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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物業(yè)糾紛申請書(通用12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11-18 09:44:11 頁碼:11
最新物業(yè)糾紛申請書(通用12篇)
2023-11-18 09:44:11    小編:ZTFB

總結是成為更好的自己的必經之路。寫總結時,要注意結構的清晰,邏輯的嚴密,表達的準確。以下是我們精心挑選的一些優(yōu)秀總結范文,以供參考。

物業(yè)糾紛申請書篇一

文縣勞動局:

投訴人:陳黑兒,漢族49歲,系武都縣郭河鄉(xiāng)人,電話:

15097193318。

被投訴人:何得,系武都縣縣城人,電話:13519398999。

楊小全,系武都縣漢王鄉(xiāng)楊家壩人,電話:13993955588。

成新位,系武都縣郭河鄉(xiāng)人,電話:13739394887。投訴請求:

1、由被投訴人何得、楊小全、成新位,支付投訴人陳黑兒所欠工資和其他費用、材料共計94890元。

2、由被投訴人承擔本案訴訟誤工費5000元,

事實與理由:

家庭不時的還要支付他們的費用,請求他們原諒理解,等待,可我束手無策,今天只有伸出可憐的雙手請求勞動部門給予我援助,將所有款項催回,一表謝意!

2013年3月7日。

物業(yè)糾紛申請書篇二

地址:唐山市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電話:xxxxxxx。

申請要求。

1、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七個月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4、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三個半月的工資;。

5、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保險并辦理相關手續(xù);。

6、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的醫(yī)療費用。

事實和理由。

xx年9月,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工作,任外聘工長職務,月工資3950元。xxxx年9月18日,申請人患腦出血住院治療;xxxx年10月18日,申請人出院回家繼續(xù)治療?,F因申請人患病較重,被申請人單方面解除了與申請人的勞動合同。在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被申請人從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正式勞動合同,也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項社會保險,因此應承擔各項責任。

第一,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三年有余,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之規(guī)定,被申請人應支付給申請人三個半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同時,被申請人違反《勞動合同法》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規(guī)定,應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之規(guī)定向申請人支付賠償金。綜上,共計七個月。

第二,申請人因患病較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被申請人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六條之規(guī)定,被申請人應支付給申請人九個月的工資作為醫(yī)療補助(以最后勞動能力鑒定為準)。

第三,《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但被申請人超過一年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之規(guī)定,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并應以書面形式確立。但被申請人至今未與申請人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二款之規(guī)定,被申請人應向申請支付雙倍工資。

第四,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之規(guī)定,勞動者患病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企業(yè)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規(guī)定》第三條規(guī)定,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醫(yī)療期為三個月。因申請人xxxx年9月18日住院治療,所以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系在xxxx年12月18日之后才能解除,但被申請人只支付了xxxx年9月份之前的工資,應將剩余工資支付給申請人。同時,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guī)定,被申請人應履行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的義務,故應按該條之規(guī)定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綜上,共計三個半月。

第五,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用不單位應為每位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但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任何的社會保險,所以應為申請人補交。

第六,《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zhèn)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等規(guī)定,城鎮(zhèn)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yī)療保險。但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醫(yī)療保險,這導致申請人無法享受相關的醫(yī)保待遇。鑒于被申請人存在重大過錯,其承擔這部分費用應。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嚴重侵犯了申請的合法權益,理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請貴委員會依法裁決,支持申請人的訴請,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唐山市xx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物業(yè)糾紛申請書篇三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zz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

1、裁決被申請人立即向申請人支付設計費萬元。

2、裁決被申請人按每日發(fā)生的違約金為欠款總額的千分之二向申請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暫計至為元,違約金總額從逾期付款之日計至實際付款日。

