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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變更申請書范文如何寫 變更章程申請書模板(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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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程變更申請書范文如何寫 變更章程申請書模板(九篇)
2023-01-15 07:57:47    小編:ZTFB

在日常學習、工作或生活中,大家總少不了接觸作文或者范文吧,通過文章可以把我們那些零零散散的思想,聚集在一塊。寫范文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呢?有哪些格式需要注意呢?以下是我為大家搜集的優(yōu)質范文,僅供參考,一起來看看吧

有關章程變更申請書范文如何寫一

第一條 為了依法遵規(guī)按章管理學校,建立學校自主管理,自我約束運行機制,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校名稱為x小學校。屬全民所有制的普通完全中學,是法人實體,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條 本校接受xx鄉(xiāng)人民政府的領導,隸屬于xx縣教育局并對其負責。

第四條 本校的辦學宗旨是: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思想,全面貫徹執(zhí)行國家制定的教育方針,面向全體學生,全面提高學生的素質,發(fā)揮學生個性特長,發(fā)展學生的實踐能力與創(chuàng)新精神,培養(yǎng)學生學會做人、學會求知、學會勞動、學會生活、學會健體和學會審美,使他們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公民奠定基礎。

第五條 本校的校訓是:誠信守紀,奮發(fā)向上,開拓進取,立志成才(簡稱為“誠”“奮”“拓”“志”)。

校風是:尊師、愛生、合作、自強。

教風是:敬業(yè)、奉獻、求是、創(chuàng)新。

學風是:勵志、惜時、勤學、善思。

第六條 本章程是本校師生員工進行教育、教學、學習、工作和行為的依據(jù),本校師生員工必須認真貫徹執(zhí)行。

第七條 校長由縣教育局任命德才兼?zhèn)洹⒂休^豐富辦學經驗和較好業(yè)績的人才擔任。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對內全面負責和統(tǒng)一領導學校工作;對外代表學校。在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前提下,校長對學校的教育、教學和行政管理工作,有最后決定權和最高指揮權。

第八條 副校長由校長提名,經上級主管部門考核任免。政教處、教務處、總務處正副職按主管部門制訂的聘任條件、程序,競聘上崗,報上級主管部門按干部管理權限聘任。

第九條 年級主任、班主任由政教處提名,報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由校長聘任。教研組長由教務處提名,報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由校長聘任。教師由教務處會同教研組長協(xié)調和平衡,報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由校長聘任。其他行政、教輔、后勤服務人員分別由政教處、教務處、總務處提名、考核,報校長辦公會討論通過,由校長聘任。

第十條 逐步改革內部組織機構,按照精簡、統(tǒng)一、效能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建立和完善各種管理規(guī)章和負責制度。主要包括:校長負責制、教職工聘任制、校內結構工資制、崗位責任制和考核獎懲制度等五項內容。做到辦事有規(guī)范,工作有職責,考核有指標,功過有獎罰,使各部門、各層次人員,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準確而協(xié)調地開展工作。

第十一條 決策機構

1、校長辦公會。校長辦公會為學校最高決策機構,由校長負責召集和主持,學校的黨政校級正副人員參加,討論和決定學校的重大事項。

2、校務委員會。校務委員會是校長領導學校工作的審議機構。由校長負責召集和主持,由學校黨政領導、中層干部及工會、團委負責人參加,討論和審議校長提交的重大事項,以集思廣益,確保決策的正確性。校長在校務委員會中居于主導和最后的決斷地位,有最后決定權。

第十二條 執(zhí)行機構

1、學校辦公室。學校安排一名行政具體抓。負責學校布置工作任務的執(zhí)行、反饋及協(xié)調工作,傳達學校領導的工作意圖,推動學校工作的正常運轉。

2、政教處。學校安排一名行政具體抓。負責學生思想品德的教育和管理,通過年級組和教學班執(zhí)行校長辦公會和校務委員會關于學生德育工作方面的工作決策。

3、教務處。由學校教導主任具體抓。負責學校的教務工作,通過教研組執(zhí)行校長辦公會和校務委員會關于教學方面的工作決策,落實教學常規(guī),執(zhí)行教學工作計劃,進行教學全程的組織、監(jiān)督和調控。

4、總務處。由學校選任一名教師具體抓。負責學校的總務后勤和勤工儉學工作,為教育教學和科研服務,為師生服務,理好財,管好用好校產。搞好校舍建設,負責校園的綠化、美化、凈化工作。

第十三條 監(jiān)督機構

1、學校黨組織。學校黨支部是中國共產黨在學校的基層組織,起政治核心和戰(zhàn)斗堡壘作用。黨支部在行政工作上支持校長充分、正確履行職權,保證和監(jiān)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教育計劃在學校得以正確貫徹執(zhí)行,確保學校辦學的社會主義方向。

2、教職工代表會。教代會是學校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主要是通過信息反饋和民主監(jiān)督來實現(xiàn)民主管理職能。教代會代表以教師為主體,由全體教職工民主選舉產生。教代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聽取和審議學校的工作報告,參與審議學校的工作計劃、發(fā)展規(guī)劃、教育教學和管理制度,審查學校財務收支,依法監(jiān)督校長和學校行政領導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教代會閉會期間由工會委員會行政教代會職權。學校建立共青團、學生會組織,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和監(jiān)督。

第十四條 教師要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努力學習馬克思主義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根據(jù)學校工作計劃,承擔教學任務,認真履行職責。以培養(yǎng)學生的創(chuàng)新精神和實踐能力,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為教學目標,認真學習教學大綱,深入鉆研教材,認真?zhèn)湔n,根據(jù)教學原則和教材特點組織教學,選擇恰當?shù)慕虒W手段,不斷改進教學方法,優(yōu)化教學過程,不斷提高教學質量。按照教學常規(guī)要求,按時上課,適量作業(yè)并認真批改、評講,有針對性地進行輔導,指導學生科學的學習方法,定期檢查學生的學習情況,測試和評定學生成績。

第十五條 育人是教師的天職。要文道結合,德育滲透,管教管導,教書育人。在提高學生文化素質的同時,必須注意培養(yǎng)學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良好的心理素質,全面關心學生的健康成長,積極參與對學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對后進生和學困生要耐心細致,關心他們的學習、生活和健康。嚴禁體罰學生。做到嚴格而不粗暴、寬容而不放任、耐心教育、長善救失,使學生在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得到全面發(fā)展。

第十六條 以身作則,為人師表。教師要模范地執(zhí)行《中小學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自覺學習政治理論,用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去熏陶學生,做到言傳、身教。努力學習理論,自覺進修業(yè)務,不斷更新知識。在思想品德、學識造詣、文化修養(yǎng)、生活作風、言談舉止、求知精神等方面嚴格要求自己,塑造自我,做學生表率。

第十七條 教師的調出與調入。調入本校的教師必須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和學歷,根據(jù)需要,由教務處組織考核、試教、評議,報校長審定,呈縣教育局審批調入。需調出本校的教師,由教務處和政教處通過調查、測評、考核、評議,屬不稱職或不適宜的富余人員報校長審定,由縣教育局調出。縣教育局不調的待崗跟班學習,只發(fā)財政工資。

第十八條 教師職務的評聘。教師職務是根據(jù)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而設置的工作崗位。學校教師職稱評審小組根據(jù)校教師晉級條件的規(guī)定,從政治思想、文化專業(yè)知識、教育教學能力、工作業(yè)績和履行職責等方面,對各級職務的教師進行定期考核和對申報晉升職務的教師進行評審,呈上級評審委員會審批。教師職務實行聘任制,由學校根據(jù)教師的職稱資格、實際能力和崗位需要聘任,呈縣教育局批準備案。

第十九條 教師在教育教學和教改科研中有突出貢獻者或取得顯著成績的,學校給予評優(yōu)、表彰獎勵。工作不負責任,教學效果差,造成不良影響或后果的,學校將給予應有的處罰以至辭退。

第二十條 職員和工作統(tǒng)稱非教學人員,是學校行政管理和后勤保障不可缺少的人員。學校根據(jù)需要和編制,設崗定員,對現(xiàn)有職員和工作按照其專業(yè)和能力特長,安排到適當?shù)膷徫簧?。崗位人員的余缺額,由學校提出,報請縣教育局調入或調出。

