情況進行分析小結,對未按期完成清收任務的必須認真分析,查找工作不足,分析問題原因,順利完成此項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清收工作機制。
為推動攻堅活動順利開展,成立鄉(xiāng)不良貸款清收工作領導小組,各村要相應成立清收不良貸款工作領導小組。
(二)強化激勵機制,實行獎懲并舉。
1、2012年8月1日前,愿意主動歸還欠款的單位和個人,經農村信用社認可同意后,可以申請按現行合同利率收取利息,不計復利,減免罰息。
2、鄉(xiāng)、村兩級干部職工拖欠貸款。經調查核實,對規(guī)定期限內還款不到位的干部職工,在欠款期內不予提拔、不得調動、不能參與評先評優(yōu),并停崗、停薪、停職。
3、農戶和其他個人拖欠貸款,嚴格按照借款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督促其主動歸還。各村欠款的黨員干部要帶頭還款。對于享受國家各項優(yōu)惠政策的對象戶拖欠貸款的,不予還款的將取消其享受資格。
4、對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的個人采取行政和法律措施進行清收,以確保清收目標的完成。
10%以內村,將優(yōu)先評信用村。
主題詞:不良貸款清收方案通知。
**鄉(xiāng)人民政府辦公室2011年9月13日印發(fā)。
第一條。
為解決公司業(yè)務活動中面臨的經銷商及客戶遲付、拖欠、拒付款項,造成公司流動資金短缺,法律糾紛不斷,制約企業(yè)生存與發(fā)展的重大難題,加強對催收貨款工作(簡稱清欠工作)的管理,引導企業(yè)規(guī)范經營、防拖防欠,促進企業(yè)提高管理質量,增強企業(yè)競爭實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應收賬款是指根據各類供貨合同(協(xié)議)約定,公司應收取買方的各類款項。其中包括主機貨款、保兌倉墊款、融資造成公司回購及墊付款項、代墊運輸費、配件款等款項。
第三條拖欠賬款是指超出合同規(guī)定期限應收未收的款項,其中包括因拖欠造成應補償的利息。
第四條公司根據我國有關法律,依據簽訂的供貨合同和履約情況,通過訴訟或非訴訟方式催收應收賬款,處理因拖欠貨款引起的經濟糾紛、解決歷史遺留拖欠貨款的事項以及為預防發(fā)生拖欠采取的措施均為本辦法涉及的業(yè)務范圍。
第二章機構職責與人員配備。
第五條。
公司成立“清欠工作小組”(以下簡稱“清欠小組”),公司清欠工作有總經理領導下指定分管領導全面負責公司的清欠領導工作。
第六條。
清欠小組在公司直接領導下對公司的清欠工作實施專業(yè)性管理和業(yè)務性指導,參與大額貨款清收工作,并協(xié)調解決清欠工作中發(fā)生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各部門及公司下屬子公司要高度重視清欠工作,由總經理指派主要領導負責主抓清欠工作,并設立專門的清欠機構負責清欠工作,清欠機構要配備足夠數量的工作人員,制定明確的工作職責。
第八條。
公司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既有應收賬款所在部門賬目并獨立負責,又有財務、1銷售、法務和下屬公司通力合作的清欠工作體系,并逐步建立保密案件、經銷商信用、企業(yè)風險管理體系。
第九條。
公司清欠小組工作人員要具備一定的專業(yè)水平和綜合業(yè)務能力。要重視清欠小組工作人員業(yè)務素質的培養(yǎng)和業(yè)務能力的提高,支持并積極選派人員參加系統(tǒng)內外的各類與清欠工作有關的業(yè)務培訓。
第三章責任制度。
第十條發(fā)生欠款的負責人是清欠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門及公司下屬子公司所發(fā)生欠款的清欠工作并由清欠小組協(xié)助。對于拖欠貨款額度大、賬齡長、難度高的經銷商與客戶,涉及公司主要部門的要親自參加策劃、決策并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公司領導班子成員要積極參與協(xié)助清欠工作,根據分工職責承擔相應的清欠工作責任,并將清欠指標納入領導班子的經營考核指標體系。
第十二條公司財務總監(jiān)對清欠工作涉及財務數據負有專業(yè)管理職責。公司財務部按照合約規(guī)定的付款條件,及時監(jiān)督貨款回收,控制拖欠貨款發(fā)生,督促拖欠款的清收和追索,核定清欠工作的成本,協(xié)助處理呆賬壞賬。
第十三條部門責任。
1、公司法務部負責公司和公司下屬子公司的清欠工作的管理、協(xié)調和指導。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清欠工作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掌握匯總清欠工作進展情況,審核、填報有關報表,提供分析資料;對各環(huán)節(jié)清欠責任人的工作進行管理和監(jiān)督。負責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訂客戶清欠的措施和辦法。
2、營銷部和下屬子公司要對簽約、履約全過程承擔連續(xù)責任。負責協(xié)調解決清欠過程中涉及合同條款的爭議問題,根據供貨合同和結算資料,提供有效證據,為清欠工作提供收款依據。對清欠經銷商及客戶所在區(qū)域,駐外辦事處必須協(xié)助清欠工小組進行對應。
3、財務部在清欠工作中要加強貨款結算回收工作,嚴格財務核算和收款手續(xù),提供有關拖欠款的準確數據,收集客戶資金動態(tài)信息,及時與公司清欠小組溝通。參與實施清欠工作中的債轉股、實物抵債以及實物變現、資產評估等工作。
4、技術中心及客戶服務部和公司下屬子公司要及時組織力量進行協(xié)調處理,解決。
2好客戶投訴的質量問題,清除清欠障礙。
5、欠款業(yè)務所在下屬子公司要提供相關結算憑據,以便財務、法務部和清欠小組掌握貨款結算的數額,保證貨款及時結算。
6、營銷部要及時提供業(yè)務合作中的洽商簽證等原始資料和數據,保證證據的完整和準確性。并在案件移交法務部之前把所涉及的所有資料交付法務部。
7、法務部應加強法律事務服務及合同審核管理,做到合同簽定前簽署意見、合同簽定后內容交底,履約過程中進行檢查等。及時準確的收集各種證據資料,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依案情與訴訟審批程序對案件進行評估、立案、訴訟。
8、公司其它相關部門及下屬子公司要根據本部門及下屬子公司工作職能,擔負清欠工作中應承擔的責任。凡對公司統(tǒng)一安排的清收拖欠工作執(zhí)行不力的,應承擔其責任。
第十四條在公司及其它部門未同意下,簽署的相關合同(協(xié)議),造成公司重大經濟損失的,業(yè)務及簽署合同的經辦人是清欠的直接責任人,也是貨款清收的終身責任人。各下屬公司應嚴格執(zhí)行合約條款,把客戶開發(fā)、關系維護和貨款清收結合起來,視貨款實收情況維護經銷商及客戶關系。
第四章清欠原則。
第十五條清欠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依約主張債權、依法維護權益。按照既積極清收又講究策略的原則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清欠工作。在清欠工作中要注意與還貸、抵稅、清償債務、處理不良資產結合起來。要處理好清欠與市場開拓、客戶維護的關系。
第十六條對拖欠貨款的經銷商、客戶及相關債務人,要逐個分析,找出拖欠原因,確定清欠目標和實施方案,根據客戶的資金、信用狀況采取不同的清收方法,核定清欠指標。
對資金狀況較好的經銷商及客戶和債務人,應加大催收力度回收現金。
對于經銷商及客戶和債務人資金狀況不好,但項目市場前景看好的,在經過充分的調查論證后,可采用有效抵押擔保的辦法清欠,并報備財務部、法務部及相關部門審核后,經相關領導批準方可實施。
對于資金狀況不好、經營不善的經銷商與客戶和債務人,可考慮以實物抵債的辦法,并做好資產鑒定、評估、保全、資產所有權轉移登記等工作。
對于資金狀況惡劣、惡意拖欠、惡意逃債的客戶和債務人,應果斷采取訴訟或其它。
3法律形式,以及法律允許的方式維護企業(yè)權益。
第十七條加強清欠基礎資料、文檔管理工作,認真清理正在供貨合作業(yè)務和歷史遺留拖欠貨款業(yè)務的資料。建立應收賬款臺帳,對清欠工作實行動態(tài)管理。
第十八條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法律程序進行債權債務轉移,減輕企業(yè)拖欠款和債務的雙重壓力。
第十九條本著內部協(xié)商,內部仲裁,共同對債務人結算,按照市場經濟運行規(guī)律辦事的原則,妥善解決公司內部與下屬子公司及部門之間的所牽扯債權債務問題。
第二十條。
《合同法》、《擔保法》等法律法規(guī)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對《合同法》、《擔保法》等司法解釋是解決拖欠問題的法律依據。對不按合同付款的債務人,要運用法律武器維護公司權益。
第五章防欠措施。
第二十一條注重市場調研、客戶信用調查、項目前景分析,強化前期防范工作。建立和完善銷售合同評審制度,制訂詳細的合同內容條款,審慎簽訂供貨合同,從源頭上合理防范和化解拖欠風險,提高采購及銷售業(yè)務質量。
第二十二條堅持采用經公司評審的示范合同文本,強化供貨合同中關于結算支付的約束條款。明確約定貨款支付數額和期限、違約責任、結算方式。
第二十三條下屬子公司及各部門作為供貨方,要嚴格履行合同,確保產品質量。對客戶提出的意見要及時反饋、熱情答復,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不給客戶留有任何拖欠的借口。
第二十四條強化各級、各類、各有關崗位人員的證據意識,加強基礎資料管理。在履約過程中重視業(yè)務進度結算和收款,對每一項經濟業(yè)務活動隨時記錄,做好信函往來登記、簽證確認、變更洽商文件的歸檔,密切注視債務人信用信息,及時收集證據資料、隨時為索賠和清欠做好訴前基礎工作。
第二十五條。
在履約過程中,一經發(fā)現經銷商及客戶等未按合同付款,或貨款回收低于約定比例,各有關部門應依照職責立即采取行動,直至停止供貨或相關措施,及時化解拖欠風險。
第二十六條。
供貨按照合同履約完成后,在未按合同約定足收供貨款或對供貨拖欠款的債權尚未合理安排或缺乏回收保障的情況下,不得再次進行供貨。
第二十七條大力加強綜合smis信息化建設,逐步建立公司客戶信用信息庫,包括公司與經銷商、經銷商與客戶終端合同、客戶服務報告等信用資料和檔案,要及時上傳smis系統(tǒng),實行網絡管理,利用現代化手段防范風險。
第六章責任追究。
第二十八條下屬子公司及各部門對任何一筆拖欠款的形成和追討不利情況都要作出具體分析,劃清個人責任和單位責任。依責追究,決不姑息遷就。對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對貽誤清欠工作造成企業(yè)法人財產并造成公司國有財產損失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有關獎懲規(guī)定進行處理。
1、對拖欠款嚴重、清收不力的經銷商與客戶,應直追究負責人和業(yè)務經辦人的個人責任,追究處理方式包括通報批評、行政記過、免除職務、追究經濟責任等。
2、對已分清責任確因拖欠造成重大損失的責任人,在未追回或減少損失前,不得晉級提升、不得同意調離本公司。
3、對財務人員在清欠工作中違反財務管理制度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的,依《會計法》及財務管理制度追究其責任。
4、對合同簽訂部門前期工作失誤、客戶信用失實等造成貨款嚴重拖欠和損失的,應視情節(jié)追究該部門負責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5、對發(fā)生嚴重拖欠并負有直接責任的銷售業(yè)務人員,不得同意辦理離職手續(xù),取消其參加評優(yōu)的資格。對未完成當年回收貨款和清欠指標的,不得兌現提成獎勵和享受年終獎。
6、不得以應收款或拖欠款額作為實際收入,對下屬子公司及各部門經營團隊或銷售業(yè)務人員兌現提成、年終獎等獎勵。凡是不主動清收清欠或拖延清欠工作,將拖欠款、應收款作為“小金庫”用于“少數人”或“小團隊”消費或以此謀取私利的,視情節(jié)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7、對任何部門和個人怠于清償欠款的行為將予以嚴肅懲處,對造成損失的視情節(jié)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8、對虛報、瞞報清欠成果或統(tǒng)計數據的,應追究責任人責任,給予行政、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清收清欠工作方案篇七
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都部署具體、周密,并有很強可操作性的計劃。“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將方法呈于案前,即為“方案”。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清收清欠工作方案范文七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旗聯社的不良貸款清收工作,盤活信貸資金,結合我聯社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為了保證不良貸款清收處置工作有條不紊的開展,特杭錦旗信用聯社成立了清收處置不良貸款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余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風險合規(guī)及法律事務部,由劉雙虎兼辦公室主任,工作人員:賈志忠、訾珍、高潔、高波、呂愛蘭、屈秀蘭、呂敏。辦公室具體負責清收處置進度的數據統(tǒng)計、資料整理和總結上報工作。
本次清收處置不良貸款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為摸底階段,從2012年5月15日至2012年5月20日,此期間要組織各信用社、部負責人對不良貸款進行調查摸底,填寫《不良貸款統(tǒng)計表》,了解不良貸款基本情況。
第二階段為認定階段,從2012年5月20日至2012年6月。
-12。
*政發(fā)[2012]號。
關于印發(fā)《**清收不良貸款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會、鄉(xiāng)直各部門:
《*清收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實施方案》已經**黨委、政府同意,現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主題詞:金融不良貸款實施方案通知**黨政綜合辦2012年7月13日印發(fā)(共印20份)。
發(fā)至:各村鄉(xiāng)直各部門。
**清收不良貸款。
實施方案。
為營造良好的**金融生態(tài)環(huán)境,創(chuàng)建金融安全區(qū),確保我鄉(xiāng)農村經濟又好又快發(fā)展,經鄉(xiāng)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在全鄉(xiāng)開展集中清收不良貸款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以改善**金融環(huán)境,打造誠信**為目標,堅持實事求是、合法合規(guī)的原則,多措并舉,多管齊下,完成清收**不良貸款的工作任務。
二、工作目標。
目前,**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余額147.5萬元,力爭采取有力措施,調動多方力量,最大限度降低不良貸款余額。
三、工作步驟。
按照鄉(xiāng)政府相關工作要求,清收不良貸款工作時間安排為2012年7月16日至2012年12月31日,清收工作分三階段進行:
(一)宣傳動員階段(2012年7月16日—7月23日)。一是召開各村、各單位的動員大會,部署不良貸款清收工作。二是根據信用社的貸款明細表通知、落實到人,并進行相關核實,做好清收不良貸款準備工作。同時做好相關宣傳工作,在各村張貼信用宣傳標語100幅、懸掛橫幅3幅,以營造清收不良貸款的強大氛圍。
(二)全面清收階段(2012年7月23日—11月31日)。要。
2按照清收工作的總體目標要求,加強組織領導,統(tǒng)一協(xié)作,對不良貸款逐筆落實債務,落實清收對象,落實清收時間和清收方式。對惡意欠貸拒不償還的單位及個人進行公開曝光,集中處理,確保應收盡收,最大限度降低不良貸款,同時要定期公布清收進度。
