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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考試管理制度(優(yōu)質10篇)

格式:DOC 上傳日期:2023-11-10 21:21:26 頁碼:7
中學考試管理制度(優(yōu)質10篇)
2023-11-10 21:21:26    小編:

通過總結,我們可以更好地發(fā)現(xiàn)問題和改進方法,提升自身能力。在寫總結之前,要對所總結的內容有一個清晰的認識,確定總結的重點和要點。以下是一些經典的總結范文,供大家參考和學習,希望能對大家的寫作有所幫助。

中學考試管理制度篇一

一、考生不得攜帶任何書籍、報紙、筆記本、紙張、計算器、計算尺、傳呼機、手提電話、文曲星、電腦詞典等電子學習工具進入試室,只準帶必需的文具,如鋼筆、圓珠筆、鉛筆、圓規(guī)、三角尺等,中學考試管理制度。

二、考生在考前15分鐘進入試室,對號入座。

三、遲到30分鐘不準入場,沒有特殊情況不得提前交卷。

四、考生答題,除答題卡按規(guī)定使用專用鉛筆外,其余一律用藍(黑)色鋼筆或圓珠筆書寫在規(guī)定的空格內,字跡要工整、清楚。答題不得書寫在非指定位置和草稿紙上。

五、考生對試題有疑問時,不得向監(jiān)考員詢問。但不涉及試題內容,如試卷分發(fā)錯誤或字跡模糊、缺頁、空白等,可以舉手示意,待批準后詢問。監(jiān)考員應公開回答。

六、考生得到試卷后,首先在試卷、答題卡規(guī)定的地方填(涂)寫姓名和考號。在試卷、答題卡的其它任何地方不得寫姓名、考號或作標記。違者試卷、答題卡作廢。

七、考生在試室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交頭接耳,不準偷看他人答卷,不準有夾帶、傳遞、換卷、冒名頂替、以任何形式給他人作暗示等,以及其它違反考場規(guī)則的行為。

八、考試結束鈴一響,考生應立即停止答卷,按答題卡、試卷、草稿紙的順序整理好,并將反扣在桌面上,雙手放置桌下,待老師收齊試卷、答題卡后方可離開試室。

九、違反以上規(guī)則者,以作弊論處。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試卷作廢、取消考試資格、取消考試成績。

中學考試管理制度篇二

為規(guī)范學校統(tǒng)一組織的各種考試,嚴肅考試紀律,保證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使考試工作取得預期效果,制定本制度。

(一)教導處。

1.教導處負責期中、期末考試及九年級月考、模擬考試、畢業(yè)考試等項考試的統(tǒng)一安排、調度。包括考場的設置、編排,考號的確定和監(jiān)考、閱卷教師的安排。

2.教導處安排專人分卷、錄分。錄分教師對所錄分數(shù)的正確性負責。其他教師不得擅自改動所錄分數(shù)。如有差錯,須經教導處同意,方可改動。

(二)班主任。

3.各班班主任須根據教導處通知在考前及時把本班人數(shù)及桌椅等情況報教導處,并親自到教導處核對學生名單。各班鑰匙須在考試前一天下午放學前交到教導處。

4.各班班主任須在考試前向學生講清考試的具體要求,并把考場、考號等有關事宜向學生講清楚。

(一)監(jiān)考規(guī)范。

5.監(jiān)考教師要嚴格遵守考試時間,至少應當在開考前10分鐘到教導處領取試卷,在開考前5分鐘到達應到考場??荚嚱K了鈴響,立即收卷,不得擅自延長考試時間,更不得提前收卷,或催促考生提前交卷。

6.首科考試監(jiān)考教師須在開考前20分鐘進入考場、粘貼考號??继柕恼迟N一律按照面對黑板“高右低左”的原則,即高年級考生在課桌右方,低年級考生在左方。

7.監(jiān)考教師須在考生答卷前提醒考生認真填寫卷頭,要求考生把考號、班級、姓名等項工整書寫在指定位置。

8.期中、期末考試每考場要保證2人同時監(jiān)考,不得互相替班。

9.監(jiān)考教師在考場內不得閑談、不得看與本場考試無關的材料。遇有考生提問,應予以妥善處理。

10.監(jiān)考教師要按考號順序由小號到大號認真收卷,規(guī)范裝訂。遇有缺考,把試卷訂在與該考生考號相應位置,不準出現(xiàn)串號、錯訂、反訂現(xiàn)象,更不得漏收試卷。