3、裁決被申請人承擔全部仲裁費用。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于年月日簽訂了《建設工程設計合同(一)》(下稱“原合同”,見證據2),約定:_________________被申請人委托申請人承擔安置用房項目的工程設計。原合同對設計內容、收費標準、雙方權利義務做出了規(guī)定,并規(guī)定了違約責任及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即原合同第7.2款:_________________“每逾期一天,應承擔支付金額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原合同第8.7款還約定: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發(fā)生爭議,雙方當事人同意由zz仲裁委員會仲裁。

原合同簽訂后,申請人依約履行了設計義務并將工程方案及工程施工圖交付予被申請人,工程方案及工程施工圖亦經相關主管部門及審查所審查合格。(見證據3)

1、設計取費:_________________新增用地建筑面積平方米套用原合同收費標準,需增補設計費萬元;本次設計需對原一期設計作重大調整,調整的工作量占原設計工作量的%,需增補設計費萬元;補充協(xié)議修改及新增部分的總設計費合計萬元;原合同仍按原約定履行。(見補充協(xié)議第一條)

2、付款進度:_________________補充協(xié)議簽訂后7日內,支付該協(xié)議總設計費的10%即萬元作為定金;本次修改及新增部分(部分)的方案批復后7日內,支付總設計費的20%即萬元;本次修改及新增部分的施工圖提交后7日內,支付總設計費的65%即萬元;本次修改及新增部分的工程竣工驗收后7日內,支付總設計費的5%即萬元。(見補充協(xié)議第三條)

3、補充協(xié)議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參照設計合同執(zhí)行。(見補充協(xié)議第四條)

補充協(xié)議簽訂前,申請人即已根據被申請人的要求進行補充協(xié)議所規(guī)定的改擴建設計工作,包括:_________________改擴建工程的設計方案已完成、交付被申請人并已經主管部門批復通過(見證據4),開始了施工圖設計。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補充協(xié)議的簽訂,是對被申請人的委托設計內容、申請人已完成和應完成的改擴建設計工作、設計收費以及雙方相關權利義務進行的書面補充和確認。補充協(xié)議簽訂后,申請人依約完成了補充協(xié)議規(guī)定的施工圖并交付予被申請人,該工程施工圖亦經zz市建設工程施工圖審查所審查合格。(見證據6、證據8)

依據補充協(xié)議第三條,就申請人已完成的全部設計工作,被申請人應向申請人支付設計費累計萬元,為此,申請人于20xx年月日開具了兩張總額為萬元的設計費發(fā)票(見證據9)提交被申請人以催討欠款。

迄今為止,雖經申請人多次催討,但被申請人并未依約支付全部到期應付的設計費及其相關逾期付款違約金(見證據10)。

綜上,被申請人拒不履行補充協(xié)議規(guī)定的付款義務,其行為已嚴重違約、損害了申請人的利益,應繼續(xù)履行補充協(xié)議規(guī)定的付款義務并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基于以上事實和理由,申請人依法請求仲裁庭保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裁如所請。

此致

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物業(yè)糾紛申請書篇四

申請人: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qū)_____________大街__________號。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房地產開發(fā)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案由:

購銷合同糾紛。

仲裁要求:

一、立即支付貨款_______________元。

二、賠償損失費_______________元。

事實與理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上述情況,根據原合同中約定的仲裁條款,特申請__________仲裁機構予以仲裁。

此致

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物業(yè)糾紛申請書篇五

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仲裁要求:

一、立即支付貨款_________元。

二、賠償損失費_________元。

事實與理由: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申請人_______省_______市房地產開發(fā)公司與我廠在_______市簽訂銷合同一份,采購我廠生產的鋼窗_________副。合同對鋼窗的質料、規(guī)格、數量和單價都作了明確約定,交貨日期為_______年_____月份。我廠按期向被申請人交付了鋼窗并經過合格驗收,但對方卻遲遲不支付貨款,后又稱有部分鋼窗不符合市場變化的影響,公司資金緊張,一時難于支付貨款。由于_______房地產開發(fā)公司違約拒不支付貨款,我廠幾次到_______省_______市往返交涉,給我廠造成了很大的經濟損失。

