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閱讀

合作社合作協議書(大全10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11-11 17:30:52 頁碼:11
合作社合作協議書(大全10篇)
2023-11-11 17:30:52    小編:zdfb

總結是我們積累經驗和知識的一種方式,可以使我們在類似情況下更加游刃有余。如何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存?這是全球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的關鍵。以下是宗教領袖對于信仰和和平的呼吁,希望人們能夠和諧共處。

合作社合作協議書篇一

甲方:上海文豪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文豪汽車美容服務部)

地址:上海市泰和西路3149弄25號103室

乙方:

地址:

上海文豪電子商務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本公司主要經營:電子商務、社區(qū)無水洗車、自產自銷無水洗車機、移動洗車機、移動節(jié)水洗車機、車載微型洗車機(迷你型洗車機)。這些項目、部分已推向市場。為了未來發(fā)展的需要,現向社會進行招商。招商方式:可加盟、租賃、也可代理。

公司以社會責任為動力,以市場需求為方向,堅持以節(jié)能環(huán)保為己任,以客戶至上為宗旨。堅持長遠發(fā)展目標,以質量求生存。以創(chuàng)新,求發(fā)展;以服務,求信譽;以合作,求雙贏來達到為社會的可持續(xù)發(fā)展作出貢獻。

致力弘揚我國環(huán)保事業(yè),開拓汽車清洗市場,創(chuàng)造良好雙方經濟效益,雙方本著自愿的原則,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大綱、宗旨:

甲方授權乙方為市區(qū)地區(qū),特約加盟商,經營期限為【貳年】。

經營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乙方支付費用日期為日。為每月的支付日期。

1:加盟投資:

甲方全額投資乙方經營的機器設備、工具、材料、用品、廣告、名片包括宣傳資料、名片、易拉寶及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的的管理報表等材料,所有權屬于甲方。乙方進行妥善保管。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360.00元租賃費。支付期限為【貳年】。乙方應當妥善進行保管和安全的使用設備和材料。因保管不當遺失和損失、由乙方進行損失部分賠償。

2:經營管理:

乙方在該地區(qū)經營甲方擁有的系列產品,允許使用甲方產品的商標、包裝物及甲方的各種榮譽。但不得以外部的產品來替帶甲方的產品,從而使用甲方的產品銷售權、品牌使用權、榮譽共享權及包裝使用權。甲方如發(fā)現乙方使用其他產品來冒充甲方的產品,甲方有權提出終止合同。并有權提出要求乙方進行經濟賠償,并保留訴訟的權利。

乙方如在中途退出經營和終止合作經營協議,應當歸還甲方的設備和材料。并結清雙方的賬目,并簽訂雙方終止“合作協議”。

3:經營期到期:

雙方都應提前60天向對方提出續(xù)簽協議,乙方享有優(yōu)先續(xù)約的權利。如雙方都不向對方提出!則本協議自動終止。乙方應當歸還甲方的設備和材料,消耗品除外。并雙方簽訂終止合作協議備忘錄。

4:營業(yè)秘密規(guī)定:

甲、乙雙方都應視公司對方的經營情況,包括零售額,促銷廣告計劃視為商業(yè)秘密,不得泄露。

5:統(tǒng)一零售價:

乙方應完全按甲方要求,采取統(tǒng)一零售價,針對不同地區(qū)情況,有折讓情況須事先通報甲方,應獲甲方許可的情況下,依甲方規(guī)定,采取相關的折讓,此折讓僅是加盟商的利潤折讓,不影響甲方供應價。

6:指定原料,采購地點:

為保證甲方公司的聲譽,乙方經營所需的材料及成品,須由甲方統(tǒng)一配送,并不得以高出市場價銷售給乙方,不得以次充好。乙方不得自行采購?;蚴褂眉追揭酝獾牟牧虾彤a品。

7:工作報告:

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供經營的實際情況,及時準確提供各種管理報表,以及市場的相關信息反饋。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營運要求,協助加盟商進行選址。對開展業(yè)務從選址到開業(yè)后營運過程中制定標準化和規(guī)范化的管理模式,供加盟店經營使用。

2.甲方向乙方提供經營過程中,所需要的相關證件,材料。

3.甲方對加盟商進行全面的專業(yè)知識和經營管理培訓,為加盟商提供產品和經營信息。

4.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生產、加工的系列產品及其附屬包裝物,不得是偽劣產品。

5.甲方應加盟商的要求派專業(yè)人士現場指導,定期派專業(yè)人士對各加盟店進行交流巡察和經營指導。

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其真實的各種經營數據,要求乙方填寫的各種管理報表。并按照乙方所提供的經營數據發(fā)放各種乙方所需的經營材料。