第二十一條 學校的非教學人員要服從安排,根據(jù)“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宗旨,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依章辦事,熱情服務,嚴格要求自己,塑造自我,做學生的表率。

第二十二條 非教學人員工作負責、積極、主動、有突出貢獻或顯著成績的,學校給予評優(yōu)、表彰獎勵。工作不勝任或失誤,造成不良影響或后果的,學校將給予處罰以至辭退。

第二十三條 小學、初中屬義務教育范疇,本校服務對象是xx縣xx鄉(xiāng)的初中和小學的兒童。

第二十四條 小學、初中學生入學后,發(fā)現(xiàn)患有嚴重疾病或傳染病的學生,及時通知其家長或監(jiān)護人領回治療。在一個月內治愈,并經縣級以上醫(yī)院證明其符合繼續(xù)學習條件的,準予回校繼續(xù)學習;若超過一個月不能治愈者,可按中、小學生學籍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辦理休學手續(xù),保留學籍;不能回校繼續(xù)學習又不辦理休學手續(xù)者,作自動退學處理。

第二十五條 學生要認真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和《小、中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要勤奮學習,勇于實踐,積極向上,遵守紀律,熱愛勞動,尊敬師長,團結同學,積極參加各種公益活動,勇于批評和自我批評,使自己在本學習階段學有所得,學有所成,各方面的素質都得到提高,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新人。

第二十六條 學生要認真按照學校教學計劃的安排,創(chuàng)造性地學好每一門課程。要尊重教師的勞動和人格,在老師的指導下,發(fā)揮自身的主觀能動性,敢于質疑,關于質疑,探究真理,服從真理,認真、主動、積極地學習。

第二十七條 學生在學好各門課程的前提下,應積極參加有興趣的課外活動,努力發(fā)展發(fā)揮自己的個性特長。爭取成為既全面發(fā)展,又有特長、有創(chuàng)新精神的人才。

第二十八條 初中新生入學注冊后,學校即按中學生學籍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建立學生個人學籍檔案,跟蹤記錄學年評語、操行等級、各科學期成績和補考情況、體驗和體育鍛煉情況、家庭情況、獎勵和處分情況及畢業(yè)鑒定等。操行評語和畢業(yè)鑒定根據(jù)國家教委1988年發(fā)布的《關于中學生品德評定的幾點意見(試行稿)》的要求,由班主任負責,學校審定。學生個人學籍檔案,是學生以自己的行動書寫個人歷史的開始,每個同學都應努力寫好自己的歷史。

第二十九條 對學生的獎勵和處分

1、由值周行政、值日教師、政教處、輪值學生干部對各班每天執(zhí)行紀律的情況,清潔衛(wèi)生情況和好人好事等進行考核和檢查,量化評分。政教處對每一周的情況進行匯總、公布,并評出流動紅旗文明班級,由行政頒發(fā)流動紅旗予以表彰。期末由政教處組織評選先進班級,學校對先進班級給予獎勵。

2、班主任對該班學生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和《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的情況進行考核和記錄,作為評定操行等級和評選各級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的依據(jù),期末給每位學生按甲、乙、丙、丁四級評定操行等級,學年度評出的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學校給予獎勵。

3、學生無故曠課累計達一周以內,由班主任通過家訪,與家長配合對其進行批評教育;無故曠課累計達四周的,高中生報請學校給予飭令退學的處分,初中生經家訪動員,仍不愿回校學習的,學校呈請有關部門,強制監(jiān)護人送學生回校學習或讓監(jiān)護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4、對嚴重違犯紀律的學生,由班主任寫出書面材料,年級主任簽署意見,報政教處,政教處視情節(jié)輕重提出處分意見,經行政會議討論決定,初中的給予警告或記過處分,并及時通知其家長或監(jiān)護人。

5、受到記過或留校察看處分的學生,應認真檢討自己的錯誤,切實改正錯誤。在處分期間沒有重大違紀行為的,記過處分一個學期后、留校察看一年后,可申請撤銷處分,經班主任同意,報政教處審查,行政會議批準撤銷處分,并向全校公布。

第三十條 本校屬縣財政全額供養(yǎng)的行政事業(yè)單位。經費來源是縣財政撥款。學校的財務活動,接受有關部門管理和監(jiān)督。

第三十一條 校長是學校的法人代表,對本校的財務活動負總責。負責經費的籌措和使用,審批一切財務收支,并對本校經濟業(yè)務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所報送的原始憑證及有關資料的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各部門所管轄的活動項目涉及的經費開支,先提出申請,由校長授權指定人員辦理或委托總務處辦理。嚴格執(zhí)行經費開支審批的有關規(guī)定。

第三十三條 設立財務室,內設會計、出納崗位,會計由縣教育局會計管理安排會計負責。

第三十四條 財務管理嚴格執(zhí)行國家頒布的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管理行為;實行月報表制度,做到收支帳目清楚,依法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檢查和審計;每年向教代會報告學校財務收支情況一次。

第三十五條 建立物品采購、保管、使用和借出的制度,損壞、遺失按規(guī)定賠償。

第三十六條 建立校務公開制度,定期予以校務、財務公開。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的修改由校長提出意見,交由校務委員會討論同意,經教代會審議通過后執(zhí)行。

第三十八條 校內各處室、科組、班級的管理規(guī)則由有關處室、科組、班級依照國家、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規(guī)及本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制訂。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若與上級頒發(fā)的政策法規(guī)相抵觸,則以上級頒發(fā)的政策法規(guī)為準。

第四十條 本章程由校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自20xx年3月1日施行。

有關章程變更申請書范文如何寫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公司的行為,保障公司股東的合法權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公司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投資組建。

第四條公司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取得企業(yè)法人資格。公司經營期限為______年。(以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第五條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第六條公司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本章程規(guī)定,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監(jiān)督。

第七條公司的宗旨:____________。

第二章經營范圍

第八條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

(以登記機關核定為準)。

第三章注冊資本及出資方式

第九條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萬___________元。

第十條公司各股東的出資方式和出資額為:________________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出資,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占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出資,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占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出資,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占_______%。

第十一條股東應當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股東全部繳納出資后,必須經法定的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以非貨幣方式出資的,應由法定的評估機構對其進行評估,并由股東會確認其出資額價值,并依據(jù)《公司注冊資本登記管理暫行規(guī)定》在公司注冊后______月內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同時報公司登記機關備案。

第四章股東和股東會

第十二條股東是公司的出資人,股東享有以下權利:

(一)根據(jù)其出資份額享有表決權;

(二)有選舉和被選舉董事、監(jiān)事權;

(三)有查閱股東會記錄和財務會計報告權;

(四)依照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章程規(guī)定分取紅利;

(五)依法轉讓出資,優(yōu)先購買公司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

(六)優(yōu)先認購公司新增的注冊資本;

(七)公司終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財產。

第十三條股東負有下列義務:

(一)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二)依其所認繳的出資額承擔公司債務;

(三)公司辦理工商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四)遵守公司章程規(guī)定。

第十四條公司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

第十五條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jiān)事,決定有關監(jiān)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董事會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jiān)事會或者監(jiān)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發(fā)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十)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一)對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六條股東會會議______年召開一次。當公司出現(xiàn)重大問題時,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監(jiān)事,可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第十七條股東會會議由董事會召集,董事長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的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主持。

第十八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一般決議必須經代表過半數(shù)表決權的股東通過。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變更公司形式以及修改章程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九條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______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股東會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出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股東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五章董事會

第二十條本公司設董事會,是公司經營機構。董事會由股東會選舉產生,其成員為人(三至十三人,單數(shù))。

第二十一條董事會設董事長一人,副董事長人、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全體董事選舉產生。董事長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二條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二)執(zhí)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______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方案;

(七)擬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根據(jù)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董事任期年(每屆最長不超過______年)。董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二十四條董事會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全體董事參加。召開董事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______日以前通知全體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參加,可由董事或股東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參加。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以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第二十五條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副董事長或者其他董事召集主待。

第二十六條董事會議定事項須經過半數(shù)董事同意方可作出,但對本章程第二十二條第(三)、(八)、(九)項作出決定,須有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

第二十七條董事會對所議事項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或代理人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八條公司設經理,對董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公司______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guī)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

(八)公司章程和董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經理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六章監(jiān)事會

