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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獎勵申請書如何寫 獎勵申請書怎么寫(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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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獎勵申請書如何寫 獎勵申請書怎么寫(7篇)
2023-01-12 13:16:00    小編:ZTFB

每個人都曾試圖在平淡的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寫一篇文章。寫作是培養(yǎng)人的觀察、聯(lián)想、想象、思維和記憶的重要手段。相信許多人會覺得范文很難寫?下面我給大家整理了一些優(yōu)秀范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關于指標獎勵申請書如何寫一

指標接受方(乙方):

通過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甲方將單位聯(lián)合建房內部指標轉讓給乙方,為了避免事后糾紛特簽定本協(xié)議。

一、乙方認可《中國電信邵陽分司員工自愿全額集資聯(lián)合建房章程》各項內容,并授權全權代表乙方行使建房、分房和物來管理等各項權利與義務。

二、乙方知曉甲方單位下發(fā)的《聯(lián)合建房申購須知》各項內容,并遵照執(zhí)行。

三、如因其他原因終止聯(lián)合建房,本協(xié)議自動失效。

四、本協(xié)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一份甲方單位聯(lián)合建房辦公室存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指標獎勵申請書如何寫二

支公司獎勵通報

中支公司各部門、直屬業(yè)務部、各支公司、各營銷部:

截止到6月30日,在全轄齊心協(xié)力的努力下,我中心支公司共收取非農險保費*萬元,超額完成上半年保費收繳任務(上半年計劃為*元)?;仡?月26日啟動《“非農險會戰(zhàn)35天”活動方案》里,全轄上下齊心合力、克服困難,在會戰(zhàn)35天內共收取非農險保費20xx.32萬元。在這35天里,全轄員工以愛崗守責、甘于奉獻的敬業(yè)精神,迎難而上、勇于突破、扎實工作、取得了這樣優(yōu)異的成績,可喜可賀!公司的榮辱與我們的前途與命運緊密相連,也請各單位繼續(xù)發(fā)揚勇于拼搏、頑強奮斗的戰(zhàn)斗精神,希望全轄的同志戒驕戒躁,再接再厲,請大家不要松懈,繼續(xù)奮斗,為我們早日完成全年任務指標、并體現(xiàn)獎勤罰懶精神,促進展業(yè)較好的單位更快、更好的發(fā)展,經總經理室研究決定,實施以下獎勵方案。

突出體現(xiàn)“多勞多得”的原則,不讓那些業(yè)務增長較快,為公司作出重大貢獻的單位白干、也不樹立“鞭打快?!钡墓ぷ髁晳T,突出體現(xiàn)“多勞多得”的主導思想,對在上半年非農險承保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以下單位進行獎勵:

1、對已完成全年任務的支公司獎勵20萬元。

2、對超額完成上半年保費任務的直屬業(yè)務部、支公司、營銷部、支公司各獎勵15萬元。

3、對上半年保費收入超千萬的支公司、支公司各獎勵為8萬元。

公司總經理室決定對完成上半年保費收繳計劃的員工進行通報表揚,并兌現(xiàn)已經扣掉的10%工資。針對個別未完成上半年非農險計劃的員工進行重新考核評估,如果到年末,該員工還未完成階段性考核計劃,將扣發(fā)工資10%

本方案自下發(fā)之日起生效,獎金將盡快發(fā)放到基層部門,獎金由基層部門經理負責支配發(fā)放(分支機構經理獎勵比例不得低于獎金總額的35%,分支機構的部門經理不得低于20%,剩余部分盡量按照員工保費貢獻度酌情發(fā)放),希望各部門積極展業(yè),已經完成保費計劃的單位請繼續(xù)增收保費,為公司業(yè)務全面發(fā)展做貢獻,未完成全年保費計劃的單位,搶前抓早,盡快完成全年非農險保費收繳計劃。

中心支公司

20xx年7月1日

關于指標獎勵申請書如何寫三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經雙方友好協(xié)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自愿將在_____________________享受到職工可認購指標房的優(yōu)惠政策即購房指標,有償轉讓給乙方享有。現(xiàn)就轉讓事宜,制定如下合同,供雙方信守:

一. 本合同購房指標僅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認購指標,雙方確定認購房指標為_________㎡。

