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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民警新信訪條例心得體會及感悟(精選17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11-18 14:08:30 頁碼:11
最新民警新信訪條例心得體會及感悟(精選17篇)
2023-11-18 14:08:30    小編:ZTFB

通過寫心得體會,可以給自己一個梳理思路和總結收獲的機會。寫心得體會時,可以使用一些具體的例子來支撐自己的觀點和結論。在生活中,我始終堅持踐行“誠信為本”的原則,這給我?guī)砹藷o盡的幸福和安寧。

民警新信訪條例心得體會及感悟篇一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第431號令,頒布了新修改的《國務院信訪條例》。新《信訪條例》從今年5月1日起實行?!缎旁L條例》的頒布實施,對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聯(lián)系,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信訪秩序,促進依法行政,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將發(fā)揮重要作用。

一、暢通信訪渠道制度。

信訪渠道是連接政府與群眾的重要橋梁。老百姓說,信訪不通,上層耳聾;信訪不復,百姓在哭;信訪不查,貪官不怕。條例規(guī)定了五條信訪渠道:1.書信;2.電子郵件;3.傳真;4.電話;5.走訪。新條例規(guī)定,利用現(xiàn)有各級政府政務網(wǎng)絡信息系統(tǒng)建立全國信訪信息系統(tǒng),并實現(xiàn)上下級政府互聯(lián)互通,既有利于信訪人查詢信訪信息,也有利于上級政府信訪機構及時了解、指導和督辦重要信訪事項。

二、信訪事項的提出制度。

1.信訪人的權利和義務。信訪人主要有7項權利和5項義務。權利:1.信訪事項提出權(信訪權);2.不受報復權(要求保密權);3.請求復查權;4.了解權(要求答復權);5.申述權(對處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6.反映重大、緊急信訪事項權。7.接受獎勵權(提出的建議對黨和國家有重大貢獻)。義務:1.遵守提出程序的義務;2.如實反映情況的義務;3.遵守禁止性行為的義務;4.遵守上訪程序的義務;5.執(zhí)行行政機關處理決定的義務。

2.信訪人的信訪對象和信訪內容。信訪人對下列信訪事項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第十四條規(guī)定可以對信訪人對下列組織或人員的職務行為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信訪事項。信訪對象是五類組織或工作人員:一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二是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三是提供公共服務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四是社會團體或者其他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派出的人員;五是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信訪內容是: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安环ぷ魅藛T職務行為”主要是指信訪人不服工作人員職務行為侵害了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3.信訪人的信訪方式。第十六條規(guī)定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提出;信訪事項已經(jīng)受理或者正在辦理的,信訪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向受理、辦理機關的上級機關再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該上級機關不予受理。第十七條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一般應當采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等書面形式;信訪人提出投訴請求的,還應當載明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有關機關對采用口頭形式提出的投訴請求,應當記錄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

三、信訪事項的受理制度。

第一、明確受理機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收到信訪事項,應當予以登記,并區(qū)分情況,在15日內分別按下列方式處理:一是信訪人向一會兩院(人大、法院、檢察院)提出的,交由“一會兩院”辦理;二是向本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提出的,交本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辦理;三是向下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提出的,交下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辦理。特別要提到是,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guī)定:信訪事項涉及下級行政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的,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直接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并抄送下一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這里講的是“直接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而不是“逐級轉送”。轉送時抄送“下一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這樣規(guī)定減少了中間環(huán)節(jié),縮短了辦理時間。“下級”和“下一級”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第二、明確職責要求。對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guī)定并屬于本級機關法定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應當受理,不得推諉、敷衍、拖延;對不屬于本機關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應當告知信訪人向有權的機關提出。有關行政機關收到信訪事項后,能夠當場答復是否受理的,應當當場書面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信訪事項之日起15日內書面告知信訪人。

有關行政機關應當相互通報信訪事項的受理情況。第二十三條還規(guī)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將信訪人的檢舉、揭發(fā)材料及有關情況透露或者轉給被檢舉、揭發(fā)的人員或者單位。過去信訪的弊端大都是“不規(guī)范”所致。如:層層批轉,以致“把秦香蓮的申訴批轉給陳世美閱處”。致使信訪人受到打擊報復。

信訪條例學習心得內容顯示中府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上一級人民政府;必要時,通報有關主管部門。各級各類信訪機構如果互不通氣,以致一個信訪人可以就一件事向十個部門信訪,十個部門可以對同一件事給當事人作出十個不同答復;有關負責同志批閱信訪無一定標準,一個批示可以吊起千萬人的胃口,解決一件信訪可以引出千百件信訪。

民警新信訪條例心得體會及感悟篇二

新修訂的國務院《信訪條例》將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信訪條例》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進行制度和機制創(chuàng)新,充分體現(xiàn)了保護信訪群眾的合法權益的價值取向,充分體現(xiàn)了維護信訪秩序的重要立法目的。它的頒布對推動信訪工作的法治化、規(guī)范化,具有重要意義。

一、必須暢通信訪渠道

新修訂的《信訪條例》自始自終都貫穿著"暢通信訪渠道"這條主線。貫徹《信訪條例》,暢通信訪渠道,就必須從信息公開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員誠實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堅持以人為本,做到依法、文明辦理信訪事項。要從體制、機制、職能上去研究問題。辦理人民來信要及時、有效,確保民意、民情、民智順暢上達領導機關。接待群眾來訪要充分體現(xiàn)人性化,要繼續(xù)開展"文明接待室"創(chuàng)建活動,有條件的地方還要開展聯(lián)合接訪工作,使接訪工作達到"談清問題、講明政策、解疑釋惑、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盡快返回"。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訪工作考核評價體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訪群眾。改變以"三訪"的發(fā)生率為重點管理的主要依據(jù)的評判辦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訪,又有利于保護基層干部積極性的良性工作機制。尊重和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對信訪人權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第三要充分發(fā)揮社會各階層在信訪工作中的作用。加強與社會各階層的溝通聯(lián)系。積極探索依托社會團體、法律援助人員、機關專業(yè)人員、社會志愿者、行業(yè)協(xié)會、群眾自治組織,參與接訪、化解糾紛活動的機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貼近生活、方便群眾。第四要實現(xiàn)信訪信息系統(tǒng)互聯(lián)互通共享。鼓勵和引導信訪人以來信、來函、來電、發(fā)電子郵件等方式為主反映問題,減少人員往返,降低信訪成本。同時,方便信訪人查詢有關信訪事項。

二、必須創(chuàng)新工作機制

做好信訪工作,必須建立和完善辦信、接訪、督查《工作規(guī)則》。必須建立和完善相應的工作制度和辦法。必須堅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時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實可行的制度和機制,才能整體聯(lián)動,工作規(guī)范,有效運轉,切實解決好群眾反映的信訪問題,維護好社會穩(wěn)定。首先要深化"楓橋經(jīng)驗",健全靈敏有效的信訪問題排查調處機制。堅持條塊結合、上下聯(lián)動,健全多層次的情報信息網(wǎng)絡,做到信訪問題早排查、早發(fā)現(xiàn)。推廣嘉興等地綜治、司法、信訪聯(lián)動機制,構筑基層化解矛盾的平臺,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層干部把農(nóng)村信訪主要問題化解在縣以下基層。其次要進一步完善領導下訪、重點地區(qū)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總結省領導下訪制度經(jīng)驗的基礎上,不斷完善,長期堅持,持之以恒。要在思想認識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風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實效,采取走訪、約訪、專題調研等多種形式繼續(xù)開展省領導下訪活動。完善信訪獎懲辦法,將信訪工作績效納入公務員考核體系。第三要建立信訪事項辦理、復查、復核三級終結制度。借鑒江蘇省宿遷市等地先進經(jīng)驗,通過寧波市的試點,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實行信訪辦理、復查、復核三級法定終結,體現(xiàn)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協(xié)調一致。對重大、復雜、疑難信訪事項引入聽證、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積極探索律師參與信訪接待的工作機制。要選派政治素質高、業(yè)務能力強的律師參與領導下訪活動,同時,定期、輪流到信訪工作機構參與群眾來訪接待工作,為來訪人提供法律、法規(guī)方面的咨詢服務。此外要繼續(xù)完善與《信訪條例》相適應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三、必須強化工作責任

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新格局。統(tǒng)一領導就是黨政統(tǒng)一領導;部門協(xié)調就是信訪部門發(fā)揮協(xié)調作用;統(tǒng)籌兼顧、標本兼治是總體要求;各負其責、齊抓共管是要達到的目的。在這個工作格局中,信訪部門要充分發(fā)揮主體作用。其次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就是強調信訪問題以事發(fā)地處理為主;"誰主管、誰負責",就是強調"主管"責任,由誰主管的信訪事項,就由誰負責處理到底。一般信訪問題的處理要先"塊"后"條",垂直管理系統(tǒng)的信訪問題,以"條"為主,由該垂直管理部門負責處理。根據(jù)上述原則,對群眾上訪反映的問題要做到"五個不出":該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鄉(xiāng)(鎮(zhèn)、街道);該縣(市)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縣(市);該省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省(區(qū)、市);該部門和企業(yè)解決的問題不出系統(tǒng)。層層落實責任制,努力將當前信訪問題化解在縣(市、區(qū))以下基層。第三要采取多種形式落實信訪責任。要建立重大信訪事項包案制,凡是越級來省去京集體上訪的重大信訪問題,省信訪局統(tǒng)一交辦,由市縣黨政"一把手"包案處理,限期上報處理意見;要建立信訪辦結落實制度,完善以抓好受理、交辦、協(xié)調、督辦、反饋等環(huán)節(jié)為重點的辦結落實制度;要健全督查、督辦工作制度,完善信訪督查專員制度。重點突出監(jiān)督、檢查、情況報告和通報等職能,及時了解處理情況,把好結案的質量關。第四要向張云泉同志學習。帶著感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熱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真情去做信訪工作。"多為領導分憂,多為百姓解難,多為基層干部說句公道話"。對信訪工作有一份熱心,對弱勢群體有一顆愛心,處理信訪問題要用心。

四、必須維護信訪秩序

一個良好的信訪秩序,不僅是確保社會穩(wěn)定、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也是維護信訪人自身權益的需要。這次《信訪條例》的修訂,充分體現(xiàn)了"既要有效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訪秩序、確保社會穩(wěn)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維護上訪群眾的合法權益,就必須同時建立良好的信訪秩序,實現(xiàn)"維護權益"與"維護秩序"的統(tǒng)一。首先對上訪群眾開展《信訪條例》的宣傳和法制教育。向信訪群眾廣泛宣傳信訪過程中的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等六種禁止性行為,明確告知擾亂信訪秩序的法律責任。教育和引導上訪群眾做到文明、理性的上訪。其次要建立健全重大信訪事項的緊急報告制度。對可能或已經(jīng)對某一地區(qū)的政治、經(jīng)濟和社會生活造成一定影響的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各地、各部門的信訪工作機構,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詳細制訂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報告制度。第三要由公安、信訪部門共同研究建立處置無理上訪行為協(xié)調聯(lián)動機制,依法追究違法信訪人員的責任。要進一步完善各類《處置預案》,及時處置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周圍聚集滋事、滯留,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等非正常上訪行為。真正做到"有理上訪熱情接待,無理上訪及時勸解,違法上訪依法處置",敞開大門,善待信訪群眾,維護秩序,共建和諧社會。

民警新信訪條例心得體會及感悟篇三

隨著社會進步與發(fā)展,人們對于民主與權利的意識逐漸提高,表達訴求的渠道也在不斷拓寬。其中,信訪渠道作為一項重要的民生保障機制,對于社會的穩(wěn)定與和諧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2019年9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新信訪工作條例》,旨在進一步落實信訪工作的科學性、規(guī)范性與效益性,促進信訪工作更好服務人民群眾、維護社會穩(wěn)定。這些新政策與措施,也給我們帶來更深層次的思考與感悟。

第一段:新政策的特點與作用。

新信訪工作條例共18章88條,涵蓋了信訪工作的方方面面。其中,強調信訪工作要堅持憲法與法律的核心價值觀,保障人民群眾的權利;同時,規(guī)定信訪工作要注重突出問題導向,強化底線意識,提高工作效率。此外,條例還規(guī)定了保護舉報人權益、借助網(wǎng)絡、嚴格信訪紀律等方面的要求。這些條規(guī)的嚴格執(zhí)行,不僅體現(xiàn)了政府對于公民權益的重視,也有助于加強信訪工作的規(guī)范化、制度化,提高工作效益,為國家社會治理探索出更好的途徑。