第二十九條公司設監(jiān)事會,是公司內部監(jiān)督機構,由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組成。

第三十條監(jiān)事會由監(jiān)事3名組成(不得少于3人,單數(shù)),其中職工代表名。監(jiān)事任期為______年。監(jiān)事會中股東代表由股東會選舉產生,職工代表由公司職工民主選舉產生。監(jiān)事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三十一條監(jiān)事會設召集人一人,由全部監(jiān)事三分之二以上選舉和罷免。

第三十二條監(jiān)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zhí)行董事、經理執(zhí)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者公司章程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

(三)當董事和經理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和經理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

監(jiān)事列席董事會會議。

第三十三條監(jiān)事會所作出的議定事項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監(jiān)事同意。

第七章股東轉讓出資的條件

第三十四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出資或者部分出資,不需要股東會表決同意,但應告知。

第三十五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的條件:

①必須要有半數(shù)以上(出資額)的股東同意;

②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出資,若不購買轉讓的出資,視為同意轉讓;

③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yōu)先購買權。

第八章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六條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建立本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第三十七條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制作財務會計報告,依法經審查驗證、并在制成后________日內,報送公司全體股東。

第三十八條公司分配當______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當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為公司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但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不得少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第三十九條公司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上_______年度公司虧損的,在依照前條規(guī)定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第四十條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潤,按照股東出資比例分配。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辦法

第四十一條公司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解散:

(一)營業(yè)期限屆滿;

(二)股東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和分立需要解散的;

(四)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被依法責令關閉的;

(五)其他法定事由需要解散的。

第四十二條公司依照前條第(一)、(二)項規(guī)定解散的,應在_____日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人選由股東確定;依照前條第(四)、(五)項規(guī)定解散的,由有關主管機關組織有關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第四十三條清算組應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guī)清算,對公司財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算,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制定清算方案,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確認。

第四十四條清算結束后,清算組應當制作清算報告并造具清算期內收支報表和各種財務帳冊,經注冊會計師或執(zhí)業(yè)審計師驗證,報股東會或者有關主管部門確認后,向原工商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經核準后,公告公司終止。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章程經股東簽名、蓋章,在公司注冊后生效。

第四十六條本章程修改時,應提交章程修正案或章程修訂本,經股東簽名,在公司注冊后生效。

第四十七條本章程由全體股東于金華市簽訂。

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代表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可在本位置填寫公司名或地址

有關章程變更申請書范文如何寫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公司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設立(以下簡稱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為準。

第二章?公司名稱和住所

第三條?公司名稱:

第四條?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經營范圍

第五條?公司經營范圍:

(以上范圍以工商部門核定的為準)

第四章?公司認繳注冊資本及股東的姓名(名稱)、

出資方式、認繳出資額及出資期限

第六條?公司由個股東出資設立,公司注冊資本實行認繳制,公司認繳注冊資本萬元。

第七條?股東姓名(名稱)、身份證號、繳納出資期限、認繳注冊資本金額、出資方式一覽表:

股東(投資人)名稱或姓名證件名稱及號碼認繳出資額(萬元)出資方式出資時間

持股比例(%)

(一)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不按照規(guī)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三)股東濫用股東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應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章?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guī)則

第八條?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公司的權力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一)?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二)?選舉和更換執(zhí)行董事,決定有關執(zhí)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三)?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jiān)事,決定監(jiān)事的報酬事項;

(四)?審議批準執(zhí)行董事的報告;

(五)?審議批準監(jiān)事的報告;

(六)?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七)?審議批準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的方案;

(八)?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九)?對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十)?對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等事項作出決議;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聘任或解聘公司經理。

(十三)?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職權。

第九條?股東會的首次會議由出資最多的股東召集和主持。

第十條?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

第十一條?股東會會議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

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十五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

定期會議按季度定時召開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監(jiān)事提議召開臨時會議的,應當召開臨時會議。

股東出席股東會議也可書面委托他人參加股東會議,行使委托書中載明的權利。

第十二條?股東會會議由執(zhí)行董事召集并主持;執(zhí)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東會會議職責的,有監(jiān)事召集和主持;監(jiān)事不召集合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決權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條?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第十四條?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zhí)行董事一人,由股東選舉產生,選舉張辰為執(zhí)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執(zhí)行董事在任期屆滿前,股東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第十五條?執(zhí)行董事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負責召集股東會,并向股東會議報告工作;

(二)?執(zhí)行股東會的決議;

(三)?審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以及發(fā)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七)?制訂公司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

(九)?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經理及其報酬事項,并根據(jù)經理的提名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及其報酬事項。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在發(fā)生戰(zhàn)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東會報告。

第十六條?公司設經理一名,由股東會選舉產生,選舉楊博為經理,任期3年。經理對股東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

(二)?組織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設置方案;

(四)?擬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體規(guī)章;

(六)?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

(七)?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股東會決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經理列席股東會會議。

(八)?股東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七條公司不設監(jiān)事會,設監(jiān)事一人,由公司股東會選舉產生,選舉吳昊為監(jiān)事。監(jiān)事對股東會負責,監(jiān)事任期每屆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監(jiān)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zhí)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jiān)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執(zhí)行董事不履行《公司法》規(guī)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

(六)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guī)定,對執(zhí)行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七)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職權。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九條執(zhí)行董事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由股東會選舉產生,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第二十條法定代表人行使以下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股東會議;

(二)?檢查股東會議的落實情況,并向股東會報告;

(三)?代表公司簽署有關文件;

(四)?在發(fā)生戰(zhàn)爭、特大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下,對公司事務行使特別裁決權和處置權,但這類裁決權和處置權須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東會報告;

(五)?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職權。

第七章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部分或全部出資。

第二十二條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shù)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shù)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yōu)先購買權。兩個以上股東主張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的,協(xié)商確定各自的購買比例;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轉讓時各自的出資比例行使優(yōu)先購買權。

第二十三條?公司的營業(yè)期限為長期,自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之日起計算。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組應當自公司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

(二)?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xiàn),但公司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xù)的除外;

(三)?股東會決議解散;;

(四)?依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公司登記事項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定的為準。

第二十六條?公司章程經股東簽字后生效。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一式叁份,并報公司登記機關一份。

股東簽字:

年?月?日

有關章程變更申請書范文如何寫四

(1)這是為擬設立的中外合資企業(yè)提供的章程參考格式。合資企業(yè)應根據(jù)合資企業(yè)的合同及合資企業(yè)經營管理的具體要求和條件填寫,或增減或改寫有關條款。

(2)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章程參考格式:

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章程(參考格式)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yè)法》,中國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國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于__年__月__日在中國____簽訂的建立合資經營____有限責任公司合同(以下簡稱合營公司),制訂本公司章程。

第二條合營公司名稱為____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撸呤校撸呗罚撸咛?。

第三條甲、乙雙方的名稱、法定的地址為:

甲方:中國__公司__省__市__路__號。

乙方:__國__公司__國__。

第四條合營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

第五條合營公司為中國法人,受中國法律管轄和保護。其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guī)定。

第二章宗旨、經營范圍

第六條合營公司宗旨為:使用先進技術,生產和銷售__產品,達到__水平,獲取甲乙雙方滿意的經濟利益。(注:每個合營企業(yè)都可以根據(jù)自己的特點寫。)

第七條合營公司經營范圍為:設計、制造和銷售__產品以及對銷售后的__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第八條合營公司生產規(guī)模為:

__年__(表示量的單位)

__年__

第九條合營公司向國內、外市場銷售其產品,其銷售比例如下:

__年:出口占百分之__;

中國內銷售占百分之__。

__年:出口占百分之__;

中國內銷售占百分之__。

(注:銷售渠道、方法、責任可根據(jù)各自情況而定。)

有關章程變更申請書范文如何寫五

第一條為規(guī)范本合作社活動行為,保護成員的合法權益,增加成員收入,促進本合作社發(fā)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法》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合作社由___人發(fā)起,于_______年_____月___日召開設立大會成立。

本合作名稱:____________ ______,注冊資金_________元。

本合作社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本合作社按照“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以服務成員、謀求全體成員的共同利益為宗旨,實行自主經營,民主管理,盈余返還。成員地位平等,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四條本合作社業(yè)務范圍:為成員提供 農業(yè)生產資料購買, 農產品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 生產經營相關的技術、信息服務。

