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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協(xié)議書簡短 拿著協(xié)議書可以直接立案嗎(五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01-09 22:14:35 頁碼:12
立案協(xié)議書簡短 拿著協(xié)議書可以直接立案嗎(五篇)
2023-01-09 22:14:35    小編: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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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立案協(xié)議書簡短一

×檢經(jīng)立字()第×號

被告人李××,男29歲,漢族,高中畢業(yè)。x年12月參加工作,現(xiàn)任××市工商銀行大石橋營業(yè)所會計,住銀行家屬院。

x年3月3日,××市工商銀行大石橋營業(yè)所主任王××向我院反映,該營業(yè)所會計李××自x年11月至x年1月,先后三次挪用公款總額達30萬元。據(jù)初步調查,反映情況屬實,被挪用款項的單位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李××,挪用公款數(shù)額巨大,情節(jié)嚴重,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三條規(guī)定,應予立案偵查。

檢察長:蔡××

x年x月x日

(院印)

關于立案協(xié)議書簡短二

××市公安局

立案決定書

×公刑立字[200×]180號案件

名稱李×涉嫌殺人罪

案件編號××××××××

犯罪嫌疑人李×男女36歲

住址××市××路××號

單位及職業(yè)××市有機塑料有限公司

批準人王×

批準時間200×年5月24日

辦案人劉×姜××

辦案單位××市公安局刑大

填發(fā)時間200×年5月24日

填發(fā)人姚××××市公安局

關于立案協(xié)議書簡短三

申請人:陳解中,男,漢族,1974年1月14日生,湖南省冷水江市三尖鄉(xiāng)金塘村三組057號,身份證編號:432502197401146515。電話:13713867140或81068164。

被申請人:李夢華,男,原系深圳市寶安區(qū)西鄉(xiāng)工業(yè)區(qū)深航公司汛達表業(yè)廠倉庫管理員,故意傷害申請人陳解中致右手殘廢。

被申請人:林小姐(不清楚全名),女,系深圳市寶安區(qū)西鄉(xiāng)工業(yè)區(qū)深航公司汛達表業(yè)廠老板。不同意報案,并故意放走被申請人李夢華。

請求事項:

1、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對被申請人李夢華實施立案偵查;

2、以涉嫌包庇罪對被申請人林小姐實施立案偵查;

3、將立案偵查的有關材料復制一份供申請人向社保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事實及理由:

申請人于20xx年元月31日就職于汛達表業(yè)廠,擔任六樓表帶部生產(chǎn)與品質管理員。

20xx年3月27日下午14點40分左右,申請人因要求更換生產(chǎn)工具遭到倉庫管理員即被申請人李夢華拒絕。申請人再三說明更換生產(chǎn)工具的原因,但仍然遭到李夢華拒絕。

在嚴重影響生產(chǎn)的情況下,申請人只好到寫字樓給香港老板即被申請人林小姐打傳呼匯報情況。林小姐通知二樓廠長譚風英速處理。

未等譚風英上六樓,李夢華即從4米遠的距離跑過來,一邊罵申請人是小人不該告他狀,一邊拿起臺上的xxx用力扔向申請人。xxx落在臺面上又反彈到地下。當申請人彎腰撿起xxx正待廠長來處理時,李夢華即用雙拳猛打申請人臉、胸部等部位,申請人只好用雙手擋住臉部。誰知李夢華竟打到xxx背部,致使xx重傷申請人右手。

同在六樓的鄧美芝(女)與李維典(男)聞聲迅速跑進寫字樓勸阻,方避免更嚴重后果發(fā)生。李維典見申請人右手流血,即扶申請人到二樓,由廠部梁啟余(男)和黃天生(男)送申請人到西鄉(xiāng)人民醫(yī)院治療。

20xx年3月9日下午,被申請人林小姐與廠長一同到醫(yī)院向申請人問事發(fā)經(jīng)過?;貜S后,林小姐即通知李夢華離廠。

令人不可思議的是:申請人、申請人的老婆及妻弟再三要求向公安機關報案,可林小姐非但不報案,而且還有意放走了李夢華。

在20xx年3月27日下午——20xx年3月29日下午這段長達兩整天的時間里,廠方無論是報案還是派保安扭送李夢華歸案,均是易如反掌之事。在林小姐通知李夢華走之前,李夢華仍在上班,如林小姐不有意放走李夢華,則李夢華不致跑掉。

為了打擊犯罪,伸張正義,申請人特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43條、第310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84條之規(guī)定,請求公安機關對被申請人李夢華、林小姐實施立案偵查。

此致

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

申請人:xx

xx年x月xx日

關于立案協(xié)議書簡短四

××市公安局

立案決定書

(存根)

×公刑立字[20x×]180號案件

名稱李×涉嫌殺人罪

案件編號××××××××

犯罪嫌疑人李×男女36歲

住址××市××路××號

單位及職業(yè)××市有機塑料有限公司

批準人王×

批準時間20x×年x月x日

辦案人劉×姜××

辦案單位××市公安局刑大

填發(fā)時間20x×年x月x日

填發(fā)人姚××××市公安局

×公刑立字[×]180號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之規(guī)定,決定對李×涉嫌殺人罪案立案偵查。

(××市公安局印)

二○x×年x月x日

關于立案協(xié)議書簡短五

x x縣人民檢察院

立案決定書

x檢法立(20x x)第5號

犯罪嫌疑人:田x,女.26歲,漢族,x x籍,中專文化程度,住在x x縣醫(yī)院職工宿舍x排x號,為x x縣人民醫(yī)院護士。

案由:涉嫌玩忽職守。

案件來源:于20x x年x月x日由x x縣公安局移送我院。

經(jīng)審查:20x x年x月x日晚8時許,田x在外科病房值班時,遵照李x x大夫的交代.給x號病房x x床病人邱x灌腸。田x看到值班室里需要給病人所灌的氯化鈉溶液不多了,需要重新配制一些,于是便到治療室找到與氯化鈉相類似的結晶體藥物,誤以為是氯化鈉,便取出一些配制成溶液給邱x灌腸。邱某回病房后,約5分鐘后即感到頭暈心慌、繼而猝然倒地,在抬往急救室的路上心臟就停止了跳動。經(jīng)化驗鑒定,田x所用藥物不是氯化納,而是一種有毒副作用的亞硝酸鈉。

田x對自己的本職工作極不負責任,馬虎草率,從而造成病人死亡的嚴重后果,田x的行為涉嫌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397條的規(guī)定,需要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86條的規(guī)定,決定立案偵查。

檢察長:魏x x

20××年×月×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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