第二段:新政策對于信訪工作者的影響。

作為執(zhí)行新政策的一線工作人員,信訪工作者受益匪淺。條例強調信訪工作者要學法、懂法、守法,加強職業(yè)道德與作風建設,這也是提高信訪工作滿意度和工作質量的重要保障。此外,條例規(guī)定了信訪工作者的權利和義務,如在辦理信訪工作過程中享有保護、不受歧視等權利,同時也強調要嚴格遵守;要為公眾服務,規(guī)范執(zhí)法行為等義務,在工作中更有底氣,更加自律自律。

第三段:新政策對于信訪群眾的作用。

新政策對于普通信訪群眾也帶來了不小的變化。首先,條例明確,每件信訪事項的處理人員應不低于兩人,這有助于保障信訪群眾的合法權益;同時,條例還規(guī)定了糾正走上歧途、解決矛盾糾紛、加強信訪信息公開等措施,為信訪人員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務,增強公民的信任感與歸屬感。

第四段:新政策對于制度建設的推進。

信訪工作在中國制度建設的整個進程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可以說,新信訪工作條例的實施是審視中國制度建設的一個縮影,對于制度建設有著深遠的影響。條例要求加強信訪工作中新媒體、大數(shù)據(jù)等技術手段的運用,提升工作效率;同時還要求加強績效管理,實現(xiàn)工作成效與服務群眾需要的良性互動,實現(xiàn)為公民服務的價值導向。

第五段:新政策對于未來的提示。

新信訪工作條例對于未來給了我們很多有益的提示。一方面,條例的規(guī)定標志著中國信訪工作從單純“接訴摸索”階段,步入了科學規(guī)范的階段,這為我們日后信訪工作的標準化、信息化、智能化等方向提供了有益的借鑒。另一方面,由于社會變化的速度過快,政策的修改也應該有一個動態(tài)的過程,需要我們在推進制度建設時,注重改革的及時靈活性與進取性,盡力保障公民權利與社會穩(wěn)定的立法推進。

民警新信訪條例心得體會及感悟篇四

2016年12月1日,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訪條例》正式實施,為針對新形勢下信訪問題提出優(yōu)化解決方案。其中一個亮點就是明確指出信訪工作的“穩(wěn)定壓倒一切”的理念,也就是說,保證社會穩(wěn)定已經(jīng)成為信訪工作的首要工作,這就是我們信訪工作者必須明確的職責使命,而新信訪工作條例對此也做出了相應規(guī)定。在新信訪工作條例生效后,全國各地的信訪工作者紛紛展開了學習和應用新條例的工作,以下是本人在信訪工作中對新信訪工作條例的心得體會。

落實黨中央領導的重大決策,加強信息共享,各部門之間互通信息。通過新信訪工作條例的貫徹實施,信訪部門逐漸建立了規(guī)范、公開、透明的信息平臺。在接到信訪案件之后,及時上報和分析處置,使處置工作更加高效、公開、公正。

第三段:振奮士氣。

新信訪工作條例增強了信訪工作者的工作使命感和歸屬感。清晰明確的職責分工和法律支持為我們信訪干部的工作提供了堅實的保障。同時,不斷優(yōu)化信訪工作的環(huán)境和發(fā)展空間,極大地鼓舞了信訪工作者的斗志和自信,讓我們更有決心去穩(wěn)定和維護社會治安。

第四段:走向專業(yè)。

新信訪工作條例規(guī)定,各級政府必須組織人員依法接待來訪群眾,積極采取合理化措施,妥善解決或糾正信訪群眾的合理訴求。這就需要我們信訪工作者具備專業(yè)化的素質,在法律、政策、心理方面都要有一定的素養(yǎng)和了解。這是我們信訪干部必須全面提升的素質。

第五段:創(chuàng)新思考。

新信訪工作條例之所以能夠實施,是因為依據(jù)新形勢下信訪工作的實踐情況,進行了大膽創(chuàng)新。當今社會,處理信訪事項不再僅僅是單位辦公室內的事情,更多的需要金字塔式地聯(lián)動。只有創(chuàng)新思考,不斷完善機制,才能在信訪工作中做出有序、妥善、高效的工作。

結語:

新信訪工作條例是針對當今社會需求,為信訪工作提供了更好的保障,其核心理念和核心內容對于我們信訪干部工作的意義深遠。信訪工作發(fā)展到今天這個階段,不僅要注重內部機制的建設,更需要與時俱進,增強敢于變革和改進的勇氣,不斷挖掘新的可能性,依靠新的理念和新的方法,為信訪事業(yè)做出持續(xù)的貢獻。

民警新信訪條例心得體會及感悟篇五

新信訪工作條例自發(fā)布之初就受到了廣泛的關注和討論,作為一項重要的行政管理法規(guī),其對于加強信訪管理、改進工作機制、維護社會穩(wěn)定具有重要的意義。在新條例的實施過程中,我作為一名信訪管理人員,深刻認識到了新條例的意義和作用,同時也積累了一些心得和體會,現(xiàn)在將其分享給大家。

第二段:條例的價值和意義。

新信訪工作條例的出臺,意味著以往的信訪管理模式已經(jīng)不適應當前的形勢和發(fā)展需求,需要進行必要的改進和升級。條例對于加強信訪管理、改進工作機制和維護社會穩(wěn)定具有重要的意義,同時也為行政管理工作提供了穩(wěn)定、規(guī)范和科學的法律保障。在實踐中,我們需要深刻理解條例的價值和意義,從而為信訪工作的改進和優(yōu)化提供有力的支持。

第三段:新條例的特點和亮點。

1.突出問題導向,聚焦矛盾糾紛的解決,重點解決影響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

2.實行綜合協(xié)調機制,積極解決信訪問題,強化部門之間的溝通和協(xié)作;

3.實行統(tǒng)一受理、統(tǒng)一回復、統(tǒng)一管理、統(tǒng)一督辦,提高信訪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4.規(guī)范信訪處理程序,嚴格落實聽取、調查、回復等環(huán)節(jié),充分保護民意和群眾合法權益。以上特點和亮點的出現(xiàn),為信訪管理工作的改進和優(yōu)化提供了可靠的政策保障,有利于提高信訪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第四段:實踐中的體會和經(jīng)驗。

在新條例的實施過程中,我們認真落實各項規(guī)定和要求,切實改進信訪管理工作。具體而言,我們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實踐探索:

1.建立規(guī)范的受理和處理流程,加強溝通和協(xié)作,做好群眾接待和調解工作;

2.完善信訪數(shù)據(jù)管理系統(tǒng),認真梳理和分析信訪數(shù)據(jù),及時反饋有關部門和領導;

3.強化督查和考核工作,認真總結經(jīng)驗和教訓,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和管理模式;

4.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提高群眾的法律意識和信訪意識,增強合法權益的維護意識和能力。在實踐中,我們深刻理解和領會了新條例的精神和要求,充分發(fā)揮了條例的作用和價值。

第五段:結語。

新信訪工作條例的出臺,為提高信訪管理水平和質量提供了重要的政策支持和法律依據(jù)。在實踐中,我們需要深入領會和貫徹新條例,切實改進和優(yōu)化信訪工作,加強法制建設和群眾服務,為促進社會和諧和穩(wěn)定發(fā)揮積極作用。同時,我們也需要不斷總結經(jīng)驗和教訓,加強實踐探索和創(chuàng)新,不斷提高信訪管理工作的質量和效率。

民警新信訪條例心得體會及感悟篇六

民警作為公安機關的一員,在維護社會治安和穩(wěn)定方面起著重要的作用。其中之一便是處理信訪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的保障。為了規(guī)范民警信訪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質量,公安機關制定了《民警信訪工作條例》。在我認真學習并實踐這一條例的過程中,獲得了一些心得體會。

第二段:加強理論學習,提高專業(yè)能力。

作為一名民警,我們必須加強理論學習,提高自身專業(yè)能力。信訪工作常常涉及到許多法律知識和政策法規(guī),民警需要時刻保持對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和了解,以便更好地應對各種問題。同時,加強溝通和協(xié)商技巧的培養(yǎng)也是十分重要的。只有不斷提升自己的理論水平和專業(yè)能力,才能更好地履行職責,妥善處理信訪問題。

第三段:尊重人民群眾,保護合法權益。

信訪工作的核心是為人民服務,必須時刻尊重人民群眾,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面對信訪群眾,我們應該始終保持耐心和真誠。只有真心實意地傾聽他們的訴求,理解他們的心情,才能更好地為他們解決問題。在處理信訪工作時,我們要堅持依法辦事,嚴格遵守法律程序,不能有任何歧視和偏差。只有做到公正公平,才能贏得民眾的信任和支持。

第四段:完善工作機制,提高工作效率。

高效率是信訪工作的關鍵。為了提高工作效率,我們需要完善工作機制。建立科學的案件登記、調度和反饋機制,明確每個環(huán)節(jié)的工作職責和時限,做到工作有序、流程透明。此外,借助現(xiàn)代化技術手段,比如建立信訪工作信息系統(tǒng),可以更好地進行信息統(tǒng)計和數(shù)據(jù)分析,提高工作的針對性和科學性。只有建立起高效的工作機制,才能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信訪工作的需求。

第五段:強化自身作風建設,提升形象和素質。

作為民警,自身作風的良好建設對于信訪工作至關重要。我們應該時刻保持政治紀律和道德品行,嚴格遵守公安機關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做到廉潔奉公、公正執(zhí)法。同時,我們還需要提升個人修養(yǎng),提高業(yè)務能力。只有以身作則,努力提升自己的素質和水平,才能更好地履行職責,為信訪群眾樹立良好的形象。

總結:

通過學習和實踐《民警信訪工作條例》,我更加深刻地認識到民警信訪工作的重要性和復雜性,也更加明確了自己的工作方向和目標。我將以此為動力,繼續(xù)加強自身的學習,不斷提升專業(yè)能力,為人民群眾服務,為社會治安和穩(wěn)定作出更大的貢獻。

民警新信訪條例心得體會及感悟篇七

作為一名基層民警,信訪工作是我們日常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信訪工作不僅需要我們高度的責任心和使命感,更需要我們具備扎實的業(yè)務知識和良好的溝通能力。近日,我們部門頒布了新的《民警信訪工作條例》,我在實踐中深深感受到了其重要性并獲得了一些心得體會。

首先,民警信訪工作條例的出臺加強了我們對信訪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在平時的工作中,我們經(jīng)常接觸到各類信訪問題,這就要求我們對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有足夠的了解和掌握。信訪工作條例中明確規(guī)定了民警在信訪工作中的職責和權力,以及對信訪人權益的保護措施。通過學習條例,我們更加明確了在信訪處理中的法律依據(jù)和操作規(guī)范,進一步提升了自己的業(yè)務水平。

其次,民警信訪工作條例規(guī)范了信訪工作的流程和程序。在信訪工作中,程序的嚴謹性和規(guī)范性非常重要,關系到信訪事項的順利辦理和相關人員的合法權益。新條例明確了信訪人的申請受理程序、辦理期限、證據(jù)要求等方面的規(guī)定,更加明確和簡化了信訪工作的流程。這些規(guī)定的出臺,有效地解決了我們在一些復雜信訪案件中常遇到的難題,使我們能夠更加妥善地處理信訪問題。

此外,民警信訪工作條例強調了信訪人的權益保障。在過去的信訪工作中,有時候我們會對信訪人的問題不夠重視,未能給予足夠的關注和幫助。而新的條例對此次進行了規(guī)定,要求我們在信訪工作中要堅持以人為本,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對于真實信訪人,我們要耐心傾聽他們的訴求,為他們提供合法合理的解決方案;對于惡意信訪,我們要依法處置,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這些規(guī)定的出臺,進一步加強了我們的責任感和使命感,讓我們更好地踐行“為民服務”的宗旨。

最后,民警信訪工作條例的出臺提升了我們的工作效率。信訪工作是一項繁瑣而重要的工作,需要我們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而新的條例從流程規(guī)范、案件移交、信息共享等方面給出了具體辦法和要求,使我們在處理信訪事項時更加有章可循、高效快捷。通過條例的指導,我們能夠更好地組織工作,提高辦案效率,用更短的時間解決更多的信訪問題。

總的來說,民警信訪工作條例的出臺對我們的工作起到了非常積極的推動作用。它加強了我們對信訪法律法規(guī)的學習,規(guī)范了工作流程和程序,保障了信訪人的權益,提高了我們的工作效率。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會繼續(xù)深入學習新條例,不斷提高自己的業(yè)務水平和工作能力,為社會穩(wěn)定和人民安居樂業(yè)不斷做出貢獻。

民警新信訪條例心得體會及感悟篇八

按照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專題計劃,我參加了8月x日進行的第五期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主要學習《廣東省信訪條例》。《條例》已經(jīng)20xx年x月x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并于20xx年x月x日起施行。