第五條本合作社由成員共同出資。具體出資方式為:貨幣,實物、知識產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出資,成員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由全體成員評估作價(或由法定資產評估機構評估作價)。成員不能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和設定擔保的財產作價出資。

本合作社存續(xù)期間由公共積累形成的財產,由國家財政直接補助、他人捐贈所形成的財產,平均量化為每個成員所有的份額。

本合作社成員以其賬戶內記載的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為限對合作社承擔責任。

第六條本合作社以自身全部資產對債務承擔責任。

第七條經成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本合作社可以獨資興辦或者與其他企業(yè)合資興辦與本合作社業(yè)務內容相關的加工、流通等經濟實體;可以接受與本合作社業(yè)務有關的單位委托,辦理代購代銷等中介服務;可以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或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委托,組織實施有關農業(yè)項目建設;可以按決定的數(shù)額和方式參加社會公益捐贈,辦理成員的文化、福利等事業(yè)。

第八條本合作社在高縣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協(xié)調和監(jiān)督下,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第九條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公民和從事與本合作社業(yè)務直接有關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或社會團體,承認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規(guī)定的加入手續(xù),可申請成為本合作社成員。本合作社成員以農民為主(農戶占社員總數(shù)的80%以上)。

第十條加入本合作社須履行以下程序:

(一)提交書面申請,承諾遵守章程規(guī)定的各項義務,承諾按章程規(guī)定出資;

(二)經本合作社成員大會(或理事會)審核并討論通過。

第十一條本合作社成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成員(代表)大會,并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按照章程規(guī)定對本社實行民主管理。

(二)利用本合作社提供的各項服務和各種生產經營設施;

(三)按照章程規(guī)定或者成員大會決議分享盈余;

(四)查閱本社的章程、成員名冊、成員大會或者成員代表大會記錄、理事會會議決議、監(jiān)事會會議決議、財務會計報告和會計賬簿;

(五)對本合作社的工作提出質詢、批評和建議;

(六)自由提出退出申請,依照本章程規(guī)定退出本合作社。

第十二條本合作社實行一人(戶)一票制,成員各享有一票基本表決權。出資額較多或者與本合作社業(yè)務交易量(額)較大的成員,在本合作社重大財產處置、投資興辦經濟實體、對外擔保等生產經營活動中的重大事項決策方面,可以享有 票附加表決權。附加表決權的總票數(shù)最多不超過本社成員基本表決權的20%。享有附加表決權的成員及其享有的附加表決權數(shù),應當在每次成員大會召開時告知出席會議的成員。

第十三條本合作社成員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執(zhí)行成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

(二)按照約定向本社出資;

(三)確保產品與本社進行交易,交易量不低于%;

(四)積極參加本合作社各項業(yè)務活動,接受本合作社提供的技術指導,按照本合作社規(guī)定的質量標準和生產技術規(guī)程從事產品生產,履行與本合作社簽訂的業(yè)務合同,發(fā)揚互助協(xié)作精神,謀求共同發(fā)展;

(五)維護本合作社利益,愛護各種生產經營設施,保護本合作社成員共有財產;

(六)不從事?lián)p害本合作社成員共同利益的活動;

(七)不得以其對本合作社或者本合作社其他成員所擁有的債權抵消入社出資;不得以已繳納的入社資金抵消其對本合作社或者本合作社其他成員的債務;

(八)按照《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法》規(guī)定,承擔個人相應的經濟責任。

第十四條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終止其成員資格:

(一)主動聲明退出的;

(二)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團體成員所屬企業(yè)或組織破產、解散的;

(五)被本合作社除名的。

第十五條成員主動聲明退出的,須在財務年度終了的三個月前向理事長或理事會提出書面申請,其中,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或者社會團體成員退社,應當在財務年度終了的六個月前提出。成員資格自財務年度結束時終止。

成員退出后,其出資額和量化為該成員所有的公積金形成的財產份額于該財務年度決算后二個月內退還。如本合作社經營虧損,扣除其應分擔的虧損金額;如經營盈余,則按照本章程規(guī)定返還其相應的盈余所得。退出成員應按出資比例承擔其資格終止前本合作社虧損及債務。成員退出并終止成員資格時,與本合作社已訂立的業(yè)務合同是否繼續(xù)履行依照退出時與本合作社的約定確定。

第十六條成員死亡的,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_________個月內提出繼承申請,經理事會討論通過后辦理加入手續(xù),繼承成員資格。否則,按照第十五條的規(guī)定辦理退出手續(xù)。

第十七條成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理事會討論通過予以除名:

(一)不遵守本合作社章程、不執(zhí)行成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決議,不履行成員義務,經教育無效的;

(二)給本合作社名譽或者利益帶來嚴重損害的;

本合作社對被除名成員,退還其出資及公積金,結清其應承擔的債務,返還其相應的盈余所得。

第十八條本合作社的機構由成員大會、理事會、監(jiān)事會構成。

第十九條成員大會由全體成員組成,是本合作社的最高權力機構。本合作社成員達到150人以上時,每_5_名成員中選舉產生一名成員代表組成成員代表大會。成員代表大會可以履行成員大會職權。成員代表任期___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二十條成員(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長、理事、執(zhí)行監(jiān)事或者監(jiān)事會成員;

(三)決議成員增加或者減少出資及標準;

(四)審議批準本合作社的發(fā)展規(guī)劃和年度業(yè)務經營計劃;

(五)審議批準本合作社年度財務預算和決算方案;

(六)審議批準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虧損彌補方案;

(七)審議批準本合作社理事會的年度業(yè)務報告;

(八)決定本合作社重大財產處置、對外投資、對外擔保和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其他重大事項;

(九)對本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作出決議;

(十)決定聘任本合作社主要經營管理人員和專業(yè)技術人員的人數(shù)、資格、任期;

(十一)決定本合作社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一條本合作社每年召開 次成員(代表)大會。成員(代表)大會由理事會負責召集。召開成員(代表)大會,理事長(會)須提前十五日向成員(代表)通報會議內容。

第二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___日內召開臨時成員(代表)大會: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成員(代表)提出;

(二)執(zhí)行監(jiān)事或者監(jiān)事會提議;

(三)理事會認為必要的。

理事會不能履行或者在規(guī)定期限內沒有正當理由不履行前款規(guī)定職責的,監(jiān)事會可以在 _________日內召集并主持臨時成員(代表)大會。

第二十三條成員(代表)大會須有本合作社成員(代表)總數(shù)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開。成員因故不能參加成員大會,可以書面委托其他成員代理。一名成員最多只能代理二名成員表決。

成員(代表)大會做出決議,須經本合作社成員表決權總數(shù)過半數(shù)通過;對修改本合作社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成員出資標準,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項做出決議的,須經成員表決權總數(shù)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數(shù)通過。成員代表大會的代表以其受成員書面委托的表決權數(shù),在代表大會上行使表決權。

第二十四條理事會是本合作社的執(zhí)行機構,對成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由_________名成員組成,設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_________人。理事長和理事會成員任期_________年,可連選連任。

第二十五條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組織召開成員(代表)大會并報告工作,執(zhí)行成員(代表)大會決議;

(二)制訂本合作社發(fā)展規(guī)劃、年度業(yè)務經營計劃、內部管理規(guī)章制度等,提交成員(代表)大會審議;

(三)制定本合作社年度財務預決算、盈余分配和虧損彌補等方案,提交成員(代表)大會審議;

(四)決定成員加入、退出、繼承、除名、獎勵、處分等事項;

(五)組織培訓和各種協(xié)作活動;

(六)決定聘任或者解聘本合作社經營管理負責人和財務會計負責人;

(七)管理本合作社的資產和財務,保障本合作社的財產安全;

(八)接受、答復、處理監(jiān)事會提出的有關質詢和建議;

(九)履行成員(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六條理事會實行充分協(xié)商一致原則,理事會成員各享有一票表決權,重大事項集體討論,并經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決定。理事個人對某項決議有不同意見時,其意見記入會議記錄。理事會會議邀請監(jiān)事長、經營管理負責人和_________名成員代表列席,列席者無表決權。

第二十七條理事長為本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成員(代表)大會,召集并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簽署本合作社成員出資證明;

(三)簽署聘任或者解聘本合作社經營管理負責人和財務會計負責人聘書;