11.監(jiān)考期間,監(jiān)考教師要對所監(jiān)考場的物品管理、衛(wèi)生管理負責,督促考生把廢紙、包裝袋等垃圾物帶走。

12.負責考試期間紀律管理的教師要及時到位,認真管理學生,制止任何在考場附近逗留、喧嘩等影響考試正常進行的'行為。

13.與考試無關人員,特別是有關任課教師,未經允許,不準進入考場;必要時,經有關領導或教導處允許,可進入考場作適當說明,但不得提示試題解法。

14.考試期間,各班班主任要安排學生正常值日,保持樓內外分擔區(qū)衛(wèi)生。

(二)閱卷規(guī)范。

15.期中、期末考試由教導處統(tǒng)一安排教師閱卷或異校交換閱卷。學校統(tǒng)一評卷時,期中考試由本年級本學科任課教師閱卷,期末考試由其他年級本學科教師閱卷。根據實際需要,期中、期末考試安排非考試科目教師協(xié)助部分科目閱卷。九年級月考、模擬考試、畢業(yè)考試由本年級本學科任課教師閱卷。異校交換閱卷,學校對交換學校做好xx。

16.期中、期末考試閱卷時,原則上以參考答案為主,如發(fā)現(xiàn)參考答案有誤,須向主管領導請示、匯報,再作處理。

17.試卷中考生所做答案的正誤應有規(guī)范的批閱符號,得分、減分須使考生明白。

18.教師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閱卷任務。閱卷期間,不得把試卷拆封。

19.閱卷過程中,任何教師不得干擾其他教師閱卷;閱卷教師也不得主動將所閱試卷提供給他人。

20.試卷總得分須認真計算、核查,確保準確無誤。

21.期中、期末考試,閱卷教師應在指定位置簽名。

22.期末考試,錄完分的試卷由教導處保存?zhèn)鋵W校抽查。

23.學校抽查試卷時,如發(fā)現(xiàn)漏判、錯判等現(xiàn)象,差多少分全部試卷均增(或減)相應的分數(shù)。

24.任課教師對閱過的試卷有疑問,可向教導處申訴,但不得擅自更改。學校將視具體情況進行復查。

25.考生要遵守考場紀律,進入考場后要保持肅靜。要按考號入座,不得隨意串座。要尊重監(jiān)考教師,服從指揮,嚴禁頂撞監(jiān)考教師等現(xiàn)象的發(fā)生。

26.考生要保證考試作息時間,不得遲到。開考30分鐘后不得進入考場,不得提前交卷。

27.考生進入考場后須將所帶書包等非考試必需品放在教室前面指定位置,不得帶入座位。

28.考場上,考生不得做出任何影響考試正常進行的行為,如把相關書籍、資料帶在身邊,不得做與考試無關的動作,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襲。

29.考生須在答卷前工整填寫卷頭??继?、班級、姓名一律寫在試卷左上方指定位置,不得漏填。

30.考生須珍惜任課教師的辛勤勞動,以嚴肅認真的態(tài)度認真答卷。如遇試卷分發(fā)錯誤或字跡模糊,可舉手向教師詢問。

31.考生不得把考卷帶出考場。

32.考試完畢,考生須安靜離開考場,不得在樓內逗留,不得在一樓附近活動、喧嘩。

33.考試期間,考生須愛護所在考場備品,保持衛(wèi)生。

34.教師在監(jiān)考、閱卷過程中出現(xiàn)的問題,根據《瓦房子鎮(zhèn)中學教師量化考核條例》處理。

35.學生在考試過程出現(xiàn)的問題,根據《中小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guī)范》及學校有關規(guī)章制度處理。

中學考試管理制度篇三

1、布置考場要求桌洞向前,行行班班相隔。

2、監(jiān)考老師要求主考在前,副考在后,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監(jiān)場期間不得隨意外出,不得干與考試無關的事情(如看書、聊天等),不認真履行職責者扣職業(yè)道德5分。

