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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外貨物買賣合同糾紛(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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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外貨物買賣合同糾紛(通用16篇)
2023-11-24 04:19:39    小編:zdfb

合同可以為各種類型的交易提供明確的條款和條件。合同的內容應該具體、明確,不能存在模糊和歧義。以下是一些常見合同糾紛案例,供您學習和參考。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糾紛篇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和賣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則上,經(jīng)充分協(xié)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全面履行:

第六條裝運期。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裝不善所致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干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保險。

在cif條款下:由賣方出資按110%發(fā)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____%,計____。該信用證在____銀行收到下列單證并核對無誤后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注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運輸公司。

b.商業(yè)發(fā)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裝貨物數(shù)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后即刻發(fā)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

(1)全套按發(fā)票金額110%投保____的保險費。

(2)賣方在裝運后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糾紛篇二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和賣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則上,經(jīng)充分協(xié)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全面履行:

第一條品名、規(guī)格、數(shù)量及單價。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chǎn)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________分運:

________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裝不善所致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干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110%發(fā)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該信用證在____銀行收到下列單證并核對無誤后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注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運輸公司。

b.商業(yè)發(fā)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裝貨物數(shù)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后即刻發(fā)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

1.全套按發(fā)票金額110%投保____的保險費。

2.賣方在裝運后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3.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guī)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金額為____.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18條,規(guī)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fā)生在買方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所有發(fā)生在買方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40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只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20天通知買方預計發(fā)貨時間、合同號、發(fā)票金額、發(fā)運件數(shù)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后48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shù)量、毛重、發(fā)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噸,長米,寬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注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r條款下: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zhí)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fā)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圖。

c.易磨損件的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項中規(guī)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制造、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規(guī)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

1.賣方/制造廠商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簽發(fā)質量證明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guī)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guī)格、性能和數(shù)量的最后依據(jù),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jié)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說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后,買方須申請____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fā)檢驗證明書。如果發(fā)現(xiàn)到貨的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后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fā)現(xiàn)貨物的質量和規(guī)格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jù)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天。

第十五條索賠。

1.若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guī)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須按下列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guī)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jiān)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規(guī)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未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fā)生和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fā)生后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續(xù)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仲裁。

由于執(zhí)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下述第()項仲裁:

1.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zhí)行。仲裁費用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xù)執(zhí)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guī)定船期10星期,買方有權撤消合同,盡管撤消了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guī)定罰款。

第十九條附加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國________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__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__份,合同以下述()款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____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后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在當今不斷發(fā)展的世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中外貨物買......

找律師就上律師365全文合同號:____日期:____地點:____買方:____地址:____電報:____電傳:____賣方:____地址:____電報:____電傳:____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賣下述商......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糾紛篇三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guī)格包裝及嘜頭

2.數(shù)量3.單價4.總值賣方有權在____%以內多裝或少裝

8.保險:由賣方按發(fā)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

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jù)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______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____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jù):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或集裝箱運輸?shù)囊蜒b船提單)、發(fā)票、品質證明、數(shù)量/重量鑒定書;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cif/c&f)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允許轉船、允許集裝箱運輸。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shù)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與數(shù)量、質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fā)現(xiàn)貨物品質及/或數(shù)量/重量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shù)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mào)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發(fā)生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達成協(xié)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jù)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本合同正本共2份,采用中、英(略)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后正式生效,雙方各執(zhí)1份為憑。

賣方

買方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糾紛篇四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guī)格包裝及嘜頭

2.數(shù)量

3.單價

4.總值

賣方有權在____%以內多裝或少裝

8.保險:由賣方按發(fā)票金額110%投保。

9.付款條件:

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jù)在中國的中國銀行見單即付。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______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為裝船后____天在中國到期。

10.單據(jù):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或集裝箱運輸?shù)囊蜒b船提單)、發(fā)票、品質證明、數(shù)量/重量鑒定書;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1.裝運條件(cif/c&f)

