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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金融風險評估報告范文 境外金融風險評估報告范文大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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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金融風險評估報告范文 境外金融風險評估報告范文大全(9篇)
2023-01-16 04:55:13    小編:ZTFB

在當下這個社會中,報告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tài),報告具有成文事后性的特點。那么什么樣的報告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yōu)秀的報告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最新境外金融風險評估報告范文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訂約四方

訂約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資舉辦一家合資銀行(以下簡稱銀行)。

第二條 銀行名稱及地址

銀行名稱:

中文: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組織形式

銀行為有限責任公司。訂約四方對銀行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

第四條 銀行宗旨

銀行經營商業(yè)銀行及投資銀行的業(yè)務并提供咨詢服務,為利用僑資和外資開辟新的渠道,介紹先進科學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增進國際和國內信息交流,努力擴大國際經濟和金融合作,為加速_________和經濟特區(qū)的建設服務。

第五條 適用法律

銀行經批準成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銀行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guī)定。銀行的業(yè)務活動和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銀行接受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有關機構的管理和監(jiān)督。

第二章 資本

第六條 資本構成

銀行的注冊資本為______________元。

銀行第一期的實收資本為____________元。訂約四方出資的份額為:

甲方占百分之_______,出資__________元,以現(xiàn)金投資。

乙方占百分之_______,出資__________元,以現(xiàn)金投資。

丙方占百分之_______,出資__________元,以現(xiàn)金投資。

丁方占百分之_______,出資________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資:

(1)以現(xiàn)金____________元投資;

(2)丁方將其在附屬機構的直接和間接的投資轉給銀行,作為對銀行的投資。內包括__________。

(3)________和_________兩公司的準備金(不包括壞帳準備金)與尚未分配的滾存利潤。

以上(2)(3)兩項合計共為___________元,應憑丁方聘請的在香港注冊會計師驗證的轉入日期的資產負債表為依據(jù),多還少補。

銀行成立后,銀行董事會應盡快派專門小組對_________和__________的原放款(銀行成立時已有的放款)進行審查,對銀行成立前該兩公司的呆帳壞帳和銀行成立后一年內發(fā)生的該兩公司原放款的呆帳、壞帳均由_________協(xié)助清理并負責償還該呆帳、壞帳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對有壞帳風險的放款,專門小組在銀行成立一年內提出意見,轉由丁方負責處理。原放款凡經專門小組審查同意轉期的,其經濟責任由_______和________自行負責。

訂約四方同意將銀行歷年稅后利潤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__,經董事會決定后撥作準備金(本合同第廿五條有進一步規(guī)定),并經董事會決定可按訂約四方上述出資比例,從該項準備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資額至___________元。

第七條 資本提供

訂約四方需在銀行成立后(銀行的成立日期為銀行營業(yè)執(zhí)照的簽發(fā)日期)三十天內交足出資額,以現(xiàn)金投資部分應全數(shù)存入銀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術原因,在銀行成立后三十天內未能辦妥轉入銀行手續(xù)時,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聯(lián)合決定,可以允許再延長三十天。任何一方所應出資的現(xiàn)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應按當天中國銀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遲延利息。

第八條 出資憑證

訂約四方繳付出資額后,應由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由銀行據(jù)以發(fā)給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載明下列事項:銀行名稱,銀行成立的年、月、日,訂約四方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出資的年、月、日以及發(fā)給出資證明書的年、月、日。當按照本合同第六條增加出資額后,銀行將增發(fā)出資證明書。

第三章 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第九條 出資額轉讓

訂約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轉讓、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須經訂約其他三方同意,并經審批機構核準。訂約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應先以書面通知其他三方說明承讓人名稱及轉讓條件,訂約其他三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且其轉讓條件應與向第三者轉讓的條件相同。如訂約其他三方無意買入,出讓的訂約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書的轉讓條件,向指定第三者進行轉讓。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十條 注冊資本更改

如注冊資本需要變更時,應在指定時間內向審批機構申請批準,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第四章 董事會

第十一條 董事會組成

第十二條 董事會權力

董事會是銀行的最高權力機構,討論決定銀行的一切重大問題。其具體職權范圍在銀行章程中規(guī)定。

第十三條 董事會議事規(guī)則

董事會會議應根據(jù)平等互利、友好協(xié)商及互相諒解的原則進行,對有關訂約四方權益的下列重大問題,均應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投票表決,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銀行章程的修改。

2.批準上一年度的年報,審核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

3.超過董事會規(guī)定的任何信貸額。

4.超過董事會規(guī)定的任何購買或出售銀行固定資產額。

5.銀行政策、目標的修改。

6.其他人擬投資于銀行,銀行擬投資于其他人。

7.銀行擬與其他人進行合并。

8.訂約任何一方擬在銀行增資或出售、轉讓、抵押其在銀行部分或全部出資額。

9.年度業(yè)務計劃的重大修改。

10.從銀行利潤中按比例提取準備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

11.銀行每年分配給訂約四方的紅利。

12.銀行與工會間的勞工合約及職員總人數(shù)的制訂。

13.銀行清算及合同終止。

副總經理以上高級職員的聘請和解聘等其他事項可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其授權代理人以過半數(shù)通過作出決議。

第十四條 董事會召開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在訂約任何一方請求下,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董事會會議在設于__________的總行召開,或在會議通知書內指定的其他地點召開。

第十五條 常務董事會組成

董事會設常務董事會,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兩名董事組成,在董事會休會期間,除第十三條第1、7、8和13項外可由常務董事會代行董事會職權。由董事長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務董事召集常務董事會會議。常務董事會的決議不得與董事會決議相抵觸。

第五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六條 銀行行政管理體制

銀行的行政管理,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總經理負責制。

第十七條 總裁、執(zhí)行副總裁

銀行設總裁一人,執(zhí)行副總裁一人,是銀行的主要行政負責人。貫徹執(zhí)行董事會和常務董事會的各項決議,負責協(xié)調、監(jiān)督銀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業(yè)務活動,研究國際金融市場信息,開拓銀行業(yè)務。總裁、執(zhí)行副總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任期均為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銀行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若干人,協(xié)助總經理工作??偨浝怼⒏庇芍蟹胶投》酵扑],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總經理、副總經理執(zhí)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負責向董事會和總裁、執(zhí)行副總裁報告,并組織領導銀行在國內辦理的日常業(yè)務工作。根據(jù)上述任務,總經理有權處理下列事務:

1.代表銀行對外接洽業(yè)務。

2.談判及簽署文件。

3.委托及解雇非董事會委托的職員,并決定其報酬和福利。

4.起草銀行業(yè)務條例報經董事會審查批準后貫徹執(zhí)行。

5.起草年度業(yè)務計劃及董事會要求的其他計劃,將上述計劃報經董事會審批后監(jiān)督該計劃的貫徹執(zhí)行。

6.向董事會報告銀行業(yè)務進度,提出銀行行政管理及業(yè)務改進的建議。

7.向董事會報告銀行職工人數(shù),薪給等級及提升標準和制度。

8.提高銀行職員業(yè)務及管理水平,制訂銀行職員訓練計劃,監(jiān)督由董事會批準的訓練計劃的執(zhí)行。

9.運用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責和權力。

第六章 業(yè)務

第十九條 業(yè)務范圍

銀行經營下列業(yè)務:

(一)本、外幣放款和本、外幣票據(jù)貼現(xiàn);

(二)本、外幣投資業(yè)務;

(三)外幣和外幣票據(jù)兌換;

(四)股票、證券的買賣和發(fā)行;

(五)資信調查和咨詢服務;

(六)信托、保管箱業(yè)務;

(七)本、外幣擔保業(yè)務;

(八)出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九)國外和香港、澳門地區(qū)匯入?yún)R款和外匯托收;

(十)僑資企業(yè)、外資企業(yè)、中外合資企業(yè)和中外合作企業(yè)的匯出匯款及進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十一)辦理國外、香港、澳門地區(qū)的外匯存款和外匯放款;

(十二)僑資企業(yè)、外資企業(yè)、中外合資企業(yè)和中外合作企業(yè)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外國人、華僑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

(十三)其他經申請批準的業(yè)務。

第七章 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

第二十條 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成立

銀行根據(jù)業(yè)務發(fā)展的需,經有關審批機構批準,可在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

銀行同其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之間可以相互調劑使用資金。

第二十一條 現(xiàn)有附屬機構

銀行對上述兩子公司是投資控股關系,該兩子公司各自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稅收和提留準備金后,所余純利應交給銀行;如發(fā)生虧損,則分別由其在實收資本的有限責任范圍內自行處理。

第八章 技術訓練

第二十二條 技術訓練

銀行將調派_________和__________的經理級職員協(xié)助銀行開展業(yè)務并為銀行引進先進管理技術和培訓職工。

銀行行政及財務高級職員將安排在_________和__________的訓練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進行訓練。

關于上述人事訓練的安排將由銀行董事會視銀行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及________和_________的條件而作出適當?shù)臎Q定。

第九章 確立銀行設施

第二十三條 銀行設施

為了順利執(zhí)行董事會訂定的業(yè)務方針,逐步提高銀行本身服務效率,為客戶提供具有國際水平的銀行及咨詢服務,訂約四方應協(xié)助銀行安排需用的樓宇設備及提供其他便利。

第十章 利潤

第二十四條 利潤分配

訂約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資比例分享銀行利潤,分擔銀行的風險及虧損。

第二十五條 準備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銀行每年獲得的利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令繳交稅款后,經董事會決定將稅后利潤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_____撥作準備金,并按董事會決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其利潤余額如董事會決定進行分配,應按訂約四方前一年會計年度終結時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所提取的準備金可按照第六條規(guī)定再行投資于銀行,而增加出資額。

第二十六條 利潤匯出

銀行所有紅利按訂約四方的投資比例進行分紅,由銀行分別匯給訂約四方的帳戶。

當利潤分配給丁方時,銀行將丁方名下分配到紅利用_________幣在交稅款后電匯給丁方指定銀行及帳戶。

第十一章 財務會計與審計

第二十七條 財務會議制度

銀行內部會計制度及固定資產折舊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結合銀行的具體情況加以制訂,并報當?shù)刎斦块T和稅務機關備案。銀行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fā)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銀行一切憑證、帳簿、報表必須用中文書寫,必要時可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八條 貨幣單位

銀行記帳本位幣為_____幣,除編制________幣的會計報表外,還應另編折合人民幣的會計報表。人民幣與_________幣之間的兌換率應按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當日牌價(買賣中間價)折算。

第二十九條 審計與報表

銀行的帳目將隨時公開以供訂約四方及內部會計師查閱。銀行將對訂約四方提供未經審核的每月財務報表。會計帳冊年報經訂約四方同意,可在中國注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審核及證明。銀行將免費向訂約四方提交每月財務報表及會計年報,包括經審核的年度損益報表及資產負債表。