二.甲方收取乙方購房指標轉讓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在簽訂本合同支付_______________元,房屋產權證從甲方過戶到乙方后支付______________元。

三.甲方責任

1.在沒有更名前,甲代表乙方到_____________(或開發(fā)商)簽訂有關購房協(xié)議;幫帶乙方拿各期房款到____________(或開發(fā)商)指定的地點繳費,票據(jù)有歸乙方保存。

2.甲方幫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登記,過戶等手續(xù),費用在壹萬元之內由_______乙方支付,過戶費超過壹萬元,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各自支付一半。沒有過戶前,甲方不得用該房屋產權證來承保、抵押等經濟活動,產權證辦理好后由乙方保管。

3.在簽訂本協(xié)議后,甲方應當全力配合乙方辦理選房及該房產過戶的一切相關手續(xù).

4.若因不可抗力、政策變動、單位及開發(fā)商因素導致房屋停建,或者使購房指標取消,則甲方應在一周內退回乙方購房指標轉讓費、購房款其它已支付款項

5.甲方將購房指標轉讓給乙方后,不得將該購房指標再行轉讓他人;

6.接到單位關于購房的各類通知后(如交款通知、領取文件、鑰匙等各種通知),二十四小時內通知乙方;

7.當房屋建成并交房時,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并在兩日內將房屋鑰匙交給乙方。

四.乙方責任

1.在簽訂本協(xié)議后,乙方應當按約定時間向甲方支付購房指標轉讓費,及時按要求支付此次所選房屋的購房款、房屋配套費、稅費等手續(xù)的所有相關費用,甲方應協(xié)助乙方房屋更名;

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辦理該房屋產權相關的抵押貸款;

3.若三年內由于各種原因沒有交房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退還購房指標轉讓費并中止該合同;

4.乙方有權將房屋轉讓第三方,甲方不得干預及索取其他費用。

5.本協(xié)議簽訂后,甲方因該房屋所取得或享有的各項優(yōu)惠福利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房屋面積的贈送和增加,房屋相關稅費的減免)均由乙方享受,甲方不得借此要求乙方再行補償;

6.本協(xié)議簽訂后,乙方已充分考慮自己的經濟實力和該房屋的償付能力承諾在雙方還未完成對該房屋的產權交割之前不會中途退出該協(xié)議,如乙方中途退出該協(xié)議將視為違約。

五、違約責任:

1.本協(xié)議簽訂后,甲方若不盡配合義務及時協(xié)助乙方辦理房屋登記、備案、交款、交房、 過戶等手續(xù)或又將購房指標再行轉讓他人,或單方面終止本協(xié)議,

導致乙方未能購買該房屋的,視甲方違約,甲方除應返還乙方已支付的房屋指標轉讓費、購房款、房屋配套費及屆時更名、過戶等手續(xù)的所有相關費用外,還要按房屋購買價與屆時市場價差額計付乙方損失并賠償雙倍購房指標轉讓費。乙方違約或終止本協(xié)議,甲方無須退還乙方已付的購房指標轉讓費,購房款及其它已支付款項等,甲方應在一周內返還乙方;

2.在房屋選房、更名、過戶等過程中,由于乙方不能按時交清房款及手續(xù)費等,造成房屋不能順利選購、更名、過戶,甲方不承擔責任,且不退還購房指標轉讓費。

3.在乙方最終取得房屋所有權之前,乙方不得使用署有甲方姓名的任何證件用于任何用途,否則乙方以違約論處。

4.若因不可抗力、政策變動、單位及開發(fā)商因素導致本協(xié)議無法履行,本協(xié)議自動失效,且不視為雙方違約。按本條解除協(xié)議時,甲方應退還給乙方已付全部款項,甲方應在一周內返還乙方。

5.開發(fā)商向甲方交付房屋當日,甲方即告知乙方,并及時同乙方辦理房屋交割手續(xù)。甲方向乙方交割房屋后,所發(fā)生的物業(yè)管理費、水電費、衛(wèi)生費等與房屋使用相關的費用及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六、其他

1.簽訂本協(xié)議時,甲乙雙方向對方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作為附件。甲方還向乙方提供工作證和結婚證的復印件、住宅申購意向金收據(jù)或合同和其他已交款項收據(jù)原件,屆時乙方出具相關收據(jù)給甲方。雙方均不得將以上證件和提供給第三方,否則追究法律責任。