7.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要時,配合甲方維護好甲方產品在當地的品牌形象,乙方的各種經營活動不得有損于甲方的品牌形象。

8:甲方一次性免費提供給乙方價值600元的清洗用品:乙方使用完以后。乙方開始自己承擔清洗用品的費用。

9:甲方協助乙方對從業(yè)人員的雇傭、指導、進行監(jiān)督:乙方的加盟店所需人員可根據實際需要,由乙方進行招聘、雇用。乙方的從業(yè)人員薪金由乙方支付,各種日常管理,解聘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有責任對乙方的從業(yè)人員進行各種業(yè)務、技能培訓,使之適合經營需要。

10.甲方根據乙方的銷售情況及產品庫存,在通知乙方情況下,有權要求乙方配合甲方進行相關產品的調換,無須退款。

11.乙方在半途要終止“合作經營協議”可以退回乙方購買貨款。但前提是終止“合作經營協議”并結清、和歸還甲方所提供的物品。

另外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向甲方進貨的產品沒有使用完的產品進行退貨。沒有開封的產品全額退款、開封的產品不能退款。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2.乙方享有甲方的產品銷售權、品牌使用權、榮譽共享權及包裝使用權。但不得以外部的產品來替帶甲方的產品,從而使用甲方的產品銷售權、品牌使用權、榮譽共享權及包裝使用權。

3.乙方擁有對該店的自主經營及店鋪的經營權。

4.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經營指導:管理與支持。并享受甲方提供經營過程中所需的各種管理資料和信息資料。接受甲方對乙方的人員培訓和日常規(guī)章制度。

5:乙方使用完甲方的贈品后。開始向甲方購買經營所需的材料和用品。自行承擔清洗用品和材料:如毛巾、海綿、汽車棉車彈、各種清洗劑的費用。

6.乙方在經營過程中不得購買甲方公司品牌以外的任何產品用于經營上的原料和產品。乙方應對其遵守承諾,不得異議。甲方一旦發(fā)現乙方使用不是甲方的產品,將對乙方提出要求改正,并罰款50元。如第二次發(fā)現罰款100元。以此類推,三次以上者雙方終止加盟合作協議,乙方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7.乙方在半途要終止“合作經營協議”可以退回乙方購買貨款。但前提是終止“合作經營協議”并結清、和歸還甲方所提供的物品。另外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向甲方進貨的產品對沒有使用完的產品進行退貨。沒有開封的產品全額退款、開封的產品不能退款。

第四條.財務會計事項:

1.乙方進貨:必須先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的貨款后,在三天之內發(fā)貨給乙方。

2.乙方須完全覆行協議中的付款條例,保證甲方的財務運作,及維護雙方商譽良好。在乙方的加盟店,乙方享有自主進行獨立的財務核算,自負盈虧。乙方不得自行采購。

第五條.銷售任務及返利問題:

1.甲、乙雙方根據該加盟商的規(guī)模、店址、及市場狀況,對全年的銷售目標進行評估,雙方協商約定,乙方每月的進貨量達到元,全年進貨量達到元。公司將以年度考核,完成銷售任務,公司以現金返利2%,每增加20%,公司以銷售總額的0.6%為相應返增數,以銷售總額的5%為上限,而后按超出部分的5%為返利折算,次年4月結算返還。

2.未完成公司銷售任務,在第二年公司產品的供貨價上,以差額的10%,公司供應價上調1%,以供應價上調3%為上限。

第六條.債權、債務讓渡:

甲乙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債務由雙方各自承擔。

甲、乙一方因經營不善,導致公司倒閉或公司法人代表更換,均應書面通知對方,以便雙方協商合同是否繼續(xù)覆行,或合作方轉讓。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保證金:【無】

第八條.加盟金:【無】

第九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若有任何一方違約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另一方有權立即終止協議,并用書面形式正式通知對方。

2.乙方若違反甲方銷售原則,如傾銷甲方產品或向第三方進非甲方產品或私自進貨、質量不合格產品,在超出規(guī)定時間仍未支付該付甲方款項的,上述任一問題成立均視為嚴重違約本協議的條款,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并保留追究相應的責任、索賠,甚至必要的法律訟訴。

第十條.協議的有效期,續(xù)簽、及終止

1.本協議的有效期從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合同期滿前,雙方應提前60天向對方提出續(xù)簽協議的要求,如果有一方要終止本協議也應當提前15天通知對方。協議自然終止。甲、乙雙方應清理相應的帳務手續(xù),及相關約定事宜,并簽訂合作協議終止備忘錄。