(三)復查整改階段(2012年11月31日—12月31日)。組織召開階段性總結會議,對各清收小組不良貸款清收情況開展檢查和復查,對清收工作情況進行分析小結,對未按期完成清收任務的必須認真分析,查找工作不足,分析問題原因,順利完成此項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清收工作機制。
為推動攻堅活動順利開展,成立鄉(xiāng)不良貸款清收工作領導小組,各村要相應成立清收不良貸款工作領導小組。
(二)強化激勵機制,實行獎懲并舉。
1、2012年8月1日前,愿意主動歸還欠款的單位和個人,經農村信用社認可同意后,可以申請按現行合同利率收取利息,不計復利,減免罰息。
2、鄉(xiāng)、村兩級干部職工拖欠貸款。經調查核實,對規(guī)定期限內還款不到位的干部職工,在欠款期內不予提拔、不得調動、不能參與評先評優(yōu),并停崗、停薪、停職。
3、農戶和其他個人拖欠貸款,嚴格按照借款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督促其主動歸還。各村欠款的黨員干部要帶頭還款。對于享受國家各項優(yōu)惠政策的對象戶拖欠貸款的,不予還款的將取消其享受資格。
4、對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的個人采取行政和法律措施進行清收,以確保清收目標的完成。
10%以內村,將優(yōu)先評信用村。
主題詞:不良貸款清收方案通知。
**鄉(xiāng)人民政府辦公室2011年9月13日印發(fā)。
近年來,隨著xxx公司的快速發(fā)展和施工能力的不斷提高,資金流量需求逐年擴大,處于結算過程中和被拖欠的資金不斷增加,公司資金需求矛盾日益突出,回收工程欠款是公司資金來源的主渠道,為了維護公司利益,降低壞賬風險,盤活資金,加速資金周轉,滿足資金需求,增加資金效益,增強企業(yè)競爭實力,全公司各級領導、各個部門要高度重視并大力支持清欠工作,要按照集團公司對清欠工作的統(tǒng)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精心組織,狠抓落實,認真貫徹,全體清欠人員要以求真務實的工作態(tài)度,苦干實干的工作作風,克服外部種種困難,挖空心思開辟工程款回收渠道,千方百計擴大工程款回收戰(zhàn)果,全面推動工程欠款清收工作,為確保完成今年公司下達的清欠任務指標,現將xx年度欠款回收工作做如下安排:
管理是企業(yè)永恒的主題,向管理要效益已成為現代企業(yè)經營管理的一個很重要的觀念,聚財,理財,有效發(fā)揮資金的使用效益,減少資金沉淀,清理欠款作為企業(yè)理財工作的重要手段,越來越得到重視。
巨額工程款被拖欠,使企業(yè)資金緊張狀況加劇,制約了企業(yè)的發(fā)展。
辛勤汗水換來的微薄利潤在慢慢耗費,令人心疼。
一些長期拖欠的工程款,有的已經形成呆帳、壞帳,造成了無法清收的事實。
面對嚴峻的現實,使我們清醒認識到,只有做好清欠工作,減少資金沉積,緩急資金壓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企業(yè)才能更好、更快的實現經濟發(fā)展。
清欠工作是一項艱巨的系統(tǒng)工程,它與企業(yè)發(fā)展建設,經營管理,規(guī)范運行,資金回轉,使用效率密切相關。
所以只有提高了廣大干部、員工對開展清欠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才能為清欠工作的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的氛圍。
因此,公司各級主管領導要高度重視清欠工作,及時幫助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在人力、物力、財力上提供有力的支持。
為了完成年內任務指標,有計劃的開展工作,兩級清欠組織要根據清欠項目的實際現狀,分項目制定清欠計劃、對清欠指標進行分解量化、清欠任務指標落實到責任人頭上。
要整理完善清欠資料,查找并收集施工合同、結算資料、交竣工資料,各種單據憑證,弄清每一筆債權形成的背景原因和現狀,進一步確認債權債務關系和拖欠的金額,分項目建立清欠資料檔案。
在此基礎上,按照施工合同(協(xié)議)約定,將上年度已竣工決算、竣工未決算、已驗工計價但未按合同約定尚未支付的工程款和到期的各類保證金進行逐項統(tǒng)計,準確界定清欠范圍。
確有清收難度,需交由清欠辦清收的項目移交時必須附上述清欠資料檔案移交。
結合清欠工作實際,公司將制定二00九年度《清欠管理辦法》、《清欠目標責任書》,明確兩級清欠單位兼專職清欠員的職責,為任務指標的完成,保證清欠工作的落實,讓每個清欠人員身上有壓力,要實行“四定”工作原則,即定人員,定指標,定任務,定獎懲。
把任務指標分解到每個清欠人員身上,用制度和實效來對人員進行考核,根據債權形成的時間長短,清收的難易程度給予一定比例的提成,專職清欠人員的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及其他工資補助全部通過任務指標完成情況,按欠款回收提成比例考核計發(fā),以此督促清欠人員的工作主動性,也充分調動清欠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制定清欠回訪記錄,清欠人員在每一次清欠過程中把對方說過的話、作出的承諾作簡要的記錄后,請求債務單位接待人員簽字確認。
這樣做,一方面是得到債務單位的高度重視,二是對清欠人員作到動態(tài)管理,三是從債權的法律訴訟時效上始終得到延續(xù)。
要定期召開清欠例會制度、各級領導要對清欠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及時聽取匯報,因事應時做出研究調整。
各單位每月要將收回欠款的筆數、項數、金額和清欠指標完成情況進行統(tǒng)計上報公司財務科和清欠辦公室,把債權管理和清欠催收逐步納入規(guī)范化管理軌道。
根據債權形成的原因以及債務方的資信情況,對每項債權進行分析研究,確定重點清收對象。
一、是把債權構成情況復雜、債權底數不清的項目作為清理重點;。
二、是把拖欠時間長、數額大、風險大的債權項目作為清欠的重點;。
三、是我們把政府投資項目和房地產開發(fā)項目拖欠的工程款作為工作重點。
對重點、難點項目針對不同情況,制定具體的清欠計劃和措施,專人負責,充分運用多手段、多渠道千方百計達到清欠目的。
健全制度,摸清項目,完善資料,建立檔案,制定計劃,劃出重點,量化任務指標,才能使年內的工作得到了有序開展。
采取的主要清欠措施有:
1、運用法律手段推動清欠,對有錢不還,故意拖欠且態(tài)度非常蠻橫的債務方,在完善債權手續(xù)的基礎上,運用法律手段進行清欠,以維護企業(yè)的合法權益。
2、利用網絡平臺開展上網清欠。
以國家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為契機,在建設部“中國建設工程信息網”上申報清欠項目,利用網絡公開的優(yōu)勢進行清欠。
我們清欠辦全體人員以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精神,面對債務方的種種刁難和推諉,冒嚴寒頂酷暑奮戰(zhàn)在清欠一線,年內,平均每個清欠點催討次數均在二、三百次之多,他們從不叫苦叫累,硬是憑借兩條腿一張嘴啃下了一個又一個“硬骨頭”。
有的清欠人員顧不上照顧病重住院的老人,連續(xù)幾個月在外奔波討債,看慣了債務方的“冷眼”,坐暖了債務方的“冷板凳”;有的被不講理的債務方謾罵,依然毫不畏縮,債務人走到哪里,跟到那里,錢收不回人不走,表現出了強烈的責任感和忘我的敬業(yè)精神,就是這種精神,今年在所有被清欠單位都或多或少的拿回了錢,沒有一家空白。
我們的清欠人員為了要錢,給人打掃辦公室衛(wèi)生,沏茶倒水。
有的清欠人員被罵哭后,委屈的搽干眼淚再次走進債務人的辦公室,所作所為讓人感動,就是這樣一個個早出晚歸的身影打開了清欠工作的局面。
一年來,借助公司大力治理拖欠工程款的機遇期,催收清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然而任重道遠,當前公司欠款還很大,相關矛盾和問題還在持續(xù)、前清后欠矛盾突出、問題合約依然普遍,竣工工程拖欠突出,工程項目結算難、久拖不辦的現象普遍存在,已經成為比較嚴重的問題。
清欠人員整體綜合能力還較弱,有待在工作實踐中提高,有待在以后的培訓活動中加強學習。
還要提高廣大干部、員工對開展清欠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有效發(fā)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把清欠工作做好。
經過一年的共同努力,拖欠工程款問題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緩解,今后,清欠工作仍將是企業(yè)健康快速發(fā)展過程中所必須解決好的大事之一。
針對今后的工作要繼續(xù)進一步解決思想認識問題。
要充分認識清欠工作的長期性、復雜性和艱巨性,繼續(xù)保持強力推進勢頭,持續(xù)抓好催收清欠工作,戰(zhàn)略上做好長期努力的思想準備,戰(zhàn)術上抓好組織策劃和深入推進工作。
緊緊圍繞企業(yè)發(fā)展、思想意識不放松、組織措施不削弱、催收清欠不松勁,以強化催收清欠為己任,深入實踐,進一步提高清欠工作的質量和效果。
繼續(xù)進一步加強組織管理工作。
對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中的承包人而言,其核心利益在于向發(fā)包人主張工程欠款。
基于不同的請求權基礎,承包人可能主張多種清欠方案。
訴訟請求是當事人訴權的核心所在,是法官進行審判的最原始起點,是所有訴訟行為展開的基本依據。
同一類型的案件,依據不同的請求權基礎,當事人亦可主張不同的訴訟請求,而不同的訴訟請求會產生不同的利益、內容、風險,引起的利益的差距極大。
因此,承包人的訴訟請求應當盡可能地全面、具體并具有可執(zhí)行性。
一主張建設工程價款優(yōu)先受償權。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的規(guī)定,發(fā)包人未按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fā)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
發(fā)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fā)包人協(xié)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
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價款優(yōu)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法釋[2002]16號)之規(guī)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優(yōu)先受償權優(yōu)于抵押權和其他債權;建筑工程價款包括承包人為建設工程應當支付的工作人員報酬、材料款等實際支出的費用,不包括承包人因發(fā)包人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建設工程承包人行使優(yōu)先權的期限為六個月,自建設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設工程合同約定的竣工之日起計算。
根據以上規(guī)定,承包人在建設工程竣工之日起六個月內可以主張對于建設工程價款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
當然,對于“竣工之日”的起算時間,實踐中尚存在一定的爭議。
二主張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確定發(fā)、承包方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
基于建設工程的特殊性,法律、行政法規(guī)甚至規(guī)章中都有大量的強制性規(guī)定。
實踐中,除了適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的認定合同無效外,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的主要情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建工解釋》)第一、四條規(guī)定的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yè)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簽訂的合同、借用資質簽訂的合同、必須招投標而未招投標或者中標無效的合同、違法分包或轉包合同,未取得建設審批手續(xù)簽訂的合同、違反招標投標法低于成本價簽訂的中標合同等。
根據《建工解釋》第二條之規(guī)定,建設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
也就是說,當合同無效時,對于承包人而言,并無實質上的不利。
因此,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關于工期、變更、索賠、違約責任等約定明顯對于承包人存在不利,而合同又存在《建工解釋》中規(guī)定的合同無效的情形的,承包人可主張合同無效,從而規(guī)避合同中不利的約定。
三主張給付工程款。
在建設工程完工后,承包人除可以依據或者參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主張合同約定的工程款之外,還可以主張以下權利:
1、調增合同價款。
根據《合同法解釋二》第二十六條之規(guī)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觀情況發(fā)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于商業(yè)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xù)履行合同對于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
此條規(guī)定就是學理上所稱的“情勢變更制度”。
實踐中,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因其履行期限相對較長,不確定性因素相對較多等特點,發(fā)生超出雙方訂立合同時的預期風險的可能性更大。
而大部分的建設工程都是通過招投標方式確定承包人,而價款是承包人得以中標的重要指標,故承包人大多是以定額為基礎并結合企業(yè)自身情況進行一定的調整后確定投標報價。
通常情況下,承包人報價是不會考慮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價格非正常波動、社會突發(fā)事件的影響等因素。
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發(fā)生了情勢變更事件而導致合同的繼續(xù)履行對于承包人明顯不公平的,承包人可依據情勢變更制度而主張調增合同價款。
2、工程增項款項。
根據《建工解釋》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對工程量有爭議的,按照施工過程中形成的簽證等書面文件確認。
承包人能夠證明發(fā)包人同意其施工的,但未能提供簽證文件證明工程量發(fā)生的,可以根據當事人提供的其他證據確認實際發(fā)生的工程量。
施工過程中,因發(fā)包人的要求,或者因自然條件的影響,超出施工圖或施工合同確定的工程范圍的工程增項在所難免。
在承包人能夠證明存在工程增項以及增項的工程量的情況下,其可以向發(fā)包人主張增項部分的工程款。
3、工程索賠款項。
索賠是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造成的實際損失而向對方提出的經濟補償或時間補償的要求。
實踐中,當施工過程中出現下列事項時,承包人可以向發(fā)包人主張索賠:不利的自然條件與人為障礙引起的施工難度增加、工期延長和延誤、加速施工、非因承包人原因引起施工短期中斷或效率降低、物價超越正常幅度上漲、拖欠支付工程進度款等。
承包人可因此而主張措施費增加的損失、窩工損失、材料差價損失、利息損失等相應的款項。
4、工程款利息。
根據《建工解釋》第十七條之規(guī)定,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因此,當發(fā)包人未按約定給付工程款時,承包人可以向發(fā)包人主張欠付工程款的利息。
5、逾期付款違約金。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之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因此,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存在關于發(fā)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應當給付違約金的約定時,承包人可以依據該約定向發(fā)包人主張逾期付款違約金責任。