由于上述情況,根據原合同中約定的仲裁條款,特申請_______仲裁機構予以仲裁。

此致

_______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_______市鋼窗廠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

1、本仲裁申請書副本___份

2、證據目錄和主要證據復印件_____份

物業(yè)糾紛申請書篇六

優(yōu)秀精選范文:

申訴人:xx,女,出生xx年xx月,現住xxxx號,身份證號碼:xx聯系電話:xxxx委托代理人(特別代理):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證號碼:xxx,聯系電話:xxxx。

被申訴人:xxx住所地:xxxx聯系電話:xxxx法定代表人:xx,系公司xxx。

仲裁請求:

1.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支付拖欠的基本工資1800*125%=2250元。

2.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支付經濟補償金0.5*3000=1500元。

3.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支付拖欠的加班工資2896{300021.75*(103天7)*2}+1931(300021.75*7*2)=4827元。

4.請求裁決被申訴人支付未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3000+3000+1200=7200元。

5.請求責令被申訴人為申訴人補繳20xx年7月1日-20xx年10月xx日期間的社會保險費用。

事實與理由。

我叫xx,我是20xx年7月1進入被申訴人xx公司(以下簡稱新興公司)工作的,20xx年10月xx日提出辭職,期間的工作情況大致如下:1、新興公司沒有依法與我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也沒有按照法律規(guī)定為我購買任何社會保險。2、雙方只是口頭約定工資3000元/月,實行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7.5小時的工作制度(法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時),而新興公司實行該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又沒有通過勞動行政部門的審批。3、20xx年8月1日-20xx年10月12日,被申訴人不僅沒有及時支付基本工資,還在約定的工作日外安排我加班7天,也沒有給我支付任何加班工資。

綜上所述,被申訴人相應的違法行為已經嚴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權益,今特依據相關勞動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向貴院提起訴訟,懇請貴院能為我主持公道,謝謝!

此致

長沙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優(yōu)秀精選范文:

申訴人:××,男,漢族,××年××月××日出生,

身份證號:××××××××。

住址:××××××。

通訊方式:××××××。

代理人:××,××律師事務所律師。

電話:××××××。

被訴人:××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

通訊方式:××××××。

被訴人:××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

電話:××××××。

1、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9級工傷傷殘補償金合計人民幣52362元。

2、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將來必然會發(fā)生的后續(xù)治療費7000元(司法鑒定書確認)。

3、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在醫(y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2520元。

3、請求裁決被訴人補交申訴人于××年2月26日開始參保至今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本醫(y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yè)保險)。

4、請求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11月的工資賠償共計2元的賠償。

5、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給申訴人經濟補償5000元(解除勞動合同時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予以補充)。

6、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年2月致××年11月的加班工資24000元。

事實與理由:

××年2月××應聘到××建設勞務有限公司,職位為電焊工,月基本工資為××元,公司承諾一個月后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后公司以種種借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為其購買職工基本社保。××年3月××被××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工地上工作,××年11月14日在工作過程中從高約4米處跌落致左足受傷,送××骨科醫(yī)院被確診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年6月8日被××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勞鑒字[××]××號)評定為工傷傷殘9級?!痢聊?月3日經××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確認“被鑒定人××后續(xù)醫(yī)療費用還需人民幣7000元”。根據以下法律法規(guī)被訴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三十五條和《××省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工傷保險條例》的實施意見》的規(guī)定被訴人應當支付給申訴人52362元的工傷傷殘補助金(其中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一次性醫(y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16個月)。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guī)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定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向勞動者支付本人工資標準2倍的工資,申訴人依法應當獲得22000元的賠償(即11月的工資賠償)。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申訴人應當獲得兩個半的工資補償共計5000元。