3、考生答卷一律用藍色鋼筆或圓珠筆,按要求寫上自己的姓名、考號,無考號無名的試卷判0分,班級扣5分。

4、嚴格考試紀律,發(fā)現(xiàn)作弊,學生試卷判0分,班級扣5分。

5、英語聽力統(tǒng)一使用廣播,廣播不好的班級班主任準備錄音機并上報教導處。

6、每場考試請副考按時領卷,每次考試第一場提前15分鐘領取試卷,如遲到每人次扣2分,考試結束時將試卷按順序整理后送回,如試卷不整理亂七八糟或遺漏試卷,扣個人考試2分。

7、監(jiān)考老師要樹立為學生服務的意識,考試期間要指導學生在規(guī)定位置寫清姓名和考號,幫助學生借用必須的'學習用品,指導幫助其他與考試內容無關的事項。

中學考試管理制度篇四

1、按考試科目要求攜帶必需的文具用品進場。其他物品,一律不得攜入座位。

2、考試所需的草稿紙,由考生自己準備。

3、考場必須保持肅靜。如試題印刷有不清之處考生可舉手詢問,但不得要求監(jiān)考人員對題意作任何解釋??荚囘^程,考生除因病外,不得中途離開考場后回來續(xù)考。

4、考試終了,時間一到,應立即停止答卷,將試卷整理好,反放在課桌上,然后安靜地離開考場。提前交卷的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笑,喧嘩。

5、凡有以下情節(jié)之一者,以作弊論處。(凡作弊者,通報批評,不得參與學校表彰)。

(1)把與考試課程有關的書本,材料,紙條等藏匿于試卷下或文具盒,課桌內等處。

(2)在桌面,墻壁等處抄寫,或借故離開考場偷看與考試課程有關的文字。

(3)偷看或抄襲書本,有關資料,紙條及他人試卷等。

(4)私調試卷,搶他人試卷或草稿紙。

(5)傳條,示意,核對答案,試卷被搶后不報告,互換試卷等協(xié)同作弊行為。

(6)不聽監(jiān)考人員安排及勸阻,與監(jiān)考人員頂撞,擾亂考場秩序。

(7)有意損壞,帶走試卷。

6、考試完成后,教導處組織對考生進行誠信考試評議。

中學考試管理制度篇五

1、施行年級內流水閱卷。嚴禁試卷作標記。

2、閱卷采取備課組長負責制及閱卷題負責到底制度,誰閱卷誰負責,包題到人(做好登記表)。

3、評卷人必須公平公正地對試卷進行統(tǒng)一標準無誤地評價。如在閱卷中出現(xiàn)一題多解,應與相關人員商量,達成共識,再給予正確評分。

4、合算學生個人總分的教師必須在分工表簽名,分數(shù)要用鉛筆,分數(shù)完成后由另一名老師再核算一遍。

5、評卷結束后,年級要組織人員進行核卷,每班科核卷份數(shù)不少于5份。對錯誤較多要給予相關人員批評,并要求重做。

6、年級閱卷全部完成后,統(tǒng)一交教導處,然后年級交換,年級主任及副主任統(tǒng)計分數(shù)到電腦,由教導處分析。

7、堅決杜絕學生參與閱卷合分,年級主任是第一責任人,教導督導,一旦發(fā)現(xiàn),通報批評,各年級要對閱卷質量進行學生評議。

中學考試管理制度篇六

考試工作是學校教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檢查鞏固階段性教學成果,激勵學生不斷改進學習,提升知識能力水平的重要手段和方式。為了進一步加強教學管理,規(guī)范考試過程,形成科學、嚴謹、高效的工作作風,根據新課程改革的有關精神,結合我鎮(zhèn)實際,特制定以下考試管理制度。

1、單元測試題一律使用全縣統(tǒng)一印制的試卷,使用前要對試卷進行認真檢查,對于出現(xiàn)的錯誤要做好勘誤。

2、每個單元測試結束后都要根據測試情況進行分析,由任課教師制作補償性練習,如果需要大量印制,請到教委印制。

3、注意收集和整理試題和補償練習的電子稿,存入學校電子檔案。

1、語文、數(shù)學、英語學科單元考試應盡量在相同或接近的時間內進行,由任課教師監(jiān)考。教師要在考前對學生的`用筆、書寫、答題的注意事項提出明確的要求,指導學生養(yǎng)成良好的答題習慣。