但需要說明的是,對于同一筆工程款的利息和逾期付款違約金兩種責任承擔方式,當事人原則上僅得主張一種責任,如同時主張,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
四主張變更或撤銷結算協(xié)議。
結算協(xié)議是指發(fā)、承包雙方在工程完工后,就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包括工程款爭議在內的所有爭議的一攬子解決的協(xié)議。
一般認為,當事人在訴訟前已經就工程價款的結算達成協(xié)議的,一方在訴訟中要求重新結算的,法院不應支持其主張。
在結算協(xié)議無特別約定的情況下,發(fā)包人以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程存在質量問題或逾期竣工為由要求拒付、減付工程款或者賠償損失的,承包人以因發(fā)包人原因導致工程延期為由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的,法院均不應支持。
但是,如果承包人有證據證明結算協(xié)議系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或者在訂立時顯失公平的,又或者是發(fā)包人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承包人在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下訂立的,承包人可依據《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之規(guī)定,主張變更或者撤銷結算協(xié)議。
當然,撤銷權應當在承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五向發(fā)包人的債務人主張代位權。
根據《合同法》第七十三條之規(guī)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失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為行使債務人的債權。
根據該規(guī)定,當發(fā)包人無力支付或拒絕支付工程價款但其對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的,承包人可以自己的名義提起代位權之訴,請求發(fā)包人的債務人直接向自己履行給付義務。
需要注意的是,代位權的行使范圍應當以承包人自身的債權為限。
六實際施工人的權利。
根據《建工解釋》第二十六條之規(guī)定,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實際施工人以發(fā)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
發(fā)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
根據該規(guī)定,實際施工人是指無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違法的專業(yè)工程分包和勞務作業(yè)分包合同的承包人、轉承包人、借用資質的施工人(掛靠施工人);建設工程數次轉包的,實際施工人應當是指最終實際投入資金、材料和勞動力進行工程施工的法人、自然人等民事主體。
對于實際施工人而言,其較好的訴訟策略是以業(yè)主為被告,要求其支付相應的工程款。
訴訟過程中,由法院決定是否追加總承包人、轉包人等人參加訴訟。
第一條。
為解決公司業(yè)務活動中面臨的經銷商及客戶遲付、拖欠、拒付款項,造成公司流動資金短缺,法律糾紛不斷,制約企業(yè)生存與發(fā)展的重大難題,加強對催收貨款工作(簡稱清欠工作)的管理,引導企業(yè)規(guī)范經營、防拖防欠,促進企業(yè)提高管理質量,增強企業(yè)競爭實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應收賬款是指根據各類供貨合同(協(xié)議)約定,公司應收取買方的各類款項。其中包括主機貨款、保兌倉墊款、融資造成公司回購及墊付款項、代墊運輸費、配件款等款項。
第三條拖欠賬款是指超出合同規(guī)定期限應收未收的款項,其中包括因拖欠造成應補償的利息。
第四條公司根據我國有關法律,依據簽訂的供貨合同和履約情況,通過訴訟或非訴訟方式催收應收賬款,處理因拖欠貨款引起的經濟糾紛、解決歷史遺留拖欠貨款的事項以及為預防發(fā)生拖欠采取的措施均為本辦法涉及的業(yè)務范圍。
第二章機構職責與人員配備。
第五條。
公司成立“清欠工作小組”(以下簡稱“清欠小組”),公司清欠工作有總經理領導下指定分管領導全面負責公司的清欠領導工作。
第六條。
清欠小組在公司直接領導下對公司的清欠工作實施專業(yè)性管理和業(yè)務性指導,參與大額貨款清收工作,并協(xié)調解決清欠工作中發(fā)生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各部門及公司下屬子公司要高度重視清欠工作,由總經理指派主要領導負責主抓清欠工作,并設立專門的清欠機構負責清欠工作,清欠機構要配備足夠數量的工作人員,制定明確的工作職責。
第八條。
公司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既有應收賬款所在部門賬目并獨立負責,又有財務、1銷售、法務和下屬公司通力合作的清欠工作體系,并逐步建立保密案件、經銷商信用、企業(yè)風險管理體系。
第九條。
公司清欠小組工作人員要具備一定的專業(yè)水平和綜合業(yè)務能力。要重視清欠小組工作人員業(yè)務素質的培養(yǎng)和業(yè)務能力的提高,支持并積極選派人員參加系統(tǒng)內外的各類與清欠工作有關的業(yè)務培訓。
第三章責任制度。
第十條發(fā)生欠款的負責人是清欠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門及公司下屬子公司所發(fā)生欠款的清欠工作并由清欠小組協(xié)助。對于拖欠貨款額度大、賬齡長、難度高的經銷商與客戶,涉及公司主要部門的要親自參加策劃、決策并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公司領導班子成員要積極參與協(xié)助清欠工作,根據分工職責承擔相應的清欠工作責任,并將清欠指標納入領導班子的經營考核指標體系。
第十二條公司財務總監(jiān)對清欠工作涉及財務數據負有專業(yè)管理職責。公司財務部按照合約規(guī)定的付款條件,及時監(jiān)督貨款回收,控制拖欠貨款發(fā)生,督促拖欠款的清收和追索,核定清欠工作的成本,協(xié)助處理呆賬壞賬。
第十三條部門責任。
1、公司法務部負責公司和公司下屬子公司的清欠工作的管理、協(xié)調和指導。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清欠工作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掌握匯總清欠工作進展情況,審核、填報有關報表,提供分析資料;對各環(huán)節(jié)清欠責任人的工作進行管理和監(jiān)督。負責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訂客戶清欠的措施和辦法。
2、營銷部和下屬子公司要對簽約、履約全過程承擔連續(xù)責任。負責協(xié)調解決清欠過程中涉及合同條款的爭議問題,根據供貨合同和結算資料,提供有效證據,為清欠工作提供收款依據。對清欠經銷商及客戶所在區(qū)域,駐外辦事處必須協(xié)助清欠工小組進行對應。
3、財務部在清欠工作中要加強貨款結算回收工作,嚴格財務核算和收款手續(xù),提供有關拖欠款的準確數據,收集客戶資金動態(tài)信息,及時與公司清欠小組溝通。參與實施清欠工作中的債轉股、實物抵債以及實物變現、資產評估等工作。
4、技術中心及客戶服務部和公司下屬子公司要及時組織力量進行協(xié)調處理,解決。
2好客戶投訴的質量問題,清除清欠障礙。
5、欠款業(yè)務所在下屬子公司要提供相關結算憑據,以便財務、法務部和清欠小組掌握貨款結算的數額,保證貨款及時結算。
6、營銷部要及時提供業(yè)務合作中的洽商簽證等原始資料和數據,保證證據的完整和準確性。并在案件移交法務部之前把所涉及的所有資料交付法務部。
7、法務部應加強法律事務服務及合同審核管理,做到合同簽定前簽署意見、合同簽定后內容交底,履約過程中進行檢查等。及時準確的收集各種證據資料,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依案情與訴訟審批程序對案件進行評估、立案、訴訟。
8、公司其它相關部門及下屬子公司要根據本部門及下屬子公司工作職能,擔負清欠工作中應承擔的責任。凡對公司統(tǒng)一安排的清收拖欠工作執(zhí)行不力的,應承擔其責任。
第十四條在公司及其它部門未同意下,簽署的相關合同(協(xié)議),造成公司重大經濟損失的,業(yè)務及簽署合同的經辦人是清欠的直接責任人,也是貨款清收的終身責任人。各下屬公司應嚴格執(zhí)行合約條款,把客戶開發(fā)、關系維護和貨款清收結合起來,視貨款實收情況維護經銷商及客戶關系。
第四章清欠原則。
第十五條清欠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依約主張債權、依法維護權益。按照既積極清收又講究策略的原則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清欠工作。在清欠工作中要注意與還貸、抵稅、清償債務、處理不良資產結合起來。要處理好清欠與市場開拓、客戶維護的關系。
第十六條對拖欠貨款的經銷商、客戶及相關債務人,要逐個分析,找出拖欠原因,確定清欠目標和實施方案,根據客戶的資金、信用狀況采取不同的清收方法,核定清欠指標。
對資金狀況較好的經銷商及客戶和債務人,應加大催收力度回收現金。
對于經銷商及客戶和債務人資金狀況不好,但項目市場前景看好的,在經過充分的調查論證后,可采用有效抵押擔保的辦法清欠,并報備財務部、法務部及相關部門審核后,經相關領導批準方可實施。
對于資金狀況不好、經營不善的經銷商與客戶和債務人,可考慮以實物抵債的辦法,并做好資產鑒定、評估、保全、資產所有權轉移登記等工作。
對于資金狀況惡劣、惡意拖欠、惡意逃債的客戶和債務人,應果斷采取訴訟或其它。
3法律形式,以及法律允許的方式維護企業(yè)權益。
第十七條加強清欠基礎資料、文檔管理工作,認真清理正在供貨合作業(yè)務和歷史遺留拖欠貨款業(yè)務的資料。建立應收賬款臺帳,對清欠工作實行動態(tài)管理。
第十八條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法律程序進行債權債務轉移,減輕企業(yè)拖欠款和債務的雙重壓力。
第十九條本著內部協(xié)商,內部仲裁,共同對債務人結算,按照市場經濟運行規(guī)律辦事的原則,妥善解決公司內部與下屬子公司及部門之間的所牽扯債權債務問題。
第二十條。
《合同法》、《擔保法》等法律法規(guī)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對《合同法》、《擔保法》等司法解釋是解決拖欠問題的法律依據。對不按合同付款的債務人,要運用法律武器維護公司權益。
第五章防欠措施。
第二十一條注重市場調研、客戶信用調查、項目前景分析,強化前期防范工作。建立和完善銷售合同評審制度,制訂詳細的合同內容條款,審慎簽訂供貨合同,從源頭上合理防范和化解拖欠風險,提高采購及銷售業(yè)務質量。
第二十二條堅持采用經公司評審的示范合同文本,強化供貨合同中關于結算支付的約束條款。明確約定貨款支付數額和期限、違約責任、結算方式。
第二十三條下屬子公司及各部門作為供貨方,要嚴格履行合同,確保產品質量。對客戶提出的意見要及時反饋、熱情答復,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不給客戶留有任何拖欠的借口。
第二十四條強化各級、各類、各有關崗位人員的證據意識,加強基礎資料管理。在履約過程中重視業(yè)務進度結算和收款,對每一項經濟業(yè)務活動隨時記錄,做好信函往來登記、簽證確認、變更洽商文件的歸檔,密切注視債務人信用信息,及時收集證據資料、隨時為索賠和清欠做好訴前基礎工作。
第二十五條。
在履約過程中,一經發(fā)現經銷商及客戶等未按合同付款,或貨款回收低于約定比例,各有關部門應依照職責立即采取行動,直至停止供貨或相關措施,及時化解拖欠風險。
第二十六條。
供貨按照合同履約完成后,在未按合同約定足收供貨款或對供貨拖欠款的債權尚未合理安排或缺乏回收保障的情況下,不得再次進行供貨。
第二十七條大力加強綜合smis信息化建設,逐步建立公司客戶信用信息庫,包括公司與經銷商、經銷商與客戶終端合同、客戶服務報告等信用資料和檔案,要及時上傳smis系統(tǒng),實行網絡管理,利用現代化手段防范風險。
第六章責任追究。
第二十八條下屬子公司及各部門對任何一筆拖欠款的形成和追討不利情況都要作出具體分析,劃清個人責任和單位責任。依責追究,決不姑息遷就。對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對貽誤清欠工作造成企業(yè)法人財產并造成公司國有財產損失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有關獎懲規(guī)定進行處理。
1、對拖欠款嚴重、清收不力的經銷商與客戶,應直追究負責人和業(yè)務經辦人的個人責任,追究處理方式包括通報批評、行政記過、免除職務、追究經濟責任等。
2、對已分清責任確因拖欠造成重大損失的責任人,在未追回或減少損失前,不得晉級提升、不得同意調離本公司。
3、對財務人員在清欠工作中違反財務管理制度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的,依《會計法》及財務管理制度追究其責任。
4、對合同簽訂部門前期工作失誤、客戶信用失實等造成貨款嚴重拖欠和損失的,應視情節(jié)追究該部門負責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5、對發(fā)生嚴重拖欠并負有直接責任的銷售業(yè)務人員,不得同意辦理離職手續(xù),取消其參加評優(yōu)的資格。對未完成當年回收貨款和清欠指標的,不得兌現提成獎勵和享受年終獎。
6、不得以應收款或拖欠款額作為實際收入,對下屬子公司及各部門經營團隊或銷售業(yè)務人員兌現提成、年終獎等獎勵。凡是不主動清收清欠或拖延清欠工作,將拖欠款、應收款作為“小金庫”用于“少數人”或“小團隊”消費或以此謀取私利的,視情節(jié)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7、對任何部門和個人怠于清償欠款的行為將予以嚴肅懲處,對造成損失的視情節(jié)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8、對虛報、瞞報清欠成果或統(tǒng)計數據的,應追究責任人責任,給予行政、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清收范圍主要包括:
(一)全市各部門、各鎮(zhèn)黨政機關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自貸或提供擔保形成的不良貸款。
(二)各村干部自貸或他人承貸村干部使用形成的不良貸款。
(三)市政府、各鎮(zhèn)政府部門自貸、自辦實體或提供擔保形成的不良貸款。
(四)各村級集體自貸或自然人承貸村集體使用形成的不良貸款。
(五)其他與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關的不良貸款。
(六)關停倒閉企業(yè)形成的不良貸款。
(一)誰借款、誰用款,誰還款;誰擔保、誰負連帶責任。實際借款人、用款人是還款主要責任人。
(二)一次還款與分次還款相結合。有能力償還貸款本息的,在規(guī)定時間內一次還清;額度較大、短時間內全額償還有困難的,要簽訂還款計劃,分期償還。
(三)現金還款與以物抵貸相結合。以現金還款為主,不能全額現金償還貸款本息的,不足部分可以物抵貸。
(四)落實債務與明確債權相結合。對手續(xù)不健全的,要完善手續(xù),明確債權債務關系,保全農村信用社信貸資產。
此次集中清收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工作從20*年9月20日開始至20*年12月31日結束,全過程分為四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20*年9月20日至20*年9月31日。市政府成立清收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清收方案。召開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黨委政府部門、事業(yè)單位和各鎮(zhèn)政府參加的動員大會,對清收工作進行部署。
