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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地置換協(xié)議書 土地山林轉讓協(xié)議書(6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01-13 11:08:53 頁碼:13
山林地置換協(xié)議書 土地山林轉讓協(xié)議書(6篇)
2023-01-13 11:08:53    小編: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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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山林地置換協(xié)議書(推薦)一

組長:身份證號:

副組長:身份證號:

乙方:

村民:身份證號:

簽訂合同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規(guī)定,縣街街道辦事石莊村委會小石莊村民小組,對安林證字(20__第中華人民共和國林權證中,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業(yè)經登記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小石莊村民小組本著發(fā)展林業(yè),繁榮林業(yè),拓展林業(yè)經濟。召開黨員會,村民代表會及戶長大會,將小石莊集體所有和部分村民經營的林權林地招標公示。經公示競標結果,同意轉讓給本村村民沈克川承包經營管理。雙方經多次反復協(xié)調,核實,對林地流轉讓,承包給 的問題,共同達成以下協(xié)議:

一、承包競價面積,按林勘面積178.6畝,另外小山頭有約80畝林地(80畝由中標者到林業(yè)部門審批后方可采伐),實際面積待過林權證手續(xù)時甲、乙雙方請有關測繪部門測量數為準。

二、在轉讓承包中,林地的四至分別為:

第一林班

東至:以村民上山路( )的左邊為界;

南至:第一段以文家林地為界;

第三段埂上為界;

第四段上為界;

西至:以八角亭上山路邊為界;

北至:起為界;

第二林班

東南邊至:上為界;

西至:右邊為界;

北至:第一段;

第二段:為界;

第三林班

東至:以沈家墳堂下村民上山路(麻栗坡-團地)的左邊

為界;

南至:第一段:為界;

第二段:為界;

西至:第一段為界;

第二段:為界;

北至看守房后墻邊兩米為界;

三、荒山林地轉讓承包的含義:

1、一次性將林地上的樹木出賣,采伐手續(xù)由承包人去辦理;

2、林地采發(fā)以后,由承包人重新種植經濟林木;

3、轉讓承包期限三十年,從20__年10月10日起,至20___年10月10日止。到期后,若因政策影響,可延長12年。

四、轉讓承包的價款及支付方法:經村民代表,黨員會議多次研究決定:招標竟價總價不低于人民幣伍拾萬元。支付方法是以競價當天現(xiàn)金支付。20__年10月10日招標競價,本村村民 已人民幣五十萬五千元取得承包權,尾數五千元為村小組辦完相關手續(xù)后支付。

五、轉讓承包的林地,甲方必須是以林權證上界定的范圍為準,并以甲乙雙方到林業(yè)部門給予辦理林權流轉手續(xù),村民以戶為單位由村小組辦理,簽名蓋章為證并備案。

六、乙方承包林地以后,由乙方自主經營經濟林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甲方不作干預。

七、乙方采伐林木,必須經林業(yè)主管部門審核批準,數量,樹種,范圍,時間及重新營造林木的要求及繳納的相關費用。

八、承包期間,若地下發(fā)現(xiàn)礦藏資源可利用,需要開采,乙方必須按國家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繳納相關費用;并且向村小組按規(guī)定繳納有關費用。

九、承包期間,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規(guī)定,幫助乙方協(xié)調與鄰近社隊發(fā)生的相關問題,特別是護林防火,安全保衛(wèi)及水土保持等方面的問題。

十、在承包期間,國家征用該林地的賠償,地上附著物,設施的賠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賠償款扣減乙方不滿的年限和林地投入的開發(fā)費后歸甲方所有。企業(yè)單位占用,應賠償的林地開發(fā)費歸乙方所有。若國家征用和企業(yè)占用,承包期不滿,甲方應按不滿年限計算和荒山林地開發(fā)費,賠償給乙方。

十一、在承包期間,遇國家對林業(yè)發(fā)展優(yōu)撫的各種政策優(yōu)惠及補助,甲方必須協(xié)助乙方辦理,歸乙方享用。

十二、違約責任:屬于國家政策變化,收到不能承包等影響,不算違約。甲乙雙方造成的違約責任,按地上附著物和設施的現(xiàn)行價格,請有資質的評估公司評估,按地面附著物和設施總價值的20%比例,作違約賠償付給守約方,合同照樣執(zhí)行。

十三、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反,若有異議,雙方共同協(xié)商,以書面補充完善。

甲方:乙方:

有關山林地置換協(xié)議書(推薦)二

_____縣_____鄉(xiāng)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縣_____鄉(xiāng)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fā)展林業(yè)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fā)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jié)氣候、改善環(huán)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guī)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畝,發(fā)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東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年___個月,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yè)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實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yè)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采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范圍內每畝植樹不少于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樹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發(fā)給采伐許可證后,按批準采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采伐,對采伐后的空地,實行誰采伐誰補種的原則,由采伐方在采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于采伐的面積和株數,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托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采伐稅實行誰采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guī)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砂、采土和進行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fā)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fā)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 ,乙方承擔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fā)現(xiàn)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元。如乙方發(fā)現(xiàn)或抓住盜伐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準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克扣上級發(fā)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于其價值的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于燒毀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對損失林木部分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xù)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zhí)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zhí)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xié)商,作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鄉(xiāng)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或簽名)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有關山林地置換協(xié)議書(推薦)三

甲方:**縣xx鄉(xiāng)xx村(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縣xx鄉(xiāng)xx村五組谷國平(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規(guī)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則,經協(xié)商,現(xiàn)就林地承包經營事項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甲方位于xx鄉(xiāng)xx村五組轄區(qū)內原村茶山林地、荒地面積約600畝承包給乙方經營,經營期限為20xx年,即20xx年10月10日至2031年10月9日止。

二、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交納承包款20萬元,大寫人民幣貳拾萬元整。

三、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即將該林地和荒山交付乙方使用經營。同時甲方必須協(xié)助乙方理順林地周邊關系和本轄區(qū)內的村民關系,做好確認承包林地與周邊地塊的權屬確認公正,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確,確保乙方的經營權不受侵害。甲方在承包范圍內外原有的水電路等基礎設施應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并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費用。

四、甲方應該協(xié)助乙方做好護林防火以及林區(qū)的治安管理等工作,確保乙方正常生產經營。

五、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獨立自主的經營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六、本合同到期后,如乙方須繼續(xù)承包該林地,則應在期滿30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該林地的優(yōu)先承包權。

七、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合同,不得單方擅自解除合同。如違反本合同,則違約方必須賠償對方的所有經濟損失。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村委會各執(zhí)一份。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村民代表:

村委會(蓋章):

村主任(簽字):

乙 方: 20xx年10月9日

有關山林地置換協(xié)議書(推薦)四

甲方:

乙方:

為引進資金,發(fā)展林業(yè)產業(yè),經雙方認真協(xié)商,甲方將本村所屬的荒山、荒地發(fā)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現(xiàn)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管理范圍

1、甲方村所屬山林,具體四界至為: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總面積為 畝(附地形圖)

2、與林地生產經營配套生產生活的室外場地、道路、供水供電等設施。

二、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

1、 年屬承發(fā)包雙方交接期及乙方承包籌備期,不計承包金。

2、 年至 年期間承包款為每年人民幣 元整。從 年至 年,每年的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

3、乙方應在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承包款。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將本合同項下的承包標的交與乙方經營,并保證其合法有效性。

2、凡涉及乙方需要新建房屋、維修改造設施、增加用電能力等與承包經營有關事項時,甲方必須予以配合。

3、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擁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經營權,并承諾其村民將不會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否則,甲方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4、甲方應在其職責范圍內幫助協(xié)調解決乙方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5、甲方有權按合同的約定收取承包金。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和本合同規(guī)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2、乙方必須本著科學、負責的態(tài)度開展經營管理活動,嚴禁采取掠奪性方式進行生產。

3、乙方有權對經營土地的設施進行整理、改造。

4、乙方有權自定林業(yè)經營活動。

5、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添臵設施的,乙方可自行采購,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承包期滿或本合同解除后由乙方處臵。

6、乙方擁有優(yōu)先取水權。

7、承包經營范圍內的生產生活設施由乙方負責管理使用,需要進行改造的,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xù)。

8、乙方必須做到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自負。

9、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支付承包金。

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承包金的,則每逾期一天按未交部分的萬分之二承擔違約責任,如超過四十天仍未全部支付,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開展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由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對乙方的所有投入予以賠償,并支付乙方違約金 元。

七、其它

1、承包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等自然災害,甲方同意對承包金進行調整,具體標準由雙方另行協(xié)商。

2、凡涉及承包范圍內的產權事項,由甲方負責處理,但當其與乙方的利益沖突時,事先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實施。

3、本合同未盡事宜之處由雙方另行協(xié)商,形成的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但如因甲方債務的原因導致乙方利益受到損害(如種植面積和設施、房屋的減少)的,除按比例調整承包金及首先用承包金沖抵后,不足部分仍需對乙方賠償。