2.雙方約定因國家政策、單位原因造成本協(xié)議無法及時履行的,甲方應提前通知乙方,并繼續(xù)配合乙方取得相關權益。

3.雙方不能對甲乙及見證方以外的人或公司公開本購房權轉讓協(xié)議內容,本協(xié)議也不對開發(fā)商公開。

4.本協(xié)議簽訂時,已經過雙方配偶及子女或父母同意。

本合同雙方經平等友好簽訂,不得反悔。按誰違約誰負責的原則。違約者要加倍賠償對方一切經濟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下得,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指標獎勵申請書如何寫四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強化員工遵守公司規(guī)章制度和自我約束的意識,增強員工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同時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實施獎懲制度,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對違反制度的員工,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 提倡與反對

1、工作態(tài)度方面

1.1提倡績效,反對權謀;

1.2提倡嚴謹,反對懶散;

1.3提倡創(chuàng)新,反對守舊;

1.4提倡奉獻精神,反對斤斤計較;

1.5提倡認真執(zhí)行,反對紙上談兵;

1.6提倡公司利益至上,反對將個人利益放在首位。

2、工作方法方面

2.1提倡部門協(xié)作,反對工作推諉;

2.2提倡踏實細致,反對粗心大意;

2.3提倡團隊精神,反對個人主義;

2.4提倡危機意識,反對安于現(xiàn)狀;

2.5提倡制度化管理,反對工作無計劃;

2.6提倡工作講方法,反對工作無序混亂。

3、為人處世方面

3.1提倡真誠,反對虛偽;

3.2提倡務實,反對浮夸;

3.3提倡言行一致,反對表里不一;

3.4提倡艱苦奮斗,反對鋪張浪費;

3.5提倡謙虛謹慎,反對驕傲自滿;

3.6提倡嚴守公司機密,反對竊密與泄密。

第三章 獎勵

第四條 本公司設立如下獎勵方法,酌情使用:

1、通告表揚;

2、獎金獎勵;

3、晉升提級。

第五條 有下列表現(xiàn)的員工應給予通告表揚: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3、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

4、有其他功績,足為其他員工楷模。

第六條 有以下表現(xiàn)的員工應給予獎金獎勵(獎金另行規(guī)定):

1、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

2、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為公司采納;

4、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5、節(jié)約資金,節(jié)儉費用,事跡突出;

6、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7、其他對公司作出貢獻,董事長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七條 有第六條中的表現(xiàn),公司認為符合晉級條件的予以晉級獎勵。

第八條 獎勵程序如下:

1、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領導提名;

2、人力行政部門審核;

3、董事長批準。

第四章 懲罰

第九條 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以以下處罰:

1、警告;

2、記過;

3、罰款或降級;

4、辭退。

第十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給以警告處分:

1、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

3、因過失以致發(fā)生工作錯誤情節(jié)輕微者;

4、妨害現(xiàn)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wèi)生工作守則;

5、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

6、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員指揮;

7、浪費公物情節(jié)輕微;

8、檢查或監(jiān)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9、未按要求穿工作服;

10、出入廠區(qū)不遵守規(guī)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qū)而拒絕警衛(wèi)或管理人員查詢;

11、破壞環(huán)境衛(wèi)生。

第十一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記過處分:

1、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

2、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傷害或傷及他人;

3、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

4、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

5、攜帶危險物品入廠;

6、在禁煙區(qū)吸煙者;

7、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不當利益;

8、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提供偽證或制造事端;

9、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躺臥、睡覺;

10、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二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罰款(罰款數(shù)額另行規(guī)定)或降級處分: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和公司規(guī)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4、泄漏生產或業(yè)務上的機密;

5、違反公司規(guī)定帶進出物品;

6、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

7、損毀公物或公共文件;

8、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9、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jiān)督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10、違反安全規(guī)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11、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

12、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第十三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辭退處分:

1、偷竊同事或公共財物;

2、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

3、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

4、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規(guī)則情節(jié)嚴重;

5、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

6、故意泄漏技術、營業(yè)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損害;

7、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8、拒不執(zhí)行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9、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10、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11、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產,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12、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13、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14、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5、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6、散布謠言,損害公司聲譽的;

17、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8、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在外從事同類產品職業(yè)或在假期在外另謀職業(yè);

