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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對方律師的回函范文匯總 給對方律師的回函范文匯總怎么寫(三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01-12 05:39:41 頁碼:12
給對方律師的回函范文匯總 給對方律師的回函范文匯總怎么寫(三篇)
2023-01-12 05:39:41    小編:ZTFB

無論是身處學校還是步入社會,大家都嘗試過寫作吧,借助寫作也可以提高我們的語言組織能力。那么我們該如何寫一篇較為完美的范文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優(yōu)秀范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如何寫給對方律師的回函范文匯總一

(一)確定談判態(tài)度

在法律談判中,我們所面對的談判對象多種多樣,要篤而論之,不能拿著一種態(tài)度去對待任何人。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世界上沒有兩片一模一樣的樹葉,也沒有一模一樣的人,我們需要根據談判的對象和所期待的談判結果來選擇我們談判時所要采取的態(tài)度。

當我們談判所遇到的對象是對我們有著不可忽視的重要作用的人時,這就顯示出維持關系的重要性了,在談判時,我們對人和問題,就要采取較為溫和的態(tài)度,適時做出一定的讓步,有時候在犧牲自己的部分利益的前提下也要促成合作,這也就是軟式談判。在遇到對方態(tài)度十分強硬時,可能我方也會情不自禁地采取較為極端的談判方式,這屬于硬式談判。但在很多情況下,談判過程中不會單一地選擇談判態(tài)度,要根據實際情況不斷改變自己的態(tài)度。

法律談判過程中所期待的談判結果也會影響到我們的談判態(tài)度,如果談判的結果對我方并沒有任何實質性的影響時,可能更多的是采取讓步的心態(tài),有一種放任的態(tài)度。但如果談判的結果對我方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時,我方就會采取積極競爭的態(tài)度去參與談判。很多情況下,可能期待的談判結果都是雙方所需要的,那么就持友好合作的態(tài)度去進行談判,爭取達成共贏的場面。

(二)法律談判的情報收集與整理

古話說得好,知己知彼,方能百戰(zhàn)不殆。對有關談判對手的情報,應該盡可能地詳細,了解得越多,我方就能把握更多的主動權,爭取在談判過程中占據優(yōu)勢地位。在很多談判人員的眼里,很容易忽視的是“知己”,在了解對方的情報之外,也要對己方的情況了如指掌,對己方條件進行客觀分析,做好充分準備,這有助于了解己方在談判中的優(yōu)勢和薄弱環(huán)節(jié),從而有針對性地制定談判方案與策略,使己方在談判過程中能夠揚長避短,促成更完美的談判結果。

搜集談判對手的情報我們說,最佳的策略來自于對情報的把握,真實有效的情報可以給我們的談判帶來巨大的幫助。談判對手的情報包括很多內容,比如說談判當事人的資信情況,一方面是確認其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合法資格,另一方面是打探對方的資本情況、信用水平和履約能力,談判人員可以根據公共會計組織對對方企業(yè)組織的年度審計報告或者根據銀行、資信征詢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或其他渠道提供的資料對其進行查明。對對手的談判意圖的把握,理解對方真實的談判意圖,所期望達成的協(xié)議,對我方的信任度和對談判結果的迫切度等,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談判的進行,對方的合作意圖越強烈,己方的優(yōu)勢地位就越明顯。了解對方談判人員身份、地位、年齡、經歷、職業(yè)、愛好、性格和談判經驗也十分重要,尤其是對方談判人員中的首席代表的情報,通常而言,首席代表的談判態(tài)度、意見傾向在整個談判團隊中占主要地位。[1]所以對談判人員來說,搜集談判對手的情報對整個談判過程己方所期待的結果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它能促使己方占據主導地位,讓對方受到己方的壓迫,從而促使談判結果朝己方預料所進行。

在搜集談判對手情報的同時,也應當對己方的情況進行充分了解,掌握的信息資料越全面,就越容易駕馭談判的進程。熟悉己方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參與本次談判的人員的組成情況、己方談判人員的水平情況、本次談判的結果對己方的影響及重要性等,通過這些能有助于了解雙方在談判中的地位,對所處立場有個清醒的認識,從而胸有成竹地與對方在談判桌上進行談判,永遠不去打沒有信心的仗。