(四)組織實施成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決議,檢查決議實施情況;

(五)代表本合作社簽訂協(xié)議、合同和契約等。

第二十八條監(jiān)事會是本合作社的監(jiān)察機構,代表全體成員監(jiān)督檢查理事會和工作人員的工作。監(jiān)事會由_________名監(jiān)事組成,任期_________年,可連選連任。監(jiān)事會設監(jiān)事長一人,由全體監(jiān)事半數(shù)以上同意選舉產生,任期_________年,可連選連任。

卸任理事須待下一任期結束后方能當選監(jiān)事。

監(jiān)事長列席理事會會議。

第二十九條監(jiān)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監(jiān)督理事會對成員(代表)大會決議和本合作社章程的執(zhí)行情況;

(二)監(jiān)督檢查本合作社的生產經營業(yè)務情況,負責本合作社財務稽核工作;

(三)監(jiān)督理事和經營管理負責人履行職責情況,發(fā)現(xiàn)侵害本合作社利益行為時,有權要求理事會予以糾正,對造成本合作社重大經濟損失的,提請理事會或者成員(代表)大會按照本章程的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的經濟賠償責任;

(四)向成員(代表)大會做年度監(jiān)察報告;

(五)向理事會提出工作質詢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六)提議召開臨時成員(代表)大會;

(七)代表本合作社負責記錄理事與本合作社發(fā)生業(yè)務交易時的業(yè)務交易量(額)情況;

(八)履行成員(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責。

第三十條監(jiān)事會會議由監(jiān)事長召集,會議決議以書面形式通知理事會。理事會須在接到通知后_________日內作出答復。

第三十一條本合作社監(jiān)事會成員各享有一票表決權。監(jiān)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監(jiān)事出席方能召開。重大事項的決議須經三分之二以上監(jiān)事同意方能生效。監(jiān)事個人對某項決議有不同意見時,其意見記入會議記錄。

第三十二條本合作社經營管理負責人由理事會聘任或者解聘,對理事會負責,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本合作社的經營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決議;

(二)組織實施本合作社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三)擬訂本合作社的經營管理制度;

(四)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其他經營管理人員和財務負責人;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理事會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經營管理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

(六)理事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本合作社理事可以兼任經營管理負責人。

第三十三條本合作社現(xiàn)任理事長、理事以及理事長和理事的直系親屬、經營管理負責人和財務會計人員不得兼任監(jiān)事。

第三十四條本合作社理事、監(jiān)事和經營管理負責人,須遵循以下準則:

(一)不得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資產;

(二)不得違反章程規(guī)定或者未經成員大會同意,將本合作社資金借貸給他人或者以本社資產為他人提供擔保;

(三)不得將他人與本社交易的傭金據(jù)為已有;

(四)不得兼任業(yè)務性質相同的其他農民專業(yè)合作社的理事長、理事、監(jiān)事、經理

(五)不得從事?lián)p害本社利益的其它活動;

第三十五條成員(代表)大會和理事會的決議如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侵害成員合法權益的,本合作社成員有權向區(qū)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舉報。

第三十六條本合作社是經濟核算主體,實行獨立的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經營自主,盈虧自負,有權拒絕任何單位與個人平調、挪用本合作社資產的要求。

第三十七條本合作社財務年度為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作社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建立健全財務和會計制度,實行每月_________日(或每季度第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財務定期公開制度。

本合作社財會人員實行持證上崗,會計和出納互不兼任。理事會、監(jiān)事會成員及其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合作社的財會人員。

第三十八條本合作社依據(jù)成員名冊,為每個成員設立個人財產賬戶,用于分類記載本章程第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成員出資和應當量化為成員名下的個人財產份額。

成員與本合作社的所有業(yè)務交易,實行實名專戶記賬,作為按交易量(額)進行盈余二次返還分配的依據(jù)。

第三十九條財務年度終了時,由理事會按照本章程規(guī)定,組織編制本合作社財務年度盈余分配方案以及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等其他財務會計報告,經監(jiān)事會審核同意后,于成員(代表)大會召開十五日前,置備于辦公地點,供成員查閱并接受成員的質詢。

第四十條本合作社資金來源包括以下幾項:

(一)成員出資;

(二)本合作社每個財務年度從盈余中提取的公積金、公益金、風險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金融機構貸款;

(五)國家扶持補助資金;

(六)社會捐贈款;

(七)其他資金。

第四十一條經理事會審核,成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成員出資可以轉讓給本合作社其他成員,但不得轉讓給非本合作社人員。

第四十二條為實現(xiàn)本合作社及全體成員的發(fā)展目標需要增加出資時,經成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每個成員須按照成員(代表)大會決議的方式和金額補充資金。

第四十三條 根據(jù)成員(代表)大會決議,本合作社從當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_________的公積金,用于擴大再生產、彌補虧損或者轉為成員出資。每年提取的公積金按照成員出資的份額或者成員與本合作社業(yè)務交易量(額)的份額,依比例折股量化為每個成員所有的份額,記入成員個人賬戶。

第四十四條根據(jù)成員(代表)大會決議,本合作社從當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_________的公益金,用于成員的技術培訓、合作知識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業(yè)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濟。其中,用于成員技術培訓與合作知識教育的比例不少于百分之_________。

第四十五條根據(jù)成員(代表)大會決議,本合作社從當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_________的風險金,用于彌補成員生產經營中遭遇的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

第四十六條本合作社對國家財政直接扶持補助資金和其他社會捐贈,均按接受時的現(xiàn)值記入會計科目,作為本合作社的共有資金(產),按照規(guī)定用途用于本合作社的發(fā)展。解散、破產清算時,由國家財政直接扶持補助形成的財產,不得作為可分配剩余資產分配給成員,處置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接受的社會捐贈,捐贈者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法處置。

第四十七條本合作社獨資或者與外單位聯(lián)合興辦的經濟實體,實行獨立核算。本合作社作為產權單位行使監(jiān)督權,享有收益權和承擔責任。所獲收益按照本合作社分配辦法進行分配。

第四十九條本合作社嚴格按照有關財務會計制度核定生產經營和管理服務過程中的成本費用。費用開支范圍主要包括:

(一)日常辦公費用;

(二)生產經營事業(yè)所發(fā)生的經營性支出;

(三)科研、咨詢、培訓、技術推廣和服務以及質量認證、產地認證、商標注冊和宣傳教育等支出;

(四)理事、監(jiān)事的誤工補助以及經營管理負責人、財務會計人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的工資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用;

(五)成員的文化、福利事業(yè)支出和特別困難成員的補助;

(六)成員和職工的物質獎勵;

(七)其他符合財務制度規(guī)定的支出。

第五十條扣除當年生產經營和管理服務成本,提取公積金、公益金和風險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經成員(代表)大會決議,按成員與本合作社業(yè)務交易量(額)的比例分配。

第五十一條本合作社如有虧損,經成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可用公積金、風險金彌補,不足部分也可以用以后年度盈余彌補或者采取減少資本金總額的辦法彌補。

本合作社的債務由成員按出資比例分擔。

第五十二條監(jiān)事會負責本合作社的日常財務審計監(jiān)督。根據(jù)成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會的決定、監(jiān)事會的要求,本合作社委托_________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審計機構對本合作社財務進行年度審計和專項、換屆審計。

第五十三條本合作社根據(jù)_________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定期向其上報有關財務、會計和統(tǒng)計報表。

第五十四條本合作社登記事項發(fā)生變更,即向________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并在原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依法需要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手續(xù)的,同時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手續(xù)。

第五十五條本合作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成員(代表)大會決定,報登記機關核準后予以解散:

(一)因成員退出,本合作社成員人數(shù)少于五人;

(二)本合作社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屆滿后不再繼續(xù)生產經營;

(三)本合作社分立或者與其他同類農民專業(yè)合作社合并后需要解散;

(四)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作社無法繼續(xù)經營;

(五)本合作社宣告破產;

(六)成員大會決議解散;

(七)依法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或被撤銷。

第五十六條本合作社決定解散時,由成員(代表)大會在解散事由出現(xiàn)之日起十五日內選出_________人組成清算小組,對本合作社的資產和債權、債務進行清理,并制定清償方案報成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農民專業(yè)合作社成員和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如果在規(guī)定期間內合作社成員和債權人均已接到通知,免除清算組的公告義務。本合作社共有資產優(yōu)先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

