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閱讀

請求司法補貼申請書匯總 司法補助申請書怎么寫(3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01-15 13:22:26 頁碼:7
請求司法補貼申請書匯總 司法補助申請書怎么寫(3篇)
2023-01-15 13:22:26    小編:ZTFB

人的記憶力會隨著歲月的流逝而衰退,寫作可以彌補記憶的不足,將曾經的人生經歷和感悟記錄下來,也便于保存一份美好的回憶。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優(yōu)質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如何寫請求司法補貼申請書匯總一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65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65次會議通過)

為正確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之規(guī)定,就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作如下解釋。

第一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發(fā)生的下列糾紛,屬于《勞動法》

第二條規(guī)定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裁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fā)生的糾紛;

(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已形成勞動關系后發(fā)生的糾紛;

(三)勞動者退休后,與尚未參加社會保險統籌的原用人單位因追索養(yǎng)老金、醫(yī)療費、工傷保險待遇和其他社會保險費而發(fā)生的糾紛。

第二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當事人申請仲裁的事項不屬于勞動爭議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書面裁決、決定或者通知,當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分別情況予以處理:

(一)屬于勞動爭議案件的,應當受理;

(二)雖不屬于勞動爭議案件,但屬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應當依法受理。

第三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根據《勞動法》

第八十二條之規(guī)定,以當事人的仲裁申請超過____日期限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書面裁決、決定或者通知,當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確已超過仲裁申請期限,又無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的,依法駁回其訴訟請求。

第四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申請仲裁的主體不適格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書面裁決、決定或者通知,當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經審查,確屬主體不適格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

第五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為糾正原仲裁裁決錯誤重新作出裁決,當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六條人民法院受理勞動爭議案件后,當事人增加訴訟請求的,如該訴訟請求與訟爭的勞動爭議具有不可分性,應當合并審理;如屬獨立的勞動爭議,應當告知當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七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的事項不屬于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范圍,當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

第八條勞動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勞動合同履行地不明確的,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管轄。

第九條當事人雙方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同一仲裁裁決,均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訴的,先起訴的一方當事人為原告,但對雙方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應當一并作出裁決。

當事人雙方就同一仲裁裁決分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應當將案件移送給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第十條用人單位與其它單位合并的,合并前發(fā)生的勞動爭議,由合并后的單位為當事人;用人單位分立為若干單位的,其分立前發(fā)生的勞動爭議,由分立后的實際用人單位為當事人。

用人單位分立為若干單位后,對承受勞動權利義務的單位不明確的,分立后的單位均為當事人。

第十一條用人單位招用尚未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原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fā)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列新的用人單位為

第三人。

原用人單位以新的用人單位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可以列勞動者為

第三人。

原用人單位以新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侵權為由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新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列為共同被告。

第十二條勞動者在用人單位與其他平等主體之間的承包經營期間,與發(fā)包方和承包方雙方或者一方發(fā)生勞動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應當將承包方和發(fā)包方作為當事人。

第十三條因用人單位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fā)生的勞動爭議,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第十四條勞動合同被確認為無效后,用人單位對勞動者付出的勞動,一般可參照本單位同期、同工種、同崗位的工資標準支付勞動報酬。

根據《勞動法》

第九十七條之規(guī)定,由于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比照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賠償勞動者因合同無效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經濟補償,并可支付賠償金:

(一)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二)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三)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四)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五)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原用人單位工作,原用人單位未表示異議的,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一方提出終止勞動關系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持。

根據《勞動法》

第二十條之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而未簽訂的,人民法院可以視為雙方之間存在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關系,并以原勞動合同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

第十七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裁決后,當事人對裁決中的部分事項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勞動爭議仲裁裁決不發(fā)生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多個勞動者的勞動爭議作出仲裁裁決后,部分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裁決對提出起訴的勞動者不發(fā)生法律效力;對未提出起訴的部分勞動者,發(fā)生法律效力,如其申請執(zhí)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第十九條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

第四條之規(guī)定,通過民主程序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并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

第二十條用人單位對勞動者作出的開除、除名、辭退等處理,或者因其他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決予以撤銷。

對于追索勞動報酬、養(yǎng)老金、醫(yī)療費以及工傷保險待遇、經濟補償金、培訓費及其他相關費用等案件,給付數額不當的,人民法院可以予以變更。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執(zhí)行勞動爭議仲裁機構作出的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裁決書、調解書,被申請人提出證據證明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書、調解書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經審查核實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一十七條之規(guī)定,裁定不予執(zhí)行:

(一)裁決的事項不屬于勞動爭議仲裁范圍,或者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無權仲裁的;

(二)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三)仲裁員仲裁該案時,有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四)人民法院認定執(zhí)行該勞動爭議仲裁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

人民法院在不予執(zhí)行的裁定書中,應當告知當事人在收到裁定書之次日起____日內,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起訴

如何寫請求司法補貼申請書匯總二

20xx年司法所,在鎮(zhèn)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和上級司法行政部門的精心指導下,按照縣司法局年初工作安排意見,以維護社會穩(wěn)定、促進經濟發(fā)展為目的,以爭創(chuàng)“平安”為目標,以司法所規(guī)范化建設為契機,與時俱進,奮發(fā)有為,緊緊圍繞“夯實基層求發(fā)展,化解矛盾保穩(wěn)定,普法治理創(chuàng)平安,刑釋安幫杜犯罪,全面工作上臺階”的工作目標,為經濟和社會跨越式發(fā)展提供了和諧穩(wěn)定的社會發(fā)展環(huán)境。

一、強化調解隊伍建設,健全調解工作網絡

調解隊伍建設,是建設第一道防線,確保社會安定的重要關口。因此,司法所在調解隊伍建設方面做了如下幾項工作。一是配齊了組級糾紛信息員。全鎮(zhèn)配備了組級糾紛信息員219名,形成了鎮(zhèn)、村、組三級調解工作網絡。二是改變例會方式。我們把每月十八日糾紛排查例會由鎮(zhèn)里召開搬到各村召開,這樣增強各村書記主任對人民調解工作的重視,同時達到了相互交流、相互促進的效果。三是開展了業(yè)務培訓,講授了《傷害賠償糾紛的處理》、《幾種特殊損害賠償民事責任及其處理》、《損害賠償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等業(yè)務課,通過業(yè)務知識的培訓,調解主任的實踐能力得到了提高。

二、夯實基層基礎工作,規(guī)范司法所內務建設

一年來,我們在推進全鎮(zhèn)基層司法行政事業(yè)發(fā)展中,狠抓了司法所規(guī)范化建設,并以此為契機,有力地促進了基層司法行政工作健康有序的向前發(fā)展。一是按司法部對司法所上墻內容全部上墻。二是建立了各項制度。建立了糾紛排查制度、工作例會制度、普法學習制度、業(yè)務培訓制度、信息報送制度、“刑釋解教”人員管理制度、考核獎懲制度、檔案管理制度等八項制度。三是加強了信息報送工作。全年上報信息材料3篇。其中,報送的《司法所開展法制副校長講座》在市司法行政簡報進行了刊登。所報送的信息材料及時地反饋了司法所在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應對金融風險開展專項法律服務、排查化解矛盾糾紛、維護國慶期間的穩(wěn)定所做的工作。四是建立了“三個”臺帳。我們對人民調解工作、法制宣傳工作、刑釋安幫工作實行了臺帳管理,分類建帳,做到了底子清,情況明,一目了然。

三、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突出維護社會穩(wěn)定

人民調解工作我們始終貫徹“預防為主、調防結合”的方針。

一是落實了矛盾糾紛調解承包責任制。各村發(fā)生的矛盾糾紛,由各村辦點干部協調,村調委會調解處理。調處不了的矛盾糾紛,憑村調委會簽署意見,當事人書面申請,由鎮(zhèn)矛盾糾紛調處中心受理,組成合議庭調解。今年全鎮(zhèn)受理矛盾糾紛18起,司法所調處6起。調處率、成功率為100%。