(二)催收階段。20*年10月1日至20*年10月30日。農村信用社向借款人和實際使用人發(fā)放逾期貸款催收通知書,借款人或實際使用人要主動與農村信用社聯系,能一次償還的,要一次償還貸款本息;額度較大、生產生活暫時困難、規(guī)定時間內不能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借款人或實際使用人要與農村信用社簽訂分期還款計劃,或以物抵貸。借款手續(xù)不健全的,重新簽訂借款合同,明晰債權債務關系。
(三)清收階段。20*年11月1日至20*年12月20日。對催收階段不能主動還款的借款人或實際使用人,要依法采取經濟、行政和法律手段進行清收。
1、公告清收。催收階段結束后,對不能主動還款的借款人或實際使用人,通過電視等媒體以及在借款人所在單位張貼公告等方式,告知借款人或實際使用人限期償還貸款本息。
2、行政督促清收。對公告清收后,仍然不償還貸款本息的部門、單位和村集體,由清收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督促其償還貸款本息,或落實還款計劃。對不償還貸款的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的工作人員、村干部,由單位負責同志采取約見談話等方式督促限期償還貸款本息。
3、依法清收。對于公告清收和行政督促清收后,仍然不償還貸款或不落實還款計劃的,農村信用社集中統(tǒng)一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依法清收借款人或實際使用人的貸款本息。
4、總結階段。20*年12月20日至20*年12月31日。清收工作結束后,領導小組要組織專人進行認真總結,于20*年12月31日前,上報吉林省清收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領導小組辦公室。
(一)組織領導。清收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確定一名聯絡員,在下設辦公室的統(tǒng)一協(xié)調下開展工作。
(二)落實責任。按照農村信用社提供的不良貸款清單,清收工作實行領導分級負責制。市政府負責各鎮(zhèn)政府及部門;各鎮(zhèn)政府負責村委會;單位負責涉及本單位的工作人員。
(三)鼓勵清收。對于清收措施落實到位,清收效果明顯的鎮(zhèn),農村信用社在信貸投放上給予傾斜;對于清收效果明顯的村(屯),農村信用社優(yōu)先進行信用村(屯)評選,并在信貸額度和利率等方面予以支持。
(四)協(xié)調配合。市農村信用社要把清收進展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加強溝通與協(xié)調。各成員單位要積極支持,密切配合。組織、人事部門要考核了解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欠貸款不還情況;對農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貸款的訴訟案件,在訴訟材料齊全的情況下,法院積極給予支持,抓緊立案和審理;對農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貸款涉及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構成職務犯罪的,檢察機關要依法查辦;對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利用手中權力打擊報復清收工作的行為,監(jiān)察部門要嚴肅查處;對農村信用社提出立案的涉及清收不良貸款的案件,公安機關要及時立案并偵辦;對農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貸款過程中相關稅費,稅務部門要按照國家及省相關規(guī)定給予減免。
篇二:不良貸款清收措施方案(1648字)。
(一)加強領導,高度負責,成立專門清收小組。針對義堂支行不良貸款當前現狀,支行組織信貸人員進行了一次全面清收,成立了以行長為組長,客戶經理及信貸人員為成員的不良貸款清收小組,全職進行不良貸款清收,逐一落實,挨家到戶,取得了理想的清收效果。八月底合計現金收回不良貸款27元,轉貸盤活不良貸款87萬元。
(二)先內后外,內外兼收,搞好“門前清”。對已經形成的不良貸款,進行分門別類,認真梳理。特別是內部職工貸款或者由內部人介紹形成的不良貸款,要從這部分貸款抓起,實行誰受理,誰負責,限期收回,否則,停崗清收,直至完全清收為止。以內帶外,在做好自家清的基礎上,再逐筆對外部貸款進行清收,從而起到很好的模范帶頭作用。
(三)“打蛇打七寸”,攻其要害,借力生力,巧收不良貸款。對于部分關系貸款,攤派貸款形成的不良貸款,特別是政府機關工作人員,清收人員主動去所在部門交涉,并視借款人態(tài)度以及還款承諾等情況向其部門領導反映,借助所在單位領導的壓力督促其還清不良貸款。比如臨沂市蘭山區(qū)政府房產科的借款人王某20xx年2月18日在我支行借款29萬元一筆,于20xx年8月18日到期后,多次清收無果,總是應付從事。經清收小組登門催收,很快于20xx年8月30日還清了該筆貸款。
(四)靈活清收,通過對擔保人施加壓力,力促以物抵債或變賣有效資產償還貸款。借款人因經營不善,工廠倒閉,屢次催收均無果,經調查,擔保人有代償能力,可通過給擔保人施加壓力,促使貸款收回。借款人楊某某在我支行20xx年6月30貸款4.9萬元于20xx年6月30到期后,無力償還,一直欠息。清收人員了解到楊某某有2畝左右廠房一處系對外出租,同時擔保人張某的結算帳戶上有存款余額3萬元左右,清收人員及時把相關信息提供了蘭山區(qū)執(zhí)行局并當時給予了查封。擔保人感到了壓力,主動跟借款人和清收人員聯系,最后一致協(xié)商擔保人張某買下了借款人楊某某的廠房,還清了該筆貸款,很好的盤活了該筆貸款。
(五)通過法院,檢察院等權力部門,依法扣劃、查封等措施清收不良貸款。在清收過程中,對于多次催收不積極主動配合償還不良貸款的貸戶,可與其說明情況,采取訴訟、執(zhí)行、逮人等手段強制收回貸款,借款人許某某20xx年3月13日在我支行貸款27萬元,于20xx年9月13日到期,該筆貸款到期后,一直處于欠息收款。經支行研究決定直接將該筆貸款進行了訴訟,通過法庭從擔保人吳某帳戶上扣劃了借款本金及所有欠息,保全了該筆貸款。
(六)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協(xié)議分期還款是良策。對于有些不良貸款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為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一次性償還所有貸款不現實,根據借款人的信譽狀況,與其簽訂分期還款協(xié)議,也不失為不良貸款清收的一個良策。借款人王某某在我支行借款4.7萬元一筆,考慮到借款人實際情況,與其簽訂了分期還款協(xié)議,每月還款1500元,到現在借款余額尚欠2.9萬元。
(七)“放水養(yǎng)魚”盤活不良貸款。對于因資金周轉困難形成的不良貸款,經信貸人員實地考察,考慮到借款人的經營項目有一定市場前景和發(fā)展?jié)摿?,可根據信用評定和資信評級適當給予信貸支持,幫助其發(fā)展項目,逐漸償還貸款。例如,特別是養(yǎng)殖貸款,由于資金周轉時間比較長,容易形成不良貸款,但有一定的市場前景,可考慮經營戶的信用狀況和養(yǎng)殖項目,適當給予一定的信貸資金扶持,幫助渡過難關,從而更好的償還貸款。
溫馨提示:貸款是一種按照利率和歸還條件而出借貨幣的信用形式,出借機構分為銀行和各信用機構,貸款類型分為個人貸款,汽車貸款,住房貸款,公積金貸款,消費貸款,信用貸款,無抵押貸款。20xx年最新的貸款利率具體定位:
一、半年至一年的短期貸款為:
1、180天以內(含180天)5.6%;
2、180天至365天(含365天)6%。
二、一年至五年以上的中長期貸款利率為:
1、一至三年(含)6.15%;
2、三至五年(含)6.4%;
3、五年以上6.55%。為響應國家對個人征信的號召,快易貸建議用戶遵守征信要求和相關法律,以免影響貸款和信用卡申請的信用。
篇三:鎮(zhèn)信用社不良貸款清收方案(1217字)。
為進一步優(yōu)化農村金融環(huán)境,防范和化解農村信用社金融風險,推動我鎮(zhèn)信用環(huán)境建設,確保信用社資金良性循環(huán),有效支持我鎮(zhèn)新農村建設和農村經濟發(fā)展,結合我鎮(zhèn)實際,特制定本清收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為實現我鎮(zhèn)經濟穩(wěn)健發(fā)展,維護農村信用社金融秩序、債權債務和農村金融穩(wěn)定,構建和諧的金融環(huán)境,讓農村信用社更好地為地方經濟發(fā)展作貢獻,服務好“三農”,需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幫助農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貸款,依法打擊逃廢債行為,改善農村信用環(huán)境,促進我鎮(zhèn)經濟快速、健康、穩(wěn)定發(fā)展。
二、清收范圍和重點。
1、清收范圍:信用社發(fā)放并已形成不良的到、逾期貸款。
2、清收重點:到、逾期并有償還能力且長期不還的“丁子戶”、“賴帳戶”;機關單位干部職工拖欠信用社的不良貸款;故意拖欠逃廢信用社債務行為的貸款。
三、組織機構。
為有效地幫助信用社清收不良貸款,依法打擊逃廢債行為,確保清收工作有序正常開展,特成立沙子坡鎮(zhèn)清收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xié)調相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清收工作,各村、支兩委也相應成立清收小組,根據各村不良貸款情況,明確清收任務,并積極采取各種方式幫助信用社清收舊貸,實現信用社不良貸款總量和占比“雙降”。
四、工作措施。
1、清查摸底。鎮(zhèn)信用社要對20xx年3月底以前的到、逾期貸款逐一進行摸底,對有償還能力且長期拖欠或惡意拖欠不還的“丁子戶”“賴帳戶”造冊登記,落實清收責任,明確任務,確保清收任務順利完成。
2、根據不良貸款形成的情況和原因,信用社要細化清收措施,分類清收。
(1)各機關單位干部職工拖欠或引薦、擔保、自貸的不良貸款,由單位督促其借款人、介紹人、擔保人限于20xx年6月底以前全額歸還貸款本息,對到期不能歸還的,由該責任人所在單位負責人協(xié)助信用社按月全額扣發(fā)工資收回,直到貸款還清為止,若借款人直接為單位負責人的將直接報其主管部門處理并暴光。
(2)對惡意逃廢債務的借款人、擔保人,一是將公布不誠實守信人員名單,予以公開暴光。二是充分發(fā)揮司法機關的職能作用,加大執(zhí)法力度,為清收不良貸款提供法律幫助和司法保障。
四、落實責任及工作要求。
按照“區(qū)域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鎮(zhèn)直各工作部門及村支書為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本村轄區(qū)內的清收工作負全責,將清收工作和計劃層層分解落實,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檢查督辦,鎮(zhèn)紀委、財政所等相關部門要協(xié)助抓好干部職工拖欠、介紹、擔保貸款的清收工作,對限期內未歸還不良貸款公職人員采取相應的清收措施和處理辦法。
1、鎮(zhèn)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門要在辦理信用社貸款案件糾紛和處理棄帳外逃的貸款戶方面發(fā)揮作用,并對阻撓、抗拒清收工作的違法人員及時進行依法處理。
2、鎮(zhèn)直各職能部門在清收和盤活不良貸款中,要充分發(fā)揮各部門職能作用,積極支持清收工作,對“頑固戶”、“賴賬戶”、“釘子戶”采取強有力措施,加大不良貸款清收和盤活力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解決公司業(yè)務活動中面臨的經銷商及客戶遲付、拖欠、拒付款項,造成公司流動資金短缺,法律糾紛不斷,制約企業(yè)生存與發(fā)展的重大難題,加強對催收貨款工作(簡稱清欠工作)的管理,引導企業(yè)規(guī)范經營、防拖防欠,促進企業(yè)提高管理質量,增強企業(yè)競爭實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應收賬款是指根據各類供貨合同(協(xié)議)約定,公司應收取買方的各類款項。其中包括主機貨款、保兌倉墊款、融資造成公司回購及墊付款項、代墊運輸費、配件款等款項。
第三條拖欠賬款是指超出合同規(guī)定期限應收未收的款項,其中包括因拖欠造成應補償的利息。
第四條公司根據我國有關法律,依據簽訂的供貨合同和履約情況,通過訴訟或非訴訟方式催收應收賬款,處理因拖欠貨款引起的經濟糾紛、解決歷史遺留拖欠貨款的事項以及為預防發(fā)生拖欠采取的措施均為本辦法涉及的業(yè)務范圍。
第二章機構職責與人員配備。
第五條公司成立“清欠工作小組”(以下簡稱“清欠小組”),公司清欠工作有總經理領導下指定分管領導全面負責公司的清欠領導工作。
第六條清欠小組在公司直接領導下對公司的清欠工作實施專業(yè)性管理和業(yè)務性指導,參與大額貨款清收工作,并協(xié)調解決清欠工作中發(fā)生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各部門及公司下屬子公司要高度重視清欠工作,由總經理指派主要領導負責主抓清欠工作,并設立專門的清欠機構負責清欠工作,清欠機構要配備足夠數量的工作人員,制定明確的工作職責。
第八條公司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既有應收賬款所在部門賬目并獨立負責,又有財務、
銷售、法務和下屬公司通力合作的清欠工作體系,并逐步建立保密案件、經銷商信用、企業(yè)風險管理體系。
第九條公司清欠小組工作人員要具備一定的專業(yè)水平和綜合業(yè)務能力。要重視清欠小組工作人員業(yè)務素質的培養(yǎng)和業(yè)務能力的提高,支持并積極選派人員參加系統(tǒng)內外的各類與清欠工作有關的業(yè)務培訓。
第三章責任制度。
第十條發(fā)生欠款的負責人是清欠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門及公司下屬子公司所發(fā)生欠款的清欠工作并由清欠小組協(xié)助。對于拖欠貨款額度大、賬齡長、難度高的經銷商與客戶,涉及公司主要部門的要親自參加策劃、決策并組織實施。第十一條公司領導班子成員要積極參與協(xié)助清欠工作,根據分工職責承擔相應的清欠工作責任,并將清欠指標納入領導班子的經營考核指標體系。
第十二條公司財務總監(jiān)對清欠工作涉及財務數據負有專業(yè)管理職責。公司財務部按照合約規(guī)定的付款條件,及時監(jiān)督貨款回收,控制拖欠貨款發(fā)生,督促拖欠款的清收和追索,核定清欠工作的成本,協(xié)助處理呆賬壞賬。
第十三條部門責任。
1、公司法務部負責公司和公司下屬子公司的清欠工作的管理、協(xié)調和指導。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清欠工作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掌握匯總清欠工作進展情況,審核、填報有關報表,提供分析資料;對各環(huán)節(jié)清欠責任人的工作進行管理和監(jiān)督。負責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訂客戶清欠的措施和辦法。
2、營銷部和下屬子公司要對簽約、履約全過程承擔連續(xù)責任。負責協(xié)調解決清欠過程中涉及合同條款的爭議問題,根據供貨合同和結算資料,提供有效證據,為清欠工作提供收款依據。對清欠經銷商及客戶所在區(qū)域,駐外辦事處必須協(xié)助清欠工小組進行對應。
3、財務部在清欠工作中要加強貨款結算回收工作,嚴格財務核算和收款手續(xù),提供有關拖欠款的準確數據,收集客戶資金動態(tài)信息,及時與公司清欠小組溝通。參與實施清欠工作中的債轉股、實物抵債以及實物變現、資產評估等工作。
4、技術中心及客戶服務部和公司下屬子公司要及時組織力量進行協(xié)調處理,解決。
好客戶投訴的質量問題,清除清欠障礙。
5、欠款業(yè)務所在下屬子公司要提供相關結算憑據,以便財務、法務部和清欠小組掌握貨款結算的數額,保證貨款及時結算。
6、營銷部要及時提供業(yè)務合作中的洽商簽證等原始資料和數據,保證證據的完整和準確性。并在案件移交法務部之前把所涉及的所有資料交付法務部。
7、法務部應加強法律事務服務及合同審核管理,做到合同簽定前簽署意見、合同簽定后內容交底,履約過程中進行檢查等。及時準確的收集各種證據資料,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依案情與訴訟審批程序對案件進行評估、立案、訴訟。
