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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工作合同幾年一簽 工作合同違約賠償標準精選(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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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工作合同幾年一簽 工作合同違約賠償標準精選(三篇)
2023-06-06 15:14:49    小編:大雷

在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xié)議,簽訂簽訂協(xié)議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jù)之一。合同對于我們的幫助很大,所以我們要好好寫一篇合同。下面是小編為大家?guī)淼暮贤瑑?yōu)秀范文,希望大家可以喜歡。

工作合同幾年一簽工作合同違約賠償標準篇一

公司里面的勞動合同應該幾年一簽比較好?為什么?下面和小編一起去了解相關內容吧!!

現(xiàn)在一般公司都用的是集體勞動合同,常規(guī)有1年一簽、2年一簽、3年一簽、5年一簽。

面對不同的年限,選擇哪一種最優(yōu)呢?

我個人比較傾向于1一年一簽或者2年一簽,為什么呢?

首先,期限短,試用期也就相應短,轉正時間比較快。

如果是3年以上的話,根據(jù)勞動法公司可以和你約定6個月的試用期(天哪,半年啊)。

對于如今職場變動比較平凡的我們沒有必要把期限簽的那么長。

好不容易熬過試用期,跳槽后又開始試用。

其二,連續(xù)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后將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什么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呢?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出現(xiàn)約定解除的情況時(無論是公司提出辭退還是自己提出辭職),用人單位都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我們公司一老師傅辭職領取了盡3萬的補償金,而我3年一簽的固定勞動合同沒到期辭職了,一分錢都木有(當月工資都還木有~~嗚嗚)

看看勞動合同法關于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

第十二條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三條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年的;

(三)連續(xù)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續(xù)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

勞動合同一般簽幾年沒有具體的規(guī)定,因為簽勞動合同是要雙方自愿的,協(xié)商好簽幾年就可以了,再說合同到期后還可以續(xù)簽,在合同沒到期時也可以提出辭職。

工作合同幾年一簽工作合同違約賠償標準篇二

1年也好,5年也罷,無論你做怎樣的選擇,有一點必須明白,不能稀里糊涂地過日子。表面上你是簽了1年合同,1年后可以干凈利落地“走人”,但問題是如果1年后還找不到“下家”,而“上家”又無意留你,該怎么辦?所謂未雨綢繆,1年有1年的打算,5年有5年的計劃,關鍵在于你對全局的考慮。

從職業(yè)生涯規(guī)劃的角度看,一個人的職業(yè)發(fā)展要經歷以下幾個時期:

(3)職業(yè)適應期:27~32歲左右(開始工作后的8年);

(5)職業(yè)衰退期:50歲之后,此時是事業(yè)的收獲和人生的享受季節(jié),在崗時是“元老”,退休后也可以安度晚年。

如果一個人到了職業(yè)衰退期還一事無成,那肯定是在前幾個階段任務完成上欠了債。所以我們要學會理性思考,分析自己和環(huán)境的各方面因素,揚長避短,打有把握的仗。

有人說現(xiàn)在的社會“‘計劃’沒有‘變化’快”。這句話有一定的道理,但也不完全確切,我們并不能因為這句話而放棄計劃。計劃一方面要全面分析各種因素,另一方面要有充分的自信和勇氣,只有這樣,才能科學地為自己規(guī)劃人生。

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根據(jù)這個協(xié)議,勞動者加入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事業(yè)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成為該單位的一員,承擔一定的工種、崗位或職務工作,并遵守所在單位的內部勞動規(guī)則和其他規(guī)章制度;用人單位應及時安排被錄用的勞動者工作,按照勞動者提供勞動的數(shù)量和質量支付勞動報酬,并且根據(jù)勞動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保證勞動者享有勞動保護及社會保險、福利等權利和待遇。

??????? 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guī)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yè)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勞動合同除前款規(guī)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工作合同幾年一簽工作合同違約賠償標準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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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工作是一種彈性工作制度,也被稱為小時工。指的是在《勞動法》規(guī)定的全日制用工形式以外,勞動者與一個或一個以上用人單位以小時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履行相應權利義務的用工形式。它不同于提供家政服務的“鐘點工”、“小時工”,同勞務工也是兩個概念。

非全日制與全日制勞動關系有不同的特點,它不適用全日制勞動合同的有關規(guī)定,如勞動合同的形式、勞動合同訂立、變更、解除等。因此《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列出專章來規(guī)范非全日制勞動合同,鑒于實踐中采用口頭合同的方式較多,《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訂立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其他形式。范文參考網top100范文排行勞動合同當事人一方提出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币虼?,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可以采取非書面形式訂立,但勞動者要注意保存勞動過程的證明:如工資單、開始工作的日期、工作的時間等,以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1)勞動者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確立非全日制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與每個用人單位約定的每日、每周或者每月工作時間,應當分別在法定工作時間的百分之五十以下。在多個用人單位的工作時數(shù)總和,不得超過法定最高工作時數(shù)。

(2)當事人未約定用工期限的,任何一方均可隨時通知對方終止勞動關系。

(3)當事人可以對勞動時間、工作內容、本站勞動報酬及支付形式、保守用人單位商業(yè)秘密等內容進行約定。

(4)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小時計算。勞動報酬包括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等。

(5)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造成工傷或者患職業(yè)病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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