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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操縱心得體會和方法 船舶操縱性的重要性(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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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操縱心得體會和方法 船舶操縱性的重要性(六篇)
2023-01-08 16:49:26    小編:ZT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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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寫船舶操縱心得體會和方法一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乙方(賣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買賣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xié)商,就有關 (船名)船的買賣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買賣標的

船名:

船型:

船籍:

船級:

總長:

船寬:

船深:

總噸:

凈噸:

載重噸:

建造廠家:

建造年月:

登記號:

登記地點:

登記噸位: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船舶,其質量必須符合交通管理部門制定的船舶標準;

2.賣方保證出售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說明書相符,并須在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3.賣方保證其出售的船舶不存在不適航或其他妨礙、可能妨礙交通安全或污染、可能污染水域的情形;

4.賣方保證其擁有本合同下的標的船舶的全部產權,并保證該船舶不在光船租約下。

三、價款

本合同標的船舶的價款為 元。

本合同結算貨幣為人民幣(美元/英鎊/歐元) 。

四、保證金

為了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買方應在合同簽訂日后的 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百分之 的保證金。該保證金應以銀行匯票方式匯到賣方指定的賬戶(戶名: 開戶行: 賬號: )。

五、付款方式

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后,按照第 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船款支付給賣方。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船款,合計 元,大寫 ,保證金可抵作船價款。

2.分期付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 作為預付款。合計 元(大寫: )。預付款可以抵作船價款。

(2)船舶交付之日起 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 ,合計 元(大寫: )。

(3)交船手續(xù)辦理完畢之日起 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 ,合計 元(大寫: )。

六、船舶檢查

1.買方有權查閱船上的船級記錄,并在 (時間)內宣布是否予以承認。

2.賣方應在 年 月 日在 (地方)為買方安排船舶檢查。

3.買方不得因船舶檢查而延誤船期,否則,買方應向賣方賠償由此引起的損失。在不延誤船舶正常營運的前提下,賣方應盡可能為買方看驗船提供方便。

4.買方檢查處于漂浮狀態(tài)的船舶時,不可將其拆解開,也不可給賣方造成費用上的負擔。在檢查過程中,船舶的輪機日志和航海日志應提供給買方查閱。經檢查,憑賣方在船舶漂浮檢查后 小時內收到買方的書面或電傳通知為準,一旦船舶獲得認可,買賣關系即告確立。賣方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收到買方關于船舶船級記錄的認可通知,應退還保證金,本合同宣告無效。

七、交接船舶

1.船舶在 地點進行交接。

2.移交時間為 年 月 日。

3.賣方應及時地將船舶動態(tài)、船舶預計進塢時間和地點告知買方。

4.船舶按買方看驗船時的狀況移交,自然損耗除外。交船前,倘若船舶發(fā)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本合同自行解除,賣方應將買方已付款項全額如數退還;交船前,倘若船舶發(fā)生部分損害,賣方應將船舶恢復至買方看船時的狀況。買方應給賣方合理的恢復原狀的修理時間。

5.為方便船舶的移交,賣方應將船舶引入移交港的干船塢內,由買方檢驗船底及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倘若發(fā)現船舵、螺旋槳、船底或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有斷裂、損壞或缺陷,以至于影響船舶清潔船級證書的取得,則上述缺點應由賣方自費修復直至買方對上述水下部分完全滿意為止。

6.船舶在塢期間,在買方的要求下,賣方應安排抽出尾軸。倘若尾軸完全毀壞或發(fā)現有缺陷,以至于影響船舶清潔船級證書的取得,賣方應自費將其新換或修復直至買方完全滿意為止。尾軸的抽出和換新之費用由買方承擔。

7.倘若發(fā)現船舵、螺旋槳、船底、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或尾軸上述斷裂、損壞或缺陷,則與船舶進出塢有關的費用包括驗船師費均應由賣方承擔。