(三)營造和諧的法律談判環(huán)境

談判不是在真空中進行的,它是受到一定的法律制度和某一特定的政治、經濟、文化的影響而進行的。這些環(huán)境會直接或間接地影響談判,因此,在談判正式開始前,談判人員就應該認真分析這些環(huán)境。

談判環(huán)境主要指談判對方置身其中的所有客觀因素。英國談判專家p-d.v.馬什對談判環(huán)境因素作了系統(tǒng)的歸類。馬什總結得比較全面,他把與談判有關的環(huán)境因素概括為:①政治狀況;②宗教信仰;③法律制度;④商業(yè)做法;⑤社會習俗;⑥財政金融狀況;⑦基礎設施與后勤供應系統(tǒng);⑧氣候因素。[2]

在綜合戴勇堅老師的《法律談判的理論、策略和技巧》,在吸收兩者的思想前提下,我做如下簡單敘述:

政治法律環(huán)境,科特勒( koteler)認為,“政治與法律環(huán)境是由法律、政府機構和在社會上對各種組織及個人有影響和制約力量的壓力集團構成的”。政治法律環(huán)境不僅關系到談判結果能否成立,而且關系到談判協(xié)議履行的效果。法律談判中的政治狀況,包括政局是否穩(wěn)定,政府間的關系是否影響談判,政府對商品進口是否進行國家管制,政府的政策傾向是否影響談判等。在談判前也應當了解相關的法律制度,法律談判畢竟是一種法律行為,所以應該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進行,保證談判行為的合法性和談判結果的有效性。

對社會文化環(huán)境的研究便于談判者更快更好地理解對方的談判行為,避免因價值觀念不同而引起不必要的沖突和誤會。這告訴我們談判人員,在做談判準備工作時,要充分了解對方的宗教信仰、商業(yè)習俗和價值觀念等。首先要先清楚對方的宗教信仰,并且熟悉日常生活中的禁忌與喜好,在充分了解的基礎上給予對方宗教信仰的方便(比如有的穆斯林時間一到,不分場合的進行祈禱),當對方對方感覺你尊重他的宗教信仰的前提下,談判的成功率會大的多。由于環(huán)境、文化、歷史等各種原因,雙方談判人員習慣遵循的商業(yè)習俗也就不一樣,比如美國人性格較為奔放,他們善于在法律談判中運用策略,而且辦事不會拖泥帶水,行動干凈利落,所以與他們進行談判要體現(xiàn)出果斷利落、運籌帷幄的風格,作為一名合格的談判人員,在談判前應該事先了解對方的風俗習慣、商業(yè)習俗等,促使談判能夠順利進行。價值觀的不同主要體現(xiàn)在人們應處理的社會關系中,談判雙方在時間觀念、審美觀念、決策方式等方面的差別,充分了解價值觀的不同,能夠避免在法律談判中可能發(fā)生的分歧與沖突,消除因文化不同的差異所帶來的誤解和障礙,從而為己方爭取更大的利益空間。

(四)制定多種談判方案

如果在談判過程中,始終都是一套方案的話,就很容易被對方牽著鼻子走。談判雙方都希望談判結果是對自己最有利的,但是達到真正意義上的兩全其美是非常困難的,談判最終的結果一定是通過雙方互相磨合、協(xié)商、變通所達成的。為了不被對方帶入誤區(qū)迷失自己的意愿,從而損害了己方的利益,最佳選擇就是在正式談判前多準備幾套合理的談判方案。在與對方進行磋商時,首先拿出對己方利益最優(yōu)的方案,因為雙方都希望通過談判獲得最大利益,所以談判就是互相磨合的過程。在達不成協(xié)議的時候就拿出次一等的方案,根據實際的發(fā)展情況,不斷變更己方的方案,確保不讓談判結果偏離當初的最低目標。

二、法律談判的策略與技巧

法律談判就是一種博弈,局勢瞬息萬變,如何在錯綜復雜的談判中占據主導地位,實現(xiàn)利益的最大化,很大程度上依靠于預先制定以及運用的談判策略。占領了有利的位置就能讓自己坐得舒服,所以熟悉談判策略有著舉足輕重的位置。