8、公司其它相關部門及下屬子公司要根據本部門及下屬子公司工作職能,擔負清欠工作中應承擔的責任。凡對公司統(tǒng)一安排的清收拖欠工作執(zhí)行不力的,應承擔其責任。第十四條在公司及其它部門未同意下,簽署的相關合同(協(xié)議),造成公司重大經濟損失的,業(yè)務及簽署合同的經辦人是清欠的直接責任人,也是貨款清收的終身責任人。各下屬公司應嚴格執(zhí)行合約條款,把客戶開發(fā)、關系維護和貨款清收結合起來,視貨款實收情況維護經銷商及客戶關系。
第四章清欠原則。
第十五條清欠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依約主張債權、依法維護權益。按照既積極清收又講究策略的原則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清欠工作。在清欠工作中要注意與還貸、抵稅、清償債務、處理不良資產結合起來。要處理好清欠與市場開拓、客戶維護的關系。第十六條對拖欠貨款的經銷商、客戶及相關債務人,要逐個分析,找出拖欠原因,確定清欠目標和實施方案,根據客戶的資金、信用狀況采取不同的清收方法,核定清欠指標。
對資金狀況較好的經銷商及客戶和債務人,應加大催收力度回收現金。
對于經銷商及客戶和債務人資金狀況不好,但項目市場前景看好的,在經過充分的調查論證后,可采用有效抵押擔保的辦法清欠,并報備財務部、法務部及相關部門審核后,經相關領導批準方可實施。
對于資金狀況不好、經營不善的經銷商與客戶和債務人,可考慮以實物抵債的辦法,并做好資產鑒定、評估、保全、資產所有權轉移登記等工作。
對于資金狀況惡劣、惡意拖欠、惡意逃債的客戶和債務人,應果斷采取訴訟或其它。
法律形式,以及法律允許的方式維護企業(yè)權益。
第十七條加強清欠基礎資料、文檔管理工作,認真清理正在供貨合作業(yè)務和歷史遺留拖欠貨款業(yè)務的資料。建立應收賬款臺帳,對清欠工作實行動態(tài)管理。
第十八條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法律程序進行債權債務轉移,減輕企業(yè)拖欠款和債務的雙重壓力。
第十九條本著內部協(xié)商,內部仲裁,共同對債務人結算,按照市場經濟運行規(guī)律辦事的原則,妥善解決公司內部與下屬子公司及部門之間的所牽扯債權債務問題。第二十條《合同法》、《擔保法》等法律法規(guī)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對《合同法》、《擔保法》等司法解釋是解決拖欠問題的法律依據。對不按合同付款的債務人,要運用法律武器維護公司權益。
第五章防欠措施。
第二十一條注重市場調研、客戶信用調查、項目前景分析,強化前期防范工作。建立和完善銷售合同評審制度,制訂詳細的合同內容條款,審慎簽訂供貨合同,從源頭上合理防范和化解拖欠風險,提高采購及銷售業(yè)務質量。
第二十二條堅持采用經公司評審的示范合同文本,強化供貨合同中關于結算支付的約束條款。明確約定貨款支付數額和期限、違約責任、結算方式。
第二十三條下屬子公司及各部門作為供貨方,要嚴格履行合同,確保產品質量。對客戶提出的意見要及時反饋、熱情答復,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不給客戶留有任何拖欠的借口。
第二十四條強化各級、各類、各有關崗位人員的證據意識,加強基礎資料管理。在履約過程中重視業(yè)務進度結算和收款,對每一項經濟業(yè)務活動隨時記錄,做好信函往來登記、簽證確認、變更洽商文件的歸檔,密切注視債務人信用信息,及時收集證據資料、隨時為索賠和清欠做好訴前基礎工作。
第二十五條在履約過程中,一經發(fā)現經銷商及客戶等未按合同付款,或貨款回收低于約定比例,各有關部門應依照職責立即采取行動,直至停止供貨或相關措施,及時化解拖欠風險。
第二十六條供貨按照合同履約完成后,在未按合同約定足收供貨款或對供貨拖欠款的債權尚未合理安排或缺乏回收保障的情況下,不得再次進行供貨。
第二十七條大力加強綜合smis信息化建設,逐步建立公司客戶信用信息庫,包括公司與經銷商、經銷商與客戶終端合同、客戶服務報告等信用資料和檔案,要及時上傳smis系統(tǒng),實行網絡管理,利用現代化手段防范風險。
第六章責任追究。
第二十八條下屬子公司及各部門對任何一筆拖欠款的形成和追討不利情況都要作出具體分析,劃清個人責任和單位責任。依責追究,決不姑息遷就。對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對貽誤清欠工作造成企業(yè)法人財產并造成公司國有財產損失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有關獎懲規(guī)定進行處理。
1、對拖欠款嚴重、清收不力的經銷商與客戶,應直追究負責人和業(yè)務經辦人的個人責任,追究處理方式包括通報批評、行政記過、免除職務、追究經濟責任等。
2、對已分清責任確因拖欠造成重大損失的責任人,在未追回或減少損失前,不得晉級提升、不得同意調離本公司。
3、對財務人員在清欠工作中違反財務管理制度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的,依《會計法》及財務管理制度追究其責任。
4、對合同簽訂部門前期工作失誤、客戶信用失實等造成貨款嚴重拖欠和損失的,應視情節(jié)追究該部門負責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5、對發(fā)生嚴重拖欠并負有直接責任的銷售業(yè)務人員,不得同意辦理離職手續(xù),取消其參加評優(yōu)的資格。對未完成當年回收貨款和清欠指標的,不得兌現提成獎勵和享受年終獎。
6、不得以應收款或拖欠款額作為實際收入,對下屬子公司及各部門經營團隊或銷售業(yè)務人員兌現提成、年終獎等獎勵。凡是不主動清收清欠或拖延清欠工作,將拖欠款、應收款作為“小金庫”用于“少數人”或“小團隊”消費或以此謀取私利的,視情節(jié)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7、對任何部門和個人怠于清償欠款的行為將予以嚴肅懲處,對造成損失的視情節(jié)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8、對虛報、瞞報清欠成果或統(tǒng)計數據的,應追究責任人責任,給予行政、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清收清欠工作方案篇八
企業(yè)應做好詳細記錄。債務結算是指存款人因貸款或其他結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以外的銀行機構開立的銀行結算。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歡迎品鑒!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解決公司業(yè)務活動中面臨的經銷商及客戶遲付、拖欠、拒付款項,造成公司流動資金短缺,法律糾紛不斷,制約企業(yè)生存與發(fā)展的重大難題,加強對催收貨款工作(簡稱清欠工作)的管理,引導企業(yè)規(guī)范經營、防拖防欠,促進企業(yè)提高管理質量,增強企業(yè)競爭實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應收賬款是指根據各類供貨合同(協(xié)議)約定,公司應收取買方的各類款項。其中包括主機貨款、保兌倉墊款、融資造成公司回購及墊付款項、代墊運輸費、配件款等款項。
第三條拖欠賬款是指超出合同規(guī)定期限應收未收的款項,其中包括因拖欠造成應補償的利息。
第四條公司根據我國有關法律,依據簽訂的供貨合同和履約情況,通過訴訟或非訴訟方式催收應收賬款,處理因拖欠貨款引起的經濟糾紛、解決歷史遺留拖欠貨款的事項以及為預防發(fā)生拖欠采取的措施均為本辦法涉及的業(yè)務范圍。
第二章機構職責與人員配備。
第五條公司成立“清欠工作小組”(以下簡稱“清欠小組”),公司清欠工作有總經理領導下指定分管領導全面負責公司的清欠領導工作。
第六條清欠小組在公司直接領導下對公司的清欠工作實施專業(yè)性管理和業(yè)務性指導,參與大額貨款清收工作,并協(xié)調解決清欠工作中發(fā)生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各部門及公司下屬子公司要高度重視清欠工作,由總經理指派主要領導負責主抓清欠工作,并設立專門的清欠機構負責清欠工作,清欠機構要配備足夠數量的工作人員,制定明確的工作職責。
第八條公司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既有應收賬款所在部門賬目并獨立負責,又有財務、
銷售、法務和下屬公司通力合作的清欠工作體系,并逐步建立保密案件、經銷商信用、企業(yè)風險管理體系。
第九條公司清欠小組工作人員要具備一定的專業(yè)水平和綜合業(yè)務能力。要重視清欠小組工作人員業(yè)務素質的培養(yǎng)和業(yè)務能力的提高,支持并積極選派人員參加系統(tǒng)內外的各類與清欠工作有關的業(yè)務培訓。
第三章責任制度。
第十條發(fā)生欠款的負責人是清欠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門及公司下屬子公司所發(fā)生欠款的清欠工作并由清欠小組協(xié)助。對于拖欠貨款額度大、賬齡長、難度高的經銷商與客戶,涉及公司主要部門的要親自參加策劃、決策并組織實施。第十一條公司領導班子成員要積極參與協(xié)助清欠工作,根據分工職責承擔相應的清欠工作責任,并將清欠指標納入領導班子的經營考核指標體系。
第十二條公司財務總監(jiān)對清欠工作涉及財務數據負有專業(yè)管理職責。公司財務部按照合約規(guī)定的付款條件,及時監(jiān)督貨款回收,控制拖欠貨款發(fā)生,督促拖欠款的清收和追索,核定清欠工作的成本,協(xié)助處理呆賬壞賬。
第十三條部門責任。
1、公司法務部負責公司和公司下屬子公司的清欠工作的管理、協(xié)調和指導。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清欠工作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掌握匯總清欠工作進展情況,審核、填報有關報表,提供分析資料;對各環(huán)節(jié)清欠責任人的工作進行管理和監(jiān)督。負責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訂客戶清欠的措施和辦法。
2、營銷部和下屬子公司要對簽約、履約全過程承擔連續(xù)責任。負責協(xié)調解決清欠過程中涉及合同條款的爭議問題,根據供貨合同和結算資料,提供有效證據,為清欠工作提供收款依據。對清欠經銷商及客戶所在區(qū)域,駐外辦事處必須協(xié)助清欠工小組進行對應。
3、財務部在清欠工作中要加強貨款結算回收工作,嚴格財務核算和收款手續(xù),提供有關拖欠款的準確數據,收集客戶資金動態(tài)信息,及時與公司清欠小組溝通。參與實施清欠工作中的債轉股、實物抵債以及實物變現、資產評估等工作。
4、技術中心及客戶服務部和公司下屬子公司要及時組織力量進行協(xié)調處理,解決。
好客戶投訴的質量問題,清除清欠障礙。
5、欠款業(yè)務所在下屬子公司要提供相關結算憑據,以便財務、法務部和清欠小組掌握貨款結算的數額,保證貨款及時結算。
6、營銷部要及時提供業(yè)務合作中的洽商簽證等原始資料和數據,保證證據的完整和準確性。并在案件移交法務部之前把所涉及的所有資料交付法務部。
7、法務部應加強法律事務服務及合同審核管理,做到合同簽定前簽署意見、合同簽定后內容交底,履約過程中進行檢查等。及時準確的收集各種證據資料,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依案情與訴訟審批程序對案件進行評估、立案、訴訟。
8、公司其它相關部門及下屬子公司要根據本部門及下屬子公司工作職能,擔負清欠工作中應承擔的責任。凡對公司統(tǒng)一安排的清收拖欠工作執(zhí)行不力的,應承擔其責任。第十四條在公司及其它部門未同意下,簽署的相關合同(協(xié)議),造成公司重大經濟損失的,業(yè)務及簽署合同的經辦人是清欠的直接責任人,也是貨款清收的終身責任人。各下屬公司應嚴格執(zhí)行合約條款,把客戶開發(fā)、關系維護和貨款清收結合起來,視貨款實收情況維護經銷商及客戶關系。
第四章清欠原則。
第十五條清欠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依約主張債權、依法維護權益。按照既積極清收又講究策略的原則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清欠工作。在清欠工作中要注意與還貸、抵稅、清償債務、處理不良資產結合起來。要處理好清欠與市場開拓、客戶維護的關系。第十六條對拖欠貨款的經銷商、客戶及相關債務人,要逐個分析,找出拖欠原因,確定清欠目標和實施方案,根據客戶的資金、信用狀況采取不同的清收方法,核定清欠指標。
對資金狀況較好的經銷商及客戶和債務人,應加大催收力度回收現金。
對于經銷商及客戶和債務人資金狀況不好,但項目市場前景看好的,在經過充分的調查論證后,可采用有效抵押擔保的辦法清欠,并報備財務部、法務部及相關部門審核后,經相關領導批準方可實施。
對于資金狀況不好、經營不善的經銷商與客戶和債務人,可考慮以實物抵債的辦法,并做好資產鑒定、評估、保全、資產所有權轉移登記等工作。
對于資金狀況惡劣、惡意拖欠、惡意逃債的客戶和債務人,應果斷采取訴訟或其它。
法律形式,以及法律允許的方式維護企業(yè)權益。
第十七條加強清欠基礎資料、文檔管理工作,認真清理正在供貨合作業(yè)務和歷史遺留拖欠貨款業(yè)務的資料。建立應收賬款臺帳,對清欠工作實行動態(tài)管理。
第十八條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法律程序進行債權債務轉移,減輕企業(yè)拖欠款和債務的雙重壓力。
第十九條本著內部協(xié)商,內部仲裁,共同對債務人結算,按照市場經濟運行規(guī)律辦事的原則,妥善解決公司內部與下屬子公司及部門之間的所牽扯債權債務問題。第二十條《合同法》、《擔保法》等法律法規(guī)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對《合同法》、《擔保法》等司法解釋是解決拖欠問題的法律依據。對不按合同付款的債務人,要運用法律武器維護公司權益。
第五章防欠措施。
第二十一條注重市場調研、客戶信用調查、項目前景分析,強化前期防范工作。建立和完善銷售合同評審制度,制訂詳細的合同內容條款,審慎簽訂供貨合同,從源頭上合理防范和化解拖欠風險,提高采購及銷售業(yè)務質量。
第二十二條堅持采用經公司評審的示范合同文本,強化供貨合同中關于結算支付的約束條款。明確約定貨款支付數額和期限、違約責任、結算方式。
第二十三條下屬子公司及各部門作為供貨方,要嚴格履行合同,確保產品質量。對客戶提出的意見要及時反饋、熱情答復,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不給客戶留有任何拖欠的借口。
第二十四條強化各級、各類、各有關崗位人員的證據意識,加強基礎資料管理。在履約過程中重視業(yè)務進度結算和收款,對每一項經濟業(yè)務活動隨時記錄,做好信函往來登記、簽證確認、變更洽商文件的歸檔,密切注視債務人信用信息,及時收集證據資料、隨時為索賠和清欠做好訴前基礎工作。
第二十五條在履約過程中,一經發(fā)現經銷商及客戶等未按合同付款,或貨款回收低于約定比例,各有關部門應依照職責立即采取行動,直至停止供貨或相關措施,及時化解拖欠風險。
第二十六條供貨按照合同履約完成后,在未按合同約定足收供貨款或對供貨拖欠款的債權尚未合理安排或缺乏回收保障的情況下,不得再次進行供貨。
第二十七條大力加強綜合smis信息化建設,逐步建立公司客戶信用信息庫,包括公司與經銷商、經銷商與客戶終端合同、客戶服務報告等信用資料和檔案,要及時上傳smis系統(tǒng),實行網絡管理,利用現代化手段防范風險。
第六章責任追究。
第二十八條下屬子公司及各部門對任何一筆拖欠款的形成和追討不利情況都要作出具體分析,劃清個人責任和單位責任。依責追究,決不姑息遷就。對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對貽誤清欠工作造成企業(yè)法人財產并造成公司國有財產損失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有關獎懲規(guī)定進行處理。
1、對拖欠款嚴重、清收不力的經銷商與客戶,應直追究負責人和業(yè)務經辦人的個人責任,追究處理方式包括通報批評、行政記過、免除職務、追究經濟責任等。
2、對已分清責任確因拖欠造成重大損失的責任人,在未追回或減少損失前,不得晉級提升、不得同意調離本公司。
3、對財務人員在清欠工作中違反財務管理制度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的,依《會計法》及財務管理制度追究其責任。
4、對合同簽訂部門前期工作失誤、客戶信用失實等造成貨款嚴重拖欠和損失的,應視情節(jié)追究該部門負責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5、對發(fā)生嚴重拖欠并負有直接責任的銷售業(yè)務人員,不得同意辦理離職手續(xù),取消其參加評優(yōu)的資格。對未完成當年回收貨款和清欠指標的,不得兌現提成獎勵和享受年終獎。