1.載運船只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允許轉船、允許集裝箱運輸。

2.賣方于貨物裝船后,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shù)量、船名、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12.品質與數(shù)量、質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后,買方如發(fā)現(xiàn)貨物品質及/或數(shù)量/重量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shù)量/重量異議須于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于收到異議后30天內答復買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guī)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以電報通知買方。如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中國國際貿(mào)易促進委員會或有關機構出具的發(fā)生事故的證明文件。

14.仲裁: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達成協(xié)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jù)被告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本合同正本共2份,采用中、英(略)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后正式生效,雙方各執(zhí)1份為憑。

賣方 買方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見證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糾紛篇五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賣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品名、規(guī)格、數(shù)量及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chǎn)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裝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第九條保險: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中國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計____。該信用證在中國銀行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并核對無誤后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注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

b。商業(yè)發(fā)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貨物數(shù)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后即刻發(fā)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2)賣方在裝運后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寄給買方。

(3)中國銀行在收到合同____中規(guī)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金額為____。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第18條,規(guī)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fā)生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買方承擔,所有發(fā)生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四十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名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二十天通知買方預計發(fā)貨時間,合同號,發(fā)票金額,發(fā)運件數(shù)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后四十八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shù)量、毛重,發(fā)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注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zhí)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在目的港卸貨和內陸運輸?shù)囊磺匈M用由買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fā)運:

a?;A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的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款(1)中規(guī)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制造,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與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規(guī)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

(1)賣方/制造廠商必須在交貨之前對貨物質量、規(guī)格、性能和數(shù)量進行精確全面的檢驗,并簽發(fā)質量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guī)定。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guī)格、性能和數(shù)量的最后依據(jù)。賣方或制造廠商必須將記載檢驗細節(jié)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后,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fā)檢驗證明書。如果發(fā)現(xiàn)到貨的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后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fā)現(xiàn)貨物的質量和規(guī)格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jù)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天。

第十五條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負有責任,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guī)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須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guī)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jiān)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規(guī)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未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fā)生和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fā)生后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xù)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仲裁。

(1)凡由于執(zhí)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序仲裁。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zhí)行,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xù)執(zhí)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條款。

第十八條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guī)定船期十星期,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盡管撤銷了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guī)定罰款。

第十九條附加條款(如果上述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符,將以后者附加條款為準)。

第二十條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

買方:賣方: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糾紛篇六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則協(xié)商并達成如下協(xié)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品名、規(guī)格、數(shù)量及單位。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chǎn)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郵編分運:

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任何由于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凈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保險。

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后及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jīng)核對無誤后,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注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運輸公司。

b.商業(yè)發(fā)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裝物數(shù)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2.賣方在裝船后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運輸公司。

3.銀行收到合同中規(guī)定的,經(jīng)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金額為.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條規(guī)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shù)量、發(fā)票金額、件數(shù)、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____噸,長____米,寬____米,高____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裝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fā)生的一切倉儲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后,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shù)量、毛重、發(fā)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fā)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fā)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備件目錄。

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后60天內,向買方或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款規(guī)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制成、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規(guī)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條款。

1.賣方/制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簽發(fā)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guī)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guī)格、性能和數(shù)量的最后依據(jù),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jié)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后,買方須申請____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fā)檢驗證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fā)現(xiàn)到貨的質量、規(guī)格或數(shù)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fā)現(xiàn)貨物質量和規(guī)格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或貨物在合同第十三條所規(guī)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jù)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____天。

第十五條索賠。

1.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guī)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和第十四條規(guī)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guī)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jiān)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失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guī)定、質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不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fā)生或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fā)生后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xù)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仲裁。

雙方對執(zhí)行合同時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均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項仲裁。

(1)提交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根據(jù)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2)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zhí)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機構另有裁定。

仲裁期間,雙方須繼續(xù)執(zhí)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延期和罰款。

如果賣方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在議付行付款時扣除,但罰款總額不超過延期貨物總值的5%,罰款率按每星期0.5%計算,少于7天者按7天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guī)定船期10個星期時,買方有權取消合同。盡管取消了合同,但賣方仍須立即向買方交付上述規(guī)定罰款。