19、組織、煽動怠工,或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重擾亂公司秩序;

20、在廠區(qū)范圍內賭博;

21、在廠內有傷風化行為;

22、在禁煙區(qū)內吸煙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產秩序;

23、經常違反公司規(guī)定屢教不改;

24、依合同約定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

25、因行為不當,公司無法再對其信任;

26、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

第十四條 員工有第十三條中的行為,情節(jié)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五條 員工有第十三條中的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第十三條規(guī)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并按以下規(guī)定賠償公司損失;

1、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含5萬元),責任人賠償10%——50%;

2、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由人力行政部門報董事長決定責任人應賠償?shù)慕痤~。

第五章 懲罰程序

第十六條 企業(yè)領導發(fā)現(xiàn)本企業(yè)員工犯有本制度第四章規(guī)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人力行政部門報告;員工也可向人力行政部門檢舉、揭發(fā)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七條 人力行政部門接到報告、檢舉、揭發(fā),立即報經董事長批準后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人力行政部門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董事長批準,交有關部門執(zhí)行并通知受處分人。

第十八條 給予員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

取得證據(jù),經過會議討論,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并允許受處分人進行申辯。

第十九條 調查、審批員工處分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分不得超過2個月,其他處分不得超過1個月。

第二十條 員工對所受懲罰存異議者,應于處分決定后七日內,陳述理由進行申訴,并以申訴后的核定作為公司最終決定,當事者不得再存異議。

第二十一條 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公司宣布辭退、開除的除外)。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制度由集團辦公室制定,經呈董事長核準后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關于指標獎勵申請書如何寫五

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買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見證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團購房指標,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甲方轉讓團購房指標座落位置及面積:

甲方同意將其所得××縣國土資源局團購房指標一套轉讓給乙方,所購房屋位于××縣××路的“東城小苑”住宅小區(qū),面積約為155平方米(具體面積以測繪部門測量面積為準)。

第二條 轉讓價格及其他費用:

1、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乙方支付給甲方轉讓團購房指標轉讓費人民幣陸萬元整(小寫60000.00元);

2、乙方根據(jù)團購房工程進度和要求全額支付購房款,其中甲方之前已支付給開發(fā)商的購房定金陸萬元整(小寫60000.00元)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3、乙方承擔團購房的所有費用和一切風險;

4、乙方有權取得團購房的使用權和所有權;

5、甲方必須將與團購房相關的合同、收據(jù)、發(fā)票等資料原件及時交給乙方,并協(xié)助乙方辦理團購房更名手續(xù)。辦理團購房更名手續(xù)如需交納費用則由甲、乙方各承擔一半。

第三條 付款方式:

1、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轉讓費人民幣陸萬元整(小寫:60000.00元);

2、雙方簽訂本合同后,甲方之前已支付給開發(fā)商的購房定金陸萬元整(小寫60000.00元)由乙方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協(xié)助乙方辦理團購房更名手續(xù),導致本次房地產交易無法繼續(xù)進行的,由甲方退還乙方所支付的購房款及轉讓費,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壹萬元整(小寫:10000.00);

2、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交納相關的一切費用及辦理團購房更名手續(xù),導致本次房地產交易無法繼續(xù)進行的,甲方有權取消交易,由甲方退還乙方所支付的購房款及轉讓費,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壹萬元整(小寫:10000.00);

3、如出現(xiàn)因國家、政府、單位政策、開發(fā)商等原因,導致辦理團購房更名手續(xù)失敗,則由雙方協(xié)商后,取消本次房地產交易,由甲方退還乙方所支付的購房款及轉讓費。

第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見證方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指標獎勵申請書如何寫六

(一)珠寶顧問初、中、高級的認定通過珠寶顧問初級教材考核的為初級銷售顧問;1、通過中級教材考核,且一年內珠寶銷售總額排名在店內全員中為50%以上的享受中級銷售顧問職稱,且每月獲技術津貼100元;2、通過高級教材考核,且一年內珠寶銷售總額排名在店內全員中為30%以上的享受中級銷

售顧問職稱,且每月獲技術津貼200元。

(二)店助初、中、高級的'認定1、目前的店助均直接認定為初級;

