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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毒條例簡介心得體會實用 戒毒工作管理心得體會(2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2-12-23 18:14:44 頁碼:10
戒毒條例簡介心得體會實用 戒毒工作管理心得體會(2篇)
2022-12-23 18:14:44    小編:ZTFB

心中有不少心得體會時,不如來好好地做個總結,寫一篇心得體會,如此可以一直更新迭代自己的想法。大家想知道怎么樣才能寫得一篇好的心得體會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心得體會范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對于戒毒條例簡介心得體會實用一

近年來,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毒品問題,尤其是今年4月以來,以鐵的決心、鐵的手腕、鐵的紀律,發(fā)動全縣力量開展新一輪禁毒專項整治,全力圍剿毒品違法犯罪,切實保護廣大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和維護社會治安和諧穩(wěn)定。為縱深推進我縣禁毒專項整治“第二戰(zhàn)役”,確保禁毒工作取得預期效果,根據(jù)我國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特通告如下:

一、全縣各級各部門和廣大群眾要大力支持、協(xié)助并主動配合公安機關嚴厲打擊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形成全民拒毒、防毒和積極參與禁毒的浩大聲勢,堅決遏制毒品違法犯罪現(xiàn)象的蔓延,奪取禁毒人民戰(zhàn)爭的勝利。

二、全縣人民要自覺抵制毒品,吸食、注射鴉片、嗎啡、海洛因、大麻、可卡因、冰毒、搖頭丸、氯胺酮(k粉)以及國家規(guī)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精神藥物的人員和強戒出所人員,應主動到公安機關登記并接受社區(qū)戒毒(康復),對不接受社區(qū)戒毒(康復)的吸毒成癮人員及復吸人員依法送強制戒毒。

三、毒品違法犯罪嫌疑人的家屬、親友要積極規(guī)勸上述有關人員投案自首,對為毒品違法犯罪人員通風報信、提供藏匿場所或資助其逃跑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凡向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并如實供述自己犯罪事實的毒品犯罪嫌疑人,將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四、娛樂場所及其他公共服務場所經(jīng)營業(yè)主及從業(yè)人員、出租屋業(yè)主對在本場所、出租屋內(nèi)發(fā)生的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必須予以制止,并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對發(fā)生的毒品違法犯罪活動不制止、不報告的,依法追究經(jīng)營業(yè)主、出租屋業(yè)主和有關人員的責任;對包庇、縱容毒品違法犯罪活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鼓勵廣大群眾積極檢舉、揭發(fā)毒品違法犯罪活動。對檢舉、揭發(fā)毒品犯罪活動,提供毒品犯罪線索,協(xié)助抓捕毒品犯罪分子的有功人員,公安機關將予以保護,并按有關規(guī)定給予獎勵3千-20萬元。

縣公安局舉報電話:110;8398259

舉報郵箱:

xx縣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九月九日

對于戒毒條例簡介心得體會實用二

為了嚴厲打擊走私、販賣、運輸、創(chuàng)造毒品和非法種植罌粟等犯罪活動,嚴禁吸食、注射毒品,保護公民身心健康,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障我市經(jīng)濟建設的順利進行?,F(xiàn)通告如下:

一、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務院規(guī)定,管制的安鈉咖、杜冷丁等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

二、嚴禁走私、販賣、運輸、加工制作和非法持有毒品,違者一律依照全國人大會《關于禁毒的決定》懲處。

三、禁止任何人非法種植罌粟及其他毒品原植物。自通告發(fā)布之日起自動鏟除的,可以免除處罰,抗拒強制鏟除或經(jīng)處理后又種植的加重處罰。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從重處罰:

1、引誘、教唆、欺騙、強迫他人吸毒或者教唆未成年人吸毒的;

2、為他人提供吸食場所和毒品,容留他們吸食、注射毒品的;

3、販賣、運輸、制作毒品的;

4、依法從事生產(chǎn)、運輸、管理和使用國家管制的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國家工作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向販賣、吸毒人員提供管制藥品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治安處罰或勞動教養(yǎng):

1、吸食、注射毒品的;

2、強制戒除后又重新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從寬處理

1、主動投案自首的;

2、檢舉揭發(fā)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犯有毒品罪行的。

七、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為的,應立即到呼市禁毒領導小組辦公室(呼市公安局刑警隊)登記戒毒。

廣大人民群眾要積極行動起來檢舉、揭發(fā)毒品犯罪活動,協(xié)助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做好預防和打擊毒品犯罪活動,為全市的禁毒工作做出貢獻。

特此通告。

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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