《條例》的頒布實施,這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對于進一步化解社會矛盾、規(guī)范信訪秩序,推動和諧社會建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通過學習新《信訪條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養(yǎng),對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極具有指導意義。

《條例》的頒布實施是我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建設的重要舉措,是我省適應信訪工作新形勢和新任務需要,深入推進信訪工作改革和發(fā)展的重要步驟,標志著我省信訪工作進入了新的歷史階段。《條例》的頒布實施,對于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依法規(guī)范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信訪工作行為,依法規(guī)范群眾的信訪行為,依法規(guī)范源頭預防,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信訪秩序,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聯(lián)系,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我省加快實現(xiàn)“三個定位,兩個率先”目標創(chuàng)造良好的社會環(huán)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條例為群眾敞開信訪“大門”

大門關閉或收窄,而是更大范圍、更大限度地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暢通群眾上訪、信訪的渠道,敞開“大門”,降低門檻,方便信訪群眾的信訪活動與表達合法訴求。

“現(xiàn)在有些群眾到有關部門去信訪,但遲遲得不到解決,隨后群眾信訪的層級越走越高,造成秩序越來越亂,條例的制定就是要解決這個問題,讓群眾的信訪活動更方便、更有序、更有效?!?/p>

信訪工作必須暢通渠道。新修訂的《信訪條例》自始自終都貫穿著暢通信訪渠道這條主線貫徹《信訪條例》,暢通信訪渠道,就必須從信息公開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員誠實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同時必須維護信訪秩序。一個良好的信訪秩序,不僅是確保社會穩(wěn)定、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也是維護信訪人自身權益的需要。這次《信訪條例》的修訂,充分體現(xiàn)了既要有效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訪秩序、確保社會穩(wěn)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維護上訪群眾的合法權益,就必須同時建立良好的信訪秩序,實現(xiàn)維護權益與維護秩序的統(tǒng)一。作為我們學校來說,我想信訪也是一項很重要的工作。其中最大的一塊可能要算是面對家長的各種投訴了,如何正確處理好家長的投訴,我們要認真學習新修訂的《信訪條例》,依法辦事。通過學習深刻認識到,該條例作為全國首部規(guī)范信訪工作的地方性立法,在訴訪分離、強化網(wǎng)絡信訪、建立重大信訪問題倒查責任、重大公共利益事項聽證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核心制度,對信訪工作進行了全面的規(guī)范與明確,讓信訪活動更方便、更有秩序、更有效果,并要求信訪人要依法信訪。

總之,新《信訪條例》的基調凸顯了“規(guī)范”,我們的日常工作上也不例外,科學、民主決策,依法履行職責,就可以避免就信訪抓信訪,從而從源頭上預防導致信訪事項的矛盾和糾紛。

20xx年x月x日

民警新信訪條例心得體會及感悟篇九

隨著社會的發(fā)展,人民以及社會團體越來越重視信訪工作。近年來,我國信訪工作也逐漸得到穩(wěn)步推進,并且出臺了新一輪的信訪條例。新的信訪條例為解決群眾反映強烈、人事機構難以處理的問題提供了更多有效的措施和管道。下面將從五個方面解讀新信訪條例,并談談我的心得體會。

首先,新信訪條例明確了信訪工作的目標和原則。條例將滿足人民群眾合理合法的訴求作為信訪工作的根本目標,引導信訪工作圍繞群眾的實際利益,提高審查審核質量。此外,條例還明確規(guī)定了公正公平的原則,建立健全信訪工作機制,加強對信訪工作的監(jiān)督制約。通過明確目標和原則,新信訪條例為信訪工作提供了明確的方向,使其更加高效和規(guī)范。

其次,新信訪條例進一步加強了信訪信息的管理和使用。條例規(guī)定信訪部門應當建立健全信訪信息系統(tǒng),及時記錄和分類信訪信息,全面掌握信訪情況。此外,條例還規(guī)定信訪機關可以根據(jù)實際需要,對信訪信息進行分析研判,提供決策參考或公開發(fā)布。通過加強信訪信息的管理和使用,可以更好地輔助對信訪事項的研判和解決,提高信訪工作的科學性和針對性。

再次,新信訪條例強調了信訪工作的責任承擔。條例規(guī)定信訪部門應當定期開展信訪工作專項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對于信訪機關工作人員不履行職責或濫用權力的,條例還規(guī)定了相應的行政問責和法律責任。通過加強責任承擔機制,新信訪條例可以更好地推動信訪工作的規(guī)范化與規(guī)范化,提升信訪工作的質量和效果。

第四,新信訪條例加強了信訪工作的維權措施。條例規(guī)定信訪機關應當建立健全維穩(wěn)協(xié)調機制,及時化解信訪糾紛,確保社會穩(wěn)定。此外,為了保護信訪人員的合法權益,條例還明確規(guī)定信訪機關應當保護信訪人員的隱私,并且嚴禁任何形式的打擊報復。通過采取維權措施,新信訪條例可以更好地保障信訪人員的權益,化解信訪風險,創(chuàng)造社會和諧穩(wěn)定的環(huán)境。

最后,新信訪條例加強了信訪工作的宣傳與教育。條例規(guī)定信訪部門應當加強信訪工作的宣傳與教育,提高群眾參與信訪工作的意識和能力。此外,為了更好地推動信訪工作的參與和監(jiān)督,條例還規(guī)定鼓勵社區(qū)、媒體等社會組織和力量參與信訪工作。通過加強宣傳與教育,新信訪條例可以增加信訪工作的透明度和可信度,使信訪工作更加公正公平并得到更廣泛的社會參與。

總的來說,新信訪條例為信訪工作提供了更明確的目標和原則,加強了信息的管理和使用,強調了責任的承擔,增強了維權措施,加強了宣傳與教育。通過對新信訪條例的解讀,我認識到新信訪條例對于改進和完善信訪工作具有重要的意義。信訪工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原則、方向、科學性的指導,需要更多的受理渠道和有力的措施。相信隨著新信訪條例的落實,信訪工作將會更加規(guī)范化和產(chǎn)生更好的效果。

民警新信訪條例心得體會及感悟篇十

自2022年7月1日起實施的最新信訪工作條例對于信訪工作的規(guī)范和發(fā)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作為一名參與信訪工作的工作人員,我有幸能夠親身體驗并感受到新條例帶來的變化。在實踐中,我逐漸認識到新條例注重依法信訪、加強制度建設、強化責任落實、推動協(xié)同聯(lián)動以及重視信訪舉報保護的重要性。通過一個個案例的處理,我對最新信訪工作條例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體會。

在過去的信訪工作中,我們經(jīng)常會面臨收集調查數(shù)據(jù)不足、信訪人權益保護不力、問題線索無法及時解決等問題。而新條例突出了依法信訪這個核心要求,強化了數(shù)據(jù)收集和信息調查工作。在實踐中,我們積極推行信訪工作信息化,將信訪工作系統(tǒng)和其他政府信息平臺相互聯(lián)通。這不僅提高了數(shù)據(jù)的準確性和反饋速度,還便于信訪工作的監(jiān)督和評估。同時,依托現(xiàn)代科技手段,我們加強了對信訪人的權益保護,確保他們的合法權益得到充分尊重,有效降低了信訪風險。

與此同時,新條例注重了制度建設和規(guī)范性操作。我們根據(jù)新條例的要求,明確了信訪工作的流程和責任,制定了一系列可操作性強的規(guī)章制度。我們將信訪工作分為了接訪、登記、調查核實、回復反饋等多個環(huán)節(jié),明確了每個環(huán)節(jié)的職責和操作步驟。這有助于提高工作的規(guī)范性和專業(yè)性,減少了人為的主觀因素對信訪工作的干擾。此外,我們還加強了對信訪工作人員的培訓和考核,提高了他們的責任心和執(zhí)行力,使整個信訪工作更加高效和有序進行。

強化責任落實是新條例的又一亮點。在過去的工作中,由于責任劃分不明確,信訪工作中的問題往往無人負責或責任人逃避。而新條例明確了信訪工作的責任主體和責任范圍。我們從事信訪工作的人員要牢記職責,做到有事?lián)?、有事負責。每個環(huán)節(jié)的相關單位和個人都要按照規(guī)定履行職責,確保信訪問題能夠得到及時解決。在實踐中,我們積極與相關部門聯(lián)動,建立協(xié)作機制,共同推進信訪工作。通過明確責任、協(xié)同聯(lián)動,我們能夠更好地解決信訪問題,提升政府的形象和信任度。

新條例還強調了信訪工作的協(xié)同聯(lián)動。在過去,由于各個部門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和協(xié)作,往往導致信訪問題得不到妥善解決。而新條例明確了各個部門在信訪工作中的職責和協(xié)同要求。我們加強了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和協(xié)調,及時共享信息和資源,形成了工作的合力。通過與其他部門的協(xié)同配合,我們能夠更好地發(fā)揮各自的優(yōu)勢,解決復雜信訪問題,有效推進政府的信訪工作。

最新信訪工作條例對信訪工作的規(guī)范和創(chuàng)新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在實踐中,我們深刻感受到了新條例帶來的變化。它強調了依法信訪、加強制度建設、強化責任落實、推動協(xié)同聯(lián)動以及重視信訪舉報保護的原則。我們在信訪工作中積極實踐這些原則,感受到了工作的改善和提升。相信隨著新條例的不斷貫徹執(zhí)行,信訪工作將進一步完善和規(guī)范,為維護社會和諧穩(wěn)定做出更大的貢獻。

民警新信訪條例心得體會及感悟篇十一

新修訂的國務院《信訪條例》于20xx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缎旁L條例》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進行制度和機制創(chuàng)新,充分體現(xiàn)了保護信訪群眾的合法權益的價值取向,充分體現(xiàn)了維護信訪秩序的重要立法目的。它的頒布對推動信訪工作的法治化、規(guī)范化,具有重要意義。

一、必須暢通信訪渠道。

新修訂的《信訪條例》自始自終都貫穿著"暢通信訪渠道"這條主線。貫徹《信訪條例》,暢通信訪渠道,就必須從信息公開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員誠實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堅持以人為本,做到依法、文明辦理信訪事項。要從體制、機制、職能上去研究問題。辦理人民來信要及時、有效,確保民意、民情、民智順暢上達領導機關。接待群眾來訪要充分體現(xiàn)人性化,要繼續(xù)開展"文明接待室"創(chuàng)建活動,有條件的地方還要開展聯(lián)合接訪工作,使接訪工作達到"談清問題、講明政策、解疑釋惑、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盡快返回"。

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訪工作考核評價體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訪群眾。改變以"三訪"的發(fā)生率為重點管理的主要依據(jù)的評判辦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訪,又有利于保護基層干部積極性的良性工作機制。尊重和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對信訪人權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第三要充分發(fā)揮社會各階層在信訪工作中的作用。加強與社會各階層的溝通聯(lián)系。積極探索依托社會團體、法律援助人員、機關專業(yè)人員、社會志愿者、行業(yè)協(xié)會、群眾自治組織,參與接訪、化解糾紛活動的機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貼近生活、方便群眾。第四要實現(xiàn)信訪信息系統(tǒng)互聯(lián)互通共享。鼓勵和引導信訪人以來信、來函、來電、發(fā)電子郵件等方式為主反映問題,減少人員往返,降低信訪成本。同時,方便信訪人查詢有關信訪事項。

二、必須創(chuàng)新工作機制。

做好信訪工作,必須建立和完善辦信、接訪、督查《工作規(guī)則》。必須建立和完善相應的工作制度和辦法。必須堅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時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實可行的制度和機制,才能整體聯(lián)動,工作規(guī)范,有效運轉,切實解決好群眾反映的信訪問題,維護好社會穩(wěn)定。首先要深化"楓橋經(jīng)驗",健全靈敏有效的信訪問題排查調處機制。堅持條塊結合、上下聯(lián)動,健全多層次的情報信息網(wǎng)絡,做到信訪問題早排查、早發(fā)現(xiàn)。推廣嘉興等地綜治、司法、信訪聯(lián)動機制,構筑基層化解矛盾的平臺,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層干部把農(nóng)村信訪主要問題化解在縣以下基層。其次要進一步完善領導下訪、重點地區(qū)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總結省領導下訪制度經(jīng)驗的基礎上,不斷完善,長期堅持,持之以恒。

要在思想認識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風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實效,采取走訪、約訪、專題調研等多種形式繼續(xù)開展省領導下訪活動。完善信訪獎懲辦法,將信訪工作績效納入公務員考核體系。第三要建立信訪事項辦理、復查、復核三級終結制度。借鑒江蘇省宿遷市等地先進經(jīng)驗,通過寧波市的試點,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實行信訪辦理、復查、復核三級法定終結,體現(xiàn)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協(xié)調一致。對重大、復雜、疑難信訪事項引入聽證、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積極探索律師參與信訪接待的工作機制。要選派政治素質高、業(yè)務能力強的律師參與領導下訪活動,同時,定期、輪流到信訪工作機構參與群眾來訪接待工作,為來訪人提供法律、法規(guī)方面的咨詢服務。此外要繼續(xù)完善與《信訪條例》相適應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三、必須強化工作責任。