8.賣方確認收到全部船款后,雙方即簽訂交接協(xié)議書。交接協(xié)議書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該輪產權正式移交給買方。賣方全體船員立即離船,船員離船后的食宿和回程的費用由買方承擔,并負責安排將船員送回。買方同意付船員補貼每位 (幣種) 元。

八、文件交付

1.交船時,賣方應將現有的船檢證書及船舶技術圖紙無償提供給買方。若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將其現有的船舶的其它技術檔案及時交給買方。船舶的船籍證書、船舶的所有權證書、電臺執(zhí)照、船舶簽證薄、海關監(jiān)管薄、航海日志、輪機日志、營運證、最低安全配員證書、造船廠提供的該輪的穩(wěn)性計算書、船舶防油污計劃和ism檔(如有)等應由賣方收存取回,但買方有復印的權利(船舶油污計劃和ism檔不提供復印)。

2.交船時,賣方應將下述文件遞交給買方:

授權書;

普通商業(yè)發(fā)票(不含增值稅),賣方應在交船后 日內辦妥船舶在原登記機關的注銷登記。

3.同時,買方應將下述文檔遞交給賣方:

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授權書;

買方辦理船舶登記所在登記機關名稱、地址、傳真、電話、聯系人和郵政編碼。

九、備件和燃料

船舶包括屬于船舶的一切船上和岸上物品應由賣方移交給買方。屬于賣方專用的船上圖書、數據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內,船員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內。

船上剩余的燃料、未使用的潤滑油、備用品和伙食應由買方接收并按交船地交船日的市場價格付款。本條款下的付款時間、地點和幣制與合同價款的支付相同。

十、保護

賣方保證其對出賣船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船舶在移交前沒有任何船舶優(yōu)先權、船舶抵押權及其他隨船債務;并承諾交船后若因該船移交前的隨船債務發(fā)生第三人對船舶提出主張,而導致糾紛的賠償、費用、開支等均由賣方承擔。

十一、費用負擔

船舶交付前所發(fā)生的包括雇傭人員薪資,船員分紅、稅賦及其他債務等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船舶交付后所發(fā)生的與購買和登記有關的稅、費以及其它開支等各項費用由買方承擔。在船舶進行交易時,費用有買方承擔。

船舶移交后,賣方應向原船舶登記機關辦理船舶注銷登記;買方應辦理船舶所有權登記。登記費用各自承擔。

十二、違約責任

1.若買方未能按時支付保證金,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應承擔賣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和按年利率 %計算的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在支付保證金后,若買方決定不再購買該船,并拒絕支付船款,賣方有權沒收保證金;若買方未能在船舶移交期限最后一日前按合同的規(guī)定支付購船價款,賣方有權解除合同,保證金及其利息歸賣方所有。若保證金及其利息收不足以彌補賣方損失,買方還應賠償賣方因此遭受的損失費用。

2.若賣方未能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船舶的法定移交手續(xù),或未能辦理船舶注銷手續(xù),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收到買方解除合同通知后,應在 個銀行工作日內退還所收到全部船價款(包括保證金)及按年利率 %計算的利息;若買方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保證金和船款,賣方違約拒絕出售該船,買方有權獲得船款保證金的兩倍賠償。

十三、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xù)簽本合同;

2.雙方通過書面協(xié)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 。

十四、保密

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zhí)行本協(xié)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yè)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yè)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yè)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年。

十五、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fā)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 (書信、傳真、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六、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fā)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fā)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xié)議,該協(xié)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七、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guī)定外或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guī)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八、爭議的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不能解決爭議,則由雙方提交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由雙方共同指派一名仲裁人仲裁解決。

若買賣雙方未能就共同指派一名仲裁人達成一致則糾紛應由三名仲裁人仲裁解決,雙方各指派一名,第三名由 指派。

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仲裁裁定。

仲裁費用由敗方承擔。

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xù)執(zhí)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本合同以服從仲裁所在國的法律為前提。

十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fā)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xù)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xié)商決定如何執(zhí)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xù)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xié)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不論曾否宣戰(zhàn))、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guī)定等。