二是開展專項維穩(wěn),排查化解重大矛盾糾紛。我們以“應對金融風險專項法律服務活動”為契機,排查化解了塘頭村16組與塘頭村委會征地糾紛。塘頭村是個爛村,歷年農業(yè)稅、統籌款難以到農戶家里摧收上來。1998年,塘頭村為了方便上繳農業(yè)稅、鄉(xiāng)統籌,避免到農戶上門收繳,經村民委員會討論決定,把地處江邊低洼土地164畝劃歸村里統一經營管理,用于解決村民農業(yè)稅、統籌款上交,由村里統一交納。劃歸的164畝攤派到各組。農業(yè)稅、統籌款取消后,xx村于xx年將江邊靠公路邊土地用于新農村建設,公開招標開發(fā)建房。受利益驅動,今年3月份,xx村16組以江邊開發(fā)建房土地系本組土地為由,組織百多人集體上訪到鎮(zhèn)政府,要求鎮(zhèn)政府解決歸還土地,由他們本組開發(fā)建房。為了及時遏止群體*事件,鎮(zhèn)黨委、政府決定,由司法所牽頭協調處理。司法所就這起土地糾紛的原委迅速在塘頭村展開了調查。查清糾紛事實后,司法所立即召集xx村和xx村16組村民代表進行調解,宣傳有關國土管理法律、法規(guī),通過法律知識的講解,雙方達成一致調解協議。為了便于新農村建設,江邊土地仍然由xx村組織開發(fā);考慮土地權屬組的利益,由xx村從開發(fā)取得的收入款中補償xx16組3、6萬元。這起糾纏幾年的土地糾紛通過經濟補償形式就這樣化解了,避免了矛盾激化。xx大橋阻工糾紛,xx村與xx村河沙采挖糾紛,xx村9組與國土所辦公樓征地補償糾紛,在開展專項法律服務活動中得到了化解。

三是及時處置群體事件。今年10月23日下午,xx村電信塔安裝施工人,未征得xx村陳姓的許可,在黃湖村陳姓牛形山場開挖道路中,損毀陳姓墳墓和牛形山場林木,引發(fā)兩村群體械斗。司法所在主管政法的領導帶領下,迅速趕赴*現場,開展了處置工作。說服了黃湖村陳姓同意給施工人江朱茍在牛形山場開挖道路安裝電信塔,施工人江朱茍負責用片石混泥土漿砌修復陳姓損毀墳墓,賠償牛形山場林木損失5000元。這場即將*的群體事件得到了平息。

四是開展了國慶期間的矛盾糾紛大排查。9月15日,鎮(zhèn)綜治委主持召開了鎮(zhèn)直機關單位負責人、村書記、村主任、村調解主任參加的國慶期間專項維穩(wěn)工作會議。司法所針對全鎮(zhèn)可能引發(fā)上訪的矛盾糾紛進行了認真排查。排查了七九臨戰(zhàn)兵、民辦教師、企業(yè)改制辭退人員、獸醫(yī)站辭退人員、基金會辭退人員,要求解決待遇,落實養(yǎng)老保險可能引發(fā)的上訪事件。針對上述人員的穩(wěn)控,報請黨委由分管領導負責,部門配合,做好穩(wěn)控工作,妥善處置。

五是了國慶期間事件。井和村一組62歲的老村婦,于xx年9月11日上午10時許,與本村支部書記在xx村相遇,老村婦因其女婚嫁他鄉(xiāng),村里停止其女兒享受當地國家糧食直補,因而與村書記發(fā)生口角。老村婦辱罵村書記言語過重,村書記認為有損他的人格,在糾纏推撞時,村書記氣憤之下動手打了老村婦,致傷老村婦頭部、右手下臂。為此,老村婦兩個兒子、女婿跑到政府狀告村書記,向政府提出了給予村書記黨紀處理、治安拘留、全村檢討、賠償醫(yī)療費的要求。否則,他們要帶著母親國慶節(jié)前夕到上面去。為了杜絕矛盾糾紛因調處不及時而引起的群眾上訪,9月14日,司法所聯合公安派出所,趕赴xx村現場調處。經過一天的*和調處,對村書記工作方法簡單,在外村毆打老村婦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行為提出了嚴肅批評。通過反復做工作,取得了老村婦、老村婦兒子、女婿的諒解,老村婦方對原有提出的請求給予村書記黨紀處理、治安拘留的要求自動放棄。經調解,雙方達成了一致和解協議:一、村書記當面向老村婦賠禮道歉:二、村書記賠償老村婦醫(yī)療等費用800元。這場糾紛得以平息。避免了國慶期間事件的發(fā)生。

四、普法治理立足基層,全面鋪開。

為了使普法引向深入,不斷提高公民的法律水平,增強全民法制觀念,在全鎮(zhèn)上下形成學法、守法、*的氛圍。我們采取多渠道、多形式開展普法。

一是陣地普法。

我們充分利用鎮(zhèn)黨校陣地,開辦法律分校,由法制分校教員,每周星期一開展法制講座,分期分批分層次,因人施教,培訓普法骨干。今年7月13日,司法所利用鎮(zhèn)黨校陣地,集中鎮(zhèn)干部開展了《行政處罰法》法制講座。通過《行政處罰法》的學習,提高了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二是以案釋法。