強化和落實信訪工作責任,重點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建立信訪工作領導負責制。建立"統(tǒng)一領導、部門協(xié)調,統(tǒng)籌兼顧、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新格局。統(tǒng)一領導就是黨政統(tǒng)一領導;部門協(xié)調就是信訪部門發(fā)揮協(xié)調作用;統(tǒng)籌兼顧、標本兼治是總體要求;各負其責、齊抓共管是要達到的目的。在這個工作格局中,信訪部門要充分發(fā)揮主體作用。其次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就是強調信訪問題以事發(fā)地處理為主;"誰主管、誰負責",就是強調"主管"責任,由誰主管的信訪事項,就由誰負責處理到底。一般信訪問題的處理要先"塊"后"條",垂直管理系統(tǒng)的信訪問題,以"條"為主,由該垂直管理部門負責處理。根據(jù)上述原則,對群眾上訪反映的問題要做到"五個不出":該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鄉(xiāng)(鎮(zhèn)、街道);該縣(市)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縣(市);該省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省(區(qū)、市);該部門和企業(yè)解決的問題不出系統(tǒng)。層層落實責任制,努力將當前信訪問題化解在縣(市、區(qū))以下基層。

第三要采取多種形式落實信訪責任。要建立重大信訪事項包案制,凡是越級來省去京集體上訪的重大信訪問題,省信訪局統(tǒng)一交辦,由市縣黨政"一把手"包案處理,限期上報處理意見;要建立信訪辦結落實制度,完善以抓好受理、交辦、協(xié)調、督辦、反饋等環(huán)節(jié)為重點的辦結落實制度;要健全督查、督辦工作制度,完善信訪督查專員制度。重點突出監(jiān)督、檢查、情況報告和通報等職能,及時了解處理情況,把好結案的質量關。第四要向張云泉同志學習。帶著感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熱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真情去做信訪工作。"多為領導分憂,多為百姓解難,多為基層干部說句公道話"。對信訪工作有一份熱心,對弱勢群體有一顆愛心,處理信訪問題要用心。

四、必須維護信訪秩序。

上訪熱情接待,無理上訪及時勸解,違法上訪依法處置",敞開大門,善待信訪群眾,維護秩序,共建和諧社會。

民警新信訪條例心得體會及感悟篇十二

在當今社會,信訪工作是維護社會穩(wěn)定、促進社會進步的重要工作。最新出臺的信訪工作條例為信訪工作提供了具體的制度保障,為信訪工作者在開展工作過程中提供了指導和支持。本文將圍繞最新信訪工作條例,結合個人的工作經(jīng)驗,從多個方面進行總結和探討,談一談對于這一條例的一些心得體會。

第二段:加強信訪信息管理。

最新信訪工作條例強調對信訪信息的及時、準確、完整的管理。在實踐中,我發(fā)現(xiàn)加強信訪信息管理的重要性。通過合理安排行政資源,建立完善的信訪信息系統(tǒng),應用現(xiàn)代信息技術手段,可以更加高效地管理信訪信息,提高辦理速度和質量。同時,要加強對信訪信息的保密工作,做好信息安全的防范工作,確保信訪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增強群眾對信訪工作的信任和滿意度。

最新信訪工作條例提出了構建簡捷高效、依法規(guī)范的信訪工作機制,在實踐中,我深刻感受到這一機制的重要性。建立健全的信訪工作機制,可以有效分擔辦理信訪工作的壓力,提高辦理效率,實現(xiàn)“陽光信訪”。同時,通過完善信訪工作流程,明確職責分工,加強部門之間的協(xié)作配合,可以更好地解決信訪問題,化解社會矛盾,提升社會和諧穩(wěn)定。

第四段:加強信訪干部隊伍建設。

信訪工作的成效與信訪干部隊伍的素質直接相關,最新信訪工作條例對信訪干部隊伍建設提出了明確要求。在實踐中,我注意到要加強信訪干部的培訓和教育,提高他們的業(yè)務素質和工作水平,增強他們處理信訪事務的能力和水平。同時,應加強對信訪干部的監(jiān)督和管理,營造風清氣正的工作環(huán)境。只有建設一支高素質、專業(yè)化的信訪干部隊伍,才能更好地處理信訪工作,維護社會穩(wěn)定。

第五段:加強社會宣傳和輿論引導。

最新信訪工作條例要求加強信訪工作的社會宣傳和輿論引導。在實踐中,我認識到社會宣傳和輿論引導對于信訪工作的重要性。通過加強對信訪政策法規(guī)的宣傳,普及信訪知識,提高公眾對信訪工作的認知度,可以減少不必要的信訪糾紛,促進理性信訪。同時,加強輿論引導,疏導矛盾沖突,引導公眾理性表達訴求,維護社會穩(wěn)定,為信訪工作創(chuàng)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結論:

通過對最新信訪工作條例的總結和探討,我認識到要加強信訪信息管理,在建立完善的信訪工作機制的同時,加強信訪干部隊伍建設,并加強社會宣傳和輿論引導。只有在這些方面都做好了,才能更好地開展信訪工作,維護社會穩(wěn)定,促進社會進步。我相信,在黨中央高度重視下,信訪工作將迎來更加美好的明天。

民警新信訪條例心得體會及感悟篇十三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第431號令,頒布了新修改的《國務院信訪條例》。新《信訪條例》從今年5月1日起實行?!缎旁L條例》的頒布實施,對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聯(lián)系,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信訪秩序,促進依法行政,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將發(fā)揮重要作用。

一、暢通信訪渠道制度。

信訪渠道是連接政府與群眾的重要橋梁。老百姓說,信訪不通,上層耳聾;信訪不復,百姓在哭;信訪不查,貪官不怕。條例規(guī)定了五條信訪渠道:1.書信;2.電子郵件;3.傳真;4.電話;5.走訪。新條例規(guī)定,利用現(xiàn)有各級政府政務網(wǎng)絡信息系統(tǒng)建立全國信訪信息系統(tǒng),并實現(xiàn)上下級政府互聯(lián)互通,既有利于信訪人查詢信訪信息,也有利于上級政府信訪機構及時了解、指導和督辦重要信訪事項。

二、信訪事項的提出制度。

1.信訪人的權利和義務。信訪人主要有7項權利和5項義務。權利:1.信訪事項提出權(信訪權);2.不受報復權(要求保密權);3.請求復查權;4.了解權(要求答復權);5.申述權(對處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6.反映重大、緊急信訪事項權。7.接受獎勵權(提出的建議對黨和國家有重大貢獻)。義務:1.遵守提出程序的義務;2.如實反映情況的義務;3.遵守禁止性行為的義務;4.遵守上訪程序的義務;5.執(zhí)行行政機關處理決定的義務。

2.信訪人的信訪對象和信訪內容。信訪人對下列信訪事項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第十四條規(guī)定可以對信訪人對下列組織或人員的職務行為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信訪事項。信訪對象是五類組織或工作人員:一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二是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三是提供公共服務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四是社會團體或者其他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派出的人員;五是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信訪內容是: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安环ぷ魅藛T職務行為”主要是指信訪人不服工作人員職務行為侵害了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3.信訪人的信訪方式。第十六條規(guī)定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提出;信訪事項已經(jīng)受理或者正在辦理的,信訪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向受理、辦理機關的上級機關再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該上級機關不予受理。第十七條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一般應當采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等書面形式;信訪人提出投訴請求的,還應當載明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有關機關對采用口頭形式提出的投訴請求,應當記錄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

三、信訪事項的受理制度。

第一、明確受理機關??h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收到信訪事項,應當予以登記,并區(qū)分情況,在15日內分別按下列方式處理:一是信訪人向一會兩院(人大、法院、檢察院)提出的,交由“一會兩院”辦理;二是向本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提出的,交本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辦理;三是向下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提出的,交下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辦理。特別要提到是,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guī)定:信訪事項涉及下級行政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的,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直接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并抄送下一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這里講的是“直接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而不是“逐級轉送”。轉送時抄送“下一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這樣規(guī)定減少了中間環(huán)節(jié),縮短了辦理時間?!跋录墶焙汀跋乱患墶笔莾蓚€不同的概念。

第二、明確職責要求。對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guī)定并屬于本級機關法定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應當受理,不得推諉、敷衍、拖延;對不屬于本機關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應當告知信訪人向有權的機關提出。有關行政機關收到信訪事項后,能夠當場答復是否受理的,應當當場書面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信訪事項之日起15日內書面告知信訪人。

有關行政機關應當相互通報信訪事項的受理情況。第二十三條還規(guī)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將信訪人的檢舉、揭發(fā)材料及有關情況透露或者轉給被檢舉、揭發(fā)的人員或者單位。過去信訪的弊端大都是“不規(guī)范”所致。如:層層批轉,以致“把秦香蓮的申訴批轉給陳世美閱處”。致使信訪人受到打擊報復。

信訪條例學習心得內容顯示中府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上一級人民政府;必要時,通報有關主管部門。各級各類信訪機構如果互不通氣,以致一個信訪人可以就一件事向十個部門信訪,十個部門可以對同一件事給當事人作出十個不同答復;有關負責同志批閱信訪無一定標準,一個批示可以吊起千萬人的胃口,解決一件信訪可以引出千百件信訪。

認真學習和貫徹落實好國務院新《信訪條例》,必將對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聯(lián)系,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信訪秩序起到良好作用。

民警新信訪條例心得體會及感悟篇十四

5月1日起,國家新修訂的信訪條例開始施行。這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對于進一步化解社會矛盾、規(guī)范信訪秩序,推動和諧社會建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通過學習新《信訪條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養(yǎng),對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極具有指導意義。

與舊條例相比,新信訪條例有90%的內容做了修訂,新精神、新規(guī)定非常多。在我看來,新《信訪條例》最大的變化,就是突出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將其確定為信訪工作的重要原則。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是一個憲法原則,特別是將‘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打擊報復信訪人’從十年前舊《信訪條例》中的普通條款提升至總則位置。行政機關工作人員違反條例規(guī)定,將信訪人的檢舉、揭發(fā)材料或者有關情況透露、轉給被檢舉、揭發(fā)的人員或者單位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新條例還為信訪人增加了四項新權利:可以要求行政機關公開相關的信息;可以查詢信訪事項的辦理情況;對信訪內容是否受理,必須給予書面回答;信訪人對行政機關的處理意見不服,可請求其上一級行政機關進行“復查”,并可以向復查機關的上一級行政機關請求“復核”。

另外,在新《信訪條例》總則中,實行多年的“分級負責,歸口辦理”信訪工作原則,被修改為“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被引申為“誰主管、誰負責,依法、及時、就地解決問題與疏導教育相結合”。與此同時,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一系列職責被強化,我注意到,有三個“應當”條目尤為醒目:應當暢通信訪渠道;應當科學、民主決策,依法履行職責,從源頭上預防導致信訪事項的矛盾和糾紛;應當建立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格局,通過聯(lián)席會議、建立排查調處機制、建立信訪督查工作制度等方式,及時化解矛盾和糾紛。

當然,新版《信訪條例》并沒有無節(jié)制地擴張信訪主體的訴求權利,而是在強化中又有規(guī)范。新條例針對當前在信訪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對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堵塞、阻斷交通,攜帶危險物品或者管制器具等六類行為作了禁止性規(guī)定,并與刑法等法律作了銜接,規(guī)定由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必要的現(xiàn)場處置措施、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顯然,在一個法治社會,任何權利行使和保護都不能偏離法律航線和理性尺度。

細讀新《信訪條例》中的嚴厲措辭、飽含問責要義的約束性條目,新一屆中央領導集體打造責任政府的力度清晰可鑒。由此可見,將信訪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一線,解決在萌芽狀態(tài),成為加強黨的構建和諧社會能力的一大路徑。

信訪有其以柔克剛的優(yōu)勢,它能以適當?shù)娜酥涡灾贫染徍头ㄖ卧谝欢ㄇ樾蜗碌倪^分僵硬和過分剛性。但信訪并非權利救濟和保障的獨木橋,信“訪”更應信“法”。不可否認,中國信訪制度曾在一定時期和一定程度上在聽取社會弱勢群體的呼聲,實現(xiàn)社會正義等方面起到很大的權利救濟作用。但它一面敞開大門,向民眾提供一種在法律系統(tǒng)之外解決法律問題的途徑,另一方面又為對一些司法活動的行政性干預提供制度化的正當渠道,運行過程中直接或間接形成一股對司法權威和法治建設的抵消力。中國現(xiàn)行信訪制度承載了太多的不合理責任,已感力不從心。正如眾多專家呼吁的那樣,社會成員的正當參與和權利保障并不只有信訪活動一條獨木橋可走,信訪不可能也不應當“包羅萬象”、“包打天下”;公民權利的保障更多的應通過國家法律的渠道來實現(xiàn)。