第三十條 銀行審計師

董事會聘請在中國注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擔任銀行審計師,依法審核銀行一切財務收支及會計帳目,并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三十一條 會計年度

銀行會計年度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十二章 稅務

第三十二條 稅款

銀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繳納各種稅款。任何免稅或減稅亦按照有關法令、條例的規(guī)定進行。

第三十三條 進口物資、設備

銀行進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資、設備、裝飾用品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guī)定免交進口關稅和工商統(tǒng)一稅。

第三十四條 減稅、免稅及退稅

銀行將努力爭取享受經濟特區(qū)的免稅或減稅優(yōu)惠待遇。中方將協(xié)助銀行在適用法律許可下,向有關當局申請減免稅或辦理退稅手續(xù)。

第十三章 保險

第三十五條 保險及付款

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保險,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保險公司或經董事會批準的其他具有資格的保險公司投保。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一切保險應向具有資格的并經董事會批準的保險公司投保。至于銀行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附屬機構的一切保險投保事宜,則由各附屬機構的董事會各自批準。付給人民保險公司或由人民保險公司償付款項將按有關保險合約條件以人民幣或外幣結付。

第十四章 銀行職員

第三十六條 銀行職員雇傭

銀行職員的招收、招聘、辭退、辭職、工資、福利、獎懲、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勞動管理規(guī)定》及有關勞動管理規(guī)定辦理。

第十五章 審批及注冊

第三十七條 審批、生效日期

銀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訂約四方簽署后,經丁方的股東大會和中方各董事會通過,按照《條例》規(guī)定的報批手續(xù),向審批機構申請批準。

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構批準,發(fā)出批準證書后方能生效,批準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對訂約四方均發(fā)生法律約束。

第三十八條 注冊、成立日期

訂約四方收到審批機構發(fā)給批準證書后一個月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銀行登記手續(xù)及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銀行的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日期為銀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將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條規(guī)定的情況而告終止。

第十七章 終止與清算

第四十條 終止

當發(fā)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合同可告終止:

(一)銀行發(fā)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xù)經營。

(二)訂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guī)定義務,致使銀行無法繼續(xù)經營。

(三)因第四十二條不可抗力影響,遭受嚴重損失,銀行無法繼續(xù)經營。

(四)銀行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fā)展前途。

訂約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況請求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召開特別會議考慮結束事宜,如獲得一致通過,銀行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關申請解散。

第四十一條 清算

當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負責銀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項未完成前,董事會不能解散。按《合資法》和《條例》清理帳目及劃分資產。董事會將提出清算原則和手續(xù),并任命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應向董事會報告工作情況。按照一般原則,清算過程將包括收回銀行債權,支付銀行債務及按照訂約每一方投資比例撥還其名下投資及劃分剩余資產。清算委員會的報告經董事會批準,董事會將報告原審批機構,并向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繳銷營業(yè)執(zhí)照。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況:戰(zhàn)爭、火災、水災、地震、暴風雨、海嘯,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項。

若訂約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規(guī)定執(zhí)行某職責時,應盡速備同有關不可抗力證據(jù)向其他三方報告。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訂約一方應采取適當?shù)拇胧p輕或免除不可抗力帶來的影響,并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執(zhí)行其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職責。

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條 保密

有關銀行的業(yè)務資料,技術記錄、財務情況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訂約四方需向政府有關機關呈交的報告除外),除非該資料先前已向公眾公開。

第四十四條 中方和丁方相互協(xié)助

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區(qū)和中國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協(xié)助事項,丁方將予以協(xié)助。丁方為獲得中國政府法令規(guī)定所需要的各項執(zhí)照、許可證、簽證和認可書等,中方將予以協(xié)助;丁方為獲得中國有關法令規(guī)定享有的各項利益,中方亦將予以協(xié)助。

第二十章 調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內部調解

訂約四方如發(fā)生任何爭議時,該爭議事件應先通過董事會本著友好合作、互相諒解的精神協(xié)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 仲裁

訂約各方如在解釋或履行銀行合同、章程中發(fā)生爭議,應盡量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經過協(xié)商無效,則提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調解或仲裁,按該會的程序規(guī)則進行。

如交該仲裁委員會后三十天內尚未獲得解決,則訂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事件提交____________仲裁處按照聯(lián)合國一九七六年國際貿易法或以后條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處將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將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將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兩位仲裁人,聯(lián)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六十天內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兩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六十天內聯(lián)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關仲裁人的任命將由_________裁判處作出。仲裁人將考慮四方訂約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國際上接納的一般法則,作出裁決。裁判過程將用中英文作為正式文字。所有聽證資料,索賠或辯擴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關理由等,將以中英文書寫。

本條規(guī)定下的仲裁裁決將為量后的裁決,對訂約四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銀行訂約各方應繼續(xù)履行銀行合同、章程所規(guī)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條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書寫。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條 通知書

訂約四方書信往來,董事會通知書與文件,財務會計通知書與報告等應按訂約四方在第四十九條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掛號航郵、電報或電傳投遞。如某方地址更改時,就用書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訊地址

第四十九條 法定地址

訂約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章 附加條款

第五十條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須經董事會決定后,呈交審批機關批準,方為有效。

第五十一條 前寫合約及照會

本合同經審批機構批準正式生效后,訂約四方所有的前口頭和書面的協(xié)議或照會等,如與本合同相抵觸時,以本合同為準。

最新境外金融風險評估報告范文二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甲方(旅游者):

本人法定代表人: 國籍:

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lián)系電話:

郵政編碼: 地址:

乙方(旅行社):

注冊地址:

旅行社經營許可證號碼: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聯(lián)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 聯(lián)系電話:

郵政編碼: 地址:

委托代理機構:

注冊地址: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聯(lián)系電話: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協(xié)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旅游時間

旅游時間為 日游,共晚天。自年 月 日地點出發(fā)至年 月日 地點結束。

第二條旅游價格和支付時間約定

甲方參加本次旅游共人,總金額為(幣)百拾萬千百拾元整。包括:簽證費、國際預防接種證書費、交通費(不含機場建設費、機場的行李超重費)、餐費(若在飛機上用餐,則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費(不含酒店內各種酒類、飲料、洗衣、通訊等費用)、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導游服務費(不含境外小費)及費。

甲方應當按下述第種方式將旅游費用直接交付乙方或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 (帳戶名稱:,帳號:):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年 月 日前支付總金額的%,計(幣) 百拾萬 千 百拾 元整;年 月 日前支付總金額的%,計(幣) 百拾萬千百拾 元整。

3、其他方式

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費用后,乙方應當出具旅游發(fā)票。

第三條旅游有關事項的約定

1、游覽景點包括:

2、住宿飯店標準

3、平均每天安排購物不超過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 分鐘。

4、交通工具包括:(1)飛機,起止地 ;

(2)火車:空調無空調,軟臥硬臥軟座硬座,起止地 ;

(3)汽車:大型客車小型客車,空調無空調,起止地;

(4)輪船:空調無空調,軟臥硬臥軟座硬座,起止地。

5、甲方參加乙方安排的自費娛樂項目包括:

(每人元)、 (每人元)、

(每人元)、 (每人元)、

(每人元)、 (每人元)、

(每人元)、 (每人元)、

(每人元)、 (每人元)。

自費娛樂項目總金額為(幣) 百 拾 萬千百拾元整。

6、乙方應根據(jù)本合同制定明確具體的旅游行程,作為本合同附件在出發(fā)前 日交給甲方。

7、導游(含領隊)服務內容包括:

(1)

(2)

(3)

8、乙方提供的服務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的規(guī)定。

乙方與本次旅游有關的廣告、宣傳制品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甲方逾期付款不超過 天的,自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甲方應當支付逾期應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甲方逾期付款超過 天的,合同終止。甲方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2、逾期提供簽證資料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提供真實有效的簽證資料,造成乙方無法取得目的地國家或地區(qū)簽證的,應當承擔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費用。

3、擅自變更行程內容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擅自離團不歸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費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擅自改變住宿飯店、餐飲、交通工具及購物地點的,費用自負,并不得要求退回相關旅游費用。

第五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減少旅游景點的,每減少一個景點,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退還所減少景點的全額門市票價。

2、乙方擅自增加購物地點和自費娛樂項目的,每增加一處購物地點或自費娛樂項目,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承擔自費娛樂項目的直接費用;擅自延長購物時間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

3、乙方擅自改變住宿飯店,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降低住宿飯店、餐飲和交通工具標準的,每降低一項,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退還降低標準的門市差額。

4、乙方領隊在旅游行程期間,擅自離開旅游團隊,造成甲方無人負責的,乙方應當承擔甲方滯留期間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六條終止合同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能成行要求終止合同的,應當提前天通知對方。違約方在規(guī)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違約方未在規(guī)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一倍的違約金。一方直接經濟損失超過對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直接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對方據(jù)實賠償。

第七條旅游安全責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人的責任而造成甲方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當協(xié)助處理,但不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對可能發(fā)生危險的情況已向甲方作出明確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減輕或免除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甲乙雙方也可以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乙雙方對旅游服務質量發(fā)生爭議時,可以以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部門出具的服務質量鑒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jù)。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xié)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及其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份、乙方份、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年 月日 年 月日

簽于簽于

最新境外金融風險評估報告范文三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進一步加強甲乙雙方業(yè)務合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則簽定此協(xié)議書,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理財金額為:_________元。

二、甲乙雙方協(xié)定的理財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在此理財期間內,還必須保證在乙方賬戶上達到與理財本金同等或以上的存款額。否則,乙方將取消為甲方的理財服務,退還甲方理財本金。甲方不享受任何理財收益,并承擔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損失。

三、理財方式以購買境外有價證券的形式進行合作。理財金由甲方賬戶劃轉到乙方的綜合理財賬戶上進行具體的理財操作,甲方所買入的外匯有價證券由乙方統(tǒng)一保管,待理財期滿日止,乙方所持有的外匯有價證券劃給甲方,乙方將甲方之理財本金及收益一次性劃入其在乙方開立的存款賬戶上。

四、理財期限為_________,收益率為_________。

五、在理財期間,甲方在以下情況不享有上述第四條款中確定的收益率,并且自行承擔因中途終止理財協(xié)議而導致的一切損失:理財期未滿,甲方自行要求終止理財服務的;甲方不能滿足乙方上述第二項條件時,由乙方終止理財服務的。

六、如遇不可抗力,乙方有權取消,修改或以其它方式處置上述理財服務內容,并按市場原則對甲方進行清償。

七、理財協(xié)議遵循國家政策的有關規(guī)定。

八、理財協(xié)議一式三份,乙方二份,甲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境外金融風險評估報告范文四

服務單位:_________(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客戶:_________(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住址:_________電話(手機):_________