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訴人的主張。

此致

××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物業(yè)糾紛申請書篇七

申請人:王某海,男,xxxx年10月10日出生,漢族,農民。被申請人:原xx農具社。

1.責令農具社退還其占用的原屬于申請人的宅基地一處。

2.依法確認申請人對該處宅基有合法使用權。

申請理由:。

xxxx年5月3日,xx某隊東頭生產隊與原xx農具社簽定一份協(xié)議,該協(xié)議將本屬于申請人父親王某江的住宅一處劃給農具社使用,該協(xié)議載明了住宅當時的四至范圍:南至農具社,東至壩梗,北至某路,西至于東方住宅。

xxxx年3月7日農具社又與申請人父親簽定了一份協(xié)議:。

按照該協(xié)議約定:農具社應當給王某江劃分同等面積住宅一處,并提供王某江新建住宅所需要的材料,并負責建房。同時還承諾為王某海解決商品糧問題,如口糧問題不解決好王某江有權不搬家。

但農具社占用申請人住宅之后,卻遲遲不能為申請人解決商品糧問題,也沒有為王某江建房屋,因此申請人一家人始終沒有從這處住宅搬走,農具社將申請人家人所住老房屋拆除之后,申請人一家只好在老宅靠近某路的邊上臨時搭建房屋居住,也就是現在申請人一家現居住的位置。其他某部分原屬于申請人的住宅被農具社占用至今。

農具社從停業(yè)經營到現在已經有二十多年的時間,由于農具社占用申請人住宅之后沒有按照協(xié)議兌現承諾,在此期間,申請人一家多次要求農具社返還被其占有的住宅。申請人與原農具社人員為此多次發(fā)生沖突,xxxx年申請人和農具社的張和就土地問題發(fā)生爭執(zhí),申請人家屬還被其打成輕傷。

《安徽省土地權屬爭議處理條例》(xxxx年2月26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某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對土地爭議有明確規(guī)定,其中:。

第八條農村集體土地,按照一九六二年九月二十七日《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以下簡稱《六十條》)實施時劃定的范圍確定所有權:。

(一)行政區(qū)界變動;。

(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鄉(xiāng)(鎮(zhèn))、村、村民小組、場合并、分立;。

(三)因開發(fā)土地、農田基本建設調整土地;。

(四)因其他原因重新劃界。

第十條鄉(xiāng)(鎮(zhèn))村辦企業(yè)、事業(yè)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按下列規(guī)定確定權屬:。

根據上述規(guī)定,由于農具社占用申請人住宅和房屋之后沒有按照承諾對申請人進行補償,屬于無償占有使用。并且農具社現在倒閉停止經營已經有二十多年了,該處住宅上所建造的房屋早已破爛不堪,原農具社事實上已經不存在了,該土地某期閑置。因此,將該處本來就屬于申請人宅基歸還給申請人,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但是,由于原農具社個別人員的干涉,致使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無法行使。xxxx年4月份原農具社主任李明伙同張和、李起在土地權屬沒有確定之前,就擅自委拍賣公司將該處住宅于xxxx年5月10日拍賣,并以5萬元的價格拍賣給xx街上的孟四。企圖將占有土地合法化,但上述人員在土地權屬尚未確認的情況下擅自改變土地利用現狀,是明顯違法的。別說該土地權屬尚未確定,退一步說,就是取得了使用權,那么作為農村的集體土地,其使用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guī)定,也是禁止轉讓的。

綜上所述,農具社無償占有申請人宅基,且未辦理任何審批手續(xù),在其倒閉之后,土地閑置某達二十多年,依據現有法律的規(guī)定,該處宅基地理所當然的應當歸還給申請人,請求政府依法支持申請人的正當請求。

此致

xx鎮(zhèn)人民政府。

申請人:王某海。

xxxx年5月22日。

物業(yè)糾紛申請書篇八

申請人:xxx,男,xxxx年10月10日出生,漢族,農民。被申請人:原xx農具社。

1、責令農具社退還其占用的原屬于申請人的宅基地一處。

2、依法確認申請人對該處宅基有合法使用權。

申請理由:

xxxx年5月3日,xx某隊東頭生產隊與原xx農具社簽定一份協(xié)議,該協(xié)議將本屬于申請人父親王某江的住宅一處劃給農具社使用,該協(xié)議載明了住宅當時的四至范圍:南至農具社,東至壩梗,北至某路,西至于東方住宅。

xxxx年3月7日農具社又與申請人父親簽定了一份協(xié)議:

按照該協(xié)議約定:農具社應當給王某江劃分同等面積住宅一處,并提供王某江新建住宅所需要的材料,并負責建房。同時還承諾為王某海解決商品糧問題,如口糧問題不解決好王某江有權不搬家。

但農具社占用申請人住宅之后,卻遲遲不能為申請人解決商品糧問題,也沒有為王某江建房屋,因此申請人一家人始終沒有從這處住宅搬走,農具社將申請人家人所住老房屋拆除之后,申請人一家只好在老宅靠近某路的邊上臨時搭建房屋居住,也就是現在申請人一家現居住的位置。其他某部分原屬于申請人的住宅被農具社占用至今。

農具社從停業(yè)經營到現在已經有二十多年的時間,由于農具社占用申請人住宅之后沒有按照協(xié)議兌現承諾,在此期間,申請人一家多次要求農具社返還被其占有的住宅。申請人與原農具社人員為此多次發(fā)生沖突,xxxx年申請人和農具社的張和就土地問題發(fā)生爭執(zhí),申請人家屬還被其打成輕傷。

《安徽省土地權屬爭議處理條例》(xxxx年2月26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某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對土地爭議有明確規(guī)定,其中:

第八條農村集體土地,按照一九六二年九月二十七日《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以下簡稱《六十條》)實施時劃定的范圍確定所有權:

(一)行政區(qū)界變動;

(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鄉(xiāng)(鎮(zhèn))、村、村民小組、場合并、分立;

(三)因開發(fā)土地、農田基本建設調整土地;

(四)因其他原因重新劃界。

第十條鄉(xiāng)(鎮(zhèn))村辦企業(yè)、事業(yè)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按下列規(guī)定確定權屬:

根據上述規(guī)定,由于農具社占用申請人住宅和房屋之后沒有按照承諾對申請人進行補償,屬于無償占有使用。并且農具社現在倒閉停止經營已經有二十多年了,該處住宅上所建造的房屋早已破爛不堪,原農具社事實上已經不存在了,該土地某期閑置。因此,將該處本來就屬于申請人宅基歸還給申請人,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但是,由于原農具社個別人員的干涉,致使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無法行使。xxxx年4月份原農具社主任李明伙同張和、李起在土地權屬沒有確定之前,就擅自委拍賣公司將該處住宅于xxxx年5月10日拍賣,并以5萬元的價格拍賣給xx街上的孟四。企圖將占有土地合法化,但上述人員在土地權屬尚未確認的情況下擅自改變土地利用現狀,是明顯違法的。別說該土地權屬尚未確定,退一步說,就是取得了使用權,那么作為農村的集體土地,其使用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guī)定,也是禁止轉讓的。

綜上所述,農具社無償占有申請人宅基,且未辦理任何審批手續(xù),在其倒閉之后,土地閑置某達二十多年,依據現有法律的規(guī)定,該處宅基地理所當然的應當歸還給申請人,請求政府依法支持申請人的正當請求。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xx。