新版《信訪條例》在一定程度上認可了這一發(fā)展方向。第十四條、第十五條和第二十一條規(guī)定,對已經(jīng)或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投訴請求,信訪機構不予受理,但應當告知信訪人依法向有關機關提出。信訪人對各級人大及人大常委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職權范圍內的信訪事項,應當分別向上述機關提出。新版《信訪條例》將一部分本不屬于信訪功能范圍的內容適當剝離出去,為司法預留下合理空間。當前,我國法治建設的勢頭良好,法律在調整社會關系、促進經(jīng)濟發(fā)展中發(fā)揮著前所未有的作用。這對我們提高法律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作為一名學校的行政后勤人員,更應盡快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質,依法行政、適應形勢和任務的需要。

總之,新《信訪條例》的基調凸顯了“規(guī)范”,我們的日常工作上也不例外,科學、民主決策,依法履行職責,就可以避免就信訪抓信訪,從而從源頭上預防導致信訪事項的矛盾和糾紛。

民警新信訪條例心得體會及感悟篇十五

隨著社會的不斷進步和發(fā)展,信訪工作在我國的重要性日益凸顯。為了更好地規(guī)范信訪工作,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我國近日出臺了最新的信訪工作條例。這部條例的頒布實施,不僅有助于解決當前信訪工作存在的問題,還能提升信訪工作的專業(yè)性和效率。在與條例內容接觸的這段時間里,我深刻體會到了條例的重要性和意義,并從中汲取到了許多寶貴的經(jīng)驗和教訓。

首先,在讀《最新信訪工作條例》的過程中,我深刻體會到了法制意識對于信訪工作的重要性。條例明確了信訪工作的組織體系和工作程序,以及信訪工作人員的職責和權利。這為廣大信訪工作人員提供了清晰的法律依據(jù),使得他們能夠依法行使職權,規(guī)范工作流程,提高辦理效率。同時,條例規(guī)定了信訪舉報人的權益保障機制,保障了他們合法權益的實現(xiàn)。通過明確法律責任和法律程序,信訪工作可以更加穩(wěn)健地進行,保障信訪權益得到切實保障。

其次,條例的出臺使我深刻認識到信息化對于信訪工作的重要性。該條例明確了信訪工作的信息錄入、整理、報送等環(huán)節(jié)必須通過信息化手段進行,全面推行電子化辦公。這使得信訪工作能夠更好地利用信息技術,提高工作效率,減少人力資源的浪費。通過信息化手段,信訪工作人員可以更好地搜集、整理、分析和利用大數(shù)據(jù),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同時,信息化也為信訪工作提供了更大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便于公眾監(jiān)督和參與。信息化不僅是信訪工作的未來發(fā)展方向,也是提高信訪工作質量的重要手段。

第三,我在閱讀條例的過程中深切感受到群眾參與對于改善信訪工作的必要性。該條例明確規(guī)定,在信訪工作中要積極引導群眾合法表達訴求和意見,提高工作的公眾參與度。這為廣大信訪群眾提供了更好的參與和監(jiān)督的機會,有效促進了信訪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同時,通過與信訪群眾的廣泛互動和溝通,信訪工作人員能夠更好地了解和解決問題,提升工作質量。只有不斷提高群眾的滿意度和參與度,信訪工作才能更加陽光、規(guī)范、高效。

最后,閱讀《最新信訪工作條例》使我深刻認識到信訪工作本身的復雜性和困難性。條例對信訪工作人員的要求非常高,需要具備較強的綜合素質和專業(yè)能力。信訪工作是一項需要持之以恒、細致入微的工作,要求工作人員既要有法律知識和政策常識,又要有較強的處理問題和溝通表達能力。通過條例的學習,我深刻認識到信訪工作人員要不斷學習和提升自身素養(yǎng),不斷調整工作方法,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務,維護社會穩(wěn)定。

綜上所述,《最新信訪工作條例》的出臺對于信訪工作的規(guī)范和提升具有重要意義。通過閱讀條例,我深刻認識到了法制意識、信息化、群眾參與和工作困難性等方面的重要性和挑戰(zhàn)。條例的實施將為信訪工作的健康發(fā)展提供有力保障,為廣大信訪群眾的合法權益提供更好的保護,進一步推進我國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民警新信訪條例心得體會及感悟篇十六

新修訂的《信訪條例》自始自終都貫穿著"暢通信訪渠道"這條主線。貫徹《信訪條例》,暢通信訪渠道,就必須從信息公開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員誠實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堅持以人為本,做到依法、文明辦理信訪事項。要從體制、機制、職能上去研究問題。辦理人民來信要及時、有效,確保民意、民情、民智順暢上達領導機關。接待群眾來訪要充分體現(xiàn)人性化,要繼續(xù)開展"文明接待室"創(chuàng)建活動,有條件的地方還要開展聯(lián)合接訪工作,使接訪工作達到"談清問題、講明政策、解疑釋惑、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盡快返回"。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訪工作考核評價體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訪群眾。改變以"三訪"的發(fā)生率為重點管理的主要依據(jù)的評判辦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訪,又有利于保護基層干部積極性的良性工作機制。尊重和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對信訪人權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第三要充分發(fā)揮社會各階層在信訪工作中的作用。加強與社會各階層的溝通聯(lián)系。積極探索依托社會團體、法律援助人員、機關專業(yè)人員、社會志愿者、行業(yè)協(xié)會、群眾自治組織,參與接訪、化解糾紛活動的機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貼近生活、方便群眾。第四要實現(xiàn)信訪信息系統(tǒng)互聯(lián)互通共享。鼓勵和引導信訪人以來信、來函、來電、發(fā)電子郵件等方式為主反映問題,減少人員往返,降低信訪成本。同時,方便信訪人查詢有關信訪事項。

做好信訪工作,必須建立和完善辦信、接訪、督查《工作規(guī)則》。必須建立和完善相應的工作制度和辦法。必須堅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時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實可行的制度和機制,才能整體聯(lián)動,工作規(guī)范,有效運轉,切實解決好群眾反映的信訪問題,維護好社會穩(wěn)定。首先要深化"楓橋經(jīng)驗",健全靈敏有效的信訪問題排查調處機制。堅持條塊結合、上下聯(lián)動,健全多層次的情報信息網(wǎng)絡,做到信訪問題早排查、早發(fā)現(xiàn)。推廣嘉興等地綜治、司法、信訪聯(lián)動機制,構筑基層化解矛盾的平臺,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層干部把農(nóng)村信訪主要問題化解在縣以下基層。其次要進一步完善領導下訪、重點地區(qū)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總結省領導下訪制度經(jīng)驗的基礎上,不斷完善,長期堅持,持之以恒。要在思想認識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風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實效,采取走訪、約訪、專題調研等多種形式繼續(xù)開展省領導下訪活動。完善信訪獎懲辦法,將信訪工作績效納入公務員考核體系。第三要建立信訪事項辦理、復查、復核三級終結制度。借鑒江蘇省宿遷市等地先進經(jīng)驗,通過寧波市的試點,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實行信訪辦理、復查、復核三級法定終結,體現(xiàn)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協(xié)調一致。對重大、復雜、疑難信訪事項引入聽證、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積極探索律師參與信訪接待的工作機制。要選派政治素質高、業(yè)務能力強的律師參與領導下訪活動,同時,定期、輪流到信訪工作機構參與群眾來訪接待工作,為來訪人提供法律、法規(guī)方面的咨詢服務。此外要繼續(xù)完善與《信訪條例》相適應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新格局。統(tǒng)一領導就是黨政統(tǒng)一領導;部門協(xié)調就是信訪部門發(fā)揮協(xié)調作用;統(tǒng)籌兼顧、標本兼治是總體要求;各負其責、齊抓共管是要達到的.目的。在這個工作格局中,信訪部門要充分發(fā)揮主體作用。其次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就是強調信訪問題以事發(fā)地處理為主;"誰主管、誰負責",就是強調"主管"責任,由誰主管的信訪事項,就由誰負責處理到底。一般信訪問題的處理要先"塊"后"條",垂直管理系統(tǒng)的信訪問題,以"條"為主,由該垂直管理部門負責處理。根據(jù)上述原則,對群眾上訪反映的問題要做到"五個不出":該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鄉(xiāng)(鎮(zhèn)、街道);該縣(市)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縣(市);該省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qū)、市);該部門和企業(yè)解決的問題不出系統(tǒng)。層層落實責任制,努力將當前信訪問題化解在縣(市、區(qū))以下基層。第三要采取多種形式落實信訪責任。要建立重大信訪事項包案制,凡是越級來省去京集體上訪的重大信訪問題,省信訪局統(tǒng)一交辦,由市縣黨政"一把手"包案處理,限期上報處理意見;要建立信訪辦結落實制度,完善以抓好受理、交辦、協(xié)調、督辦、反饋等環(huán)節(jié)為重點的辦結落實制度;要健全督查、督辦工作制度,完善信訪督查專員制度。重點突出監(jiān)督、檢查、情況報告和通報等職能,及時了解處理情況,把好結案的質量關。第四要向張云泉同志學習。帶著感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熱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真情去做信訪工作。"多為領導分憂,多為百姓解難,多為基層干部說句公道話"。對信訪工作有一份熱心,對弱勢群體有一顆愛心,處理信訪問題要用心。

一個良好的信訪秩序,不僅是確保社會穩(wěn)定、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也是維護信訪人自身權益的需要。這次《信訪條例》的修訂,充分體現(xiàn)了"既要有效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訪秩序、確保社會穩(wěn)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維護上訪群眾的合法權益,就必須同時建立良好的信訪秩序,實現(xiàn)"維護權益"與"維護秩序"的統(tǒng)一。首先對上訪群眾開展《信訪條例》的宣傳和法制教育。向信訪群眾廣泛宣傳信訪過程中的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等六種禁止性行為,明確告知擾亂信訪秩序的法律責任。教育和引導上訪群眾做到文明、理性的上訪。其次要建立健全重大信訪事項的緊急報告制度。對可能或已經(jīng)對某一地區(qū)的政治、經(jīng)濟和社會生活造成一定影響的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各地、各部門的信訪工作機構,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詳細制訂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報告制度。第三要由公安、信訪部門共同研究建立處置無理上訪行為協(xié)調聯(lián)動機制,依法追究違法信訪人員的責任。要進一步完善各類《處置預案》,及時處置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周圍聚集滋事、滯留,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等非正常上訪行為。真正做到"有理上訪熱情接待,無理上訪及時勸解,違法上訪依法處置",敞開大門,善待信訪群眾,維護秩序,共建和諧社會。

××年月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第號令,頒布了新修改的《國務院信訪條例》。新《信訪條例》從今年月日起實行?!缎旁L條例》的頒布實施,對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聯(lián)系,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信訪秩序,促進依法行政,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將發(fā)揮重要作用。

公共服務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四是社會團體或者其他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派出的人員;五是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信訪內容是: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安环ぷ魅藛T職務行為”主要是指信訪人不服工作人員職務行為侵害了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信訪人的信訪方式。

第十六條規(guī)定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提出;信訪事項已經(jīng)受理或者正在辦理的,信訪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向受理、辦理機關的上級機關再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該上級機關不予受理。第十七條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一般應當采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等書面形式;信訪人提出投訴請求的,還應當載明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有關機關對采用口頭形式提出的投訴請求,應當記錄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

第一、明確受理機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收到信訪事項,應當予以登記,并區(qū)分情況,在日內分別按下列方式處理:一是信訪人向一會兩院(人大、法院、檢察院)提出的,交由“一會兩院”辦理;二是向本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提出的,交本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辦理;三是向下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提出的,交下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辦理。

特別要提到是,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guī)定:信訪事項涉及下級行政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的,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直接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并抄送下一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這里講的是“直接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而不是“逐級轉送”。轉送時抄送“下一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這樣規(guī)定減少了中間環(huán)節(jié),縮短了辦理時間?!跋录墶焙汀跋乱患墶笔莾蓚€不同的概念。

第二、明確職責要求。對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guī)定并屬于本級機關法定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應當受理,不得推諉、敷衍、拖延;對不屬于本機關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應當告知信訪人向有權的機關提出。有關行政機關收到信訪事項后,能夠當場答復是否受理的,應當當場書面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信訪事項之日起日內書面告知信訪人。