6、不得以應收款或拖欠款額作為實際收入,對下屬子公司及各部門經營團隊或銷售業(yè)務人員兌現提成、年終獎等獎勵。凡是不主動清收清欠或拖延清欠工作,將拖欠款、應收款作為“小金庫”用于“少數人”或“小團隊”消費或以此謀取私利的,視情節(jié)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7、對任何部門和個人怠于清償欠款的行為將予以嚴肅懲處,對造成損失的視情節(jié)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8、對虛報、瞞報清欠成果或統(tǒng)計數據的,應追究責任人責任,給予行政、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中的承包人而言,其核心利益在于向發(fā)包人主張工程欠款。
基于不同的請求權基礎,承包人可能主張多種清欠方案。
訴訟請求是當事人訴權的核心所在,是法官進行審判的最原始起點,是所有訴訟行為展開的基本依據。
同一類型的案件,依據不同的請求權基礎,當事人亦可主張不同的訴訟請求,而不同的訴訟請求會產生不同的利益、內容、風險,引起的利益的差距極大。
因此,承包人的訴訟請求應當盡可能地全面、具體并具有可執(zhí)行性。
一主張建設工程價款優(yōu)先受償權。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的規(guī)定,發(fā)包人未按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fā)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
發(fā)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的以外,承包人可以與發(fā)包人協(xié)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
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yōu)先受償。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價款優(yōu)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法釋[2002]16號)之規(guī)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優(yōu)先受償權優(yōu)于抵押權和其他債權;建筑工程價款包括承包人為建設工程應當支付的工作人員報酬、材料款等實際支出的費用,不包括承包人因發(fā)包人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建設工程承包人行使優(yōu)先權的期限為六個月,自建設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設工程合同約定的竣工之日起計算。
根據以上規(guī)定,承包人在建設工程竣工之日起六個月內可以主張對于建設工程價款享有優(yōu)先受償權。
當然,對于“竣工之日”的起算時間,實踐中尚存在一定的爭議。
二主張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確定發(fā)、承包方雙方權利義務的依據。
基于建設工程的特殊性,法律、行政法規(guī)甚至規(guī)章中都有大量的強制性規(guī)定。
實踐中,除了適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guī)定的認定合同無效外,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的主要情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建工解釋》)第一、四條規(guī)定的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yè)資質或者超越資質等級簽訂的合同、借用資質簽訂的合同、必須招投標而未招投標或者中標無效的合同、違法分包或轉包合同,未取得建設審批手續(xù)簽訂的合同、違反招標投標法低于成本價簽訂的中標合同等。
根據《建工解釋》第二條之規(guī)定,建設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
也就是說,當合同無效時,對于承包人而言,并無實質上的不利。
因此,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關于工期、變更、索賠、違約責任等約定明顯對于承包人存在不利,而合同又存在《建工解釋》中規(guī)定的合同無效的情形的,承包人可主張合同無效,從而規(guī)避合同中不利的約定。
三主張給付工程款。
在建設工程完工后,承包人除可以依據或者參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主張合同約定的工程款之外,還可以主張以下權利:
1、調增合同價款。
根據《合同法解釋二》第二十六條之規(guī)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觀情況發(fā)生了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無法預見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屬于商業(yè)風險的重大變化,繼續(xù)履行合同對于一方當事人明顯不公平或者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當事人請求人民法院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公平原則,并結合案件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變更或者解除。
此條規(guī)定就是學理上所稱的“情勢變更制度”。
實踐中,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因其履行期限相對較長,不確定性因素相對較多等特點,發(fā)生超出雙方訂立合同時的預期風險的可能性更大。
而大部分的建設工程都是通過招投標方式確定承包人,而價款是承包人得以中標的重要指標,故承包人大多是以定額為基礎并結合企業(yè)自身情況進行一定的調整后確定投標報價。
通常情況下,承包人報價是不會考慮施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價格非正常波動、社會突發(fā)事件的影響等因素。
在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果發(fā)生了情勢變更事件而導致合同的繼續(xù)履行對于承包人明顯不公平的,承包人可依據情勢變更制度而主張調增合同價款。
2、工程增項款項。
根據《建工解釋》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當事人對工程量有爭議的,按照施工過程中形成的簽證等書面文件確認。
承包人能夠證明發(fā)包人同意其施工的,但未能提供簽證文件證明工程量發(fā)生的,可以根據當事人提供的其他證據確認實際發(fā)生的工程量。
施工過程中,因發(fā)包人的要求,或者因自然條件的影響,超出施工圖或施工合同確定的工程范圍的工程增項在所難免。
在承包人能夠證明存在工程增項以及增項的工程量的情況下,其可以向發(fā)包人主張增項部分的工程款。
3、工程索賠款項。
索賠是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造成的實際損失而向對方提出的經濟補償或時間補償的要求。
實踐中,當施工過程中出現下列事項時,承包人可以向發(fā)包人主張索賠:不利的自然條件與人為障礙引起的施工難度增加、工期延長和延誤、加速施工、非因承包人原因引起施工短期中斷或效率降低、物價超越正常幅度上漲、拖欠支付工程進度款等。
承包人可因此而主張措施費增加的損失、窩工損失、材料差價損失、利息損失等相應的款項。
4、工程款利息。
根據《建工解釋》第十七條之規(guī)定,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fā)布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因此,當發(fā)包人未按約定給付工程款時,承包人可以向發(fā)包人主張欠付工程款的利息。
5、逾期付款違約金。
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之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因此,當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存在關于發(fā)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應當給付違約金的約定時,承包人可以依據該約定向發(fā)包人主張逾期付款違約金責任。
但需要說明的是,對于同一筆工程款的利息和逾期付款違約金兩種責任承擔方式,當事人原則上僅得主張一種責任,如同時主張,很難得到法院的支持。
四主張變更或撤銷結算協(xié)議。
結算協(xié)議是指發(fā)、承包雙方在工程完工后,就施工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的包括工程款爭議在內的所有爭議的一攬子解決的協(xié)議。
一般認為,當事人在訴訟前已經就工程價款的結算達成協(xié)議的,一方在訴訟中要求重新結算的,法院不應支持其主張。
在結算協(xié)議無特別約定的情況下,發(fā)包人以因承包人原因導致工程存在質量問題或逾期竣工為由要求拒付、減付工程款或者賠償損失的,承包人以因發(fā)包人原因導致工程延期為由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的,法院均不應支持。
但是,如果承包人有證據證明結算協(xié)議系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或者在訂立時顯失公平的,又或者是發(fā)包人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承包人在違背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下訂立的,承包人可依據《合同法》第五十四條之規(guī)定,主張變更或者撤銷結算協(xié)議。
當然,撤銷權應當在承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五向發(fā)包人的債務人主張代位權。
根據《合同法》第七十三條之規(guī)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失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為行使債務人的債權。
根據該規(guī)定,當發(fā)包人無力支付或拒絕支付工程價款但其對第三人享有到期債權的,承包人可以自己的名義提起代位權之訴,請求發(fā)包人的債務人直接向自己履行給付義務。
需要注意的是,代位權的行使范圍應當以承包人自身的債權為限。
六實際施工人的權利。
根據《建工解釋》第二十六條之規(guī)定,實際施工人以轉包人、違法分包人為被告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
實際施工人以發(fā)包人為被告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轉包人或者違法分包人為本案當事人。
發(fā)包人只在欠付工程價款范圍內對實際施工人承擔責任。
根據該規(guī)定,實際施工人是指無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違法的專業(yè)工程分包和勞務作業(yè)分包合同的承包人、轉承包人、借用資質的施工人(掛靠施工人);建設工程數次轉包的,實際施工人應當是指最終實際投入資金、材料和勞動力進行工程施工的法人、自然人等民事主體。
對于實際施工人而言,其較好的訴訟策略是以業(yè)主為被告,要求其支付相應的工程款。
訴訟過程中,由法院決定是否追加總承包人、轉包人等人參加訴訟。
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清收范圍主要包括:
(一)全市各部門、各鎮(zhèn)黨政機關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自貸或提供擔保形成的不良貸款。
(二)各村干部自貸或他人承貸村干部使用形成的不良貸款。
(三)市政府、各鎮(zhèn)政府部門自貸、自辦實體或提供擔保形成的不良貸款。
(四)各村級集體自貸或自然人承貸村集體使用形成的不良貸款。
(五)其他與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關的不良貸款。
(六)關停倒閉企業(yè)形成的不良貸款。
(一)誰借款、誰用款,誰還款;誰擔保、誰負連帶責任。實際借款人、用款人是還款主要責任人。
(二)一次還款與分次還款相結合。有能力償還貸款本息的,在規(guī)定時間內一次還清;額度較大、短時間內全額償還有困難的,要簽訂還款計劃,分期償還。
(三)現金還款與以物抵貸相結合。以現金還款為主,不能全額現金償還貸款本息的,不足部分可以物抵貸。
(四)落實債務與明確債權相結合。對手續(xù)不健全的,要完善手續(xù),明確債權債務關系,保全農村信用社信貸資產。
此次集中清收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工作從20*年9月20日開始至20*年12月31日結束,全過程分為四個階段。
(一)準備階段。20*年9月20日至20*年9月31日。市政府成立清收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清收方案。召開由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黨委政府部門、事業(yè)單位和各鎮(zhèn)政府參加的動員大會,對清收工作進行部署。
(二)催收階段。20*年10月1日至20*年10月30日。農村信用社向借款人和實際使用人發(fā)放逾期貸款催收通知書,借款人或實際使用人要主動與農村信用社聯系,能一次償還的,要一次償還貸款本息;額度較大、生產生活暫時困難、規(guī)定時間內不能償還全部貸款本息的,借款人或實際使用人要與農村信用社簽訂分期還款計劃,或以物抵貸。借款手續(xù)不健全的,重新簽訂借款合同,明晰債權債務關系。
(三)清收階段。20*年11月1日至20*年12月20日。對催收階段不能主動還款的借款人或實際使用人,要依法采取經濟、行政和法律手段進行清收。
1、公告清收。催收階段結束后,對不能主動還款的借款人或實際使用人,通過電視等媒體以及在借款人所在單位張貼公告等方式,告知借款人或實際使用人限期償還貸款本息。
2、行政督促清收。對公告清收后,仍然不償還貸款本息的部門、單位和村集體,由清收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督促其償還貸款本息,或落實還款計劃。對不償還貸款的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的工作人員、村干部,由單位負責同志采取約見談話等方式督促限期償還貸款本息。
3、依法清收。對于公告清收和行政督促清收后,仍然不償還貸款或不落實還款計劃的,農村信用社集中統(tǒng)一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依法清收借款人或實際使用人的貸款本息。
4、總結階段。20*年12月20日至20*年12月31日。清收工作結束后,領導小組要組織專人進行認真總結,于20*年12月31日前,上報吉林省清收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領導小組辦公室。
(一)組織領導。清收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確定一名聯絡員,在下設辦公室的統(tǒng)一協(xié)調下開展工作。
(二)落實責任。按照農村信用社提供的不良貸款清單,清收工作實行領導分級負責制。市政府負責各鎮(zhèn)政府及部門;各鎮(zhèn)政府負責村委會;單位負責涉及本單位的工作人員。
(三)鼓勵清收。對于清收措施落實到位,清收效果明顯的鎮(zhèn),農村信用社在信貸投放上給予傾斜;對于清收效果明顯的村(屯),農村信用社優(yōu)先進行信用村(屯)評選,并在信貸額度和利率等方面予以支持。