2、中級店助認定:通過珠寶顧問中級教材考試,且一年內帶領班組累計完成班銷售指標80%以上。

3、高級店助認定:通過珠寶顧問高級教材考試,且一年內帶領班組累計完成銷售指標100%。

(三)店長初、中、高級的認定1、目前的店均直接認定為初級;

2、中級店長認定:通過珠寶顧問高級教材考試,且一年內店累計完成年銷售指標80%以上。

3、高級店長認定:通過珠寶顧問高級教材考試,且一年內店累計完成年銷售指標100%。

(一)員工基本工資由原x元提升至x元,中級員工享受每月x元技術津貼,高級員工享受每月x元技術津貼。月珠寶銷售第一名的額外獎勵x元;班組月銷售指標完成70%以上,保底工資為x元;班組月銷售指標完成80%以上,保底工資為元;班組月銷售指標完成90%以上,保底工資為元。

(二)店助基本工資(基礎性工資)由原x元提升至1x元,中級店助享有x元技術津貼;高級店助享有x元技術津貼。

(三)店長基本工資由原1x元提升至x元;中級店長享有x元技術津貼;高級店長享有x元技術津貼。

(四)珠寶銷售提成在現(xiàn)有基礎上專賣店與專柜提成比例統(tǒng)一。未完成指標,提成為25‰;完成指標,提成為30‰;超過指標部分,提成為40‰。

(五)大克拉巡展產生的銷售額獎勵按三七比例,每季度結算一次,獎勵提成為:30分獎x元;50分獎x元;60分獎x元;1克拉獎x元。(分值以下限為準,該銷售不納入月銷售業(yè)績總額內。)

(六)維修工工資標準:根據(jù)年度維修技術比武核定工資標準。

(七)收銀員補貼,每月增加100元。

工齡補貼按月發(fā)放,滿第一年的員工可享受每月x元的基礎工齡補貼,以后每滿一年遞增x元,x元封頂。離司后重新返崗員工重新核定工齡補貼。

因經營銷售需要,門店安排加通班時,可享受每人每天x元的餐貼,餐貼按月在工資中體現(xiàn)。

因公司門店拓展需要,門店員工外出輔助開業(yè)可享受補貼,省內普通員工為每人每天x元補貼(含x元餐貼);管理人員為每人每天x元補貼;店長赴省外輔助開業(yè)時,享受每人每天x(含x元餐貼)輔助補貼。輔助期間加班時間不計(員工與管理人員)。輔助期間,原門店獎金按實際人員分攤計算,輔助人員的當月工資根據(jù)原門店班組結算的標準由公司額外補足。

節(jié)假日加班計算標準不變;日常加班按每小時元。

節(jié)假日值夜補貼按x元/夜發(fā)放。

(一)正常門店新入司員工參加公司統(tǒng)一組織的培訓,培訓期間享受每天x元的補貼,其他月工資結算標準不變;

(二)新開門店開業(yè)前員工培訓按每天x元享受補貼,培訓合格入司后培訓期間的出勤按入司計。

關于指標獎勵申請書如何寫七

第一條 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全體員工。

第三條 對員工的獎懲實行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獎懲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 獎勵辦法

第五條 本公司設立如下獎勵方法,酌情使用:

1. 通告表揚;

2. 獎金獎勵;

3. 晉升提級;

第六條 有下列表現(xiàn)的員工應給予通告表揚: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3. 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廉潔奉公;

4. 有其他功績,足為其他員工楷模。

第七條 有以下表現(xiàn)的員工應給予獎金獎勵

1. 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

2. 完成計劃指標,經濟效益良好;

3.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為公司采納;

4. 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

5. 節(jié)約資金,節(jié)儉費用,事跡突出;

6. 領導有方,帶領員工良好完成各項任務;

7. 其他對公司作出貢獻,董事局或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 有以上表現(xiàn),公司認為符合晉級條件的予以晉級獎勵。

第九條 獎勵程序如下:

1. 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單位提名;

2. 監(jiān)察委員會或監(jiān)察部會同勞動人事部審核;

3. 董事局或總經理批準。其中,屬董事局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jiān)察委員會審核,董事局批準;屬總經理聘任的員工,其獲獎由監(jiān)察部審核,總經理批準。

第十條 處罰辦法

第十一條 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以以下處罰:

1. 警告;

2. 記過;

3. 降級;