有關行政機關應當相互通報信訪事項的受理情況。

新修訂的國務院《信訪條例》將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信訪條例》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進行制度和機制創(chuàng)新,充分體現(xiàn)了保護信訪群眾的合法權益的價值取向,充分體現(xiàn)了維護信訪秩序的重要立法目的。它的頒布對推動信訪工作的法治化、規(guī)范化,具有重要意義。

新修訂的《信訪條例》自始自終都貫穿著"暢通信訪渠道"這條主線。貫徹《信訪條例》,暢通信訪渠道,就必須從信息公開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員誠實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堅持以人為本,做到依法、文明辦理信訪事項。要從體制、機制、職能上去研究問題。辦理人民來信要及時、有效,確保民意、民情、民智順暢上達領導機關。接待群眾來訪要充分體現(xiàn)人性化,要繼續(xù)開展"文明接待室"創(chuàng)建活動,有條件的地方還要開展聯(lián)合接訪工作,使接訪工作達到"談清問題、講明政策、解疑釋惑、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盡快返回"。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訪工作考核評價體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訪群眾。改變以"三訪"的發(fā)生率為重點管理的主要依據(jù)的評判辦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訪,又有利于保護基層干部積極性的良性工作機制。尊重和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對信訪人權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第三要充分發(fā)揮社會各階層在信訪工作中的作用。加強與社會各階層的溝通聯(lián)系。積極探索依托社會團體、法律援助人員、機關專業(yè)人員、社會志愿者、行業(yè)協(xié)會、群眾自治組織,參與接訪、化解糾紛活動的機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貼近生活、方便群眾。第四要實現(xiàn)信訪信息系統(tǒng)互聯(lián)互通共享。鼓勵和引導信訪人以來信、來函、來電、發(fā)電子郵件等方式為主反映問題,減少人員往返,降低信訪成本。同時,方便信訪人查詢有關信訪事項。

做好信訪工作,必須建立和完善辦信、接訪、督查《工作規(guī)則》。必須建立和完善相應的工作制度和辦法。必須堅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時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實可行的制度和機制,才能整體聯(lián)動,工作規(guī)范,有效運轉,切實解決好群眾反映的信訪問題,維護好社會穩(wěn)定。首先要深化"楓橋經(jīng)驗",健全靈敏有效的信訪問題排查調處機制。堅持條塊結合、上下聯(lián)動,健全多層次的情報信息網(wǎng)絡,做到信訪問題早排查、早發(fā)現(xiàn)。推廣嘉興等地綜治、司法、信訪聯(lián)動機制,構筑基層化解矛盾的平臺,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層干部把農(nóng)村信訪主要問題化解在縣以下基層。其次要進一步完善領導下訪、重點地區(qū)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總結省領導下訪制度經(jīng)驗的基礎上,不斷完善,長期堅持,持之以恒。要在思想認識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風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實效,采取走訪、約訪、專題調研等多種形式繼續(xù)開展省領導下訪活動。完善信訪獎懲辦法,將信訪工作績效納入公務員考核體系。第三要建立信訪事項辦理、復查、復核三級終結制度。借鑒江蘇省宿遷市等地先進經(jīng)驗,通過寧波市的試點,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實行信訪辦理、復查、復核三級法定終結,體現(xiàn)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協(xié)調一致。對重大、復雜、疑難信訪事項引入聽證、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積極探索律師參與信訪接待的工作機制。要選派政治素質高、業(yè)務能力強的律師參與領導下訪活動,同時,定期、輪流到信訪工作機構參與群眾來訪接待工作,為來訪人提供法律、法規(guī)方面的咨詢服務。此外要繼續(xù)完善與《信訪條例》相適應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新格局。統(tǒng)一領導就是黨政統(tǒng)一領導;部門協(xié)調就是信訪部門發(fā)揮協(xié)調作用;統(tǒng)籌兼顧、標本兼治是總體要求;各負其責、齊抓共管是要達到的目的。在這個工作格局中,信訪部門要充分發(fā)揮主體作用。其次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就是強調信訪問題以事發(fā)地處理為主;"誰主管、誰負責",就是強調"主管"責任,由誰主管的信訪事項,就由誰負責處理到底。一般信訪問題的處理要先"塊"后"條",垂直管理系統(tǒng)的信訪問題,以"條"為主,由該垂直管理部門負責處理。根據(jù)上述原則,對群眾上訪反映的問題要做到"五個不出":該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鄉(xiāng)(鎮(zhèn)、街道);該縣(市)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縣(市);該省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省(區(qū)、市);該部門和企業(yè)解決的問題不出系統(tǒng)。層層落實責任制,努力將當前信訪問題化解在縣(市、區(qū))以下基層。第三要采取多種形式落實信訪責任。要建立重大信訪事項包案制,凡是越級來省去京集體上訪的重大信訪問題,省信訪局統(tǒng)一交辦,由市縣黨政"一把手"包案處理,限期上報處理意見;要建立信訪辦結落實制度,完善以抓好受理、交辦、協(xié)調、督辦、反饋等環(huán)節(jié)為重點的辦結落實制度;要健全督查、督辦工作制度,完善信訪督查專員制度。重點突出監(jiān)督、檢查、情況報告和通報等職能,及時了解處理情況,把好結案的質量關。第四要向張云泉同志學習。帶著感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熱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真情去做信訪工作。"多為領導分憂,多為百姓解難,多為基層干部說句公道話"。對信訪工作有一份熱心,對弱勢群體有一顆愛心,處理信訪問題要用心。

一個良好的信訪秩序,不僅是確保社會穩(wěn)定、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也是維護信訪人自身權益的需要。這次《信訪條例》的修訂,充分體現(xiàn)了"既要有效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訪秩序、確保社會穩(wěn)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維護上訪群眾的合法權益,就必須同時建立良好的信訪秩序,實現(xiàn)"維護權益"與"維護秩序"的統(tǒng)一。首先對上訪群眾開展《信訪條例》的宣傳和法制教育。向信訪群眾廣泛宣傳信訪過程中的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等六種禁止性行為,明確告知擾亂信訪秩序的法律責任。教育和引導上訪群眾做到文明、理性的上訪。其次要建立健全重大信訪事項的緊急報告制度。對可能或已經(jīng)對某一地區(qū)的政治、經(jīng)濟和社會生活造成一定影響的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各地、各部門的信訪工作機構,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詳細制訂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報告制度。第三要由公安、信訪部門共同研究建立處置無理上訪行為協(xié)調聯(lián)動機制,依法追究違法信訪人員的責任。要進一步完善各類《處置預案》,及時處置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周圍聚集滋事、滯留,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等非正常上訪行為。真正做到"有理上訪熱情接待,無理上訪及時勸解,違法上訪依法處置",敞開大門,善待信訪群眾,維護秩序,共建和諧社會。

新修訂的國務院《信訪條例》于20xx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缎旁L條例》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進行制度和機制創(chuàng)新,充分體現(xiàn)了保護信訪群眾的合法權益的價值取向,充分體現(xiàn)了維護信訪秩序的重要立法目的。它的頒布對推動信訪工作的法治化、規(guī)范化,具有重要意義。

新修訂的《信訪條例》自始自終都貫穿著"暢通信訪渠道"這條主線。貫徹《信訪條例》,暢通信訪渠道,就必須從信息公開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員誠實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堅持以人為本,做到依法、文明辦理信訪事項。要從體制、機制、職能上去研究問題。辦理人民來信要及時、有效,確保民意、民情、民智順暢上達領導機關。接待群眾來訪要充分體現(xiàn)人性化,要繼續(xù)開展"文明接待室"創(chuàng)建活動,有條件的地方還要開展聯(lián)合接訪工作,使接訪工作達到"談清問題、講明政策、解疑釋惑、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盡快返回"。

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訪工作考核評價體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訪群眾。改變以"三訪"的發(fā)生率為重點管理的主要依據(jù)的評判辦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訪,又有利于保護基層干部積極性的良性工作機制。尊重和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對信訪人權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第三要充分發(fā)揮社會各階層在信訪工作中的作用。加強與社會各階層的溝通聯(lián)系。積極探索依托社會團體、法律援助人員、機關專業(yè)人員、社會志愿者、行業(yè)協(xié)會、群眾自治組織,參與接訪、化解糾紛活動的機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貼近生活、方便群眾。第四要實現(xiàn)信訪信息系統(tǒng)互聯(lián)互通共享。鼓勵和引導信訪人以來信、來函、來電、發(fā)電子郵件等方式為主反映問題,減少人員往返,降低信訪成本。同時,方便信訪人查詢有關信訪事項。

做好信訪工作,必須建立和完善辦信、接訪、督查《工作規(guī)則》。必須建立和完善相應的工作制度和辦法。必須堅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時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實可行的制度和機制,才能整體聯(lián)動,工作規(guī)范,有效運轉,切實解決好群眾反映的信訪問題,維護好社會穩(wěn)定。首先要深化"楓橋經(jīng)驗",健全靈敏有效的信訪問題排查調處機制。堅持條塊結合、上下聯(lián)動,健全多層次的情報信息網(wǎng)絡,做到信訪問題早排查、早發(fā)現(xiàn)。推廣嘉興等地綜治、司法、信訪聯(lián)動機制,構筑基層化解矛盾的平臺,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層干部把農(nóng)村信訪主要問題化解在縣以下基層。其次要進一步完善領導下訪、重點地區(qū)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總結省領導下訪制度經(jīng)驗的基礎上,不斷完善,長期堅持,持之以恒。

要在思想認識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風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實效,采取走訪、約訪、專題調研等多種形式繼續(xù)開展省領導下訪活動。完善信訪獎懲辦法,將信訪工作績效納入公務員考核體系。第三要建立信訪事項辦理、復查、復核三級終結制度。借鑒江蘇省宿遷市等地先進經(jīng)驗,通過寧波市的試點,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實行信訪辦理、復查、復核三級法定終結,體現(xiàn)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協(xié)調一致。對重大、復雜、疑難信訪事項引入聽證、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積極探索律師參與信訪接待的工作機制。要選派政治素質高、業(yè)務能力強的律師參與領導下訪活動,同時,定期、輪流到信訪工作機構參與群眾來訪接待工作,為來訪人提供法律、法規(guī)方面的咨詢服務。此外要繼續(xù)完善與《信訪條例》相適應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強化和落實信訪工作責任,重點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建立信訪工作領導負責制。建立"統(tǒng)一領導、部門協(xié)調,統(tǒng)籌兼顧、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新格局。統(tǒng)一領導就是黨政統(tǒng)一領導;部門協(xié)調就是信訪部門發(fā)揮協(xié)調作用;統(tǒng)籌兼顧、標本兼治是總體要求;各負其責、齊抓共管是要達到的目的。在這個工作格局中,信訪部門要充分發(fā)揮主體作用。其次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就是強調信訪問題以事發(fā)地處理為主;"誰主管、誰負責",就是強調"主管"責任,由誰主管的信訪事項,就由誰負責處理到底。一般信訪問題的處理要先"塊"后"條",垂直管理系統(tǒng)的信訪問題,以"條"為主,由該垂直管理部門負責處理。根據(jù)上述原則,對群眾上訪反映的問題要做到"五個不出":該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鄉(xiāng)(鎮(zhèn)、街道);該縣(市)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縣(市);該省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省(區(qū)、市);該部門和企業(yè)解決的問題不出系統(tǒng)。層層落實責任制,努力將當前信訪問題化解在縣(市、區(qū))以下基層。

第三要采取多種形式落實信訪責任。要建立重大信訪事項包案制,凡是越級來省去京集體上訪的重大信訪問題,省信訪局統(tǒng)一交辦,由市縣黨政"一把手"包案處理,限期上報處理意見;要建立信訪辦結落實制度,完善以抓好受理、交辦、協(xié)調、督辦、反饋等環(huán)節(jié)為重點的辦結落實制度;要健全督查、督辦工作制度,完善信訪督查專員制度。重點突出監(jiān)督、檢查、情況報告和通報等職能,及時了解處理情況,把好結案的質量關。第四要向張云泉同志學習。帶著感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熱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真情去做信訪工作。"多為領導分憂,多為百姓解難,多為基層干部說句公道話"。對信訪工作有一份熱心,對弱勢群體有一顆愛心,處理信訪問題要用心。

上訪熱情接待,無理上訪及時勸解,違法上訪依法處置",敞開大門,善待信訪群眾,維護秩序,共建和諧社會。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簽署第431號令,頒布了新修改的《國務院信訪條例》。新《信訪條例》從今年5月1日起實行?!缎旁L條例》的頒布實施,對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的信訪工作,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聯(lián)系,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信訪秩序,促進依法行政,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將發(fā)揮重要作用。