(一)揚長避短,發(fā)揮所長 在很多時候談判雙方都不是有絕對優(yōu)勢的,所以在談判過程中,我們應該竭盡所能,發(fā)揮其長,充分運用談判策略,促成合作。當己方有優(yōu)勢地位而對方處于劣勢之處時,要爭取掌握主動權,在談判準備工作做得比較充分的條件下,即深入研究了對方的經濟狀況、財務狀況及平常慣用的策略,己方談判人員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直接或者間接婉轉地向對方顯示自己的有利地位,給對方造成壓力。渾水摸魚策略也是一種能給己方帶來不少利益的策略,它被戲稱為“炒蛋”策略,[3]是指在己方優(yōu)勢地位明顯的情形下,打亂談判的順序,將問題一股腦地一次性在談判桌上提出,使對方心生怯意,自亂陣腳。我個人比較傾向于更能體現(xiàn)團隊精神的策略,比如說消磨策略,利用己方的時間優(yōu)勢,而對方時間較為緊湊,己方談判團隊輪流上陣,消磨對方的時間與耐心,讓對方感覺如果這樣下去將是一場持久戰(zhàn),從精神方面讓對方處于超負荷的狀態(tài),從而使對方做出妥協(xié)。[4]“到什么山唱什么歌”,在法律談判中沒有一成不變的方法,要與時俱進,審時度勢。

在談判過程中,雙方有著實力懸殊也是常見的,這也就要求談判人員應具備良好的心理素質,有意識地將己方不利的條件包裝起來。“言多必失”是自古以來傳下來的訓誡,言語多了自然也就有漏洞了,在日常生活中,“老江湖”在我的印象里話就不是很多,他們不會急于要去表達自己的看法,不會給對方留下可挖掘的空間,所以在己方處于劣勢地位時,可以少說話,沉默寡言會讓對方找不到突破口,給對方造成一定的心理壓力。權力有限是老師教的很實用的方法,它有時候并不是真正的沒有權限,而是一種談判的策略,為了使對方降低條件,做出讓步,這不失一種良策。古人說,“伸手不打笑臉人”,在談判過程中,我們可以更加圓滑一些,將笑容掛在嘴邊能營造一種較為和諧的談判氛圍,也可以表達自己的難處,博取對方的憐憫之心。在己方處于劣勢,而談判結果對己方又較為重要時,談判人員一定要表現(xiàn)出誠懇的態(tài)度,在語言方面較為溫和,在行為方面較為坦率,這就如同放風箏,在把握住那根弦的基礎上,對“風箏”收放自如。

(二)制造和打破僵局

所謂僵局,是指在談判過程中,雙方因暫時不可調和的矛盾而形成的對峙。出現(xiàn)僵局不等于談判的破裂,它在談判中是一種比較客觀和正常的現(xiàn)象,僵局并不可怕,更重要的是要正確認識和對待它。

人為制造僵局又稱為策略性僵局,談判的一方有意識的制造僵局,給對方造成壓力而為己方爭取時間和創(chuàng)造優(yōu)勢的延遲性質的一種策略。由于僵局而導致的暫停,可以重新審慎地回顧己方的出發(fā)點和著眼點,維護己方的合理利益,同時給予雙方時間空間去挖掘共同利益。

對于打破僵局充滿了學問,孫子曰“以迂為直”,我們可以換一種方式去突破它。除了要了解僵局的產生原因外,還要了解僵局的具體內容和原因,要搞清楚談判雙方在哪個環(huán)節(jié)產生了分歧。突破僵局的關鍵是找出關鍵的問題和關鍵的人物,雖然參與談判的人員可能很多位,但是起著舉足輕重作用的人往往是特定的,所以因人制宜會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為了突破僵局,談判雙方應該力求做到客觀,很多時候盡管雙方有很多共同利益,往往會在具體的問題上出現(xiàn)利益沖突,這就要求談判人員要站在客觀的角度去思考下一步應當是否為合作做出些許讓步,站在利益的角度去考慮問題,很多事情就能得到有效解決了。為了打破僵局,要避免情緒化,情緒不能替代原則,也不能帶來利益,要做自己情緒的主人,管理自己的情緒,不能意氣用事。尋找替代方法打破僵局,所謂“條條道路通羅馬”,法律談判的過程不可能一帆風順,在遇到僵局時創(chuàng)造性地提出可供選擇的替代方案就能掌握主動權,比如說,中美在恢復外交的談判中,在關于中國臺灣問題的表述中,如果中方執(zhí)意用“中國臺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那就不可能順利談成,當措詞為“中國臺灣海峽兩邊的中國人”時,雙方的沖突就得到了有效緩解。克勞塞維斯將軍說,“到達目標的捷徑就是那條最曲折的路”,在為了突破僵局的時候,我們就應該不怕艱險,采取有效的策略去打破僵局。