4. 辭退;

第十二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給以警告處分

1. 在工作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 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

3. 因過失以致發(fā)生工作錯誤情節(jié)輕微者;

4. 妨害現(xiàn)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wèi)生工作守則;

5. 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

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員指揮;

7. 浪費公物情節(jié)輕微;

8. 檢查或監(jiān)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

9. 遺失員工證或員工守則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潔工作服和佩戴廠牌;

10. 出入廠區(qū)不遵守規(guī)定或攜帶物品出入廠區(qū)而拒絕警衛(wèi)或管理人員查詢;

11. 破壞環(huán)境衛(wèi)生。

第十三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記過處分:

1. 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

2. 因疏忽導致機器設備或物品材料遭受傷害或傷及他人;

3. 在工作場所喧嘩、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

4. 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

5. 攜帶危險物品入廠;

6. 在禁煙區(qū)吸煙者;

7. 投機取巧,隱瞞蒙蔽,謀取非分利益;

8. 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制造事端;

9. 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躺臥、睡覺者。

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四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予降級處分:

1. 違反國家法規(guī)、法律、政策和公司規(guī)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2. 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完成生產任務或工作任務的;

3. 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4. 泄漏生產或業(yè)務上機密;

5. 違反公司規(guī)定帶進出物品;

6. 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物件或工具;

7. 撕毀公文或公共文件;

8. 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9. 拒絕聽從主管人員合理指揮監(jiān)督;

10. 違反安全規(guī)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11. 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制造私人物件;

12. 造謠生事,散播謠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

第十五條 員工有以下行為者,給以辭退處分:

1. 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

2. 于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

3. 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

4. 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規(guī)則情節(jié)嚴重;

5. 蓄意損壞公司或他人財物;

6. 故意泄漏技術、營業(yè)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損害;

7. 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

8. 拒不執(zhí)行董事局決議及總經理、經理或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

9. 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10. 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

11. 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才,損公肥私,造成經濟損失的;

12. 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

13. 貪污、盜竊、行賄受賄、敲詐勒索、賭博、流氓、斗毆,尚未達到刑事處罰的;

14. 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害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

15. 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的;

16. 散布謠言,損害公司聲譽或影響股價穩(wěn)定的;

17. 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8. 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在外從事同類產品職業(yè)或在假期在外另謀職業(yè);

19. 組織、煽動怠工,或采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懲擾亂公司秩序;

20. 在廠區(qū)范圍內賭博;

21. 在廠內有傷風化行為;

22. 在禁煙區(qū)內吸煙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產秩序;

23. 經常違反公司規(guī)定屢教不改;

24. 依合同約定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

25. 因行為不當,公司無法再對其信任;

26. 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后果;

第十六條 員工有上述行為,情節(jié)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十七條 員工有上述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guī)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按以下規(guī)定賠償公司損失;

1. 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含5萬元),責任人賠償10%一50%;

2. 造成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由監(jiān)察部或監(jiān)察委員會報總經理或董事局決定責任人應賠償?shù)慕痤~。

第十八條 企業(yè)領導發(fā)現(xiàn)本企業(yè)員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條規(guī)定的行為時,應及時向監(jiān)察部或監(jiān)察委員會報告;員工也可向上述部門檢舉、揭發(fā)任何人的違紀違章行為,要求處理。

第十九條 監(jiān)察部監(jiān)察委員會接到報告、檢舉、揭發(fā),立即報經總經理或董事局批準后進行調查處理。調查完畢,監(jiān)察部或監(jiān)察委員會提出《處理意見書》呈報總經理或董事局批準,交有關部門執(zhí)行并通知受處分人。

第二十條 給予員工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應當慎重決定。必須弄清事實,取得證據(jù),經過一定會議討論,征求有關部門意見,并允許受處分人進行申辯。 第二十一條 調查、審批員工處分的時間,從證實員工犯錯誤之日起,開除處分不得超過2個月,其他處分不得超過1個月。

第二十二條 員工對所受懲罰存異議者,應于處分決定后七日內,陳訴理由申覆之,并以申覆后之核定作為公司最后之決定,當事者不得再存異議。

第二十三條 受處分的員工,在處罰事項未了結之前,不得調離公司(公司宣布辭退、開除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本制度由人事課制定,經呈總經理、董事長核準后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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