二十、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二十一、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未作規(guī)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二、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zhí)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簽章): 賣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描寫船舶操縱心得體會和方法二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買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乙方(賣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買賣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xié)商,就有關_________(船名)船的買賣事宜,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一、買賣標的

船名:_________

船型:_________

船籍:_________

船級:_________

總長:_________

船寬:_________

船深:_________

總噸:_________

凈噸:_________

載重噸:_________

建造廠家:_________

建造年月:_________

登記號:_________

登記地點:_________

登記噸位:_________

二、質量要求

1.賣方向買方出售的船舶,其質量必須符合交通管理部門制定的船舶標準;

2.賣方保證出售船舶所具的性能與說明書相符,并須在交付前先行試航,以證明其性能。

3.賣方保證其出售的船舶不存在不適航或其他妨礙、可能妨礙交通安全或污染、可能污染水域的情形;

4.賣方保證其擁有本合同下的標的船舶的全部產權,并保證該船舶不在光船租約下。

三、價款

本合同標的船舶的價款為_________元。本合同結算貨幣為人民幣美元英鎊歐元_________。

四、保證金

為了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買方應在合同簽訂日后的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百分之_________的保證金。該保證金應以銀行匯票方式匯到賣方指定的帳戶(戶名: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五、付款方式

買方在本合同簽訂后,按照第_________種方式,如期足額將船款支付給賣方。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船款,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保證金可抵作船價款。

2.分期付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作為預付款。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預付款可以抵作船價款。

(2)船舶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3)交船手續(xù)辦理完畢之日起_________日內,支付合同價款的百分之_________,合計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

六、船舶檢查

1.買方有權查閱船上的船級記錄,并在_________(時間)內宣布是否予以承認。

2.賣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地方)為買方安排船舶檢查。

3.買方不得因船舶檢查而延誤船期,否則,買方應向賣方賠償由此引起的損失。在不延誤船舶正常營運的前提下,賣方應盡可能為買方看驗船提供方便。

4.買方檢查處于漂浮狀態(tài)的船舶時,不可將其拆解開,也不可給賣方造成費用上的負擔。在檢查過程中,船舶的輪機日志和航海日志應提供給買方查閱。經檢查,憑賣方在船舶漂浮檢查后四十八小時內收到買方的書面或電傳通知為準,一旦船舶獲得認可,賣買關系即告確立。賣方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收到買方關于船舶船級記錄的認可通知,應退還保證金,本合同宣告無效。

七、交接船舶

1.船舶在_________地點進行交接。

2.移交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3.賣方應及時地將船舶動態(tài)、船舶預計進塢時間和地點告知買方。

4.船舶按買方看驗船時的狀況移交,自然損耗除外。交船前,倘若船舶發(fā)生全損或推定全損,本合同自行解除,賣方應將買方已付款項全額如數退還;交船前,倘若船舶發(fā)生部分損害,賣方應將船舶恢復至買方看船時的狀況。買方應給賣方合理的恢復原狀的修理時間。

5.為方便船舶的移交,賣方應將船舶引入移交港的干船塢內,由買方檢驗船底及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倘若發(fā)現船舵、螺旋槳、船底或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有斷裂、損壞或缺陷,以致于影響船舶清潔船級證書的取得,則上述缺點應由賣方自費修復直至買方對上述水下部分完全滿意為止。

6.船舶在塢期間,在買方的要求下,賣方應安排抽出尾軸。倘若尾軸完全毀壞或發(fā)現有缺陷,以致于影響船舶清潔船級證書的取得,賣方應自費將其新換或修復直至買方完全滿意為止。尾軸的抽出和換新之費用由買方承擔。

7.倘若發(fā)現船舵、螺旋槳、船底、夏季水線以下其它部分或尾軸上述斷裂、損壞或缺陷,則與船舶進出塢有關的費用包括驗船師費均應由賣方承擔。

8.賣方確認收到全部船款后,雙方即簽訂交接協(xié)議書。交接協(xié)議書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并加蓋公章后,該輪產權正式移交給買方。賣方全體船員立即離船,船員離船后的食宿和回程的費用由買方承擔,并負責安排將船員送回。買方同意付船員補貼每位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元。