3.如乙方在經營期間無違反任何協議的情況下,在合同到期日,在同等情況下,有權優(yōu)先續(xù)約權。新的加盟協議及條款依公司屆時執(zhí)行條款。

第十一條.法律及訟訴:

1.本協議所有在經營期間所簽訂的協議和書面文件均構成本協議的主要部分;

2.雙方因覆行協議所發(fā)生的一切協議本身的爭議,應本著友好的原則解決;若協商不一致,雙方可就爭議方向上海市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二條.備注:

第十三條.本協議共設四份,甲乙雙方各設貳份。本協議由電腦打印,經雙方確認文字無誤,進行簽約的。

弟十四條.甲乙雙方對上述內容完全認同,無任何異議。特簽定本協議.

甲方:乙方:

簽署(蓋章):簽署(蓋章):

身份證: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職位:職位:

時間:時間:

地點:地點:

合作社合作協議書篇二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合作社,于 年月日成立,由甲方與其它成員合資成立。注冊資金為人民幣萬元,實際已投資人民幣 萬元。甲方愿將其占合作社 %的股權全部轉讓給乙方?,F甲、乙雙方經協商,就轉讓股權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從年月日起,甲方將原出資 萬元(占合作社注冊資本的 %)全部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價款:乙方受讓甲方轉讓合作社的股權,乙方需支付轉讓金萬元給甲方。此款分兩次支付。第一次:在合同生效后5天內,乙方支付定金 萬元。第二次:在乙方成為合作社正式成員,并辦理合作社法定代表人變更完畢后5日內一次性付清支付。

三、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應將合作社變更股東的事宜,報合作社理事會備案,并修改合作社章程,修改合作社成員資料,如需要召開成員大會,以成員大會決定為準。

四、在合作社理事會(或成員大會)通過修改合作社章程和會員資料后,由甲方協助乙方將上述材料交向政府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部門辦理批準、變更登記手續(xù)。

五、甲方自轉讓合作社股權之日起,不再是合作社的成員,不得以合作社的名義對外從事任何活動,不再享有合作社權利或者義務,不享有合作社利潤和承擔風險及虧損。

六、甲方自轉讓股權后,同志不再擔任合作社的負責人,新的法定代表人由乙方擔任。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協助乙方召開成員大會,決定乙方擔任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并修改合作社章程。甲方應當協助乙方,在政府主管部門和工商行政部門辦理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的變更登記手續(xù)。

八、雙方特別約定:如本合同生效后,50個工作日內,乙方不能成為合作社成員,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退還乙方支付金額。

九、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轉讓價。每逾期一天,應支付逾期部分千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2)如本合同生效后,60個工作日內,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成為合作社成員或者不能成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雙倍退還定金。如因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能補償的部分,還應支付賠償金。

十、合同如發(fā)生糾紛,雙方協商,協商不成時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政府主管部門、合作社各一份,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 月 日

合作社合作協議書篇三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乙雙方共同合作投資經營商鋪做安防。

項目,經友好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條:______。

3、本合作項目期限為___年,自本合同簽訂之日開始計算。

第二條:______乙方確認本項目的第一期投資為___萬元,甲方負責商店的進貨和管理和技術。

合作經營的虧損分擔方式為:______乙方前期需要承擔第一期投資的30%虧損!若超過30%則以雙方各承擔一半分擔合作經營所造成的虧損。

第四條:______項目經營的.組織架構。

1、管委會由甲、乙雙方共同組成,是項目經營管理的最高權利機構,參照我國有關法律及合作雙方簽訂的合同規(guī)定行使職權。

2、商店管理由甲方擔任負責合作經營的日常事宜,會計由乙方推薦擔任,所有合作資金須全部劃入店鋪資金。有關財務制度,經管委會訂立后實施執(zhí)行。

3、其他管理人員的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會招聘來確定。

第五條:______商鋪經營的具體經營模式、商鋪管理及業(yè)務規(guī)章及制度由甲乙雙方共同制訂,甲乙雙方應認真、全面遵守。

第六條:______每一個月甲乙雙方召開一次會議,通報商鋪的經營情況,包括生產、財務等情況,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訂的相應方案、協議對全體合作人具有約束力;特殊情況,經雙方合作人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1、投資規(guī)?;蚋耐顿Y方案。

2、對外訂立合同。

3、轉讓或出租項目經營的財產。

4、項目經營投資及費用超過____萬元支出。

5、處分其他財產權利或以商鋪經營的財產為其它人提供擔保。

合作人未經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為,造成其他合作人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合作經營的內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經營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工資、待遇、規(guī)章制度、對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須影響合作經營的重大事宜經管委會雙方同意通過。