(四)協(xié)調配合。市農村信用社要把清收進展情況,及時向領導小組匯報,加強溝通與協(xié)調。各成員單位要積極支持,密切配合。組織、人事部門要考核了解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欠貸款不還情況;對農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貸款的訴訟案件,在訴訟材料齊全的情況下,法院積極給予支持,抓緊立案和審理;對農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貸款涉及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構成職務犯罪的,檢察機關要依法查辦;對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利用手中權力打擊報復清收工作的行為,監(jiān)察部門要嚴肅查處;對農村信用社提出立案的涉及清收不良貸款的案件,公安機關要及時立案并偵辦;對農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貸款過程中相關稅費,稅務部門要按照國家及省相關規(guī)定給予減免。
篇二:不良貸款清收措施方案(1648字)。
(一)加強領導,高度負責,成立專門清收小組。針對義堂支行不良貸款當前現狀,支行組織信貸人員進行了一次全面清收,成立了以行長為組長,客戶經理及信貸人員為成員的不良貸款清收小組,全職進行不良貸款清收,逐一落實,挨家到戶,取得了理想的清收效果。八月底合計現金收回不良貸款27元,轉貸盤活不良貸款87萬元。
(二)先內后外,內外兼收,搞好“門前清”。對已經形成的不良貸款,進行分門別類,認真梳理。特別是內部職工貸款或者由內部人介紹形成的不良貸款,要從這部分貸款抓起,實行誰受理,誰負責,限期收回,否則,停崗清收,直至完全清收為止。以內帶外,在做好自家清的基礎上,再逐筆對外部貸款進行清收,從而起到很好的模范帶頭作用。
(三)“打蛇打七寸”,攻其要害,借力生力,巧收不良貸款。對于部分關系貸款,攤派貸款形成的不良貸款,特別是政府機關工作人員,清收人員主動去所在部門交涉,并視借款人態(tài)度以及還款承諾等情況向其部門領導反映,借助所在單位領導的壓力督促其還清不良貸款。比如臨沂市蘭山區(qū)政府房產科的借款人王某20xx年2月18日在我支行借款29萬元一筆,于20xx年8月18日到期后,多次清收無果,總是應付從事。經清收小組登門催收,很快于20xx年8月30日還清了該筆貸款。
(四)靈活清收,通過對擔保人施加壓力,力促以物抵債或變賣有效資產償還貸款。借款人因經營不善,工廠倒閉,屢次催收均無果,經調查,擔保人有代償能力,可通過給擔保人施加壓力,促使貸款收回。借款人楊某某在我支行20xx年6月30貸款4.9萬元于20xx年6月30到期后,無力償還,一直欠息。清收人員了解到楊某某有2畝左右廠房一處系對外出租,同時擔保人張某的結算帳戶上有存款余額3萬元左右,清收人員及時把相關信息提供了蘭山區(qū)執(zhí)行局并當時給予了查封。擔保人感到了壓力,主動跟借款人和清收人員聯系,最后一致協(xié)商擔保人張某買下了借款人楊某某的廠房,還清了該筆貸款,很好的盤活了該筆貸款。
(五)通過法院,檢察院等權力部門,依法扣劃、查封等措施清收不良貸款。在清收過程中,對于多次催收不積極主動配合償還不良貸款的貸戶,可與其說明情況,采取訴訟、執(zhí)行、逮人等手段強制收回貸款,借款人許某某20xx年3月13日在我支行貸款27萬元,于20xx年9月13日到期,該筆貸款到期后,一直處于欠息收款。經支行研究決定直接將該筆貸款進行了訴訟,通過法庭從擔保人吳某帳戶上扣劃了借款本金及所有欠息,保全了該筆貸款。
(六)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協(xié)議分期還款是良策。對于有些不良貸款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為最大限度的減少損失,一次性償還所有貸款不現實,根據借款人的信譽狀況,與其簽訂分期還款協(xié)議,也不失為不良貸款清收的一個良策。借款人王某某在我支行借款4.7萬元一筆,考慮到借款人實際情況,與其簽訂了分期還款協(xié)議,每月還款1500元,到現在借款余額尚欠2.9萬元。
(七)“放水養(yǎng)魚”盤活不良貸款。對于因資金周轉困難形成的不良貸款,經信貸人員實地考察,考慮到借款人的經營項目有一定市場前景和發(fā)展?jié)摿Γ筛鶕庞迷u定和資信評級適當給予信貸支持,幫助其發(fā)展項目,逐漸償還貸款。例如,特別是養(yǎng)殖貸款,由于資金周轉時間比較長,容易形成不良貸款,但有一定的市場前景,可考慮經營戶的信用狀況和養(yǎng)殖項目,適當給予一定的信貸資金扶持,幫助渡過難關,從而更好的償還貸款。
溫馨提示:貸款是一種按照利率和歸還條件而出借貨幣的信用形式,出借機構分為銀行和各信用機構,貸款類型分為個人貸款,汽車貸款,住房貸款,公積金貸款,消費貸款,信用貸款,無抵押貸款。20xx年最新的貸款利率具體定位:
一、半年至一年的短期貸款為:
1、180天以內(含180天)5.6%;
2、180天至365天(含365天)6%。
二、一年至五年以上的中長期貸款利率為:
1、一至三年(含)6.15%;
2、三至五年(含)6.4%;
3、五年以上6.55%。為響應國家對個人征信的號召,快易貸建議用戶遵守征信要求和相關法律,以免影響貸款和信用卡申請的信用。
篇三:鎮(zhèn)信用社不良貸款清收方案(1217字)。
為進一步優(yōu)化農村金融環(huán)境,防范和化解農村信用社金融風險,推動我鎮(zhèn)信用環(huán)境建設,確保信用社資金良性循環(huán),有效支持我鎮(zhèn)新農村建設和農村經濟發(fā)展,結合我鎮(zhèn)實際,特制定本清收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fā)展觀,為實現我鎮(zhèn)經濟穩(wěn)健發(fā)展,維護農村信用社金融秩序、債權債務和農村金融穩(wěn)定,構建和諧的金融環(huán)境,讓農村信用社更好地為地方經濟發(fā)展作貢獻,服務好“三農”,需站在講政治的高度幫助農村信用社清收不良貸款,依法打擊逃廢債行為,改善農村信用環(huán)境,促進我鎮(zhèn)經濟快速、健康、穩(wěn)定發(fā)展。
二、清收范圍和重點。
1、清收范圍:信用社發(fā)放并已形成不良的到、逾期貸款。
2、清收重點:到、逾期并有償還能力且長期不還的“丁子戶”、“賴帳戶”;機關單位干部職工拖欠信用社的不良貸款;故意拖欠逃廢信用社債務行為的貸款。
三、組織機構。
為有效地幫助信用社清收不良貸款,依法打擊逃廢債行為,確保清收工作有序正常開展,特成立沙子坡鎮(zhèn)清收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領導小組,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負責指導協(xié)調相關部門和單位做好清收工作,各村、支兩委也相應成立清收小組,根據各村不良貸款情況,明確清收任務,并積極采取各種方式幫助信用社清收舊貸,實現信用社不良貸款總量和占比“雙降”。
四、工作措施。
1、清查摸底。鎮(zhèn)信用社要對20xx年3月底以前的到、逾期貸款逐一進行摸底,對有償還能力且長期拖欠或惡意拖欠不還的“丁子戶”“賴帳戶”造冊登記,落實清收責任,明確任務,確保清收任務順利完成。
2、根據不良貸款形成的情況和原因,信用社要細化清收措施,分類清收。
(1)各機關單位干部職工拖欠或引薦、擔保、自貸的不良貸款,由單位督促其借款人、介紹人、擔保人限于20xx年6月底以前全額歸還貸款本息,對到期不能歸還的,由該責任人所在單位負責人協(xié)助信用社按月全額扣發(fā)工資收回,直到貸款還清為止,若借款人直接為單位負責人的將直接報其主管部門處理并暴光。
(2)對惡意逃廢債務的借款人、擔保人,一是將公布不誠實守信人員名單,予以公開暴光。二是充分發(fā)揮司法機關的職能作用,加大執(zhí)法力度,為清收不良貸款提供法律幫助和司法保障。
四、落實責任及工作要求。
按照“區(qū)域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鎮(zhèn)直各工作部門及村支書為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本村轄區(qū)內的清收工作負全責,將清收工作和計劃層層分解落實,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檢查督辦,鎮(zhèn)紀委、財政所等相關部門要協(xié)助抓好干部職工拖欠、介紹、擔保貸款的清收工作,對限期內未歸還不良貸款公職人員采取相應的清收措施和處理辦法。
1、鎮(zhèn)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門要在辦理信用社貸款案件糾紛和處理棄帳外逃的貸款戶方面發(fā)揮作用,并對阻撓、抗拒清收工作的違法人員及時進行依法處理。
2、鎮(zhèn)直各職能部門在清收和盤活不良貸款中,要充分發(fā)揮各部門職能作用,積極支持清收工作,對“頑固戶”、“賴賬戶”、“釘子戶”采取強有力措施,加大不良貸款清收和盤活力度。
第一條。
為解決公司業(yè)務活動中面臨的經銷商及客戶遲付、拖欠、拒付款項,造成公司流動資金短缺,法律糾紛不斷,制約企業(yè)生存與發(fā)展的重大難題,加強對催收貨款工作(簡稱清欠工作)的管理,引導企業(yè)規(guī)范經營、防拖防欠,促進企業(yè)提高管理質量,增強企業(yè)競爭實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應收賬款是指根據各類供貨合同(協(xié)議)約定,公司應收取買方的各類款項。其中包括主機貨款、保兌倉墊款、融資造成公司回購及墊付款項、代墊運輸費、配件款等款項。
第三條拖欠賬款是指超出合同規(guī)定期限應收未收的款項,其中包括因拖欠造成應補償的利息。
第四條公司根據我國有關法律,依據簽訂的供貨合同和履約情況,通過訴訟或非訴訟方式催收應收賬款,處理因拖欠貨款引起的經濟糾紛、解決歷史遺留拖欠貨款的事項以及為預防發(fā)生拖欠采取的措施均為本辦法涉及的業(yè)務范圍。
第二章機構職責與人員配備。
第五條。
公司成立“清欠工作小組”(以下簡稱“清欠小組”),公司清欠工作有總經理領導下指定分管領導全面負責公司的清欠領導工作。
第六條。
清欠小組在公司直接領導下對公司的清欠工作實施專業(yè)性管理和業(yè)務性指導,參與大額貨款清收工作,并協(xié)調解決清欠工作中發(fā)生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各部門及公司下屬子公司要高度重視清欠工作,由總經理指派主要領導負責主抓清欠工作,并設立專門的清欠機構負責清欠工作,清欠機構要配備足夠數量的工作人員,制定明確的工作職責。
第八條。
公司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既有應收賬款所在部門賬目并獨立負責,又有財務、1銷售、法務和下屬公司通力合作的清欠工作體系,并逐步建立保密案件、經銷商信用、企業(yè)風險管理體系。
第九條。
公司清欠小組工作人員要具備一定的專業(yè)水平和綜合業(yè)務能力。要重視清欠小組工作人員業(yè)務素質的培養(yǎng)和業(yè)務能力的提高,支持并積極選派人員參加系統(tǒng)內外的各類與清欠工作有關的業(yè)務培訓。
第三章責任制度。
第十條發(fā)生欠款的負責人是清欠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門及公司下屬子公司所發(fā)生欠款的清欠工作并由清欠小組協(xié)助。對于拖欠貨款額度大、賬齡長、難度高的經銷商與客戶,涉及公司主要部門的要親自參加策劃、決策并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公司領導班子成員要積極參與協(xié)助清欠工作,根據分工職責承擔相應的清欠工作責任,并將清欠指標納入領導班子的經營考核指標體系。
第十二條公司財務總監(jiān)對清欠工作涉及財務數據負有專業(yè)管理職責。公司財務部按照合約規(guī)定的付款條件,及時監(jiān)督貨款回收,控制拖欠貨款發(fā)生,督促拖欠款的清收和追索,核定清欠工作的成本,協(xié)助處理呆賬壞賬。
第十三條部門責任。
1、公司法務部負責公司和公司下屬子公司的清欠工作的管理、協(xié)調和指導。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有關清欠工作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掌握匯總清欠工作進展情況,審核、填報有關報表,提供分析資料;對各環(huán)節(jié)清欠責任人的工作進行管理和監(jiān)督。負責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訂客戶清欠的措施和辦法。
2、營銷部和下屬子公司要對簽約、履約全過程承擔連續(xù)責任。負責協(xié)調解決清欠過程中涉及合同條款的爭議問題,根據供貨合同和結算資料,提供有效證據,為清欠工作提供收款依據。對清欠經銷商及客戶所在區(qū)域,駐外辦事處必須協(xié)助清欠工小組進行對應。
3、財務部在清欠工作中要加強貨款結算回收工作,嚴格財務核算和收款手續(xù),提供有關拖欠款的準確數據,收集客戶資金動態(tài)信息,及時與公司清欠小組溝通。參與實施清欠工作中的債轉股、實物抵債以及實物變現、資產評估等工作。
4、技術中心及客戶服務部和公司下屬子公司要及時組織力量進行協(xié)調處理,解決。
2好客戶投訴的質量問題,清除清欠障礙。
5、欠款業(yè)務所在下屬子公司要提供相關結算憑據,以便財務、法務部和清欠小組掌握貨款結算的數額,保證貨款及時結算。
6、營銷部要及時提供業(yè)務合作中的洽商簽證等原始資料和數據,保證證據的完整和準確性。并在案件移交法務部之前把所涉及的所有資料交付法務部。
7、法務部應加強法律事務服務及合同審核管理,做到合同簽定前簽署意見、合同簽定后內容交底,履約過程中進行檢查等。及時準確的收集各種證據資料,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依案情與訴訟審批程序對案件進行評估、立案、訴訟。
8、公司其它相關部門及下屬子公司要根據本部門及下屬子公司工作職能,擔負清欠工作中應承擔的責任。凡對公司統(tǒng)一安排的清收拖欠工作執(zhí)行不力的,應承擔其責任。
第十四條在公司及其它部門未同意下,簽署的相關合同(協(xié)議),造成公司重大經濟損失的,業(yè)務及簽署合同的經辦人是清欠的直接責任人,也是貨款清收的終身責任人。各下屬公司應嚴格執(zhí)行合約條款,把客戶開發(fā)、關系維護和貨款清收結合起來,視貨款實收情況維護經銷商及客戶關系。
第四章清欠原則。
第十五條清欠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依約主張債權、依法維護權益。按照既積極清收又講究策略的原則創(chuàng)造性地開展清欠工作。在清欠工作中要注意與還貸、抵稅、清償債務、處理不良資產結合起來。要處理好清欠與市場開拓、客戶維護的關系。
第十六條對拖欠貨款的經銷商、客戶及相關債務人,要逐個分析,找出拖欠原因,確定清欠目標和實施方案,根據客戶的資金、信用狀況采取不同的清收方法,核定清欠指標。
對資金狀況較好的經銷商及客戶和債務人,應加大催收力度回收現金。
對于經銷商及客戶和債務人資金狀況不好,但項目市場前景看好的,在經過充分的調查論證后,可采用有效抵押擔保的辦法清欠,并報備財務部、法務部及相關部門審核后,經相關領導批準方可實施。
對于資金狀況不好、經營不善的經銷商與客戶和債務人,可考慮以實物抵債的辦法,并做好資產鑒定、評估、保全、資產所有權轉移登記等工作。
對于資金狀況惡劣、惡意拖欠、惡意逃債的客戶和債務人,應果斷采取訴訟或其它。
3法律形式,以及法律允許的方式維護企業(yè)權益。
第十七條加強清欠基礎資料、文檔管理工作,認真清理正在供貨合作業(yè)務和歷史遺留拖欠貨款業(yè)務的資料。建立應收賬款臺帳,對清欠工作實行動態(tài)管理。
第十八條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按照法律程序進行債權債務轉移,減輕企業(yè)拖欠款和債務的雙重壓力。
第十九條本著內部協(xié)商,內部仲裁,共同對債務人結算,按照市場經濟運行規(guī)律辦事的原則,妥善解決公司內部與下屬子公司及部門之間的所牽扯債權債務問題。
第二十條。
《合同法》、《擔保法》等法律法規(guī)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對《合同法》、《擔保法》等司法解釋是解決拖欠問題的法律依據。對不按合同付款的債務人,要運用法律武器維護公司權益。
第五章防欠措施。
第二十一條注重市場調研、客戶信用調查、項目前景分析,強化前期防范工作。建立和完善銷售合同評審制度,制訂詳細的合同內容條款,審慎簽訂供貨合同,從源頭上合理防范和化解拖欠風險,提高采購及銷售業(yè)務質量。
第二十二條堅持采用經公司評審的示范合同文本,強化供貨合同中關于結算支付的約束條款。明確約定貨款支付數額和期限、違約責任、結算方式。
第二十三條下屬子公司及各部門作為供貨方,要嚴格履行合同,確保產品質量。對客戶提出的意見要及時反饋、熱情答復,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不給客戶留有任何拖欠的借口。