八、文件交付

1.交船時,賣方應將現有的船檢證書及船舶技術圖紙無償提供給買方。若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將其現有的船舶的其它技術檔及時交給買方。船舶的船籍證書、船舶的所有權證書、電臺執(zhí)照、船舶簽證薄、海關監(jiān)管薄、航海日志、輪機日志、營運證、最低安全配員證書、造船廠提供的該輪的穩(wěn)性計算書、船舶防油污計劃和ism檔(如有)等應由賣方收存取回,但買方有復印的權利(船舶油污計劃和ism檔不提供復印)。

2.交船時,賣方應將下述文件遞交給買方:授權書;普通商業(yè)發(fā)票(不含增值稅),賣方應在交船后_________日內辦妥船舶在原登記機關的注銷登記。

3.同時,買方應將下述文檔遞交給賣方: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授權書;買方辦理船舶登記所在登記機關名稱、地址、傳真、電話、聯系人和郵政編碼。

九、備件和燃料

船舶包括屬于船舶的一切船上和岸上物品應由賣方移交給買方。屬于賣方專用的船上圖書、數據表格和文件等不包括在內,船員的私人行李和物品也不包括在內。

船上剩余的燃料、未使用的潤滑油、備用品和伙食應由買方接收并按交船地交船日的市場價格付款。本條款下的付款時間、地點和幣制與合同價款的支付相同。

十、保護

賣方保證其對出賣船舶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船舶在移交前沒有任何船舶優(yōu)先權、船舶抵押權及其他隨船債務;并承諾交船后若因該船移交前的隨船債務發(fā)生第三人對船舶提出主張,而導致糾紛的賠償、費用、開支等均由賣方承擔。

十一、費用負擔

船舶交付前所發(fā)生的包括雇傭人員薪資,船員分紅、稅賦及其他債務等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船舶交付后所發(fā)生的與購買和登記有關的稅、費以及其它開支等各項費用由買方承擔。在船舶進行交易時,費用有買方承擔。船舶移交后,賣方應向原船舶登記機關辦理船舶注銷登記;買方應辦理船舶所有權登記。登記費用各自承擔。

十二、違約責任

1.若買方未能按時支付保證金,賣方有權解除合同。買方應承擔賣方因此遭受的損失和按年利率_________%計算的全部損失費用的利息;在支付保證金后,若買方決定不再購買該船,并拒絕支付船款,賣方有權沒收保證金;若買方未能在船舶移交期限最后一日前按合同的規(guī)定支付購船價款,賣方有權解除合同,保證金及其利息歸賣方所有。若保證金及其利息收不足以彌補賣方損失,買方還應賠償賣方因此遭受的損失費用。

2.若賣方未能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方式和期限完成船舶的法定移交手續(xù),或未能辦理船舶注銷手續(xù),買方有權解除合同。賣方收到買方解除合同通知后,應在_________個銀行工作日內退還所收到全部船價款(包括保證金)及按年利率_________%計算的利息;若買方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保證金和船款,賣方違約拒絕出售該船,買方有權獲得船款保證金的兩倍賠償。

十三、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1.合同期限屆滿,雙方不再續(xù)簽本合同;

2.雙方通過書面協(xié)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合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十四、保密

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zhí)行本協(xié)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yè)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yè)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yè)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十五、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fā)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十六、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fā)生特殊情況時,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fā)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xié)議,該協(xié)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十七、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guī)定外或經雙方協(xié)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guī)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十八、爭議的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不能解決爭議,則由雙方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由雙方共同指派一名仲裁人仲裁解決。若買賣雙方未能就共同指派一名仲裁人達成一致則糾紛應由三名仲裁人仲裁解決,雙方各指派一名,第三名由_________指派。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仲裁裁定。仲裁費用由敗方承擔。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xù)執(zhí)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本合同以服從仲裁所在國的法律為前提。