第九條合作人轉讓其出資的,須經其他合作人同意,轉讓時,其他合作人享有優(yōu)先購買權,如轉讓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對待。

第十條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經營時,應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合作協議書。

第十一條加入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對加入前合作經營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合作人如退出經營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經全體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經營。

合作社合作協議書篇四

第一條為保護成員的合法權益,增加成員收入,促進本社發(fā)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制定本協議。

第二條本社由朱友、朱臣、朱斌江、張軍、張國才、李桂榮、劉文波、等人發(fā)起,于4月26日召開設立大會,由全體設立人一致通過。

本社名稱:莫力達瓦旗小青背雜豆種植專業(yè)合作社,成員出資壹佰萬元整。本社法定代表人:朱友理事長本社住所:莫旗坤密爾堤辦事處興泉村。

第三條本社以服務成員、謀求全體成員的共同利益為宗旨。成員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盈余主要按照成員與本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

第四條本社以成員為主要服務對象,依法為成員提供農業(yè)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yè)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主要業(yè)務范圍如下:雜草、大豆、玉米、馬鈴薯、白瓜籽種植;農副產品購銷;組織采購成員所需的生產資料(農藥、種子用于成員自用);牛、馬、羊生豬養(yǎng)殖;畜產品購銷;組織采購成員所需的牲畜飼料;開展成員所需的加工、包裝等服務,(法律、行政法規(guī)、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應經許可的,未獲許可不得生產經營)。上述內容與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fā)的《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中規(guī)定的主要業(yè)務內容相符。

第五條本社對由成員出資、公積金、國家財政直接補助、他人捐贈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資產所形成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和處分的權利,并以上述財產對債務承擔責任。

第六條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積金,按照成員與本社業(yè)務交易量依比例量化為每個成員所有的份額。

本社成員以其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為限對本社承擔責任。

第七條經成員大會討論通過,本社投資興辦與本社業(yè)務內容相關的經濟實體;接受與本社業(yè)務有關的單位委托,辦理代購代銷等中介服務;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或者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委托,組織實施國家支持發(fā)展農業(yè)和農村經濟的建設項目;按決定的數額和方式參加社會公益捐贈。

第八條本社及全體成員遵守社會公德和商業(yè)道德,依法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第九條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從事農副產品生產經營,能夠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務,承認并遵守本協議,履行本章協議規(guī)定的入社手續(xù)的,可申請成為本社成員。

第十條凡符合前條規(guī)定,向本社理事會提交書面入社申請,經成員大會審核并討論通過者,即成為本社成員。

第十一條本社成員的權利:

(一)參加成員大會,并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務和生產經營設施;

(三)按照本章程規(guī)定或者成員大會決議分享本社盈余;

(五)對本社的工作提出質詢、批評和建議;

(六)提議召開臨時成員大會;

(七)自由提出退社聲明,依照本章程規(guī)定退出本社;

(八)成員共同議決的其他權利。

第十二條本社成員大會選舉和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制,成員各享有一票基本表決權。

第十三條本社成員的義務: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成員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

(二)按照章程規(guī)定向本社出資;

(四)維護本社利益,愛護生產經營設施,保護本社成員共有財產;

(五)不從事損害本社成員共同利益的活動;

(七)承擔本社的虧損;

(八)成員共同議決的其他義務。

第十四條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止其成員資格:

(一)主動要求退社的;

(二)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團體成員所屬企業(yè)或組織破產、解散的;

(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十五條成員要求退社的,須在會計年度終了的三個月前向理事會提出書面聲明,方可辦理退社手續(xù);其中,團體成員退社的,須在會計年度終了的六個月前提出。退社成員的成員資格于該會計年度結束時終止。資格終止的成員須分攤資格終止前本社的虧損及債務。

成員資格終止的,在該會計年度決算后三個月內退還記載在該成員賬戶內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

第十六條成員死亡的,其法定繼承人符合法律及本協議規(guī)定的條件的,在6個月內提出入社申請,經成員大會討論通過后辦理入社手續(xù),并承繼被繼承人與本社的債權債務。否則,按照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辦理退社手續(xù)。

第十七條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成員大會討論通過予以除名:

(一)不履行成員義務,經教育無效的;

(二)給本社名譽或者利益帶來嚴重損害的;

(三)成員共同議決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成員大會是本社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全體成員組成。成員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審議、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理事、執(zhí)行監(jiān)事或者監(jiān)事會成員;

(三)決定成員入社、退社、繼承、除名、獎勵、處分等事項。

(四)決定成員出資標準及增加或者減少出資;

(五)審議本社的發(fā)展規(guī)劃和年度業(yè)務經營計劃;