2、在組長的主持下,組內教師要對試卷的答案和可能出現(xiàn)的問題進行充分討論,在形成統(tǒng)一的意見和評判標準后再進行判卷。

3、單元測試成績卷面不準出現(xiàn)分數(shù),一律采用等級評價,一般情況按a、b、c、d四個等級評價,不得單獨以成績給學生排名。

1、任課教師要高度重視試卷的講評工作,不僅幫助學生改正錯題,更要指導學生觸類旁通,提升對本單元知識的總結和應用。教師還要根據學生考試情況,反思教學、總結經驗。

2、任課教師要及時將本班學生考試成績進行認真分析統(tǒng)計,及時填寫《單元檢測分析表》,根據分析情況制作補償練習,由任課教師批改補償練習。

中學考試管理制度篇七

1、考試實行全年級通排座次,單人單桌,年級提前安排考場與考號,考場號用小膠帶貼在前門,考號一率貼在桌子右上角。

2、桌子調轉過來,抽屜口向講臺,座位之間的距離要盡可能拉大,前面的座位要靠講臺,其它邊上的座位要靠墻,每個座位之間的距離要平均。

3、桌面整潔,可有一張空白紙作墊,書包等與考試無關學習用品全部放在考場外面。注意安全,提醒學生能不帶的書盡量不帶,帶來的全部放在書包內,統(tǒng)一保管。

4、學校領導巡場時檢查各考場座位,對不合格的考場應要求班主任重做。

5、班主任強調公物保護,建議讓學生把東西全捎回去,學生換位,課桌不動。

1、提前一上午由年級教導主任到教導處領取試卷,試卷中途不得由他人經手,到年級后,由年級主任負總責,任何其他老師中途不得翻看試卷。

2、每場考試結束后,應迅速把試卷交到指定地方,安排專人裝訂密封。試卷密封好后送教導處。

3、試卷從分發(fā)、領取、學生做題、交卷等過程中不允許有一張試卷流入無關人員手中。

1、領導干部巡場分工:周一上午:鄭偉、周紅華,周一下午:王日升、高峰,

周二上午:宋立年、孫梅娜,周二下午:周紅華,許傳江。保證每場巡視不少于一次。

2、每年級安排一至三名老師訂卷與信號,監(jiān)考人員具體安排年級教師會傳達。

1、按考試科目要求攜帶必需的文具用品進場。其他物品,一律不得攜入座位。

2、考試所需的草稿紙,由考生自己準備。

3、考場必須保持肅靜。如試題印刷有不清之處考生可舉手詢問,但不得要求監(jiān)考人員對題意作任何解釋??荚囘^程,考生除因病外,不得中途離開考場后回來續(xù)考。

4、考試終了,時間一到,應立即停止答卷,將試卷整理好,反放在課桌上,然后安靜地離開考場。提前交卷的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談笑,喧嘩。

5、凡有以下情節(jié)之一者,以作弊論處。(凡作弊者,通報批評,不得參與學校表彰)。

(1)把與考試課程有關的書本,材料,紙條等藏匿于試卷下或文具盒,課桌內等處。

(2)在桌面,墻壁等處抄寫,或借故離開考場偷看與考試課程有關的文字。

(3)偷看或抄襲書本,有關資料,紙條及他人試卷等。

(4)私調試卷,搶他人試卷或草稿紙。

(5)傳條,示意,核對答案,試卷被搶后不報告,互換試卷等協(xié)同作弊行為。

(6)不聽監(jiān)考人員安排及勸阻,與監(jiān)考人員頂撞,擾亂考場秩序。

(7)有意損壞,帶走試卷。

6、考試完成后,教導處組織對考生進行誠信考試評議。

1、考前15分鐘,主監(jiān)考人員負責檢查考場并強調紀律,副監(jiān)考人員領取試卷。

2、對學生有關試題的提問,只回答字跡印刷模糊或錯誤部分,對試卷內容,題意不得作任何解釋,更不能暗示。不得隨便延長或縮短考試時間,若有特殊情況,確需延長時間的須報校長批準。