如何寫給對方律師的回函范文匯總二

委托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lián)系電話/傳真:

受托方(乙方):律師事務所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lián)系電話/傳真:

1.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本著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擬就不良資產(詳見清單)盡職調查事宜(以下簡稱“本項目”)聘請乙方提供法律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為此,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2.服務的范圍及服務的時間

2.1服務范圍包括:具體包括:

2.1.1制定工作方案,統(tǒng)一資產編號,與甲方以及甲方委托的資產評估公司協(xié)商工作配合方案;

2.1.2審閱甲方提供的不良資產文件資料,了解每筆資產的形成過程、債權類資產的訴訟時效、涉訴、附隨擔保情況和股權類資產的合法權

2.1.3逐筆審閱不良資產的原始檔案資料,并就有關事實向具體經辦人員進行詢問,聽取有關人員的陳述和說明,收集資產的相關信息;

2.1.4查詢債務企業(yè)以及被投資企業(yè)的工商檔案、變更登記情況,調查企業(yè)的法律存續(xù)狀態(tài),經營狀況;

2.1.5根據上述查明的事實出具法律意見書。

2.2服務時間要求: 本協(xié)議簽訂后2個月內。

3.服務的方式及要求

3.1乙方派出由以下律師組成的工作組,按照本合同第2條服務范圍及服務時間的要求完成法律服務,并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更換工作組人員。

3.2乙方派出律師(主要工作組成員)從事本合同項下的工作。

3.3乙方完成本合同法律服務,按照以下方式進行(包括但不限于):

3.3.1資產金額介于10萬元和50萬元之間,其中保存原始文件資料的不良資產以及資產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不良資產,對每筆資產出具一份法律意見書。

3.3.2根據甲方關于節(jié)約工作成本的要求,資產金額在10萬元以下以及資產金額介于10萬元和50萬元之間,其中沒有文件資料的不良資產,不再對債務人進行調查,采取表格的方式,逐筆列舉,統(tǒng)一出具法律意見書。

3.3.3乙方承諾為本合同提供的法律服務,能夠按照同業(yè)律師服務的

3.3.4乙方向甲方聲明它本身包括其派出人員沒有同時為其他人就同一事件提供法律服務、不存在利益沖突。

3.4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對資產金額少于10萬元以及資產金額介于10萬元與50萬元之間其中不存在原始資料的不良資產,不對債務人進行調查、統(tǒng)一出具法律意見書,乙方不承擔由此可能引起的糾紛或者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

4.保密

乙方向甲方作出的承諾《保密函》作為本合同附件,乙方對在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甲方業(yè)務機密履行保密義務。本合同終止、解除不影響本條款的效力。

5.費用及支付

5.1本合同項下的律師服務費用采用以下第 5.1.1 種計費方式計算:

5.1.1本合同項下的律師服務費用根據乙方出具法律意見書的不良資產筆數(shù)確定,具體計費標準為:(最終律師服務費用可能根據上述統(tǒng)計數(shù)據的變化而進行相應調整)

5.1.2本合同采用風險代理服務費用的計費方式,即:

5.1.3本合同采用律師小時費率的計費方式。律師的小時費率分別為:

5.2本合同的律師費用采用下列第 5.2.2 種支付方式:

5.2.1一次總付,在 全額付款。

5.2.2分期支付

5.2.2.1 本合同簽署并生效后5個工作日內,支付總費用50%的款項;

5.2.2.2 本合同項下委托事項的法律意見書完成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余款。