 信訪渠道是連接政府與群眾的重要橋梁。老百姓說,信訪不通,上層耳聾;信訪不復,百姓在哭;信訪不查,貪官不怕。條例規(guī)定了五條信訪渠道:1.書信;2.電子郵件;3.傳真;4.電話;5.走訪。新條例規(guī)定,利用現(xiàn)有各級政府政務網(wǎng)絡信息系統(tǒng)建立全國信訪信息系統(tǒng),并實現(xiàn)上下級政府互聯(lián)互通,既有利于信訪人查詢信訪信息,也有利于上級政府信訪機構及時了解、指導和督辦重要信訪事項。

1.信訪人的權利和義務。信訪人主要有7項權利和5項義務。權利:1.信訪事項提出權(信訪權);2.不受報復權(要求保密權);3.請求復查權;4.了解權(要求答復權);5.申述權(對處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6.反映重大、緊急信訪事項權。7.接受獎勵權(提出的建議對黨和國家有重大貢獻)。義務:1.遵守提出程序的義務;2.如實反映情況的義務;3.遵守禁止性行為的義務;4.遵守上訪程序的義務;5.執(zhí)行行政機關處理決定的義務。

2.信訪人的信訪對象和信訪內容。信訪人對下列信訪事項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第十四條規(guī)定可以對信訪人對下列組織或人員的職務行為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信訪事項。信訪對象是五類組織或工作人員:一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二是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三是提供公共服務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四是社會團體或者其他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派出的人員;五是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信訪內容是: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安环ぷ魅藛T職務行為”主要是指信訪人不服工作人員職務行為侵害了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3.信訪人的信訪方式。第十六條規(guī)定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提出;信訪事項已經(jīng)受理或者正在辦理的,信訪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向受理、辦理機關的上級機關再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該上級機關不予受理。第十七條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一般應當采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等書面形式;信訪人提出投訴請求的,還應當載明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有關機關對采用口頭形式提出的投訴請求,應當記錄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

第一、明確受理機關??h級以上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收到信訪事項,應當予以登記,并區(qū)分情況,在15日內分別按下列方式處理:一是信訪人向一會兩院(人大、法院、檢察院)提出的,交由“一會兩院”辦理;二是向本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提出的,交本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辦理;三是向下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提出的,交下級政府及其工作部門辦理。特別要提到是,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guī)定:信訪事項涉及下級行政機關或者其工作人員的,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直接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并抄送下一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這里講的是“直接轉送”,有權處理的行政機關,而不是“逐級轉送”。轉送時抄送“下一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這樣規(guī)定減少了中間環(huán)節(jié),縮短了辦理時間?!跋录墶焙汀跋乱患墶笔莾蓚€不同的概念。

第二、明確職責要求。對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規(guī)定并屬于本級機關法定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應當受理,不得推諉、敷衍、拖延;對不屬于本機關職權范圍的信訪事項,應當告知信訪人向有權的機關提出。有關行政機關收到信訪事項后,能夠當場答復是否受理的,應當當場書面答復;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信訪事項之日起15日內書面告知信訪人。

有關行政機關應當相互通報信訪事項的受理情況。第二十三條還規(guī)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將信訪人的檢舉、揭發(fā)材料及有關情況透露或者轉給被檢舉、揭發(fā)的人員或者單位。過去信訪的弊端大都是“不規(guī)范”所致。如:層層批轉,以致“把秦香蓮的申訴批轉給陳世美閱處”。致使信訪人受到打擊報復。

信訪條例學習心得內容顯示中府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上一級人民政府;必要時,通報有關主管部門。各級各類信訪機構如果互不通氣,以致一個信訪人可以就一件事向十個部門信訪,十個部門可以對同一件事給當事人作出十個不同答復;有關負責同志批閱信訪無一定標準,一個批示可以吊起千萬人的胃口,解決一件信訪可以引出千百件信訪。

新修訂的《信訪條例》自始自終都貫穿著"暢通信訪渠道"這條主線。貫徹《信訪條例》,暢通信訪渠道,就必須從信息公開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員誠實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堅持以人為本,做到依法、文明辦理信訪事項。要從體制、機制、職能上去研究問題。辦理人民來信要及時、有效,確保民意、民情、民智順暢上達領導機關。接待群眾來訪要充分體現(xiàn)人性化,要繼續(xù)開展"文明接待室"創(chuàng)建活動,有條件的地方還要開展聯(lián)合接訪工作,使接訪工作達到"談清問題、講明政策、解疑釋惑、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盡快返回"。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訪工作考核評價體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訪群眾。改變以"三訪"的發(fā)生率為重點管理的主要依據(jù)的評判辦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訪,又有利于保護基層干部積極性的良性工作機制。尊重和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對信訪人權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第三要充分發(fā)揮社會各階層在信訪工作中的作用。加強與社會各階層的溝通聯(lián)系。積極探索依托社會團體、法律援助人員、機關專業(yè)人員、社會志愿者、行業(yè)協(xié)會、群眾自治組織,參與接訪、化解糾紛活動的機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貼近生活、方便群眾。第四要實現(xiàn)信訪信息系統(tǒng)互聯(lián)互通共享。鼓勵和引導信訪人以來信、來函、來電、發(fā)電子郵件等方式為主反映問題,減少人員往返,降低信訪成本。同時,方便信訪人查詢有關信訪事項。

做好信訪工作,必須建立和完善辦信、接訪、督查《工作規(guī)則》。必須建立和完善相應的工作制度和辦法。必須堅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時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實可行的制度和機制,才能整體聯(lián)動,工作規(guī)范,有效運轉,切實解決好群眾反映的信訪問題,維護好社會穩(wěn)定。首先要深化"楓橋經(jīng)驗",健全靈敏有效的信訪問題排查調處機制。堅持條塊結合、上下聯(lián)動,健全多層次的情報信息網(wǎng)絡,做到信訪問題早排查、早發(fā)現(xiàn)。推廣嘉興等地綜治、司法、信訪聯(lián)動機制,構筑基層化解矛盾的平臺,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層干部把農(nóng)村信訪主要問題化解在縣以下基層。其次要進一步完善領導下訪、重點地區(qū)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總結省領導下訪制度經(jīng)驗的`基礎上,不斷完善,長期堅持,持之以恒。要在思想認識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風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實效,采取走訪、約訪、專題調研等多種形式繼續(xù)開展省領導下訪活動。完善信訪獎懲辦法,將信訪工作績效納入公務員考核體系。第三要建立信訪事項辦理、復查、復核三級終結制度。借鑒江蘇省宿遷市等地先進經(jīng)驗,通過寧波市的試點,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實行信訪辦理、復查、復核三級法定終結,體現(xiàn)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協(xié)調一致。對重大、復雜、疑難信訪事項引入聽證、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積極探索律師參與信訪接待的工作機制。要選派政治素質高、業(yè)務能力強的律師參與領導下訪活動,同時,定期、輪流到信訪工作機構參與群眾來訪接待工作,為來訪人提供法律、法規(guī)方面的咨詢服務。此外要繼續(xù)完善與《信訪條例》相適應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新格局。統(tǒng)一領導就是黨政統(tǒng)一領導;部門協(xié)調就是信訪部門發(fā)揮協(xié)調作用;統(tǒng)籌兼顧、標本兼治是總體要求;各負其責、齊抓共管是要達到的目的。在這個工作格局中,信訪部門要充分發(fā)揮主體作用。其次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就是強調信訪問題以事發(fā)地處理為主;"誰主管、誰負責",就是強調"主管"責任,由誰主管的信訪事項,就由誰負責處理到底。一般信訪問題的處理要先"塊"后"條",垂直管理系統(tǒng)的信訪問題,以"條"為主,由該垂直管理部門負責處理。根據(jù)上述原則,對群眾上訪反映的問題要做到"五個不出":該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鄉(xiāng)(鎮(zhèn)、街道);該縣(市)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縣(市);該省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qū)、市);該部門和企業(yè)解決的問題不出系統(tǒng)。層層落實責任制,努力將當前信訪問題化解在縣(市、區(qū))以下基層。第三要采取多種形式落實信訪責任。要建立重大信訪事項包案制,凡是越級來省去京集體上訪的重大信訪問題,省信訪局統(tǒng)一交辦,由市縣黨政"一把手"包案處理,限期上報處理意見;要建立信訪辦結落實制度,完善以抓好受理、交辦、協(xié)調、督辦、反饋等環(huán)節(jié)為重點的辦結落實制度;要健全督查、督辦工作制度,完善信訪督查專員制度。重點突出監(jiān)督、檢查、情況報告和通報等職能,及時了解處理情況,把好結案的質量關。第四要向張云泉同志學習。帶著感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熱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真情去做信訪工作。"多為領導分憂,多為百姓解難,多為基層干部說句公道話"。對信訪工作有一份熱心,對弱勢群體有一顆愛心,處理信訪問題要用心。

一個良好的信訪秩序,不僅是確保社會穩(wěn)定、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也是維護信訪人自身權益的需要。這次《信訪條例》的修訂,充分體現(xiàn)了"既要有效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訪秩序、確保社會穩(wěn)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維護上訪群眾的合法權益,就必須同時建立良好的信訪秩序,實現(xiàn)"維護權益"與"維護秩序"的統(tǒng)一。首先對上訪群眾開展《信訪條例》的宣傳和法制教育。向信訪群眾廣泛宣傳信訪過程中的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等六種禁止性行為,明確告知擾亂信訪秩序的法律責任。教育和引導上訪群眾做到文明、理性的上訪。其次要建立健全重大信訪事項的緊急報告制度。對可能或已經(jīng)對某一地區(qū)的政治、經(jīng)濟和社會生活造成一定影響的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各地、各部門的信訪工作機構,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詳細制訂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報告制度。第三要由公安、信訪部門共同研究建立處置無理上訪行為協(xié)調聯(lián)動機制,依法追究違法信訪人員的責任。要進一步完善各類《處置預案》,及時處置在國家機關辦公場所周圍聚集滋事、滯留,圍堵、沖擊國家機關,攔截公務車輛等非正常上訪行為。真正做到"有理上訪熱情接待,無理上訪及時勸解,違法上訪依法處置",敞開大門,善待信訪群眾,維護秩序,共建和諧社會。

新修訂的國務院《信訪條例》于20xx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缎旁L條例》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進行制度和機制創(chuàng)新,充分體現(xiàn)了保護信訪群眾的合法權益的價值取向,充分體現(xiàn)了維護信訪秩序的重要立法目的。它的頒布對推動信訪工作的法治化、規(guī)范化,具有重要意義。

新修訂的《信訪條例》自始自終都貫穿著"暢通信訪渠道"這條主線。貫徹《信訪條例》,暢通信訪渠道,就必須從信息公開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員誠實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首先要堅持以人為本,做到依法、文明辦理信訪事項。要從體制、機制、職能上去研究問題。辦理人民來信要及時、有效,確保民意、民情、民智順暢上達領導機關。接待群眾來訪要充分體現(xiàn)人性化,要繼續(xù)開展"文明接待室"創(chuàng)建活動,有條件的地方還要開展聯(lián)合接訪工作,使接訪工作達到"談清問題、講明政策、解疑釋惑、理順情緒、化解矛盾、盡快返回"。

其次要健全和完善信訪工作考核評價體系,用平常心善待信訪群眾。改變以"三訪"的發(fā)生率為重點管理的主要依據(jù)的評判辦法,形成既有利于正常有序信訪,又有利于保護基層干部積極性的良性工作機制。尊重和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對信訪人權益受到侵害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第三要充分發(fā)揮社會各階層在信訪工作中的作用。加強與社會各階層的溝通聯(lián)系。積極探索依托社會團體、法律援助人員、機關專業(yè)人員、社會志愿者、行業(yè)協(xié)會、群眾自治組織,參與接訪、化解糾紛活動的機制,努力使接待工作做到貼近生活、方便群眾。第四要實現(xiàn)信訪信息系統(tǒng)互聯(lián)互通共享。鼓勵和引導信訪人以來信、來函、來電、發(fā)電子郵件等方式為主反映問題,減少人員往返,降低信訪成本。同時,方便信訪人查詢有關信訪事項。

做好信訪工作,必須建立和完善辦信、接訪、督查《工作規(guī)則》。必須建立和完善相應的工作制度和辦法。必須堅持具有浙江特色、富有時代特征的一整套切實可行的制度和機制,才能整體聯(lián)動,工作規(guī)范,有效運轉,切實解決好群眾反映的信訪問題,維護好社會穩(wěn)定。首先要深化"楓橋經(jīng)驗",健全靈敏有效的信訪問題排查調處機制。堅持條塊結合、上下聯(lián)動,健全多層次的情報信息網(wǎng)絡,做到信訪問題早排查、早發(fā)現(xiàn)。推廣嘉興等地綜治、司法、信訪聯(lián)動機制,構筑基層化解矛盾的平臺,充分信任和依靠基層干部把農(nóng)村信訪主要問題化解在縣以下基層。其次要進一步完善領導下訪、重點地區(qū)管理等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總結省領導下訪制度經(jīng)驗的基礎上,不斷完善,長期堅持,持之以恒。