5、為確保乙方完整的經營自主權,甲方不得隨意處臵(包括但不限于轉讓、出租、抵押等)土地使用權,在此,甲方同意將土地使用權證交與乙方保管,直至本合同終止。

6、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可以由親屬繼承和向其他人轉讓經營權,轉讓后的經營活動符合本合同約定。

7、合同期滿后,乙方有權優(yōu)秀續(xù)簽合同,但須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8、合同期滿后,乙方有權優(yōu)先續(xù)簽合同,但須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9、承包經營期滿,甲方雙方共同對林業(yè)進行估價,40%歸甲方,60%歸乙方。

八、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下列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本合同目的。

2、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情形。

3、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出現(xiàn)重大變化,致使乙方無法經營的。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紅安縣公正處各執(zhí)壹份,并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 代表簽字:

乙方: 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有關山林地置換協(xié)議書(推薦)五

甲方:

乙方:

為引進資金,發(fā)展林業(yè)產業(yè),經雙方認真協(xié)商,甲方將本村所屬的荒山、荒地發(fā)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現(xiàn)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管理范圍

1、甲方村所屬山林,具體四界至為: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總面積為 畝(附地形圖)

2、與林地生產經營配套生產生活的室外場地、道路、供水供電等設施。

二、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

1、 年屬承發(fā)包雙方交接期及乙方承包籌備期,不計承包金。

2、 年至 年期間承包款為每年人民幣 元整。從 年至 年,每年的承包款為人民幣 元。

3、乙方應在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承包款。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將本合同項下的承包標的交與乙方經營,并保證其合法有效性。

2、凡涉及乙方需要新建房屋、維修改造設施、增加用電能力等與承包經營有關事項時,甲方必須予以配合。

3、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擁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經營權,并承諾其村民將不會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否則,甲方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4、甲方應在其職責范圍內幫助協(xié)調解決乙方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5、甲方有權按合同的約定收取承包金。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和本合同規(guī)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2、乙方必須本著科學、負責的態(tài)度開展經營管理活動,嚴禁采取掠奪性方式進行生產。

3、乙方有權對經營土地的設施進行整理、改造。

4、乙方有權自定林業(yè)經營活動。

5、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添臵設施的,乙方可自行采購,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承包期滿或本合同解除后由乙方處臵。

6、乙方擁有優(yōu)先取水權。

7、承包經營范圍內的生產生活設施由乙方負責管理使用,需要進行改造的,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xù)。

8、乙方必須做到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自負。

9、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的規(guī)定支付承包金。

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承包金的,則每逾期一天按未交部分的萬分之二承擔違約責任,如超過四十天仍未全部支付,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開展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由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對乙方的所有投入予以賠償,并支付乙方違約金 元。

七、其它

1、承包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等自然災害,甲方同意對承包金進行調整,具體標準由雙方另行協(xié)商。

2、凡涉及承包范圍內的產權事項,由甲方負責處理,但當其與乙方的利益沖突時,事先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方可實施。

3、本合同未盡事宜之處由雙方另行協(xié)商,形成的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但如因甲方債務的原因導致乙方利益受到損害(如種植面積和設施、房屋的減少)的,除按比例調整承包金及首先用承包金沖抵后,不足部分仍需對乙方賠償。

5、為確保乙方完整的經營自主權,甲方不得隨意處臵(包括但不限于轉讓、出租、抵押等)土地使用權,在此,甲方同意將土地使用權證交與乙方保管,直至本合同終止。

6、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可以由親屬繼承和向其他人轉

7、合同期滿后,乙方有權優(yōu)秀續(xù)簽合同,但須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8、合同期滿后,乙方有權優(yōu)先續(xù)簽合同,但須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9、承包經營期滿,甲方雙方共同對林業(yè)進行估價,40%歸甲方,60%歸乙方。

八、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下列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本合同目的。

2、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情形。

3、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出現(xiàn)重大變化,致使乙方無法經營的。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及紅安縣公正處各執(zhí)壹份,并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關山林地置換協(xié)議書(推薦)六

甲方:

乙方:

為充分利用土地資源,發(fā)揮雙方的優(yōu)勢,增加農民集體收入,經雙方協(xié)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等法律規(guī)定,甲方同意將其集體所有的土地發(fā)包給乙方承包經營,雙方議定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zhí)行。

一、 承包山林土地的位置、面積和范圍

甲方發(fā)包給乙方的土地位于 地段,實用面積 畝,以現(xiàn)狀四周范圍及雙方簽字蓋章的紅線圖確認為準,現(xiàn)狀不明確的以紅線圖為準。

二、 承包期限

雙方議定承包期限為。承包期屆滿,土地上附(定)著物所有權、產權按使用狀態(tài)無條件、無償歸甲方所有;到期土地再次承包,同等條件乙方有承包優(yōu)先權。

三、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承包費的標準為: 乙方應在月前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承包款人民幣 。