xxxx年5月22日。

物業(yè)糾紛申請書篇九

申請書。

不知道的朋友,下面請參考公文站小編給大家整理收集的糾紛處理申請書相關范文,供大家閱讀參考。

申請人:王(x),男,x年12月18日出生,漢族,農民,xx縣人,現住xx縣x鎮(zhèn)xx村二組(原稱四組),電話:。

被申請人:王,男,現年50歲,漢族,農民,xx縣人,現住xx縣x鎮(zhèn)xx村二組,電話:。

申請內容:依法撤銷x年1月1日曾都區(qū)林業(yè)局x鎮(zhèn)林木林地責任承包領導小組下發(fā)給王林證編號為:。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是x鎮(zhèn)xx村四組的老居民(后村級合并稱為二組),x年著農村改革開發(fā),原公社集體大隊(后稱xx村)為我辦理了林權證,編號為:林證號,四至界線為:東:山崗;南:洼小田角直上;西:山腳邊;南:大栗樹脊埂,為自留山,此后該片山場及林木一直由我看管和所有。一九九八年政府組織村、組農民換證期間,王串通組會計:王家勇將我的林證號林權證辦理在被申請人王xx名下(即為重復辦證)。因x年我患有風濕病在厲山鎮(zhèn)李“風濕病??啤遍T診處住院治療,王乘機串通組長及會計所為。x年春季住院回家后發(fā)現我的自留山的林權證已辦理到王xx名下,我找到王問清情況,他說:我們到換山場,(即我的房子旁邊是王山場,王房子旁是我的自留山場)。事實上,x年1月1日林權證辦下來后,王不同意互換山場,又口稱:“我有林權證,你那片自留山屬于我的了,我是合法的,你要你的自留山去找政府?!笔潞笪叶啻闻c王為山場林權發(fā)生糾紛打架,被申請人屬于侵權行為。x年至今我無數次找村委會及鎮(zhèn)林業(yè)部門處理,鎮(zhèn)政府、林業(yè)站、司法所及村委會組織了四次調解工作,四次調解均未能達成一致意見。

x年1月1日曾都區(qū)x鎮(zhèn)林木林地責任承包領導小組下發(fā)給王所爭的山場,證號為:,已產生了法律意義的確權,而1981年12月7日原xx縣人民政府下發(fā)給我的:林證號林權證仍然產生法律意義上的確權(兩個林權證為一個山場),依據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在先的林權證沒有依法撤銷,在后的林權證不能生效。對此,應依法予以撤銷王x年1月1日原曾都區(qū)x鎮(zhèn)人民政府下發(fā)的no:號林權證。依法保護我的合法權益。

原曾都區(qū)下發(fā)的林權證,現xx縣林業(yè)局無權撤銷,對此,請求州市林業(yè)局行政機關依法撤銷王no:號林權證,確認我的林證號合法有效。

此致

申請人:王(x)。

x年11月12日。

申請人:王某海,男,x年10月10日出生,漢族,農民。被申請人:原農具社。

1.責令農具社退還其占用的原屬于申請人的宅基地一處。

2.依法確認申請人對該處宅基有合法使用權。

申請理由:。

x年5月3日,某隊東頭生產隊與原農具社簽定一份協(xié)議,該協(xié)議將本屬于申請人父親王某江的住宅一處劃給農具社使用,該協(xié)議載明了住宅當時的四至范圍:南至農具社,東至壩梗,北至某路,西至于東方住宅。

x年3月7日農具社又與申請人父親簽定了一份協(xié)議:。

按照該協(xié)議約定:農具社應當給王某江劃分同等面積住宅一處,并提供王某江新建住宅所需要的材料,并負責建房。同時還承諾為王某海解決商品糧問題,如口糧問題不解決好王某江有權不搬家。

但農具社占用申請人住宅之后,卻遲遲不能為申請人解決商品糧問題,也沒有為王某江建房屋,因此申請人一家人始終沒有從這處住宅搬走,農具社將申請人家人所住老房屋拆除之后,申請人一家只好在老宅靠近某路的邊上臨時搭建房屋居住,也就是現在申請人一家現居住的位置。其他某部分原屬于申請人的住宅被農具社占用至今。

農具社從停業(yè)經營到現在已經有二十多年的時間,由于農具社占用申請人住宅之后沒有按照協(xié)議兌現承諾,在此期間,申請人一家多次要求農具社返還被其占有的住宅。申請人與原農具社人員為此多次發(fā)生沖突,x年申請人和農具社的張和就土地問題發(fā)生爭執(zhí),申請人家屬還被其打成輕傷。