5.2.3其他方式:

5.4乙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發(fā)生的日常雜費,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調查、復印、打印、電話、傳真、印刷、差旅、交通、食宿等費用以及因本合同所產生的所有稅項、稅費由 乙方承擔。

5.5其他約定:

5.6乙方銀行帳戶:

開戶銀行:

6.權利和義務

除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權利、義務外,雙方約定如下:

6.1甲方權利

6.1.1有權隨時對乙方的服務進行監(jiān)督檢查;

6.1.2有權要求乙方對其服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6.1.3有權要求乙方不時提供相關的工作匯報和階段性工作匯報;

6.1.4其他 無

6.2甲方義務

6.2.1在合同生效后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與本合同委托事宜所有有關的資料,保證該等資料不存在任何隱瞞、虛假和重大遺漏之處;保證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復印件均與其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和相

6.2.2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協(xié)調*有限公司各二級單位配合乙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排專人負責收集、提供資料,接受乙方詢問,根據乙方要求就相關事實進行說明,根據乙方要求簽署相關文件,負責乙方人員在各二級單位本省區(qū)域內的交通等。

6.2.3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6.3乙方權利

6.3.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本合同委托事宜有關的資料等;

6.3.2有權要求甲方協(xié)調各核算中心配合乙方工作;

6.4乙方的義務

6.4.1為本合同提供的法律服務,應符合高質量的律師服務水準,并實現(xiàn)提供法律服務的及時、準確、完整及合法,最大程度上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4.2對甲方交給的資料、材料、證據妥善保管 ;

6.4.3乙方在進入甲方工作地點時,須遵守甲方工作地點的有關要求。

7.健康、安全

乙方應負責自行對其派出的律師、顧問及工作人員等進行人身保險,并對其派出的人員的健康、安全負責。甲方對在委托期間發(fā)生的乙方人員健康、安全問題不負任何責任。

8.不可抗力

8.1下列事件可認為是不可抗力事件:戰(zhàn)爭、動亂、地震、颶風、洪

8.2由于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當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響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采取積極措施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并在不可抗力發(fā)生后 10 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發(fā)生不可抗力的證明。

8.3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和/或任一方未積極采取減損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該方應就擴大的損失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后,雙方應立即繼續(xù)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合同有關執(zhí)行期間應相應延長。

9.違約及其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重大損失,受損害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并可依法請求違約方賠償由此而產生的損失。

10.合同的生效、變更、終止

10.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并蓋章后生效。

10.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協(xié)議應采用書面形式。

1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0.3.1合同已經按照約定履行完畢;

10.3.2雙方協(xié)商一致終止合同;

10.3.3 一方依下列第10.4款規(guī)定解除本合同。

10.4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發(fā)生下述情況,在不影響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救濟手段的前提下,另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 10.4.1發(fā)生破產、清算;

10.4.2不可抗力事件持續(xù) 30 日,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 10.4.3 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保密義務;

10.4.4 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且在違約后 10 日或雙方商定的補救期限內仍未能對違約行為作出補救;

10.4.5其他情形: 。

11.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 如協(xié)商不成,可選擇下列第 11.1 種方式解決:

11.1提交 北京仲裁委員會 (仲裁機構名稱)申請仲裁;

11.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3如本合同屬于關聯(lián)交易合同,爭議首先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照甲乙雙方關聯(lián)交易總協(xié)議及相關分協(xié)議的原則解決。

12.通知

13.其它約定

13.1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協(xié)商另行訂立補充協(xié)議,雙方共同遵照執(zhí)行。

13.2本合同正本一式 四 份,甲方執(zhí) 二 份,乙方執(zhí) 二 份。執(zhí)行本合同所需要的通知、報告及其一些通訊信件,均以書面形式有效并以書面形式傳送到甲乙方指定的地址。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何寫給對方律師的回函范文匯總三

一、談判前的充分準備(一)確定談判態(tài)度 在法律談判中,我們所面對的談判對象多種多樣,要篤而論之,不能拿著一種態(tài)度去對待任何人。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世界上沒有兩片一模一樣的樹葉,也沒有一模一樣的人,我們需要根據談判的對象和所期待的談判結果來選擇我們談判時所要采取的態(tài)度。