(六)審議批準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虧損處理方案;

(八)審議批準理事會、執(zhí)行監(jiān)事或者監(jiān)事會提交的年度業(yè)務報告;

(九)決定重大財產處置、對外投資、對外擔保和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其他重大事項;

(十)對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對外聯合等作出決議;

(十一)決定聘用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yè)技術人員的數量、資格、報酬和任期;

(十二)聽取理事長或者理事會關于成員變動情況的報告;

第十九條本社成員超過一百五十人時,每5名成員選舉產生一名成員代表,組成成員代表大會。成員代表大會履行成員大會的部分職權。成員代表任期3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二十條本社每年召開2次成員大會。成員大會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并提前十五日向全體成員通報會議內容。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社在二十日內召開臨時成員大會: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員提議;

(二)執(zhí)行監(jiān)事或者監(jiān)事會提議。

(三)理事會提議;

第二十二條成員大會須有本社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開。成員因故不能參加成員大會,可以書面委托其他成員代理。一名成員最多只能代理1名成員表決。

成員大會選舉或者做出決議,須經本社成員表決權總數過半數通過;

第二十三條本社設理事長一名,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長任期3年,可連選連任。

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成員大會,召集并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簽署本社成員出資證明;

(三)簽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經理、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專業(yè)技術人員聘書;

(四)組織實施成員大會和理事會決議,檢查決議實施情況;

(五)代表本社簽訂合同等。

第二十四條本社設理事會,對成員大會負責,由5名成員組成,設副理事長2人。理事會成員任期3年,可連選連任。

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組織召開成員大會并報告工作,執(zhí)行成員大會決議;

(二)制訂本社發(fā)展規(guī)劃、年度業(yè)務經營計劃、內部管理規(guī)章制度等,提交成員大會審議;

(三)制定年度財務預決算、盈余分配和虧損彌補等方案,提交成員大會審議;

(四)組織開展成員培訓和各種協作活動;

(五)管理本社的資產和財務,保障本社的財產安全;

(六)接受、答復、處理執(zhí)行監(jiān)事或者監(jiān)事會提出的有關質詢和建議;

(八)決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經理、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專業(yè)技術人員;第二十五條理事會會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項集體討論,并經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決定。理事個人對某項決議有不同意見時,其意見記入會議記錄并簽名。

第二十六條本社設執(zhí)行監(jiān)事一名,代表全體成員監(jiān)督檢查理事會和工作人員的工作。執(zhí)行監(jiān)事列席理事會會議。

第二十七條本社設監(jiān)事會,由3名監(jiān)事組成,設監(jiān)事長一人,監(jiān)事長和監(jiān)事會成員任期3年,可連選連任。監(jiān)事長列席理事會會議。

監(jiān)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監(jiān)督理事會對成員大會決議和本社章程的執(zhí)行情況;

(二)監(jiān)督檢查本社的生產經營業(yè)務情況,負責本社財務審核監(jiān)察工作;

(三)監(jiān)督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成員和經理履行職責情況;

(四)向成員大會提出年度監(jiān)察報告;

(五)向理事長或者理事會提出工作質詢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六)提議召開臨時成員大會;

(七)代表本社負責記錄理事與本社發(fā)生業(yè)務交易時的業(yè)務交易量(額)情況;

第二十八條監(jiān)事會會議由監(jiān)事長召集,會議決議以書面形式通知理事會。理事會在接到通知后5日內就有關質詢作出答復。

第二十九條監(jiān)事會會議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監(jiān)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監(jiān)事出席方能召開。重大事項的決議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監(jiān)事同意方能生效。監(jiān)事個人對某項決議有不同意見時,其意見記入會議記錄并簽名。

第三十條本社經理由理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對理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本社的生產經營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年度生產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經營管理制度;

(四)提請聘任或者解聘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經營管理人員;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理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經營管理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

第三十一條本社現任理事長、理事、經理和財務會計人員不得兼任監(jiān)事。

第三十二條本社理事長、理事和管理人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資產;

(三)接受他人與本社交易的傭金歸為己有;

(四)從事損害本社經濟利益的其他活動;

(五)兼任業(yè)務性質相同的其他農民專業(yè)合作社的理事長、理事、監(jiān)事、經理。理事長、理事和管理人員違反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規(guī)定所得的收入,歸本社所有;給本社造成損失的,須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本社實行獨立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嚴格按照國務院財政部門制定的農民專業(yè)合作社財務制度和會計制度核定生產經營和管理服務過程中的成本與費用。

第三十四條本社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建立健全財務和會計制度,實行每12月30日財務定期公開制度。

本社財會人員應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會計和出納互不兼任。理事會、監(jiān)事會成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社的財會人員。