鑒于乙方擬從甲方處獲得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資的咨詢服務,且甲方已向乙方表明其擁有提供該項服務所要求的專業(yè)技術人員和技術資源,并同意提供服務,甲、乙雙方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香港《證券及期貨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本著平等協(xié)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提供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資咨詢服務所涉事宜,簽訂本協(xié)議。

1.定義除非合同中另有說明,本合同的下列術語具有以下含義:

1.1“適用法律”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規(guī)及其它規(guī)范性文件;

1.2“合同”指本協(xié)議當事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傳真方式簽訂的《投資咨詢服務協(xié)議書》;

1.3“服務”指甲方根據(jù)本協(xié)議條款為完成協(xié)議所涉之項目而進行的工作;

1.4“香港及境外股市”指在香港聯(lián)交所掛牌交易的所有交易品種和美歐等主要市場的交易品種。

2.服務種類_________(投資建議短信+持股免費診斷+分析傳真/電子郵件)。

2.1乙方委托甲方就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資提供投資價值分析意見及建議;

2.2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向乙方提供香港及境外股市投資價值分析意見及建議。

3.服務費用,交付時間及方式就本協(xié)議約定的服務,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費用。該等費用由乙方在本協(xié)議簽訂時,以_________形式向甲方支付。

4.責任及義務

4.1甲方的義務

(a)甲方應盡一切努力,高效和經濟地按國際專業(yè)咨詢機構公認的標準和慣例履行咨詢服務和義務。

(b)甲方履行咨詢服務時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c)甲方在履行本協(xié)議的過程中不應為私利而接受傭金,回扣或類似的款項。

(d)甲方應對咨詢服務工作量,完整性負責。

(e)沒有乙方的授權,甲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轉移基于本協(xié)議所應承擔的義務;

4.2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a)依據(jù)本協(xié)議的約定向甲方支付服務費用。

(b)對于甲方完成本協(xié)議約定的所履行的服務,提供必要的協(xié)助。

(c)乙方及其雇員或代理人的行為后果應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保證甲方在協(xié)議有效期內或協(xié)議期滿后,均不承擔乙方及其雇員或代理人因錯誤行為,過失或違約而給乙方和任何第三方造成的損失,損害或傷亡的責任。

5.保密約定

5.1甲方保證并承諾,對于在本協(xié)議簽訂過程中及/或向乙方提供本協(xié)議所及之服務的過程中知悉的乙方財務狀況,商業(yè)秘密及其他情況,負有嚴格保密的義務。

5.2乙方保證并承諾,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甲方依據(jù)本協(xié)議所提供的投資研究分析意見或者建議之內容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者透露。

6.特別約定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并確認,甲方僅依據(jù)本協(xié)議約定的服務種類向乙方提供投資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不代理乙方從事證券投資行為。乙方基于甲方提供的投資研究分析意見或建議進行的相關投資的盈虧,甲方不享有任何收益,亦不承擔任何責任。

7.協(xié)議的變更,終止及解除

7.1在本協(xié)議履行過程中,發(fā)生下列情形,本協(xié)議自動終止:

(a)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協(xié)議無法繼續(xù)履行的;

(b)本協(xié)議期限屆滿。

7.2乙方在本協(xié)議簽訂并向甲方支付服務費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協(xié)議及退還相關費用。

7.3甲方若發(fā)現(xiàn)乙方私自將甲方所提供的證券投資研究意見或建議之內容,向其他人泄漏或透露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協(xié)議,并不退還乙方已支付的服務費用。

8.協(xié)議的生效及其它

8.1本協(xié)議自甲乙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個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8.2本協(xié)議一式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最新境外金融風險評估報告范文五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以下簡稱丙方)合稱中方和 (以下簡稱丁x),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和經濟特區(qū)外資、中外合資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其他有關法規(guī),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xié)商,一致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 共同舉辦一家合資,為此,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訂約四方

訂約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資舉辦一家合資(以下簡稱)。

第二條 xx名稱及地址

xx名稱:

中文:______

英文:______

地址:______

第三條 組織形式

為有限責任公司。訂約四方對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

第四條 宗旨

經營商業(yè)及投資業(yè)務并提供咨詢服務,為利用僑資和外資開辟新的渠道,介紹先進科學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增進國際和國內信息交流,努力擴大國際經濟和金融合作,為加速________________和經濟特區(qū)的建設服務。

第五條 適用法律

經批準成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guī)定。業(yè)務活動和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接受中國人民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有關機構的管理和監(jiān)督。

第二章 資本

第六條 資本構成

注冊資本為 元。

第一期的實收資本為 元。訂約四方出資的份額為:

甲方占百分之 ,出資 元,以現(xiàn)金投資。

乙方占百分之 ,出資 元,以現(xiàn)金投資。

丙方占百分之 ,出資 元,以現(xiàn)金投資。

丁百分之 ,出資 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資:

以現(xiàn)金 元投資;

丁x將其在附屬機構的直接和間接的投資轉給,作為對投資。內包括 。

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兩公司的準備金(不包括壞帳準備金)與尚未分配的滾存利潤。

以上兩項合計共為 元,應憑丁x聘請的在香港注冊會計師驗證的轉入日期的資產負債表為依據(jù),多還少補。

成立后,董事會應盡快派專門小組對 和 的原放款(成立時已有的放款)進行審查,對成立前該兩公司的呆帳壞帳和成立后一年內發(fā)生的該兩公司原放款的呆帳、壞帳均由 協(xié)助清理并負責償還該呆帳、壞帳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對有壞帳風險的放款,專門小組在成立一年內提出意見,轉由丁x負責處理。原放款凡經專門小組審查同意轉期的,其經濟責任由 和 自行負責。

訂約四方同意將歷年稅后利潤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經董事會決定后撥作準備金(本合同第廿五條有進一步規(guī)定),并經董事會決定可按訂約四方上述出資比例,從該項準備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資額至 元。

第七條 資本提供

訂約四方需在成立后(成立日期為營業(yè)執(zhí)照的簽發(fā)日期)三十天內交足出資額,以現(xiàn)金投資部分應全數(shù)存入。丁x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術原因,在成立后三十天內未能辦妥轉入手續(xù)時,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聯(lián)合決定,可以允許再延長三十天。任何一方所應出資的現(xiàn)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應按當天中國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遲延利息。

第八條 出資憑證

訂約四方繳付出資額后,應由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由據(jù)以發(fā)給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載明下列事項:xx名稱,成立的年、月、日,訂約四方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出資的年、月、日以及發(fā)給出資證明書的年、月、日。當按照本合同第六條增加出資額后,將增發(fā)出資證明書。

第三章 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第九條 出資額轉讓

訂約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轉讓、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須經訂約其他三方同意,并經審批機構核準。訂約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應先以書面通知其他三方說明承讓人名稱及轉讓條件,訂約其他三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且其轉讓條件應與向第三者轉讓的條件相同。如訂約其他三方無意買入,出讓的訂約一方x按照上述通知書的轉讓條件,向指定第三者進行轉讓。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十條 注冊資本更改

如注冊資本需要變更時,應在指定時間內向審批機構申請批準,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第四章 董事會

第十一條 董事會組成

訂約四方同意在成立時組成董事會,董事會由十人組成。中方五人,丁x五人,由中方和丁x各自委派。董事長由中方委派,副董事長兩人由中方和丁x各委派一人。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任期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二條 董事會權力

董事會是最高權力機構,討論決定一切重大問題。其具體職權范圍在章程中規(guī)定。

第十三條 董事會議事規(guī)則

董事會會議應根據(jù)平等互利、友好協(xié)商及互相諒解的原則進行,對有關訂約四方權益的下列重大問題,均應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投票表決,一致通過,方x作出決議。

1.章程的修改。

2.批準上一年度的年報,審核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

3.超過董事會規(guī)定的任何信貸額。

4.超過董事會規(guī)定的任何購買或出售固定資產額。

5.政策、目標的修改。

6.其他人擬投資于,擬投資于其他人。

.擬與其他人進行合并。

8.訂約任何一方擬在增資或出售、轉讓、抵押其在xx部分或全部出資額。

9.年度業(yè)務計劃的重大修改。

10.從利潤中按比例提取準備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

11.每年分配給訂約四方的紅利。

12.與工會間的勞工合約及職員總人數(shù)的制訂。

13.清算及合同終止。

副總經理以上高級職員的聘請和解聘等其他事項可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其授權代理人以過半數(shù)通過作出決議。

第十四條 董事會召開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在訂約任何一方請求下,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董事會會議在設于________________的召開,或在會議通知書內指定的其他地點召開。

第十五條 常務董事會組成

董事會設常務董事會,由中方和丁x各委派兩名董事組成,在董事會休會期間,除第十三條第1、8和13項外可由常務董事會代行董事會職權。由董事長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務董事召集常務董事會會議。常務董事會的決議不得與董事會決議相抵觸。

第五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六條 行政管理體制

行政管理,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總經理負責制。

第十七條 總裁、執(zhí)行副總裁

設總裁一人,執(zhí)行副總裁一人,是主要行政負責人。貫徹執(zhí)行董事會和常務董事會的各項決議,負責協(xié)調、監(jiān)督及其各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業(yè)務活動,研究國際金融市場信息,開拓業(yè)務。總裁、執(zhí)行副總裁由丁x和中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任期均為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若干人,協(xié)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副總理由中方和丁x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偨浝?、副總經理執(zhí)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負責向董事會和總裁、執(zhí)行副總裁報告,并組織領導在國內辦理的日常業(yè)務工作。根據(jù)上述任務,總經理有權處理下列事務:

1.代表對外接洽業(yè)務。

2.談判及簽署文件。

3.委托及解雇非董事會委托的職員,并決定其報酬和福利。

4.起草業(yè)務條例報經董事會審查批準后貫徹執(zhí)行。

5.起草年度業(yè)務計劃及董事會要求的其他計劃,將上述計劃報經董事會審批后監(jiān)督該計劃的貫徹執(zhí)行。

6.向董事會報告業(yè)務進度,提出行政管理及業(yè)務改進的建議。

.向董事會報告職工人數(shù),薪給等級及提升標準和制度。

8.提高職員業(yè)務及管理水平,制訂職員訓練計劃,監(jiān)督由董事會批準的訓練計劃的執(zhí)行。

9.運用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責和權力。

第六章 業(yè)務

第十九條 業(yè)務范圍

經營下列業(yè)務:

(一)本、外幣放款和本、外幣票據(jù)貼現(xiàn);

(二)本、外幣投資業(yè)務;

(三)外幣和外幣票據(jù)兌換;

(四)股票、證券的買賣和發(fā)行;

(五)資信調查和咨詢服務;

(六)信托、保管箱業(yè)務;

(七)本、外幣擔保業(yè)務;

(八)出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九)國外和香港、澳門地區(qū)匯入?yún)R款和外匯托收;