當我們談判所遇到的對象是對我們有著不可忽視的重要作用的人時,這就顯示出維持關系的重要性了,在談判時,我們對人和問題,就要采取較為溫和的態(tài)度,適時做出一定的讓步,有時候在犧牲自己的部分利益的前提下也要促成合作,這也就是軟式談判。在遇到對方態(tài)度十分強硬時,可能我方也會情不自禁地采取較為極端的談判方式,這屬于硬式談判。但在很多情況下,談判過程中不會單一地選擇談判態(tài)度,要根據實際情況不斷改變自己的態(tài)度。

法律談判過程中所期待的談判結果也會影響到我們的談判態(tài)度,如果談判的結果對我方并沒有任何實質性的影響時,可能更多的是采取讓步的心態(tài),有一種放任的態(tài)度。但如果談判的結果對我方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時,我方就會采取積極競爭的態(tài)度去參與談判。很多情況下,可能期待的談判結果都是雙方所需要的,那么就持友好合作的態(tài)度去進行談判,爭取達成共贏的場面。

(二)法律談判的情報收集與整理 古話說得好,知己知彼,方能百戰(zhàn)不殆。對有關談判對手的情報,應該盡可能地詳細,了解得越多,我方就能把握更多的主動權,爭取在談判過程中占據優(yōu)勢地位。在很多談判人員的眼里,很容易忽視的是“知己”,在了解對方的情報之外,也要對己方的情況了如指掌,對己方條件進行客觀分析,做好充分準備,這有助于了解己方在談判中的優(yōu)勢和薄弱環(huán)節(jié),從而有針對性地制定談判方案與策略,使己方在談判過程中能夠揚長避短,促成更完美的談判結果。

搜集談判對手的情報我們說,最佳的策略來自于對情報的把握,真實有效的情報可以給我們的談判帶來巨大的幫助。談判對手的情報包括很多內容,比如說談判當事人的資信情況,一方面是確認其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合法資格,另一方面是打探對方的資本情況、信用水平和履約能力,談判人員可以根據公共會計組織對對方企業(yè)組織的年度審計報告或者根據銀行、資信征詢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或其他渠道提供的資料對其進行查明。對對手的談判意圖的把握,理解對方真實的談判意圖,所期望達成的協(xié)議,對我方的信任度和對談判結果的迫切度等,這些都在很大程度上影響談判的進行,對方的合作意圖越強烈,己方的優(yōu)勢地位就越明顯。了解對方談判人員身份、地位、年齡、經歷、職業(yè)、愛好、性格和談判經驗也十分重要,尤其是對方談判人員中的首席代表的情報,通常而言,首席代表的談判態(tài)度、意見傾向在整個談判團隊中占主要地位。[1]所以對談判人員來說,搜集談判對手的情報對整個談判過程己方所期待的結果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它能促使己方占據主導地位,讓對方受到己方的壓迫,從而促使談判結果朝己方預料所進行。

在搜集談判對手情報的同時,也應當對己方的情況進行充分了解,掌握的信息資料越全面,就越容易駕馭談判的進程。熟悉己方的經營狀況、財務狀況、參與本次談判的人員的組成情況、己方談判人員的水平情況、本次談判的結果對己方的影響及重要性等,通過這些能有助于了解雙方在談判中的地位,對所處立場有個清醒的認識,從而胸有成竹地與對方在談判桌上進行談判,永遠不去打沒有信心的仗。

(三)營造和諧的法律談判環(huán)境 談判不是在真空中進行的,它是受到一定的法律制度和某一特定的政治、經濟、文化的影響而進行的。這些環(huán)境會直接或間接地影響談判,因此,在談判正式開始前,談判人員就應該認真分析這些環(huán)境。

談判環(huán)境主要指談判對方置身其中的所有客觀因素。英國談判專家p-d.v.馬什對談判環(huán)境因素作了系統(tǒng)的歸類。馬什總結得比較全面,他把與談判有關的環(huán)境因素概括為:①政治狀況;②宗教信仰;③法律制度;④商業(yè)做法;⑤社會習俗;⑥財政金融狀況;⑦基礎設施與后勤供應系統(tǒng);⑧氣候因素。[2]