《安徽省土地權屬爭議處理條例》(x年2月26日安徽省第八屆人民代表某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對土地爭議有明確規(guī)定,其中:。

第八條農村集體土地,按照一九六二年九月二十七日《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修正草案》(以下簡稱《六十條》)實施時劃定的范圍確定所有權:。

(一)行政區(qū)界變動;。

(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鄉(xiāng)(鎮(zhèn))、村、村民小組、場合并、分立;。

(三)因開發(fā)土地、農田基本建設調整土地;。

(四)因其他原因重新劃界。

第十條鄉(xiāng)(鎮(zhèn))村辦企業(yè)、事業(yè)使用集體所有的土地,按下列規(guī)定確定權屬:。

根據上述規(guī)定,由于農具社占用申請人住宅和房屋之后沒有按照承諾對申請人進行補償,屬于無償占有使用。并且農具社現在倒閉停止經營已經有二十多年了,該處住宅上所建造的房屋早已破爛不堪,原農具社事實上已經不存在了,該土地某期閑置。因此,將該處本來就屬于申請人宅基歸還給申請人,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但是,由于原農具社個別人員的干涉,致使申請人的正當權益無法行使。x年4月份原農具社主任李明伙同張和、李起在土地權屬沒有確定之前,就擅自委拍賣公司將該處住宅于x年5月10日拍賣,并以5萬元的價格拍賣給xx街上的孟四。企圖將占有土地合法化,但上述人員在土地權屬尚未確認的情況下擅自改變土地利用現狀,是明顯違法的。別說該土地權屬尚未確定,退一步說,就是取得了使用權,那么作為農村的集體土地,其使用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guī)定,也是禁止轉讓的。

綜上所述,農具社無償占有申請人宅基,且未辦理任何審批手續(xù),在其倒閉之后,土地閑置某達二十多年,依據現有法律的規(guī)定,該處宅基地理所當然的應當歸還給申請人,請求政府依法支持申請人的正當請求。

此致

xx鎮(zhèn)人民政府。

申請人:王某海。

x年5月22日。

物業(yè)糾紛申請書篇十

申請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被申請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1、兩被申請人在租賃場地投資建造的不動產歸申請人所有,申請人予以適當補償;

2、本案仲裁費用由兩被申請人承擔。事實和理由:

關費用等。經審理,貴委于2011年1月10日作出(2011)京仲裁字第0017號裁決書,支持了申請人的絕大部分請求,對于不動產無償歸申請人所有的請求,仲裁庭認為沒有合同依據,不予支持。后,因兩被申請人拒不履行仲裁裁決,我們向北京市二中院申請了強制執(zhí)行。經法院采取強制執(zhí)行措施,現已順利收回租賃場地。由于對上述不動產的歸屬問題沒有解決,嚴重妨害了申請人行使所有者權利。因此,申請人依據《最高院關于審理城鎮(zhèn)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條及相關法律精神提出上述請求,并根據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北京京豐世紀汽車配件市場有限公司于2005年2月6日簽訂的《補充協(xié)議》中的仲裁條款及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北京京豐世紀汽車配件市場有限公司、北京金旺世紀國際購物中心有限公司于2008年9月25日簽訂的《協(xié)議書》,就上述未決事項提請貴委裁決。

此致

北京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北京國元通投資管理公司。

2012年10月29日。

物業(yè)糾紛申請書篇十一

上訴人:羅某云。

被上訴人:深圳某設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某。

地址:深圳市南山區(qū)某地。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勞動糾紛一案,上訴人因不服深圳市南山區(qū)人民法院作出的(某)深南法勞初字第某號民事判決,特向貴院提起上訴。

訴訟請求:

1、撤銷深圳市南山區(qū)人民法院作出的(某)深南法勞初字第某號民事判決。

2、判決被上訴人支付上訴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計人民幣124590元。

3、判決被上訴人支付上訴人5月4日至7月14日期間的帶薪年休假工資74543元。

4、判決被上訴人支付上訴人因申請仲裁而支付的律師費計人民幣10000元。

事實和理由:

深圳市南山區(qū)人民法院作出的(某)深某法勞初字第某號民事判決認定事實錯誤,適用法律不明,具體表現如下:

本案的爭議焦點問題是被上訴人辭退上訴人的行為是否合法,一審法院認定被上訴人辭退上訴人的行為屬于合法辭退屬于事實認定錯誤。

根據被上訴人對上訴人作出辭退決定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可知,被上訴人辭退上訴人的理由是:雙方于202月4日簽字確認了業(yè)務員崗位的工作責職和要求,但直至5月23日,您一直未履行崗位職責。由此可知,本案的直接焦點問題是:在年2月4日至2014年5月23日這段期間,上訴人有沒有履行崗位職責。對于該問題,被上訴人在第一次開庭前未提出任何證明該情況的證據。在第一次開庭后,其補交了一份郵件網頁打印件,意欲以此證明該情況。也就是說,對于本案的唯一焦點問題,被上訴人只提交了一份郵件網頁打印件作為證據加以證明。而一審法院亦直接采信該證據,并據此認定被上訴人對上訴人的辭退行為屬于合法辭退,這完全違背了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審判基本原則。

第一、該郵件屬于網頁打印件,開庭當日并未出示原件,上訴人對該證據的真實性亦不認可,該證據不能作為法院裁決的依據。

第三、退一步講,即使該郵件為上訴人所發(fā),那僅依據此郵件也不能證明上訴人在3月22日至203月29日這段期間,上訴人沒有履行崗位職責,理由如下:

從該郵件內容來看,該郵件僅一句話:“我的觀點已經表明,對于上周五不合理的要求不同意執(zhí)行,謝謝!”。首先,上周五不合理的要求并無證據顯示即為年3月22日簽字確認的ce崗位的工作責職和要求。其次,即使屬于,上訴人只是在郵件中對被上訴人不合理的安排表達一下不滿的情緒,并不能證明其在實際的工作過程中沒有履行。上訴人上班過程中均有視頻監(jiān)控,從監(jiān)控中可以看出上訴人在該期間一直是認認真真的工作,但對于該監(jiān)控被上訴人一直拒絕提供。

物業(yè)糾紛申請書篇十二

申訴人:

姓 名

性 別

年 齡

被訴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請求事項:

事實和理由:(包括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等情況):

_此致

申訴人(單位):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日

附:1.副本__________ 份

2.物證__________ 份

3.書證_________ 份

(2) 填寫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申請書文書時應當注意的問題是:

第一,填寫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申請書前應當對有關勞動爭議仲裁的基本知識有所了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處一條例》規(guī)定,勞動爭議是指:

(1)因企業(yè)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fā)生爭議;

(2)因執(zhí)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的規(guī)定發(fā)生的`爭議;

(3)因履行發(fā)生的爭議,比如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等;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只有在上列幾種情形下,爭議雙方當事人方可填寫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申請書提起仲裁程序如果發(fā)生勞動爭議的一方當事人在3人以上,并且有共同理由的,應當推薦代表人進行勞動調解或者仲裁活動。同時,勞動爭議發(fā)生后,當事人既可以協(xié)商解決,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第二,當事人必須向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提起申訴。根據《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的規(guī)定,縣、市、市轄區(qū)仲裁區(qū)仲裁委員會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發(fā)生的勞動爭議。因此,當事人應當向勞動爭議發(fā)生地的仲裁委員會提交申請書。如果發(fā)生勞動爭議的企業(yè)與職工不在同一個仲裁委員會轄區(qū)的,由職工當事人工資關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處理。

第三,爭議當事人向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書時,應當有正本和副本兩份,正本提交給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副本發(fā)送給被申訴人,當事人應當按照被申訴人的人數提交申訴書副本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送達被申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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