(十)僑資企業(yè)、外資企業(yè)、中外合資企業(yè)和中外合作企業(yè)的匯出匯款及進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十一)辦理國外、香港、澳門地區(qū)的外匯存款和外匯放款;

(十二)僑資企業(yè)、外資企業(yè)、中外合資企業(yè)和中外合作企業(yè)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外國人、華僑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

(十三)其他經申請批準的業(yè)務。

第七章 分支和附屬機構

第二十條 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成立

根據(jù)業(yè)務發(fā)展的需,經有關審批機構批準,可在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

同其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之間可以相互調劑使用資金。

第二十一條 現(xiàn)有附屬機構

現(xiàn)有 和 成為在 的子公司, 改名為 。該兩子公司分別在 注冊為有限責任公司,根據(jù)當?shù)氐姆煞謩e成立董事會,由中方和丁x各自委派相等人數(shù)的董事組成;各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若干人,由丁x和中方推薦,由各董事會聘請和解聘。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向董事會和總裁、執(zhí)行副總裁報告。

對上述兩子公司是投資控股關系,該兩子公司各自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稅收和提留準備金后,所余應交給;如發(fā)生虧損,則分別由其在實收資本的有限責任范圍內自行處理。

第八章 技術訓練

第二十二條 技術訓練

將調派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的經理級職員協(xié)助開展業(yè)務并為引進先進管理技術和培訓職工。

行政及財務高級職員將安排在 和 的訓練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進行訓練。

關于上述人事訓練的安排將由董事會視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及 和 的條件而作出適當?shù)臎Q定。

第九章 確立設施

第二十三條 設施

為了順利執(zhí)行董事會訂定的業(yè)務方針,逐步提高本身服務效率,為客戶提供具有國際水平的及咨詢服務,訂約四方應協(xié)助安排需用的樓宇設備及提供其他便利。

第十章 利潤

第二十四條 利潤分配

訂約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二十五條 準備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每年獲得的利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令繳交稅款后,經董事會決定將稅后利潤至少提取百分之 撥作準備金,并按董事會決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其利潤余額如董事會決定進行分配,應按訂約四方前一年會計年度終結時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所提取的準備金可按照第六條規(guī)定再行投資于,而增加出資額。

第二十六條 利潤匯出

所有紅利按訂約四方的投資比例進行分紅,由分別匯給訂約四方的帳戶。

當利潤分配給丁x時,將丁x名下分配到紅利用 幣在交稅款后電匯給丁x指定及帳戶。

第十一章 財務會計與審計

第二十七條 財務會議制度

內部會計制度及固定資產折舊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結合具體情況加以制訂,并報當?shù)刎斦块T和稅務機關備案。采用權責發(fā)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一切憑證、帳簿、報表必須用中文書寫,必要時可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八條 貨幣單位

記帳本位幣為 幣,除編制 幣的會計報表外,還應另編折合人民幣的會計報表。人民幣與________幣之間的兌換率應按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當日牌價(買賣中間價)折算。

第二十九條 審計與報表

帳目將隨時公開以供訂約四方及內部會計師查閱。將對訂約四方提供未經審核的每月財務報表。會計帳冊年報經訂約四方同意,可在中國注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審核及證明。將向訂約四方提交每月財務報表及會計年報,包括經審核的年度損益報表及資產負債表。

第三十條 審計師

董事會聘請在中國注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擔任審計師,依法審核一切財務收支及會計帳目,并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三十一條 會計年度

會計年度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十二章 稅務

第三十二條 稅款

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繳納各種稅款。任何免稅或減稅亦按照有關法令、條例的規(guī)定進行。

第三十三條 進口物資、設備

進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資、設備、裝飾用品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guī)定免交進口關稅和工商統(tǒng)一稅。

第三十四條 減稅、免稅及退稅

將努力爭取享受經濟特區(qū)的免稅或減稅優(yōu)惠待遇。中方將協(xié)助在適用法律許可下,向有關當局申請減免稅或辦理退稅手續(xù)。

第十三章 保險

第三十五條 保險及付款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保險,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xx公司或經董事會批準的其他具有資格的保險公司投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一切保險應向具有資格的并經董事會批準的保險公司投保。至于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附屬機構的一切保險投保事宜,則由各附屬機構的董事會各自批準。付給xx公司或由xx公司償付款項將按有關保險合約條件以人民幣或外幣結付。

第十四章 職員

第三十六條 職員雇傭

職員的招收、招聘、辭退、辭職、工資、福利、獎懲、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勞動管理規(guī)定》及有關勞動管理規(guī)定辦理。

第十五章 審批及注冊

第三十七條 審批、生效日期

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訂約四方簽署后,經丁x的股東大會和中方各董事會通過,按照《條例》規(guī)定的報批手續(xù),向審批機構申請批準。

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構批準,發(fā)出批準證書后方能生效,批準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對訂約四方均發(fā)生法律約束。

第三十八條 注冊、成立日期

訂約四方收到審批機構發(fā)給批準證書后一個月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手續(xù)及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日期為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將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條規(guī)定的情況而告終止。

第十七章 終止與清算

第四十條 終止

當發(fā)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合同可告終止:

(一)發(fā)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xù)經營。

(二)訂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guī)定義務,致使無法繼續(xù)經營。

(三)因第四十二條不可抗力影響,遭受嚴重損失,無法繼續(xù)經營。

(四)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fā)展前途。

訂約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況請求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召開特別會議考慮結束事宜,如獲得一致通過,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關申請解散。

第四十一條 清算

當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負責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項未完成前,董事會不能解散。按《合資法》和《條例》清理帳目及劃分資產。董事會將提出清算原則和手續(xù),并任命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應向董事會報告工作情況。按照一般原則,清算過程將包括收回債權,支付債務及按照訂約每一方投資比例撥還其名下投資及劃分剩余資產。清算委員會的報告經董事會批準,董事會將報告原審批機構,并向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繳銷營業(yè)執(zhí)照。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況:戰(zhàn)爭、火災、水災、地震、暴風雨、海嘯,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項。

若訂約x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規(guī)定執(zhí)行某職責時,應盡速備同有關不可抗力證據(jù)向其他三方報告。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訂約一方應采取適當?shù)拇胧p輕或免除不可抗力帶來的影響,并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執(zhí)行其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職責。

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條 保密

有關業(yè)務資料,技術記錄、財務情況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訂約四方需向政府有關機關呈交的報告除外),除非該資料先前已向公眾公開。

第四十四條 中方和丁x相互協(xié)助

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區(qū)和中國境外遇有需要丁x協(xié)助事項,丁x將予以協(xié)助。丁x為獲得中國政府法令規(guī)定所需要的各項執(zhí)照、許可證、簽證和認可書等,中方將予以協(xié)助;丁x為獲得中國有關法令規(guī)定享有的各項利益,中方亦將予以協(xié)助。

第二十章 調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內部調解

訂約四方如發(fā)生任何爭議時,該爭議事件應先通過董事會本著友好合作、互相諒解的精神協(xié)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 仲裁

訂約各方如在解釋或履行合同、章程中發(fā)生爭議,應盡量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經過協(xié)商無效,則提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調解或仲裁,按該會的程序規(guī)則進行。

如交該仲裁委員會后三十天內尚未獲得解決,則訂約任何一方x將爭議事件提交 仲裁處按照聯(lián)合國一九七六年國際貿易法或以后條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處將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將任命一位仲裁人,丁x亦將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兩位仲裁人,聯(lián)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x不在第一任命后六十天內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兩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六十天內聯(lián)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關仲裁人的任命將由 裁判處作出。仲裁人將考慮四方訂約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國際上接納的一般法則,作出裁決。裁判過程將用中英文作為正式文字。所有聽證資料,索賠或辯擴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關理由等,將以中英文書寫。

本條規(guī)定下的仲裁裁決將為量后的裁決,對訂約四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訂約各方應繼續(xù)履行合同、章程所規(guī)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條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書寫。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條 通知書

訂約四方書信往來,董事會通知書與文件,財務會計通知書與報告等應按訂約四方在第四十九條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掛號航郵、電報或電傳投遞。如某方地址更改時,就用書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訊地址

第四十九條 法定地址

訂約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丙方:______

丁x:______

第二十三章 附加條款

第五十條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須經董事會決定后,呈交審批機關批準,方為有效。

第五十一條 前寫合約及照會

本合同經審批機構批準正式生效后,訂約四方所有的前口頭和書面的協(xié)議或照會等,如與本合同相抵觸時,以本合同為準。

最新境外金融風險評估報告范文六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同意代乙方向乙方指定的 (境外料件供應商全稱) (以下稱“料件商”) 購進本協(xié)議項下的料件交乙方加工裝配成本協(xié)議項下的整機,并代乙方出口銷售給乙方指定的 (境外整機收購商全稱)(以下稱“整機商”)。對此,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 進口料件品名、規(guī)格、數(shù)量、單價、總價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數(shù)量:____________________

規(guī)格: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出口整機品名、規(guī)格、數(shù)量、單價、總價

品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數(shù)量:____________________

規(guī)格: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_

三、 包裝要求及費用分擔:出口整機包裝由乙方根據(jù)其指定的整機商的要求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

四、交貨及運輸

1.甲方向乙方交付料件:

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費用承擔:________至________的運費由乙方承擔。

2.乙方向甲方交付整機:

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費用承擔:由_______至_______的運費由乙方承擔。

五、單證

1.乙方每次交付一批整機后,應于相應整機出口報關后_______日內將相應的增值稅發(fā)票及《稅收(出口專用)繳款書》交給甲方。

2.甲方在收到乙方開來整機的增值稅發(fā)票及《稅收(出口專用)繳款書》后,即開出相應的進料抵扣發(fā)票給乙方。

3.如乙方未能在交付每一批整機并出口報關后_______日內向甲方提交相對應的增值稅發(fā)票及《稅收(出口專用)繳款書》,則甲方無義務向乙方支付相應整機貨款中的退稅部分。

六、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付款條件

1.進料款:甲方代乙方購進料件并對外付匯,相應進料款由甲方在收到的整機出口貨款中扣除;付款金額按照實際收貨數(shù)量及在海關備案的進料合同中規(guī)定的價格計算。

2.整機款:甲方代乙方出口整機并對外收匯,對應的人民幣按照美元對人民幣1:?_______折算,由甲方在收到乙方整機商開來的金額為出口發(fā)貨總價的正本信用證(遠期信用證的,信用證已經開證行承兌)、貨物出口報關、收到乙方開具的足額增值稅發(fā)票后3天內,在扣除進料款及甲方手續(xù)費后付給乙方。

3.代理手續(xù)費:代理手續(xù)費為進口料件總價的_______ %,以人民幣支付,按美元兌人民幣1:_______ 折算,由甲方在收到的整機出口貨款中扣除。