在綜合戴勇堅老師的《法律談判的理論、策略和技巧》,在吸收兩者的思想前提下,我做如下簡單敘述:

政治法律環(huán)境,科特勒( koteler)認為,“政治與法律環(huán)境是由法律、政府機構和在社會上對各種組織及個人有影響和制約力量的壓力集團構成的”。政治法律環(huán)境不僅關系到談判結果能否成立,而且關系到談判協(xié)議履行的效果。法律談判中的政治狀況,包括政局是否穩(wěn)定,政府間的關系是否影響談判,政府對商品進口是否進行國家管制,政府的政策傾向是否影響談判等。在談判前也應當了解相關的法律制度,法律談判畢竟是一種法律行為,所以應該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進行,保證談判行為的合法性和談判結果的有效性。

對社會文化環(huán)境的研究便于談判者更快更好地理解對方的談判行為,避免因價值觀念不同而引起不必要的沖突和誤會。這告訴我們談判人員,在做談判準備工作時,要充分了解對方的宗教信仰、商業(yè)習俗和價值觀念等。首先要先清楚對方的宗教信仰,并且熟悉日常生活中的禁忌與喜好,在充分了解的基礎上給予對方宗教信仰的方便(比如有的穆斯林時間一到,不分場合的進行祈禱),當對方對方感覺你尊重他的宗教信仰的前提下,談判的成功率會大的多。由于環(huán)境、文化、歷史等各種原因,雙方談判人員習慣遵循的商業(yè)習俗也就不一樣,比如美國人性格較為奔放,他們善于在法律談判中運用策略,而且辦事不會拖泥帶水,行動干凈利落,所以與他們進行談判要體現(xiàn)出果斷利落、運籌帷幄的風格,作為一名合格的談判人員,在談判前應該事先了解對方的風俗習慣、商業(yè)習俗等,促使談判能夠順利進行。價值觀的不同主要體現(xiàn)在人們應處理的社會關系中,談判雙方在時間觀念、審美觀念、決策方式等方面的差別,充分了解價值觀的不同,能夠避免在法律談判中可能發(fā)生的分歧與沖突,消除因文化不同的差異所帶來的誤解和障礙,從而為己方爭取更大的利益空間。

(四)制定多種談判方案 如果在談判過程中,始終都是一套方案的話,就很容易被對方牽著鼻子走。談判雙方都希望談判結果是對自己最有利的,但是達到真正意義上的兩全其美是非常困難的,談判最終的結果一定是通過雙方互相磨合、協(xié)商、變通所達成的。為了不被對方帶入誤區(qū)迷失自己的意愿,從而損害了己方的利益,最佳選擇就是在正式談判前多準備幾套合理的談判方案。在與對方進行磋商時,首先拿出對己方利益最優(yōu)的方案,因為雙方都希望通過談判獲得最大利益,所以談判就是互相磨合的過程。在達不成協(xié)議的時候就拿出次一等的方案,根據實際的發(fā)展情況,不斷變更己方的方案,確保不讓談判結果偏離當初的最低目標。

二、法律談判的策略與技巧 法律談判就是一種博弈,局勢瞬息萬變,如何在錯綜復雜的談判中占據主導地位,實現(xiàn)利益的最大化,很大程度上依靠于預先制定以及運用的談判策略。占領了有利的位置就能讓自己坐得舒服,所以熟悉談判策略有著舉足輕重的位置。

(一)揚長避短,發(fā)揮所長 在很多時候談判雙方都不是有絕對優(yōu)勢的,所以在談判過程中,我們應該竭盡所能,發(fā)揮其長,充分運用談判策略,促成合作。當己方有優(yōu)勢地位而對方處于劣勢之處時,要爭取掌握主動權,在談判準備工作做得比較充分的條件下,即深入研究了對方的經濟狀況、財務狀況及平常慣用的策略,己方談判人員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直接或者間接婉轉地向對方顯示自己的有利地位,給對方造成壓力。渾水摸魚策略也是一種能給己方帶來不少利益的策略,它被戲稱為“炒蛋”策略,[3]是指在己方優(yōu)勢地位明顯的情形下,打亂談判的順序,將問題一股腦地一次性在談判桌上提出,使對方心生怯意,自亂陣腳。我個人比較傾向于更能體現(xiàn)團隊精神的策略,比如說消磨策略,利用己方的時間優(yōu)勢,而對方時間較為緊湊,己方談判團隊輪流上陣,消磨對方的時間與耐心,讓對方感覺如果這樣下去將是一場持久戰(zhàn),從精神方面讓對方處于超負荷的狀態(tài),從而使對方做出妥協(xié)。[4]“到什么山唱什么歌”,在法律談判中沒有一成不變的方法,要與時俱進,審時度勢。