3、制止無關人員進入考場和在考場附近逗留,喧嘩。

4、考試結束前15分鐘,應提醒考生注意把握時間。

5、考試結束鈴響,監(jiān)考人員應要求考生停止答卷,在維持考紀的前提下收卷,試卷收齊。

6、監(jiān)考人員不得遲到和擅自離崗,不得看書,抽煙,閑聊及做其他與考試無關的事,試室出現(xiàn)混亂的要追究監(jiān)考員責任。

1、施行年級內流水閱卷。嚴禁試卷作標記。

2、閱卷采取備課組長負責制及閱卷題負責到底制度,誰閱卷誰負責,包題到人(做好登記表)。

3、評卷人必須公平公正地對試卷進行統(tǒng)一標準無誤地評價。如在閱卷中出現(xiàn)一題多解,應與相關人員商量,達成共識,再給予正確評分。

4、合算學生個人總分的教師必須在分工表簽名,分數(shù)要用鉛筆,分數(shù)完成后由另一名老師再核算一遍。

5、評卷結束后,年級要組織人員進行核卷,每班科核卷份數(shù)不少于5份。對錯誤較多要給予相關人員批評,并要求重做。

6、年級閱卷全部完成后,統(tǒng)一交教導處,然后年級交換,年級主任及副主任統(tǒng)計分數(shù)到電腦,由教導處分析。

7、堅決杜絕學生參與閱卷合分,年級主任是第一責任人,教導督導,一旦發(fā)現(xiàn),通報批評,各年級要對閱卷質量進行學生評議。

1、教導處統(tǒng)計完分數(shù)后,年級統(tǒng)一領回發(fā)給學生講評,對閱卷合分有錯誤的,統(tǒng)一由班主任收交報年級主任核對,的確有較大錯誤的,交教導處統(tǒng)一修改。

2、試卷講評完成后,以年級為單位統(tǒng)一回收,上交教導處存檔,各任課老師可自由查閱。

中學考試管理制度篇八

1、考前15分鐘,主監(jiān)考人員負責檢查考場并強調紀律,副監(jiān)考人員領取試卷。

2、對學生有關試題的提問,只回答字跡印刷模糊或錯誤部分,對試卷內容,題意不得作任何解釋,更不能暗示。不得隨便延長或縮短考試時間,若有特殊情況,確需延長時間的須報校長批準。

3、制止無關人員進入考場和在考場附近逗留,喧嘩。

4、考試結束前15分鐘,應提醒考生注意把握時間。

5、考試結束鈴響,監(jiān)考人員應要求考生停止答卷,在維持考紀的前提下收卷,試卷收齊。

6、監(jiān)考人員不得遲到和擅自離崗,不得看書,抽煙,閑聊及做其他與考試無關的事,試室出現(xiàn)混亂的要追究監(jiān)考員責任。

中學考試管理制度篇九

一、監(jiān)考員在每科開考前20分鐘到考務辦公室簽到并領取試卷,核對科目無誤后簽收。

二、考前15分鐘組織學生進入試室,并要求學生把相關的書籍資料全部收好或放在指定位置,組織學生學習《龍城初級中學考場規(guī)則》,逐一分發(fā)草稿紙、答題卡及試卷,指導學生正確填涂姓名、班級、考號,并在黑板上寫明考試科目、時間、試卷頁數(shù)等。

三、監(jiān)考員在試室內不準從事與監(jiān)考無關的事情如:吸煙、閱讀書報、看題、做題和閉目養(yǎng)神等。

四、監(jiān)考員要認真組織好考試,嚴格監(jiān)考,杜絕防范考生各種形式的作弊現(xiàn)象,如實填寫考場記錄。

五、考試結束前15分鐘,監(jiān)考員應提醒考生注意,考試結束鈴響后,應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卷,收卷點齊后,方可允許考生離開。

六、每場考試結束后,監(jiān)考員要對試室全面清查干凈,關好燈、風扇、門窗才能離開。監(jiān)考員將試卷、答題卡、草稿紙、《考場記錄表》交驗卷員驗收無誤后方可離開考務辦公室。

中學考試管理制度篇十

1、一般情況下,語文、數(shù)學、英語學科的期末考試均采用縣教研室小學部統(tǒng)一命題的試卷,特殊情況需學校自行命題時,另行通知。其他學科一般采用鎮(zhèn)教研室統(tǒng)一命題的測試題。

2、考試過程中相關責任人要認真做好試題的命制和保密工作,要熟悉學科的《課程標準》、教材和教學要求,了解學生實際情況,對試卷題量、難易程度、題型選擇、試卷結構等負有全部責任,確保命題質量。命題人要寫出參考答案和評分標準,以便統(tǒng)一閱卷。