我們結合矛盾糾紛調處向當事人宣*律。在調處民事糾紛中,發(fā)現當事人由于自己的行為違法,導致矛盾激化。因此,我們抓住矛盾糾紛調處契機,根據該案矛盾糾紛的特點,向當事人宣傳本案所涉及的法律知識,指出當事人違法行為和應承擔的相應法律責任。實踐證明,以案釋法比課堂講授效果更佳,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當事人易懂易接受。

三是中心工作宣傳法。

我們根據階段性的中心工作,宣傳相關法律。計劃生育突出月,我們就宣傳《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促使計育對象和處罰對象按期孕檢、接受處罰。每月的企業(yè)生產安全大檢查,我們就宣傳《安全生產法》,確保企業(yè)生產安全。稅收清查,我們就宣傳《稅法》,使納稅義務人自覺履行納稅義務。

四是法制宣講團*。

9月22日下午,全鎮(zhèn)600多名黨員、組長以上干部聚集在政府禮堂旁聽縣政法委組織的送法下鄉(xiāng)宣講團的法律講課。宣講團講授了與農村、農民,生產、生活息息相關的《借貸關系訴訟時效》、《婦女土地承包權益保護》等問題所涉及的法律課題。宣講團用農村現實生活中的事例,深入淺出地講解法律有關規(guī)定,與會黨員干部鴉雀無聲聳著耳朵認真聽課,許多黨員干部聽了法律講課后恍然大悟,自責自己不懂法權益遭受損害而感慨萬端。

五是發(fā)放法律宣傳資料普法。

我們利用農村法制宣傳月,發(fā)放與農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宣傳資料,做到家喻戶曉,人人懂法,消滅普法死角。總之,通過陣地普法,以案釋法,中心工作宣傳法,法制宣講團*,發(fā)放法律宣傳資料普法,推動了全民普法教育活動的開展,收到了實效。

五、安置幫教工作動態(tài)管理,就業(yè)得到落實

安置幫教工作是穩(wěn)定社會,減少重新犯罪的重要工作。

一是成立了班子。我們成立了以主管政法工作的領導為組長的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領導小組,各村也成立了相應的辦事機構,具體負責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二是建立了臺帳。我們對全鎮(zhèn)x年以后回家的17名刑釋解教人員制作了登記卡,實行臺帳管理。

三是落實了幫教記錄。在冊人員都與安幫辦簽訂了安置幫教責任狀,都有支村兩委1—2名專人幫教。幫教人員每季度進行一次幫教,并有幫教記錄。

四是落實了就業(yè)。全鎮(zhèn)17名刑釋解教人員,全部落實了責任田,有的幫助他們安排到鎮(zhèn)辦企業(yè),有的發(fā)揮他們的技術特長,扶持他們創(chuàng)辦個體私營企業(yè),為社會作貢獻,有的幫助他們落實了低保,解決了后顧之憂??傊?,我們對刑釋解教人員實行跟蹤管理,向他們宣傳現行政策法律,及時掌握他們的思想動態(tài),對癥下藥,幫助他們解決實行問題,鼓勵他們守法經營,誠實勞動,貢獻社會,重新做人。

如何寫請求司法補貼申請書匯總三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________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________族,住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申請人________因離婚糾紛一案,不同意被申請人________提出的鑒定申請,對司法鑒定提出異議。

請求事項:

________市人民法院司法鑒定技術科不應對被申請人________提出的鑒定請求給予委托鑒定或指定鑒定。

申請理由:

申請人________訴被申請人________離婚糾紛一案,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貴院起訴,貴院________法庭受理此案先后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月________日二次開庭審理本案。期間,被申請人________方沒有提出鑒定申請,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市人民法院________法庭向雙方當事人下達了轉換程序通知書,該通知書上明確告知:_________________“本案的舉證期限延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逾期提供證據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p>

可是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被申請人________仍然沒有提出鑒定申請,只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才提出鑒定申請,據此,申請人屬于逾期申請,應視為其放棄舉證權利。

綜上所述,申請人________認為,被申請人________的司法鑒定請求已經違反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的規(guī)定》第25條第1款、第33、34條之規(guī)定,人民法院不應對其本次請求委托或指定鑒定機構。

此致

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您可能關注的文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