第三十五條成員與本社的所有業(yè)務交易,實名記載于各該成員的個人賬戶中,作為按交易量(額)進行可分配盈余返還分配的依據。利用本社提供服務的非成員與本社的所有業(yè)務交易,實行單獨記賬,分別核算。

第三十六條會計年度終了時,由理事長按照本協議規(guī)定,組織編制本社年度業(yè)務報告、盈余分配方案、虧損處理方案以及財務會計報告,經執(zhí)行監(jiān)事或者監(jiān)事會審核后,于成員大會召開十五日前,置備于辦公地點,供成員查閱并接受成員的質詢。

第三十七條本社資金來源包括以下幾項:

(一)成員出資;

(二)每個會計年度從盈余中提取的公積金、公益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國家扶持補助資金;

(五)他人捐贈款;

(六)其他資金。

第三十八條本社成員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庫房、加工設備、運輸設備、農機具、農產品等實物、技術、知識產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作價出資,但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成員以非貨幣方式出資的,由全體成員評估作價。

第三十九條本社成員認繳的出資額,須在2個月內繳清。

第四十條以非貨幣方式作價出資的成員與以貨幣方式出資的成員享受同等權利,承擔相同義務。

經理事長審核,成員大會討論通過,成員出資可以轉讓給本社其他成員。

第四十一條為實現本社及全體成員的發(fā)展目標需要調整成員出資時,經成員大會討論通過,形成決議,每個成員須按照成員大會決議的方式和金額調整成員出資。

第四十二條本社向成員頒發(fā)成員證書,并載明成員的出資額。成員證書同時加蓋本社財務印章和理事長印鑒。

第四十三條本社從當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十的公積金,用于擴大生產經營、彌補虧損或者轉為成員出資。

第四十四條本社從當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五的公益金,用于成員的技術培訓、合作社知識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業(yè)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濟。其中,用于成員技術培訓與合作社知識教育的比例不少于公益金數額的百分之。第四十五條本社接受的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和他人捐贈,均按本章程規(guī)定的方法確定的金額入賬,作為本社的資金(產),按照規(guī)定用途和捐贈者意愿用于本社的發(fā)展。在解散、破產清算時,由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形成的財產,不得作為可分配剩余資產分配給成員,處置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接受他人的捐贈,與捐贈者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法處置。

合作社合作協議書篇五

甲方:修水縣黃龍鄉(xiāng)冷崇軍蠶桑產業(yè)乙方:

1.農戶以現金。

元作為入股,按冷崇軍產致富領辦的模式納入合作社為比例股東。

本協議簽訂后,乙方即為合作社股東,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

年12月19日。

2018。

合作社合作協議書篇六

乙方:

為加快發(fā)展農村經濟,保護合作交易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確保石榴種植增產增收,本著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優(yōu)質石榴買賣協議。

1、乙方負責對優(yōu)質石榴種植,甲方負責對優(yōu)質石榴技術指導。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收購要求向甲方承諾優(yōu)質石榴種植面積為畝,并按照甲方提出的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進行生產管理,按期足額地向甲方提供符合質量標準和等級的石榴公斤。

3、乙方種植的石榴只要符合質量標準和規(guī)格,甲方負責包銷。

4、甲方應搞好種植石榴的信息和技術培訓工作,指導乙方科學種植,提高石榴的產量和質量。

5、甲方向乙方提供石榴樹苗,農戶開工時技術全面指導生產規(guī)劃,農戶一次性按每畝元交給合作社。

6、本協議在履行中雙方產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7、本協議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協議履行完畢后失效。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蓋章:蓋章:

合作社合作協議書篇七

甲方:_________有效身份證號碼:

乙方:_________有效身份證號碼:

丙方:_________有效身份證號碼:

丁方:_________有效身份證號碼:

卯方:_________有效身份證號碼: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各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乙丙丁卯各方合作投資成立農業(yè)生產專業(yè)合作社項目事宜,并由____(理事長姓名)方作為發(fā)起人參與____專業(yè)合作社的發(fā)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各方已充分了解生產發(fā)展計劃,并認同其市場前景,擬投入資金共同創(chuàng)業(yè)。

各方同意,以各方注冊成立的______專業(yè)合作社為項目投資主體。

各方一致同意,參與合作社的發(fā)起設立,共同投資人將持有____專業(yè)合作社股份股本總額比例為:____方___,____方___,____方___,____方___,____方___。______方(理事姓名長)作為共同投資人發(fā)起人應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

公司賬號:

開戶行:

第二條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專業(yè)合作社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于專業(yè)合作社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三條事務執(zhí)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______方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zhí)行合作社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合作社發(fā)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專業(yè)合作社發(fā)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合作社成立后,行使其作為合作社股東的權利、履。

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guī)定處置;

5、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_________專業(yè)合作社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zhí)行人。

第四條投資的轉讓。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yōu)先受讓的權利。

第五條其他權利和義務。

1、______方(理事長姓名)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

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4、合作社成立后,_______各方需根據運營情況繼續(xù)合作經營投入,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第六條違約責任。

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_____方(理事長姓名)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______方(理事長姓名)承諾在其違約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后即生效。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共同投資人各執(zhí)一份。

合作社合作協議書篇八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國家政策的規(guī)定,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乙方以集體土地折價入股與甲方共同建設茶葉生產、加工項目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乙方以土地使用權向甲方投資入股,甲方負責項目的開發(fā)建設、經營管理,承擔開發(fā)建設、經營管理所需的全部資金。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給付紅利。

二、合作期限。

乙方入股合作期限為30年,自20__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乙方入股土地的基本情況。

乙方用于投資入股的土地位于村組,暫估面積畝(以實際核定面積為準),四抵界址以有關部門最終確定的紅線為準。

土地主要用于茶葉生產、加工、經營所需的生產廠房、辦公樓及其他配套設施的建設。

四、乙方分紅的標準及結算方式。

1、經雙方協,乙方入股按下列標準分紅:

項目建設投產十年內按保底價每畝每年元的標準分紅給乙方;十年后按每畝每年元分紅給乙方;二十年后按每畝每年元分紅給乙方。

2、乙方不參與甲方經營管理,不論甲方公司經營狀況如何,甲方均應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給付乙方分紅。逾期超過三個月,視為違約,按違約條款處理。

3、甲方按年與乙方進行紅利結算,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甲方將乙方應得的第一年度紅利款付到乙方指定的帳戶。以后,在上一年度期滿前30日給付下一年度紅利。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的約定交付入股土地并要求乙方全面履行合同義務,甲方承擔辦理入股土地使用權證所需費用。

2、甲方在本合同約定的地塊上具有使用權、收益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產品處臵權。

3、甲方在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和經營活動,應當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fā)生,造成損失的,由其自行承擔責任。

4、甲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甲方在入股土地上可以修建建筑物及附屬設施、道路及其它相關生產必須設施。

6、甲方負責組織籌集建廠資金,確定投資規(guī)模,規(guī)劃使用土地。

7、在本合同期滿后,甲方若需繼續(xù)使用該土地,在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yōu)先權。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規(guī)定收取股權紅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入股的土地。

2、乙方有權監(jiān)督甲方使用土地的情況,并要求甲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合同規(guī)定行使土地使用權,幫助甲方協調本集體經濟組織內與其它承包戶主發(fā)生的用地用水、用電、道路、治安等方面的糾紛,不干涉甲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合同簽訂后,乙方必須提供入股土地所有資料,積極協助甲方辦理合法土地使用權證到名下。

5、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生產、生活環(huán)境,保護甲方的正常工作秩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礙甲方生產、生活,破壞經營秩序,如造成甲方損失,乙方負責全部經濟賠償。

七、合同期滿后地上建筑物、構筑物及相關設施的處理。

1、甲方在與乙方不再續(xù)簽合同的條件下,在當時為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安裝、購臵的相關設施、設備及可移動的構(附)建物等,甲方自行拆除歸甲方所有。

2、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無償歸乙方所有。

八、其它約定。

1、在合作經營期間內,土地所有權仍歸入股人所有,但不得在以土地入股經營期內挪作他用,不得對銀行及其它經濟體作為抵押。

2、甲方在原土地入股份額外,與他方進行合作,接受他人土地入股并進行投資,其入股土地及投資資產自然形成另外的法律關系,(包括購買土地進行投資)。如進行資產整合、改組、原土地入股人(乙方)有權享有優(yōu)先權。

3、如生產經營需要,企業(yè)向銀行借貸資金用于發(fā)展生產,必須征得乙方同意,原則上土地不能作為貸款風險抵押物。

4、地面建筑物、構筑物以合作公司名義報建審批,乙方有義務積極協助辦理全部手續(xù),使建設生產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

5、甲方有權對整個建設項目進行規(guī)劃、設計,確定建設施工方案。

6、建成投產后,生產工人優(yōu)先在土地入股人中選拔。有技術、有能力,品德優(yōu)良者優(yōu)先進入生產管理層,待遇與其他人平等。

7、本協議一經簽訂,依據《公司法》組建公司董事會,乙方可委派1名股東代表作為公司監(jiān)事監(jiān)督公司管理。

8、合同到期后,如公司經營正在良性循環(huán),甲方有權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條件下與乙方續(xù)簽合同,具體條款另行協商。