第十九條附加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雙方于年月日在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____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____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買方:簽名:____________。

賣方:簽名: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年月日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糾紛篇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買方和賣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則上,經(jīng)充分協(xié)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全面履行:

第一條品名、規(guī)格、數(shù)量及單價。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chǎn)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裝不善所致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干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110%發(fā)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后由xx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銀行開立由xx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該信用證在銀行收到下列單證并核對無誤后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注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運輸公司。

b.商業(yè)發(fā)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裝貨物數(shù)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1.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2.裝運后即刻發(fā)給xx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3.在cif條款下。

1.全套按發(fā)票金額110%投保的保險費。

2.賣方在裝運后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買方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3.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guī)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金額為。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18條,規(guī)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fā)生在xx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所有發(fā)生在xx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40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只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20天通知買方預計發(fā)貨時間、合同號、發(fā)票金額、發(fā)運件數(shù)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后48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xx通知貨物名稱、數(shù)量、毛重、發(fā)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噸,長米,寬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xx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注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xx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r條款下: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zhí)行,以致xx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fā)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圖。

c.易磨損件的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xx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項中規(guī)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制造、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規(guī)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

1.賣方/制造廠商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簽發(fā)質量證明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guī)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guī)格、性能和數(shù)量的最后依據(jù),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jié)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說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后,買方須申請____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fā)檢驗證明書。如果發(fā)現(xiàn)到貨的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后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fā)現(xiàn)貨物的質量和規(guī)格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jù)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天。

第十五條索賠。

1.若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guī)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xx同意后,須按下列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guī)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jiān)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xx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規(guī)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未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fā)生和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fā)生后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續(xù)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仲裁。

由于執(zhí)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下述第項仲裁:

1.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zhí)行。仲裁費用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xù)執(zhí)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guī)定船期10星期,買方有權撤消合同,盡管撤消了合同,賣方仍須向xx立即支付規(guī)定罰款。

第十九條附加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于____年月日在________國________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份,合同以下述款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____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后生效。

買方:____。

簽名:____________。

賣方:____。

簽名:____________。

署日期:____年月日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糾紛篇八

經(jīng)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xié)商一致,達成本協(xié)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產(chǎn)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數(shù)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jīng)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fā)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guī)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zhí)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應附的單據(jù):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jīng)簽字的`商業(yè)發(fā)票;

3、原產(chǎn)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jù)。

第十一條:裝船通知:賣方在規(guī)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其他。

條:款:質量、數(shù)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xù)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jié)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立方(噸)。

第十五條: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zhí)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_____年____月___日。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糾紛篇九

買方和賣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則上,經(jīng)充分協(xié)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全面履行:

第一條品名、規(guī)格、數(shù)量及單價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chǎn)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________分運:

________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裝不善所致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干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110%發(fā)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該信用證在____銀行收到下列單證并核對無誤后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注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運輸公司。

b.商業(yè)發(fā)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裝貨物數(shù)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后即刻發(fā)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

1.全套按發(fā)票金額110%投保____的保險費。

2.賣方在裝運后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3.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guī)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金額為____.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18條,規(guī)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fā)生在買方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所有發(fā)生在買方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40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只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20天通知買方預計發(fā)貨時間、合同號、發(fā)票金額、發(fā)運件數(shù)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后48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shù)量、毛重、發(fā)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噸,長米,寬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注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r條款下: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zhí)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fā)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圖。

c.易磨損件的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項中規(guī)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制造、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規(guī)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

1.賣方/制造廠商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簽發(fā)質量證明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guī)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guī)格、性能和數(shù)量的最后依據(jù),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jié)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說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后,買方須申請____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fā)檢驗證明書。如果發(fā)現(xiàn)到貨的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后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fā)現(xiàn)貨物的質量和規(guī)格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jù)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天。