八、甲乙雙方的責任

1.上述進口料件由甲方進口并交給乙方后,若出現(xiàn)質量,規(guī)格,數(shù)量問題,乙方必須在五天內(逾期視為接受)向甲方提出有關清單,證據(jù)與說明,由甲方負責對外交涉,乙方有義務協(xié)助處理。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海關的關于進料加工復出口業(yè)務的有關規(guī)定,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委托單位專門負責上述貨物的進出口報關及合同核銷工作,乙方必須指定專人負責上述貨物帳冊的登記,進口貨物的統(tǒng)計,有關單證的追還和保管,隨時準備接受海關的檢查,并隨時協(xié)助甲方報關人員辦理有關海關報關手續(xù)。如果由于乙方未能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單證以供甲方辦理報關手續(xù)或由于甲方不及時辦理報關手續(xù)而被海關處罰的,責任由違者承擔。

3.上述貨物按海關規(guī)定辦理有關海關手續(xù)前,甲乙雙方均不得私自出售,轉讓,虛報.如有走私,逃稅和違章行為,責任由違者承擔。

4.按照海關規(guī)定,協(xié)議期滿必須及時向海關核銷.因此,本協(xié)議期滿前15天內,乙方應當持有關資料協(xié)助甲方辦理本協(xié)議的延期、終止或核銷手續(xù),且該手續(xù)只能辦理一次,逾期不辦而受海關處罰的,責任由違者承擔。

5.因整機產品質量不符、數(shù)量短缺及不能及時交貨等問題而導致甲方不能如期全部復出口的,由乙方根據(jù)中國法律及海關的有關規(guī)定承擔甲方由此而受到的全部處罰責任并賠償甲方相應的損失。

6.乙方保證其委托甲方從境外購進的料件及其按照本協(xié)議加工裝配后所形成的整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所擁有的專利及/或專有技術及/或其它知識產權;同時,乙方保證整機的產品質量符合整機商的要求;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九、爭議處理

凡因執(zhí)行本協(xié)議發(fā)生糾紛時,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可直接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不可抗力

凡協(xié)議的任何一方在執(zhí)行本協(xié)議時,如發(fā)生不可抗力事件,須在兩天以內以傳真或電報方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并在取得有關機構的合法有效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協(xié)議,并根據(jù)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協(xié)議生效

經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后生效。

十二、協(xié)議修改

本協(xié)議的任何變更,解除,均須雙方協(xié)商并簽訂書面協(xié)議。

十三、協(xié)議文本

本協(xié)議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海關各持一份,效力均等;本協(xié)議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最新境外金融風險評估報告范文七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xié)商的原則,現(xiàn)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jiān)制的《佛山市出境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以下簡稱“須知”)。同意遵守須知并將須知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 主要事項

旅行團名 報名人數(shù)

初定出團日期 旅游線路與天數(shù)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

用餐標準 早餐____次,正餐___次,標準:_____

導游服務 派領隊及導 游服務

購物娛樂安排

預付款數(shù)額 應交納團費總額

雙方其他約定

2、 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tǒng)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yè)規(guī)定的標準。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guī)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yè)規(guī)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guī)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fā)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1)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2)所發(fā)生的質量問題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fā)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fā)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jiān)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2、雙方協(xié)商、調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佛山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在特別約定條款中明確解決爭議的方式。

第五條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1、佛山市出境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旅游發(fā)票;

3、行程表;

4、出境游報名表。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特別約定以下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說明

《佛山市出境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稱“須知”)適用于中國公民參加佛山市旅行社組織的出境旅游。

一、報名出團

1、游客參加出境旅游應攜帶有效證件,到經旅游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有出境游業(yè)務經營權的旅行社報名。

2、旅游證件(護照、通行證,下同)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

3、孕婦、健康狀況不良者、行動不便者不宜參加出境旅游,有特殊病史者報名時應如實說明。

4、旅行社應全面如實介紹其服務內容、質量及價格。游客應充分了解旅游線路,約定行程內容,并初定出團日期。雙方簽訂旅游合同。

5、旅行社收取團費應出具發(fā)票。團費一次付清,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

6、旅行社應在收齊旅游證件后 15 個工作日內與游客確定出團日期。

7、旅行社應在出團前召開說明會,把行程表發(fā)給游客,詳細說明有關事項。缺席者責任自負。

行程表應列明以下內容:旅游線路、時間、景點、交通工具安排、酒店名稱及標準、用餐次數(shù)及標準、購物娛樂安排、相關旅行社聯(lián)系人及緊急聯(lián)絡方式等。

8、旅游用匯按國家外匯管理規(guī)定進行兌換、使用及辦理核銷或退匯。

二、團費通常包括

l、一次行程簽證費用;

2、行程表所列往返交通費、境外機場稅(費)、游覽交通費;

3、行程表所列酒店或同級酒店的住宿費;

4、行程表所列的餐費 (不含酒水);

5、行程表所列非自費旅游項目第一門票。

三、團費不包括

1、辦理旅游證件的費用;

2、個人旅游意外保險費;

3、行程表所列自費項目及行程表以外活動項目所需的費用;

4、衛(wèi)生檢疫費;

5、出入境行李的海關稅、搬運費、保管費和超重(件) 行李托運費;

6、酒店內的酒水、洗衣、通訊等費用;

7、辦理分團的費用;

8、小費等其他私人性開支。

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執(zhí)行。

四、退團和取消行程處理辦法

1、游客要求退團,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旅行社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旅行社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未確定出團日期的,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00元。

(2)已確定出團日期的:

出發(fā)前14天以上(含第14天,下同),支付團費總額的5%并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費用;

出發(fā)前13至7天,支付團費總額的10%并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費用;

出發(fā)前6至4天,支付團費總額的15%并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費用;

出發(fā)前3至1天,支付團費總額20%并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費用;

出發(fā)當天,支付團費總額25%并扣除旅行社已支出的必要費用。

2、游客要求更改出團日期,旅行社應盡量安排,實際損失由游客承擔; 不能安排的,按游客退團情況處理。

3、旅行社收齊旅游證件15個工作日內,不能確定出團日期或取消行程,旅行社應退回已收團費并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00元;確定出團日期后,旅行社不能按時出團的,應與游客協(xié)商選擇改期出團或與其他旅行社并團出發(fā),協(xié)商不成,旅行社應退回已收團費并按以下標準向游客支付違約金:

出發(fā)前14天以上(含第14天,下同),支付已收團費5%;

出發(fā)前13至7天,支付已收團費10%;

出發(fā)前6至4天,支付已收團費15%;

出發(fā)前3至1天,支付已收團費20%;

出發(fā)當天支付已收團費25%。

4、游客報名時距出發(fā)日期已不足14天,報名后游客要求退團的,游客應按旅行社的實際損失支付違約金。旅行社應在游客報名時將預計的實際損失額如實告知游客。

旅行社因自身的原因致使游客不能按約定日期出團的,支付違約金人民幣100元。

5、游客如不同意1、3、4所確定的賠償標準的,在訂立本合同時可與旅行社協(xié)商,另行約定違約責任的承擔標準。

五、有關責任問題

1、旅行社應為游客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財物安全需要的服務, 對有可能危及游客人身、財物安全的項目和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游客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 并采取防止危害發(fā)生的措施。

2、旅行社應按國家規(guī)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因旅行社責任造成游客人身、財產損害時,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規(guī)定》處理。此外,旅行社應向游客推薦購買相關的旅游者個人保險。

3、旅行社可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與其他有出境游業(yè)務經營權的旅行社共同組團,但須征得游客書面同意,并由簽約旅行社承擔責任。

4、游客應遵守國家出入境管理、海關管理以及相關國家、地區(qū)的法律法規(guī);尊重當?shù)仫L土人情、民族習慣;不涉足色情場所。違者后果自負。

5、因申請旅游證件、簽證、被拒絕出入境、傷病等屬于游客個人客觀原因導致游客不能按時成行或行程中斷,造成的損失由游客承擔, 旅行社按實際損失扣收業(yè)務損失費后將剩余團費退還。

6、旅途中,游客應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未委托旅行社代管而損壞或丟失, 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7、游客在旅途中自行離團或不參加計劃內的某項團隊活動,視為自動放棄,所交費用不予退還。旅行社增加任何旅游項目(包括增加景點、購物、娛樂項目等),應以不影響原計劃行程為原則,并獲得游客書面同意。

8、因不可抗力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造成不能按約定出團的,旅行社不承擔賠償責任;造成團隊行程更改、延誤、滯留或提前結束時,旅行社可根據(jù)當時的情況作全權處理。如發(fā)生費用增減, 未發(fā)生費用退還游客, 超支費用由游客承擔。

9、對由于航班延誤或取消、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游客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應當積極協(xié)助解決游客與責任方之間的糾紛。

10、旅途中如遇到不可抗力以外的意外情況,旅行社與游客協(xié)商達成一致意見后,可對行程作出適當調整,增加的費用由旅行社承擔,如因調整造成服務檔次降低或活動內容減少,旅行社按《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中有關條款賠償游客損失。游客應服從旅行社的安排,否則因此而擴大的損失由游客承擔。游客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強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

11、旅行社的旅游服務質量受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監(jiān)管,如因團隊的服務質量問題造成游客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賠償。游客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行社發(fā)生爭議時,可以與旅行社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jiān)督部門投訴,或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最新境外金融風險評估報告范文八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合稱中方和__________(以下簡稱丁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和經濟特區(qū)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其他有關法規(guī),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xié)商,一致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共同舉辦一家合資銀行,為此,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訂約四方

訂約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資舉辦一家合資銀行(以下簡稱銀行)。

第二條 銀行名稱及地址

銀行名稱:

中文: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組織形式

銀行為有限責任公司。訂約四方對銀行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

第四條 銀行宗旨

銀行經營商業(yè)銀行及投資銀行的業(yè)務并提供咨詢服務,為利用僑資和外資開辟新的渠道,介紹先進科學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增進國際和國內信息交流,努力擴大國際經濟和金融合作,為加速_________和經濟特區(qū)的建設服務。

第五條 適用法律

銀行經批準成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銀行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guī)定。銀行的業(yè)務活動和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銀行接受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有關機構的管理和監(jiān)督。

第二章 資本

第六條 資本構成

銀行的注冊資本為______________元。

銀行第一期的實收資本為____________元。訂約四方出資的份額為:

甲方占百分之_______,出資__________元,以現(xiàn)金投資。

乙方占百分之_______,出資__________元,以現(xiàn)金投資。

丙方占百分之_______,出資__________元,以現(xiàn)金投資。

丁方占百分之_______,出資________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資:

(1)以現(xiàn)金____________元投資;