(一)所欠職員工資報酬及社會保險費用;

(二)所欠稅款;

(三)所欠債務;

(四)歸還成員入資;

(五)按成員(代表)大會決議分配剩余財產。

本合作社接受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形成的財產,在解散、破產清算時,不作為可分配剩余資產分配給成員,處置辦法按法律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十七條本合作社清算完畢后,于_________日內向成員公布清算情況、辦理相關手續(xù)。并向原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并報農業(yè)主管部門備案。

第五十八條本章程由成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成員(代表)在章程上簽字后生效。

第五十九條修改本章程,須經理事會或者半數(shù)以上成員(代表)提出,成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實施。

第六十條本章程內容與法律法規(guī)不一致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

第六十一條本章程由本合作社理事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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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guī)定,______xx公司決定變更公司名稱、變更經營范圍、變更股東、變更股權,特對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正:

1、章程第_______章第_______條原為:公司在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名稱:xx公司?,F(xiàn)修正為:公司在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名稱:xx公司。

2、章程第_______章第_______條原為:經營范圍:化工產品、膠粘制品、塑膠制品的銷售及其它國內商業(yè)、物資供銷業(yè)(除易燃易爆,強腐蝕、劇毒)。經營范圍以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為準。公司應當在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活動。現(xiàn)修正為:經營范圍:化工產品、膠粘制品、塑膠制品、彩晶玻璃的研發(fā)及銷售,國內商業(yè)、物資供銷業(yè),貨物及技術進出口(除易燃易爆,強腐蝕、劇毒)。經營范圍以登記機關核準登記的為準。公司應當在登記的經營范圍內從事活動。

3、章程第_______章第_______條原為:公司股東共______個:

(1)姓名:______住所: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2)姓名:______住所: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3)姓名:______住所: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現(xiàn)修正為:公司股東共______個:

(1)姓名:______住所: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2)姓名:______住所: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4、章程第_______章第_______條原為: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萬。各股東出資額及出資比例如下:

1、股東姓名:

2、身份證號碼:

3、出資方式:

4、出資額(萬元):

5、出資比例:現(xiàn)修正為: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萬。各股東出資額及出資比例如下:

1、股東姓名:

2、身份證號碼:

3、出資方式:

4、出資額(萬元):

5、出資比例:全體股東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xx公司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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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1方、甲2方對于本合同規(guī)定的關于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于本合同規(guī)定的關于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合資企業(yè)的名稱為 ,英文名稱為 (以下稱"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______公司為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guī)以及有關條例、規(guī)定并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______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______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按照各自在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根據(jù)董事會的決定,______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后,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經營目的和業(yè)務范圍

第七條______公司的經營目的是:_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為國內、外用戶提供租賃服務,協(xié)助國內企業(yè)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戶的出口創(chuàng)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______以及其他國家、地區(qū)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______公司的業(yè)務范圍如下:_

1.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戶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yè)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yè)務的介紹、擔保和咨詢。

第三章出資

第九條

1.______公司的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均為 _______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為 _______%,出資金額各為 _______元。

2.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和以現(xiàn)金支付的金額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甲1方:___________% _______元,其中 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___________% _______元,其中 ___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___________% _______元

乙2方:___________% _______元

乙3方:___________% _______元

3.在______公司領到營業(yè)執(zhí)照后 _______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______公司在中國______的帳戶。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為準。

5.在合資期間,______公司不能減少注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后,應由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由______公司據(jù)以發(fā)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內,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______公司發(fā)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為第三者對______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______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時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準,然后到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xù)。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合資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yōu)惠于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部相互轉讓。

第四章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一條合資各方發(fā)揮各自具有的特點和長處,為支持______公司的建立和業(yè)務開展,承擔下述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

(1)負責為建立______公司向中國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報批,領取批準證書和營業(yè)執(zhí)照等有關手續(xù)。

(2)協(xié)助租借辦公用房和購買辦公用品。

(3)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4)提供國內金融和租賃市場信息。

(5)協(xié)助______公司在中國國內成立分支機構。

(6)向______公司推薦優(yōu)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

(7)協(xié)助為______公司中的外籍人員辦理入境簽證、長期居留證、旅行證等手續(xù)。

(8)協(xié)助籌措外匯及人民幣資金。

2.乙方的責任

(1)利用在 及世界各國的營業(yè)網,宣傳______公司的租賃業(yè)務,向______公司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2)介紹和推薦世界各國生產的技術先進、價格合理的租賃物件。

(3)協(xié)助______公司向國外出租設備、以及承租人產品的出口。

(4)提供國際金融市場、租賃業(yè)務的信息以及開展租賃業(yè)務所需的各種合同文本。

(5)協(xié)助對國外用戶進行資信調查。

(6)在______公司所在地或 對公司職員進行業(yè)務培訓。

(7)協(xié)助______公司使用注冊資本在外國購買交通工具、通訊設備及辦公用具。

(8)協(xié)助______公司以優(yōu)惠條件在國外籌措資金。

第五章董事及董事會

第十二條董事的派出

1.______公司的董事共 名,其中甲方派出 名,乙方派出 名。

2.董事的任期為 _______年,可連任。董事的替換或缺員補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該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間為限。

第十三條董事的職責

1.______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提出方案,對于需要審查、批準的議案,行使表決權。

2.董事為非駐勤職務,在______公司不取報酬。但如董事?lián)蝊_____公司的駐勤職務時,將享受與職務相應的工資等遇。

第十四條董事長、副董事長

1.______公司的董事會設董事長一名,副董事長一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出的董事?lián)?,副董事長由乙方派出董事?lián)巍?/p>

2.董事長為______公司的法定代表,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會。

3.副董事長輔佐董事長工作。董事長在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______公司行使職權。

4.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期與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條董事會的召集

1.______公司的董事會由合資各方派遣的全體董事組成,董事分別具有一票表決權。

2.董事會原則上一年一次。一般在______公司的營業(yè)年度終止后×個月內,在______公司總部所在地召開。

3.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經過商議,認為有必要時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議召開會議時,要召開臨時董事會。

4.董事長最遲要在會議召開三周之前,將召開董事會的通知和議案,以書面發(fā)送給各位董事。

5.召開董事會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時,可向其他董事發(fā)出委任書,代替出席和表決,但一個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會議記錄應包括會議議程的要點和結論,經主持人和參加會議的董事簽字后,原本保存在______公司。

第十六條董事會的職責

1.董事會為______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______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時對______公司具有進行領導和監(jiān)督的權利。

2.董事會職責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1)修改______公司章程。

(2)決定延長合資期限、提前終止和解散______公司等事項。

(3)決定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其他有關資本的事項。

(4)任免______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成員以及聘請總會計師等。

(5)決定與其他經濟組織合并、______公司資產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轉讓以及接收其他經濟組織的重要資產等。

(6)國內、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國外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7)批準財務決算、決定______公司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潤分配或虧損處理辦法。

(8)確定經營方針,決定各年度業(yè)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9)決定會計處理規(guī)則和資金籌措方針。

(10)決定______公司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變更。批準有關職工工資、獎金、福利、醫(yī)療、待遇等勞動管理方面的規(guī)定。

(11)決定駐勤董事和高級職員的待遇。

(12)審查、批準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提出的業(yè)務報告。

(13)審查、批準董事提出的議案。

(14)決定______公司有關經營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

(1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3.關于上述(1)-(9)項的決議,應由出席會議的全體董事通過方可作出。關于(10)-(15)項決議,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決定。

第六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總經理、副總經理

1.______公司設總經理一名、副總經理一名。每屆任期為 _______年,可以連任。第一任總經理由乙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經董事會聘任。第一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期滿后,每屆總經理、副總經理由甲、乙方輪流推薦,經董事會決定聘任。

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______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2.______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偨浝淼穆氊熓牵?/p>

(1)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對外代表______公司。

(2)根據(jù)董事會和經營委員會的決定,安排領導______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業(yè)務。

(3)作為經營委員會的主任,召集主持經營委員會會議。

(4)決定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的租賃議案,提供信用議案以及資金籌措。

3.副總經理輔佐總經理對______公司全面業(yè)務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門經理。