第十五條索賠

1.若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guī)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須按下列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guī)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jiān)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規(guī)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未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fā)生和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fā)生后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續(xù)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仲裁

由于執(zhí)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下述第()項仲裁:

1.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zhí)行。仲裁費用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xù)執(zhí)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guī)定船期10星期,買方有權撤消合同,盡管撤消了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guī)定罰款。

第十九條附加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國________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__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__份,合同以下述()款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____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后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糾紛篇十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三條:原產(chǎn)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包裝。

第八條:嘜頭。

第九條: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110%發(fā)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b。商業(yè)發(fā)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貨物數(shù)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立簽字的品質。

證明書。

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后即刻發(fā)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

全套按發(fā)票金額110%投保________的保險單。

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四十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名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相關的。

合同范本。

·

·

·

·

·

·

(5)在cfr條款下:

(6)在目的港卸貨和內陸運輸?shù)囊磺匈M用由買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fā)運:

a?;A設計圖。

b。接線。

說明書。

電路圖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的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貧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糾紛篇十一

地址:____郵編: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地址:____郵編: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則協(xié)商并達成如下協(xié)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品名、規(guī)格、數(shù)量及單位。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chǎn)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郵編分運:

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任何由于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凈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保險。

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后及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jīng)核對無誤后,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注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運輸公司。

b.商業(yè)發(fā)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裝物數(shù)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xx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2.賣方在裝船后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運輸公司。

3.銀行收到合同中規(guī)定的,經(jīng)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金額為.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條規(guī)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shù)量、發(fā)票金額、件數(shù)、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____噸,長____米,寬____米,高____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裝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fā)生的一切倉儲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后,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shù)量、毛重、發(fā)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fā)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fā)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備件目錄。

xx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后60天內,向買方或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款規(guī)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制成、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規(guī)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條款。

1.賣方/制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簽發(fā)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guī)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guī)格、性能和數(shù)量的最后依據(jù),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jié)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后,買方須申請____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fā)檢驗證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fā)現(xiàn)到貨的質量、規(guī)格或數(shù)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fā)現(xiàn)貨物質量和規(guī)格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或貨物在合同第十三條所規(guī)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jù)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____天。

第十五條索賠。

1.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guī)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和第十四條規(guī)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guī)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jiān)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失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guī)定、質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不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fā)生或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fā)生后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xù)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仲裁。

雙方對執(zhí)行合同時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均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項仲裁。

(1)提交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根據(jù)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2)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zhí)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機構另有裁定。

仲裁期間,雙方須繼續(xù)執(zhí)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延期和罰款。

如果賣方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在議付行付款時扣除,但罰款總額不超過延期貨物總值的5%,罰款率按每星期0.5%計算,少于7天者按7天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guī)定船期10個星期時,買方有權取消合同。盡管取消了合同,但賣方仍須立即向買方交付上述規(guī)定罰款。

第十九條附加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雙方于____年月日在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____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____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買方:____簽名:____________。

賣方:____簽名: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年月日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糾紛篇十二

(fob條款)。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買賣雙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原則協(xié)商并達成如下協(xié)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品名、規(guī)格、數(shù)量及單位。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chǎn)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郵編分運:

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任何由于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凈重、提吊位置及“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保險。

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后及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___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jīng)核對無誤后,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注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運輸公司。

b.商業(yè)發(fā)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裝物數(shù)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2.賣方在裝船后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一份寄買方,兩份寄目的港???????????????運輸公司。

3.???????????????銀行收到合同中規(guī)定的,經(jīng)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承付合同總值的____%,金額為???????????????.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十五、十八條規(guī)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shù)量、發(fā)票金額、件數(shù)、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____噸,長____米,寬____米,高____米,賣方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裝船只,提前或推后船期,買方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后30天內到達裝運港,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fā)生的一切倉儲和保險費由買方承擔。

4.船按期抵達裝運港后,如果賣方未能備貨待裝,一切空倉費和滯期費由賣方承擔。

5.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前,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賣方承擔。在貨物越過船舷脫離吊鉤后,一切風險及費用由買方承擔。