要在思想認識上再深化,方式方法上再深化,工作作風上再深化,更加注重工作實效,采取走訪、約訪、專題調研等多種形式繼續(xù)開展省領導下訪活動。完善信訪獎懲辦法,將信訪工作績效納入公務員考核體系。第三要建立信訪事項辦理、復查、復核三級終結制度。借鑒江蘇省宿遷市等地先進經(jīng)驗,通過寧波市的試點,制訂具體的實施辦法,實行信訪辦理、復查、復核三級法定終結,體現(xiàn)行政公正和行政效率的協(xié)調一致。對重大、復雜、疑難信訪事項引入聽證、公示等制度。第四要積極探索律師參與信訪接待的工作機制。要選派政治素質高、業(yè)務能力強的律師參與領導下訪活動,同時,定期、輪流到信訪工作機構參與群眾來訪接待工作,為來訪人提供法律、法規(guī)方面的咨詢服務。此外要繼續(xù)完善與《信訪條例》相適應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制度。

強化和落實信訪工作責任,重點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建立信訪工作領導負責制。建立"統(tǒng)一領導、部門協(xié)調,統(tǒng)籌兼顧、標本兼治,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新格局。統(tǒng)一領導就是黨政統(tǒng)一領導;部門協(xié)調就是信訪部門發(fā)揮協(xié)調作用;統(tǒng)籌兼顧、標本兼治是總體要求;各負其責、齊抓共管是要達到的目的。在這個工作格局中,信訪部門要充分發(fā)揮主體作用。其次要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就是強調信訪問題以事發(fā)地處理為主;"誰主管、誰負責",就是強調"主管"責任,由誰主管的信訪事項,就由誰負責處理到底。一般信訪問題的處理要先"塊"后"條",垂直管理系統(tǒng)的信訪問題,以"條"為主,由該垂直管理部門負責處理。根據(jù)上述原則,對群眾上訪反映的問題要做到"五個不出":該鄉(xiāng)(鎮(zhèn)、街道)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鄉(xiāng)(鎮(zhèn)、街道);該縣(市)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縣(市);該省一級解決的問題,不出省(區(qū)、市);該部門和企業(yè)解決的問題不出系統(tǒng)。層層落實責任制,努力將當前信訪問題化解在縣(市、區(qū))以下基層。

第三要采取多種形式落實信訪責任。要建立重大信訪事項包案制,凡是越級來省去京集體上訪的重大信訪問題,省信訪局統(tǒng)一交辦,由市縣黨政"一把手"包案處理,限期上報處理意見;要建立信訪辦結落實制度,完善以抓好受理、交辦、協(xié)調、督辦、反饋等環(huán)節(jié)為重點的辦結落實制度;要健全督查、督辦工作制度,完善信訪督查專員制度。重點突出監(jiān)督、檢查、情況報告和通報等職能,及時了解處理情況,把好結案的質量關。第四要向張云泉同志學習。帶著感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熱情去做信訪工作,帶著真情去做信訪工作。"多為領導分憂,多為百姓解難,多為基層干部說句公道話"。對信訪工作有一份熱心,對弱勢群體有一顆愛心,處理信訪問題要用心。

四、必須維護信訪秩序。

上訪熱情接待,無理上訪及時勸解,違法上訪依法處置",敞開大門,善待信訪群眾,維護秩序,共建和諧社會。

一、暢通信訪渠道制度。信訪渠道是連接政府與群眾的重要橋梁。老百姓說,信訪不通,上層耳聾;信訪不復,百姓在哭;信訪不查,貪官不怕。條例規(guī)定了五條信訪渠道:1.書信;2.電子郵件;3.傳真;4.電話;5.走訪。新條例規(guī)定,利用現(xiàn)有各級政府政務網(wǎng)絡信息系統(tǒng)建立全國信訪信息系統(tǒng),并實現(xiàn)上下級政府互聯(lián)互通,既有利于信訪人查詢信訪信息,也有利于上級政府信訪機構及時了解、指導和督辦重要信訪事項。

二、信訪事項的提出制度。1.信訪人的權利和義務。信訪人主要有7項權利和5項義務。權利:1.信訪事項提出權(信訪權);2.不受報復權(要求保密權);3.請求復查權;4.了解權(要求答復權);5.申述權(對處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6.反映重大、緊急信訪事項權。7.接受獎勵權(提出的建議對黨和國家有重大貢獻)。義務:1.遵守提出程序的義務;2.如實反映情況的義務;3.遵守禁止性行為的義務;4.遵守上訪程序的義務;5.執(zhí)行行政機關處理決定的義務。2.信訪人的信訪對象和信訪內容。信訪人對下列信訪事項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第十四條規(guī)定可以對信訪人對下列組織或人員的職務行為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可以向有關行政機關提出信訪事項。信訪對象是五類組織或工作人員:一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二是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及其工作人員;三是提供公共服務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四是社會團體或者其他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中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派出的人員;五是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及其成員。信訪內容是: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下列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安环ぷ魅藛T職務行為”主要是指信訪人不服工作人員職務行為侵害了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的行為。3.信訪人的信訪方式。第十六條規(guī)定信訪人采用走訪形式提出信訪事項,應當向依法有權處理的本級或者上一級機關提出;信訪事項已經(jīng)受理或者正在辦理的,信訪人在規(guī)定期限內向受理、辦理機關的上級機關再提出同一信訪事項的,該上級機關不予受理。第十七條信訪人提出信訪事項,一般應當采用書信、電子郵件、傳真等書面形式;信訪人提出投訴請求的,還應當載明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有關機關對采用口頭形式提出的投訴請求,應當記錄信訪人的姓名(名稱)、住址和請求、事實、理由。

三、信訪事項的受理制度。第。

三、緊急信訪處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fā)現(xiàn)可能造成社會影響的重大、緊急信訪事項和信訪信息時,可以就近向有關行政機關報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接到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上一級人民政府;必要時,通報有關主管部門。各級各類信訪機構如果互不通氣,以致一個信訪人可以就一件事向十個部門信訪,十個部門可以對同一件事給當事人作出十個不同答復;有關負責同志批閱信訪無一定標準,一個批示可以吊起千萬人的胃口,解決一件信訪可以引出千百件信訪。認真學習和貫徹落實好國務院新《信訪條例》,必將對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聯(lián)系,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信訪秩序起到良好作用。

按照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專題計劃,我參加了8月x日進行的第五期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主要學習《廣東省信訪條例》?!稐l例》已經(jīng)20xx年x月x日廣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并于20xx年x月x日起施行。

《條例》的頒布實施,這是我國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對于進一步化解社會矛盾、規(guī)范信訪秩序,推動和諧社會建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通過學習新《信訪條例》提高了自身的法律素養(yǎng),對今后的日常工作也極具有指導意義。

《條例》的頒布實施是我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推進信訪工作法治化建設的重要舉措,是我省適應信訪工作新形勢和新任務需要,深入推進信訪工作改革和發(fā)展的重要步驟,標志著我省信訪工作進入了新的歷史階段。《條例》的頒布實施,對于進一步暢通信訪渠道,依法規(guī)范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信訪工作行為,依法規(guī)范群眾的信訪行為,依法規(guī)范源頭預防,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信訪秩序,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密切黨和政府與人民群眾的聯(lián)系,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我省加快實現(xiàn)“三個定位,兩個率先”目標創(chuàng)造良好的社會環(huán)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條例為群眾敞開信訪“大門”

大門關閉或收窄,而是更大范圍、更大限度地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暢通群眾上訪、信訪的渠道,敞開“大門”,降低門檻,方便信訪群眾的信訪活動與表達合法訴求。

“現(xiàn)在有些群眾到有關部門去信訪,但遲遲得不到解決,隨后群眾信訪的層級越走越高,造成秩序越來越亂,條例的制定就是要解決這個問題,讓群眾的信訪活動更方便、更有序、更有效。”

信訪工作必須暢通渠道。新修訂的《信訪條例》自始自終都貫穿著暢通信訪渠道這條主線貫徹《信訪條例》,暢通信訪渠道,就必須從信息公開透明、渠道高效便民、人員誠實守信等多方面做好工作。同時必須維護信訪秩序。一個良好的信訪秩序,不僅是確保社會穩(wěn)定、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也是維護信訪人自身權益的需要。這次《信訪條例》的修訂,充分體現(xiàn)了既要有效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又要建立良好信訪秩序、確保社會穩(wěn)定的基本要求。要有效的維護上訪群眾的合法權益,就必須同時建立良好的信訪秩序,實現(xiàn)維護權益與維護秩序的統(tǒng)一。作為我們學校來說,我想信訪也是一項很重要的工作。其中最大的一塊可能要算是面對家長的各種投訴了,如何正確處理好家長的投訴,我們要認真學習新修訂的《信訪條例》,依法辦事。通過學習深刻認識到,該條例作為全國首部規(guī)范信訪工作的地方性立法,在訴訪分離、強化網(wǎng)絡信訪、建立重大信訪問題倒查責任、重大公共利益事項聽證等方面建立了一系列核心制度,對信訪工作進行了全面的規(guī)范與明確,讓信訪活動更方便、更有秩序、更有效果,并要求信訪人要依法信訪。

總之,新《信訪條例》的基調凸顯了“規(guī)范”,我們的日常工作上也不例外,科學、民主決策,依法履行職責,就可以避免就信訪抓信訪,從而從源頭上預防導致信訪事項的矛盾和糾紛。

20xx年x月x日。

民警新信訪條例心得體會及感悟篇十七

第一段:引言(100字)。

民警作為維護社會治安、保護人民群眾安全的第一道防線,承擔著重要的責任。信訪工作作為糾紛處理、社會穩(wěn)定的重要措施之一,對于民警而言更是一項必不可少的工作?!睹窬旁L工作條例》的頒布,為民警在信訪工作中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jù)和操作指導。

《民警信訪工作條例》中規(guī)定了民警在信訪工作中的基本職責和行為準則。首先,條例明確指出民警應當依法處理信訪案件,主動提供幫助和引導。這要求民警在接待信訪群眾時要積極溝通,聽取投訴,了解問題的本質,并按照法律程序處理。其次,條例要求民警應以維護穩(wěn)定、滿足群眾的合理訴求為出發(fā)點,平衡信訪工作與社會治安的關系。這就要求民警在處理信訪糾紛時要堅守法律底線,既不能因為取悅群眾而違法亂紀,也不能因為嚴格執(zhí)法而損害群眾利益。最后,條例還規(guī)定了民警的工作紀律和行為規(guī)范,具體要求民警要保守秘密,不得利用職權謀取私利。

第三段:對條例落實情況的總結(300字)。

在信訪工作實踐中,我深切體會到了《民警信訪工作條例》的重要性和實用性。首先,根據(jù)條例規(guī)定,我主動向信訪群眾提供法律援助和引導,耐心傾聽他們的訴求,妥善解決問題,得到了信訪群眾的歡迎和肯定。其次,通過條例的指導,我深刻認識到維護穩(wěn)定與維護法律的關系。有時候,一些群眾的訴求可能超出了法律規(guī)定,但作為民警,我們不能以維護穩(wěn)定為借口,而是應該依法處理,保障群眾的合法權益。最后,條例對民警的行為規(guī)范提出了具體的要求,使我進一步加強了對我的職責和權力的認知,避免任意行使權力、濫用職權等不良行為的發(fā)生。

第四段:對條例的建議和改進(300字)。

《民警信訪工作條例》是一項重要的法規(guī)文件,但在實際應用中仍存在一些不足之處。首先,在信訪工作過程中,有時候會遇到一些復雜的案件,不同部門之間存在協(xié)調困難的問題,這就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信息共享機制,加強不同部門的溝通與合作。其次,有些地方的民警對于《民警信訪工作條例》的理解程度不夠,導致條例的真正落地和實施存在一些困難。因此,需要進一步加強對《民警信訪工作條例》的宣傳和培訓,提高民警的法律意識和業(yè)務水平。

第五段:結語(200字)。

信訪工作是民警義不容辭的職責,而《民警信訪工作條例》則為民警規(guī)范信訪工作提供了指導。通過深入理解和認真貫徹條例的精神,我們能夠更好地處理信訪案件,保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wěn)定。同時,我們也應不斷總結經(jīng)驗,解決問題,進一步完善《民警信訪工作條例》,更好地為人民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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