十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fā)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xù)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xié)商決定如何執(zhí)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xù)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xié)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不論曾否宣戰(zhàn))、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guī)定等。

二十、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二十一、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未作規(guī)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二、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買方(簽章): _________ 賣方(簽章):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描寫船舶操縱心得體會和方法三

受托人(船舶經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關規(guī)定,經雙方協(xié)商,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托甲方經營管理

船名:________________曾用名:________________

船舶種類:________________建造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總長:________________型深:________________型寬:________________

總噸:________________凈噸:________________載重噸:________________

主機功率:________________

二、船舶委托經營管理期限,自該船取得合法營運資格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

三、甲方責任:

⒈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⒉負責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并承擔船舶的安全管理責任。按規(guī)定建立并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保持船岸的通訊暢通;

⒊負責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yōu)先配備;

⒋負責按規(guī)定及時交納各項稅費;

⒌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污染險、船舶承運險,并爭取保費優(yōu)惠;

⒍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⒎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臺賬、聯系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⒏其他責任:

四、乙方責任:

⒈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⒉配合、協(xié)助甲方對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

⒊向甲方推薦船員,并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jiān)督;

⒋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并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⒌負責承擔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⒍其他責任:

五、雙方關于經營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六、雙方關于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

七、雙方關于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

八、雙方關于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

九、其他約定: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后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并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fā)生糾紛,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要求當地航管部門協(xié)調,也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描寫船舶操縱心得體會和方法四

今年來,我縣認真貫徹執(zhí)行上級關于漁業(yè)安全生產的有關規(guī)定和文件精神,按照省、市主管部門和縣政府統(tǒng)一布署,緊緊圍繞“漁業(yè)增產、漁民增收、漁縣穩(wěn)定”這個中心,狠抓漁業(yè)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堅持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認真開展?jié)O業(yè)安全生產大檢查,并針對當前漁業(yè)安全生產存在的薄弱環(huán)節(jié),重點落實整改措施,規(guī)范漁業(yè)安全生產行為,杜絕漁業(yè)事故發(fā)生。今年我縣海業(yè)安全生產形勢總體情況較好。

領導重視,制度落實,繃緊安全生產之弦。一是調整充實了縣政府海洋開發(fā)領導小組和鄉(xiāng)鎮(zhèn)船舶安全生產管理領導小組成員,以及我局漁業(y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組織領導全縣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二是堅持每季度召開一次由分管副縣長主持的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會議或座談會,研究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存在的突出問題,落實整改措施。今年以來,縣政府針對不同時期存在的問題,先后召開多次會議加強對采捕飛魚卵作業(yè)漁船監(jiān)督管理和打擊漁船違規(guī)載客行為等問題進行研究部署;三是每逢臺風來臨,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都要按照分工,負責駐守到各漁港、網箱養(yǎng)殖等重點防范部位現場指導對養(yǎng)殖設施進行加固、組織人員撤離和落實漁船就近返港避風。

制定預案,落實措施,建立健全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制定完善了《漁業(yè)防臺抗臺工作預案》《漁船海上遇險緊急救助行動方案》,在全市率先出臺《漁港漁船防火預案》,按照各種預案要求,落實鎮(zhèn)、村、養(yǎng)殖戶和船主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同時以縣政府把全縣各村的漁船、漁排和漁港等安全管理責任人分別落實到鎮(zhèn)、村主要領導,并在有線電視上進行了公布;為提高漁船救災抗災能力,我縣組建了x艘漁業(yè)船舶救助后備船隊,主要漁業(yè)鎮(zhèn)也分別組建了漁業(yè)救助船隊,對參加救助的船舶每次給予x元的獎勵,對救助船隊的船舶每月給予x元的補貼;在灣以外作業(yè)的漁船按村為單位實行編隊生產,并在每個編隊中確定x艘信息船,定時報告作業(yè)地點和組織遇險救助。通過以上措施,我縣在指揮防臺抗臺和漁業(yè)應急救助工作中,做到了反映迅速,政令暢通。