在談判過程中,雙方有著實力懸殊也是常見的,這也就要求談判人員應具備良好的心理素質,有意識地將己方不利的條件包裝起來?!把远啾厥А笔亲怨乓詠韨飨聛淼挠栒],言語多了自然也就有漏洞了,在日常生活中,“老江湖”在我的印象里話就不是很多,他們不會急于要去表達自己的看法,不會給對方留下可挖掘的空間,所以在己方處于劣勢地位時,可以少說話,沉默寡言會讓對方找不到突破口,給對方造成一定的心理壓力。權力有限是老師教的很實用的方法,它有時候并不是真正的沒有權限,而是一種談判的策略,為了使對方降低條件,做出讓步,這不失一種良策。古人說,“伸手不打笑臉人”,在談判過程中,我們可以更加圓滑一些,將笑容掛在嘴邊能營造一種較為和諧的談判氛圍,也可以表達自己的難處,博取對方的憐憫之心。在己方處于劣勢,而談判結果對己方又較為重要時,談判人員一定要表現(xiàn)出誠懇的態(tài)度,在語言方面較為溫和,在行為方面較為坦率,這就如同放風箏,在把握住那根弦的基礎上,對“風箏”收放自如。

(二)制造和打破僵局 所謂僵局,是指在談判過程中,雙方因暫時不可調和的矛盾而形成的對峙。出現(xiàn)僵局不等于談判的破裂,它在談判中是一種比較客觀和正常的現(xiàn)象,僵局并不可怕,更重要的是要正確認識和對待它。

人為制造僵局又稱為策略性僵局,談判的一方有意識的制造僵局,給對方造成壓力而為己方爭取時間和創(chuàng)造優(yōu)勢的延遲性質的一種策略。由于僵局而導致的暫停,可以重新審慎地回顧己方的出發(fā)點和著眼點,維護己方的合理利益,同時給予雙方時間空間去挖掘共同利益。

對于打破僵局充滿了學問,孫子曰“以迂為直”,我們可以換一種方式去突破它。除了要了解僵局的產生原因外,還要了解僵局的具體內容和原因,要搞清楚談判雙方在哪個環(huán)節(jié)產生了分歧。突破僵局的關鍵是找出關鍵的問題和關鍵的人物,雖然參與談判的人員可能很多位,但是起著舉足輕重作用的人往往是特定的,所以因人制宜會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為了突破僵局,談判雙方應該力求做到客觀,很多時候盡管雙方有很多共同利益,往往會在具體的問題上出現(xiàn)利益沖突,這就要求談判人員要站在客觀的角度去思考下一步應當是否為合作做出些許讓步,站在利益的角度去考慮問題,很多事情就能得到有效解決了。為了打破僵局,要避免情緒化,情緒不能替代原則,也不能帶來利益,要做自己情緒的主人,管理自己的情緒,不能意氣用事。尋找替代方法打破僵局,所謂“條條道路通羅馬”,法律談判的過程不可能一帆風順,在遇到僵局時創(chuàng)造性地提出可供選擇的替代方案就能掌握主動權,比如說,中美在恢復外交的談判中,在關于中國臺灣問題的表述中,如果中方執(zhí)意用“中國臺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那就不可能順利談成,當措詞為“中國臺灣海峽兩邊的中國人”時,雙方的沖突就得到了有效緩解??藙谌S斯將軍說,“到達目標的捷徑就是那條最曲折的路”,在為了突破僵局的時候,我們就應該不怕艱險,采取有效的策略去打破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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