4.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參加其他經濟組織對______公司的競爭。

第十八條經營委員會

1.______公司設立經營委員會。經營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其他高級人員組成,委員經董事會任命。經營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

2.經營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委員如不能出席會議時,可委托其他委員代替出席。委員會中的任何一名委員如要求召開會議,可隨時召開臨時經營委員會。

第十九條經營委員會的職責為

1.擬定上報董事會會議討論的議案。

2.批準超過總經理權限的租賃項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準超過總經理權限的資金籌措。

4.國內業(yè)務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5.執(zhí)行董事會會議決定事項。

6.______公司規(guī)則、制度的具體制定。

7.任免部門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

8.根據(jù)______公司勞動管理規(guī)定,具體決定有關職工雇用、解雇、工資、獎金、福利、醫(yī)療等事項。

9.決定職工的培訓計劃。

10.向董事會提出年度財務報告、利潤分配方案以及定期業(yè)務報告。

上述1-4項的決議,應由全體出席會議的委員全部同意通過后方能決定。第5-10項在出席會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員同意的情況下即可決定。

第七章勞動管理

第二十條______公司職員的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護、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yè)勞動管理規(guī)定》及其它實施規(guī)定,經董事會制定草案,由______公司和______公司的工會或個別簽訂勞動合同規(guī)定之。

第二十一條關于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職員的雇用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出差旅費標準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八章稅務、財務、會計、審計

第二十二條______公司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guī)定,繳納稅金。

第二十三條______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定,應根據(jù)中國的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guī)定,結合本公司的情況加以制訂,并報當?shù)刎斦块T、稅務機關備案。

第二十四條______公司按照《合資企業(yè)法》的規(guī)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yè)發(fā)展基金和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會根據(jù)______公司的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______公司以 幣作為記帳本位幣。根據(jù)權責發(fā)生制的原則,采用借貸記帳法記帳。

第二十六條______公司的會計年度,每年從一月一日起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有的記帳憑證、傳票、統(tǒng)計表、帳簿都用中文書寫,重要的記帳憑證、帳簿、統(tǒng)計表,要同時使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七條______公司在中國______開設人民幣及外匯帳戶。也可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內、外其他銀行開立帳戶。

第二十八條______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中國的注冊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報告。

第二十九條合資各方,可以向______公司派遣自己的審計師,檢查會計帳簿,費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條______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書的代理人,可隨時閱覽、檢查______公司的會計帳簿以及其它計算記錄。

第九章利潤分配

第三十一條_______公司提取三項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潤,如董事會決定分配,則應按公司各方出資比例,按會計年度進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在前年度的虧損未被全部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沒有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乙方分得的凈利潤,在按照中國的稅法規(guī)定的納稅后,可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四條每營業(yè)年度的最初四個月內,總經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向董事會提出,接受審查。

第十章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條______公司的期限為:___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公司的營業(yè)執(zhí)照簽發(fā)之日起 _______年。

如任何一方提議延長,并得到董事會通過之后,可以在合資期滿 _______年之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出申請。

第三十六條______公司如發(fā)生下列事態(tài)之一,經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準后,可宣布解散:

1.______公司合資期限屆滿。

2.______公司發(fā)生重大虧損,失去了繼續(xù)經營的能力。

3.______公司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______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致使______公司無法繼續(xù)經營。

4.由于戰(zhàn)爭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______公司蒙受重大損失,難以維持經營。

5.公司不能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fā)展可能。

第三十七條

1.______公司在合資期滿或按照上條規(guī)定中途解散時,董事會要將清算的程序、原則以及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等向企業(yè)主管部門提出,接受審查和對清算的監(jiān)督。

2.清算委員會的人選,一般從______公司的董事中選出。董事不能作為清算委員會委員或不適合擔任委員時,______公司可以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或律師作為委員。

清算費用以及清算委員會委員的報酬,從______公司的財產中優(yōu)先支付。

3.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__________________就______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調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及計算根據(jù)之后,決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經董事會決議后,由清算委員會實施。清算期間內,清算委員會可以代表______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三十八條

1.______公司在合資期限終了或解散時,以其總資產對債務負擔責任。

2.資產進行轉讓或處理時,外匯資產要取得等價外匯以清算外匯債務。

3.不能轉讓或處理的資產剩余時, 方要以合適的平價額。將剩余資產全部接收,清算債務。

4.償還債務之后的剩余資產,超過注冊資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guī)定納稅后,根據(jù)合資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分配給乙方的剩余財產中的外匯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guī)定納稅后,可以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九條______公司清算工作結束后,清算委員會要向董事會提出清算報告,得到董事會批準后,向對外經濟貿易部報告,同時,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銷登記和繳銷營業(yè)執(zhí)照的手續(xù),并對外公告。

第四十條因合資期限期滿,解散或其它理由而本合同終止時,合資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資的任何公司繼續(xù)使用本______公司的名稱。

第四十一條______公司解散后,各種文件資料、帳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1方以外的合資各方全體分別保存。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規(guī)定,如數(shù)按期繳付出資額時,則從第十五天起算,每逾期一個月,違約方應向守約方繳付相當其出資額 _______%的罰金。逾期三個月,則除繳付累計應出資額 _______%的罰金外,其他合資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3款規(guī)定,終止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因合資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十三條

1.對本合同或______公司的章程進行解釋或履行時,如發(fā)生糾紛,其糾紛的當事者要以不使______公司的利益受損為前提,進行友好協(xié)商,謀求問題的解決。

2.協(xié)商不能解決時,可以提請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國進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被告者如是乙方,則由 國 仲裁協(xié)會進行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是最終決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______承擔。

3.在解決糾紛期間,除去糾紛的事項以外,合資各方要繼續(xù)遵守履行本合同及______公司的章程所規(guī)定的其它事項。

4.仲裁時使用語言為英語。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二章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書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條

1.本合同在簽字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2.合同條款的修正、變更、補充,由合資各方協(xié)商,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經批準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規(guī)定的事項,根據(jù)《合資企業(yè)法》及有關法律,由合資各方協(xié)商決定。

第四十七條向合資各方發(fā)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條所記載的各方的法定地址為準。

第四十八條本合同于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由合資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 簽字。

中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外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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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單位的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guī)及民發(fā)(1999)129號《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名稱管理暫行規(guī)定》的規(guī)定,不得違背社會道德風尚。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的名稱應當與其業(yè)務范圍、活動地域相一致,準確反映其特征。地方性的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應冠以本行政區(qū)域名稱。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的名稱,不得使用已由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明令撤銷或取締的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的名稱。)

第二條本單位的性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必須載明:全體合伙人自愿出資舉辦、從事的行(事)或業(yè)務領域、非營利性社會組織。)

第三條本單位的宗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必須載明:遵守憲法、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單位設立的目的。)

第四條本單位接受業(yè)務主管單位_________________、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管理機關_________的業(yè)務指導和監(jiān)督管理(必須載明具體的業(yè)務主管單位和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管理機關)。

第五條本單位的住所_________________,應載明住所的詳細地址,如:_______市_______縣_______街_______巷_______號。

第二章業(yè)務范圍

第六條本單位的業(yè)務范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必須具體明確,如果民辦非企業(yè)單位業(yè)務范圍中有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必須報經審批并領取執(zhí)業(yè)許可證的,則必須載明:本單位已經_________(具體的業(yè)務主管單位)批準,并領取了_________許可證,業(yè)務范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

第三章事務執(zhí)行

第七條各合伙人對執(zhí)行本單位的事務享有同等的權利,本單位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一)處置本單位的財產;

(二)制訂和修改本單位章程;

(三)改變本單位的名稱;

(四)入伙和退伙;

(五)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辦理變更、注銷登記手續(xù);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擔任本單位的管理人員、工作人員;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有關重要事項)

第八條經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1名(或者數(shù)名)合伙人作為合伙負責人執(zhí)行本單位事務,對外代表本單位。

合伙負責人違反章程規(guī)定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zhí)行本單位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九條合伙負責人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全體合伙人會議;

(二)代表本單位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三)開展本單位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四)決定本單位管理人員、工作人員的聘用和辭退;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單位事務由合伙負責人執(zhí)行的,其他合伙人不再執(zhí)行,但有監(jiān)督合伙負責人,檢查其執(zhí)行事務的情況。