加強漁業(yè)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切實提高漁民安全意識,防患于未然。今年x月份縣漁政和漁港監(jiān)督部門聯合舉行漁業(yè)安全生產和安全操作專題培訓,開展水上救生操作現場培訓;x月份開展“漁業(yè)安全生產月”活動工作,結合伏季休漁,在全縣開展?jié)O業(yè)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咨詢活動;x月份我縣結合新出臺的《漁港和漁業(yè)船舶管理條例》,配合縣人大召開漁船安全生產管理和貫徹宣傳《條例》座談會,組織漁政漁港監(jiān)督執(zhí)法人員深入各漁縣、港口碼頭開展?jié)O業(yè)安全生產和《條例》宣傳工作,使?jié)O民和基層漁業(yè)干部提高安全防患意識。

抓好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消除事故隱患。定期組織開展?jié)O業(yè)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縣漁政站聯合漁港監(jiān)督和各鎮(zhèn)村開展拉網式漁業(yè)安全生產大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漁船和漁業(yè)設施發(fā)給整改通知書,全年共通報限航整改漁船x艘次,通報船齡使用到期應報廢漁船x艘,通過檢查一些安全隱患得到整改,取得了明顯成效;在節(jié)假日期間組織漁政漁港監(jiān)督人員和鄉(xiāng)鎮(zhèn)船管站人員到各港口、碼頭開展?jié)O船安全大檢查和值班,對違規(guī)載客行為及時給予制止,對違規(guī)操作、安全設施不到位的及時落實整改措施。

加大漁業(yè)基礎設施投入,提高災害防御能力??h政府加大了對關系漁業(yè)安全的漁業(yè)基礎設施的投入,一是安排??钚陆藘蓚€漁船避風澳,xx漁港綜合整治工程已經開工,xx避風澳工程也得到縣政府批準,即將動工;二是投入x萬元為箱養(yǎng)魚基地配置了應急供電、探照燈,救生衣等搶險救災設施,并設立網箱抗臺搶險指揮部和值班室;三是漁業(yè)岸臺建設得到了重視,今年xx電訊站搬入了新址,設施和辦公條件得到了較大改善。

加大執(zhí)法力度,規(guī)范漁業(yè)行業(yè)安全生產秩序。開展沿海水產養(yǎng)殖用藥、養(yǎng)殖設施加固等巡查,嚴厲打擊水產養(yǎng)殖違法行為,維護海洋漁業(yè)生態(tài)環(huán)境,針對沿海漁民反映較為強烈的部分養(yǎng)殖戶使用違禁農藥造成漁業(yè)生態(tài)環(huán)境破壞的漁業(yè)違法行為和破壞漁業(yè)資源的“電、炸”魚違法行為,重點加大查處力度,對證據確鑿,違法事實清楚的依法給予立案查處。同時加強與市漁政站溝通聯系,共同打擊非法捕撈行為,為做好飛魚卵作業(yè)船舶安全管理,市縣漁政站聯合組成工作組,蹲點監(jiān)管,采取疏導與處罰相結合的措施,使今年我縣非法從事飛魚卵作業(yè)船舶比往年有大幅度減少。

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漁業(yè)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全面實施《漁港和漁業(yè)船舶管理條例》,繼續(xù)加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宣傳,切實提高沿海漁民安全生產意識;

針對新情況,適時修定完善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各類工作預案,爭取漁業(yè)救助資金列入縣財政預算,全面提高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水平;

繼續(xù)聯合各有關部門不定期開展?jié)O船安全生產大檢查和鄉(xiāng)鎮(zhèn)船舶安全生產專項聯合整治,杜絕海上船舶安全事故發(fā)生;