6.賣方在貨物全部裝運完畢后48小時內,須以電報/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貨物品名、數(shù)量、毛重、發(fā)票金額、載貨船名和啟運日期。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電告買方,以致貨物未及時保險而發(fā)生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應隨貨物發(fā)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和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備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賣方應在簽訂合同后60天內,向買方或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款規(guī)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保證貨物系用上等的材料和一流工藝制成、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規(guī)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條款。

1.賣方/制造廠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簽發(fā)質量證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guī)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的質量、規(guī)格、性能和數(shù)量的最后依據(jù),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jié)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港之后,買方須申請____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fā)檢驗證明書,如果商檢局的檢驗發(fā)現(xiàn)到貨的質量、規(guī)格或數(shù)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到港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提出索賠。

3.如果發(fā)現(xiàn)貨物質量和規(guī)格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或貨物在合同第十三條所規(guī)定的保證期內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的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jù)商檢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限____天。

第十五條?索賠。

1.賣方對貨物不符合本合同規(guī)定負有責任且買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三條和第十四條規(guī)定,在檢驗和質量保證期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可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理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guī)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買方因退貨而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及監(jiān)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的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失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的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guī)定、質量和性能的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賣方在收到買方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不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應按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期限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fā)生或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fā)生后14天內將有關當局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xù)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仲裁。

雙方對執(zhí)行合同時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均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項仲裁。

(1)提交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根據(jù)該會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2)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zhí)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除非仲裁機構另有裁定。

仲裁期間,雙方須繼續(xù)執(zhí)行合同中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延期和罰款。

如果賣方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者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在議付行付款時扣除,但罰款總額不超過延期貨物總值的5%,罰款率按每星期0.5%計算,少于7天者按7天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guī)定船期10個星期時,買方有權取消合同。盡管取消了合同,但賣方仍須立即向買方交付上述規(guī)定罰款。

第十九條?附加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雙方于???????年???月???日在???????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____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__份。本合同以下述第????款方式生效。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____天內,由雙方確認生效。

簽署日期:???????年???月???日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糾紛篇十三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賣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品名、規(guī)格、數(shù)量及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chǎn)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裝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第九條保險: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中國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計____。該信用證在中國銀行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并核對無誤后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注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

b。商業(yè)發(fā)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貨物數(shù)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后即刻發(fā)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2)賣方在裝運后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寄給買方。

(3)中國銀行在收到合同____中規(guī)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金額為____。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第18條,規(guī)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fā)生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買方承擔,所有發(fā)生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四十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名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二十天通知買方預計發(fā)貨時間,合同號,發(fā)票金額,發(fā)運件數(shù)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后四十八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shù)量、毛重,發(fā)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注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zhí)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在目的港卸貨和內陸運輸?shù)囊磺匈M用由買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fā)運:

a?;A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的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款(1)中規(guī)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制造,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與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規(guī)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

(1)賣方/制造廠商必須在交貨之前對貨物質量、規(guī)格、性能和數(shù)量進行精確全面的檢驗,并簽發(fā)質量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guī)定。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guī)格、性能和數(shù)量的最后依據(jù)。賣方或制造廠商必須將記載檢驗細節(jié)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后,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fā)檢驗證明書。如果發(fā)現(xiàn)到貨的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后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fā)現(xiàn)貨物的質量和規(guī)格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jù)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須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天。

第十五條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負有責任,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guī)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須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guī)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jiān)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的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規(guī)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未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fā)生和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fā)生后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xù)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仲裁。

(1)凡由于執(zhí)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序仲裁。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zhí)行,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xù)執(zhí)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條款。

第十八條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guī)定船期十星期,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盡管撤銷了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guī)定罰款。

第十九條附加條款(如果上述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符,將以后者附加條款為準)。

第二十條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

買方:賣方:

文檔為doc格式。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糾紛篇十四

地址:____郵編: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地址:____郵編: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買方和賣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則上,經(jīng)充分協(xié)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全面履行:

第一條品名、規(guī)格、數(shù)量及單價。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chǎn)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裝不善所致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干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110%發(fā)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后由xx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銀行開立由xx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該信用證在銀行收到下列單證并核對無誤后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注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運輸公司。

b.商業(yè)發(fā)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裝貨物數(shù)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1.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2.裝運后即刻發(fā)給xx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3.在cif條款下。

1.全套按發(fā)票金額110%投保的保險費。

2.賣方在裝運后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買方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3.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guī)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金額為。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18條,規(guī)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fā)生在xx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所有發(fā)生在xx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40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只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20天通知買方預計發(fā)貨時間、合同號、發(fā)票金額、發(fā)運件數(shù)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后48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xx通知貨物名稱、數(shù)量、毛重、發(fā)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噸,長米,寬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xx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注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xx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r條款下: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zhí)行,以致xx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fā)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圖。

c.易磨損件的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xx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項中規(guī)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制造、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規(guī)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

1.賣方/制造廠商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簽發(fā)質量證明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guī)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guī)格、性能和數(shù)量的最后依據(jù),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jié)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說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后,買方須申請____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fā)檢驗證明書。如果發(fā)現(xiàn)到貨的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后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fā)現(xiàn)貨物的質量和規(guī)格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jù)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天。

第十五條索賠。

1.若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guī)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xx同意后,須按下列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guī)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jiān)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xx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規(guī)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未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fā)生和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fā)生后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續(xù)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仲裁。

由于執(zhí)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下述第項仲裁:

1.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zhí)行。仲裁費用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xù)執(zhí)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guī)定船期10星期,買方有權撤消合同,盡管撤消了合同,賣方仍須向xx立即支付規(guī)定罰款。

第十九條附加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于____年月日在________國________市用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份,合同以下述款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____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后生效。

買方:____。

簽名:____________。

賣方:____。

簽名:____________。

署日期:____年月日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糾紛篇十五

買方和賣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則上,經(jīng)充分協(xié)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全面履行:

第一條 品名、規(guī)格、數(shù)量及單價

第二條 合同總值

第三條 原產(chǎn)國別及制造廠商

第四條 裝運港

第五條 目的港

第六條 裝運期

________分運:

________轉運:

第七條 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陸路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裝不善所致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 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油漆于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干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

第九條 保險

在cif條款下:

由賣方出資按110%發(fā)票金額投保。

在cfr條款下: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 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________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消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計____.該信用證在____ 銀行收到下列單證并核對無誤后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注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運輸公司。

b.商業(yè)發(fā)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裝貨物數(shù)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后即刻發(fā)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

1.全套按發(fā)票金額110%投保____ 的保險費。

2.賣方在裝運后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3.銀行在收到合同中規(guī)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在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百分之________,金額為____ .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18條,規(guī)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fā)生在買方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所有發(fā)生在買方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____方承擔。

第十一條 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40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只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20天通知買方預計發(fā)貨時間、合同號、發(fā)票金額、發(fā)運件數(shù)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后48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shù)量、毛重、發(fā)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 噸,長 米,寬 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注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r條款下: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zhí)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第十二條 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fā)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圖。

c.易磨損件的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第1項中規(guī)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付貨款。

第十三條 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制造、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面與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規(guī)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 檢驗

1.賣方/制造廠商必須在交貨前全面、準確地檢驗貨物的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簽發(fā)質量證明書,證明所交貨物與合同中有關條款規(guī)定相符,但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guī)格、性能和數(shù)量的最后依據(jù),賣方或制造廠商應將記載檢驗細節(jié)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說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后,買方須申請____ 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fā)檢驗證明書。如果發(fā)現(xiàn)到貨的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后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fā)現(xiàn)貨物的質量和規(guī)格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jù)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 天。

第十五條 索賠

1.若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guī)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須按下列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guī)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jiān)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他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規(guī)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未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fā)生和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fā)生后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不可抗力事件持續(xù)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 仲裁