第十一條合伙負責人應當依照約定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zhí)行情況、本單位的業(yè)務活動開展情況和財務狀況,其執(zhí)行本單位事務所產生的虧損和民事責任,由全體合伙人承擔。

第十二條合伙人為了解本單位的業(yè)務活動開展情況和財務狀況,有權向合伙負責人要求查閱相關材料。全體合伙人就本單位有關事項作出決定,實行一人一票的表決方法。

第四章入伙、退伙

第十三條新合伙人入伙時,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并簽署同意本單位章程的意見。

第十四條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

第十五條合伙人在不給本單位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必須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六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末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本單位造成重大損失;

(三)執(zhí)行本單位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四)全體合伙人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七條退伙人對其退伙前已發(fā)生的本單位債務,與其他合伙入承擔連帶責任。

第五章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十八條本單位經費來源

(一)合伙人的出資;

(二)政府資助;

(三)在核準的業(yè)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九條本單位經費必須用于本單位章程規(guī)定的業(yè)務范圍和事業(yè)的發(fā)展,盈余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條本單位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十一條本單位的資產管理必須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財務管理制度。

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二十二條對本單位章程的修改,須經全體合伙人決議通過。

第二十三條本單位修改的章程,須在全體合伙人決議通過后15日內,經業(yè)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并報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后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序及終止后資產處理

第二十四條本單位完成宗旨任務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全體合伙人決議通過,并報業(yè)務主管審查同意。

第二十五條本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散和清算

(一)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二)章程規(guī)定的宗旨任務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三)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被依法責令關閉;

(四)全體合伙人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二十六條本單位終止前,須在業(yè)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合伙人的債務,由合伙人按照出資比例或者全體合伙人的約定,以各自的財產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七條本單位經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xù)后即為終止。

第二十八條本單位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業(yè)務主管單位和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管理機關的監(jiān)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全體合伙入決議通過。

第三十條本章程自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有關章程變更申請書范文如何寫九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有關法規(guī)規(guī)定,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各發(fā)起人友好協(xié)商,一致決定共同發(fā)起設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設公司”),簽訂如下協(xié)議,作為協(xié)議各方發(fā)起行為的規(guī)范,以資共同遵守:

發(fā)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聯(lián)系電話:

發(fā)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聯(lián)系電話:

第一章?公司宗旨與經營范圍

第一條?本公司的中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第二條?本公司的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本公司的組織形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本公司的經營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本公司的經營范圍: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事項在工商登記時如有變更,以工商登記為準。

第二章?注冊資本

第六條?新設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協(xié)議各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出資。其中發(fā)起人___________出資額為___________元整,以___________出資,占注冊資本的____%;發(fā)起人___________出資額為___________元整,以___________出資,占注冊資本的____%;

第七條?協(xié)議各方須按期足額繳納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登記后,應當在_____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賬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在公司臨時賬戶開設后_____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戶。股東以實物出資的,須提供評估證明文件,并依法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xù)。協(xié)議各方均承諾《發(fā)起人協(xié)議(有限責任公司設立)》項下的資產權屬清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抵押、擔保或第三者權益,辦理產權過戶不存在法律障礙。

第八條?協(xié)議各方一致同意由_____方具體負責辦理設立公司的有關手續(xù)及辦理相關行政許可,并負責新設公司設立過程中的其他具體事務。

第九條?辦理設立公司的相關費用由新設公司承擔。若新設公司不能設立時,由協(xié)議各方按出資比例分別承擔。

第三章?發(fā)起人的權利、義務與責任

第十條?協(xié)議各方的權利:

(一)協(xié)議各方按投入新設公司的出資額占新設公司實繳資本額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資產權益。

(二)協(xié)議各方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新設公司新增資本時,協(xié)議各方可以優(yōu)先認繳出資。

(三)協(xié)議各方可依法轉讓其在新設公司的出資。

(四)如新設公司不能設立時,在承擔發(fā)起人義務和責任的前提下,協(xié)議各方有權收回所認繳的出資。

(五)協(xié)議各方有權對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出資義務的出資人和故意或過失損壞新設公司利益的出資人提起訴訟,要求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所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協(xié)議各方義務

(一)協(xié)議各方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二)協(xié)議各方以其出資額為限對新設公司承擔責任。協(xié)議各方在新設公司登記后,不得抽回出資。

(三)新設公司發(fā)給協(xié)議各方的出資證明書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僅作為公司內部分紅的依據(jù)。

(四)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承擔的其他義務。

第十二條?協(xié)議各方責任

(一)在新設公司續(xù)存期間,協(xié)議各方不得與其它企業(yè)、公司或其他組織機構、個人進行相關合作,不得從事與新設公司構成同業(yè)競爭的其他業(yè)務。

(二)協(xié)議各方如違反本協(xié)議,不按規(guī)定繳納出資,應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出資人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按其應出資額的______%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出資人支付違約金。協(xié)議各方不按規(guī)定繳納出資導致公司不能成立的,按其應出資額的______%向其他出資人支付違約金。

(三)協(xié)議各方向新設公司提交的文件、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六章?新設公司未能設立情形

第十七條?新設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予設立:

(一)新設公司未獲得工商管理部門的批準;

(二)協(xié)議各方一致決議不設立公司;

(三)出資人違反出資義務,導致公司不能設立的;

(四)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不能設立的。

第十八條?新設公司不能設立時,出資人已經出資的,應予以返還。對公司不能設立負有責任的出資人,必須承擔完相應法律責任的,才能獲得返還的出資。

第七章?保密責任

第十九條?協(xié)議各方在合作過程中應嚴格保守對方的商業(yè)秘密。本處所指商業(yè)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乙雙方在合作中所涉及的、提供的、簽署的全部資料、信息,在合作過程中所產生的任何新信息、新文件以及其他具有保密性的信息,無論是書面的、口頭的、圖形的、電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協(xié)議各方承諾不得因自身原因泄露對方商業(yè)秘密而使對方商業(yè)信譽受到損害,并確保不會將該信息用于執(zhí)行或履行其在本協(xié)議中的權利或義務之外的其他目的。

第二十條?本保密條款的效力不因本協(xié)議的終止而終止。

第八章?本協(xié)議的解除

第二十一條?只有當發(fā)生下列情形時,本協(xié)議方可解除:

(一)發(fā)生不可抗力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自然情況,不包括政策法規(guī)環(huán)境的變化、社會動_____的發(fā)生、_____等社會情況;

(二)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協(xié)議各方均可在事件發(fā)生后的_____天內書面通知對方解除本協(xié)議,并各自負擔此前有關本協(xié)議項下的支出。

(三)協(xié)議各方協(xié)商一致同意解除本協(xié)議,并已就協(xié)議解除后的善后事宜作出妥當安排。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本協(xié)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xié)議的有關條款及其保證與承諾,均構成該方的違約行為,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十章?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三條?履行本協(xié)議過程中,協(xié)議各方如發(fā)生爭議,可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章?協(xié)議的生效

第二十四條?本協(xié)議一式份,協(xié)議各方各執(zhí)一份,自協(xié)議各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五條?本協(xié)議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協(xié)議各方在___________簽署。

第十二章?其他

第二十六條?新設公司的具體管理體制由新設公司章程另行予以規(guī)定,協(xié)議各方同意按照公司章程規(guī)定履行各自的權利義務。

第二十七條?本協(xié)議要求協(xié)議各方發(fā)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訊,應用中文書寫,并用專人遞送、信函或傳真發(fā)至其他方在本協(xié)議首部所列地址,協(xié)議各方地址如有改變,應提前____天書面通知其他方,否則仍以變更前的地址為有效的送達地址,一方按照本條款確定的地址進行送達的,視為有效的送達。

第二十八條?若根據(jù)任何法律法規(guī),本協(xié)議的任何條款或其他規(guī)定無效、不合法或不可執(zhí)行,則只要本協(xié)議籌劃交易的經濟或法律實質未受到對任何一方任何形式的嚴重不利影響,本協(xié)議的所有其他條款和規(guī)定仍應保持其全部效力。

第二十九條?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協(xié)議各方應遵循誠實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則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以積極的作為推進新設公司的設立工作。

(以下為《發(fā)起人設立公司協(xié)議書》簽署頁,無正文)

發(fā)起人(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發(fā)起人(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托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注:雙方若有特殊協(xié)商可以根據(jù)具體情況進行條款的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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