第二十四條強化各級、各類、各有關崗位人員的證據意識,加強基礎資料管理。在履約過程中重視業(yè)務進度結算和收款,對每一項經濟業(yè)務活動隨時記錄,做好信函往來登記、簽證確認、變更洽商文件的歸檔,密切注視債務人信用信息,及時收集證據資料、隨時為索賠和清欠做好訴前基礎工作。
第二十五條。
在履約過程中,一經發(fā)現經銷商及客戶等未按合同付款,或貨款回收低于約定比例,各有關部門應依照職責立即采取行動,直至停止供貨或相關措施,及時化解拖欠風險。
第二十六條。
供貨按照合同履約完成后,在未按合同約定足收供貨款或對供貨拖欠款的債權尚未合理安排或缺乏回收保障的情況下,不得再次進行供貨。
第二十七條大力加強綜合smis信息化建設,逐步建立公司客戶信用信息庫,包括公司與經銷商、經銷商與客戶終端合同、客戶服務報告等信用資料和檔案,要及時上傳smis系統(tǒng),實行網絡管理,利用現代化手段防范風險。
第六章責任追究。
第二十八條下屬子公司及各部門對任何一筆拖欠款的形成和追討不利情況都要作出具體分析,劃清個人責任和單位責任。依責追究,決不姑息遷就。對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對貽誤清欠工作造成企業(yè)法人財產并造成公司國有財產損失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有關獎懲規(guī)定進行處理。
1、對拖欠款嚴重、清收不力的經銷商與客戶,應直追究負責人和業(yè)務經辦人的個人責任,追究處理方式包括通報批評、行政記過、免除職務、追究經濟責任等。
2、對已分清責任確因拖欠造成重大損失的責任人,在未追回或減少損失前,不得晉級提升、不得同意調離本公司。
3、對財務人員在清欠工作中違反財務管理制度造成直接或間接損失的,依《會計法》及財務管理制度追究其責任。
4、對合同簽訂部門前期工作失誤、客戶信用失實等造成貨款嚴重拖欠和損失的,應視情節(jié)追究該部門負責人和當事人的責任。
5、對發(fā)生嚴重拖欠并負有直接責任的銷售業(yè)務人員,不得同意辦理離職手續(xù),取消其參加評優(yōu)的資格。對未完成當年回收貨款和清欠指標的,不得兌現提成獎勵和享受年終獎。
6、不得以應收款或拖欠款額作為實際收入,對下屬子公司及各部門經營團隊或銷售業(yè)務人員兌現提成、年終獎等獎勵。凡是不主動清收清欠或拖延清欠工作,將拖欠款、應收款作為“小金庫”用于“少數人”或“小團隊”消費或以此謀取私利的,視情節(jié)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7、對任何部門和個人怠于清償欠款的行為將予以嚴肅懲處,對造成損失的視情節(jié)追究其經濟和法律責任。
8、對虛報、瞞報清欠成果或統(tǒng)計數據的,應追究責任人責任,給予行政、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近年來,隨著xxx公司的快速發(fā)展和施工能力的不斷提高,資金流量需求逐年擴大,處于結算過程中和被拖欠的資金不斷增加,公司資金需求矛盾日益突出,回收工程欠款是公司資金來源的主渠道,為了維護公司利益,降低壞賬風險,盤活資金,加速資金周轉,滿足資金需求,增加資金效益,增強企業(yè)競爭實力,全公司各級領導、各個部門要高度重視并大力支持清欠工作,要按照集團公司對清欠工作的統(tǒng)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我公司實際,精心組織,狠抓落實,認真貫徹,全體清欠人員要以求真務實的工作態(tài)度,苦干實干的工作作風,克服外部種種困難,挖空心思開辟工程款回收渠道,千方百計擴大工程款回收戰(zhàn)果,全面推動工程欠款清收工作,為確保完成今年公司下達的清欠任務指標,現將xx年度欠款回收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管理是企業(yè)永恒的主題,向管理要效益已成為現代企業(yè)經營管理的一個很重要的觀念,聚財,理財,有效發(fā)揮資金的使用效益,減少資金沉淀,清理欠款作為企業(yè)理財工作的重要手段,越來越得到重視。
巨額工程款被拖欠,使企業(yè)資金緊張狀況加劇,制約了企業(yè)的發(fā)展。
辛勤汗水換來的微薄利潤在慢慢耗費,令人心疼。
一些長期拖欠的工程款,有的已經形成呆帳、壞帳,造成了無法清收的事實。
面對嚴峻的現實,使我們清醒認識到,只有做好清欠工作,減少資金沉積,緩急資金壓力,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企業(yè)才能更好、更快的實現經濟發(fā)展。
清欠工作是一項艱巨的系統(tǒng)工程,它與企業(yè)發(fā)展建設,經營管理,規(guī)范運行,資金回轉,使用效率密切相關。
所以只有提高了廣大干部、員工對開展清欠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才能為清欠工作的順利開展營造良好的氛圍。
因此,公司各級主管領導要高度重視清欠工作,及時幫助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在人力、物力、財力上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清理債權、建立基礎資料。
為了完成年內任務指標,有計劃的開展工作,兩級清欠組織要根據清欠項目的實際現狀,分項目制定清欠計劃、對清欠指標進行分解量化、清欠任務指標落實到責任人頭上。
要整理完善清欠資料,查找并收集施工合同、結算資料、交竣工資料,各種單據憑證,弄清每一筆債權形成的背景原因和現狀,進一步確認債權債務關系和拖欠的金額,分項目建立清欠資料檔案。
在此基礎上,按照施工合同(協(xié)議)約定,將上年度已竣工決算、竣工未決算、已驗工計價但未按合同約定尚未支付的工程款和到期的各類保證金進行逐項統(tǒng)計,準確界定清欠范圍。
確有清收難度,需交由清欠辦清收的項目移交時必須附上述清欠資料檔案移交。
(三)、量化指標、規(guī)范管理。
結合清欠工作實際,公司將制定二00九年度《清欠管理辦法》、《清欠目標責任書》,明確兩級清欠單位兼專職清欠員的職責,為任務指標的完成,保證清欠工作的落實,讓每個清欠人員身上有壓力,要實行“四定”工作原則,即定人員,定指標,定任務,定獎懲。
把任務指標分解到每個清欠人員身上,用制度和實效來對人員進行考核,根據債權形成的時間長短,清收的難易程度給予一定比例的提成,專職清欠人員的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及其他工資補助全部通過任務指標完成情況,按欠款回收提成比例考核計發(fā),以此督促清欠人員的工作主動性,也充分調動清欠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制定清欠回訪記錄,清欠人員在每一次清欠過程中把對方說過的話、作出的承諾作簡要的記錄后,請求債務單位接待人員簽字確認。
這樣做,一方面是得到債務單位的高度重視,二是對清欠人員作到動態(tài)管理,三是從債權的法律訴訟時效上始終得到延續(xù)。
要定期召開清欠例會制度、各級領導要對清欠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及時聽取匯報,因事應時做出研究調整。
各單位每月要將收回欠款的筆數、項數、金額和清欠指標完成情況進行統(tǒng)計上報公司財務科和清欠辦公室,把債權管理和清欠催收逐步納入規(guī)范化管理軌道。
(四)、突出工作重點。
根據債權形成的原因以及債務方的資信情況,對每項債權進行分析研究,確定重點清收對象。
一、是把債權構成情況復雜、債權底數不清的項目作為清理重點;。
二、是把拖欠時間長、數額大、風險大的債權項目作為清欠的重點;。
三、是我們把政府投資項目和房地產開發(fā)項目拖欠的工程款作為工作重點。
對重點、難點項目針對不同情況,制定具體的清欠計劃和措施,專人負責,充分運用多手段、多渠道千方百計達到清欠目的。
(五)具體措施。
健全制度,摸清項目,完善資料,建立檔案,制定計劃,劃出重點,量化任務指標,才能使年內的工作得到了有序開展。
采取的主要清欠措施有:
1、運用法律手段推動清欠,對有錢不還,故意拖欠且態(tài)度非常蠻橫的債務方,在完善債權手續(xù)的基礎上,運用法律手段進行清欠,以維護企業(yè)的合法權益。
2、利用網絡平臺開展上網清欠。
以國家清理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為契機,在建設部“中國建設工程信息網”上申報清欠項目,利用網絡公開的優(yōu)勢進行清欠。
我們清欠辦全體人員以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精神,面對債務方的種種刁難和推諉,冒嚴寒頂酷暑奮戰(zhàn)在清欠一線,年內,平均每個清欠點催討次數均在二、三百次之多,他們從不叫苦叫累,硬是憑借兩條腿一張嘴啃下了一個又一個“硬骨頭”。
有的清欠人員顧不上照顧病重住院的老人,連續(xù)幾個月在外奔波討債,看慣了債務方的“冷眼”,坐暖了債務方的“冷板凳”;有的被不講理的債務方謾罵,依然毫不畏縮,債務人走到哪里,跟到那里,錢收不回人不走,表現出了強烈的責任感和忘我的敬業(yè)精神,就是這種精神,今年在所有被清欠單位都或多或少的拿回了錢,沒有一家空白。
我們的清欠人員為了要錢,給人打掃辦公室衛(wèi)生,沏茶倒水。
有的清欠人員被罵哭后,委屈的搽干眼淚再次走進債務人的辦公室,所作所為讓人感動,就是這樣一個個早出晚歸的身影打開了清欠工作的局面。
一年來,借助公司大力治理拖欠工程款的機遇期,催收清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然而任重道遠,當前公司欠款還很大,相關矛盾和問題還在持續(xù)、前清后欠矛盾突出、問題合約依然普遍,竣工工程拖欠突出,工程項目結算難、久拖不辦的現象普遍存在,已經成為比較嚴重的問題。
清欠人員整體綜合能力還較弱,有待在工作實踐中提高,有待在以后的培訓活動中加強學習。
還要提高廣大干部、員工對開展清欠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的認識,有效發(fā)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把清欠工作做好。
經過一年的共同努力,拖欠工程款問題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緩解,今后,清欠工作仍將是企業(yè)健康快速發(fā)展過程中所必須解決好的大事之一。
針對今后的工作要繼續(xù)進一步解決思想認識問題。
要充分認識清欠工作的長期性、復雜性和艱巨性,繼續(xù)保持強力推進勢頭,持續(xù)抓好催收清欠工作,戰(zhàn)略上做好長期努力的思想準備,戰(zhàn)術上抓好組織策劃和深入推進工作。
緊緊圍繞企業(yè)發(fā)展、思想意識不放松、組織措施不削弱、催收清欠不松勁,以強化催收清欠為己任,深入實踐,進一步提高清欠工作的質量和效果。
繼續(xù)進一步加強組織管理工作。
為了進一步加強我旗聯社的不良貸款清收工作,盤活信貸資金,結合我聯社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為了保證不良貸款清收處置工作有條不紊的開展,特杭錦旗信用聯社成立了清收處置不良貸款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余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風險合規(guī)及法律事務部,由劉雙虎兼辦公室主任,工作人員:賈志忠、訾珍、高潔、高波、呂愛蘭、屈秀蘭、呂敏。辦公室具體負責清收處置進度的數據統(tǒng)計、資料整理和總結上報工作。
本次清收處置不良貸款工作分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為摸底階段,從2012年5月15日至2012年5月20日,此期間要組織各信用社、部負責人對不良貸款進行調查摸底,填寫《不良貸款統(tǒng)計表》,了解不良貸款基本情況。
第二階段為認定階段,從2012年5月20日至2012年6月。
-12。
*政發(fā)[2012]號。
各村委會、鄉(xiāng)直各部門:
《*清收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實施方案》已經**黨委、政府同意,現印發(fā)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三日。
主題詞:金融不良貸款實施方案通知**黨政綜合辦2012年7月13日印發(fā)(共印20份)。
發(fā)至:各村鄉(xiāng)直各部門。
**清收不良貸款。
實施方案。
為營造良好的**金融生態(tài)環(huán)境,創(chuàng)建金融安全區(qū),確保我鄉(xiāng)農村經濟又好又快發(fā)展,經鄉(xiāng)黨委、政府研究決定,在全鄉(xiāng)開展集中清收不良貸款的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以改善**金融環(huán)境,打造誠信**為目標,堅持實事求是、合法合規(guī)的原則,多措并舉,多管齊下,完成清收**不良貸款的工作任務。
二、工作目標。
目前,**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余額147.5萬元,力爭采取有力措施,調動多方力量,最大限度降低不良貸款余額。
三、工作步驟。
按照鄉(xiāng)政府相關工作要求,清收不良貸款工作時間安排為2012年7月16日至2012年12月31日,清收工作分三階段進行:
(一)宣傳動員階段(2012年7月16日—7月23日)。一是召開各村、各單位的動員大會,部署不良貸款清收工作。二是根據信用社的貸款明細表通知、落實到人,并進行相關核實,做好清收不良貸款準備工作。同時做好相關宣傳工作,在各村張貼信用宣傳標語100幅、懸掛橫幅3幅,以營造清收不良貸款的強大氛圍。
(二)全面清收階段(2012年7月23日—11月31日)。要。
2按照清收工作的總體目標要求,加強組織領導,統(tǒng)一協(xié)作,對不良貸款逐筆落實債務,落實清收對象,落實清收時間和清收方式。對惡意欠貸拒不償還的單位及個人進行公開曝光,集中處理,確保應收盡收,最大限度降低不良貸款,同時要定期公布清收進度。
(三)復查整改階段(2012年11月31日—12月31日)。組織召開階段性總結會議,對各清收小組不良貸款清收情況開展檢查和復查,對清收工作情況進行分析小結,對未按期完成清收任務的必須認真分析,查找工作不足,分析問題原因,順利完成此項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清收工作機制。
為推動攻堅活動順利開展,成立鄉(xiāng)不良貸款清收工作領導小組,各村要相應成立清收不良貸款工作領導小組。
(二)強化激勵機制,實行獎懲并舉。
1、2012年8月1日前,愿意主動歸還欠款的單位和個人,經農村信用社認可同意后,可以申請按現行合同利率收取利息,不計復利,減免罰息。
2、鄉(xiāng)、村兩級干部職工拖欠貸款。經調查核實,對規(guī)定期限內還款不到位的干部職工,在欠款期內不予提拔、不得調動、不能參與評先評優(yōu),并停崗、停薪、停職。
3、農戶和其他個人拖欠貸款,嚴格按照借款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督促其主動歸還。各村欠款的黨員干部要帶頭還款。對于享受國家各項優(yōu)惠政策的對象戶拖欠貸款的,不予還款的將取消其享受資格。
4、對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的個人采取行政和法律措施進行清收,以確保清收目標的完成。
10%以內村,將優(yōu)先評信用村。
主題詞:不良貸款清收方案通知。
**鄉(xiāng)人民政府辦公室2011年9月13日印發(fā)。
根據公司《關于資產盤活提升租金及水電衛(wèi)生等費用結算清欠工作方案的通知》),為提高資產使用效率,增加經營業(yè)務收入,確保年度經營指標任務順利完成,為進一步加強對公司資產盤活物業(yè)出租、清理應收賬款工作。生產管理中心特成立資產盤活小組和清欠小組,現將工作小組組織機構與工作職責、工作內容規(guī)定如下: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x。
(一)工作職責:
(二)工作內容:
1、梳理清理公司及子公司可盤活出租的房屋、構筑物和土地等資產(含廠房、辦公用房、門面、停車場地、供水供電及各項維修服務等)。
2、列出可盤活出租的房屋、構筑物和土地等資產清單及編制資產檔案臺賬。
3、對于清單上的資產開展出租土地、供電、供水等洽談、招標、結算等工作。
4、做好資產出租的臺賬、租賃合同協(xié)議及相關手續(xù)。
6、每月按時將出租臺賬和租金收繳情況報送財務部匯總核對。
組長:xxx(兼)。
副組長:xx。
成員:xxx。
(一)工作職責:
清理并收繳公司及子公司所有資產出租租金、水電費、物業(yè)服務費、衛(wèi)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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