由于執(zhí)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解決,按下述第( )項仲裁:

1.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jīng)濟貿(mào)易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序仲裁。

2.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zhí)行。仲裁費用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xù)執(zhí)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他條款。

第十八條 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guī)定船期10星期,買方有權撤消合同,盡管撤消了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guī)定罰款。

第十九條 附加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于____年__月__日在________國________市用____ 文簽署,正本一式__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__份,合同以下述( )款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____ 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后生效。

買方: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年__月__日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糾紛篇十六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guī)范。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中外貨物買賣合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合同號: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方和賣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述條款買賣下述商品:

第一條品名;規(guī)格、數(shù)量及單價: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值:_________。

第三條原產(chǎn)國別及制造廠商:_________。

第四條裝運港:_________。

第五條目的港:_________。

第六條裝運期。

分運:_________。

轉運:_________。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及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銹、耐野蠻裝卸,以確保貨物不致由上述原因受損,使之完好安全到達安裝或建筑工地。任何由于包裝不妥善所致之任何損失均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嘜頭。

賣方必須用不褪色的油漆于每一包裝箱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凈重、提吊位置、“此端向上”、“小心輕放、“保持干燥”等字樣及下列嘜頭:_________。

第九條保險。

在cif條款下:由賣方出資按110%發(fā)票金額投保。

在c&f條款下:裝運后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裝運期前30天,通過_________銀行開立由買方支付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_______%,計_________。該信用證在_________銀行收到下列單證并核對無誤后承付(在分運情況下,則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份副本,注明“運費已付”、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_公司。

b、商業(yè)發(fā)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貨物數(shù)量,毛重和凈重。

d、由制造廠家出具并由賣方簽字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已交付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后即刻發(fā)給買方的已裝運通知電報/電傳附本一份。

g、在cif條款下:全套按發(fā)票金額110%的投保_________的保險單。

(2)賣方在裝運后10天內,須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給買方,兩份寄目的港_________公司。

(3)_________銀行在收到合同_________中規(guī)定的,由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后,在_________天內,承付合同金額的_________,金額為_________。

(4)按本合同第15條和18條,規(guī)定買方在付款時有權將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貨物罰款扣除。

(5)所有發(fā)生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應由買方承擔,所有發(fā)生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應由賣方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件。

(1)賣方必須在裝運前四十天向買方通知預訂的船名及其運輸路線,供買方確認。

(2)賣方必須在裝運前二十天通知買方預計發(fā)貨時間,合同號,發(fā)票金額,發(fā)運件數(shù)及每件的重量和尺碼。

(3)賣方必須在裝船完畢后四十八小時內,以電報/電傳方式向買方通知貨物名稱、數(shù)量、毛重,發(fā)票金額,船名和啟運日期。

(4)如果任一單件貨物的重量達到或超過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須在裝船期前50天向買方提供5份詳細包裝圖紙,注明詳細的尺碼和重量,以便買方安排內陸運輸。

(5)在c&f條款下:如果由于賣方未及時按11條第(3)款執(zhí)行,以致買方未能將貨物及時保險而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賣方承擔。

(6)在目的港卸貨和內陸運輸?shù)囊磺匈M用由買方承擔。

第十二條技術文件。

(1)下述全套英文本技術文件一份必須隨每批貨物一同包裝發(fā)運:

a、基礎設計圖。

b、接線說明書,電路圖,氣/液壓連接圖。

c、易磨損件的制造圖紙和說明書。

d、零配件目錄。

e、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2)此外,在簽訂合同60天內,賣方必須向買方或最終用戶掛號航空郵寄本條款(1)中規(guī)定的技術文件。否則,買方有權拒開信用證或拒付貨款。

第十三條保質條款。

賣方必須保證所供貨物系用上等材料和一流工藝制造,嶄新,未曾使用,并在各方與合同規(guī)定的質量、規(guī)格和性能相一致,在貨物正確安裝、正常操作和維修情況下,賣方必須對合同貨物的正常使用給予_________天的保證期,此保證期從貨物到達_________起開始計算。