(2)丁方將其在附屬機構的直接和間接的投資轉給銀行,作為對銀行的投資。內包括__________。

(3)________和_________兩公司的準備金(不包括壞帳準備金)與尚未分配的滾存利潤。

以上(2)(3)兩項合計共為___________元,應憑丁方聘請的在香港注冊會計師驗證的轉入日期的資產負債表為依據(jù),多還少補。

銀行成立后,銀行董事會應盡快派專門小組對_________和__________的原放款(銀行成立時已有的放款)進行審查,對銀行成立前該兩公司的呆帳壞帳和銀行成立后一年內發(fā)生的該兩公司原放款的呆帳、壞帳均由_________協(xié)助清理并負責償還該呆帳、壞帳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對有壞帳風險的放款,專門小組在銀行成立一年內提出意見,轉由丁方負責處理。原放款凡經專門小組審查同意轉期的,其經濟責任由_______和________自行負責。

訂約四方同意將銀行歷年稅后利潤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__,經董事會決定后撥作準備金(本合同第廿五條有進一步規(guī)定),并經董事會決定可按訂約四方上述出資比例,從該項準備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資額至___________元。

第七條 資本提供

訂約四方需在銀行成立后(銀行的成立日期為銀行營業(yè)執(zhí)照的簽發(fā)日期)三十天內交足出資額,以現(xiàn)金投資部分應全數(shù)存入銀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術原因,在銀行成立后三十天內未能辦妥轉入銀行手續(xù)時,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聯(lián)合決定,可以允許再延長三十天。任何一方所應出資的現(xiàn)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應按當天中國銀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遲延利息。

第八條 出資憑證

訂約四方繳付出資額后,應由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由銀行據(jù)以發(fā)給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載明下列事項:銀行名稱,銀行成立的年、月、日,訂約四方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出資的年、月、日以及發(fā)給出資證明書的年、月、日。當按照本合同第六條增加出資額后,銀行將增發(fā)出資證明書。

第三章 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第九條 出資額轉讓

訂約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轉讓、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須經訂約其他三方同意,并經審批機構核準。訂約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應先以書面通知其他三方說明承讓人名稱及轉讓條件,訂約其他三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且其轉讓條件應與向第三者轉讓的條件相同。如訂約其他三方無意買入,出讓的訂約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書的轉讓條件,向指定第三者進行轉讓。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十條 注冊資本更改

如注冊資本需要變更時,應在指定時間內向審批機構申請批準,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第四章 董事會

第十一條 董事會組成

第十二條 董事會權力

董事會是銀行的最高權力機構,討論決定銀行的一切重大問題。其具體職權范圍在銀行章程中規(guī)定。

第十三條 董事會議事規(guī)則

董事會會議應根據(jù)平等互利、友好協(xié)商及互相諒解的原則進行,對有關訂約四方權益的下列重大問題,均應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投票表決,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銀行章程的修改。

2.批準上一年度的年報,審核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

3.超過董事會規(guī)定的任何信貸額。

4.超過董事會規(guī)定的任何購買或出售銀行固定資產額。

5.銀行政策、目標的修改。

6.其他人擬投資于銀行,銀行擬投資于其他人。

7.銀行擬與其他人進行合并。

8.訂約任何一方擬在銀行增資或出售、轉讓、抵押其在銀行部分或全部出資額。

9.年度業(yè)務計劃的重大修改。

10.從銀行利潤中按比例提取準備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

11.銀行每年分配給訂約四方的紅利。

12.銀行與工會間的勞工合約及職員總人數(shù)的制訂。

13.銀行清算及合同終止。

副總經理以上高級職員的聘請和解聘等其他事項可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其授權代理人以過半數(shù)通過作出決議。

第十四條 董事會召開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在訂約任何一方請求下,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董事會會議在設于__________的總行召開,或在會議通知書內指定的其他地點召開。

第十五條 常務董事會組成

董事會設常務董事會,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兩名董事組成,在董事會休會期間,除第十三條第1、7、8和13項外可由常務董事會代行董事會職權。由董事長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務董事召集常務董事會會議。常務董事會的決議不得與董事會決議相抵觸。

第五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六條 銀行行政管理體制

銀行的行政管理,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總經理負責制。

第十七條 總裁、執(zhí)行副總裁

銀行設總裁一人,執(zhí)行副總裁一人,是銀行的主要行政負責人。貫徹執(zhí)行董事會和常務董事會的各項決議,負責協(xié)調、監(jiān)督銀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業(yè)務活動,研究國際金融市場信息,開拓銀行業(yè)務??偛?、執(zhí)行副總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任期均為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銀行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若干人,協(xié)助總經理工作??偨浝怼⒏庇芍蟹胶投》酵扑],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偨浝怼⒏笨偨浝韴?zhí)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負責向董事會和總裁、執(zhí)行副總裁報告,并組織領導銀行在國內辦理的日常業(yè)務工作。根據(jù)上述任務,總經理有權處理下列事務:

1.代表銀行對外接洽業(yè)務。

2.談判及簽署文件。

3.委托及解雇非董事會委托的職員,并決定其報酬和福利。

4.起草銀行業(yè)務條例報經董事會審查批準后貫徹執(zhí)行。

5.起草年度業(yè)務計劃及董事會要求的其他計劃,將上述計劃報經董事會審批后監(jiān)督該計劃的貫徹執(zhí)行。

6.向董事會報告銀行業(yè)務進度,提出銀行行政管理及業(yè)務改進的建議。

7.向董事會報告銀行職工人數(shù),薪給等級及提升標準和制度。

8.提高銀行職員業(yè)務及管理水平,制訂銀行職員訓練計劃,監(jiān)督由董事會批準的訓練計劃的執(zhí)行。

9.運用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責和權力。

第六章 業(yè)務

第十九條 業(yè)務范圍

銀行經營下列業(yè)務:

(一)本、外幣放款和本、外幣票據(jù)貼現(xiàn);

(二)本、外幣投資業(yè)務;

(三)外幣和外幣票據(jù)兌換;

(四)股票、證券的買賣和發(fā)行;

(五)資信調查和咨詢服務;

(六)信托、保管箱業(yè)務;

(七)本、外幣擔保業(yè)務;

(八)出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九)國外和香港、澳門地區(qū)匯入?yún)R款和外匯托收;

(十)僑資企業(yè)、外資企業(yè)、中外合資企業(yè)和中外合作企業(yè)的匯出匯款及進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十一)辦理國外、香港、澳門地區(qū)的外匯存款和外匯放款;

(十二)僑資企業(yè)、外資企業(yè)、中外合資企業(yè)和中外合作企業(yè)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外國人、華僑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

(十三)其他經申請批準的業(yè)務。

第七章 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

第二十條 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成立

銀行根據(jù)業(yè)務發(fā)展的需,經有關審批機構批準,可在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

銀行同其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之間可以相互調劑使用資金。

第二十一條 現(xiàn)有附屬機構

銀行對上述兩子公司是投資控股關系,該兩子公司各自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稅收和提留準備金后,所余純利應交給銀行;如發(fā)生虧損,則分別由其在實收資本的有限責任范圍內自行處理。

第八章 技術訓練

第二十二條 技術訓練

銀行將調派_________和__________的經理級職員協(xié)助銀行開展業(yè)務并為銀行引進先進管理技術和培訓職工。

銀行行政及財務高級職員將安排在_________和__________的訓練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進行訓練。

關于上述人事訓練的安排將由銀行董事會視銀行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及________和_________的條件而作出適當?shù)臎Q定。

第九章 確立銀行設施

第二十三條 銀行設施

為了順利執(zhí)行董事會訂定的業(yè)務方針,逐步提高銀行本身服務效率,為客戶提供具有國際水平的銀行及咨詢服務,訂約四方應協(xié)助銀行安排需用的樓宇設備及提供其他便利。

第十章 利潤

第二十四條 利潤分配

訂約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資比例分享銀行利潤,分擔銀行的風險及虧損。

第二十五條 準備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銀行每年獲得的利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令繳交稅款后,經董事會決定將稅后利潤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_____撥作準備金,并按董事會決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其利潤余額如董事會決定進行分配,應按訂約四方前一年會計年度終結時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所提取的準備金可按照第六條規(guī)定再行投資于銀行,而增加出資額。

第二十六條 利潤匯出

銀行所有紅利按訂約四方的投資比例進行分紅,由銀行分別匯給訂約四方的帳戶。

當利潤分配給丁方時,銀行將丁方名下分配到紅利用_________幣在交稅款后電匯給丁方指定銀行及帳戶。

第十一章 財務會計與審計

第二十七條 財務會議制度

銀行內部會計制度及固定資產折舊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結合銀行的具體情況加以制訂,并報當?shù)刎斦块T和稅務機關備案。銀行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fā)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銀行一切憑證、帳簿、報表必須用中文書寫,必要時可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八條 貨幣單位

銀行記帳本位幣為_____幣,除編制________幣的會計報表外,還應另編折合人民幣的會計報表。人民幣與_________幣之間的兌換率應按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當日牌價(買賣中間價)折算。

第二十九條 審計與報表

銀行的帳目將隨時公開以供訂約四方及內部會計師查閱。銀行將對訂約四方提供未經審核的每月財務報表。會計帳冊年報經訂約四方同意,可在中國注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審核及證明。銀行將免費向訂約四方提交每月財務報表及會計年報,包括經審核的年度損益報表及資產負債表。

第三十條 銀行審計師

董事會聘請在中國注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擔任銀行審計師,依法審核銀行一切財務收支及會計帳目,并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三十一條 會計年度

銀行會計年度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十二章 稅務

第三十二條 稅款

銀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繳納各種稅款。任何免稅或減稅亦按照有關法令、條例的規(guī)定進行。

第三十三條 進口物資、設備

銀行進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資、設備、裝飾用品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guī)定免交進口關稅和工商統(tǒng)一稅。

第三十四條 減稅、免稅及退稅

銀行將努力爭取享受經濟特區(qū)的免稅或減稅優(yōu)惠待遇。中方將協(xié)助銀行在適用法律許可下,向有關當局申請減免稅或辦理退稅手續(xù)。

第十三章 保險

第三十五條 保險及付款

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保險,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保險公司或經董事會批準的其他具有資格的保險公司投保。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一切保險應向具有資格的并經董事會批準的保險公司投保。至于銀行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附屬機構的一切保險投保事宜,則由各附屬機構的董事會各自批準。付給人民保險公司或由人民保險公司償付款項將按有關保險合約條件以人民幣或外幣結付。

第十四章 銀行職員

第三十六條 銀行職員雇傭

銀行職員的招收、招聘、辭退、辭職、工資、福利、獎懲、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勞動管理規(guī)定》及有關勞動管理規(guī)定辦理。

第十五章 審批及注冊

第三十七條 審批、生效日期

銀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訂約四方簽署后,經丁方的股東大會和中方各董事會通過,按照《條例》規(guī)定的報批手續(xù),向審批機構申請批準。

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構批準,發(fā)出批準證書后方能生效,批準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對訂約四方均發(fā)生法律約束。