在與沿海鄉(xiāng)鎮(zhèn)、邊防部門聯合共建鄉(xiāng)鎮(zhèn)船舶管理站試點單位的基礎上,做到機構、人員、經費、設備“四落實”,進一步做好鄉(xiāng)鎮(zhèn)船舶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加大力度開展海上網箱設施加固、“病、險、爛”網箱和沿海各港池船舶殘骸清理工作,排除安全隱患;

聯合漁監(jiān)部門繼續(xù)組織舉辦海洋漁業(yè)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訓,切實提高漁民抗災救災能力,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描寫船舶操縱心得體會和方法五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公司經營需要,以自有船舶做為抵押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小寫),經與乙方協(xié)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_____ 壹輛,排量:_______,顏色:_______ ,車牌號為:_________,發(fā)動機號為:___________.上述抵押的船舶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情況聲明、暫管。

1、清點: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

2、暫管: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一切倉儲及其保險管理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后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fā)生糾紛,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后,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五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法院申請?zhí)幏值盅何?,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第六條 其它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描寫船舶操縱心得體會和方法六

沿海內河船舶保險合同

1.沿海內河船舶險保險單(正本)

保險單位:船舶名稱:

本公司根據被保險人的要求,由被保險人向本公司繳付約定的保險費,按照沿海內河船舶保險條款和本保險單載明的條件承保下述船舶。被保險人茲確認所填內容屬實并對本保險合同條款(包括除外責任部分)及保險條件的內容已經了解,同意從本保單正式簽發(fā)之日起保險合同成立。

制造年份:

制造廠家:

船舶種類

船舶用途

總噸位/馬力/客位:

載重噸:

船舶尺寸:(總長)

船質結構:

(型寬)

(型深)

船籍港:

保險價值:人民幣

保險金額:人民幣

航行區(qū)域:

保險期限:個月自年月日零時起至年月日二十四時止

基本保費:

免賠額:

費率:%

總保險費:人民幣

保險公司(簽章)

年月日

2.中保財產保險有限公司沿海內河船舶保險條款

本保險的保險標的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登記注冊從事沿海、內河航行的船舶,包括船體、機器、設備、儀器和索具。船上燃料、物料、給養(yǎng)、淡水等財產和漁船不屬于本保險標的范圍。

本保險分為全損險和一切險,本保險按保險單注明的承保險別承擔保險責任。

保險責任

第一條全損險

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險船舶發(fā)生的全損,本保險負責賠償。

一、八級以上(含八級)大風、洪水、地震、海嘯、雷擊、崖崩、滑坡、泥石流、冰凌;

二、火災、爆炸;

三、碰撞、觸碰;

四、擱淺、觸礁;

五、由于上述一至四款災害或事故引起的傾覆、沉沒;

六、船舶失蹤。

第二條一切險

本保險承保第一條列舉的六項原因所造成保險船舶的全損或部分損失以及所引起的下列責任和費用:

一、碰撞、觸碰責任:本公司承保的保險船舶在可航水域碰撞其他船舶或觸碰碼頭、港口設施、航標,致使上述貨物發(fā)生的直接損失和費用,包括被碰撞船舶上所載貨物的直接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本保險對每次碰撞、觸碰責任僅負責賠償金額的四分之三,但在保險期限內一次或累計最高賠償額以不超過船舶保險金額為限。 屬于本船舶上的貨物損失,本保險不負賠償責任。

非機動船舶不負碰撞、觸碰責任,但保險船舶由本公司承保的拖船拖帶時,可視為機動船舶。

二、共同海損、救助及施救

本保險負責賠償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或規(guī)定應當由保險船舶攤負的共同海損。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共同海損的理算辦法應按《北京理算規(guī)則》辦理。

保險船舶在發(fā)生保險事故時,被保險人為防止或減少損失而采取施救及救助措施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或救助費用、救助報酬,由本保險負責賠償。

但共同海損、救助及施救三項費用之和的累計最高賠償額以不超過保險金額為限。

除外責任

第三條保險船舶由于下列情況所造成的損失、責任及費用,本保險不負責賠償:

一、船舶不適航,船舶不適拖(包括船舶技術狀態(tài)、配員、裝載等,拖船的拖帶行為引起的被拖船舶的損失、責任和費用,非拖輪的拖帶行為所引起的一切損失、責任和費用);

二、船舶正常的維修、油漆,船體自然磨損、銹蝕、腐爛及機器本身發(fā)生的故障和舵、螺旋槳、桅、錨、錨鏈、櫓及子船的單獨損失;

三、浪損、座淺;

四、被保險人及其代表(包括船長)的故意行為或違法犯罪行為;

五、清理航道、污染和防止或清除污染、水產養(yǎng)殖及設施、捕撈設施、水下設施、橋的損失和費用;

六、因保險事故引起本船及第三者的間接損失和費用以及人員傷亡或由此引起的責任和費用;

七、戰(zhàn)爭、軍事行動、扣押、騷亂、罷工、哄搶和政府征用、沒收;

八、其他不屬于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

保險期限

第四條除另有約定,保險期限最長為1年,起止日期以保險單載明的時間為準。

保險金額

第五條船齡在3年(含)以內的船舶視為新船,新船的保險價值按重置價值確定,船齡在3年以上的船舶視為舊船,舊船的保險價值按實際價值確定。

保險金額按保險價值確定,也可以由保險雙方協(xié)商確定,但保險金額不得超過保險價值。

重置價值是指市場新船購置價;實際價值是指船舶市場價或出險時的市場價。

索賠和賠償

第六條被保險人索賠時,應及時按保險人的要求提供有效單證,如保險單、港監(jiān)簽證、航海(行)日志、輪機日志、海事報告、船舶法定檢驗證書、船舶入籍證書、船舶營運證書、船員證書(副本)、運輸合同載貨記錄、事故責任調解書、裁決書、損失清單及其他有關文件。

第 七條在保險有效期內,保險船舶發(fā)生保險事故的損失或費用支出,保險人均按以下規(guī)定賠償:

一、全損險

船舶全損按照保險金額賠償。但保險金額高于保險價值時,以不超過出險當時的保險價值計算賠償。

二、一切險

1.全損:按第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計算賠償。

2.部分損失:

新船按實際發(fā)生的損失、費用賠償,但保險金額低于保險價值時,按保險金額與該保險價值的比例計算賠償;

舊船按保險金額與投保時或出險時的新船重置價的比例計算賠償,兩者以價高的為準:

部分損失的賠償金額以不超過保險金額或實際價值為限,兩者以低為準,但無論一次或多次累計的賠款等于保險金額的全數時(含免賠額),則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第八條保險船舶發(fā)生保險事故的損失時,被保險人必須與保險人商定后方可進行修理或支付費用,否則保險人有權重新核定或拒絕賠償。

第九條保險船舶發(fā)生海損事故時,凡涉及船舶、貨物和運費方共同安全的,對施救、救助費用、救助報酬的賠償,保險人只負責獲救船舶價值與獲救的船、貨、運費總價值的比例分攤部分。

第十條船舶失蹤,本保險自船舶在合理時間內從被獲知最后消息的地點到達目的地時起6個月后立案受理。

第十一條保險人對每次賠款均按保險單中的約定扣除免賠額(全損、碰撞、觸碰責任除外)。

第十二條保險船舶遭受全損或部分損失后的殘余部分應協(xié)商作價折歸被保險人,并在賠款中扣除。

第十三條保險船舶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應由第三方負責賠償的,被保險人應當向第三方索賠。如果第三方不予支付,被保險人應提起訴訟。在被保險人提起訴訟后,保險人根據被保險人提出的書面賠償請求,按照保險合同予以賠償,同時被保險人必須將向第三方追償的權利轉讓給保險人,并協(xié)助保險人向第三方追償。

第十四條被保險人按保險人要求提供的各種必要單證齊全后,保險人應當迅速審核,賠款金額經保險合同雙方確認后,保險人在10天內賠償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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