第十四條檢驗。

(1)賣方/制造廠商必須在交貨之前對貨物質量、規(guī)格、性能和數(shù)量進行精確全面的檢驗,并簽發(fā)質量證明書,證明貨物符合合同規(guī)定。此證明書不作為貨物質量、規(guī)格、性能和數(shù)量的最后依據(jù)。賣方或制造廠商必須將記載檢驗細節(jié)和結果的書面報告附在質量證明書內。

(2)在貨物抵達目的地港之后,買方須申請中國商品檢驗局(以下簡稱商檢局)就貨物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進行初步檢驗,并簽發(fā)檢驗證明書。如果發(fā)現(xiàn)到貨的質量、規(guī)格和數(shù)量與合同不符,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者外,買方在貨物抵達目的港后_________天內有權拒收貨物,向賣方索賠。

(3)如果發(fā)現(xiàn)貨物的質量和規(guī)格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或貨物在本合同第13條所述保證期內被證明有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適當原材料,買方將安排商檢局檢驗,并有權依據(jù)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

(4)如果由于某種不能預料的原因在合同有效期內檢驗證書不及辦妥,買方應電告賣方延長商檢期_________天。

第十五條索賠。

(1)如果賣方對貨物與合同規(guī)定不符負有責任,且買方在本合同第13條第14條規(guī)定的檢驗和質量保證期之內提出索賠時,賣方在征得買方同意后,須按下列方法之一種或幾種索賠:

a、同意買方退貨,并將所退貨物金額用合同規(guī)定的貨幣償還買方,并承擔因退貨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利息、銀行費用、運費、保險費、檢驗費、倉儲、碼頭裝卸費以及監(jiān)管保護所退貨物的一切其它必要費用。

b、按照貨物質量低劣程度,損壞程度和買方蒙受損失金額將貨物貶值。

c、用符合合同規(guī)定的規(guī)格質量和性能的新部件替換有瑕疵部件,并承擔買方所蒙受的一切直接損失及費用。新替換部件的保質期須相應的延長。

(2)若賣方在收到買方上述索賠書后一個月之內未予答復,則視為賣方接受索賠。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如簽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受不可抗力所阻,無法履約,履約期限則按照不可抗力影響履約的時間作相應的延長。

(2)受阻方應在不可抗力發(fā)生和終止時盡快電告另一方,并在事故發(fā)生后14天內將主管機構出具的事故證明書掛號航空郵寄給另一方認可。

(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持續(xù)超過120天,另一方有權用掛號航空郵寄書面通知,通知受阻一方終止合同,通知立即生效。

第十七條仲裁。

(1)凡由于執(zhí)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可訴諸仲裁。

(2)仲裁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其程序仲裁,也可提交雙方同意的第三國仲裁機構。

(3)仲裁機構的裁決具有最終效力,雙方必須遵照執(zhí)行。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仲裁機構另有裁定者除外。

(4)仲裁期間,雙方應繼續(xù)執(zhí)行除爭議部分之外的合同其它條款。

第十八條延期和罰款。

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及時交貨,除因不可抗力事故之外,若賣方同意支付延期罰款,買方應同意延期交貨,罰款通過議付行在議付時扣除,但是罰款額不得超過貨物總值的5%。罰金率按每星期0、5%計算。不足一星期者按一星期計。如果賣方交貨延期超過合同規(guī)定船期十星期,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盡管撤銷了合同,賣方仍須向買方立即支付規(guī)定罰款。

第十九條附加條款。

_________。(如果上述條款與下列附加條款不符,將以后者附加條款為準)。

第二十條文本及生效。

本合同由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用_________文簽署,原本一式_________份,買賣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合同以下述_________款為生效方式:

(1)立即生效。

(2)合同簽署后_________天內,由雙方交換確認書后生效。

(3)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賣方(簽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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