第三十八條 注冊、成立日期

訂約四方收到審批機構發(fā)給批準證書后一個月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銀行登記手續(xù)及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銀行的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日期為銀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將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條規(guī)定的情況而告終止。

第十七章 終止與清算

第四十條 終止

當發(fā)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合同可告終止:

(一)銀行發(fā)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xù)經營。

(二)訂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guī)定義務,致使銀行無法繼續(xù)經營。

(三)因第四十二條不可抗力影響,遭受嚴重損失,銀行無法繼續(xù)經營。

(四)銀行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fā)展前途。

訂約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況請求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召開特別會議考慮結束事宜,如獲得一致通過,銀行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關申請解散。

第四十一條 清算

當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負責銀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項未完成前,董事會不能解散。按《合資法》和《條例》清理帳目及劃分資產。董事會將提出清算原則和手續(xù),并任命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應向董事會報告工作情況。按照一般原則,清算過程將包括收回銀行債權,支付銀行債務及按照訂約每一方投資比例撥還其名下投資及劃分剩余資產。清算委員會的報告經董事會批準,董事會將報告原審批機構,并向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繳銷營業(yè)執(zhí)照。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況:戰(zhàn)爭、火災、水災、地震、暴風雨、海嘯,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項。

若訂約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規(guī)定執(zhí)行某職責時,應盡速備同有關不可抗力證據(jù)向其他三方報告。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訂約一方應采取適當?shù)拇胧p輕或免除不可抗力帶來的影響,并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執(zhí)行其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職責。

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條 保密

有關銀行的業(yè)務資料,技術記錄、財務情況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訂約四方需向政府有關機關呈交的報告除外),除非該資料先前已向公眾公開。

第四十四條 中方和丁方相互協(xié)助

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區(qū)和中國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協(xié)助事項,丁方將予以協(xié)助。丁方為獲得中國政府法令規(guī)定所需要的各項執(zhí)照、許可證、簽證和認可書等,中方將予以協(xié)助;丁方為獲得中國有關法令規(guī)定享有的各項利益,中方亦將予以協(xié)助。

第二十章 調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內部調解

訂約四方如發(fā)生任何爭議時,該爭議事件應先通過董事會本著友好合作、互相諒解的精神協(xié)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 仲裁

訂約各方如在解釋或履行銀行合同、章程中發(fā)生爭議,應盡量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經過協(xié)商無效,則提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調解或仲裁,按該會的程序規(guī)則進行。

如交該仲裁委員會后三十天內尚未獲得解決,則訂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事件提交____________仲裁處按照聯(lián)合國一九七六年國際貿易法或以后條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處將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將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將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兩位仲裁人,聯(lián)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六十天內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兩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六十天內聯(lián)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關仲裁人的任命將由_________裁判處作出。仲裁人將考慮四方訂約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國際上接納的一般法則,作出裁決。裁判過程將用中英文作為正式文字。所有聽證資料,索賠或辯擴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關理由等,將以中英文書寫。

本條規(guī)定下的仲裁裁決將為量后的裁決,對訂約四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銀行訂約各方應繼續(xù)履行銀行合同、章程所規(guī)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條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書寫。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條 通知書

訂約四方書信往來,董事會通知書與文件,財務會計通知書與報告等應按訂約四方在第四十九條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掛號航郵、電報或電傳投遞。如某方地址更改時,就用書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訊地址

第四十九條 法定地址

訂約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章 附加條款

第五十條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須經董事會決定后,呈交審批機關批準,方為有效。

第五十一條 前寫合約及照會

本合同經審批機構批準正式生效后,訂約四方所有的前口頭和書面的協(xié)議或照會等,如與本合同相抵觸時,以本合同為準。

最新境外金融風險評估報告范文九

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合稱中方和__________(以下簡稱丁方),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法(以下簡稱《合資法》)和經濟特區(qū)外資銀行、中外合資銀行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其他有關法規(guī),按照平等互利原則,通過友好協(xié)商,一致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共同舉辦一家合資銀行,為此,訂立本合同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訂約四方

訂約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資舉辦一家合資銀行(以下簡稱銀行)。

第二條 銀行名稱及地址

銀行名稱:

中文: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英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組織形式

銀行為有限責任公司。訂約四方對銀行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

第四條 銀行宗旨

銀行經營商業(yè)銀行及投資銀行的業(yè)務并提供咨詢服務,為利用僑資和外資開辟新的渠道,介紹先進科學技術和先進管理經驗,增進國際和國內信息交流,努力擴大國際經濟和金融合作,為加速_________和經濟特區(qū)的建設服務。

第五條 適用法律

銀行經批準成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人。本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銀行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guī)定。銀行的業(yè)務活動和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銀行接受中國人民銀行和國家外匯管理局等有關機構的管理和監(jiān)督。

第二章 資本

第六條 資本構成

銀行的注冊資本為______________元。

銀行第一期的實收資本為____________元。訂約四方出資的份額為:

甲方占百分之_______,出資__________元,以現(xiàn)金投資。

乙方占百分之_______,出資__________元,以現(xiàn)金投資。

丙方占百分之_______,出資__________元,以現(xiàn)金投資。

丁方占百分之_______,出資__________元。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資:

(1)以現(xiàn)金____________元投資;

(2)丁方將其在附屬機構的直接和間接的投資轉給銀行,作為對銀行的投資。內包括__________。

(3)________和_________兩公司的準備金(不包括壞帳準備金)與尚未分配的滾存利潤。

以上(2)(3)兩項合計共為___________元,應憑丁方聘請的在香港注冊會計師驗證的轉入日期的資產負債表為依據(jù),多還少補。

銀行成立后,銀行董事會應盡快派專門小組對_________和__________的原放款(銀行成立時已有的放款)進行審查,對銀行成立前該兩公司的呆帳壞帳和銀行成立后一年內發(fā)生的該兩公司原放款的呆帳、壞帳均由_________協(xié)助清理并負責償還該呆帳、壞帳引起的全部經濟損失;對有壞帳風險的放款,專門小組在銀行成立一年內提出意見,轉由丁方負責處理。原放款凡經專門小組審查同意轉期的,其經濟責任由_______和________自行負責。

訂約四方同意將銀行歷年稅后利潤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__,經董事會決定后撥作準備金(本合同第廿五條有進一步規(guī)定),并經董事會決定可按訂約四方上述出資比例,從該項準備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資額至___________元。

第七條 資本提供

訂約四方需在銀行成立后(銀行的成立日期為銀行營業(yè)執(zhí)照的簽發(fā)日期)三十天內交足出資額,以現(xiàn)金投資部分應全數(shù)存入銀行。丁方提供的股票等,如因技術原因,在銀行成立后三十天內未能辦妥轉入銀行手續(xù)時,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聯(lián)合決定,可以允許再延長三十天。任何一方所應出資的現(xiàn)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應按當天中國銀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遲延利息。

第八條 出資憑證

訂約四方繳付出資額后,應由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后,由銀行據(jù)以發(fā)給經董事長及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載明下列事項:銀行名稱,銀行成立的年、月、日,訂約四方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出資的年、月、日以及發(fā)給出資證明書的年、月、日。當按照本合同第六條增加出資額后,銀行將增發(fā)出資證明書。

第三章 出資額轉讓及資本更改

第九條 出資額轉讓

訂約一方如向第三者出售、轉讓、抵押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須經訂約其他三方同意,并經審批機構核準。訂約一方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額時,應先以書面通知其他三方說明承讓人名稱及轉讓條件,訂約其他三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且其轉讓條件應與向第三者轉讓的條件相同。如訂約其他三方無意買入,出讓的訂約一方可按照上述通知書的轉讓條件,向指定第三者進行轉讓。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其轉讓無效。

第十條 注冊資本更改

如注冊資本需要變更時,應在指定時間內向審批機構申請批準,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第四章 董事會

第十一條 董事會組成

第十二條 董事會權力

董事會是銀行的最高權力機構,討論決定銀行的一切重大問題。其具體職權范圍在銀行章程中規(guī)定。

第十三條 董事會議事規(guī)則

董事會會議應根據(jù)平等互利、友好協(xié)商及互相諒解的原則進行,對有關訂約四方權益的下列重大問題,均應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投票表決,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議。

1.銀行章程的修改。

2.批準上一年度的年報,審核損益表及資產負債表。

3.超過董事會規(guī)定的任何信貸額。

4.超過董事會規(guī)定的任何購買或出售銀行固定資產額。

5.銀行政策、目標的修改。

6.其他人擬投資于銀行,銀行擬投資于其他人。

7.銀行擬與其他人進行合并。

8.訂約任何一方擬在銀行增資或出售、轉讓、抵押其在銀行部分或全部出資額。

9.年度業(yè)務計劃的重大修改。

10.從銀行利潤中按比例提取準備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

11.銀行每年分配給訂約四方的紅利。

12.銀行與工會間的勞工合約及職員總人數(shù)的制訂。

13.銀行清算及合同終止。

副總經理以上高級職員的聘請和解聘等其他事項可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其授權代理人以過半數(shù)通過作出決議。

第十四條 董事會召開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會議一次。在訂約任何一方請求下,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特別會議。董事會會議在設于__________的總行召開,或在會議通知書內指定的其他地點召開。

第十五條 常務董事會組成

董事會設常務董事會,由中方和丁方各委派兩名董事組成,在董事會休會期間,除第十三條第1、7、8和13項外可由常務董事會代行董事會職權。由董事長或其委托的一位常務董事召集常務董事會會議。常務董事會的決議不得與董事會決議相抵觸。

第五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六條 銀行行政管理體制

銀行的行政管理,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裁、總經理負責制。

第十七條 總裁、執(zhí)行副總裁

銀行設總裁一人,執(zhí)行副總裁一人,是銀行的主要行政負責人。貫徹執(zhí)行董事會和常務董事會的各項決議,負責協(xié)調、監(jiān)督銀行及其各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業(yè)務活動,研究國際金融市場信息,開拓銀行業(yè)務??偛谩?zhí)行副總裁由丁方和中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任期均為三年,可以連任。

第十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銀行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若干人,協(xié)助總經理工作。總經理、副由中方和丁方推薦,由董事會聘請和解聘。總經理、副總經理執(zhí)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負責向董事會和總裁、執(zhí)行副總裁報告,并組織領導銀行在國內辦理的日常業(yè)務工作。根據(jù)上述任務,總經理有權處理下列事務:

1.代表銀行對外接洽業(yè)務。

2.談判及簽署文件。

3.委托及解雇非董事會委托的職員,并決定其報酬和福利。

4.起草銀行業(yè)務條例報經董事會審查批準后貫徹執(zhí)行。

5.起草年度業(yè)務計劃及董事會要求的其他計劃,將上述計劃報經董事會審批后監(jiān)督該計劃的貫徹執(zhí)行。

6.向董事會報告銀行業(yè)務進度,提出銀行行政管理及業(yè)務改進的建議。

7.向董事會報告銀行職工人數(shù),薪給等級及提升標準和制度。

8.提高銀行職員業(yè)務及管理水平,制訂銀行職員訓練計劃,監(jiān)督由董事會批準的訓練計劃的執(zhí)行。

9.運用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責和權力。

第六章 業(yè)務

第十九條 業(yè)務范圍

銀行經營下列業(yè)務:

(一)本、外幣放款和本、外幣票據(jù)貼現(xiàn);

(二)本、外幣投資業(yè)務;

(三)外幣和外幣票據(jù)兌換;

(四)股票、證券的買賣和發(fā)行;

(五)資信調查和咨詢服務;

(六)信托、保管箱業(yè)務;

(七)本、外幣擔保業(yè)務;

(八)出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九)國外和香港、澳門地區(qū)匯入?yún)R款和外匯托收;

(十)僑資企業(yè)、外資企業(yè)、中外合資企業(yè)和中外合作企業(yè)的匯出匯款及進口貿易結算和押匯;

(十一)辦理國外、香港、澳門地區(qū)的外匯存款和外匯放款;

(十二)僑資企業(yè)、外資企業(yè)、中外合資企業(yè)和中外合作企業(yè)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外國人、華僑和港澳同胞的本、外幣存款和透支;

(十三)其他經申請批準的業(yè)務。

第七章 銀行分支和附屬機構

第二十條 分支和附屬機構的成立

銀行根據(jù)業(yè)務發(fā)展的需,經有關審批機構批準,可在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

銀行同其分支機構和附屬機構之間可以相互調劑使用資金。

第二十一條 現(xiàn)有附屬機構

銀行對上述兩子公司是投資控股關系,該兩子公司各自實行獨立經濟核算,其盈利扣除上交稅收和提留準備金后,所余純利應交給銀行;如發(fā)生虧損,則分別由其在實收資本的有限責任范圍內自行處理。

第八章 技術訓練

第二十二條 技術訓練

銀行將調派_________和__________的經理級職員協(xié)助銀行開展業(yè)務并為銀行引進先進管理技術和培訓職工。

銀行行政及財務高級職員將安排在_________和__________的訓練中心或派往其他地方進行訓練。

關于上述人事訓練的安排將由銀行董事會視銀行業(yè)務發(fā)展需要及________和_________的條件而作出適當?shù)臎Q定。

第九章 確立銀行設施

第二十三條 銀行設施

為了順利執(zhí)行董事會訂定的業(yè)務方針,逐步提高銀行本身服務效率,為客戶提供具有國際水平的銀行及咨詢服務,訂約四方應協(xié)助銀行安排需用的樓宇設備及提供其他便利。

第十章 利潤

第二十四條 利潤分配

訂約四方按各自提供的出資比例分享銀行利潤,分擔銀行的風險及虧損。

第二十五條 準備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

銀行每年獲得的利潤,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令繳交稅款后,經董事會決定將稅后利潤至少提取百分之__________撥作準備金,并按董事會決定另行提取一定比例的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其利潤余額如董事會決定進行分配,應按訂約四方前一年會計年度終結時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所提取的準備金可按照第六條規(guī)定再行投資于銀行,而增加出資額。

第二十六條 利潤匯出

銀行所有紅利按訂約四方的投資比例進行分紅,由銀行分別匯給訂約四方的帳戶。

當利潤分配給丁方時,銀行將丁方名下分配到紅利用_________幣在交稅款后電匯給丁方指定銀行及帳戶。

第十一章 財務會計與審計

第二十七條 財務會議制度

銀行內部會計制度及固定資產折舊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結合銀行的具體情況加以制訂,并報當?shù)刎斦块T和稅務機關備案。銀行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fā)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銀行一切憑證、帳簿、報表必須用中文書寫,必要時可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八條 貨幣單位

銀行記帳本位幣為_____幣,除編制________幣的會計報表外,還應另編折合人民幣的會計報表。人民幣與_________幣之間的兌換率應按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當日牌價(買賣中間價)折算。

第二十九條 審計與報表

銀行的帳目將隨時公開以供訂約四方及內部會計師查閱。銀行將對訂約四方提供未經審核的每月財務報表。會計帳冊年報經訂約四方同意,可在中國注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審核及證明。銀行將免費向訂約四方提交每月財務報表及會計年報,包括經審核的年度損益報表及資產負債表。

第三十條 銀行審計師

董事會聘請在中國注冊的一家獨立會計師事務所擔任銀行審計師,依法審核銀行一切財務收支及會計帳目,并向董事會提出報告。

第三十一條 會計年度

銀行會計年度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

第十二章 稅務

第三十二條 稅款

銀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繳納各種稅款。任何免稅或減稅亦按照有關法令、條例的規(guī)定進行。

第三十三條 進口物資、設備

銀行進口本身需用的一切物資、設備、裝飾用品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guī)定免交進口關稅和工商統(tǒng)一稅。

第三十四條 減稅、免稅及退稅

銀行將努力爭取享受經濟特區(qū)的免稅或減稅優(yōu)惠待遇。中方將協(xié)助銀行在適用法律許可下,向有關當局申請減免稅或辦理退稅手續(xù)。

第十三章 保險

第三十五條 保險及付款

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一切保險,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人民保險公司或經董事會批準的其他具有資格的保險公司投保。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一切保險應向具有資格的并經董事會批準的保險公司投保。至于銀行所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附屬機構的一切保險投保事宜,則由各附屬機構的董事會各自批準。付給人民保險公司或由人民保險公司償付款項將按有關保險合約條件以人民幣或外幣結付。

第十四章 銀行職員

第三十六條 銀行職員雇傭

銀行職員的招收、招聘、辭退、辭職、工資、福利、獎懲、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等事宜,按照《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勞動管理規(guī)定》及有關勞動管理規(guī)定辦理。

第十五章 審批及注冊

第三十七條 審批、生效日期

銀行合同、章程及其他文件由訂約四方簽署后,經丁方的股東大會和中方各董事會通過,按照《條例》規(guī)定的報批手續(xù),向審批機構申請批準。

本合同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構批準,發(fā)出批準證書后方能生效,批準日期為合同生效日期。合同生效后,對訂約四方均發(fā)生法律約束。

第三十八條 注冊、成立日期

訂約四方收到審批機構發(fā)給批準證書后一個月內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銀行登記手續(xù)及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銀行的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日期為銀行的成立日期。

第十六章 合同有效期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將為永久性的,除非遇到第四十條規(guī)定的情況而告終止。

第十七章 終止與清算

第四十條 終止

當發(fā)生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合同可告終止:

(一)銀行發(fā)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xù)經營。

(二)訂約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guī)定義務,致使銀行無法繼續(xù)經營。

(三)因第四十二條不可抗力影響,遭受嚴重損失,銀行無法繼續(xù)經營。

(四)銀行未達到其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fā)展前途。

訂約任何一方由于上述情況請求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召開特別會議考慮結束事宜,如獲得一致通過,銀行將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審批機關申請解散。

第四十一條 清算

當合同終止時,董事會將負責銀行清算事宜。在清算事項未完成前,董事會不能解散。按《合資法》和《條例》清理帳目及劃分資產。董事會將提出清算原則和手續(xù),并任命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應向董事會報告工作情況。按照一般原則,清算過程將包括收回銀行債權,支付銀行債務及按照訂約每一方投資比例撥還其名下投資及劃分剩余資產。清算委員會的報告經董事會批準,董事會將報告原審批機構,并向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繳銷營業(yè)執(zhí)照。

第十八章 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下列情況:戰(zhàn)爭、火災、水災、地震、暴風雨、海嘯,以及其他不可抗力事項。

若訂約某一方由于不可抗力而阻止其按合同規(guī)定執(zhí)行某職責時,應盡速備同有關不可抗力證據(jù)向其他三方報告。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訂約一方應采取適當?shù)拇胧p輕或免除不可抗力帶來的影響,并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執(zhí)行其受不可抗力影響的職責。

第十九章 保密及其他

第四十三條 保密

有關銀行的業(yè)務資料,技術記錄、財務情況均不可向外界泄漏(訂約四方需向政府有關機關呈交的報告除外),除非該資料先前已向公眾公開。

第四十四條 中方和丁方相互協(xié)助

為了履行本合同,中方在港澳地區(qū)和中國境外遇有需要丁方協(xié)助事項,丁方將予以協(xié)助。丁方為獲得中國政府法令規(guī)定所需要的各項執(zhí)照、許可證、簽證和認可書等,中方將予以協(xié)助;丁方為獲得中國有關法令規(guī)定享有的各項利益,中方亦將予以協(xié)助。

第二十章 調解和仲裁

第四十五條 董事會內部調解

訂約四方如發(fā)生任何爭議時,該爭議事件應先通過董事會本著友好合作、互相諒解的精神協(xié)商解決。

第四十六條 仲裁

訂約各方如在解釋或履行銀行合同、章程中發(fā)生爭議,應盡量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經過協(xié)商無效,則提請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調解或仲裁,按該會的程序規(guī)則進行。

如交該仲裁委員會后三十天內尚未獲得解決,則訂約任何一方可將爭議事件提交____________仲裁處按照聯(lián)合國一九七六年國際貿易法或以后條例作出裁判。上述裁判處將包括三位仲裁人,中方將任命一位仲裁人,丁方亦將任命一位仲裁人,然后再由上述被任命的兩位仲裁人,聯(lián)合任命一位仲裁人,如中方或丁方不在第一任命后六十天內任命其仲裁人或如上述兩位已被任命的仲裁人不在被任命后六十天內聯(lián)合任命另一位仲裁人,有關仲裁人的任命將由_________裁判處作出。仲裁人將考慮四方訂約人在合同中的意向,亦可用國際上接納的一般法則,作出裁決。裁判過程將用中英文作為正式文字。所有聽證資料,索賠或辯擴供述和仲裁、裁判及有關理由等,將以中英文書寫。

本條規(guī)定下的仲裁裁決將為量后的裁決,對訂約四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在解決爭議期間,除爭議事項外,銀行訂約各方應繼續(xù)履行銀行合同、章程所規(guī)定的其他各項條款。

第二十一章 合同文字

第四十七條 合同文字

合同用中英文書寫。各中英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八條 通知書

訂約四方書信往來,董事會通知書與文件,財務會計通知書與報告等應按訂約四方在第四十九條列明的法定地址以掛號航郵、電報或電傳投遞。如某方地址更改時,就用書面通知其他三方。

第二十二章 法定通訊地址

第四十九條 法定地址

訂約四方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章 附加條款

第五十條 修改

合同的任何修改須經董事會決定后,呈交審批機關批準,方為有效。

第五十一條 前寫合約及照會

本合同經審批機構批準正式生效后,訂約四方所有的前口頭和書面的協(xié)議或照會等,如與本合同相抵觸時,以本合同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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