1、期末考試由鎮(zhèn)教研室統(tǒng)一組織安排,要在考試一周前將考務工作安排通知相關人員。考場安排等組織工作由各單位教導處負責組織落實。各教室座位按照橫8豎n排列形式調整為單人單座單列,凡與學生學習有關的文字資料、數(shù)據等不能放置在教室內。每次考試,要求考生全部參加。凡因病因事不能參加考試者,須經學校教導處批準后報鎮(zhèn)教研室。

2、每個考場安排兩名監(jiān)考教師。監(jiān)考人員必須于開考前10分鐘到崗,其中一名教師到考場檢查環(huán)境、維持秩序;另一名教師到教導處領取試卷,然后直接到達監(jiān)考教室。開考前5分鐘宣布考試時間并當場拆發(fā)試卷,提醒學生將姓名、學號寫在試卷指定的位置。

3、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準喧嘩。考試中,不準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做暗號,不準夾帶、偷看、抄襲或有意讓人抄襲,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

4、監(jiān)考教師要認真執(zhí)行考場規(guī)則,兩位監(jiān)考教師分別位于教室的前后??紙鰞炔粶书喿x書報和談笑,不撥打或接聽電話,不準擅離職守,不做與監(jiān)考無關的事情。若試題有“更正”或不清楚的'地方,應用粉筆抄在黑板上,不準以任何方式提示考生(報時除外)。一年級試卷需要讀題的,只讀兩遍原題,不予任何說明。

5、考試結束前15分鐘,監(jiān)考人員要提醒學生并注意合理安排時間??荚嚂r間終止時,應立刻收卷,認真查點試卷份數(shù),準確無誤后及時送交教導處。

6、期末考試時分別安排專人負責全校和年級組的巡考,巡考人員全程關心試卷領用及監(jiān)考職責發(fā)揮的規(guī)范性情況,及時解決考試中出現(xiàn)的各種問題。巡考人員應事先了解當次考試的總體安排與具體要求,熟悉考試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嚴肅認真地執(zhí)行巡考任務。

1、考試結束后,由鎮(zhèn)教研室統(tǒng)一裝訂試卷,裝訂要嚴格按規(guī)定操作,將姓名、班級、學號訂嚴,不能漏頁、倒頁。

2、由教研室組織安排閱卷工作,分年級分學科在閱卷組長的主持下閱卷,閱卷原則上集中批改,采用流水作業(yè)方法合理分工,一包到底。由組長負責,先學習研究試題答案,對照標準答案定出統(tǒng)一評分標準,然后進行閱卷。閱卷過程中要嚴格參照統(tǒng)一的評分標準批閱學生考卷,避免錯批與漏批,如有爭議與矛盾之處,由同學科組討論,并由學科分管行政人員確定。判卷過程中要做到標準統(tǒng)一,給分有理,扣分有據。任何個人無權自行修改評分標準。

3、為方便輸分工作,閱卷老師要正確記載小分與總分。任何教師無權擅自更改既有的分數(shù)。確需更正的,須報請組長批準后,本項判卷人和組長分別簽字才能生效。

4、期末閱卷過程中要進行復判。復判教師要嚴格復查首閱人的所有判卷內容。復查中發(fā)現(xiàn)錯漏,集體研究,及時糾正。需要糾正的事項,由復查人與首閱人溝通,由首閱人修改并與組長、復查人三方簽字。若有分歧由判卷組長裁定。如發(fā)現(xiàn)判卷過程中出現(xiàn)重大失誤,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判卷人和復判人要在卷封的相關欄目中簽字。

5、試卷復查完畢不存在異議后進行拆封,由教研室統(tǒng)一安排教師進行成績錄入,拆封后,試卷中存在的問題原則上一律不再更改。

1、考試結束后各位教師要認真分析試卷和答題情況,做好分數(shù)登統(tǒng)和量化分析,做好分析總結,完成所任班級質量分析報告。

2、質量分析報告分為書面報告和分數(shù)的成績統(tǒng)計兩部分,書面報告一般從“取得成績”、“存在問題”、“改進措施”等方面分析總結。教師在認真分析試卷過程中應體現(xiàn)其實用性,要反映出教學的得失,形成改進措施并積極改進。

3、學校以年級學科為單位將試題分析報告至鎮(zhèn)教研室。