9、合同期內,如果該土地被國家重大項目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甲方投入的所有資產及建筑物、附屬物設施的補償費全部歸甲方所有,土地補償費歸乙方所有。不可抗力的天災人禍所造成的`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訂立的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fā)生重大變化的。

2、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使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的。

3、不按合同規(guī)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十、違約責任。

1、一方違約應按乙方叁拾年紅利總和的10%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對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對方全部經濟損失。

2、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時,一方當事人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證明材料。可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程度、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行規(guī)定的除外。

十一、爭議解決的方法。

1、雙方發(fā)生合同糾紛可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進行調解。不愿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在調解或訴訟過程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止正在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十二、合同生效。

合作社合作協議書篇九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作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愿合作經營此項目;

第二條 合作方式:股份合作制方式

第三條 合作期限:

第四條 雙方共同經營,合作期間所產生的收益有甲乙雙方按本協議所約定的比

例承擔。

第五條 合作期間的固定資產和盈余按照取得的凈利利潤分配,甲方占( )%,乙方占( )%;合作期間的債務按照上述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場合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償清自己應付擔的部分。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負責合作項目的報批手續(xù)

2. 享有對項目建設管理的權利

3. 對方的建設項目有權進行建議、審議和監(jiān)督

4. 維護乙方的生產經營權、不得干涉乙方進行的正常的管理及生產經營。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項目的規(guī)劃設計及可行性研究等前期準備工作。

2.負責向政府申請與項目有關的優(yōu)惠政策

3.負責項目的建設

4.對該項目進行論證及實地考察的權利

第八條 甲乙雙方盈保證本協議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所提供資料的真實及合法性。

第九條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條 協議履行期間,如遇到政府征收、占用合作項目所使用土地的,甲乙雙

方均應服從因征用或占用上述土地而獲得的相關的補償費、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及增加地方進行投入的補償費由甲乙雙方按照( )比例享有。

第十一條 本協議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

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

第十二條 本協議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協議,但因不可抗拒自然

災害嚴重毀損該土地,造成本協議無履行的除外。

第十三條 本協議期滿后,如雙方繼續(xù)合作,則雙方另行簽訂協議;如雙方不再

繼續(xù)合作,則合作期間積累的共同財產的分配甲乙雙方占的比例來分:

第十四條 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一點情況下,擅自解除本協議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對方因其行為而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guī)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益。

第十六條 協議履行期間,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

方可均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以上章程,協議雙方簽字即可生效,一式兩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合作社合作協議書篇十

乙方:身份證號

為了合理有效利用魚臺縣特有的土地資源,帶領農民致富,推動種水稻種植產業(yè)的形成和發(fā)展,經全體社員代表充分可行性研究和相互協商,并在上級領導的大力支持下,經營范圍以水稻種植、銷售為主的魚臺縣萬舉水稻種植專業(yè)合作社于20xx年12月22日在老砦鎮(zhèn)邊莊村正式成立。經合作社考察,乙方的村民具備入股的條件,同時乙方自愿入股,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合作社以帶動當地村民致富為目的,堅持入股自愿、退股自由、利益共享、風險共擔、民主管理、按股分紅的原則成立。

乙方以戶為單位,以入社申請表為依據,自愿加入魚臺縣萬舉水稻種植專業(yè)合作社以股份制形式入股合作社,所擁有的股數金額自愿入股,共計股,金額為元。

乙方與合作社簽訂合同期限五年,合同期限在內,必須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制度,發(fā)揚相互協作精神,積極開展生產、經營和服務活動。社員一切以合作社利益為中心及帶動村民共同發(fā)展為目的。社員要求退社必須在會計年度終了的三個月前向合作社理事長提出書面申請,方可辦理退社手續(xù)。退股社員的社員資格于該會計年度結束時終止。資格終止社員須分攤終止前本合作社虧損及債務。在會計年度決算后30日內,退還該社員賬戶內出資和公積金的份額。如本社經營盈余,按照入社資金的股份返還相應的盈余所得,如經營虧損,扣除其應分攤的虧損金額。

如果有社員給本社名譽和利益帶來嚴重損害的社員,經成員大會批評教育無效,由成員大會討論決定予以除名,合作社80%成員簽字要求該社員退出,合作社辦理該社員退社手續(xù)。(按照入社資金的股份返還相應的盈余所得,如經營虧損,扣除其應分攤的虧損金額。)合作社獨立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章(字)生效后各執(zhí)一份共同遵守。

合作社(簽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您可能關注的文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