四、 承包山林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范圍內山林土地的用途包括:各種林木種植、農牧業(yè)種養(yǎng)以及政府職能部門依法審批許可的房地產開發(fā)項目或其他經營項目,開發(fā)全部收益包括政策性收益均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乙方應依法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在承包地經營有嚴重污染的項目。

五、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

1、 甲方的權利義務 保證本合同山林土地發(fā)包程序合法,保證本合同所有條款已取得本集體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4、 保證發(fā)包給乙方的山林土地為其集體所有,保證與其他方無任何爭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提供良好的承包經營環(huán)境。 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正常進行的經議、糾紛或債務,未設置抵押擔保。

5、 甲方負責在本合同簽訂時辦妥發(fā)包范圍內山地與第三方原承包合同的解除,將山地移交給乙方使用。

6、 協(xié)助處理山林土地權屬糾份和林木盜伐等治安或刑事案件,確保乙方生產經營所必需的水、電、路等公共基礎設施的正常使用。

7、 乙方在承包期間,需要開設林區(qū)公路、林道而占用甲方土地、山地時,甲方必須無償提供解決,并協(xié)助做好相關的政策處理工作,所占用土地補償費按當地補償標準進行補償,其費用由乙方一次性補清。

8、 承包林地后,甲方不得在承包地內種植各種作物,如種植乙方有權清除,所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

(二)

1、 乙方的權利義務 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上述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合法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有權在承包土地范圍內依法自主開發(fā)經營。

2、 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甲方交納承包費。逾期支付,按應付金額向甲方支付每日百分之二的違約金并按銀行同期利率支付利息。

3、 乙方在承包該土地時,可根據經營需要依法規(guī)劃建設道路網絡及搭建相關臨時建筑,但不得違反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否則甲方有權予以制止并要求乙方恢復原狀或終止合同,因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4、 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yōu)先錄用當地村民參加乙方的工作。

5、 在承包期間內,乙方對承包范圍內土地上附著物及乙方投資建造的經營設施擁有所有權。

6、 在承包期間,乙方有權在辦理了相關審批手續(xù)的情況下,自行砍伐承包范圍內山地上的林木。

7、 承包期間內如遇國家建設需要,征用乙方所承包的山地時,甲方應負責協(xié)助配合乙方辦理該土地各項補償手續(xù),附(定)著物補償收益總收入歸乙方所有,其他土地征收補償款歸甲方。同時,甲方按實際承包期間計收承包費,以每年人民幣 計算,多收部分承包款甲方應在土地被征用后30天內一次性全額不計息將乙方支付的承包款全部退還給乙方。

8、 承包期間內乙方若要通過政府合法程序征用開發(fā)承包范圍的土地,乙方無需支付任何征地補償款給甲方。

9、 承包期間內,甲方同意乙方通過政府合法程序征用開發(fā)承包范圍的土地,乙方可對承包的土地采取改變土地性質的房地產開發(fā)經營,也包括經營其它項目,如農家樂、休閑旅游、養(yǎng)生會所、農牧種養(yǎng)等。

六、 違約責任及不可抗力條款

1、 簽訂本合同時甲方若由于設定有其他權利瑕疵、山林土地權屬不清或相鄰界限導致乙方無法使用所承包的山地,應全額退回已收取的承包款。

2、 乙方無正當理由逾期30天不足額支付承包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土地同時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甲方已經收取的款項不予退還。

3、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時,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會履行,相關條款已有約定的按其約定執(zhí)行,沒有約定的,違約方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并全部賠償守約方的全部經濟損失。

4、 如出現(xiàn)地震、戰(zhàn)爭、動亂等不可抗力因素,則雙方解除本合同,互不追究責違約責任,善后工作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

七、 其他

1、 本合同簽訂后,甲方應負責給乙方辦理相關證件,辦理相關證件所需費用由乙方負責。

2、 乙方取得項目落戶政府批文和用地指標后,在符合惠州市土地使用地總體規(guī)劃的前提下,可依法辦理項目征地手續(xù)。甲方應配合提交有關辦理土地使用證所需的法律文件及村民代表簽名等。

八、 糾紛處理

因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糾紛,雙方應盡量友好協(xié)同處理,協(xié)商不成,可依法向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貳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名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議定,補充議定內容作為合同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簽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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